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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 第2节

作者:黎小不 字数:21039 更新:2021-12-17 20:47:05

    忐忑不安的谷宇等在一边,以他不怎么聪明的脑袋一直想到叶同拿齐了他要买的东西回来,也没有想明白叶同怎么就这么好心了,总觉得下一回见面,就要被叶同揍一顿还这次帮忙拿东西的礼了。

    叶同没有谷宇的忐忑不安,倒是心情不错地把谷宇要买的东西选齐了,只是在卫生用品那里拿女性用品时,有点脸躁,在心底把谷宇咒了一遍。可又想起是自己来帮的,只得找到购物单上写着的牌子后,拿了就飞快地走开,好笑的是,走远后的他还听到两个女生说他是帮女友买,是个体贴的好男人。

    就是这句话,让叶同的心情诡异的好起来。但是只好了三分钟,在看到那个似被所有人遗弃一样靠站在角落的谷宇时,叶同的心莫明揪了一下,这个感觉,比去年冬天的傍晚,看着谷宇不稳飞奔的背影还闷闷,更加深刻。然后想起那两个女生的话,如果谷宇是女生的话,就算他又丑又瘸,他是不是可以不顾眼光站到他的身边去体贴他呢

    叶婶子笑呵呵地说“小宇,你的单车不好绑东西,不如让东西放我们的车上,到时你再来店里拿回家,会轻松很多。”

    谷宇轻轻点头“谢谢叶婶婶。”又转向叶同,又低一档的声音说“谢谢你,叶叶同。”

    叶同因为头先在超市那奇怪的心思搞得心烦意乱,在他母亲的瞪视下,冷着脸应了一声,坐上小面包车的前座了。

    叶婶子眉毛狠狠地抽了几下,很是不明白自家的儿子为什么那么不喜欢这个懂事的谷宇,明明同是男孩子,同样的年纪,同住一个巷子,同在一个学校上学的,不是吗她还不知道,他们还同班,就差三个座位就同桌了。

    谷宇扶着单车的车把,低头的姿势看着车尾冒着黑烟开远的小面包车,一阵刺骨的风直吹进脖子里,冻得谷宇狠狠打了一个冷颤。

    猛然又想起叶同那奇奇怪怪的态度,觉得头皮都麻了,想着,不会是去拿母亲用的卫生用品时被笑话了,所以才露出那种可怕的表情吧

    谷宇祈祷着,在过年前这段时间去叶同家小饭馆帮工时,绝对不要碰上叶同。他可是想跟母亲过个安安稳稳的年,不想受伤。

    可是他的祈祷会奏效吗

    7、第七章味道

    凌朔提着走进大厅,很快被老管家楼伯接过去了,还接过凌朔脱下的外套。

    楼伯的眼睛在外套上飞快地扫了一眼,眼底划过淡淡地疑惑,问“小少爷,你的外套蹭到什么地方了”眼利的他哪会看不出外套上那浅淡的痕迹是脚印啊。

    凌朔一边往楼上自己的房间走一边说“没什么。爷爷呢我洗个澡出来吃饭。”也不等回答,把门重力关上。

    一手一手外套的楼伯站在楼下,看着小少爷把门重重关上,眼里凛冽了起来哪个不要命的家伙,居然敢踢他的小少爷的背被他查到,绝不轻饶

    这般恨恨想着的楼伯把和外套放好,转身去了凌家老太爷凌习棹zhao四声的书房。

    凌习棹正和四个儿子在书房里谈话,听到敲门声,凛然的眉不悦地轻皱了一下,又想起可能是自己的孙子考完试回来了,所以,不悦变成了喜悦,说“进来进来。”

    看到是楼伯,凌习棹问“小朔呢”

    “老爷,小少爷说要回房间洗个澡,然后再吃午餐。”楼伯说。

    “怎么一回来就洗澡啊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凌修年凌朔的父亲,四十三岁,排三,特别部队大队长敏锐地问。

    楼伯欠着上身,低眉顺目却无谄媚之气,说“小少爷的外套上有鞋印和灰屑,似乎是跟谁打架了。”

    “什么”凌修阳凌朔的四叔,三十六岁,检察官,未婚有些失态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又坐回去说“小朔居然跟别人打架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欺负我们凌家人啊不要命了”

    “哈哈哈你们那么紧张做什么小孩子嘛,打架就打架。我还想要看看那个敢跟小朔打架的小子呢。”凌习棹大笑起来。

    “老爷,您怎么可以这么说呢”楼伯的小算盘失算了,本来还想让老爷听到小少爷跟打架后,去找出那个不要命的小子好好修理一顿的,哪知老爷还笑。

    “就是呀,父亲,小朔可是我们家的宝贝男孙,要是被外人知道,以为小朔很好欺负呢。”凌修竹凌朔大伯,五十岁,军务处指挥长,已婚,有两女不满地道。

    “我也觉得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小朔的性格冷静沉稳,在回国一年多才跟人打架,猜测是双方都积够了火才会打起来的。”凌修悦凌朔二伯,四十八岁,南北军区司令长,有三女淡然地说。

    “对对对,小朔要活泼一点。当初就是觉得我们家太过严肃,才会把几岁的小朔送去美国,哪会知道,小朔这孩子,被他外祖母教育得更是古板,还说那是绅士笑都不会笑,哪是绅士所以,趁着还有扭转的余地,就算得罪伊丽丝也得让小朔在国内生活了。要知道,小孩子打架死不了人的,我相信,小朔也有这个自控力的。”

    去年,凌习棹下狠命令要自己的这个孙子回国内读书,就是因为孙子的性格太高傲了,因为小朔的脑袋聪明,学什么都快,所以对很多事情都不在意。凌习棹怕孙子被这种不在意任何事任何人的感觉弄得最后变得冷酷无情,严重的话会扭曲人生观,不是厌世就是愤世,那可就糟糕了。

    可是伊丽丝还“狡辩”说那是绅士风度,是自信强大的表现,一直不肯松口让孙子回国要让他继承她的贵族头衔,和那庞大的财产,才不要去什么普通高校染上那些不良习惯。

    其实嘛,凌习棹和伊丽丝这两个老家伙都想多了。

    凌朔他只是懒而已,就算被包括自己的亲人都说是高傲冷酷,也懒得纠正。至于凌朔的本性,或者他在美国的三个朋友就有点体会,凌朔在他们眼里是个非常霸道的男人只要是他想要的,绝对是不择手段也要得到,紧紧地抓在手里。

    就拿一件小事来说好了,小时候雷恩养了一只宠物狗,被凌朔看中了,照了雷恩的裸照威胁要把小狗送给他,不然就把裸照送到雷恩当时最喜欢的女生面前,而且在雷恩没有同意前,直接把小狗抱回家

    当然,那三个朋友也只是见到凌朔性格的冰山一角。

    后来,凌朔把谷宇绑到身边后,雷恩他们三个才知道凌朔的性格霸道到何种程度了。只不过,他们就算同情一把谷宇怎么就落进了凌朔的手里,但是什么都不敢说,不然,朋友都会没得做了。也幸好谷宇的性子温和,应该说是懦弱,才会受得了凌朔那鸭霸的性子。

    凌朔洗完澡换了衣服就去书房找他的爷爷,要跟他说一下,过两天他会回美国过寒假。

    敲了两下门进去正听到爷爷说要他活泼一下的话,额头瞬间滑下一溜黑线。

    凌朔靠在门边,面无表情地瞥了楼伯一眼,又看着书桌后面的爷爷和沙发上的四个男人,说“不好意思,让你们失望了,我下次打架不会让你们知道了。”

    “呃小朔,你说的什么话。来,告诉爷爷,那个跟你打架的人是谁哪天请他来我们家坐坐。”凌习棹威严的脸一变,像个老顽童似的笑眯眯地向凌朔招手。

    “无关紧要的路人。好了,我们是不是该吃午餐了”说完转身,可才走了一步就顿住身子,又加了一句“你们别想去查我在学校的事,当初回国时说好的,不然我即刻回美国,不再回来”

    留下五个大老爷们面面相觑,可是眼底那自豪骄傲的眼光怎么也掩饰不住。

    “啊呀,小少爷真是好有气势啊。”楼伯激动地说,接着脸色变幻了几下,“可惜不能去找那个跟小少爷打架的小子了。”

    “小楼啊,你不要私底下去查,要是被小朔知道了,真的会不顾我的命令回美国的。”凌习棹对楼伯说。

    楼伯不情愿地点头。

    凌习棹又恨恨地说“这都怪伊丽丝。”

    “父亲,您就不要迁怒了,这哪里伊丽丝教的呢小朔他受的是美国的教育。”凌修年无力地说。

    “但小朔十岁前都是被伊丽丝带在跟前,霸道自主的性格难道不是那个时候形成的吗”

    “父亲,这说明小朔像你嘛。”凌修年适时的给凌习棹这个退出政治舞台后,就变成隐性顽童的大将军一句好听的恭维话。

    果然,凌习棹很高兴“嗯嗯,小朔的性子确实像我。要不是我们家够大权力了,不让小朔去部队,说不准他会像我一样成为大将军呢。”

    四个做儿子的听了这话,抽搐无语。

    吃饭的时候,凌朔觉得往日很好吃的菜居然没有那么可口了。

    眼神锐利的凌习棹看到自己孙子吃下一口肉片后,那紧蹙起的眉峰,也夹了一块肉片丢嘴里,嗯,味道一样跟平常一样好吃啊,为什么小朔好像吃了变味的菜那样难忍的样子呢

    “小朔,不好吃吗这不是你喜欢吃的青椒肉片吗”凌习棹疑惑地问。

    凌朔自己也觉得怪。回国最满意的地方就是可以吃到华国多样的美食。

    可现在吃着平常爱吃的菜,他回想起的是那盒不够他塞牙缝的饭菜的味道

    “没有,很好吃。”凌朔淡淡地说,想到刚才本来应该在书房告之的事,又说“我回美国过寒假。”

    “不行,哪有快过年了还往国外跑的”凌习棹脸一沉,撇着嘴不答应。

    “爷爷,我去年是留在这里过年的,除夕那天晚上你也应承过我今年过年去美国。而且我,已经答应了我的朋友过两天就过美国。难道你想失信,也想让我失信吗亏你还是个说一不二的军人。”

    凌习棹被噎得差点把嘴里的饭都咳出来了。去年除夕真不该太高兴而答应了小朔,现在要是不同意小朔去美国,他就等于自打嘴巴,以后都不会让小朔相信了。

    凌习棹向他的四个儿子打眼色,可是他们四个不动如山,闷头吃着自己的饭。

    真是不孝子啊

    8、第八章疑似约会

    快过年了,叶婶子家的小饭馆的生意有些冷清了,就在农历十二月十八的这天,贴出从农历二十到来年十五休市的告示。

    然后,叶婶子给谷宇“放假”了,还拿出一个红包递到他的面前,让他回家里打扫打扫,准备过年。

    谷宇欣然同意,只是看着递到眼前的红包犹豫了。

    叶婶子把红包塞进谷宇的手里,摸着谷宇的头说“傻孩子,这是叶婶婶给你的压岁钱,因为过年我们要回老家去,要到初七八才会回来,所以就提早发给你了。”

    谷宇用力抓紧红包,很是感动,低声说“谢谢叶婶婶,我我去把剩下的碗洗好。”说完,带着不好意思的表情,拖着左腿快步走回了后间。

    喝得脸色赤红的叶封叶同父亲飘了进来,看到自己妻子望着后间门发呆,拐肘撞了撞她,问“老婆,妳看什么对了,妳把我的酒藏哪里了”

    叶婶子回头狠狠瞪着叶封,没好气地说“喝喝喝,就只知道喝酒你喉咙里都还有酒呢要是小同学了你的样,我就把你给宰了”

    叶封“嘿嘿”笑了两声,讨好地说“老婆呀,小同才不会学我,要学的话,小时候我就会把他培养成一代酒神了,哪像现在,看到我喝酒,小同还说我。真是的,妳们母子俩一个样,就只会拿酒来威胁我,这可是我唯一的爱好啊。”

    爱好是嗜好吧叶婶子嘴角直抽,觉得自己跟喝得半醉的人说理是找罪受,所以,转身离开,不再理脚步轻飘飘走路的丈夫了,她可是很忙的。

    只是偶尔想一想,当初嫁他的时候,他并不很好酒,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越来越爱喝酒,一天当中,总是有三两个小时处在飘飘似仙的状态中。唉,可是爱着这个男人呀,更是爱着这个家,所以,叶婶子只能叹上一声气,这应该是她自己宠惯出来的吧。

    唯一值得叶婶子安慰的是,丈夫在外头工作的时候,从来不沾酒。

    “老婆,妳别走呀,要走也先把我的酒拿给我啊。这么冷的天不喝杯酒,太浪费了。”叶封一边大着舌头说话,一边飘着追了出去。

    坐在水龙头下洗碗盆前面的谷宇看着手中的红包,很想打开来,又想回家跟母亲一起打开来,这种欢喜的心情让谷宇的心都是暖的,一点都感受不到吹过来的冷风,也没有感受到一双复杂的眼神盯在他的身上。

    谷宇迟钝得没有感受到那似乎偷窥的眼睛,倒是那双眼睛的主人忍不住跳出来了。

    看到他一出现,果然就吓到发抖的身体和刷白的脸孔,叶同额头上隐隐现出两个愤怒的“#”字,顾忌着母亲随时出现,叶同蹲下来,压低着声音吼道“该死的,你到底怕我什么能不能看到我就不发抖吗我不是好久都没有揍你了吗而且我还好心地让我的小弟们不去骚扰你你倒好,过了一年多的舒坦日子,还在看到我这个恩人就发抖还是说你真的欠揍”

    “不不是故意的。我不想的,它自己想想抖。”谷宇很冤,可他就是怕叶同,因为身体已经记住了叶同带给他的疼痛;而且,那种怕里,还夹杂着怕被叶婶子知道,不能再在店里帮工了。倒不是怕没工做,他可以去找过别的小工,反正他高一时借的学费钱已经还完了,他害怕的是,他深深感恩的叶婶子,为自己的儿子难过,这会让他心里也不好受。

    “啊算了,我只跟你说一遍,晚上八点半在小公园侧门等我要是你敢不来哼哼”说完,叶同站起身飞快地离开了。

    而被那两声冷哼吓得全身发冷的谷宇,当然没有看到叶同跑开前那红得滴血的耳框了。

    回到家后,谷宇同往常一样为母亲煲药、打扫卫生、洗衣服叠衣服、洗菜切菜

    可施丽就是看出儿子有心事,在吃晚饭的时候,儿子端着碗半天都不扒一口饭,而是眼睛低垂,不知发什么呆。

    “宇儿,你怎么啦从叶婶子店里回来你就没有说话,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施丽担忧地问。

    谷宇愣了三秒,才明白自己的母亲跟他说话了,嘴角强挤出一抹笑容,说“妈,我没事。只是想着过年这段时间都不用去叶婶婶的店里帮工,突然空下来,有点不习惯呢。”

    施丽定定地看了谷宇一眼,看到谷宇微微别开她的视线,暗叹一声,不再问了,想来孩子大了,有自己的心事了。

    “呵呵,原来是这样啊。宇儿也不用担心空下来不习惯,过年了,家里要宇儿好好打扫一下,谁叫妈妈帮不了忙,都得宇儿一个人做咯。而且,有时间宇儿多多看看书,你不是说你们老师布置了好多的寒假作业吗”

    “嗯,我知道的。那妈妈就做指挥吧。”谷宇开朗地说。

    “好,我们要跟去年一样,过个温暖又平安的年。”施丽笑道。

    晚饭后,施丽又看到儿子坐立不安了,那种样子真的很像情窦初开的表情,一些急切、一些欣喜、一些不安、一些忧郁

    只能说,施母啊,妳完全猜错了妳的儿子只是被威胁了。

    施丽很高兴,她的儿子,终于有了喜欢的人了吗

    然后,没有看到自己母亲带着诡异之色的安心笑容的谷宇,又一次从早收拾干净的厨房进来,问“妈,现在什么时候了我我要出去一趟。”

    施丽头顶炸开一朵灿烂的烟花,儿子问时间是什么意思还说要出去,哦,难道,难道真的有女孩儿看到儿子的内在美了,并已经开始约会的地步了吗这真是过年前最高兴的事情了。

    思想越跑越偏的施丽眼睛都亮了,看着儿子身上的衣服,眉心皱起,又想,既然那个女孩不怕儿子脸上的疤和左腿的瘸了,定是个好心又豪爽的女孩,也就不会太在意她们家的家庭状况了。

    所以,施丽很快又放松了眉头,说“嗯,八点刚过了。”然后装作不经意的问“宇儿是什么认识人家的”

    谷宇可听不出他母亲嘴中的“人家”是指她臆想中的好女孩,更是不可能猜到他母亲莫明激动的神情是怎么回事。

    只是咬了一下下唇,轻声说“早、早叫认识了。”

    注意谷宇的轻声根本就不是害羞,而是想到等一下要见到的人而害怕。

    完全想歪的施丽笑逐颜开,说“宇儿,你们是不是约了见面那就快去吧。外面冷,记得把帽子和围巾手套都戴上,还有,也别说太晚,别冻着人家了。有时间带她来我们家坐坐,我想她不会是那种虚荣的人的。”

    “什什么带他来我们家”谷宇眼睛瞪大,惊慌地说。想想把叶同那个恶人带回家里,就觉背脊发凉。

    这看在施丽的眼里,就像是儿子被她揭穿了隐秘恋情而惊慌一样。

    “没错,就过完年后的哪天吧,看她什么时候有空,最好开学前,记得请她来,知道吗”施丽命令道。

    谷宇害怕外面的人,但是对母亲,不是害怕,而是完全的孝顺,所以,敢不应下吗

    “我等一下跟他说就是,要是他不来,妈不准念我。”

    “好好,快去吧。”施丽好心情了,开始赶人。

    就这样,谷宇带着无比深重的心情去小公园“约会”了。

    9、第九章小公园里

    老远,谷宇就看到小公园外面那盏时灭时亮如鬼灯一样的路灯下,叶同靠着墙壁仰头吐着烟雾的身影。

    谷宇在路灯照不到的阴影处停下了,害怕着等一下发生的“血腥事件”,可是就是因为作好了心理建设,反而越加不敢上前去了。更害怕的是怎么跟开口要叶同去他家做客的事。他的母亲呀,真是给他出了一个大难题啊

    刚好这时,那盏本就只有十五瓦的灯泡闪了几下,歇菜了。

    谷宇看到叶同的影子把烟踩到脚下碾灭,不出几秒,他的手上“叮”地一声打着了打火机,又点燃了一支烟。

    这样,谷宇在十几米外的拐角看着黑暗中那点红光越来越近叶同的嘴巴;而这边叶同也在黑暗中看着谷宇来的方向。

    当那盏歇了几分钟的路灯又亮起来,两个人的视线不知怎么就在寒冷的风中相交了。

    原来,谷宇想着趁黑暗时走出来,没想到这盏一灭就是十五分钟以上的路灯突然亮了起来,吓了谷宇一跳。要不是吓过头而呆愣了,说不定缩回阴影中了。

    所以,谷宇和叶同两两相望了。

    叶同其实也是吓了一跳的,但是比起等待时的紧张,在看到谷宇出现后,反而冷静了下来。

    叶同就着昏黄的灯光仔细看着谷宇。

    难得谷宇没有戴那个土得掉渣的眼镜,过长的刘海被夜里的冷风吹起,露出了小小的脸庞,眼睛大大的,清澈干净,闪着怯怯又卑微的微光;可爱的鼻子,就算冬天也不干燥的小巧嘴唇;秀气的下巴;在路灯下发出柔和光芒的细腻肌肤,怎么看,都是一个美丽的人。可是偏偏在他的左眉骨处,一块半个鸡蛋大的暗红疤印破坏了原本的美丽,变得面目可憎。

    叶同转身往小公园里面走,冷着声说“跟我进来”

    谷宇放在口袋里的手紧紧地握成拳,嘴巴张了几次,终于在叶同走了几步后发出了声音“你有什么事情可以在这里说,我妈说,让我快些回去。”

    叶同回头看着低着头站着不动的谷宇,退回去攥住谷宇的手臂往小公园里面拖“瘸子宇,你这个人就是要对你用强的才会有反应”

    “不不要打我”不到一米六身高的谷宇哪是一米八多的叶同的对手,几下就被拖进了清冷黑暗的小公园里面。

    “闭嘴我有说要打你吗”虽说是冬天的夜晚,没有人想在外头晃着挨冻,但是经过小公园外面的人还是偶尔有一个两个的,所以,怕引人注意的叶同只得每次都是压低着声音对谷宇吼道。

    “呜”谷宇弱弱地呜咽,被叶同抓着的手臂好痛,脚下因叶同的步子太快,左腿跟不上速度。

    还好,叶同在小公园里唯一的小亭子里停下了。

    “不准哭不然我把你奸了”叶同恶狠狠地说,听清自己说了什么话后的叶同愣住了,怀疑自己是否昏了头了,不然怎么会说出这么诡异的话

    谷宇倒是没有听清楚叶同后面一句吓死人的威胁,光是被那句“不准哭”的话就吓得眼里因痛而溢出的眼泪逼回了眼底。

    叶同低下头,靠近谷宇,想看看谷宇的手臂是不是真的被他扯痛了。

    因为这里太暗了,加上周围只有呼呼的冷风吹过,真是个很容易引人“犯罪”的绝佳场景啊。

    所以,本来开口想问话的叶同心随意转,抬起谷宇的头,吻了下去

    这个举动,在刚才路灯下突然看到谷宇出现时就想做了,或者更早的某个看着谷宇发呆的时候。

    说起来,叶同也只是凭着本能吻下去,接下来该如何做,还是凭本能。他伸出舌头,毫不费力就钻进了谷宇因愣而微张的嘴巴里

    叶同觉得这感觉很美好,谷宇的嘴唇很柔软,还似乎带着甜甜的味道,他都不想退出来,可是他怕再这么“胡搅蛮缠”下去,被他搂到怀里的谷宇要晕了,原因是因吻而晕。

    其实谷宇已经晕了,在叶同吻住他的那一瞬。

    叶同把谷宇抱进怀里,心情的转换,让他心疼这瘦小纤弱的身子,太轻了,一点都不像一个快十七岁的少年的体重。至于身高,被叶同忽略了,还觉得搂在怀里刚刚好。

    叶同想,是不是因为自己太没有女人缘,所以在欺负着谷宇的过程中,思想产生了异变,才会不知不觉地注意起谷宇,又再进一步异变,心疼他、想抱住他、想让他露出无人时那种浅浅的微笑偷窥到的。

    总之,叶同自己也不知道这思想的转变是怎么发生的,来得有点奇怪,经过一年多的对谷宇的无视,而自己背后纠结不已的心路历程,他认了,所以,才决定在今晚把谷宇约了出来。

    难道这就是某次听王贤兵那个家伙说的,说女性在同时被两个男生追求的恋情当中,极易对较弱的男方产生同情,进而产生心疼或是隐藏的母爱,宁愿错过较好的男方,去跟弱势的男方结婚。难不成他就是对谷宇产生了那种感情,所以才会喜欢了

    叶同没有追求过女生,高大帅气的他本来应该会很受女生们的欢迎,可是诡异的是,他愣是不讨女生喜欢,哪怕他把篮球打好,也没有吸引哪个女生的目光,反倒是他的几个小弟,时不时的换女朋友。这让他觉得老大做得很失败。

    如果被他的小弟们知道他喜欢了瘸子宇,不知道会吓成什么样嗯,还是不能说,吓到那些家伙无所谓,可不能吓到怀里的宇,他可是超胆小的。

    然后,叶同把谷宇划到了他的保护圈子,自认了谷宇是他的人了。吻都吻了,不是他的人是谁的人啊

    所以,抱着早就魂不附体的谷宇在寒风中坐了半个小时,低头又吻了一通谷宇,说“以后我来保护你,记住,你是我的人了,不可以怕我要是敢怕我,我就会吻你”

    说出来,叶同的心高兴得快飞天了,想着今晚可能都会兴奋得睡不着觉了。虽然第一个喜欢的对象是男的,还是总被他欺负来欺负去的又丑又瘸的谷宇,也不能阻止他心里溢满心房的激动和温柔。

    叶同当然等不到谷宇的回答,但他当谷宇默认了,因为他知道谷宇不喜欢说话。

    叶同怕谷宇冷着了,虽说还想抱着他小小的身子一直坐着,但还是体贴地把谷宇送回了巷子里谷宇家门不远的地方,还想着要让谷宇消化一下多了他这个男朋友的事实。

    叶同紧紧地抱了一下谷宇,上瘾似的又吻了半晌谷宇微肿的唇才放开,说“宇,早点睡,明天见。”

    昏暗中,谷宇点头,在被咬得肿痛的嘴唇上抚了一下,怎么会肿痛呢眼底的疑惑被昏暗的光线掩住了,叶同没有看到。

    10、第十章找上门了

    [魅色]是一间俱乐部,采取会员制,里面有美酒,也有美人。

    雷恩、狄更斯、祖德,和凌朔走进[魅色]时,引得很多人注意,女士们的目光都放肆地沾在他们四个人的身上了。

    不说凌朔就是一个王子式的完美男人,就是雷恩、狄更斯和祖德三个,也都是一等一的大帅哥。

    所以,四个极品男人一出现,还没有带女伴,怎么不让里面找男人玩乐的女人心动呢

    不过她们的行动还未付诸,他们四个就被侍应生领到楼上的包厢去了。

    侍应生把酒送上后,小声地关回包厢的门,迎头撞上店里的一号男公关曼哈顿和另外三个排名前五的女公关。

    曼哈顿食指挑了挑额前的碎发“经理让我们四个进去陪雷恩先生他们,还特别交待我要好好陪那个雷恩先生的朋友。”

    侍应生愣了一下,说“可是我出来前,雷恩先生说现在谁都不准进去打扰他们啊”

    西西一把推开侍应生,说“啰嗦难得雷恩先生他们来了,怎么可能不叫我们进去作陪呢”

    说着,西西、东东、南南越过侍应生,抢在曼哈顿前面把包厢门推开,扭着腰走了进去。

    关上不到几分钟的门又被打开,坐在沙发上喝酒聊天的四个人都露出微愠的神色。

    雷恩抬头,看到是每次来都陪着他们三个的西西她们,收起了不悦的神色。怎么说,这三个女人和后面的曼哈顿都是他在来酒吧前就“预定”的,为得就是给他们的好兄弟凌朔接风洗尘。

    当然,点了一个男的进来是为了捉弄一下凌朔,谁叫凌朔一去华国就是一年多,顺便一报小时候被抢小狗的仇。可见雷恩的心眼儿很小

    狄更斯和祖德喝酒的动作一顿,一齐偷偷地与雷恩用眼神交流,然后,三个人又都笑眯眯地着看向凌朔。

    曼哈顿脸红心跳地坐到了凌朔的旁边,心中暗骂自己一声没出息,脸上随即挂上完美而虚假的微笑,抬起手轻轻地搭上凌朔的肩膀,脸庞凑到凌朔的耳边,轻吐气息,说“我叫曼哈顿,这位小帅哥叫什么名字呢”

    凌朔冷冰的视线在三个作贼心虚又笑如狐狸的好友身上轻飘飘地掠过,又转动眼珠,斜斜地瞥了一眼肩膀上的妖媚男子,平静地说“我叫凌朔。请你放开手并坐远一点,我不喜欢男人。”

    曼哈顿面色一僵,笑容差点就破功了,但只是转瞬就恢复过来,笑得妖媚地说“既然这样,那我就自罚一杯。”说完,自倒了一杯酒,在雷恩他们三个和另三个女公关的眼下,仰头一口干了。

    站起身来,看着雷恩他们三个,撇着嘴巴,说“雷恩先生,狄更斯先生、祖德先生,下次请不要再开曼哈顿这么恶劣的玩笑啦,害得我的心碎了又碎,以为自己被你们看上了呢。”

    这种似幽似怨、似嗔似怪的语气果然让雷恩他们三个没有生气。

    雷恩一手搂着西西,一手端着一杯红酒,笑道“要是我下次要找男人,绝对第一个找曼哈顿。”

    曼哈顿是个很会作戏的人,不然也不会当上酒吧里第一的男公关。所以他一边卷着自己耳侧的碎发把玩着,一边说“那曼哈顿就等着雷恩先生真的来找我了。现在,我还是出去换过一个我们店里的美女进来陪雷恩先生你们的朋友吧。”

    雷恩松了搂住西西腰部的大手,收回手前,还色情地摸了一把,说“你们都下去吧,今天我们的朋友,就我们三个来陪好了,谁叫他只要我们三个服侍呢。”

    曼哈顿和西西三个都掩唇轻笑,因为雷恩的风趣。

    不过,在他们四个的眼睛看到沙发上随意而慵懒地靠坐着抿酒的凌朔后,心里大叫一声“妖孽啊”,很是不舍地走出包厢。

    凌朔可不知道自己被四个酒吧公关说成了妖孽,他只是想着,要怎么回敬自己的三个好友为他叫来一个男公关的事。

    由此看来,他们四个能够成为好朋友,的确是意气相投,最少都很小心眼。

    谷宇一早醒来,重复着每天早上必做的事情,他的脸上丝毫看不出昨天晚上的惊吓或呆愣表情,那是因为他被吓得灵魂出窍了,选择性忘记昨晚发生的事情了。

    虽说如此,可是在吃早餐时,谷宇受了母亲热切莫明的视线,但他忍着没问为什么。

    施丽笑眯眯地盯着谷宇的脸看了又看,好像只隔一个晚上,儿子变得,嗯,精神焕发了。

    好吧,这只是施丽的错觉。她只是认为儿子跟女孩儿约会了,就一定得精神饱满焕发。其实,谷宇跟昨天早上没什么不同。

    “宇儿,昨天晚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真是的,我都不小心睡着了,没有听到你回来。告诉妈,你们相处得很愉快吧。”

    伸筷夹咸菜的谷宇一愣,抬头看向自己的母亲,眨了一下眼睛,然后,脑袋轰然一响,脸上瞬间红得可以煎蛋了。好不容易忘记的事情重回脑海。他,他记得了,他被叶同吻了。

    脸红得冒烟的谷宇落在施丽的眼里,又一次被施丽华丽丽地误会了,还想着,儿子是不是跟女孩儿做了什么亲密的接触吧比如拉拉小手,要更进一步就是亲亲小嘴了。呵呵,脸红的儿子看上去真可爱她都等不及想要看看那个女孩儿了。

    “好好,我不问了。快吃早餐吧,趁着天气好,把被子拿出去晒晒,再蒸些糯米粉团子晒了,过年切了炸来做果子。”

    谷宇低下头,很感激母亲没有多问,不然他还真不知道怎么说。

    吃过早餐,谷宇先是把折叠躺椅搬到屋檐下,再摆了一张带屉小方桌,扶着施丽过去躺好,再在小院子里支起竹架,把他和母亲床上的被套除了,抱着棉被搭到竹架上,拿根棍子使劲地拍打着棉被,除尘又抖松棉絮。

    之后,热起来的谷宇脱了外套,把除下的被套和床单坐在院子里洗了。

    在谷宇站在凳子上晒被套床单时,他看到自家院墙外抬头望着他的叶同,心下一惊,身形往后倒去。

    这可吓着了屋檐下看书的施丽,也吓着了外面的叶同。

    施丽丢了手中的书,起身迈着无力的步子跑向谷宇

    叶同飞快地跨过低低的院门槛,神色恐慌地朝谷宇奔去

    好在谷宇站着晒被单的凳子不高,人没有摔痛,只是手上刚洗过的床单要重新洗过了。

    施丽检查了谷宇全身,见没事后松了一口气,这才把眼睛转向旁边高高大大的男孩。

    她问“你是”

    叶同见谷宇没事后也刚松了一口气,就听到一道轻柔的女声问他。

    叶同脸颊微热,抬手在后脑勺抓了抓,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有些紧张地说“妳好,我我是,”叶同顿了一秒,眼睛在谷宇的脸上温柔地划过,接着说“我是宇的同学,叫叶同,也是巷子外头叶婶小饭馆家的儿子。”

    “啊呀,原来你就是叶同啊。真是不好意思,我很少出去,都不认得你。”施丽双手握住叶同的手往屋檐下带,“过来坐过来坐。真的很感谢你们家,要不是你们家,宇儿可能都要辍学了,还让他去你们家店里帮工,真是谢谢了。我总是想身体有力气一点了,就当面去谢谢你的家人,可惜我这破身子不争气,总是无力,多站一下都头晕。”

    边说边把叶同压到椅子上坐下,她自己坐回躺椅,扬头喊着把摔脏的床单拿回去重洗的谷宇“宇儿,等一下洗,泡杯茶给你的同学。”

    想躲得不见人影的谷宇不得不泡了两杯热茶出来,一杯放到施丽的面前,一杯放到叶同的面前,然后飞快的走回厨房。

    “那个,阿姨,不用客气,我只是来找宇出去玩。”叶同很是拘谨地说。

    “好啊,难得有同学来找宇儿出去玩,我真高兴。对了,我叫你小同吧。你坐一下,喝杯茶,宇儿很快就做完了。”

    施丽可忘了还要儿子做糯米团子的事了,整个人比儿子这个被同学叫去玩的当事人还兴奋,以至没有发觉到儿子眼底的慌乱和叶同对儿子亲密的称呼。

    11、第十一章朋友

    王贤兵外号小兵蹲在地上,双手互搓着,时不时的哈口气,转头看了看旁边也都蹲地上的田村、唐连和季候风,说“老大什么时候到呀叫我们在这里等,可是都等了一个多小时了,老大人影都不见一个,是不是捉弄我们四个的呀”

    “抱怨什么,或者老大突然有事要迟一点才到呢。”田村外号肥田看着马路那头关门的叶婶小饭馆,说。

    “可是我们在这里这么久都不见老大出来呀还让我们不准直接去找他。”唐连外号糖球说。

    “老大家又不是住这里,这只是他们家开的小饭馆,真的家隔着这里有几百米的巷子口那边呢。”季候风外号季子说。

    “呃,季子,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王贤兵和田村唐连齐转头看向季候风,疑惑地问。

    “有一次我去老大家的小饭馆找老大,老大的母亲说的。哦,不就是去年元旦那天的事情吗你们也都在啊。”季候风说。

    四个快蹲成石头的少年,闲扯着有的没的话题来打发时间,就差去找蚂蚁窝研究了。

    然后,二小时十一分三十五秒后,总算是从那间小饭馆旁边的小道上等到他们老大的身影了。

    叶同倒是很想牵着谷宇走路,可是谷宇胆小,要是被附近的人看到,他说不准就会不顾他母亲的话而缩回屋子里不出来了。

    在经过自家小饭馆时,叶同看着门关了,虽说明天才休市,但是昨天傍晚贴出的告示已经起了作用,都快晌午了,也没有客人来。

    其实,叶同是知道的,他的母亲和父亲关着门在店里把一些东西整理好拿回家里呢。他会知道是因为想帮忙,但又想起昨个儿晚上对谷宇说的“明天见”,为难之际,他的母亲嫌他笨手笨脚把他赶了出来。

    然后叶同先打电话把四个小弟招来,再心情飞扬地去谷宇家把谷宇接出来了。

    王贤兵四个人见到叶同的那一霎,眼里都闪过晶亮的光芒,哦,他们的老大呀,终于出现了

    “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中午我请客,去商业街的拉面馆。”作为一个小老大的叶同,很是会笼络人心,见到四个摇晃着向他冲过来的小弟,率先开口道歉,又许诺中午请客。

    所以,蹲到双腿发麻的四个少年,嘿嘿笑着。

    田村笑呵呵地问“老大,你招我们来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聚聚。”叶同说完,想起谷宇,回头看了一眼,谷宇果然还磨蹭在马路的那头,大声叫道“宇,快过来,小心车。算了,还是我去牵你过来吧。”说着,小跑着过去,把谷宇牵到了过来。

    王贤兵、田村、唐连、季候风,四个人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总觉得这晴好的天在下一刻就会下起了红雨,不然,他们四个怎么会看到他们的老大那么小心翼翼地牵着那个瘸子宇过马路呢

    没准他们四个蹲太久,起身太快,眼花了。没错,就是这样

    他们四个甩了甩头,反正就是不相信眼前看到的事实。因为这事实太具冲击力了,心脏都跟着有点受不了。你们想哦,总是被他们几个狠狠欺负的瘸子宇,突然跟他们老大手牵手,怎么可能不吓人

    “老老老老大,你你你”唐连吓得问不出话来了,伸手指着谷宇就是。

    叶同看着唐连指着谷宇的手,眼神一凛,说“把手放下,别这么指着他,会吓到他的。从今天开始,他就是我要保护的人,你们也要记着,在我不在的时候,帮我好好保护他,明白吗”

    “等等一下,老大,你突然这么说,我们可不明白你的意思啊”季候风也结巴了一下,眼睛瞪着低着头的谷宇,问着叶同。

    叶同捏着自己的下巴沉思了三秒,说“就那个意思,还有什么意思啊”

    四个少年狠狠地抓耙着乱蓬蓬的头发,异口同声说“老大,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你们真是笨我都说得很清楚了,宇是我的人,你们作为我的小弟,要不遗余力地保护他嗯,就当,就当为我们曾经欺负他的偿还。”叶同粗声粗气地说。

    要不是怕吓到谷宇,叶同真的就想对他的四个小弟明说,谷宇是他喜欢的人。因为他知道,他的四个小弟神经较粗,不会记较他们的大嫂是个男人的。

    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叶同和他的四个小弟,脑袋都比较简单,做事情都是直来直去,没有什么太多想法。

    所以,到后来,叶同抢不过凌朔,最终失去了谷宇。

    “好吧,我们听老大的话,会保护他的。”王贤兵说着,转看向谷宇,说“瘸子宇,以后谁欺负你,把我们的名号报出去,看不吓得他屁滚尿流啊哟”王贤兵抱头看着叶同,“老大,你为什么打我呀”

    “不准叫宇那么难听的名字,要叫他谷宇。”叶同厉声纠正四个小弟对谷宇的称呼。

    “老大,你今天真奇怪就算你让我们跟瘸谷宇做朋友,也没有必要这么紧张吧不就是一个外号吗我们四个都有啊。况且他本来就是瘸子,难道叫他丑鬼吗”田村忿气地说。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就算要给宇取外号,也不能取那么带污辱性的外号。所以,你们叫他谷宇。”叶同不容置疑的说。

    “听老大的。”季候风抬手在谷宇的肩膀上轻拍,说“谷宇,以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吧,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一直低着着看鞋尖的谷宇被季候风这豪气的话感动了,微微抬起了头,被眼镜挡住的大眼睛紧紧地看着季候风,嘴角几不可察地上扬,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微弱的“嗯”声,然后说“谢谢你你们。”

    就算谷宇的刘海长到遮住半张脸,又加了一副老土至极的眼镜戴着,让整个人显得阴沉,但是,那个尖秀的下巴和上方的小巧嘴唇挡不住呀,因此,谷宇那个淡如清风的浅笑,居然晃花了五个男孩的眼。

    被五双惊叹的眼睛盯着,谷宇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肩膀,把头又低回去了。

    然后,五双眼睛的主人都觉得挻可惜的,同想,如果他们早早看到这样的笑容,是否还会欺负他呢特别是叶同,心疼极了,发誓要让谷宇经常可以露出笑容。

    之后,叶同带着谷宇和他的四个小弟先是在商业街的拉面馆吃饱了,再带着谷宇去游戏机房玩游戏;去跳蚤市场闲逛;去超市前面的广场看表演

    谷宇觉得,有朋友的感觉真好

    然后,他偷偷地转头看站在他身边的叶同。

    叶同正看着台上跳街舞的表演,似乎是感应到了谷宇的视线,慢慢地侧低头。

    “谢谢你,叶同,我今天很高兴。”谷宇鼓起勇气说道。

    叶同露出八颗洁白的牙,笑得欢喜,握住谷宇的手紧了紧又放开,说“宇,只要你高兴就好。”

    12、第十二章叶同昏迷

    施丽能感明显地感觉到,她的儿子,这些日子,脸上的笑容多了。这一定是经过了爱情和友情的滋润,不然,儿子不会在吃着晚餐时都会发一下呆,轻笑出来。

    施丽很欣慰,这么多年了,总算是有人看到了儿子的美好。

    她夹了一块鸡肉放谷宇的碗里,谷宇抬头,说“妈,妳自己多吃一点。”然后挑了一块厚肉的鸡块放到母亲的碗里。

    “宇儿,这两天怎么不见小同过来呀。”

    谷宇正在咬鸡肉,停了下来,说“他跟着叶婶婶和叶叔叔去乡下过年了,要过了年初七才会回来。”

    “这样啊。对了,宇儿,那天妈跟交待你的事情跟她说了没有要是说了,你就得去超市买点好的果子回来,到时总不能太失礼人家了。”

    谷宇一直都以为他母亲嘴口的“人家”就是叶同,因为在那晚小公园见面后的隔天吓得太过,忘了跟叶同说;之后又老是被叶同拉出去玩,有时是两个人,有时是有王贤兵他们四个,所以,有点受宠若惊的谷宇还是忘了跟叶同说。

    或者说,谷宇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跟叶同开口。

    施丽看到谷宇沉默不语的样子,问“宇儿是不还没有跟她说”

    “嗯。”谷宇点头,“我不知道怎么说,我害怕。”

    “呵呵,害怕她不答应吗也对,太急切会吓着她的,这事儿慢慢来,等到时机成熟了,宇儿要正式请她来我们家,知道吗”

    “嗯。”谷宇有点奇怪母亲的话,[什么太急切会吓着他],叶同那个家伙才不怕呢;而且他也不是害怕叶同不答应来家里,而是害怕叶同这个人。

    本来嘛,叶同除了第一次来到有点儿那啥拘束之外,到后来,如入自家的房子,在他母亲看着的时候,还会一本正经地陪母亲说说话,或是帮他搭把手,但是做完根本不用他帮忙的事情之后,就会背着他的母亲,吻住他的唇收报酬。

    谷宇被叶同占尽嘴巴上的便宜,还不敢反抗。只是每次被叶同吻完后,都疑惑半天,叶同他为什么会吻他,他可是男生啊难道叶同只是在他的身上锻炼吻技吗因为每次都被叶同那横冲直撞的吻弄得嘴唇破皮,或是舌头被咬到。

    可是叶同还是乐此不疲地在无人时吻他。谷宇真的很庆幸叶同跟他的父母去乡下了。叶同这莫明其妙的温柔示好和吻,总是让谷宇心底不安,还不如那些被揍打的日子。

    但谷宇又舍不得这得来不易的友情。这些天,他真的很开心,虽然面上没有表现,但是在对着叶同和王贤兵四个,这五个曾经最喜欢欺负他的人,他居然慢慢地不再那么畏惧了。

    他对游戏一窍不通,叶同他们就会教他;他对跳蚤市场太叹惊奇,叶同他们也不会嘲笑他;他被众人看着时,叶同他们会大声跟他说话,并挡住那些人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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