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办公,一边看着孩子学习。
青年就不会被莫名其妙的人窥视了。
“哎,等等,邵老师。”思想单纯的青年显然没发觉季成洲此刻的复杂情绪,他又快步走到了邵常身边,“昨晚嘟嘟和我玩得有些晚,今天我就让他多睡了一会儿,邵老师,我去把嘟嘟叫起来,你还得稍等一会儿。”
昨晚小家伙非缠着自己讲故事,还坚持要听到故事的结局,沈良安磕磕绊绊把故事讲完的时候,时钟已经到了零点。
今早他去嘟嘟的儿童房瞧了一趟,小家伙四脚朝天,睡得那叫一个香。
这个年纪的小孩子睡个七八个小时完全不够,就没狠心把小家伙叫起来,现在人老师都来了,学生还在睡梦中,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还在睡?”
他这个儿子,和自己的性格一模一样,原则性和自制力极强,从小到大,定下的规矩、养成的习惯,嘟嘟每天都在坚持。
每天晚上八点半入睡、早上八点半起床,是这孩子雷打不动的习惯。
和青年呆了一两周,小家伙的原则也被打破了。
还真是他的崽,他们父子俩遇上青年,原则和底线又算得了什么,青年稍微动动手指,一切将轻而易举地灰飞烟灭。
季成洲在感叹自己和儿子被青年吃定了,沈良安却误会成了对方在暗示自己把小团子带坏了。
又有外人在场,青年的脸刷地一下红了起来,“季,季先生,我去叫嘟嘟起床。”
心虚地小跑向二楼。
一睁眼就能见到自己最喜欢的人,嘟嘟是一点儿起床气也没有,递上一枚软糯的早安吻后,坐在床上任由青年摆布。
嘟嘟快速吃完了早饭,学习室的房门就关闭了。
沈良安原本不放心自家小团子,想做个陪读家长的,却被邵常以影响小少爷学习的理由拒绝了。
赵阿姨出去买东西了,嘟嘟被关在学习室里,屋子里就剩下无所事事的沈良安和专注看着手上文件的季成洲。
往常这个时候,他都在忙着陪嘟嘟玩玩具,嘟嘟一离开,沈良安耳边没了叽叽喳喳的小麻雀,内心空荡荡的。
他坐在沙发上,趁着倒水的机会,偷偷瞄了一眼认真审阅文件的季成洲。
从工地上搬出来已经快一个月了,嘟嘟与他的亲子鉴定报告以及夏医生提供的证据,令他接受‘自己拥有寻常男人没有的功能’这个奇异的事实。
与嘟嘟相处的这段时间,他是真的把自己放在孩子亲人的位置,到了今天,他也习惯了赵阿姨无微不至的照顾。
只是……
这段日子他几乎不会与季先生独处。
因为一旦独处,脑海里便会忍不住浮现他俩之间的关系。
沈良安接受了与嘟嘟的父子关系,却不代表他能接受与一个男人拥有亲密关系,他不想成为一辈子依赖男人活着的金丝雀。
他不贪图享受、也不惧怕重新回归普通人的生活。
让他矛盾的是,一直以来季成洲从未逼迫过他面对,假装和他一样,忘记了两人的关系。
如果男人是电视剧里蛮不讲理、以自我为中心的有钱人,他大概早就打破了僵局,与男人表示结束这段不匹配的关系。
但季成洲只是季成洲,他没有那么混蛋,他能等,能忍,只在自己需要的时候出现。
把男人当个朋友般看待,他也是世上难得的朋友。
沈良安本就性格和善,只承认小团子与他的关系,而与季成洲断绝往来,这样绝情的事儿,他可做不来。
季成洲看似专心于工作,实际自始至终关注着青年,见青年一会儿愁云满面、一会儿心事重重,根本看不下去文件上密密麻麻的字。
“邵常的课刚开始,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要不要下楼看看这小区的环境?”
一听能出去,瘫坐在沙发上的青年几乎跳起,“可以下楼吗?”
到底是个年轻孩子,呆在家里一天,他就又憋又闷,若是两三天都无法接触外界,他就会无聊到抓狂。
“可是……”
昨日坐车进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这个小区里有着丰富的岗哨,带着警棍的安保人员也总在轮流巡视。
他对这个小区不太熟悉,万一去了什么不该去的地方,再闹出点误会,那可太尴尬了。
季成洲合上了文件,适时开口道,“正好我想喝杯咖啡,要么,我们一起?”
不得不承认,季成洲能提供给他足够的安全感,听见男人的回答,沈良安立刻安心了许多。
这是高档小区,总不能穿个背心裤衩就下楼了,沈良安上楼换了件丝绸质地的黑纹白底的衬衫,带了顶鸭舌帽。
贴身的衬衫展现了修长的身材,鸭舌帽则给整个人增添了些青春气息,搭配在沈良安身上,令青年透着贵气公子的气质。
“季先生,你……”
一出门,看见客厅里同样换好了衣服的男人,沈良安彻底愣住了。
好巧不巧,他和季先生竟然穿了同款不同色的‘情侣装’?
白纹黑底的衬衫看上去比他的这件衣服大上一个码,尽管如此,衬衫还是贴合在男人的身上,系着的领带和西装裤,尽显成熟男人的魅力。
明明是两件同款的衣服,却穿出了完全不同的气质。
季成洲似乎没有发现他和青年穿着的同款衬衫,转身走进了厨房里,“等我,拿个水杯。”
所以,人到中年真的会随时随地拿着保温杯吗?就连季先生也无法逃脱这个魔咒。
沈良安看着男人手上拿着的黑色保温杯,内心感慨,还好对方审美在线,随身携带的不是透明的、杯壁还刻着字的茶杯。
背后吐槽别人会有报应,沈良安原本是不信的。
可他刚踏入电梯,脚下就像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鞋子嵌入了电梯与地板的缝隙中,整个人失去了平衡。
在工地上做事,磕磕绊绊很普遍,他一专注做事情就没法分心,也常常被地上的碎渣搬到。
他下意识双手护住头部,闭着眼睛,等待关节碰撞到地面而产生的痛觉。
可这次,沈良安不再是摔在地上也没人发现的落魄工人了。
一双强劲有力的臂膀圈住了腰部,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这双手臂把他向后揽去,随后便陷入了一个温暖而柔和的怀抱。
“都二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走路还不知道注意脚下?万一摔倒了,我……嘟嘟会心疼的。”只有在青年这儿,季成洲才会像操不完心的老父亲。
对啊,二十多岁的男人了,还会被人当小孩子一样训斥,丢脸死了。
“唔,没注意到……下次不会了。”
缩在男人怀抱里的青年胀红了脸颊,迅速跳到电梯角落,独自平复他受惊的小心脏。
背对着他的男人不再面无表情,嘴角含笑,刚碰到青年腰侧的手指划过唇角,属于青年身上独特的竹子清香盘旋在指尖。
没错,和三年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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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我自己说:老套又狗血的剧情,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16章
“季先生,上午好!”服务台的女士见到电梯里出来的人,远远便站起身,躬身打了招呼。
当季成洲要搬进顶层住的前一天,负责管理服务这栋楼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门口的安保全部接到了领导的通知。
见到季成洲的那一刻,前台姑娘比见到领导还要紧张,连呼吸也不敢太大声,生怕会惹得这位大总裁心情不好。
这家物业公司是专门为高档小区服务的,在这些非富即贵的业主面前出现的前台人员,各方面必须经过严格筛选。
而作为整天都要与业主见面的前台,外形更重要,她们大多数是模特或是空姐转行应聘而来的,身材和相貌是常人无法比拟的。
谁不喜欢欣赏美人呢?野花总比家花香儿,那些家中有娇妻的大老板们经过大厅,也会忍不住多看她们几眼。
可季成洲不是那种满脑子是漂亮姑娘的土豪老板,女性娇柔的嗓音从耳边略过,他的注意力却全程放在走在前方的青年身上。
“你慢些。”季成洲出声提醒着前方脚步越发加快的青年。
孩子要给看好了,万一磕着碰着,出趟门还不值得。
青年如同脱缰的马儿,小跑着冲出了大楼,展开双臂,感受阳光晒在脸上的火热、风吹过的清爽。
还是外面的空气好啊。
柏悦居的绿化是找了著名的园林师傅设计的,道路两边生长着许多外界少见的植物,这些经由专业花匠种植的花草娇艳得不同寻常。
沈良安一路上遇见一处他没见过的花草就要停下来观赏,而一向最讨厌等待的季大总裁没有催促、没有不耐烦。
始终与青年保持一米的距离,静静欣赏着观花的人。
走走停停,十几分钟的路,两人竟然走了半个多小时。
立秋之后的太阳比夏日还要毒辣,快接近午间的阳光晒得青年的颈部微微泛红,顶上的鸭舌帽也闷得人脑袋发昏。
一进到有空调的咖啡屋里,沈良安就把帽子一把摘了,享受着空调带来的凉意。
他相貌本就不凡,昏暗的灯光、透红的皮肤,青年周身蒙上一层名为诱惑的纱布。
酷热难消,沈良安嫌空调冷气不足,大大咧咧地用帽子给自己扇风降温。
咖啡屋里男男女女的注意力顿时被青年吸引了,几个肚大腰圆的男人忍不住咽了口水,几名中年女人和同伴暧昧地交流着眼神。
这只误入狐狸窝的小兔子如此单纯,快被老狐狸们生吞活剥了,他还傻乎乎地散发着魅力。
季成洲走进咖啡厅的时候,正瞧见自家大兔子和服务台的男性工作人员相谈甚欢。
青年是真诚地在为交了一个新朋友而欣喜。
对方呢?
别有用心,恶心人的眼神一直盯着青年,手指也快爬到傻呵呵乐着的青年胸膛上了。
坐在如今的位置上,季成洲见识了太多带着目的接近他的年轻男女,这些人眼睛里都有着同样的情感,他们追求的不是季成洲这个人,而是世俗的欲望。
走到今天这一步,他季成洲也不可能是个纯良的富二代。
在吃人不吐骨头的战场中,他也曾身处泥潭,亲眼见证甚至默许过太多次男男女女的欲|望交织。
他承认自己不是个大善人,有些你情我愿的交易,他也懒得像要拯救世人的圣人一般去插手。
若是说被灰尘遍布的心底还有一丝洁净,那便是这个二十多岁、未来无限美好的青年给他带来的。
他不允许灵魂纯粹的小兔子被这份世俗的欲|望侵染。
季成洲走到前台,强硬把手臂拦在了两人中间,另一只手捏着对方的手腕,满眼厌恶地把男人的手腕移开。
“喂,你干嘛?”男人被手腕上传来的疼痛弄得紧皱着眉头。
猎物眼见入了圈套,这个时候哪个不长眼的上前打扰?不满地瞪大了眼睛。
在看清了男人如同野兽般狠厉的眼神时,怒火转化成了恐惧,这个社会和野兽们生活的草原又有什么不同,以强者为尊的原则在哪儿都好使。
更别提面前的这个男人眼角发红、脸部紧绷,一副要致他于死地的模样,怎么能不退缩?
他只是想认识一个落单的小帅哥,抱着‘如果能不费什么力气就把人吃下肚,那便最好不过’的想法在试探着对方。
但除了美色,他的生活中还有更重要的东西,比方说他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他不想给自己招惹上难以解决的麻烦。
露出个讨好的笑容,向后退了两步,“嘿,先生,别误会,这位小兄弟只是在向我询问该点哪种咖啡。”
“对啊,这位先生告诉我,比较推荐我给你买美式咖啡,他说美式咖啡很提神,适合你这种要集中精神工作的公司高层领导。”
季成洲的脾气永远不会发在青年身上,把不长眼的服务生吓跑后,眼神又变得温柔。
“嗯,那就一杯冰美式。”
美色误事儿啊。
季成洲其实更喜欢喝味道苦涩但提神效果一流的意式浓缩,他一听青年和陌生人聊了这么长时间就为了给他点咖啡。
脑袋一昏,连自己一向的喜好也能抛之脑后。
“冰美式吗?是不是很好喝啊,我都没喝过咖啡,季先生,我也想点一杯冰美式。”
咖啡可比奶茶和饮料贵多了,更何况咖啡对他们这种做体力活的工人来说根本没用,周围没人喝咖啡,他这三年也没尝试过。
刚才给季先生点单,听服务生滔滔不绝介绍了许久多美式咖啡有多香醇,闹得他心心念念全是美式咖啡。
“咖啡可以点,但美式咖啡味道苦涩,你喜欢甜食,实在想尝试咖啡的话,还是点杯拿铁吧。”
印象中,无论是苦瓜还是中药,偏苦的东西这孩子能躲就躲,即使医生说对身体好,他坚决拒绝将苦涩的东西塞到嘴里。
怀嘟嘟的时候,青年牙龈上火,夏如云建议他吃苦瓜降火。
家里的厨师想方设法把苦瓜做得没那么苦,可青年的嘴巴很刁,一咬到苦瓜就干呕。
因为青年不喜欢苦,季成洲可浪费了不少力气。
两人等待咖啡的期间,窗边位置站起来一个穿着长裙、留着一头漂亮卷发的女人。
“你好,打扰一下。”女人先礼貌地打了招呼,“请问,您是蔚然集团的季总吗?”
她说话的声音很轻,似乎很害怕引起周遭其他人的关注。
“嗯。”
季成洲不想太高调,他身边还跟着青年,若是被人认出来了,只怕青年会被这圈子记住。
沈良安还没恢复记忆,也没能彻底接受季家人的身份,找到青年的消息他暂时隐瞒着父亲和母亲。
他可不想这个消息转眼便被人捅到了季家人耳朵里。
“季总,我……”听见他承认,女人脸上呈现出激动的神色。
“嘘,有事,去包厢里谈。”他俯身吩咐服务生,“叫人把咖啡送到房间里。”
上等咖啡厅一般有包厢,喝咖啡不一定只是喝咖啡,很多时候还是大老板们谈合作的场所。
进了包间,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