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她的证词,她看见这名混血帅哥大约是上午八点左右。男人却只是以沉稳的语调继续说那是她固定出门买菜的时间,因为对方长得很帅气却举止怪异,所以多看了几眼,没想到这一看竟然看到八点半,害她没买到那天限时特价的水果。
毕竟愿意在他人面前对游戏角色诉说爱意的人,一定脑袋不正常得令人印象深刻。
尽管教授没有这麽说,从容地继续向警方厘清他涉案的嫌疑,王子恒依然羞愧得无地自容,只能死盯着男人价格不斐的腕表看。
直到法医到达现场勘验时,死者屍体都尚未僵硬,连屍斑都没有出现,因此推论死亡时间是八点至八点半左右,而凶案现场你们也看过,不是几分钟内就能完成的。
可是他身上有很多蝴蝶的鳞粉啊!
我想第一位到达现场的员警和另一位住户身上,也会发现相同的鳞粉,毕竟案发现场是飞满蝴蝶的密室,没沾到鳞粉反而奇怪。
就算如此,他的证词还是有疑点,他说是去送件,但所的收件地址根本是空房,没有人住!
这点你们队长也向他们公司的老板查明了,今天确实有派他去那里送件,不过委托的送件人和收件人留的都是假名,也无从追查。男人顿了一顿,接着说出犀利的事实,这就表示我们得换个办案方向了。最可疑的嫌犯不是他,而是那个消失的住户。
大声咋舌的警官话锋一转,回到王子恒身上,可恶……喂!你记得那个人的长相吗?
王子恒急忙绞尽脑汁回想收件人的长相,可惜除了停在手上的蝴蝶,和对方取笑他的声音之外,他什麽也记不起来,甚至忘了自己究竟有没有回头,向收件人说些感谢您光顾万事达之类的客套话。
最後,他诚实地摇摇头。
什麽?!警官再次发出咆哮,声音之大,让他不禁缩起肩膀。
怎麽可能什麽都不记得?你这家夥该不会是共犯吧?!
你饶了他吧!他不太会认人。教授面露苦笑,再次给王子恒似曾相识的错觉。
王子恒不禁怀疑,说不定他真的认识这个教授,不然对方为何知道他向来不擅长辨识人的长相?
怎麽想都觉得太可疑了吧!而且他是命案现场的第一发现者,您不是说过,第一发现者是最有嫌疑的人吗?
我想你们要逮捕的,应该是真正的犯罪者,而非抓住一个有嫌疑的人就紧追不放。男人蓦地开口,语气明显变得严厉,你有没有想过,这并不是由证据来说话,而是将罪状强加於证据之上,身为执法人员,这种态度最要不得。
vcent!始终没有说话的队长适时出声,苦涩的表情似乎在请他口下留情,免得自己部下的脸色越来越惨白,就算他真的很不会认人,也不能排除他是共犯的可能性,他可是唯一近距离接触过嫌犯、还送东西给嫌犯的人,什麽都推说不记得、不知道,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总之,我反对这种找不到其他物证,就紧抓着仅有线索不放的办案方式。
所以我说了,他还有共犯的嫌疑。
不知不觉中,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大。
我见识过很多真正的杀人狂,也曾和他们面对面谈话,甚至相处过一段时间,这个人绝对不是共犯,更不会是凶手。
男人深黑的双眸迸射出光芒,坚定而充满说服力,彷佛有种魔力,足以令听者相信他所说的一切。
王子恒不自觉的看呆了,过一阵子才想起,现在他面前上演的这一幕,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内哄吗?
就算被牵扯进来,也不是他自愿的。
啊……真是的,我不计前嫌找你来,可不是为了让你替他脱罪。
脱罪?这个词汇是建立在认定嫌犯有罪的前提下吧!
没想到你去美国这麽多年,中文程度没退步太多嘛!
眼见两人陷入唇枪舌战之中,被夹在中间的王子恒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了什麽事情。他应该是这桩连续谋杀案的重要关系人,但很微妙地完全插不上话。
他知道他们争执的中心点是自己,却不明白为何一方死命替自己说话,而一方又不肯信服,就连侦讯他的警官也有些不知所措。
两人的激辩,因为一通突然的电话而中断,队长接起手机後几分钟,便切断通话,叹息着宣告他可以走了。
你们公司来头不小嘛,记得替我向你老板问好啊!队长的口气中弥漫着浓厚的讽刺意味,显然他能顺利离开,正是员工们称为boss的老板万明晓替他疏通的结果。
临走前,警官又以近似恐吓的语气警告他,他的嫌疑还没完全排除,灵量不要乱跑以方便联系。
终於能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空间,令王子恒松了口气,不过令人沮丧的是,他的背包被警方列为证物,要等采证完才能归还。
真是太糟了……他垮下肩膀步出侦讯室,心头一片乌云密布,他的3ds还在背包里,这下他好不容易挽救起来的好感度,等於重新归零了。
踏着沉重的步伐准备离开,有人却从他身後快步越过,望着那气质出众的挺拔身影一、两秒,王子恒才想起对方正是极力帮他洗刷嫌疑的教授。
对了,那个人叫什麽来着……
vcent!一出声,就连王子恒都被自己的声音吓到,他也不懂自己为何会一时冲动的喊住对方。
男人略显迟疑地停下脚步,在回过头来的瞬间,向他投以依然魅力四射的笑容,英国腔。原来你的另一半血统来自英国啊!
男人说对了,或许是受到父亲的薰陶,他的英文说得比中文好,也在大学时进修拉丁文,但王子恒不晓得是否该跟尚未熟识的人聊这麽多,因此保持沉默。
抱歉,是我太多话了……我没料到你会叫住我,我还以为你会迫不及待想逃离这里。
我是想早点离开这里啊!王子恒不经大脑的率直言论,惹得男人发出轻笑声,他这才察觉自己太坦白了,你……认识我吗?
男人忍不住噗哧一笑,抛去方才温文儒雅的伪装,放声大笑起来,拜托!我都已经拚命暗示你了,没想到过了这麽多年,你不会认人这点还是没变,我以为你好歹会记得同学的脸。
咦?同学?想起对方曾说过他的确不太会认人,这句话如今想来,或许不只是替他辩解,还带有揶揄的意味。
只不过,这开怀大笑的嗓音和不减魅力的双眼,也更加眼熟了……
你……到底是?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我是你的国中同学。
国中……王子恒倏地浑身僵硬,那是他最不堪回首的青涩时期,你……你是……
成岩国中,第五十一届毕业生。男人露出俊美到令同性嫉妒的笑容,宛如绅士般以优雅姿态向他伸出手,十年不见了,我是霍文森。
刹那间,有什麽东西从脑海中满溢而出,挡也挡不住,可怕的回忆,有如潮水迅速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