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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三观 字数:4893 更新:2021-12-15 20:58:57

它被溅污了。

  “什么……”金兰殊一边潦草地擦了擦身上的红酒渍,一边拿起了手机:

  “小宋:不好意思,我要睡了。先在你那儿放着,改天再说。”

  “哼!”金兰殊握紧了珐琅袖扣,“不识抬举!”

  事实上,不但是宋风时的“小骄傲”让他回绝了金兰殊,更是宋风时的身体状况让他无法“梅开二度”。第二天,宋风时都累得要死。在门店工作却需要长时间站立,宋风时也着实熬不住了,破天荒地提早下班。

  提早下班让人精神爽利。

  真是神奇,当他下了班、换上便服,在大商场里走着的时候都觉得腰没那么酸、腿没那么疼了。

  也说不上“下班”是“灵药”,还是“上班”是“毒药”。

  他看时间尚早,便去一家巧克力的门店里坐着,吃两块金箔巧克力、刺激刺激多巴胺的分泌。

  他刚坐下没多久,就收到了大区经理的祝福短信,里面说:“这个季度的汇报出来啦,我看到就立即想到要恭喜你!你这个季度夺冠了,可以等着收CEO私人大红包啦。”

  看到“夺冠”“大红包”都是开心的,但是看到“CEO”三个字母,宋风时就头皮发麻,还不合时宜地提问:“CEO这么忙,还抽空给我发红包呢?我看,直接打工资卡里算了?”

  大区经理哈哈大笑,回道:“你还真实际啊!”

  “就大家方便嘛。”宋风时说。

  大区经理回复:“你说得挺好的,但我说了也不算啊。CEO是什么人啊?我平常也见不上他的面呢!”

  宋风时仔细一想,确实,说不定宋风时见金兰殊还多过大区经理见金兰殊。

  当然,见金兰殊最多的还是助理欧文。

  欧文是个眉清目秀的大好青年,每天穿着灰色西装,戴着金丝眼镜,像个斯文败类一样出入高层办公室。他语气平稳地跟金兰殊汇报:“《M杂志》那边采访稿已经写好了,总裁需要亲自过目吗?”

  金兰殊早已忘了那场短暂而不愉快的采访,闻言只说:“你看过没问题就行。”

  欧文点点头,又说:“这是第七版鞋子设计稿,请您过目。”

  金兰殊接过了稿子,几乎立即瞎了。

  “这就是我们年薪几百万的设计师之作吗?”金兰殊拍着稿子,脸上颇有不满,“让老热亲自来见我。”

  设计总监名叫黄老热,在国外逢人就说:“I am very hot。”

  Very hot,老热。

  黄老热再次来到了金兰殊面前,点头哈腰地解释:“这个考虑到是春季款式,我们宝梵琉又一直是奢侈风的,我觉得,这个可以结合成农历新年的中国风套装。你看这个球鞋上面的金色鞋带,是不是很贵气?这个玉色的鞋底,印着莲花的花纹,取的‘步步莲花’的意思!鞋舌上的‘金莲花纹’,也是契合这个主题的!”

  就是一双整体大红色、印着金色莲花花纹、配上玉色鞋垫的运动鞋。

  金兰殊默然许久,说:“你要去看眼科。”

  黄老热也知道这双鞋巨丑无比啊?

  难道他真的是瞎的吗?

  他是正规艺术学院高材生啊!他在这个行业浸- yín -了这么多年啊!他能不知道吗?

  可他真的没办法啊!

  他不擅长设计球鞋,也没摸清老板的需求,熬夜出了好几版的稿子就被否了,要只得乱涂乱画,弄一些上去,总好过什么都不交。

  就跟作业不会做,乱写一通,也好过不交作业啊!

  金兰殊心里其实也懂得黄老热的难处,所以他批评了两句,就将黄老热放过了。

  欧文却道:“实在不行的话,就找其他品牌的鞋子吧?”

  金兰殊答:“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其实,金兰殊是考虑过的。

  在最头疼的时候,金兰殊是考虑过这个问题的。

  只是高傲的他很快否决了这个想法。

  这是金兰殊出任宝梵琉CEO以来的第一场发布会,他想做得完美无缺、做得风风光光,做得从头到脚都打上他“金兰殊”的印记。

  他看了看压在桌子上的《M杂志》,想起了那个小记者问他的话。

  “您是一个掌控欲很强的人吗?”

  他想,他确实是。

  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腕边的银袖扣。

  那是宋风时的袖扣。

  他一直戴着,毫无理由地。

  金兰殊不习惯这种无法掌控的情绪。

  过了一会儿,欧文又送来了别的文件,让金兰殊签名。

  金兰殊一边签名,一边说:“季度汇报做好了吗?”

  “差不多了。”欧文随口回答,然后立即皮紧起来,想起了金兰殊最讨厌“差不多”“大概”这些模棱两可的回答,便又即刻补充,“下午4点能够送到。”

  金兰殊仍想着宋风时的事情,也没留意刚刚欧文触犯了“忌讳”,只点点头,说:“绩效改进计划要跟上。”

  “是的。”欧文又道,“末位淘汰的计划是立即执行吗?那么季度奖励呢?如果要执行的话,那么就要马上出通告,以及要协调部门跟进了。”

  “先看看。”金兰殊又道,“发布会的事情是top priority。别的都先缓一缓。”

  “明白了。”欧文点了点头。

  下午4点,欧文准时将汇报送到了金兰殊的办公桌上。

  金兰殊翻了翻汇报,对数字整体还是满意的,一边点头,翻到了业绩排行的时候,目光在“宋风时”的名字上定格了:“这是谁?”话说出口,竟然声音都有些变调。

  欧文探头看一眼,说:“就是本季度的‘业绩之星’之一呀。”

  金兰殊随手打开了电脑里的系统数据库,输入了“宋风时”三个字——搜索结果只有一个,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常见的名字,从履历和照片看来,这和金兰殊认识的“宋风时”绝绝对对是同一个人。

  欧文打量金兰殊的反应有些好奇地问道:“是您认识的人吗?”

  “嗯。”金兰殊有些含糊地点点头,像是漫不经心地问,“季度奖励方案呢?”

  欧文怔了怔:“您之前不是说先缓一缓吗?”

  金兰殊不满地说:“我什么时候说过了?奖励优秀员工的事情能缓一缓吗?”

  欧文一怔,但迅速反应,毕竟,老板是不可能错的,错的一定是自己。

  欧文点头说:“是,肯定是我记错了。奖励方案,刻不容缓。我马上去安排。”

  “嗯,”金兰殊点点头,“不用急,下班前交给我就可以。”

  欧文抬头看了看时钟,离下班还有一个小时——-ri-你嬢的“不用急”。欧文点头微笑:“是的,老板。”

  退出办公室之后,欧文给HR那边打了电话:“金先生说要的门店季度奖励计划……方案出来的吗?”

  “啊?”HR大惊,“不是说缓一缓吗?”

  “谁跟你说的缓一缓?”欧文语气尖锐,“奖励优秀员工的事情能缓吗?刻不容缓好吗?”

  “……”HR愣了愣,说,“是。您说得对。”

  “好了,也别着急,下班前做出来就可以了。”欧文道,“金先生等着呢。”说完,欧文将内线电话一挂,一身轻松,坐等放工。

第十四章

  宋风时在店里吃完了四块只有指甲盖大小的金箔巧克力,喝完了一杯热腾腾的美式咖啡,便离开了门店。

  他站起来的时候,已经觉得状态好了不少。

  当他走出了门店的时候,视线意外地停留在不远处的一个男子身上。

  挺直得像是钢笔一样的体态、线条流畅的侧颜——

  金兰殊?

  宋风时的心漏了一拍。

  像是有所感应一样,金兰殊也将目光转了过来,然后很快凝视住了宋风时。

  宋风时紧张起来,咽了咽唾沫,不知该不该打招呼。

  当宋风时仍在“大方打招呼”和“装不认识”这两个选项中犹豫不决时,金兰殊已帮他做了决定一般地大步走来。

  好吧,既然金兰殊走了过来了,他只得扬起笑脸打招呼了:“是你?这么巧?”

  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但金兰殊绝不肯承认自己是从资料库里看到宋风时在这个广场工作才特意过来的。

  绝不承认。

  金兰殊便斩钉截铁地说:“是的,就是这么巧。”

  宋风时还在干笑着想该怎么回答,金兰殊却先朝宋风时撇撇头,说:“走吧。”

  “去哪儿?”宋风时没反应过来。

  “逛街。”金兰殊说,“买衣服。”

  金兰殊的语气还是没得商量那种,宋风时只得跟在金兰殊身后,觉得自己活像个小跟班。

  金兰殊像是想起什么一样,看了看腕表,又瞥宋风时一眼:“你这么早下班?”

  说起来,刚刚金兰殊还特意去了宝梵琉的门店一趟,却没见到宋风时,扑了个空,没想到却在准备放弃的时候遇见了他。

  宋风时像是忽然想起了金兰殊是自己的老板一样,蓦地心虚起来:“我……我是有点不舒服,提前下班了。”

  金兰殊凝眉:“哪儿不舒服?”

  语气带了点罕见的温柔。

  但因为句子过分短促、语气过分稀罕,让宋风时以为自己又产生不合时宜的错觉了。

  宋风时红着脸说:“你还问呢。”

  金兰殊愣了愣,很快明白过来,便在宋风时耳边带笑低语道:“失礼了。”

  宋风时一下子就满脸通红。

  金兰殊看着宋风时变红的耳根,分外愉悦。

  宋风时则忸怩而生硬地转换了话题:“你平常都去哪儿买衬衫?”

  金兰殊说:“如果是正式场合穿的会找公司的设计师做,平时就买普通牌子的。”

  宋风时有些意外:“你要穿别人的牌子,不会显得不支持宝梵琉吗?”

  金兰殊说:“我每天为宝梵琉加班,还不够支持?”

  宋风时闻言,惊讶问:“你可是宝梵琉的总裁呀?”

  “我现在是。”金兰殊更正道,“宝梵琉只会是我的一个经历,而不可能成为我的全部。”

  宋风时一怔,半晌又想明白了,金兰殊是代表夔龙集团而来的,集团掌控着好几个品牌呢!显然,金兰殊根本不满足于只当旗下一个品牌的CEO。

  宋风时笑笑,说:“那你为了宝梵琉也算殚精竭虑了,却只是当它一个节点、一个经历。”

  金兰殊答道:“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说着,金兰殊的目光投向了处在商场显眼位置的宝梵琉广告牌,淡淡说道:“我想要的是,别人提到宝梵琉就一定要想起我;但提到我,却不一定要想起宝梵琉。”

  这就是他的想法,非常自我又自大的想法。

  也很符合金兰殊的姓格。

  宋风时其实很羡慕。

  他总不敢自大,也不敢太自我。

  他想自己会如此迷恋金兰殊,也必然是因为“越是缺什么,越是爱什么”。

  就像是他们这些奢侈集团的基层员工,特别爱穿名牌。宋风时也爱穿名牌——他当然是喜欢氵朝流产品也喜欢设计美学的,但他更多的将自己定义为“寻求群体认同型的奢侈品消费者”。按照某份报告的详细定义就是:“他们并不是经常消费奢侈的人,但是知道消费可以承担得起的奢侈意味着被某个群体接受(主要和工作相关)。他们对价格很敏感,会在各种渠道比较价格再购买。每年平均奢侈消费为 3000 欧。”

  金兰殊曾经也是这个群体,并且有相当一段时间在这个阶段挣扎着。

  但现在,金兰殊已经跳出来了,成为了报告中说的“奢侈免疫体质”,即“有足够多余钱可以消费奢侈,但对此又没有什么欲望”的群体。

  金兰殊买蒂凡尼袖扣,也不是冲着这个牌子去的,就是他酒店附近有一家店,他进去逛了一下觉得这个不错,就顺手买了。买了就买了,他也不会跟宋风时这种中等收入者炫耀说“你看哥的蒂凡尼”,同时,也不会有人跟金兰殊说“蒂凡尼都是小姑娘玩意,成熟男人就该戴宝格丽”。

  有时候,金兰殊买衬衫都去快销品牌,随便买件几百块的纯棉T恤,没什么不好的。

  可今天的金兰殊就别扭起来了。

  他看着身边穿着八宝利风衣、切尔西皮靴的宋风时,只觉宋风时还是挺有腔调的,他也不好显得低端。

  事实上,他还不知道宋风时的八宝利风衣只有3件,都是打折的时候买的,皮靴也是祖宗似的供着——下雨的时候踮着脚将鞋子脱了抱怀里的那种虔诚。

  金兰殊带着宋风时逛了几家名品店,专挑贵的看,瞬间从“奢侈免疫体质”变成“暴发户型消费者”。

  宋风时看得眉头大皱,怀疑金兰殊被不知名的外星生物绑架了。

  金兰殊自己也有些看不下去,拎着那件五颜六色的印花刺绣T恤,心想:吗呀,都什么玩意儿。卖那么贵怎么好意思长那么丑?

  店员还特别盛情地说:“这位先生真有眼光,这件可是我们的定制版,限量的。您看这个肩背的大幅刺绣,是不是很贵气呢?”

  金兰殊看着这件黑色T恤肩背上大片的大红、大金色的“中国风”刺绣配上巴洛克风格的图案,觉得这衣服真该配上黄老热设计的那双“步步金莲”球鞋,一套穿下来,整个就是行走的红包。

  宋风时出于好奇,问:“这个T恤多少钱?”

  店员笑道:“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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