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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荣青 字数:4927 更新:2022-01-11 09:40:00

只是忘记了而已……”

  说到最后一句,她不由得轻轻叹息,忘记了好,因为忘记,所以才能依旧这样和颜悦色地待她,让她能再次看到这样温柔无邪的郡主。

  闻言,瑞王不禁怔了怔,一阵说不出的凉意瞬间布满了瑞王全身。

  竟然是瑾儿去寻的她?早已忘记一切的瑾儿?

  当真是冤孽。

  他本以为,苏浓艳被他派人打死了,从病中醒来后的瑾儿也显然彻底不记得她了,这段不幸的往事,也就该彻底被掩埋了。

  然而谁知道,这个早应在三年前就该被扔到乱葬岗里一了百了的苏浓艳,此时竟然还是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的小瑾儿,居然也偏偏还是这样地记挂着她。

  他不禁叹息。

  这个祸害,这个克星,这个讨债鬼!只要她一出现在瑾儿的生命里,瑾儿的人生里,便会充满了不幸,这一次,他真的绝对不能再让她留在瑾儿的身边了,绝不能。

第二十三章

  瑞王想了想,怒视她道:“大胆贱婢, 休要胡言!若非是你有意为之, 云安郡主养在深闺, 又如何能够遇得见你!”

  见瑞王这般笃定了这一切都是自己阴谋的模样, 陆兰琛也是不禁苦笑了起来, “王爷,我若当真是说了半句假话, 便教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如何?”

  然而, 瑞王只是冷哼了一声, 便道:“老天爷究竟治不治得了你,这不大好说, 但本王却是一定能治得了你。”

  早年多战乱,瑞王还年轻时,也曾跟着叔叔伯父们出去历练, 他杀过北黎人,见过那么多死亡, 向来最是不信这些鬼神之说, 他只相信他自己。

  所以,他根本不想管她说的是真是假, 他只需要知道,她三年前害苦了他的女儿,便足够了。

  这个无父无母的小小孤女,可端的是狼子野心, 还在六七年前呢,就能哄着瑾儿领她回家,视她如亲妹,副小姐一般娇贵地养着,如今,瑾儿都已经不记得过去的一切了,她们二人也好几年不见了,她还是能靠着弹弹琵琶唱唱小曲儿来哄得瑾儿团团转,当真是可恨至极。

  只是,过去都是他太过大意,以至于看轻了她,但这一次,他定然不会再让她伤害他的瑾儿分毫。

  陆兰琛深知瑞王一向自负,又爱女如命,想来,此时也根本不会信她所说的半个字,她见自己赌咒发誓全然没用,只好颇为无奈地叹了口气,道:“我知道,您一直都气我怨我,现在也只恨不能立即就打杀了我,我也知,这都是我应得的,我只是担心,您若是当真这般做了,郡主她才大病初愈,恐怕会影响到身体。”

  闻言,瑞王一愣,然后,也是险些被她的这番话给气笑了,“好呀,你这是在威胁我了?”

  一介孤女,胆子倒是大得很。

  陆兰琛摇摇头,道:“我当然是不敢威胁王爷您的,我只不过是在担心郡主罢了,王爷,您是郡主的父亲,您应当比我更明白,她现在确实受不了刺激。”

  像是突然就被戳中了什么心事一般,瑞王登时便更怒了,“你究竟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

  这个不知死活的丫头,把自己看得也未免太重了些,还真把自己当个什么了不得大人物了。

  瑾儿为何会受不了刺激全都是因为谁难道她还不清楚么?竟然还胆敢在这里说出来!

  陆兰琛道:“民女自知罪孽深重,万死难辞其咎,只是,若还是三年前,我死了,便也死了,横竖郡主都不记得了,可如今,郡主虽大病初愈,却依旧神志清醒,而且,也一如过去一般看重我,我若是死去,郡主也定然难过,待郡主再度忘记我时,王爷再来问罪,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看着她这么一副一切为了郡主的姿态,瑞王的一颗心更是气血翻涌,他怒声道:“好个苏浓艳!你这是真把我苦命的女儿当成了你的保命符?你真当本王怕了你不成?来人,将……将这丫头撵出去,哪来的送她回哪去,今后再也不许她踏进瑞王府半步!”

  三年前,他盛怒之下非要杀她,命令一下,便已后悔,只因他不知该如何向醒过来的女儿交代。

  可他的自尊又让他改不了口。

  他当时又惊又怕地等了大半个月,好不容易,他女儿醒了,又呆又傻的模样,让他心痛的同时,也暗暗松了一口气。

  除了女儿的几度大病,他一辈子从未这么担惊受怕过,而这一次,他是再不敢如此冲动了。

  他话音刚落,就在王府侍卫们纷纷进来要将人带下去时,一个温柔中,还隐隐带着几分激动的女声却突然响起:“且慢!爹爹,你……你方才……你方才在叫她什么?”

  听得这个突然传来的声音,陆兰琛也是不禁一愣,她猛然扭头,只见那门口站着的,俨然正是那本该在房间里休息的云安郡主容成瑾。

  而她的身边,正是去而复返的春盏,想来她瞧着形式有些不对,便立马偷偷地跑去容成瑾那儿通风报信了,容成瑾担忧人家,遂也硬是拖着病体爬了起来。

  王爷见容成瑾跑了过来,一副并无大恙的模样,也是心下一喜,他连忙走了过去,便关切地拉着女儿问:“你怎么就起来了,也不在床上多躺一会儿。”

  听他这么说,容成瑾也是不禁愣了愣,良久,才道:“若是再这么躺下去,我大约都要开始发霉了吧。”

  说完,她也没忘正事,她的眼神越过一脸关切地父亲,又看向那个正傻愣愣站着的年轻女子,再次焦急地发问道:“爹爹,你告诉我,你方才是在唤她什么?”

  看着她睁圆了眼,极力求证的样子,瑞王不免心下一沉,他唯恐她会回想起那些不愉快的事,连忙道:“这个,不过是是爹爹认错了人,将她当成了个叫蓉蓉的丫鬟罢了,爹爹毕竟年纪大了,口齿不清,你听错了。”

  容成瑾现在已经不再是六岁孩童了,又哪是那么好哄的,她摇摇头,双眼迷离道:“不!我明明听见了,你明明是在唤她……浓艳……”

  她拖着瑞王的袖子,便问:“你为何要唤她浓艳?浓艳是谁?谁是浓艳?”

  为何她一听到这个名字,心里就仿佛缺了一块,空落落的。

  浓艳……浓艳……

  浓浓……浓浓……

  ……

  这个名字,她记得这个名字……

  她自然是记得的,或许,她就从不曾忘记过。

  “爹爹,你告诉我呀。”

  然而,瑞王只是悲悯地看着她。

  慢慢的,她松开了瑞王的袖子,整个人也不住地向后退去。

  “浓浓……”她喃喃唤着这个名字,头也开始疼了起来。

  “爹爹,陆姑娘……”

  像是什么要从她的身体里挣扎而出一般,她意识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

  “瑾儿!”瑞王快步上前,伸手欲去拉她,然而,他的手才碰到容成瑾的衣角,容成瑾便已软软地瘫倒了下去。

  瑞王连忙抱起昏厥过去了的她,焦急大喊:“瑾儿!瑾儿!混账东西!快去找大夫啊!”

  说完,他便欲朝容成瑾的房间跑去。

  临走之前,他稍稍冷静了些,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不禁又回过了头,用他那双与容成瑾十分相似的眼睛怨毒地瞪了陆兰琛一眼:“把她给我关起来!”

  *

  王府里没有地牢,故而,陆兰琛只是被锁在了自己所住的房间。

  她呆呆地坐着,手里仍旧抱着她的琵琶,这是她在红了之后,特意央了安姨寻人为她做的。

  与容成瑾当年特意送她的琵琶,虽然说不上一模一样,也总归有七八成像。

  那是她的第二把琵琶,也是真正属于她的第一把琵琶。

  过去的她,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爹爹娘亲尚在时,从不曾说过自己的名字,对她,只是叫她丫头。

  她一直以为自己不觉得有什么,毕竟这穷苦人家的,哪有那么多的讲究,邻家几位阿姊,不也没名字么?都是称作某家大娘,某家二娘,某家三娘。

  也是容成瑾,让她终于知道了自己的姓氏,然后,也终于有了一个真正的名字。

  当时,容成瑾听她说自己没名没姓,很是怜惜,便决定作主为她起名,结果,想着想着,却是突然便眼尖地瞧见了破旧的琵琶上竟然有几个小字。

  然后,容成瑾凑到了她身边,从她手上接过琵琶细细一看,然后缓缓开口道:“这上面写着……苏——琴——言,苏琴言?妹妹,难道这个就其实是你的名字么?真好听。”

  不过,她顿了顿,突然发现,这字好似刻得有年头了,她皱了皱眉,又问:“又或许,这大约是令堂的名字?这琵琶,可是令堂留给你的?”

  而她只是摇了摇头,“我不知。”

  她年纪小,孤苦伶仃的,从不曾念过书,其实连令堂两个字都听不懂,故而,对容成瑾这样的问题,也只能做不知。

  看她这般,容成瑾善解人意地温柔一笑,便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道:“也罢了,不说旁的,至少我现在可是知道了,你就姓苏。”

  从那以后,她便成了苏浓艳,浓重而艳丽,只是,容成瑾从来都不喜欢叫她浓艳,容成瑾只喜欢撑着头,就这么饱含笑意地柔声唤她“浓浓、浓浓”。

  那时相貌平平又胆小怯懦的她,其实从来都不觉得,自己会适合这样浓墨重彩的名字,只是,对于容成瑾所赐予的一切,她都会受宠若惊地无条件接受。

  她过去半世,一直都如同那河中浮萍一般,居无定所,四处漂泊,而她唯一的心愿,也不过是想有一人能够保护她,免她惊,免她苦,免她四下流离,免她无枝可依。

  可同时,她也深知自己命贱,从不敢真的去奢求这些,只怕越是希望,最后留给她的打击,便越是惨烈。

  但是,容成瑾偏偏就这么出现了,那样尊贵的千金小姐,高高在上得令人不敢逼视。

  第一次相见时,她是多么的自卑,连容成瑾身边丫鬟的问话都不敢回答,只是一个劲地往墙角缩,她将头给埋得低低的,好似只要这样,就逃开了一切。

  一直到后来过了很久,容成瑾开始手把手地教她念书时,她才明白,这也许,也可以说得上是一种掩耳盗铃。

  她这样做,自然是逃不开的,容成瑾还是一步一步向她走了过来,容成瑾身上穿着的白狐裘,纯白无暇,欺霜胜雪,是她这辈子见都没见过的华贵料子,它在皑皑大雪中,看上去竟是那么光滑,那么明亮……

  它贵重得让她觉得,自己哪怕只是这么悄悄地抬眸看一眼,都是一种侮辱……

  这样卑贱的自己,这样又脏又臭又难看的自己,这样一直都被所有人鄙夷着的自己……

  她眼眶一热,小小的身体,也顿时便蜷缩得更紧了。

  容成瑾见她整个人似乎都要缩到地底下去了的模样,也是不免觉得有些好笑,容成瑾不嫌她脏,直接伸出手,便拉过了女孩那因紧张害怕而攥成了拳抖得厉害的手,那通红而冰凉的手。

  那样温暖的触感,是陆兰琛这一生中所感受过的至美与至柔。

  容成瑾怜惜地盯着她瞧了许久许久,然后,便将自己手中滚着白狐毛边的手拢给了她暖手。

  最终,不顾丫鬟琴画的相劝,带着她回了家。

  一开始,容成瑾只不过是好心,说是要找大夫来,给她治脸、治手。

  毕竟,那时候年纪还很小的容成瑾想得十分简单,只觉得这女孩子家家的,这脸与手怎么可以受伤呢,要是留下了疤痕的话,得多不好看啊,以后若是嫁不出去怎么办。

  哪怕,她伤得其实也并不算重,琵琶的弦一向崩得那么紧,突然的断裂,力道极大,所以,打在她脸上时,能打出了一条小半尺长的伤痕,看上去鲜血淋淋的,十分吓人,其实伤口却极细,而她的手,那便更是自作自受了,她饿得急了,便偷了人家蒸笼里的馒头,被烫出一手的水泡,难道还不算得上是罪有应得?

  可是,看着那时还小小的容成瑾秀美容颜上满满的怜惜,她纵使是再如何害怕那传说中的高门大户,也还是跟着人家上了车。

  王府的药,大约比她这条小命还要矜贵百倍,她很快便痊愈了,然而,日子这么一天一天地过去了,容成瑾却从没有开口说让她离开。

  于是,她也就这么在瑞王府里彻底住下来了,而这一住,便是住了好几年,住得,让她觉得,自己比琴画姑娘都要更像是一个贴身丫鬟了。

  如果没有三年前那件事,她也许会一直这么住下去,甚至,待到容成瑾长到可以出嫁的年纪时,还可以跟着琴画姑娘她们一起,陪嫁去怀庆侯府,继续做她的友,做她的仆。

  那时候的容成瑾,也还不是如今的模样,她只是先天不足,身体羸弱,经不得风吹,却也不至于会一吹就倒,晒不得太阳,却也不至于一晒就晕,沾不得凉水,也不至于一淋雨就得大病。

  从小到大,容成瑾都被瑞王给捧在了手心,被一大屋子的人给仔仔细细地保护着,唯恐有了闪失,多年来,倒也算得上平安康健,从来没有生过什么大病,故而,对许多事,心底里还是有着好奇心,有些跃跃欲试的。

  容成瑾曾听她过去说过许多的民间乐事,早已十分好奇,之后,又被小小的永嘉公主容成姝所说的灯会美景给迷着了,于是,在上元节那天,她便难得地大着胆子,带着几个人,偷偷地跑了出去。

  那天没有宵禁,到了夜间,大街上依旧是人来人往,灯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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