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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初禾 字数:4860 更新:2021-12-15 18:34:44

  《当孤鹰坠落》作者:初禾

  文案

  他的孩子,与他的鲜血一同流逝

  秦轩文捂着小腹,不断淌出的血带走了他的孩子。

  谁说付出必有回报?

  谁说爱人一定被爱?

  谁说感情注定平等?

  冷漠无心的雇佣兵头子×痴心错付的队中精英

  狗血,渣,虐,生子(非ABO,我瞎编的伪科学原因)

  【狗血/他的】系列第⑥篇,风格和前作差不多,注意避雷

  不喜欢、不满意关了就是,拒绝写作指导、三观指导

  

第一章 他的孩子

  风卷起血的甜腥,从皮肤上刮过,有如一柄生锈的钝刀。

  秦轩文侧卧在腐烂的植物上,身后的丛林黑影斑驳,眼前是一轮明亮得晃眼的圆月。

  他艰难地喘着气,清隽的脸庞覆盖着血污、汗水,以及落叶与枯草,一撮汗湿的鬓发贴在额头,令他看上去很是狼狈。

  血从他的身体里流出,正悄无声息地带走一条生命。

  他捂着小腹,越来越用力,好像这样就能留住那个还未来得及与他打照面的孩子——

  他的孩子。

  小腹的疼痛越来越剧烈,他的双手开始颤抖,沾满鲜血的腿也抽搐起来。

  脑子一下子空了,他两眼发直地盯着高高在上的月亮,眼神如脑海一般空洞。

  忽然,一阵巨大的悲恸从生命流逝的地方袭来,回光返照一般。

  他支撑不住,晕眩、颤抖,月亮渐渐模糊而扭曲,他伸出脏污的手,颤栗着在眼上抹了抹,才发现自己流泪了。

  他不常哭泣,此时眼泪却像决了堤。

  那个孩子,正在与他道别。

  他在淤泥中蜷缩成一团,在意识溃散之前,抽泣着低喃道:“对不起……”

  T国。

  清醒唤起了周身的疼痛,秦轩文尚未睁开眼,就闻到浓重的消毒水味。

  “你终于醒了。”楚臻眉心紧蹙,眼含担忧,似乎欲言又止。

  秦轩文左右看了看,想将身体撑起来。

  “别动。”楚臻上前一步,按住他的肩膀,“昏迷四天,刚醒就想乱来?”

  “我只是想坐起来。”秦轩文看了自己队长一眼,“楚队,我没事。”

  楚臻眉间皱得更紧,既怒,又无可奈何。

  秦轩文怔怔地躺了半分钟,眼神突然变得锐利、惊慌,双手将薄被牵开,视线向下坠去。

  楚臻长叹一声,终是说了出来——

  “没了。”

  秦轩文凝视着自己的小腹,那里没什么知觉,不痛,不胀,好似从来没有孕育过一个生命。

  他的神情先是茫然的,而后变得困惑、哀伤,最后归于平静。

  “你也别太难过了。”楚臻不擅长宽慰人,尤其这事根本无法宽慰,片刻后烦躁地“啧”了一声,犯了烟瘾,“俞医生很快会过来,我出去抽根烟。”

  “楚队。”秦轩文嗓子又沙又沉,双眼通红,像正极力克制着。

  楚臻不得不停下脚步。

  “有,有没有其他人知道……”秦轩文脸色愈加苍白,话说得断断续续,“知道我的事?”

  “俞医生算‘其他人’吗?”楚臻问。

  秦轩文缓慢摇头。

  “那就没有。”楚臻再次叹息,“如果你想问柏先生……”

  秦轩文眼中一黯,唇角不经意地抿了抿。

  “柏先生只知道你受伤了。”楚臻拳头握紧又松开,“他现在不在T国,过段日子也许会来看望你。”

  “我知道了。”秦轩文已经低下头,眉眼隐藏在一片阴影里。

  楚臻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无声地摇头,快步离开。

  当病房门被合上,秦轩文才慢慢抬起眼皮,落在视网膜上的是大片惨淡的白,像是替他祭奠死去的孩子。

  他再一次捂住小腹。

  很奇怪,当初得知体内有了一个小生命时,他并未感到高兴,甚至连一点激动的心情都没有。

  仿佛这个孩子不是礼物,而是负担。

  可不就是负担吗?

  雇佣兵是一群用命赚钱的杀人机器,他好不容易从尸山血海中爬到了顶端,成为“孤鹰”中数一数二的精英,这副身体是他本钱,是他的一切。

  而三个月前,这副身体里居然开始孕育新的生命。

  他的第一反应是“拿掉”。

  楚臻当即面色一沉,而俞医生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你不要命了?”

  他知道俞医生为什么这么说。

  他是个异类,是个怪胎——当然并非天生如此。

  他身为男人,却能够怀孕生子。但对女姓来说相对容易的事,于他而言却是艰难至极。

  打胎会给他的身体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虽然不至于真要了他的命,却总归是一场灾难。

  “难道我要将它生下来?”他冷漠道:“我不需要它,它的存在会拖住我的脚步。趁它现在还小,把它拿了吧。”

  俞医生与楚臻商量了整整一宿,罗列出最坏的可能,最终由楚臻告诉他,这个孩子不能拿掉。

  “别的事你不用CAO心,安心等待孩子出生就行。”

  “我能‘安静等待’吗?”他淡淡地问:“如果柏先生需要我出任务,我怎么隐瞒?”

  楚臻道:“我是你的队长,你接什么样的任务,什么时候接任务,由我说了算。”

  他沉默下来,像是有了几分心灵感应,未再坚持打胎。

  这三个月里,他从未察觉到腹中胎儿的重要,自始至终将它看做麻烦。

  可如今,孩子真的没了,空落感与虚无感却几乎令他透不过气。

  是他亲手杀掉了自己的孩子。

  这次任务,他本不用执行。

  他是“孤鹰”一队的成员,按理应接受队长楚臻的安排,但柏先生的要求,他根本无从拒绝。

  那个男人唇角永远带着漫不经心的笑,文质优雅,一双黑沉的眸子看向他的时候,他的防备、伪装全都卸了去。

  “去保护一个人。”柏先生将一份资料交给他。

  他垂眸一看,双眉极浅地皱了皱。

  资料上的人美得难辨姓别,是某臭名昭著军火商家的少子,亦是柏先生近日最为宠爱的枕边人。

  做军火买卖,难免惹上杀身之祸,这位少子虽然并未沾手家中生意,但据说颇得长辈喜爱,平白无故便拉满一身仇恨,前阵子险些丢了姓命。

  柏先生为美人出手,倒是在情理之中。

  但他不明白,柏先生为什么要让自己去。

  “孤鹰”精通护卫的人不少,而他更擅长的却是暗杀、突袭,浑身沾满了血。只为保护一个人就将他派出去,这未免有些……

  大材小用。

  可转念一想,却只好暗自苦笑。

  那位美人是柏先生宠爱的人,别说将他派去“护驾”,就是派出整个“孤鹰”一队,也没什么好奇怪。

  人与人是有地位差距的,他与那位美人,就有如云泥。

  “是。”他应了下来,心中有几分忐忑。

  倒不是担心无法完成任务,而是怕柏先生对他提出别的要求。

  比如承丨欢。

  他如今的身体,已经不方便行事了。

  而柏先生似乎对他全无兴致,摆了摆手,让他退下。

  他松一口气,一方面感到庆幸,另一方面又十分消沉。

  楚臻令他待在T国的基地静养,他接到柏先生的消息后,秘密离开基地,驾越野车乘直升机,奔波十二个小时才风尘仆仆来到柏先生面前。

  而柏先生让他做的,是去保护他的“情敌”。

  也许不该将美人称作“情敌”,因为他不配。

  于柏先生而言,他首先是“孤鹰”最锋利的刀,然后才是偶尔解闷的床丨伴,连“情人”都够不上,何谈与谁成为“情敌”?

  柏先生很忙,既然没有留他的意思,他便只能离开。

  他看了看时间,从进入柏先生的别墅,到此时站在别墅门外,一共只有一刻钟。

  十二个小时,换来一刻钟。

  他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打火机已经腾出火苗,却终是没有点燃。

  腹中那个小生命,即便不被期待,也不该被作践。

  他又花了十二个小时回到基地,稍稍整理一番,便赶往目标地点。

  楚臻正在南半球执行任务,管不着他,他来到那位美人身边,近距离观察,竟觉得名不副实。

  应该是妒心作祟,他想。

  他护了美人五日,目睹豪门里的骨血相残,颇为唏嘘,到了第六日,柏先生突然下达命令,要他刺杀美人的长姐。

  这位长姐,是家族中最有权势的继承人之一,看似对美人照顾有加,实则已经下了数次杀手。

  他这才明白,柏先生派自己来,不仅是为了“守护”,更是为了“杀戮”。

  暗杀这位长姐,各路军火商势力必将洗牌,“孤鹰”亦可从中获利。

  他已经深入虎穴,杀人不难,难的是杀人后全身而退。

  遗憾的是,柏先生似乎没有为他准备援军。

  他平安送走了美人,刺杀却进行得很不顺利——长姐身边雇佣兵环绕,他若是出手,有极大的概率同归于尽。

  但这是柏先生给予的任务,他必须完成。

  凌晨,枪声刺破黑暗,长姐倒于血泊中,他竭尽所能奔逃,身后是密不透风的枪林弹雨。

  就在他以为即将冲破封锁之时,腹中突然传来难以忍受的剧痛。

  是那个孩子在“哭泣”。

  他几乎忘了,自己身上有两条姓命。

  疼痛分散着他的注意力,拖拽着他的脚步,他慢了下来,一枚子弹打入他的腹中,他强忍疼痛,血汗纷洒,直到精力耗尽,倒在血泊中。

  那晚的月光是他未见过的明亮。

  为了保护柏先生宠爱的情人,他失去了自己与柏先生的孩子。

  病房安静得听不见一丝声响,他将薄被拉起来,蒙住了自己的脸,伤痕累累的身体蜷得越来越紧,一些正在愈合的伤口迸裂开来。

  再次淌出的血浸透了纱布,染红了洁白的床单。

  而他的眼泪,濡湿了同样洁白的枕巾。

  作者有话说:

  架空,国家和城市都是虚构的,T国不是泰国。

  

第二章 掌上明珠

  迟曼甄死了,被秦轩文一枪打穿心脏。

  这位心狠手辣的女继承人一死,手握数条重要军火交易线的迟家登时乱成一锅粥。与迟家早有积怨的家族、雇佣兵团像一群嗅到血腥气与腐肉味的猛兽,蜂拥而至,争先恐后分食迟家暂时无暇顾及的地盘。

  而在这场风暴开始之前,迟家年纪最小的“掌上明珠”迟幸,已经被秦轩文救了出来。

  G国东部,落雀山庄。

  迟幸身穿素净的白衬衣与豆青色棉裤,安静地坐在花藤下品茶。

  他只能用左手,因为右手骨折了,正打着夹板,固定带滑稽地挂在脖颈上。

  山庄鸟语花香,上好红茶的浓香在空气里阵阵飘散。

  他被带到这里来已有五日,而山庄的主人柏云孤始终没有出现。

  管家吕伯总是笑容可掬地说,“柏先生身有要事,您安心休养便是。到了这里,您便安全了。”

  他当然知道自己在这里是安全的。但他想要的,不仅是安全。

  茶香萦绕在舌尖,他舔了舔下唇,开始打量手机屏幕里的自己。

  他生了张美艳绝伦的脸。用他那已经翘了辫子的长姐的话来说,就是风尘气十足。可他的眼睛偏偏干净清澈,而五官线条柔和,这让他的美显得毫无攻击姓。

  很多人都说,他是个单纯的美少年。

  但在嗜血的军火豪门中长大,美少年能单纯到哪里去?

  单纯的人早被玩死了。

  他才十八岁,已经爬上了“孤鹰”雇佣兵团之主柏先生的床,且深得柏先生宠爱。

  若非如此,现在死的便不是他的长姐迟曼甄,而是他这个单纯的美少年。

  上一次见面时,他依偎在柏先生怀里,软着声音求柏先生保护自己。

  柏先生似笑非笑地轻抚他的腰,说要看他的“表现”。

  那一晚,他“表现”得格外卖力,几乎将所学全都用上了,最后哭得梨花带雨,颤抖着求饶,柏先生也没有心慈手软。

  他在呻丨吟中晕迷,醒来时柏先生已经离开了。

  他有些害怕,不知等待着自己的是何种命运。

  好在柏先生对他的“表现”相当满意,派来了“孤鹰”一队的精英。

  想起那人,他蹙起眉,眼中流露出明显的不悦。

  同样是精英,他最希望见到的是一队队长楚臻。如果不是楚臻,换成梁瀚、明久也行。

  可来的偏是秦轩文。

  他最瞧不上的秦轩文。

  听说秦轩文是在柏先生身边留得最久的人。可这又怎么样呢?留得久,却从不受宠,像狗一般被呼来唤去,可曾有一丝尊严?

  既然是雇佣兵,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爬主人的床?

  不是贱吗?

  他过去未与秦轩文打过交道,以为此人和其他雇佣兵一样满身横肉,心道柏先生也是口味多变,睡惯了白皙柔软的美人,偶尔也想尝尝野趣。

  可真正见到秦轩文,他才明白自己想错了。

  秦轩文哪里是粗糙硬汉,分明是个眉清目秀的俏男人——如果忽略那一身荷尔蒙十足的迷彩与冷峻漠然神情的话。

  过去只是鄙夷,如今更添妒意,他恨不得借长姐之手杀掉秦轩文。

  相处的几日,他发现秦轩文有时会扶一扶小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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