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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崀遗事之沉沙[系统] 第2节

作者:莳也 字数:8359 更新:2021-12-13 03:23:41

    沈之北挑眉,“秦老板料事如神,这次的新品保证您满意。”

    秦老板大感兴趣,忙查看几车的花。突然,他眼前一亮,一朵嫩青色的像是芍药又像是牡丹的花进入他的眼帘。他睁大眼睛看着那特别新鲜的颜色,“沈老弟,这是什么?”

    沈之北得意一笑“我新培育的芍药和牡丹的变种,名字我还没有想好。”

    秦老板拊掌一笑,“沈老弟真是我的财神爷,这铁定能在柯双郡火起来,没准能火到南梳州去。”说着他推推沈之北,“你赶紧起个好听响亮的名字,打响招牌。”

    沈之北抽抽嘴角,你推我我就能想起来?不过他也没反驳,名字确实很重要,名贵的花品如果有个好听的名字,贵人们会更加喜欢。

    但他是个直白的性子,名字自然也不会文绉绉到哪里去。

    “就叫青玉芍药牡丹吧。”沈之北眼睛一亮,这花像是碧水玉一样透亮,又是芍药和牡丹的变种,叫这个名字挺好的,又很好记。

    秦老板琢磨了一下,说“虽然不够风雅,但也是很好了,重点是很契合这花的外形,美啊!”

    沈之北撇撇嘴,为什么一定要很风雅……他取的名字挺好的!

    接下来他们两个商定了青玉芍药牡丹的价格,一株是五十两,沈之北总共是四株,卖了二百两,其他四车的花拢共卖了一百二十四两。沈之北掂量掂量手中沉甸甸的银两,笑着跟秦老板道谢。

    秦老板摆摆手,说“老弟可别这样,我可是靠你在赚钱,等这几株青玉芍药牡丹卖出个好价钱,以后你培育出来的青玉芍药牡丹,我与你八二分成!”

    沈之北吓了一跳,他还以为秦老板会买他的育方,没想到秦老板居然要跟他分成。秦老板看沈之北大眼圆睁,解释说“间水村的水土好,培育出来的花品品相要比其他地方好,我试过自己培育从你那儿买来的其他育方,都不如你的好。所以我还是从你这儿买吧,说老实话,我还是能赚很多的。”

    沈之北明白了原因,一口答应了下来,这可比他原先预计的好得多。

    他带着三个少年,出了秦府。他拿给三个少年一人六两,少年们激动得手一直抖,六两啊!这可比他们一年的劳作赚的钱还要多!难怪村里的人都很羡慕许小至给沈之北运送花草。

    沈之北弹弹他们的额头,说“这次是新花品赚了不少钱,下次可没这么好的机会了。”

    许小至眼睛亮亮地点头,心里对沈之北的崇敬真是无语言表。沈之北只比他大了两岁,却已经自己独自生活了四年,无父无母,却把自己的日子过得这样好,还一直很照顾村里的人。可是村里的人又有多少真心对北哥呢?有好多次,他都听见一些汉子和妇人,背地里说北哥克双亲,以后是娶不到媳妇的。

    许小至当场气得臭骂了他们一顿,那几人暗地里说人坏话被听见,一开始还有些羞愧,后来竟理直气壮地说“小屁孩知道些什么,回去问问你家大人,看看是不是!”

    许小至当时背着两担小柴火,他也不嫌累,背着柴火狂奔回家。

    “妈!外面那些人为什么说北哥克双亲!还说他以后娶不到媳妇!北哥那么好的人,怎么可能会这样!”许小至扔下柴火,眼眶红红地对他娘说。

    他娘正在烧火,听见这话,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外面那些人爱咋说咋说,你北哥的日子比以前更好了,他们心里这是不舒坦呢。这些没影的事情,听它干嘛?”

    许小至这才冷静下来,他也知道这些人的话不用在意,可他就是气不过啊。他期期艾艾地问“那……北哥为什么只有一个人?”

    他娘将煮好的菜端上陈旧但干净的木桌,“这话说来话长,沈家在间水村也是一户不错的人家。沈大哥人精明能干,沈大嫂温柔和善,生下你北哥也是聪明伶俐。村里不是有个老先生么,送到他家读书的不过三四人,你北哥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三年多前啊,沈大哥去后山狩猎的时候摔断了腿,整个人浑浑噩噩的,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说着她叹口气,夹着菜往许小至的碗里放,“吃饭,吃完给你爹送饭去。”许小至赶紧扒两口饭,眼睛紧紧地盯着他娘。

    “沈大嫂是个重情的,沈大哥死了之后她的身体就一直不好,过了半年也去世了。还好沈家有点家底,你北哥又是个聪明能干的,不然这半大的小子早就饿死了。”许小至他娘提起这事儿也是唏嘘不已,本来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到半年就分崩离析,实在令人不忍。

    许小至心疼死他家北哥了,都这样了,外面那些人居然还能这样说北哥的闲话,坏透了!他那天给他爹送完晚饭之后,就跑去那人的田头,想到了一个教训他的好主意。那时候正值收割季节,田里比较干燥,这样比较有利于收割和晒干稻草。他嘟嘟嘴,将水沟里的水引到田里。

    第二天,他就听到那人响彻云霄的怒喊“哪个杀千刀的把我的田垄给弄了个口子!!!哎哟我的稻草诶……都泡烂了!”

    许小至吃吃地笑,谁叫你污蔑北哥!

    想到这里,许小至眼泪汪汪的。沈之北好笑地看着他,“许小至,你至于吗?不就六两吗,赶紧的,我们去采买东西,然后回间水村。”

    许小至这才回神,笑呵呵地挠头“这不是高兴么!我今天要买烧鸡吃!”

    几人笑闹着买完东西,随便吃了点东西就赶车回去,这回去比来的时候要轻松很多,所以太阳没下山之前就赶回了家。

    作者有话要说  攻还会等几章,不急不急~

    王先森谁说我不急……

    第3章 〇三  间水村事(三)

    回到家的沈之北将东西整理放好,整个人平躺在床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些天因为那些花都没睡过一个好觉,一把这些东西脱手就觉得一身轻松。

    休息了一下他就起身,把下午在临欢县买的海鱼和牛肉分一部分出来,其他的放在水桶里,放进井里冻着。弄好这些,刚好外面响起阿封哥的声音,“小北,猪颈肉给你拿来了!”门没落锁,阿封自己推门进去。

    沈之北擦擦手,“阿封哥,你怎么来了,我刚要去找你拿呢。”

    阿封放下猪颈肉,“我听说你回来了,正好没事,我就过来了。”

    “那正好,别走了,今晚我做荷叶粉蒸肉,就在我这里吃就行了。”沈之北边说边淘米煮饭。

    阿封有些懊恼可惜地拍大腿,“你不早说!我都没跟你嫂子说,这就得回去的。”上次吃过沈之北做的荷叶粉蒸肉,他至今都没有忘记那个味道。

    沈之北挑眉,“那你没口福了。”

    阿封期期艾艾地说,“别呀小北,要不我等你做好,吃两口就走。”

    沈之北扑哧一笑,星星似的眸子弯弯地看着他,“阿封哥你居然背着嫂子吃独食,好啊,我要去告状。”

    阿封径直坐下,以行动表明,不管了他要等吃的。

    沈之北点火,放些柴火到灶口里去,“好了,不逗你了。我尽快做完,你带一些回去,让嫂子和我侄子也尝尝。还有这是我在县里买的新鲜海鱼和牛肉,拿回去明天给他们打牙祭。”

    阿封睁大眼睛,本就大的眼睛显得有些滑稽,“谁卖牛肉啊,不怕稷神大人发怒?”

    沈之北把手放在唇上,眨眨眼,“嘘!人家是不得已才这样的,那只牛摔断了腿,伤口感染,再拖下去连吃都不能吃。”

    阿封不自在地挪挪屁股,总觉得离沈之北太近有些不好意思。沈之北已经直起身子开始处理猪颈肉和荷叶,“这年头什么吃不得,牛肉这么好吃!”他有些愤愤不平,他最喜欢吃的就是牛肉了,可是一年到头吃不到两次!

    可是大崀有规定,不得随意杀害耕牛,要坐牢的。他只能熄了吃全牛宴的心思。

    没过多久,荷叶粉蒸肉就做好了,阿封闻到那味道简直不想挪动,恨不得直接开吃,哪还记得刚刚什么牛肉什么稷神大人。

    沈之北将荷叶粉蒸肉和海鱼、牛肉一股脑地塞到阿封的怀里,如果不赶紧赶他走,怕是嫂子和侄子都没得吃了。

    送走阿封之后,沈之北迅速吃完饭洗完澡,不是他不想慢慢享受美味,实在是他太累了。

    他躺在床上,一半的头悬在半空,将湿漉漉的头发贴着床沿放下,晾头发。

    这阵子他一直忙活着花的事情,那一亩多的果林都没去照看,明天得去看看了。顺便去一趟后山,猎点野味,送给许小至他们几个小孩,正在长身体,可不能短了荤腥。还得去看看能不能采点药草,前阵子他根据药理书做的迷药,在小兔子身上试过,效果似乎不错。他很想试着做些别的药物。唔,很好玩的样子。

    脑袋里思考的情绪正在被睡眠的愿望吞噬,身体上的疲倦让他再也无法思考。他长长的睫毛一直打颤,白皙的脸上满是倦意,没过一会儿,他的精神就缴械投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沈之北有个算是比较好的习惯,无论他在这屋里哪个地方睡着了,他都会迷迷糊糊地爬到床上,盖上被子侧躺着,安稳地睡到天亮。这会儿他感受到自己睡得不舒服,正迷迷糊糊地挪啊挪,一直挪到中间,然后彻底没了声音。

    月光皎洁,靠近后山的小院子一片寂静,躺在床上的沈之北睡得却不是他想象中的安稳。后半夜的时候,他一会儿眉头紧锁,一会儿神情舒展,最后是一滴眼泪,顺着沈之北的眼角滑落。透过窗台的月光,映照在少年白皙干净的脸上,似乎在笨拙地安慰他。

    沈之北毫无预兆地睁眼,眼睛适应了一下黑暗方能依稀借着月光看清楚这是在他的屋子里。

    他的眼角微红,眸子里悲凉一闪而过。四年了,他以为他已经快忘记了,当初失去爹娘时是什么感觉。可是每过一段时间,他就会重温一下他十三岁前的人生,幸福的童年,在爹爹摔断了腿之后戛然而止。英俊帅气的爹爹在最后时候苍白的脸色和歉疚的目光,一直深深地藏在沈之北的脑海里。

    “小北,对不起。”

    “琴娘,对不起。”

    这是爹爹去世前留下的两句话。娘亲在爹爹去世后一蹶不振,他当时怎么做来着?尽力做好每一件事不让娘亲担心,可是娘亲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却瘦得不成样子,最后撒手人寰。

    后来他想,他如果表现得不懂事,无法自立,娘亲是否会不舍得丢下他。

    “小北,对不起。”

    他不喜欢这句话。

    一声鸡啼在不远处响起,他揉揉发红的眼角,望了望天,大概是五更天吧,音乐可以看见山的那边有光源在升起。大约是睡不着了,他起身打了冷水洗脸,初春过了许久,但是这井水还是很冷。

    沈之北一点也没介意,拿着沾湿的毛巾按了按眼角,尽量让他的眼睛看起来正常一些。既然睡不着,就干活吧。

    他简单吃了几个馒头,屋子和院子前前后后都清扫一遍,并且舀了几桶水,将花架上的土都洗干净,铁铃铛收起来下次还可以用。这时候太阳已经完全出来了,他擦擦额间的细汗,拿起弓箭,背上背篓,朝后山走去。

    进后山就得太阳完全出来的时候才能进,后山雾气重,还有些许的瘴气,等太阳出来的时候就散了。

    沈之北先绕去果林看了一眼,长势不错,有一些果树再过个十几天就可以收获了。不过他爹当初种这些的时候种得杂,每种果树不多,倒是一年四季都有的吃。所以沈之北也没把他们卖了,而是摘了之后自己吃,再送些给阿封哥、许小至,还有钟老先生,然后剩下的就做成果酱。钟老先生年纪有些大了,反倒特别喜欢吃甜的,他做的果酱大部分都进了他的嘴。

    然后他就进了后山,每次进后山,他都得深吸一口气。

    说实话他的体质不是很弱,却也不像阿封哥那样壮实。他的骨架偏小,修长型,大概是肖母。说起来,间水村的猎户里就他最弱了,所以他只能猎些小野物,最近这些日子会做迷药了,还要带迷药。他很惜命,不想死。

    还好一路上都没遇见什么大的野兽,只是一些山鸡山兔什么的,正合他心意。已经抓了两只山鸡一只野兔的沈之北把重点放在药草上,摘了一些寻常的治伤的药草,再在草丛中扒出一些做毒粉的草药。沈之北乐呵呵地笑,此行颇丰。他把野物放背篓下面,草药放上边,扣上竹栓子,若是不小心摔了不会把这些给洒了。

    做好这些,他突然觉得肚子一阵不小的动静,抬头透过高大的树木,看见太阳高高的悬挂在正空中,估计是过午时了。他收拾东西回家,他小心翼翼地下山,今天走得比惯常走的元,得小心些。

    他四处张望看有没有毒蛇,虽说是春天,少一些,但也不能小觑。突然,他脚步一顿,差点滑倒。离他这条小路不远处的灌木丛,前面有棵橘红色的花,他不由自主地扒着一些树木,艰难地走近。

    他蹲在那朵花前面,眼睛一眨不眨的,他屏息想要去摸这朵漂亮得不像人间的品种的花。这朵花虽说是普通的橘红色,可是那像临欢县大厨切出来的极细土豆丝一样的花瓣,泛着银白色的光芒,花蕊不是寻常的黄色,而是鲜红鲜红的,透着一股妩媚的气息。

    沈之北紧张得手直抖,眼睛忽闪忽闪的,向来如微风拂面的笑脸此刻兴奋得有些粉红。他觉得这次简直不要太值,这朵花他从未见过!若是拿出去卖,他岂不是要赚翻了,留下一些种子,来年他就能收获一堆!

    他犹豫了一下,随即下定决心般迅速出手,把这朵花连土带根地挖出来,一点都没有伤到根系。他手捧着这朵花,一脸兴奋地下山,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太兴奋,他一时忘记注意脚下,被一根吐出来的树根绊倒。

    他一惊,双手第一反应是护住那朵花,所以自己的身体在没有双手撑住的情况下滚了出去,本来以为那灌木丛能挡住自己,没想到那灌木丛竟是那般脆弱。而且那灌木丛也只是几棵矮灌木组成,并没有多少拉力。沈之北就这样沿着那脆脆的矮灌木,滚了出去……更衰的是,矮灌木后面就是山坡啊啊啊……

    “啊——————”空中响起沈之北清脆嘹亮的一声哀嚎。

    沈之北顺着山坡滚了下去,双手仍然死命地护住花,幸好山坡上没有乱石,山坡下也没有石块。但是沈之北被这么颠簸了这么久,很不争气地晕过去。而在压过矮灌木时,全身被灌木的刺给划伤了好多处,有一处就在手腕,似乎划到了血管,血流的有些多。

    晕过去的沈之北并不知道,当他的血流过那朵花的根系时,那朵花散发出一阵耀眼的白光。随着白光的消失,那多橘红色的花也消失了!而沈之北的伤却衣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一丝伤痕都没有。而被衣领掩盖下的锁骨处,出现了一朵橘红色的花纹,竟然跟那朵花长得一模一样,花瓣的边缘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芒,只不过在衣领下,没有人看得见。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这朵花是虾米?o

    第4章 〇四  间水村事(四)

    沈之北觉得整个人都不是很好,脖子肩膀处酸的要死,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那山坡下。他长吁一口气,没摔死就好!

    他突然一顿,迅速爬起来,却发现他一直护着的那朵花不见了!他惊恐地四处寻找,却没有找到。他失望地望望山坡,如今已经是傍晚,再不回去就要在这密林过一宿了,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没有办法,他只能捡起摔得有些惨烈却依旧没有散架的背篓背上,艰难地扒着山坡的草,爬上了这座不陡的山坡。

    他拍拍身上的土,发现青色的布袍满是口子,有的甚至还沾有血迹,可是他竟然毫发无损。沈之北抖了抖,觉得温度骤降,也不管什么花了,赶紧下山再说。

    回到家里的时候,沈之北才松了口气,他摸摸袖子上的口子,这件衣服怕是不能穿了。

    此时天还微亮,沈之北饿得都快走不动路,可是他还没做饭啊……他决定去老师家蹭饭,师娘做的饭菜比他做的好吃多了。

    他换了件干净的布袍,拎上三只野物,经过许小至门前的时候,喊了声,“许小至!”门内立即响起一声少年独有的脆生生的声音,“哎!是北哥吗?”

    门吱呀一声开了,许小至跳了出来,笑得都快看见牙床了。

    “这个给你,补补身体。”沈之北将野鸡和野兔递给他。

    许小至睁大眼睛,半响才摇摇头,“这怎么可以啊北哥,你都这么照顾我了!”

    “臭小子我没说给你一个人吃!快去拿些土豆给我!”许小至愣愣的,只会按照沈之北的话去做。很快的,他拿了一小筐土豆过来。

    沈之北笑笑接过土豆,把野物塞给他,“记得让婶婶做菜的时候加点醋,更营养。”说完,他就迅速地溜了,果断不能让许小至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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