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派兴起也就是这二十年的事,任哥说得上话也就七八年时间。
他不算看着帮派起来的,毕竟帮派刚起时,他还没调到蝴蝶城。但他还是有一定的辈分,到底也只有他,还算愿意顶着丢掉乌纱帽的风险为弟兄们谋口饭吃。
但阿胜看得到他的野心。
听别人说,任哥刚来时是被流放的。
他原本是省府临城做事,后来出了错,多抓了一个不该抓的人,那人背景大,一不留神惹着了,就把他流放了。
流放老远,直接流放到边境的蝴蝶城。
蝴蝶城是全国最难管辖的城市之一,一是因为地理环境问题,战争年代就特别难打。到处都是山,山上都他妈是树。一支部队进来,农民用自制的土枪打个麻雀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正规部队都没辙。
二是人文问题。地理环境就导致这里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圈,依山傍水,靠本国首都远,出海却又比较容易。一股风吹过来,率先登陆的也是这里。导致这里的人不好战,但也不好管理。
国家下达一个政策,年都没法执行到蝴蝶城。国家次试着改造,但钱一砸下来就像砸进了蝴蝶城到处都是的鱼塘,鱼聚过来一群,散去了连影都找不着。
久而久之,也就让蝴蝶城变成了一个尴尬而难有人接手的盘。就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妓女,就算有心让她从良,她也难改变自身的三观。
所以这里也有着全国最难以治理的帮派。
无论是人蛇活动,还是毒品交易,抑或是黄业发展,到处都是,就像夏天里多到钻进内裤里叮蛋蛋的蚊子。
警察局当然也设立,但人手就那么多,又得不到武力支持,要办起来实在太难,至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大部分职员都不希望自己成为那个一朝一夕。
任哥刚来时只想混个好职位,所以只知道来了肯定要和黑帮接触,明白什么时候能管,什么时候不能管。了解法律走到什么地步,规矩又定到什么程度。
在蝴蝶城里,有时候帮派的行动力比警察要强。因为帮派有群众基础,但警察没有。所以和帮派打交道、做生意,几乎人人都要经历。
任哥也就是这么开始的。但或许是他适应性强,也估计是他脑子转得快,还有可能是他不甘心,毕竟他那么年轻就被流放了,不做点业绩出来打打流放自己的人的脸,他就一股怨气出不去。
所以来了五年,熟悉了环境甚至结识了不少人后,任哥便想做蓝莲帮话事人。
蓝莲帮原来是他一个上司管辖,那上司老了,身体又不好,无论是警局的事还是帮派的事,基本都是任哥代劳。
任哥勤快,肯做肯吃苦,学习能力又好,所以到了后两年,大家也都面熟了任哥。
面熟真的很重要,它可以大大提升一个人的可信度。
但这还不够,因为任哥还没有机会正式结识四大帮派的老大。
所以任哥想尽办法牵线搭桥,终于掐准一个时机,借着老上司犯错的空当,和管理新区的火炮搭上了线。
这火炮也是个外来户口,很多年前甚至还是偷渡跑来的。
他比其他三个本地帮更容易接纳任哥,听闻也最重义气。任哥帮了他几次之后,他就找了个机会,约出洪爷吃吃饭,打打球,唱唱卡拉ok,再喝喝酒,拉拢拉拢感情。
任哥会看人眼色,所以缺的就是一个机会,火炮给了他这机会,他便顺利地和洪爷熟络起来,并适当地投其所好,总能送点称心合意的东西,哄得洪爷开开心心。
之后的选举有了洪爷和火炮的支持,要上位蓝莲帮就容易多了。
但在位蓝莲帮之后,任哥又觉着不够了。
第7章
蓝莲毕竟不在四大帮派之列,要说话投票也轮不上任哥的份,任哥不满意,他要话语权,至少当油水不够的时候,他有为兄弟们争个“合理分配”的能力。
于是,他瞄准了鬣狗帮。
当时四大帮派中有一个鬣狗帮,是人数最少的,而任哥便打算从鬣狗帮突入,取代他们的位置。
所以那两年他在单位里一概递上鬣狗帮犯案的罪证,在帮派里又不停地让人找鬣狗帮的麻烦,就打算什么时候抓住痛脚,把他们一锅端了。
鬣狗帮的头子叫辣油,这名字听着就挺狠。辣油也是个特别狠毒的人,所以鬣狗帮也在他的领导下臭名昭著。
那时候最典型的一件事,就是鬣狗帮组织的砍手行动。
那两年蝴蝶城的经济特别不好,闹瘟疫,所以夜场和鸡店的生意一落千丈,人人自危,没人在这时候凑热闹。
唯一能支撑的就是走私药品,可走私药品就这么一点油水,早就被洪爷和当时管渡口的分完了,即便再剩一点,也一定会给火炮,绝对轮不到鬣狗帮头上。
大哥养不活小弟,也就只能任由小弟找饭吃,所以那段日子,以鬣狗帮为主导的抢劫和偷窃尤为猖狂。
这么说还算保守的,因为他们没有耐心偷窃,一般以抢为主。
这抢还不是普通的飞车党的抢,不是扯着对方的包能拽走就拽走,不能拽走就换一家的模式,而是拽不走时一刀砍人手上,无论如何要把包给拿了。
这一刀劈下来到底是伤了皮肉还是牵筋带骨,那就得看路人的造化了。
任哥也就是抓住了这个时机,一再上书要求全员带枪执勤。
上头顶不住压力,也见着民众受苦厉害,不得已也同意了。
只要一同意,在任哥领导下的蓝莲帮只要在上班时间内,人手一把枪。
说实话,谁他妈知道这枪到底是警员发的,还是从黑市买的,都一个型号,一个口径。蓝莲帮那会还统一着装,穿得和不戴帽子的警察差不多,掏出抢来开两发,路人也只会四散,而不会起疑。
辣油是大白天被干掉的,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把西瓜刀。
但知情的人都知道,砍手党怎么可能让自己的老大亲自出马,这分明是栽赃嫁祸。
但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栽赃嫁祸也做成了。
所以蓝莲顺利上位,成为了蝴蝶城四大帮派之一。而任哥也用这几年时间培养了一些亲信,立马退到幕后,只朝九晚五上班,大部分时候谢绝一切帮派活动。
所以任哥找上阿胜是有原因的,一个人够忠,够诚,比聪明重要太多了。
至少从这五年的观察来看,即便任哥在阿胜面前杀了一个警察,阿胜也绝对是把行凶的匕首拿过来自己握着,再帮任哥挖坑把尸体埋了的角色。
也正因如此,当任哥说出想要洪爷死时,阿胜相信,任哥是真的打算让洪爷死。
他的能力越来越强,势力越来越大,野心也越来越膨胀,而让洪爷随叫随到——不,任哥不想这样。
他要爬到洪爷的位置上。
第8章
把账结清,也确定任哥没事之后,阿胜起身告辞。
他说不早了,我让外面的兄弟守着,不知道刺头强会不会带人过来找麻烦,今晚任哥要多小心点。
任哥却没让他走,他抬起头,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怎么,我刚说要洪爷死,你就要走,你是想和谁通风报信啊?
这一下让阿胜无言以对。
刚刚站起来,这回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气氛僵持了一会,任哥又笑了,他说开个玩笑而已,不要那么紧张。
他让阿胜坐下来,还给阿胜倒了杯酒,话题一转,又问他——“怎么,最近要陪小宁多些?和小宁怎么样了?”
任哥就是这样,大部分时候都是亲和的,偶尔来一两句石破天惊的,让不熟悉他的手下十足尴尬又胆战心惊。
阿胜说还行,前段日子让她出去找点活干,每天待在家里,她也心烦。
“如果你不喜欢,那就换了算了,不要觉着是我给的,你就一定要留住她。”任哥抬抬手,让阿胜也喝。
阿胜稍微喝了一点,用的还是洪爷的杯子。
其实不是想换,只是阿胜没法真正接受小宁。
小宁过来了没有出过场子,一下子就让她成了阿嫂,她摆不正自己的身份,也融不进阿胜的生活圈。跟了阿胜之后,不愁吃不愁钱,所以只能每天和女伴喝得烂醉,有时候还夜不归宿。
这些阿胜都不介意,毕竟偶尔出去玩也是必须的。他在外面来不得那么干手净脚,小宁要找点乐子也未尝不可。
但到底得让兄弟跟着。
没有兄弟保护,谁知道转个弯是不是就被人劫走了。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事情就变得很难堪了。
阿胜不能不救,既然大家叫一声阿嫂,他不救就让别人抹了他的面。可要他救也不容易,不割块肉,别人还真不放人。
之前有一回小宁就是被人带走了,阿胜硬是花了大价钱才把她赎回来。就算之后他知道是刺头强搞的鬼,可钱人家已经拿了,证据又抓不到,只能认了这茬。
回头他也不敢骂小宁,只能多叮嘱几句。
但那之后他就不怎么碰小宁了,或许也是心里有点防备,总觉得不知道哪天就分开了,到时候让女孩子产生了感情,他也不好交代。
小宁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这样的女孩做不了阿嫂。
但或许也是任哥说的,大哥送的,他不能不要,不能不好好保护。
虽然任哥的话放在了这里,可若是真想和小宁分开,也得先想出个妥善安置的办法。
或许也是见着阿胜的尴尬,任哥便不再提了。
喝了几杯,任哥也有点醉意。
任哥一直在搓着腰,阿胜问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早点休息。
任哥说不用,就是心累,想再多喝一点,“阿胜你陪着我吧,反正我这里房间多,等会你自己挑一间睡。”
阿胜没有多问,伸手过去帮着任哥摁揉胯骨的一边。
他知道一定又是洪爷玩过了火,在任哥身上留下了伤。有时候他真的会幻想洪爷死在床上的模样,而他认为这是那老头最好的结局。
揉了好一会,任哥又突然扭过头来,前言不搭后语地道了句——“胜,你不要背叛我。”
“我不会,你是我大哥,我绝对不会背叛你。”阿胜回答。
这话他答了无数次,几乎每次任哥喝多都会问。
任哥没有安全感,这是阿胜在他身边五年,除了日渐膨胀的野心之外,感受到的另一种强烈的情绪。
而问完这样的话后,下一句一定是——“你要是背叛我,你知道会怎么样的。”
阿胜说知道,笑了笑,“留屌不留人,留人不留屌。”
任哥跟着笑起来。
这是兄弟俩之间的玩笑,但实际上并不完全只是个调侃。
阿胜刚跟任哥时,任哥的其中一个副手小鱼就被这么处理了一下。
小鱼也跟了任哥有一段时间了,从警察局里就是他的下属,在警局做了一年,干脆出来直接混进帮派。
那时候任哥很信任他,也像对阿胜一样对他好。
但他却恃宠而骄,借着任哥的信任,有一次偷偷拍了任哥侍奉别人的照片,交给别的帮派作为对付任哥的把柄,换来一笔十分丰厚的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