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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三观 字数:4883 更新:2021-12-15 20:59:04

,没一个好东西!

  金兰殊咬牙切齿的,欧文也看在眼内。

  欧文只说:“唉,金总也太受委屈了。不如告诉老总,咱们宝梵琉已经顾不上了……”

  “怎么就‘顾不上’了?”金兰殊横眉——男人,绝对不可以说“不行”!

  欧文知道金兰殊特别自傲,又只得劝慰说:“我只是为金总打抱不平。”

  “那我使唤你做工作以外的事情的时候、让你受委屈的时候,你也会为自己打抱不平吗?”金兰殊忽然问道。

  欧文僵硬一笑:“怎么会……”

  “别来这套,都是打工的,谁不知道。”金兰殊说,“老板给的工资,一半是劳务报酬,一半是精神损失费。”出来打工,精神就免不得有损失!既然收了钱,还是要老实办事!打工和做生意也是一样的,钱货两讫之外,更要做口碑,将来才走得远。

  金兰殊现在更忙起来,更顾不上什么了,也没空去约见宋风时。

  宋风时虽然感到工作压力,但工作量倒是不大的,空闲时间也是有的,一边焦虑着一边闲着,也是一种折磨。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心上人还不联系他,更叫他如坐针毡了。

  恋爱中的人总是会忍不住猜测对方忽然“失联”的原因,而在千条、百条“失联原因”中,最“善意”的猜测就是“他应该在忙吧”,但是这种“善意”通常维持不了太久。

  就算再忙,发条信息的时间总是有的吧?

  ——恋爱中人免不了要提起这样的发问的。

  宋风时却无法将这样的发问直接向对方提起。

  因为,他觉得好像只有自己在“恋爱”。

  对方……

  对方应该不这么认为吧。

  宋风时表面上恰如其分地把握着分寸,但心理上却已经进退失据了。

  “他不会有了别人吧?”宋风时甚至这么猜测,这个猜测还叫他疼痛了。

  不可能的。

  宋风时拿起了手机,觉得手指就是痒,定要给金兰殊敲一条短信。可内容是什么呢?完全想不到。

  他真的建议恋爱学家出一本《联系对方的体面借口100条》,必定比什么《约会法则》都好卖!

  借口都没有呢,约个屁的会啊!

  如果他有了别人呢?

  宋风时的心里又提起这样怪异的想法。

  “嗯……”宋风时的目光落在了角落放着的那张房卡。

  可以自由打开金兰殊酒店房间的房卡。

  要是偷偷去他的房间,总能有所发现吧……如果真的有了别的人,酒店房间里很可能有什么蛛丝马迹……

  但这样也太没礼貌了。

  像我宋风时这样知书达理的人,怎么可以做这种事呢?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半个小时之后,宋风时已经拿着房卡划开了金兰殊的房间门了。

第三十一章

  金兰殊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或者说很早了。

  是翌日的清晨。

  他想着要不要联系宋风时,但想想还是算了。

  宋风时现在在哪儿呢?

  金兰殊看了看腕表上显示的时间:“今天是休息天,时间又那么早,他应该还在睡觉吧?”

  金兰殊打开了酒店的门,便看见了一个意外的熟悉的身影。

  “是小宋吗?”金兰殊问道。

  宋风时也愣了愣,其实还是挺心虚的,但依然扬起了笑容:“哎,这么巧?”

  “巧?”金兰殊挑起眉,“在我的房间遇见我也算是巧吗?”

  “没想到你不在。”宋风时言语里没有什么波动。

  “所以你是想我了?”

  说着,金兰殊一把将宋风时搂进怀里,吻他的唇。

  宋风时没想到金兰殊会是这个反应。

  他还以为金兰殊这种姓格的人,对于房间里出现“不速之客”,会感到唐突而不快呢。

  好像宋风时之前想的借口都是不必要的。

  金兰殊根本没问他为什么要来,直接就将人往床上带了。

  宋风时被推倒在床上,又被吻得气喘吁吁的,推着金兰殊说:“别闹了。”

  “谁和你闹。”金兰殊一边脱宋风时的衣服,一边说,“都是男人,那么久不见,难道不想么?”

  宋风时反而是没好气了。

  敢情金兰殊就想这个啊?

  金兰殊将宋风时摁在床上,将这几天所想之事做了一遍。

  事情做完了,金兰殊起身进淋浴间洗澡。宋风时手脚发软地躺在床上。

  说实话,刚刚金兰殊二话不说就开干的举动,让宋风时颇感突兀。但又让宋风时有点奇异的安心。

  起码,从刚刚金兰殊的表现来看,这几天应该是没有别人的。

  金兰殊洗完澡出来,身上已换上了睡袍,躺倒在床上,就开始睡觉。

  宋风时看着半秒入睡的金兰殊,真的是又好气又好笑的,好像他纠结了这几天的事情都是个屁。而苦思冥想的借口也根本派不上用场。

  “这都什么人啊?”宋风时伏在金兰殊的身边,端详着他。

  晨光从纱帘里透进依稀薄薄一层,像发光的纱一样覆盖在金兰殊的脸上,更映得金兰殊似白露吹霜,冷的、白的、又美的。

  宋风时这几天也没得好睡,便也趁机在金兰殊这位大美人身边好好补眠了。

  二人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金兰殊搂着宋风时的肩膀,问:“还干吗?”

  宋风时真没好气:“不饿?”

  金兰殊点头:“行,吃完再干。”

  宋风时真服了:臭渣男。

  金兰殊洗漱过后,穿衣打扮的,才发现了房间里多了一样事物。

  当他发现的时候,目光就移开不了了。

  在窗台边的小圆桌上,放着一小盆蝴蝶兰。和市场上常见的紫红色蝴蝶兰不同,这一盆是纯白的。青绿色的长梗上开出一朵小巧的白色兰花。这也让金兰殊想到了宋风时本人。非常秀气而巧丽的,比不上什么牡丹、芍药艳丽,但却很有意趣。

  他们以前合租宿舍的时候,宋风时也养了一盆花。

  金兰殊甚至记得,他送宋风时一条水绿色的丝巾,还将丝巾系在了花枝上。

  现在,室内的这一盆蝴蝶兰绿色的梗茎上,也系上了一条丝巾。

  “是那一条吗?”金兰殊探身去打量,“不是。”

  语气有些失望。

  宋风时便解释说:“你送我的东西,我也不能退回来啊。当然不是同一条了。”

  “那倒也是。”金兰殊点头,将丝巾解下来,“不过我也不戴丝巾。”

  “你自己不戴,让花戴呀。”宋风时笑了。

  金兰殊没说什么,只是将丝巾仔细叠好,放进了抽屉里。

  宋风时又说:“我今天一早去市场看见的,觉得挺好看的,想着你这儿都没一棵绿植的,就给你带了来。至于丝巾么……就当是答谢你带我去看罗浮宫了。”

  这就是宋风时想到的忽然一大早来金兰殊房间的借口。

  在心里酝酿了许久了,觉得还挺体面的。但现在说出口了,却觉得蹩脚得不行。

  他甚至准备好了金兰殊会说“就你这破丝巾还和罗浮宫比呢”的准备了。

  没想到,金兰殊微微笑着看他:“有心了。”

  宋风时的心就跟着砰通砰通地乱跳了。

  金兰殊难得没有刻薄的评价,而且看起来就像是很高兴的样子。

  宋风时也跟着愉快起来。

  金兰殊又道:“而且那么巧,这花还是开着的,不用我费心培养了。我想起你以前在宿舍养那盆花,伺候了好久,它才开的。我那时就想,花还真的不好伺候。”

  ——也没你不好伺候啊。

  宋风时默默腹诽,但还是笑着说话:“是啊,但是花开的时候就是很好看啊。”

  “嗯,我留意到了。”金兰殊想起当时的情景,“那天我早上起来的时候就看到花开了,而且那正正是我准备好了丝巾的时候。我原本打算将丝巾放在礼盒里送你的,但却觉得,花开得那么恰巧,正好就让花和丝巾见个面吧。”

  “噗。”宋风时忍不住笑了,“正好就让花和丝巾见个面……真是个浪漫的说法,真不像您。”

  “什么?”金兰殊不悦,“我不能浪漫?”

  宋风时笑而不语。

  金兰殊想了想,说:“那个时候,你还挺年轻的。”

  宋风时以为金兰殊在暗讽自己不年轻了,宋风时就不悦回嘴说:“我和你那个时候都挺年轻的。”

  就是要把金兰殊拖下水。要老,一起老。

  金兰殊却并没有暗示宋风时变老的意思,所以也没有觉得宋风时的话刺耳,还点头,说:“是啊,年轻挺好的。”

  宋风时知道自己多心了,胸口的闷气立即就消了,他拍着金兰殊的肩膀,说:“那可不?”

  金兰殊侧头看向宋风时:“现在也挺好的。”

  宋风时感到气氛变得花一样美好了,只得点头附会,心里却若有所思起来。

  他好像想到了广告词写什么了。

  在新一次的汇报上,办公室里依旧只坐着金兰殊、欧文、曹大头和贾克琳。

  曹大头上次“锐意创新”碰了壁,便变得保守起来,出的广告词是:“新的我,新的宝梵琉。”

  金兰殊果然摇头:“这个太普通了,也没有什么画面感可言,重点不突出,你以为是小学生的命题作文吗?”

  “对不起,我再改!”曹大头立即道歉。

  “再看看吧。”金兰殊看向贾克琳,“你们组呢?”

  贾克琳拿出了文案:“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曹大头看见金兰殊似乎脸色转好,便僵硬一笑,挑剔说:“可是这个好像也没有突出‘改变’吧?”

  贾克琳便解释:“其实在思路上也说了,我们原定是‘最好的年纪,最新的宝梵琉’。用‘最新’来凸显宝梵琉现在的变化。但觉得这样太过僵硬,画蛇添足了。总裁不是一直说要‘主次分明’‘突出主题’吗?我们觉得改动后会比较好,当然,这是两套备选方案,可以让总裁选择的。”

  摆在桌面上,便是贾克琳小组提供的两个方案,一个是完全按照“年轻”和“改变”写的“最好的年纪,最新的宝梵琉”,另一个是只突出“年轻”和品牌的广告语“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嗯。”金兰殊沉吟了半晌,才合上文稿,说,“这也不是命题作文,太过附会反而不自然。我们就用贾克琳刚刚提交的那个。”

  其实无论选哪一个,对贾克琳都是一样的。因此,贾克琳一边朝金兰殊点头答应,一边斜瞥曹大头一眼,露出胜利的笑容。

  既然方案定了下来了,品牌部的效率还是很高的。广告很快就落地了。

  宋风时怀着要看看自己“亲儿子”的心,专门到了他曾经工作的那个购物广场,看着广场中央竖立的大幅海报。海报里,年轻美丽的女模特逆着光灿烂微笑,穿着宝梵琉新款的黑色纱裙,纱裙上缀着奥地利水晶,在阳光下如暗夜里的星辰般闪闪发亮,细长的腿配了一双新款白鞋。下方一行分明的字“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呼……”宋风时仰头看着这个大海报,连日来的烦闷总算是一扫而空,代之以丰富的成就感。

  除了成就感之外,还有一种浪漫的感觉……

  就像……这是写给金兰殊的情书一样。

  其实,没有人能定义什么是“最好的年纪”,也没有人能够预测自己会在什么年纪遇见什么人。

  看着那盆开了的兰花,宋风时觉得,在当年二十出头遇见了二十出头的金兰殊、在现在成熟的年纪遇见不太成熟的金兰殊,都是很难得的奢侈品了。

  他是这么想的。

  “是你吗,小宋?”身后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宋风时惊讶地转过头,看见了许久不见的刘易斯先生。

第三十二章

  刘易斯还是那个风度翩翩的样子,含笑看着宋风时。

  宋风时有些吃惊,但还是习惯姓地对人露出微笑:“嗨,怎么是你呀?”

  刘易斯笑着说道:“还真是巧呢。”

  刘易斯说着,又抬头看了看那大幅的海报,说:“这是宝梵琉的新广告?”

  “嗯,是的。”宋风时顿了顿,又说,“好像上苑春从不打广告?”

  “是的。”刘易斯开玩笑地说,“省钱呀。”

  宋风时也笑了,说:“这话说的……是你们东西好,‘酒香不怕巷子深’,不必费劲儿吆喝。”

  “那可不敢,宣传肯定是要有的。”刘易斯朝宋风时温和一笑,“好比今天,就有宣传活动。您能赏个面、捧个场吗?”

  “那么巧?”宋风时顿了顿,又开玩笑说,“可不会又叫我花钱买东西了吧?实话说,上次那70欧买的筷子,我都没舍得用呢。”

  “那就不对了,再好的东西都是给人用的。不然那钱才叫白花了呢。”刘易斯一边笑着,一边领宋风时往商场中央走去。

  这是上苑春难得的一个比较具有开放姓的活动。现场还有媒体朋友。

  他们上苑春从不打“广告”,但不代表不宣传。比如这次的活动,明天就会见诸各大报章、媒体。

  宋风时跟在刘易斯的背后,盯着他的背脊看,便发现刘易斯今天穿的衣服很轻薄,贴着身体、随风而动,隐约能勾勒出腰肌的线条。这布料不但质感特殊,颜色也有些奇异,是一种不均匀的深褐色。以宋风时当导购多年的经验而言,这样的衣服挂在架子上肯定不好看,像一张烂纸,但是穿在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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