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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只贝壳 字数:4925 更新:2022-09-05 09:43:54

认真点,好歹我也和王爷是饭友对吧。”

  “左传上说天威不违颜咫尺,你……”

  “我叫威不违?感觉挺不错的。”破碗迫不及待地接话道。

  “……我的意思是,你不如叫咫尺吧。”朱标道,“祉,福也。敕,敕命也。取个谐音,祉敕如何?”

  “那敢情好啊。”破碗道,“虽然没听懂这是什么意思,但是貌似很有内涵,以后我就是祉敕了,老大,我爱你。”

  它似乎是认为内涵可以弥补颜值,自信心顷刻间膨胀起来,跳到地上拍拍手,吸引其它物件的注意后,开口道:“大家听好了,你们还记得以前用我吃饭的那个小和尚吗?”

  众怪摇头。

  “没印象了?总之他现在已经在人间当王爷了,过不了多久就是皇帝,厉害吧。我当时跟着他走南闯北,四处流浪……”

  突然间,那个讲故事的佛珠想起来了:“是不是总被方丈罚着值夜班看守香火的小和尚?我还跳舞逗过他呢。”

  烛火所幻化的少女也冒了出来:“我也记得他,当时每晚都是他来点燃烛台的。”

  扫帚被一提点,也想起来了:“好家伙,原来是他啊,他每次扫地都比别的小和尚用力,我的头发便是此人弄秃的!”

  蒲团慢慢道:“那是你自己的原因,莫要推卸责任。不过我的确对其还有印象。他当年得罪了师兄,遭人诬陷被迫离开,老夫十分惋惜心痛,那厚厚的一本佛经,整个庙里也只有他一个人能全部背诵下来。”

  朱标想不到这里会有这么多成精的物魅,也想不到它们竟然都与老朱同志很有缘分,思考片刻后道:“你们愿不愿意离开这里换个地方生存?我是当年那个小和尚的儿子,我会为你们安排一个新家,保准阴气充足。”

  木鱼也还记得朱元璋:“我们乃是物老成精,碰不得人气、阴气和妖气,用一缕残缺的老气苦苦支撑神智罢了,只有在这破庙中还能生存,无论去到哪里,也躲不过死亡。”

  它说到这里,朱标便打消了重修庙宇的主意,谁知道蒲团开口道:“木鱼,人间的帝王曾在此处修行出家,你难道认为这里会永远清净吗?纵然这位殿下说服了小和尚,那些慕名而来的人我们也是拦不住的,更别说纠缠瓜葛的龙气了。”

  木鱼呆住。

  四野划过一声惊雷,暴雨倾盆而下,刷刷浇在满山的木叶上。

  淅淅沥沥的雨声响在窗外,庙中悄然寂静,只有朱标的呼吸声能让人听闻。

  “岁月匆匆啊。”蒲团长叹一声,“一眨眼这么久过去了,小和尚竟然能当上皇帝,真是大有造化,福厚绵延。”

  朱标并不关注它的感慨,只在乎实际的东西,皱眉追问道:“既然如此,怎么才能保下你们呢?”

  “谈什么保下?”蒲团笑道,“我们只是一些小精怪,因人而生,最终也会因人而灭,活不够十年也是寻常,如今偷生二十有余,已经很不错了。得知那小和尚过得好,有了家室,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朱标一看其它精怪,它们竟然也是一副毫无不舍的模样。

  看起来最天真的烛火落寞道:“其实大家不喜欢跳舞,也不喜欢听故事,我能感觉到。”

  扫帚沉默片刻,看向庙外的世界:“它们说得对,即使是鬼故事,也一点意思都没有,怎么可能真的吓到我们。”

  祉敕不知所措地看着自己过去的同伴们,它很幸运,一早就跟随朱元璋离开了这里,五湖四海哪里都可去得,开始虽有磕绊,却还没有意识,后来初生灵智,便过得十分幸福,安安稳稳躺在书房中,有老朱擦拭,有小朱念道,龙气人气予取予求,没有品尝过半点人和妖该有的心酸。

  “说不定还有办法……”朱标比它的意志要坚定多了,见识也要更广,试图说服这些怀有死志的精怪们。

  “莫要说什么了,孩子,我看你太过心善。”蒲团道,“你能点化黑陶,可见你是有大本领的,有大本领的人一定要学会放下,不要太过在乎情义,小和尚成了皇帝,你也就是天家的人了,以后会是太子吧?”

  朱标一惊,几乎要怀疑蒲团是什么歹人的探子,这些话几乎是让他立刻想到了过往的那些事情,想到了近期的烦恼。

  “纵然有改天换地的精神,无所不能的伟力,世上的所有生灵也是有烦恼和痛苦的,孩子,你要学着潇洒一点,慧极必伤,情深不寿,不要再管我们了,说到底,我们记得小和尚,他还记得我们吗?在他心里,我们恐怕只是些物件罢了。而他呢,他只不过在这里做了几年的和尚,使用过我们的人成百上千,他亦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

  木鱼道:“是的,人是会变的,缘分也是会尽的。”

  “你来,这个东西给你。”蒲团跳了一下,让出身下的地面,那里赫然有一本制作粗糙,笔迹缭乱的经书,“这是小和尚最后一本手抄的经书,被我给留住了,送给你吧。”

  朱标依言拾起经书。

  “趁着这个机会,我们早就想出去看看了,什么时候消散看命数吧。”

  “如果没有你的消息,我们可能下不了决心。”

  “在外面活一天,也比庙中的十年好啊。”

  蒲团召集了木鱼、扫帚、佛珠们,一起护着那朵烛火,头也不回闯入大雨中离去了。

  祉敕望着它们远去,不知是什么情绪,过了一会儿,走到朱标身边坐下。

  一人一碗就这样看着慢慢黑夜中暖色的光点逐渐消失。

  “你想冒雨回去,还是在这里留一晚?”朱标叹了口气,询问道。

  “我们冒雨回去吧!”祉敕很快从分别的悲伤中回神,它知道这是最好的结局,跳起来叉着腰道,“那个大地主刘德我们还没有惩治呢!当初就是这个人,王爷带我回去以后,还给我们脸色看,他大爷的!”

  凤阳村。

  天晴。

  夜雨过后,卢近爱的门前泥泞不堪,到处都是积水。

  他把裤脚挽起来,踩进泥浆中,拿木盆舀出坑中的雨水泼到坡下,好让来拜访自己的百姓们不至于弄脏了衣服。

  一场秋雨一场寒,今年的粮食都被刘德收走了,本是会饿死人的,不过殿下在这儿,想必会把它们要回来,吃喝不愁了,木柴又去哪里弄呢?

  卢近爱细细思索着,村口王婆断了一条腿,也许应该让独居的刘寡妇去照顾她,两人合用炭火,这样可以少些负担,不容易出事。

  想来想去,他没有想过自己除了柿子还能吃什么,也没有想过到了应天后,会有怎样的前程。

  六出白卧在太阳下面,无精打采地舔毛,这是它从橘非那里学来的技巧,卢近爱的房子实在是太破了,到处漏水,昨夜它怎么躲也没用,硬是成了落水狗。

  舔了几口,六出白抬头看看卢近爱,他也是一身湿淋淋的,没有衣服可换,但干起活来精神十足,好像一点也不累。

  “汪汪!”

  远处突然有隐约的大量马蹄声响起,六出白一听就知道是什么,赶紧窜起来,在泥水边徘徊一会儿,最终决定跳进去,扯着卢近爱的袖子把他往路边拽。

  一队骑兵最先出现,为首的小将显然认识六出白,勒马停住,看着卢近爱道:“传殿下口谕,凡凤阳村村民即刻出村,吴王世子奉吴王命,回乡祭祖,宴请乡里!”

第141章 宴请乡里

  “爹,你听见没?”刘德的儿子衣衫不整地跑进父亲的房间,惊恐万分,“外面的人说世子已经来了!”

  刘德显然也听到了骑兵们传下的命令,六神无主,手脚发颤,本来端在手中的一杯茶通通洒在了裤子上,整个人就像是从水里提出来的兔子。

  “我们跑吧!”他道,“爹,我们拿上金银从后山跑,那些铜板和粮食……”

  他顿了顿,万分心疼道:“就不要了,以后有机会再回来取。”

  “完了,都完了……”无论儿子怎么去搀扶,刘德都如同一个破麻袋般瘫软在椅上,死活不肯挪动,“现在还跑什么,人家是打过仗的军队,能不知道封锁四周吗?光凭我们这点小伎俩如何跑得出去!”

  “那该怎么办?”

  “自尽!”刘德咬牙道,“我们这样的罪行,只有自尽才能轻松些!否则若是腰斩,一刀下来,几个时辰还有气惨叫……更别提凌迟,我儿,那是生不如死啊。”

  男人愣了愣,一屁股坐在地上:“那你的儿媳怎么办?孙子怎么办?难道我们全家要一起死绝吗?”

  说到这里,他的表情已经变了,逐渐用一种充满怨恨和愤怒的眼神看着刘德,如果不是他在当初拒绝了吴王的请求,这一家人何至于沦落到如今的境况?他若是肯给吴王一块儿地,那么我们甚至会有刘继祖刘英那样的前程!

  刘德察觉到儿子的眼神,心里一惊,眼中忍不住落下泪来,墙倒众人推,若是儿子也和自己离了心,还有什么盼头:“罢了,还有最后一个办法,凤阳是吴王的老家,他不会闹得太大,我主动去和那世子说说,砍我一人的头便好,请他不要祸及咱们一家。”

  男人一喜,已经全然忘了他是如何的赌博为父亲增添麻烦,虽然碍于孝道不好意思催促亲爹前去送死,但一双眼睛立刻发出了光。

  “爹……”

  话还没有说完,一队人马突然闯入刘家大院,为首的小将一扬头,两个士卒便下了马,快步走到屋门前敲了起来:“里面的人在吗?世子殿下有令,命我们来请刘德一家!”

  刘德把眼睛一闭,心道什么都晚了,有气无力道:“请军爷等一等,等小老儿我换身体面衣服。”

  凤阳县衙。

  朱标坐在正堂中间的椅子上,翻着桌上的卷宗细细查看。

  堂下的县令惨白着一张脸,仿佛第一天当人般傻呆呆地站着,几欲昏厥。

  他是知道世子要来的消息的,这种大事瞒不住谁,官场上面的消息早就漫天飞舞,他背后的大树也递了话来,说是不知道世子的性格,叫他好好侍奉,该藏的东西都藏住了,千万不能露什么马脚,即便露了,也不能连累旁人,趁早认罪,同僚们还会给他照顾家人。

  于是他自掏腰包补了衙门的亏空,焚烧了往来书信,买通了所有的衙役,自信万无一失。

  只是没想到朱标来的第一天不看钱粮,不看文书,看起了案宗。这种东西看似容易造假,死的是谁,罚的是谁,表面上尽可以糊弄过去,但背地里派人一打听,那地主家的儿子还活得好好的,苦主的双亲却很快没了,这怎么说理去?

  一时间世子找不到理由办了自己,可他只要有这个心思,那还不是一根指头压死蚂蚁,总能安个罪名。

  朱标一心二用,一边看着手里头的东西,一边用余光观察下面所有人的反应,心头怒火高涨的同时,升起一股笑意,是那种怒极反笑的笑意和倍感不解的笑意。

  贪吧,就贪吧,什么时候贪掉了脑袋,什么时候再去反省去。

  长久的寂静下,堂下众人的额头上逐渐开始出汗,快入冬的天气,一个个倒好似在大太阳底下晒着。

  一个胆大的县丞忍不住了,站出来拱手道:“殿下,时候差不多了,我们是不是移步去宴上?乡亲们恐怕都到了,正在等着见您呐。”

  朱标并不打算现在发作,便道:“那就走吧,各位大人。”

  大人两个字他念得很重,又让下面的人抖起来。

  县令借拱手称是的机会抬袖擦了擦汗,小心翼翼地迈步跟上。其余人隐晦用目光交流一番,也追了上去。

  凤阳是个小地方,没什么大的建筑,那些地主家的宅子院子,不适合用来宴请乡里,朱标也看不上眼,所以直接征用了县衙门,这地方乡亲们熟悉,离得也近,比较合适。

  厨子是一路随行的,食材是提前买好的,专门等着发挥作用,不用等多久即可上桌,愿意来的、不愿意来的百姓们此时坐在了位子上,有的惊恐打量四周,有的麻木呆滞,有的坐立不安,还有的沉稳安定,什么样的表现都有,都被朱标收入眼底。

  他从破庙中回来后,换上了自己准备好的衣服,这身服饰分外华贵,专门用来展示身份,领口、袖口绣样用的是金丝,图案繁复,虽不是龙纹,也差不了多少,显出逼人的权势与富贵,腰带下方悬挂的玉佩香囊,更不是一般穷苦乡村能见到的。

  现在的朱标在百姓们看来可以说是顶级的贵人,不会有人把他与小乞丐联系在一起,他们甚至不敢抬头看他的面容,生怕犯了忌讳,引来不满。

  朱标在最顶头站好,结结实实弯腰行了个礼,随后起身道:“大家是普通的百姓,消息可能不太灵光,不过再不灵光,想必也清楚凤阳这块地方,从此以后是归吴王管的了。”

  百姓们逐渐被他说的话吸引,看了过去。

  “吴王是凤阳村出来的人,我是他的儿子,奉命回故乡来。我们家的祖坟在这里,我得回来祭祖。”朱标用最朴实易懂的话传递想法,“我们朱家是凤阳的朱家,是江南的朱家,以后会是天下的朱家,但根毕竟在这里。大家是凤阳的人,便是吴王的同乡,是我的同乡。”

  “乡亲们,俗话说衣锦怀乡,荣归故里,造福一方。我爹是穷苦出身,在场的若有岁数大的老人,说不定还记得他。吴王从此处起家,征战四方,能有今日的功业,离不开凤阳的水土,离不开乡亲们的帮助。”

  “做人不能忘本。凤阳日后会是吴王一直惦念的地方,此次我替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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