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看着他,觉得他真可爱:“虽然你有点傻傻的,但是你很可爱,里约。”
里约其实不傻,他只是不太想计较,他只在意索菲亚,所以也会在意她的亲属的反应,他和索菲亚一起生活,一定会见到她的各种亲属。
为了以后能好好地生活,现在的观察是必须的。
里约很安分,平时也一直跟在索菲亚的身后,不沾花惹草,诺亚还故意找了几个食草龙朋友,安排了几个性格不错的Omega去勾搭里约,都被里约拒绝了。
他明白索菲亚在族群里的地位,自然不会因小失大。
再一个,他真的很喜欢索菲亚,他们之间的身份已经很悬殊了,他要是再做对不起索菲亚的事情,那他这辈子基本上没什么意义了。
索菲亚早就告诉他,她的族群是有唯一伴侣规矩的,不能朝三暮四。
这让里约想起了他的父母。
他的母亲索美娜,即使和父亲加布里尔生了蛋,但也不会对伴侣专一。
他的父亲加布里尔也是,前不久他就发现父亲加布里尔在和一个绿色的食草龙在一起,他们应该是生了蛋。
里约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么多年,他见得多了。
经过叶臻的观察,里约还算安分。
诺亚也带着四崽来看叶臻,伊森和普善也来了。
他们集体表达了对“妹夫”的意见。
他们最近都心照不宣地看着妹妹和里约,观察了半个月。
叶臻看了看哥哥们,又看了看阿克雷斯,轻声道:“你们可以发表意见了。”
先是伊森和普善发表看法:“我觉得还行,这半个月看得出来他和索菲亚的关系还不错,关键是他愿意为索菲亚留下来。我跟大哥了解过,这个里约是独自长大的,父母没管过他。”
诺亚接着道:“我也试探过他,看得出来他的心里眼里只有索菲亚,也还好,我觉得过得去。”
四崽不知道说什么,因为另一种程度上来说,里约是他同母异父的弟弟。
他知道作为索美娜的孩子,经受着什么样的痛苦。
就连四崽,如果不是阿克雷斯好心收留,他可能早就被吃掉了吧。
他甚至能感同身受到里约的孤独和绝望,有点心疼这个弟弟。
他还跟诺亚说:“受过苦的孩子,一定比任何恐龙都珍惜这个机会,他一定会好好地对索菲亚,我相信他。”
诺亚就蹭蹭他四哥,知道他想到了自己的身世。
即使以前如何苦难,现在不都是向好的地方发展了吗?
诺亚安慰他:“我知道,我们只是在观察他而已,谁都没有反对他和索菲亚,只要索菲亚喜欢,其实我们就算反对又怎么样呢?都没用的,放心吧。”
四崽点头,或许他试着爱上诺亚,就是因为他这一点,什么都胸有成竹的样子。
这一点,伊森是没有的。
孩子们发表了意见,阿克雷斯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别看索菲亚一副被宠地什么都不会的样子,但她心里精得很,要想骗到她,不可能的。所以我相信她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这件事的,不然不会这个时候才带他回来。”
叶臻点头:“索菲亚很聪明,比我聪明多了。”
可不嘛,叶臻觉得他可能是家里最笨的了。
索菲亚和里约的事情就这样一致通过,一家子恐龙开了个大会,叮嘱了里约很多事情,关乎他俩的终身大事。
索菲亚也自此嫁出去了,里约好不容易得来这个机会,对索菲亚唯命是从。
大概是纯霸王龙幼崽,里约在步入成年期之后,就迎来了易感期。
索菲亚这个易感期倒是来的慢。
这个易感期,里约就单独挺过去了,索菲亚想帮他,都被拒绝了,他告诉索索菲亚:“下一个周期在春季,那时候我们才能进行这些行为,索菲亚,我现在还不能那样对你。”
索菲亚脸上烫死了,毕竟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愣是陪着里约渡过了这个周期。
里约真的很好。
来年春天,索菲亚和伊森都传来了好消息。
索菲亚怀蛋了,伊森也要当爸爸了。
两个家长龙终于可以安心了,这辈子只需要享受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就好了。
叶臻也不用再担心孩子们了,他要担心的只有菲碧首领。
母亲不太行了,她的伴侣也在渡海的时候为了保护幼崽,淹死在了海里。
她这一辈子为了族群也属实操碎了心,晚年的时候,叶臻就陪着她,陪她度过了一段比较安逸的日子,儿孙都在身边。
菲碧首领去世的时候,叶臻依旧陪在她身边,她就在叶臻身边安稳地去世了。
寿终正寝。
叶臻从破壳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母亲,母亲这些年也保护他不受伤害。
那时候,岛屿上的食物资源还很丰富,母亲把他保护地很好,当族群首领培养的。
可是后来,阿克雷斯来了,他跟着阿克雷斯走了,母亲也放他走了,但一直都对他怀有祝福。
叶臻趴在她身边,像小时候每个撒娇的时候,他会蹭蹭母亲的脸颊,小声地呜咽一声。
但母亲不会回应了,她走了。
生老病死都是常态,叶臻也庆幸,这些年他一直陪在母亲身边,没让她感觉到孤独。
阿克雷斯也在旁边,前任首领去世,族群里的恐龙都发出了高亢的悲鸣,叶臻的儿女都带着孩子来了,他们都围在去世的菲碧身边,悲鸣声一遍又一遍。
叶臻和阿克雷斯两个连夜带着族群里的恐龙,挖了很深的坑,将菲碧首领埋了。
叶臻总是感慨时光易逝,他站在母亲的墓前,望向海洋岛屿的方向,声音掩在风里:“总觉得时间还停留在小时候,母亲总是会在四处唤我的名字,怕我遇到危险。可谁能想到,一眨眼,已经过了这么久了。”
阿克雷斯蹭蹭他:“时光易逝,珍惜当下。”
叶臻点头:“我很珍惜当下了,阿克雷斯,我很珍惜你们。”
哪能不珍惜呢,过去了,就不会再见了啊。
见过菲碧首领去世的样子,太匆忙,叶臻和阿克雷斯在临近暮年的时候,提前给他们两个挖了墓穴。
为了不让孩子们操心,他俩把身后事倒是准备地妥当。
他们一直都在这个平原上,没有离去过,因为不知道能去哪里。
偌大个史前世界,到处都是危机,也是因为有阿克雷斯,他们才得以在这个平原上生活下去。
知道时间过得很快,叶臻也从不敢浪费他和阿克雷斯之间的一秒钟,只要有时间,他就要跟阿克雷斯说很多情话,就连阿克雷斯都问他:“怎么突然这么爱我?”
叶臻想了想,回答:“因为只有一辈子啊,时间太少了,我怕你不知道我的爱意,更怕等你我都死了,你就听不到我说话了。”
阿克雷斯咬他的蝴蝶翅:“死了也埋在一起,肯定还有机会的。”
叶臻才不信,他才不信鬼神之说。
可是他却希望和阿克雷斯还有来世,即使不知道下一世他会成为什么,他依旧这样期待着。
叶臻和阿克雷斯都活了一百多岁,看着族群里的首领一代一代更替,孩子们也都不小了。
他俩倒是长寿,算是族群里的老寿星,新一代的孩子们很喜欢听他们讲故事,叶臻和阿克雷斯闲着无聊就会跟他们说起以前年轻的时候,两位爷爷倒是慈祥,很招小恐龙喜欢。
这一天太阳很好,叶臻突然觉得很精神,他问阿克雷斯:“出去晒太阳么?阿克雷斯,你很久没晒过太阳了。”
阿克雷斯睁开一双已经浑浊的眼睛,看了看天空,四处搜寻叶臻的身影,他的视力不太行了,不如加西米亚。
他努力撑起身子,问:“加西米亚,你在哪里啊?”
叶臻就去用头拱一拱他:“在这里,你快起来。”
阿克雷斯努力站起来,蹭蹭他,缓缓地咬住他的尾巴,一起朝着山边走去。
说是晒太阳,其实并不是。
叶臻把阿克雷斯带到了他们花费了数年挖掘的一个岩洞下的深坑里,他先跳了下去,在下面呼唤阿克雷斯。
阿克雷斯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轮廓,但也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他落在了叶臻面前,感觉腿脚有点发软。
叶臻还嘲笑他:“你以前不是很厉害吗?怎么现在还不如我了?”
阿克雷斯小声道:“老了啊,一把年纪了,加西米亚,你不能嘲笑我。”
叶臻就故意嘲笑他,两位恐龙爷爷闹成了一团,最后闹不动了,就相互躺下了。
他们面对面躺着,叶臻的头搭在阿克雷斯下颌处,阿克雷斯两只前肢抱着他。
叶臻有点好奇地问:“你说我俩会不会变成化石啊?”
阿克雷斯问他:“化石是什么?”
叶臻想了想,回答:“就是没有腐朽的尸体,以后会被人挖出来。”
阿克雷斯疑惑:“人?”
叶臻点头:“你没见过的一种生物,几千万年以后会出现,现在没有,或许有野人,但我活了这么久,没见过野人。”
阿克雷斯问:“你怎么知道?”
叶臻回答:“我当然知道啊,我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你就说厉害不厉害。”
阿克雷斯点头,闭上眼睛:“厉害,加西米亚最厉害了。那变成化石有什么用呢?”
叶臻再次思忖片刻:“有用,除了用来考古,还可以证明我们曾经相爱过。”
阿克雷斯点头:“那不错,那就变成化石吧,到时候,吓死那些人。”
叶臻咬他一下:“怎么可能吓死他们啊,你又不是可怕的生物,充其量就是一些骨头。”
阿克雷斯有点困:“乖一点,加西米亚,该睡觉了。”
叶臻刚想说你刚睡醒,但他没答话,只是努力蜷缩在他怀里。
他知道自己和阿克雷斯都不行了,最近都懒得睁眼了。
他带阿克雷斯来这里,也算是提前安顿好他们的后事了。
或许这一觉睡过去,就不会再醒来了。
事实上,他俩这一睡过去,就真的没再醒来。
诺亚和伊森也都不年轻了,八十几的高龄了。
还带着孙子四处找他们的太爷爷们。
找了许久没找到,诺亚想起了父亲和爸爸几十年前就开始准备的岩洞墓穴。
只是猜测,没想到还真的被他们找到了。
来到岩洞前,朝着里面黑漆漆的墓穴看了一眼,发现他们还真的在里面。
诺亚和伊森在洞窟口唤了半天,他们都没回应。
伊森还跳进去看了看,试图拱醒他们,没想到身子都僵硬了。
他们在这里睡了两天了。
伊森叹息一声,又拖着年迈的身体爬出洞窟,告诉诺亚:“走了。”
诺亚呆愣地站在上面许久,终是告诉伊森:“把山上的土推下来吧,冬天快来了,会冷。”
伊森嗯了一声,带着几个健壮的儿子,去山上把土拱下来,诺亚带着儿子们在下面把土填了进去。
原来时间过得这么快的,不知不觉,他自己也都八十岁了,或许过不了多久,他们也该去找两个父亲了。
后来,白垩纪与新生代古近纪之间遭遇了物种大灭绝的巨大灾难,其中主要被灭绝的就是非鸟类的一些生物,包括恐龙。
很多鸟类和哺乳动物都幸运地存活了下来,并且进行了优势进化,成为了新生代古近纪时期主要的生物。
很多史前生物遗骸没有充分被分解,被掩埋在了古地质中,随着冰河运动、地壳运动等一系列的复杂的自然演化,骨骼等硬体部分被留存了下来,成了被现世发现的化石。
其中就包括刚被发现被命名为“拥抱”的化石。
第96章 贵族雅O川金丝猴
作为华夏文明的龙脉, 秦岭是最古老的山地之一。
在这片古老的山地里,孕育出了很多珍稀的物种。
可谓是野生动物天然的“家园”。
秦岭横贯东西,是一条天然的南北分界线。
这里四季分明, 山林茂盛,是很多野生动物的家。
其中有一种珍稀物种也分布秦岭当中,那就是种花家的一级保护动物川金丝猴。
川金丝猴的分布范围也是稍微广泛的,沿着秦岭横贯东西,川金丝猴也随着不同的地域具有轻微的差异性。
但大抵上是没有太大的区别。
川金丝猴以其金灿灿的漂亮外表,温柔绅士的脾性, 让人们所喜爱。
网上有个很火爆的梗:每当有一个金丝猴被人夸的同时,峨眉山的猴子都要经历一遍网暴。
川金丝猴的脾性很温和, 不管是行为还是外观上, 川金丝猴都完胜所有猴子, 是当之无愧的猴中绅士和贵族。
这是种花家特有的一种珍稀动物, 受到人类世界的保护。
由于太过珍贵, 工作人员会经常对它们进行跟踪,以防止被盗猎者偷猎。
即使对这些小可爱们的保护力度很大,还是时不时会有意外发生。
尤其在川金丝猴频繁繁殖的季节,意外发生的几率尤其大,为了保证幼崽的存活率,工作人员会跟踪川金丝猴的族群很久, 直到他们的幼崽成功生存下来。
周围经常有人类出入, 叶臻已经见怪不怪, 甚至还想跟他们套套近乎。
他穿了这么久, 终于穿回种花家了, 即使不是人, 是川金丝猴, 他也觉得好像回家了一样开心。
他生存的族群只有父亲一个雄猴首领,父亲拥有六个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