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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谢 字数:4921 更新:2022-01-19 12:49:51

出,你对阿勒坦暗藏敌意,可人家也没得罪你啊。”

  荆红追忽然吃了颗熊心豹子胆,借机反握住他的手掌,用带茧的手指轻轻摩挲:“我不喜欢他看大人的眼神,还有那自来熟的态度。”

  “反正你看谁都不顺眼。”苏晏耳根微热,想抽手却抽不动,轻斥道,“放手,乱摸什么!”

  荆红追想到自己仍能站在他身边,将嘴唇在他掌心贴了贴,心中欢喜无限,“属下忍不住想要冒犯大人,求大人责罚。”

  苏晏另一只手抽在他脸上,把自己抽痛了,对方脸颊却不红不肿,登时气道:“你再不松手——”

  荆红追老老实实松了手,垂着头,一副甘心受罚的模样。

  他的贴身侍卫是个温驯的刺儿头,嘴里一口一个“大人”“属下”,实际上自有主张。苏晏再次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同时也意识到,两人再也不可能回到单纯的主从关系了。

  那种屁股开花的意外他不想再发生第二次,可也不想失去阿追,该怎么办?苏晏头疼万分地摁住了额角。

  荆红追伸手帮他揉摩太阳穴,唇角噙着不明显的笑意:“大人因我而头疼?”

  “你好像还很得意?”

  “不是得意,是欢喜。至少我的存在也能稍微影响到大人的心绪。”

  苏晏很想说,你那何止稍微影响,简直是要逼人抓狂——妈的按摩就按摩,能不能不要趁机摸脸摸脖子?茧子刮着皮肤,真的很痒啊!

第115章 吃人不吐骨头

  十二天前。

  八月初的京城秋意渐浓,街头巷尾新开的丹桂散发出的暗香,涧泉般在空气中流淌。

  沈柒身穿群青色飞鱼纹云锦曳撒,腰佩绣春刀,站在一丈巷中。身后跟着千户石檐霜,以及十余个矫健机灵的锦衣卫缇骑。

  一丈巷并非长一丈,而是宽一丈。巷道不算狭窄,两侧堆放着笸箩、竹竿等杂物,还有从墙内人家偶尔飘下来的一两件晾晒中的衣物,全不能阻拦住一匹飞奔的骏马。

  这是通往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官署的近道,对于一个熟识京城道路、又心急赶路的人而言,从这里穿驰而过,是很自然的选择。

  所以朱贺霖驰马穿过这条巷子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行刺他的人,是早已预知了太子经过的路线,还是暗中跟踪后选择在此处进行伏击?

  沈柒认为是后者。

  朱贺霖先去辛府找人,得知辛振海摔伤后,才临时决定前往官署找接任者。刺客要想事先摸清他的路线,除非把“弄伤辛振海”作为前一手布局,才能环环相扣。

  但辛振海究竟伤在何人手里,沈柒自己比谁都清楚。

  所以刺客很可能是在街市上守株待兔,毕竟太子不时会微服出宫,在内外城溜达。如若有心,花些时间、耐心与运气,就能盯得到。

  离行刺之时只过去了不到六个时辰。以这条巷子为中心,方圆几里都被重兵封锁,严禁任何人出入,住在附近的百姓惶惑不安地缩在家里,猜测发生了什么大事。而老天爷也争气,没有刮风下雨,当夜留下的痕迹全都完好地保存着。

  沈柒纵身跃上两侧墙顶,来回走了几圈,又在相连成片的屋脊上仔细查看,找到了一些被踩折的枯枝、墙头草,并从打斗痕迹中还原出了当时的场景——

  太子能逃过一劫,大部分还是得归功于他判断准确、应对迅速。对于一个从未有过实战的少年而言,这种临场应变的能力实属难得。

  对面二楼的窗棱处被太子踹出了个大破洞,沈柒跳进去,见里面是个女子闺房,四下翻查后,并未发现什么异常。

  他询问了闺房的女主人。

  宣勇是这一片的坊长,微不足道的职役小头目,乍见北镇抚司的一把手、传闻中犹胜夜叉罗刹的“摧命七郎”,两股战战,话都说不利索了。宣家小娘子闺名草草,年方十二岁的豆蔻少女,眉目清隽,口齿也伶俐,更比她爹有胆色,朝沈柒福身行礼后,将当夜所见娓娓道来。

  那时她正对镜梳头,只听见外面几声乒乓作响,紧接着窗户被撞破,太子翻滚而入,叫她拿根带子扎手腕,昏过去前自报身份,命她报官。

  除此之外,她并未听见其他动静,更没看到刺客的模样。

  “这附近可有蛇出没?”沈柒问。

  宣草草想了想,说:“有的。天热时,蛇偶尔会爬到水井旁与房梁上避暑,我爹曾经打过一条毒蛇。娘亲不让再打,说蛇有灵性,会记仇,打死了一条,它的家人会嗅着血腥气来复仇。爹就不再打了,只沿着墙根洒雄黄驱蛇。”

  “是什么品种的毒蛇?”沈柒追问。

  宣家小娘子答不上来。宣勇躬着腰,头也不敢抬:“回、回大人,是白眉蝮。”

  沈柒又问了几句,离开宣家。

  石檐霜从墙头掠下,禀道:“卑职又仔细耙了一趟,没有更多的发现。”

  这倒在沈柒的意料之中——既有胆量与底气刺杀东宫,必不是寻常人,怎会轻易露出马脚。这是桩无头公案,要想清查难上加难。但职责在身,皇命沉沉地压下来,就算再难,他也得竭尽全力去查。

  他打算去东宫,问一问当事人有何发现。

  -

  其时,朱贺霖正翘着腿,半倚在苏晏睡过的罗汉榻上吃频婆果,还不许宫女用银刀分切,抓着就连皮啃,毫无君子雅正风范。

  手背上伤口只是两个比针眼大不了多少的小孔,早已不痛不痒,体内余毒也在服用御医煎的药汤后逐渐清除。朱贺霖自觉又恢复了生龙活虎,但为了不去文华殿读书,乐得借口头晕躲懒。

  听闻沈柒求见,朱贺霖不感兴趣地摆摆手,让富宝打发他走。

  富宝走出内殿门,太子又忽然改变主意,吩咐叫他进来。

  沈柒进殿,下跪行礼,口称太子殿下千岁。朱贺霖把果肉嚼得咔嚓作响,“听说父皇赐你今后不必再跪着奏事,东宫要是让你跪,岂不显得压了父皇一头?你是这个意思?”

  沈柒起身道:“臣不敢。”

  朱贺霖乜斜他,表情怎么看,都写着满满的不怀好意:“还听说,你想带队出京,却被辛振海顶了缺。辛振海摔断了腿,你意如何?”

  他心心念念苏晏的下落,原本满腔急怒,被要命的毒蛇和潜藏的危机一咬,在毒液中凝结成了凛然的冰霜,开始向着心府与骨窍内沉下去。

  不想被人看轻、看笑话,更不想被人察觉自己疼痛所在。

  即便没有天生的重峦叠嶂的机心,也要像岭南州郡进贡的椰子,生出一层足够坚硬的外壳,以应对随时到来的风刀霜剑。

  沈柒答:“臣与辛指挥使并无私交,谈不上痛惜,唯有公义上的同情。”

  朱贺霖笑得果沫子都要喷出来:“哈哈哈同情!你还有这玩意儿?得了吧沈七郎,孤早就打听过你的底细,风评很精彩呀。说你把这身人皮一扒,就能头生利角、口探獠牙,吃人不吐骨头渣。”

  沈柒面无表情地等他笑完。

  朱贺霖笑够了,把啃剩的果核往地板上的金盂里一丢。宫女当即上前用温湿的帕子给他擦嘴、擦手,退下时端走了金盂。

  他说:“你求见孤,所为何事?”

  沈柒用公事公办的态度,简洁地说明来意,问太子遇袭之时可有什么发现。

  朱贺霖起身,走到他面前。

  沈柒蓦然发现,太子长高了一些。前几个月夜里闯入他家,强行带走苏晏时,还比他矮大半个头,如今几乎到他眉心了。原本微仰的视线、恼火警惕的目光,此番竟也透出几许审视与筹谋的意味。

  子肖其父。沈柒不动声色地想,但还嫩着呢。

  朱贺霖答非所问:“父皇派腾骧左卫指挥使龙泉去了。即便他也摔断腿,还是轮不到你。孤劝你死了那条心,好好替父皇、替孤缉捕刺客,换取安身立命的功劳。”

  安身立命……这是拿君要臣死来震慑他了?沈柒望着太子略带青稚,却难掩骄厉的面容,仿佛成了一块切不动、煮不熟、嚼不烂的滚刀肉,用无可指摘的姿态,拱手道:“臣谨奉太子殿下教诲。为了尽快缉捕刺客,还请殿下回答臣的问题。”

  朱贺霖心底再呷醋衔恨,也得把自己所知,着实告诉面前这个碍眼的锦衣卫。毕竟事关自己的性命,他也想早日抓住凶手,至少在眼下、在这个案子中,他与沈柒目标一致。

  “孤没看清刺客的长相。”朱贺霖转身走到桌案旁,随手拈了个话本册子看,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对方动作很快,像个飘掠的黑影,估计是身裹黑袍、面罩黑巾的缘故,看不见面目……倒是有个奇异之处,那人双目猩红,犹如鬼魅。”

  “双目猩红?殿下可否详细描述一下?”

  在朱贺霖的回想中,那双眼睛红得仿佛要滴血。并非眼白爬满血丝的红,而是整个瞳仁都泛着幽幽血光的红,诡谲犹如妖邪。他在瞥见的瞬间,心跳骤然失控,头脑开始变得混沌——

  就在那一刹那,对方捉住了他抽过去的马鞭,那蛇才能沿着鞭身游过来,咬伤他的手。

  幸亏混沌持续的时间极短暂,他在蛇牙刺肤的同时清醒过来,勾住二楼窗台外架设的晾衣杆,拧身踢破窗棱,团身撞进了少女的闺房。

  沈柒暗暗记住这一点重要线索,直觉地怀疑刺客身怀特殊功法,看来要从江湖上大小武功门派与势力下手查一查了。

  他准备告退时,朱贺霖又道:“对了,四王叔说,孤手背上是银环蛇的牙印,而京师一带,只有蝮蛇。他怀疑那蛇是被人豢养的异地种。”

  沈柒意外豫王竟也掺和进来。

  因为苏晏离京前日被强行带走一事,他对豫王恨入骨髓,强迫自己不去细思,只想找个合适的契机除之后快。

  ——亲王又如何?还不是血肉之躯。命再金贵,也只有一条。

  但不可否认的是,豫王戎马多年,迎敌对阵经验丰富,眼光也毒辣,会如此确切地告知太子毒蛇的品种,想必十拿九稳。

  至少他在血瞳之外,又多了个线索,银环蛇。

  离开东宫后,沈柒直奔北镇抚司,却在必经之路的街口,迎面遇上一位不速之客。

  宽大华丽的马车就正正堵在他的马前,豫王撩起车帘,露出半张似笑非笑的俊脸:“沈同知?”

  沈柒眼皮狂跳,一股强烈杀意混着血腥气从骨头缝里渗出来,从体内片片剐割筋肉。他疼在了三魂七魄里,疼得想要剁碎眼前模糊晃动的所有人影,听一个人如何在由生向死的穷途中,挤出凄厉至极的哀嚎。

  他吸着灼烈的业火与沁骨的寒气,回道:“豫王殿下。”

第116章 想疯都疯不了

  豫王微笑道:“相逢不如偶遇,眼看正午,不如找个酒楼,本王请你吃饭?”

  沈柒在深呼吸中慢慢松开刀柄,“卑职皇命在身,耽误不得,王爷请自便。”

  “再怎么尽职尽责,饭总是要吃的。再说,沈同知现正查的案子,本王也略知一二,可以提供些线索。”

  豫王把话说到这份上,是摆明了要请这顿鸿门宴,不去也得去。沈柒不怕跟他独处,怕自己一时没忍住,不计后果地向他下手。

  手也是要下的,但不能鲁莽行事,他擅长的是借刀杀人,不能在这里乱了分寸。

  沈柒勾了勾嘴角,露出个冷淡的笑意,“王爷盛意,卑职就愧受了。”

  豫王说是去酒楼,请客的地点其实是个私家园子,一套名厨班子也是重金聘请的。酒案设在临水的露台,席间不作歌舞,请了位年轻清俊的道士,远远坐在青松下操琴,生生把骄奢放逸变成了件风雅事。

  照规矩向主位敬酒一杯后,沈柒直接问道:“关于案子,王爷有何线索,还请赐教。”

  豫王悠闲地饮着杯中酒,“东市旁的一处小树林里,红豆杉是连夜新栽的,如果耙开地面荒草落叶,还能看见土壤仓促堆填后的痕迹。辛家那三个幼儿,被卖糖葫芦的小贩引诱到树丛边上,看见有人折红豆杉的枝条喂马,还说马儿爱吃。小孩子嘛,有学有样,就攀折了被人拽到低处的枝条,回到自家马厩。本王掌握的线索,目前就这么多,沈同知猜出凶手是谁了么?”

  问的是刺杀案,答的是坠马案,答非所问,却又句句切题。

  沈柒面不改色地说:“辛指挥使坠马一事,刑部已有定论,是意外。王爷若想翻案,可向刑部尚书王大人提出,卑职不负责此案,与我说这些无异于对牛弹琴。”

  豫王大笑,虚虚敬了他一下:“无论如何,沈同知的能力本王是欣赏的。”

  言下之意,心性就不予苟同了。呵,强取豪夺,难道就比诡计多端高贵?沈柒举杯:“彼此彼此。”

  两人各怀鬼胎地喝了这杯酒。

  豫王放下酒杯,两旁侍立的婢女上前布菜,其中一个年轻貌美的,趁着布菜去撩沈柒的大腿,纤纤玉指沿着膝盖往腿根划去。沈柒手一歪,沾鱼生的酱料碟子打翻在她裙幅上,斥责:“如何穿着脏污的衣裙侍客?还不下去更衣。我这里不需要你伺候!”

  那婢女羞愧得满脸通红,急忙福身退下。

  豫王冷眼旁观,哂笑:“这婢女的确笨手笨脚,但沈同知也不必如此严厉。”

  沈柒神色淡漠:“卑职是个粗人,比不得王爷怜香惜玉,见笑了。”

  豫王道:“哪里,孤王是浪荡子,我皇兄才是真正的怜香惜玉。而且他眼中的香和玉只有一人,那般苦心经营,叫本王望尘莫及。”

  沈柒还没摸透他的言下之意,干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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