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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暖还寒 第26节

作者:门徒同学 字数:6877 更新:2021-12-18 12:21:04

    第74章

    七个月没有见到阿胜,阿胜变得沧桑了不少。

    在外面的生活本来可以好一些,但见到任哥的二叔后,阿胜只是接机稍微整顿了一下,最终却还是没有在那里久待。

    他自己找了一个房子,每天花着离开时带走的钱。唯一的盼头就是一个月一次的电话,任哥会打响给他的那部手机,而他可以听到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声音。

    阿胜多了很多时间,所以他可以想象回去后要做什么。

    任哥答应过他,回去了就偷偷和他拍拖。那他可以真正和任哥住在一起——不是那种送任哥回家或者接任哥出去的小住,而是把任哥给自己的房产打理一下,做成一个真正的家。

    他不会住任哥现在的住宅中,那栋房子有太多不好的记忆。如果他们有机会开始新的生活,那连住的味道都要换新。

    他会和任哥一起散步,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逛商场。

    过去都是作为帮手的他为任哥代劳这一切,而或许以后他可以要求任哥和自己一并去做。

    阿胜谈过很多次恋爱,不过那些恋爱都很短暂,短到只有肉体而没有生活。可让他仅仅得到任哥的肉体还不够,他想要更多,想要那些普通却又稀有的柴米油盐,想要那种朝夕相伴,只要伸手就能够到对方的时光。

    他或许还可以和任哥出去度假,任哥在蝴蝶城的县份也有房产,不过一直闲置着从未处理。

    其实阿胜除了卖白粉和火拼之外还很会种花的,这是他住在私房群里,隔壁邻舍教他的技能。那时候隔壁有个姑娘在花鸟市场摆摊,她就告诉过阿胜叶子大的植物怎么搞,叶子小的花朵又怎么养活。

    他可以把那里打理得很好,只要任哥愿意。

    其实无论过成什么样,能够和任哥在一起他就感到满足。

    那种满足感他从未有过,像梦一样美丽与虚幻,让他觉着自己和那些乌烟瘴气又血肉横飞的道上身份很遥远,遥远到好似上辈子发生的事。

    所以当他听说任哥进去的那一刻,他才被拉回现实。

    他想要回去,但任哥的二叔拦住了他。任哥的二叔也是吃这口饭的,而鸦国的环境比象国丘陵城要严酷得多。

    他说胜,你现在回去你也得进去,你等一两个月,如果再没消息,你再走不迟。

    阿胜很矛盾,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听从二叔的建议。

    而在这两个月度日如年的时间里,阿胜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那就是任哥的父亲。

    也就是那一天他才知道,任哥之所以从未求助过父母,甚至从未提起过父母,是因为他就是家中多余出来的那个人,他甚至不能属于任何一个家。

    他的生父母从未领证,有了他之后又重新组建了家庭,现在各自的孩子也都长大了,小一点的甚至不知道任哥这个亲兄长的存在。

    那个老人要躲着重组家庭的妻子和孩子,才能过来见阿胜一面。

    他说我听说过你,那么多年我也听了不少德坤的事。我对不起他,我这辈子也还不起了。

    阿胜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看着那老人脸上的刻痕和浑浊的双眼,不觉得对方可怜,但也恨不起来。

    任哥选择了一种逃避的方式独自拼搏着,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想过恨与不恨,该与不该。谁都年轻过,谁都犯过错,而偏偏他就是错误的产物,所以原不原谅,也由不得他说了算。

    任哥曾说过自己最恨“血浓于水”四个字,现在想来,阿胜终于明白他说这话时的道理。

    在他被流放的时候没有家人帮他,在他献出自己的时候没有家人阻止他,在他孤立无援、走投无路的时候,跟在他身边的也只有同饮一碗水的兄弟,一个血亲都不存在。

    那些应该浓于饮水之交的家人既不能出钱出力,也不能给只言片语的安慰。

    或许在更早的年份,连他还在临城时,都没有人帮他,所以他会那么不甘心,那么想给那些发配自己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人生下来就是孤独的,有一个港湾是幸运儿,而没有,也怨不得天。

    老人来住了两天,走的时候想给阿胜一点钱,让他转交给任哥。

    阿胜看着那薄薄的信封,摇摇头又推了回去。

    他说阿叔,你这钱对任哥来说可能就是两三天的开销。他赚着大钱,这些真不用了。

    老人也似乎明白点什么,把信封收回去后,又把阿胜拉到了一旁。他说德坤是个好孩子,一个人在外面那么多年很辛苦。有很多做得不好,做得冲动,你陪在他身边,多多帮他。

    阿胜说我会的,其实是他帮我才是。他的能力你想象不到的,他不仅仅是“好孩子”那么简单。

    老人看着阿胜,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把猜测吞回了肚子里。他没有身份来说些什么,也一个字都没提起任哥的母亲。

    见到任哥之际,阿胜把这些事对任哥说了。

    任哥愣了一瞬,最终也只是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

    对这个老人来说,任哥只不过是这个老人的一段青春记忆。

    而对任哥而言,或许这个人什么都不是。

    第75章

    美芽管了石头的地盘,但同时她也提拔了手底下的两个年轻人,让他们分别处理自己的场,阿胜的场,还有石头的场。

    她混了那么多年,也算是上到了中上层。而阿胜也可以更大限度地放手,让美芽越来越熟悉和适应做更大规模的管理。他觉得美芽会是一个很好的接班人,任哥对此也没有异议。

    火炮在坐龙头位的第二年,为金爷举办了大型的祭奠仪式。

    他带着帮会的兄弟,也希望蓝莲帮能到场。他没有邀请洪山帮的小狗,但小狗还是腆着脸来了。他当然得来,洪爷倒台之后他一直起不来,现在虽然还有个洪山帮的字头,但几乎就是外来帮的跟班罢了。

    那一天陵园里又是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漫山遍野,犹如乌鸦群聚。

    任哥站在火炮的附近,和阿胜、美芽还有外来帮的师爷以及几个高层一并。

    纸钱漫天地飞,鸡鸭鱼肉铺了一整个案台。烈火熊熊地烧着,浓烟滚滚,往晦暗阴沉的天际窜去。好似要撕裂这份阴霾,将天地烧个通透。

    任哥回想起金爷在的时光,那也是他刚刚代替旺叔,以蓝莲帮带头人的身份出席帮派会议的伊始。那时候的蝴蝶城还不是双翼,它是丘陵,一个高高的、稳稳的山包,一片延绵的、无尽的绿荫。

    金爷德高望重,把丘陵城的帮派打理得井井有条。当时的帮派真的很威,威到别人提起丘陵城便想到金爷,万没有这里的市级官员什么事。

    金爷也确实厚待周围的人,他的关系网很广,听说在省府有人,在临城有人,不知道什么角落里钻出来,又是一两个金爷认识的能人。

    或许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稳坐龙位,而那些年的投票也没有争夺,连悬念都不存在,必然是金爷连任。

    金爷在位,最看好火炮和任哥,这两人也不负众望,最终却是成了蝴蝶城最有力的两边翅膀。

    但任哥扪心自问,他仍然败了金爷的门风。

    金爷匆匆过世之后,他没有顶住洪爷的压力,也没有克制住急功近利的欲望,第二年就扭转方向朝洪爷靠拢。

    他以为自己比火炮灵醒,更懂得看风向、看局势,可他没有看到的是这见风使舵背后要付出的代价,也没有意识到一旦站错了阵营,他便不再有从金爷那里继承来的精神优势。

    是的,等到他真正开始进贡洪爷之后,事情变了个样。

    洪爷贪婪,狭隘,他没有金爷的气度,却有着比金爷更狠辣的手段和明确的目标。所以他的胃口越来越大,从权,到钱,再到人。

    任哥一步一步地后退,一点一点地妥协。他用这些蝇头小利换来了蓝莲帮的安稳,他用绥靖和麻木纵容了洪爷的剥削和压迫。

    他度过了平稳的更迭期,在丘陵城变成蝴蝶城这一段最动荡的日子里,他不需要经历火炮的流放,不需要天天面临火拼的风险,不需要担心自己的仕途,甚至能借势而为,一步一步往上走。

    可当他再也满足不了洪爷的胃口,转头看向自己的帮派时——他才听到那些噪音有多刺耳,那些议论有多令人心寒。

    或许这也是火炮的师爷从来不反,而阿胜却想过反他的根本所在。

    有得有失,祸福相伴。金爷苦了前半生,还瘸掉了一条腿,可后半生却名利双收,甚至在他死后那么多年,前来悼唁的人也有增无减。

    洪爷风光了一辈子,可最终却死在还没开荤的餐桌前。打成了筛子,还没有人愿意为他土葬,而是一把火烧了完事。

    所以生和死的定义有时候不是心脏是否跳动那么简单,至少任哥觉得金爷不是真的死了。因为他在火炮身上能看到金爷当年的影子,能看到丘陵城或者蝴蝶城的缺陷与优势,能看到他的宽容,以及如猎人一般伺机行动,却又适可而止的敏锐与缜密。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而或许还会继续活下去。

    第76章

    回去的路上任哥还走了一段,按照阿胜的话说,任哥是年纪大了,越来越爱走路了,而他还年轻,所以他想坐车。

    他对任哥说话的态度开始变得随意,而不知为何,任哥并不为此感到诧异或不满,相反他觉得这有一种久违的亲密。好似他和阿胜早就应该抹消阶级差异了,可偏偏身边的各种事务缠绕着他们,让他们始终不得平等。

    他们碰到了两个人,那两个人问金爷的墓是不是在前面。

    阿胜说是,不过等人散完了再过去才行,现在人多,过去了也不能靠近。

    其中一人说好,然后还真在租赁铁桶和木棍的服务处等。

    阿胜打量了一下那两人,年纪比他们还大,身上却有着不少陈年的伤疤。虽然模样是农夫打扮,但看着并不像普通的农夫。

    他说任哥,要不要通知一下火炮,他们会不会是来搞事的。

    任哥说不用了,“我看他们不像坏人,说不定又是金爷在哪个犄角旮旯认识的老友。”

    阿胜想想也是,走了一段,又忍不住问任哥,“任哥,我要是死了,别搞那么大排场。一个人安安静静挺好,要麻烦,你也把我一把火烧了。”

    任哥笑起来,他说你走在我前面还是我走在先,这都不一定,“不过我是一定要土葬的,土葬了,我魂就还留在这里,这一点你千万别给我偷工减料。”

    那一天阿胜和任哥再次来到了那座天桥上。

    天桥下依旧车水马龙,汽车的喇叭、引擎的轰鸣、人群的喧嚣还有不远处酒吧街震耳欲聋的音乐混在一起,让蝴蝶城胡乱地扑扇着翅膀。

    阿胜说,好遗憾,我没有给你拿下蝴蝶城。

    任哥没接话,他望着川流不息的车辆,片刻之后,搂住阿胜的肩膀。

    阿胜以为对方不过是照例安抚他罢了,没想到任哥头稍微侧了一瞬,嘴唇竟在阿胜的面颊上擦了一下。

    阿胜吓了一跳,虽然已经让兄弟们都回去,但他还是忍不住四下看了一圈,确定没有熟悉的人在近旁。

    “怎么,你害怕啊?”任哥挪远了一点,问道。

    “我……”阿胜一时语塞,支吾了半天,才恢复把手肘压在栏杆上的姿势,追着任哥的方向又凑了回去,低声道,“我他妈怕什么,我……我是担心你怕,对你影响不好。”

    “你不喜欢?”任哥再问,他的手臂从始至终没有放开阿胜的肩膀。

    他不是故意调情,只是觉着这样逗阿胜很有意思。如果光线能再亮一点就好了,那他就能看到阿胜的面颊是不是红了,他的神情是不是闪躲。

    “喜欢。”阿胜低头,捏了捏手指,快速地瞥了任哥一眼,重复了一遍,“当、当然喜欢,就是——”

    “我们拍拖吧。”任哥没有听完,抢了阿胜的话端。其实他也没有想清楚的,莫名地那话就这么顺着嘴边蹦了出来。

    可回头想想,他确实需要拍拖了,否则——“再不拍拖,我就老了。”

    阿胜哈哈大笑,他的心脏一下子提起,又一下子放下。他挠挠后脑勺,又抹了一把胡茬,最终点点头,道,“那你追我,你老了,掉价了,你追我的话,我就……考虑一下。”

    “七个月前你不是这么说的。”

    “那我可以变啊,年轻人想法很多的,”阿胜扭头看任哥,见着任哥没表情,又不安地补充道——“喂,那……你装装样子也要追一下吧,给我个台阶啊,任哥。”

    任哥绷不住了,他笑了起来,他说好,我追,“但你别太为难我,我面子很薄的,追不到,说不定我就不追了。”

    任哥确实老了,他少说也是奔四的人了,但似乎只要阿胜待在他的身边,他就一点都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和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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