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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谢 字数:4900 更新:2022-01-19 12:50:17

小兄弟辛苦了,一点拜年礼,拿去买吃食。”

  苏小京看他出手如此阔绰,眼睛都直了,很是心动,但最终还是摇头,只接过纸张,“我家大人说了,不要随便收陌生人的财礼,谁知道对方是送贿还是下饵呢,拿人手软。”

  他的手指在纸张背面留下油汪汪的印记,沈柒眼角一抽,担心被苏晏嫌弃邋遢。

  清河多爱干净的一个人,当初在他肩膀上蹭个血手印,都要咭咭哝哝地擦洗半晌。这下子万一看纸张脏污,不愿沾手直接丢了怎么办?

  沈柒正打算再写一张,苏小京道了声“等大人回来就转交”,关门落锁了。

  凶名能止小儿夜啼的摧命七郎,在苏御史家的愣头青小厮面前吃了闭门羹,偏偏心里还生不出邪性和火气,唯独觉得年夜饭不该在娘家吃。

  以及清河喜欢养狗么?北镇抚司豢养了不少狪犬,又凶猛又灵气,更比他那个桀骜刺头侍卫听话、守本分。养侍卫不如养狗。

  沈柒离开后,不多时,荆红追拎着一口九个格子的大锡锅步行回来。

  -

  苏晏远远看,豫王府的黄铜钉红漆大门敞开着,像个等猎物自投罗网的口袋,忽然生出了警惕心。

  自己是不是想得太简单了?上台阶,放下孩子,交代两句……

  然后守门侍卫大喝一声——

  “哪里来的歹人,竟敢拐走豫王世子!抓起来!”

  于是自己就被五花大绑,堵住嘴,像祭天的羊牲一样被抬进王府,落在正中下怀的狗比豫王手里。王府深似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妈呀,差点上当!

  苏晏当即调转马头,决定按原计划去沈府。

  至于阿骛,暂时就带着吧,反正也挺乖,只要不停地拿东西给他吃,就不会闹腾,比前世堂姐家的熊娃好带多了。

  苏晏从澄清坊出来,沈柒从相邻的黄华坊出来,两人都往位于西边小时雍坊的沈府去,于是在十字路口碰个正着,都是一脸惊喜。

  苏晏是喜大于惊,笑道:“七郎回来了,可巧在这里撞上。”

  沈柒是惊大于喜,盯着他怀中的小娃娃,问:“谁家的孩子?怎么给你抱着。”

  苏晏不想提糟心的豫王,还在想怎么糊弄过去。阿骛似乎被沈柒吓到,往苏晏怀中一缩,叫道:“爹爹!”

  沈柒:“!!”

  苏晏:“……”

  阿骛:“╮(ˉ▽ˉ )╭”

  沈柒脸色沉下来,“你儿子?谁给你生的,胭脂巷的那个花魁老相好?去年夏天,你刚抵京赴考时,在她那里盘桓半年,今年三月出贡后才断了联系,休想瞒我。”

  苏晏忙解释:“不不,我在阮红蕉那里也就喝喝花酒、听听小曲,没做别的……我为什么要对你解释啊,你又不是我爹。而且那时你我还没认识吧?”

  他想想觉得哪里不对,忽然反应过来:“——你调查我?沈柒你想做什么,别在我这里犯职业病我告诉你!”

  何止是调查,沈柒还公器私用地动用了福州府的锦衣卫暗哨,把苏晏祖宗八代和他出生至今的大事小事翻了个底朝天,都连画带写地记录在一本册子上,就跟时下流行的带插图话本似的。

  见不到苏晏的面时就翻来覆去地看,从窥探对方短短的十七年人生中,寻找自己的参与感。

  每看过一遍,就觉得彼此的血肉又多黏合了些,最终成为骨中骨、肉中肉,完全融为一体了才好。

  而苏晏在刚穿越过来时,和名妓阮红蕉那点说不清的暧昧,哪里逃得过锦衣卫的眼睛,当即生出了辣手摧花的杀心——之前逢场作戏也就罢了,一个妓子愿意珠胎暗结留下血脉,将来必要各种纠缠,不如先行除之防患未然。

  苏晏敏锐地感觉到对方眼底的阴暗,下意识地搂住阿骛,提高音量:“你想做什么?都说了和阮红蕉没关系,不是她生的!”

  阿骛从他手中抠不到剩余的绿豆糕,着急地叫:“爹,阿骛吃糕。”

  沈柒:“那是谁生的?爹能乱叫?”

  苏晏翻个白眼,说反话:“我自己生的,行了吧!”

  沈柒盯着他的腰腹看,露出了一丝古怪的神色,“就算第一次就怀上,也才七个月,没到生的时候。”

  “我一个大男人,怎么怀?你脑子有坑?”苏晏当他嘲讽,赌气道,“想儿子想疯了,就去找个女人给你生,别找我!”说着把缰绳一拽,转身要走。

  沈柒连忙驱马上前,俯身牵住他的马笼头,服软道:“我那下懵了一下。你只当说笑,别介意。”

  苏晏也没真恼,叹口气:“你别问这孩子谁的,知道了保证心里更膈应。反正就是暂时看一下,我再找个合适的人,给送回到他家去。”

  “……你不想说,那就不问了。先去我家,这小崽子让婢女照顾。”

  苏晏也担心这么小的孩子,屎尿乱拉自己弄不来,给婢女照顾更合适,于是点头同意。

  两人并排骑马而行。酒坛磕在胯骨上难受,苏晏接下来,递给沈柒:“喏,火镰的回礼。”

  他一直想送点什么给沈柒,但挑来挑去总觉得不合适。沈柒借过他金丝软甲——其实是送,但他当时觉得太过珍贵,死活不肯收,最后在离京前又给还回去了。于是对方又送了火镰,作为离别礼。

  自己也不知道回点什么,去过的陕西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特产,都是各种饼啊糕啊柿子红枣,京城物流通畅,什么南北货没有?

  本想再多考虑考虑,刚好给自己买了羊羔酒,就转手送给对方吧,当做重逢礼。

  至于拜年礼,那得隆重得多,等想好了,初二三再送。

  沈柒接过酒坛,闻了闻,挑眉道:“羊羔酒?”

  苏晏点头:“对,店家说,他家的酒全京城最出名,专治肾虚。像腰膝酸软啊什么的,还挺对(我的)症。”

  “我的”两个字,只存在于脑海中,没好意思说出口。于是这句话听在沈同知的耳中,就成了另一番意思。

  沈柒:“……”

  沈柒:“我知道了。”

  苏晏:“知道什么?”

  沈柒:“上次不是为夫不卖力,而是你老担心被附近的——”

  苏晏又羞又窘:“闭嘴!冷不丁地瞎开什么车!”

  开车?什么意思……难道是老汉推车的车。沈柒说:“这次你且好好看着,有你受的。”

  苏晏心里有点发慌,又有点荡漾,嘴硬道:“什么这次,没有这次,就是去坐坐,聊聊天,喝喝酒。”

  沈柒附和:“对对,聊天喝酒。”

  结果到了沈府,把阿骛从苏晏怀里提溜出来,扔给婢女,拉着他就直奔内室。

  苏晏挣扎道:“聊天……”

  “到床上聊。”

  “喝酒?”

  “到床上喂。”

  “等等……别扯……大白天的做什么……你一身尘土汗味,总该洗个澡吧!”

  沈柒停了手,悻悻然去沐浴。

  苏晏衣冠不整地坐在床沿,独自懵逼:我踏马这是来干什么?送炮?不行,这可太骚了,我是个有底线的直……直不直都得有底线,不能自甘堕落。

  他把衣物整理清楚,去找婢女讨要阿骛。

  阿骛在半路马背上尿了两泡,刚进门裤管里又拉了一坨,这会儿刚被洗得干干净净,换上新衣。

  苏晏把阿骛像挡箭牌般抱在怀里,往书房罗汉榻的软垫里一窝,开始在炕桌上画鸭子,教他数数。

  沈柒飞快沐浴完,在寝室不见人影,面色铁青地出门问婢女,而后立刻转去书房。

  看到一大一小其乐融融的场面,他嘴角忍不住抽了抽,问:“你就这么喜欢小崽子?”

  苏晏笑道:“肉嘟嘟的多可爱。”他拍了拍榻面,“来,喝酒,随便聊聊。”

  沈柒方才还欲.火中烧,现在忽然就不急了,坐上榻,亲自斟酒。

  两人细细碎碎地聊着这半年来的经历。阿骛听不懂,也坐不住,在书房满地乱爬,到处翻搜,打碎上好的瓷器两副,最后还是被婢女抱走了。

  苏晏不好意思地说:“回头我叫他家里人赔钱。”

  沈柒不心疼古董,用两个哥窑冰裂纹花瓶换这个小崽子滚蛋,再合算不过了。

  他把炕桌拎开,压着苏晏说:“不用赔钱,他‘爹’让我亲一亲就行。”

  苏晏噗嗤笑了:“他爹你真不能亲——唔……”随即再也说不出话。

  两人在榻上滚来滚去亲吻许久,苏晏搂着沈柒的脖子,气喘吁吁道:“北漠恐怕将有异变,京城里也不安宁,我一回来,就闻到蠢蠢欲动的气味……”

  沈柒咬着他的耳垂,沉声问:“你始终站在太子那边,是皇帝的意思?”

  苏晏道:“皇爷与小爷父子情深。再说,我与卫家已是势同水火,绝不能叫他们野心得逞。七郎,我说句实话,偷偷说——”

  他凑到沈柒耳边,“朱贺霖是下一任的皇帝。这是天命——哪怕天命被篡改,我也要硬生生把它拗回正道。”

  沈柒沉默片刻,说:“他还差不少火候。而且,皇帝还春秋鼎盛,未来几十年的事,不好说。我也说句实话,不要太早站队。天命深难问,帝心也一样,天有不测风云,谁也不知明天吹哪阵风。”

  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东宫被人盯上了,毒蛇案只是个开始。疯死的那个血瞳刺客,背后还不止一个隐剑门。太子或许活不过下一次刺杀。”

  “我知道,但是……你就当我是个孤注一掷的赌徒。”苏晏看他,神情里带着期待,“我押朱贺霖。”

  沈柒低头亲了亲他的眉心,不假思索地说:“你押我跟。相公拿命陪你赌,同生共死。”

第150章 我梦见他们了

  天际残阳如血,将阴霾下的荒原笼上一层铁锈色,风中依稀夹杂着羌笛声,呜咽如哭。

  折断的长柄眉尖刀斜插在焦黑的土层间,锁子甲下的残缺尸体早已僵冷,骨肉支离的手掌依然紧攥着一支断箭。

  朱槿城突然嗳出一口气,缓缓睁眼。

  ……我还活着。他望着层云深处那越发黝黑的天幕,失神地想。

  身下饱浸人血的泥土腥臭扑鼻。他双手动了动,抓住一把草根,一点点积蓄力量,片刻后支起身子站了起来,朝着遍地尸体的战场,发出一声怒吼。

  这吼声还十分年轻,像只尚未成熟却不减爪牙之利的雄狮。他的脸庞轮廓犹带几分少年的稚气,此刻却被眉眼间横溢而锋锐的战意彻底压制。

  他拔出插在血地里的漆黑马槊,大喝道:“黑云突骑,集合——”

  五十名探路突骑,与千名越岭偷袭的鞑靼骑兵在乌兰山脚狭路相逢。他身为突骑领,不得不以十二岁稚龄扛起重担,指挥部下利用地形,迂回游击。

  他在前锋以强弓劲矢,于极限射程外,一箭射杀对方首领,震慑敌军。

  又冒险从五十突骑中,再分出十几骑绕到敌军后方,做出援军掩杀的假象,动摇对方军心。

  整整缠斗了一日夜,才让伤亡惨重的鞑靼骑兵意识到,这块骨头又小又硬,还崩牙,实在不值得为此付出玉石俱焚的代价,于是在副首领的撤兵命令中溃败而走,无功折返。

  而突骑们也几近阵亡殆尽,连同他自己,最后仅存区区六人。

  这场被后世称为“乌兰山遭遇战”的小规模战斗,成为了历史上以寡敌众遭遇战的经典案例。然而在正史的寥寥数笔记录中,指挥者的名字却只有“不详”二字。

  朱槿城静静等待,终于看见五个从血泊中爬起的人影,摇摇晃晃向他靠拢。

  越来越近,他看见他们满是血污的对襟锁子甲,手里残破的兵刃,熏黑的痕迹掩不住青白僵硬的脸。

  ——那是死人的脸色。

  风中羌笛声时断时续,如残魂夜哭。

  战死的袍泽们向他伸出手,像一杈杈蜡白枯槁的树枝,惨恻地逼问:

  “殿下,为何要抛下我们?”

  “殿下,塞上终年苦寒,你身在繁华京师,可还记得我们的埋骨之地?”

  “殿下,战旌已失,军魂犹在,你为何不回来?”

  “殿下……”

  “将军……”

  “主帅……”

  无数呼唤声在他脑中回荡,幽微如风声过隙,却又震耳欲聋。

  他用掌心紧紧捂住两耳,临万军之阵而岿然不动的身躯,竟无法面对这些质问似的,步步向后退却……

  后方天子都城香红缭绕,是烟花地,也是诛心牢。

  他向金粉装饰的天狱,无止境地坠下去、坠下去——

  豫王猛地坐起身,脸色发青,额上冷汗涔涔。他攥着厚软锦被,不断深呼吸,片刻后方才真正回魂,从噩梦重返人间。

  有多久,没有梦到十几年前的战场了?逼真得就像再次身临其境。

  窗户大开的寝殿外,远处仿佛传来极微弱的乐音,像羌笛,又像埙,尖锐地颤动着。

  难以言喻的烦躁感在肺腑间翻涌,令人胸闷欲呕、头脑发涨,逐渐绞成一股无法排解的戾气。

  经年累积的压抑、不甘、憋屈乃至恨意,都被这股戾气激发,如石油遇明火,蓬然烧成了一片火海!豫王掀开锦被跃下床,连外衫也不披,快步横穿寝殿,一脚踹开了紧闭的殿门。

  门板在砰然巨响中四分五裂,木屑飞溅。

  守夜的内监与侍女们从瞌睡中惊醒,见自家王爷披发跣足,脸色铁青,恶鬼似的站在洞开的殿门口,一个个吓得面如土色。

  他们在王府伺候数年,见惯了豫王或慵懒闲适,或风流浪荡的做派,却从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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