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需要回答吗?这份如影随形的想念。
陆征帆微微起身,亲了亲他额头“死小孩今天突然深沉了——车到了,来,走吧。”
走吧,走去哪?以什么样的身份留在你身边?千帆望着他去提行李的背影,他想,再不叫一声以后是不是没机会了?于是他朝着陆征帆的方向喊了一声“哥”。
陆征帆回头“啊”,应道“光等着你哥当苦力也不知道上来帮忙了?宠得你成太爷了。”
千帆笑了笑,仿佛一夜的纠结与挣扎全以一笑消弭了。他在心里说“我不能说,至少不能在这时候说。”他接过陆征帆塞他怀里的小行李,一点也不重,知道陆征帆是怕累着他。这样一个连重的东西都不舍得他拿的男人,怎么就不能时时说出温柔的话呢,非得连呼带骂的?
梁晟手脚利落地把东西一起搬上车,千帆没带走的就扔给余小鱼收拾了。房租交到月末,退房也等余小鱼来做,所以两个人能带的东西确实不多。
梁晟很有眼力,一看千帆出来就知道他跟自己老大是什么关系,于是点点头接过千帆手里的东西。
三个人坐上车,梁晟说“老大,我昨天被人跟踪了。你们今天要小心。”
知道了千帆跟陆征帆的关系,所以梁晟不会刻意避开他说话了。
“对方是谁?信安处的还是那边的?”
梁晟“不敢确定,怀疑是那边的。”
陆征帆“有看见对方样貌吗?”
“不高,一米六多一些,很瘦,走路有点跛脚。”
“我知道了。”陆征帆捏了捏千帆的手指,“你回去要小心,也要注意我双胞胎侄子的安全。我一离开他们不会再找你了。你等着我联系,其间不用给我电话。”
梁晟应了声,不再说话。
千帆问是谁。
“跛脚六,叶老最小的,也是最后一个贴身棋子。因为心狠手辣所以被当作危险的双面刃,非到逼不得已不会派出他。”叶老也是急了,有些慌不择路。
千帆由着他摩挲着自己的手指,他留恋这最后一点温度,触感,今天过后——
今天过后会怎样,谁知道。
梁晟把他们送到机场,就跟隐形人一样,消失在机场喧闹的人群中,就像一滴水融入了大海,千帆发现,梁晟大概是反跟踪的能手。
陆征帆拿好了随身行李,其他的已经寄存好,就陪千帆坐在候机大厅。
千帆看眼前疾走晃动的双腿,行李箱轮子轱辘轱辘地滚过,地板反射头顶炫目的灯光,他一时有些晃神,牵了牵陆征帆的手,像在确认什么。握住了又松开,低低说了一声“哥,我没法跟你走了。”
陆征帆没听清他说了什么,耳边声音嘈杂,像误入苍蝇王国,时不时还播报着航班信息,他凑近了问“什么?”
“没什么,反正时间还没到,你跟我说说你……爸妈?”
陆征帆抱着胸看他,下巴藏在竖起的衣领里。陆征帆朝他扬扬手指,意思是靠近些,千帆又凑近一点,只听陆大灰狼龇牙问“这是迫不及待要入我家门探听情况呢!”
就知道他不会正经!千帆拿拳头把他推开了点,专心看鞋带。
“没什么好说的。”陆征帆双手垫着后脑勺,他声音不高,很奇怪,千帆却能屏蔽其他杂音,只听到他的声音。陆征帆说“我爸是个烂酒鬼,我妈在生了我弟不久就把他一脚踹了。后来我那酒鬼老爸外面借了钱没钱还,就把我弟卖了。从此我开始了苦逼的寻弟之旅。”说完还轻声嗤笑,好像这是别人好笑的经历。
没跑了,是我哥。千帆之前还存着万分之一的侥幸心理,想万一有个遭遇跟他差不多的人呢。他的心早就被血淋淋的真相糊得面目全非了,此时也不知道到底是心在疼还是浑身都在疼,反正他没有强烈的痛感,因为疼得均匀。
绝望与心死势均力敌。
“哥,我去那边买杯喝的,我很快回来。”他指了指二十米远的一间热饮店。
“去吧,时间也快到了。”陆征帆抬手看看表。
千帆站起来,低头看着陆征帆,他一肚子的委屈和难过无处宣泄。在他再次确认真相的那一刻,对他而言,刻骨铭心的感情好像变得不那么真实了。那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人,曾经他的流浪与逃亡只为了找到那份归宿。他笔直立在陆征帆面前,而那个人是坐着,抬头看着他。他觉得陆征帆的目光几乎要刺疼他的眼睛里,要不然眼睛为什么忽然酸了一下?
“哥,我走了。”
“嗯,快点回来。”陆征帆拍拍他大腿。
千帆很快抬步走了。他边走边说,我要把这个人刻在脑子里。
他想不出该怎么办,他又没法坦然接受血缘关系,他决定当一回懦夫,负一次心。
千帆独自往那个店走去,他似乎听到一扇门在自己背后关上了,巨大的孤独包围了他,他呆呆地走着,脑子里什么也不想了,眼睛没有焦距地看着前方,人影憧憧五官模糊,刺目的灯光让他的孤独无处遁形。心底所剩无几的幸福还在一点一点地漏走,最后那一点就像马踏飞燕,迅速地从他眼前掠过,他堪堪只看见马尾巴扬起的影。
血缘关系就像一辆大推土机气势汹汹而来,顷刻之间推翻了所有的一切。
没了,都没了。
卷一 过尽千帆皆不是 完
作者有话要说
太难打开了,果然是我ifi不给力吧
第30章 第三十章
两年后,k市某民间作坊内。
两米高的红砖围墙包围着一块一百六十平米的水泥地,那间小作坊拔地而起,也就起了三层高。抬头可见二三楼阳台委屈地像两颗豁牙突出来,没太大的气势。三楼阳台晒了几件男人的衣服,以此判断就三层住了人。
一楼有轰隆作响的机器,一个穿着二杆梁背心的胖子正以与他身形成反比的敏捷穿梭在机器之中,他硕大的脑袋上戴着蓝色一次性帽子,额头冒出大如黄豆的汗珠,一边观察一台机器的数据,一边手还能在一台天平上添加材料的配比。
此胖子脚步如飞地旋到一台食品全自动包装机尾巴,从堆了半框的塑料篮子里抓起一包外包装设计浮夸的袋子,牙齿一咬,手指一捏,两块孜然味烤面筋就到了他嘴里。
几秒下肚后,他发出满足的喟叹“老大研发的配方就是百吃不腻啊。”
当胖子牛嚼牡丹似的解决了美食,肚皮还没开始拍,一个肺活量惊人的女声咆哮“王学成!开机的人怎么就知道吃吃吃!还没出厂都叫你吃一半啦!”
王学成正是此胖子的大名。然而他本人并没有像名字寄托的美好涵义一样,学有所成,混到二十多岁依然是个好吃好喝的懒人,勉强混个技校毕业就继续在家混吃等死了。
他除了混吃技巧日趋纯熟,好像就无其他的一技之长了。后来被他爸妈抽出了家门,指着鼻子骂一句“找工作养活自己,不然别回来!”
当地民风彪悍,老子抽儿子耳光当属正常,所以王学成就抓着自己可怜的行囊,跟颗小白菜一样,苦哈哈地讨生活去了。
不知道他上辈子积了什么德,想睡觉就有人递枕头——不久就得到这份工作,一干就干了快一年。
王学成很开心,他是最虔诚的吃货,尤爱烧烤,能用自己的双手制造出最好吃的烧烤再由卡车送到沿镇各大零售,是一件既光荣又充满了使命感的事,因此他做得相当认真负责,每一次开机对他来说就像朝圣者匍匐圣殿。
他曾问过雇他的年轻老板“您为什么一眼就选中了我?”
年轻老板推了推低度数眼镜,身上有一股冰冷的精明,他直接说“因为你是个吃货。”吃货会对美食虔诚。
此刻,吃货被逮个正着,脸色讪讪“我这不是刚开始吃嘛……”
女孩不依不饶“上回谁一个人把烤茄子吃了二十袋的!刚开始也不行,不遏制第一包后面只会更猖獗!”
“好吧秀秀,俺老猪不吃了,马上干活去还不成吗?”王胖子举手投降,又投身到机器的轰鸣声中。
叫秀秀的女孩是几个月前刚到这里的。确切地说是那位年轻老板从车站捡到,并带回来的。
那天,他正好他去g市考察市场,打的到了车站,就在深夜的候车室看见一个孤伶伶的姑娘坐那泪眼婆娑。
候车室空荡荡的,头顶的强光让人恍神。依稀有点当时他在机场离开那一幕的感觉。他对那女孩的同情就这么十分突然地冒了出来。
他给女孩买了瓶水和面包,递过去,坐在隔着一个座位的椅子上吃自己那一份。
女孩看了看他,一言不发地吃了起来,然后暴哭。
然后她就跟着上了开往k市的车,留在这里干活了。
年轻老板后来问秀秀“你倒是长点心眼,什么人也不知道就跟着走。”
秀秀很不客气地回答“首先你不是坏人,其次你是gay我害怕什么。再说了,我跆拳道五段,怕你?”
年轻老板吃噎,咳了一声“谁说我是……”
女中豪杰王文秀上下拍拍手掌,仿佛完成了一件大事,捍卫了食物的安全,她走到二楼楼梯口,侧耳去听楼上的动静,站了片刻,灌了满耳的隆隆,什么也没听见。
她有点不放心老板,因为今天来找老板的人脸色很不好,好像是上门来讨债的。
而她那平时没有表情的老板呢,见到那个人真像逃之夭夭的欠债的被债主抓到,虽然脸上维持着摇摇欲坠的镇定,但以商量的口吻跟那人说“给我留几分面子能死吗?”
那个人穿得是好看,气质就不像在这犄角旮旯小镇呆过的,所以秀秀认定是来者属于达官贵人之流。
本来嘛,像老板这么年轻,自己创业的——虽然目前是个小作坊,但预计年底要扩大生产线——这样的人又怎么是平庸之辈?
扩建是因为订单太多,一个王学成是顶不住的,她一个财务兼文员偶尔还下车间帮忙看机器,帮忙接各种催单电话,而老板呢,飞另一个城市扩张市场了。
她很难想象,这样的一间小作坊有一天能变成一间小公司,从三个人变成许多人。
一想,就心情澎湃,有一种与有荣焉的自豪感。
二楼,一间办公室门紧闭着,隔绝了楼下一部分的吵杂声。
一个穿着做工精良服装的男人正唾沫星子乱飞地发表“演讲”,其主题就一个抨击眼前这个见钱眼开无情无义的混蛋小子。
混蛋小子坐在一张桌子——勉强称之为办公桌后的塑料凳子上,两个人是谈判的场面,他却一言不发地任由对方发挥,时不时皱眉隐晦地抗议,但对方无视他眉间挤出的深皱纹,叽里哇啦了半个小时,以长饮一瓶冰绿茶落下声讨的帷幕。
这场无烟销烟的战争大概耗了男人不少体力,他四体不勤多年,超常预支了肺活量,所以脸色正像被掐了脖子的憋气鹅。这只徒有其表的美貌鹅按着胸口说“骂你太累人了——你还真懂享受,搞了个小冰柜在办公室——臭小子,我恨不得解皮带抽你!”
喝一瓶水也能喝得这么忙……“鱼哥,你逼逼完了要不要吃点什么?”
问话的正是千帆。
两年前,他自导自演一出不告而别,余小鱼在听陆征帆说了事情梗概之后是拍腿而起,对顾桓说“我那弟弟真是出息得很了!临阵当了逃兵,演韩剧去了!”
顾桓习惯了他跳脱的说话方式,不慌不忙问“千帆……不是,他们怎么了?”
于是余小鱼添油加醋讲了一个失散将近二十年的兄弟相爱后,弟弟发现真相,无法接受事实继而离开哥哥的狗血爱情故事。
饶是顾桓心理承受能力很强也吃了一惊“他们是……亲兄弟?”
那一天,当广播开始播报飞往b市的航班即将起飞时,陆征帆等了又等,心里浮起不详的预感,他往那间店跑去。前台姑娘一看见高高大大又英俊非凡的男人进来,眼睛一亮,等陆征帆问她不久前有没有一位穿黑色大衣……陆征帆没问完,姑娘就从抽屉拿出一个信封,问“陆先生吗?那位先生托我把这……”
姑娘未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再来一句“他说希望你能忘了他”,手里的信封被陆征帆拿过,陆征帆还是很有礼貌地道谢了,就是声音很冰冷。
姑娘被男人失魂落魄的表情吓到,张着嘴忘了说话。
不用看也知道信里写了什么。千帆在这节骨眼上难不成还留给他一封情书?
他不愿跟我走。陆征帆心里翻来覆去着就这么一句话,他自虐一般地把这句话在心里滚了好几遭,非得把一颗心滚得千疮百孔,四处漏气,于是先前那股拥塞在他心里的痛苦像百尺瀑布急冲而下,他是底下的石子,被砸得面目全非。
他有点恼自己的得意忘形,要不然在千帆开口问“你的弟弟”时,他就该起疑了。自己从未明确告诉过千帆那个家人是弟弟他怎么会知道?
联系前面的细节,陆征帆大概猜到信的详情了。
他还是在最后一刻独自上了飞往b市的航班。毕竟他是成熟理性的陆征帆,不管千帆在或不在,他都得先跟过去一刀两断。首先,他得是一个独立的自由人,其次他才能心无旁骛地开始思考该怎么面对千帆——他的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
我差点要放弃了,jj更文怎么这么难打开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