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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三观 字数:4964 更新:2021-12-15 20:58:53

了扣子半晌,不服输的说:“我当然会!”

  宋风时噗的一笑,说:“你看……”宋风时指着自己身上100块钱的衬衣:“普通衬衣,纽扣都是缝成十字形或者二字形的……”

  “这个我能不知道吗?”金兰殊不满意宋风时的显摆,“定制衬衫的一大特征就是纽扣是珊瑚形的。我知道。”

  宋风时点头,抿着笑说:“那我放心了,看来你是真的会缝。”

  金兰殊的理论还是懂的,要实CAO就不行了。

  他自己也挺纠结的,不想在外人面前露怯,却更不想弄坏自己的衬衫。

  他将扣子拿了下来,认真放好。

  一般衬衫的扣子是树脂的,这个衬衫的扣子是贝壳做的,要弄丢了,可也不知哪儿找个一样的了。

  看着素来桀骜高冷的金兰殊脸露窘色,宋风时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畅快。

  然而,宋风时还是没让金兰殊为难太久,半晌说道:“不然,我帮你缝吧?”

  金兰殊习惯姓的摇头:“不用。”

  宋风时也冷笑了:“那你自己缝?”

  金兰殊才发现自己刚刚没过脑子的就拒绝了宋风时。拒绝来自他人的帮助好像是他的膝跳反应一样,是本能的东西。

  可能是吃了很多顿宋风时做的饭了,金兰殊也觉得让宋风时继续给自己帮助不是什么太叫人为难的事情了。

  “你会吗?”金兰殊问。

  “我会啊。”宋风时笑着说,“我妈是裁缝。我以前会帮她打下手。”

  “哦?”金兰殊还是第一次听宋风时说起自己的事情。

  事实上,金兰殊只是从来不听被人说自己的事情,因为他不在意。

  宋风时拿起衬衫,指着那个纽扣,笑着说:“这种纽扣的缝法,在意大利叫做‘珊瑚形’,在我们那儿叫‘鸡爪形’。”

  “噗。”金兰殊也笑了。

  二人之间的气氛,从刚刚的“针锋相对”,莫名变得融洽起来。

  宋风时带着金兰殊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俩做了好久的室友了,却从未踏入过对方的房门半步。

  这更多的是金兰殊拒人千里的态度所导致的。

  金兰殊走入了宋风时的房间,发现宋风时房间的大小、布置和自己的差不多,但却在细微处有些不同,大概来自两人的不同生活习惯。宋风时的房间里放着很多奢侈品盒子,这让金兰殊感到讶异:“你买那么多?”

  “不是,我帮国内的人代购。”宋风时回答。

  金兰殊不觉皱眉,说:“你为什么将那么多时间花在挣小钱上面呢?你能够做得更好。”

  宋风时在床边坐下,低下头来,不看金兰殊,仿佛是在认真地打量衬衫的缝线一样,低语道:“我又花不起钱去夔龙实习……能怎么办呢?留学的钱,我答应了我爸要还他的。要不多挣一点,怎么还?”

  金兰殊尽管自诩“独立”,但还是感到有些惊讶:“你爸还要你还钱?”

  “嗯……也没法子,他再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了。”宋风时语气平淡,一边从抽屉里取出针线盒,一边说,“也不能老麻烦人家。”

  金兰殊看宋风时在床头灯下默默低着头,竟有几分想坐到他身边的心态。

  可是,金兰殊觉得贸然坐在别人的床上是不礼貌的。

  于是,他保持站着,却屈身向前,凑近了宋风时,看到橘色床头灯下宋风时的一般被阴影掩住的侧颜。他认识宋风时许久了,却是首次发现宋风时的睫毛是那么长的,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颤一颤,好像黑色的羽蝶。

  金兰殊开始仔细打量他。

  发现只有在那样昏暗的灯光下,宋风时的睫毛才显得那样黑。

  在日光里会发现,宋风时的毛发颜色比较淡,眉毛是深灰色的,头发在阳光下会映出琥珀一样的色泽,不是染的,全是天然——这一点看他的眼睛就能确认。阳光映照下,宋风时的眼珠便折射出蜜蜡一样的深棕色,通透地裹着黑眼瞳。

  笑起来的时候,这双眼睛会弯起来,眼下隆起雪白的卧蚕。

  他渐渐的,就觉出了宋风时的好看来了。

  他也明白为什么宋风时朋友多了。

  宋风时就是不一样。

  细微的不一样。

  像普通衬衫和定制衬衫,乍看是一样的,但当细细打量的时候,便有许多区别……领口是水滴形的还是原型的?里衬的黏胶还是亚麻?袖口是松的还是紧的?……就是这些细节,决定了最终的质感,决定了这件衣服穿上身上,是不是贴身的、漂亮的、万中无一的。

  金兰殊忍不住想探究宋风时这个人的更多。

  “宋风时为什么这样子?”金兰殊暗想,“他给我做饭,还帮我钉扣子,还关心我有没有喝热水……啊,他一定是喜欢我!”

  被人暗恋,对于金兰殊而言并不是少有的事。

  可以说他相当习惯这个事情了。

  一般而言,他会断然拒绝。

  可是,现在他觉得还是可以纡尊降贵一下,勉为其难一下,凑合凑合。

  这天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一般用筷子夹起薄薄的牛肉片,一边淡然说道:“说起来,你是喜欢我的吧?”

  宋风时顿时就呆住了。

  金兰殊一脸的理所当然,满脸都是讨人厌的那种倨傲。

  宋风时的心一下就乱跳了,手心都是汗,舌尖都麻了。

  金兰殊要嘲笑我了?

  宋风时想起那些给金兰殊羞辱的求爱者,胸腔腾起一股尖锐的冷意。

  他条件反射地运用起了自我保护的话术:“是的,我挺喜欢你的,作为朋友。但是,你忽然问这个做什么呢?”

  “作为朋友”这几个字,一瞬间似指甲刮玻璃那么尖锐,让金兰殊脑子都疼了。

  “朋友?”金兰殊提高了声音,仿佛不敢相信,“你对朋友这么好的吗?”

  “是啊。”宋风时理直气壮,“你对朋友很差吗?”

  金兰殊仔细一想,他对朋友真的很差,宋风时对朋友真的很好。

  金兰殊咀嚼了一下口里的水煮牛肉,仿佛咬破了许多花椒了,不仅仅是舌头,他整个口腔都在发麻,感觉不到别的了。

  我……天之骄子,金兰殊……自作多情了?

  意识到这个可能姓之后,金兰殊第一时间放下筷子,匆忙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打开了抽屉,从里头取出了一个绑着缎带的盒子。盒子底部铺满花泥,但是打开盒子是看不见的。因为这些泥都被茂密的插花所覆盖了——他最讨厌红玫瑰、满天星、香水百合的配套。似乎很多品味欠佳的男人都会在花店选择这个老土得很的搭配,然后拿去给情人。

  这真的是对爱情和品味的亵渎。

  这个盒花是他自己做的。

  红得浓重的奥斯丁玫瑰被淡蓝色的绣球花簇拥着,明艳而不失高雅。

  然而,这在金兰殊眼中忽然变得面目可憎。

  他拆掉了这一切,将红玫瑰、蓝绣球的花苞一下、一下、仿佛上刑般的揪掉,一股脑地、残酷地冲进马桶。

  堵了。

  马桶堵了。

  马桶被鲜花堵了。

  大晚上的,天之骄子、高贵冷艳、貌若神男的金兰殊挽起袖子用搋子通被鲜花花蕾堵了的马桶。

  卫浴间也仿佛瞬间变得浪漫满屋了呢。

  作者有话说:盒花的样子大概长这样https://fx.weico.net/share/56622302.html?weibo_id=4336398637640190 如果链接复制不了,可以去我微博主页@端庄的木三观,搜关键字“盒花”。

第五章

  在宋风时看来,刚刚属于“好险”。

  金兰殊待人接物本来就冷漠高傲,对待自己的爱慕者更加是残忍至极。

  宋风时唯恐自己的一颗心献上,就被这个高傲的王子踩得零碎。

  他可受不了这个。

  谁还不是个小王子呢?

  金兰殊从小衣食无忧、成绩优秀,因此颇为自傲。

  难道宋风时不是吗?

  他家原本可是宋家村的“大户”,太爷爷是清朝的“举人”,他爷爷是村干部,爸爸在外头做生意,在村里算有钱人家,他本人也是村里第一名考进市里中学的“高材生”。他也是在全村的夸赞中长大的。

  金兰殊在这儿经历的“贫富差距”带来的对自信的冲击,宋风时在中学的时候就经历过一遍了。

  他原本是村里的小骄傲,到了市里的中学,发现自己的成绩和财富其实都不够看。他成绩虽然不错,但市里的高材生们成绩非但不输他,而且还多才多艺的,多的会弹琴、会跳舞、会武术、会各种可以拿上台上表演的技能,而他,啥也不会。

  有次他父亲来开车接送他,年纪小又心思重的宋风时故意跟同学说:“你们见到我爸爸了吗?就是戴‘金捞’那个!”

  宋风时当时也不懂什么名车的,就知道在村里,每次父亲亮出“金捞”手表看时间,大家伙都会夸耀个不停。当然,宋风时也不是想要来自同学的夸耀,他只是想挽回一些失却了的体面。

  同学们却笑了:“什么?你爸戴金捞的?怎么会那么土啊?”

  宋风时当场仿佛被狠狠抽了一个耳光。

  原来,他引以为傲的一切,在这些优秀的同学们眼中都是笑话。

  面对相似的“文化冲击”,金兰殊倔强无比,强撑着门面,宋风时则选择了回避和默认。

  默认自己就是不如人,回避所有要争锋芒的场合。

  尽管如此,宋风时骨子里那种小高傲却是没有被磨平的。

  他可不愿意为了爱情而把自尊送上去被人踩。

  就算对方是王子一样的人也不可以。

  在厨房那场“试探”的风波过后,宋风时便又如同被小朋友取笑了“你爸怎么那么土”之后,小心翼翼、无比谨慎,金兰殊则是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自作多情”、这真是他的“奇耻大辱”了,便也非常尴尬。二人有意识地、默契地拉开了距离。

  尽管是室友,但当你想要疏远对方时,也简单得很。

  学生公寓的卧室有独立卫生间,吃饭的时候错开的话,就基本上碰不见对方。况且,他们在宿舍里呆的时间也不多,平时去不同的地方实习,要见不到对方也很容易。

  就是那么简单的。

  当然,毕竟也是同学兼室友,总不可能永远见不着的,真的见着了,点头打个招呼就够了。

  宋风时看到金兰殊的时候,还会微笑致意。

  金兰殊则是连笑都懒得笑。

  看见宋风时迎面走来的时候,金兰殊的下颔总是忍不住绷了绷,想挤出个笑都很难。

  “我看见他,他对我微笑,我却不笑。这样是否很无礼貌?”金兰殊这么想了一下,就立即为自己的想法而震惊了,“我在想什么?我什么时候就有礼貌了?”

  于是,他便索姓保持自我,爱笑不笑,淡淡点个头就罢了。

  宋风时看到金兰殊这样的态度,更加心虚——他是不是还觉得我在暗恋他?所以看不起我?

  金兰殊则在刻意忽略宋风时的存在。

  可是,他觉得好可恶,明明宋风时不喜欢自己,为什么还要那样朝他笑?

  这样的笑容未免太招人喜欢了。

  弯弯的眼睛、勾起的卧蚕,真是好可爱。

  “不,他不可爱。”金兰殊自己跟自己说。

  实习下班的时候,带他前辈跟金兰殊说:“咱们不如去看看新开的铺子怎么样吧?”

  这是他们项目下新开的门店,金兰殊自然也有兴趣。

  这位带金兰殊的前辈叫舒默克,是一个高挑白皙的欧洲男人,年纪不比金兰殊大多少,进公司也才三年,但已经是项目经理了。

  他带着金兰殊到了门店察看的时候,金兰殊的目光却忍不住飘向了隔壁门店。

  门店都是玻璃门的,他在外面可以看到里头的一切情形,甚至还能看到身为导购的宋风时。

  宋风时穿着一套合体的休闲西装,站得笔直笔直的,像是电影里城堡的男仆一样,优雅温柔,但却显出了低位者的驯服。

  这样的驯服看着真叫人生气。

  金兰殊看了两眼,见一个男客人在挑选围巾,宋风时脸带微笑地亲手为客人系上。宋风时纤长的手指在男客人的颈边勾动,像挽琵琶的弦一样。

  太不成体统了!——金兰殊心里忽然冒出这样的话来。

  金兰殊这样直勾勾地看着别的门店,引起了舒默克的注意。

  舒默克问道:“有什么发现吗?”

  金兰殊忙转过脸来,说:“没,我看那个围巾挺好看的。”

  舒默克笑道:“行,我送你一条,嘉奖你。”

  “不需要。”金兰殊拒绝。

  舒默克笑了,说道:“你的拒绝可真是直接,能不能多考虑一下呢?或者讲点礼貌,委婉一点,不然以后可有你吃亏的时候。”

  说着,舒默克还是将金兰殊带进了宋风时所在的门店。宋风时瞥见了金兰殊进门,心里咯噔一下的,可他仍在服务别的客人,便没有表现什么。

  金兰殊也似乎没有再看宋风时,只与舒默克商量着什么。

  舒默克只说:“这儿的围巾不太适合你,但我觉得你需要一副新的眼镜。我给你选一副吧。”

  金兰殊又想拒绝,但又记起刚刚舒默克玩笑一样的告诫,有些犯难。尚幸,他又记起了宋风时“先说可以,再说但是”的教诲,故而,他缓缓与舒默克说道:“是的,我确实需要一副新眼镜。但是,我已经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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