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身上打量了两圈。
谭永辉也打量回去,问话虽然缓慢但极有气势:“我就是林予然的直属上司,现在他在里面的情况怎么样?绑匪抓到了没有?”
赵队忽然拍了他两下,“你先跟我来。”
谭永辉不解地看他一眼,又眼神深沉地看了不远处燃起的熊熊大火,也只好跟着赵队走到现场的另一边,那儿停了不少警车。
“看到那辆车里坐着的男人了吗?”
赵队将其中一辆指给他看,示意道:“那就是此次绑架案的绑匪之一,据目击者口供,此次的绑匪有两人,但目前我们只抓到了这一个。他交代说是因为和你的私人恩怨才故意绑架你的……”将接下来要说出口的词语斟酌了一下,男人才继续说道:“嗯,你的情人。”
谭永辉立刻朝那车里看过去。
听到是因为自己林予然才遭到绑架,那瞬间心里的滋味说不上来,有些愤怒又有些……难过?谭永辉的步子一动就想走过去。
男人却拉住了他。
“你先等一下!”
谭永辉看着自己被人拽住的胳膊,回身,眼神十分可怕。
男人对他抱歉地笑一笑,“但是有一件事我需要搞清楚,酒店工作人员报警时的口供是一个叫林予然的男人遭遇绑架,而刚刚根据你的叙述也的确表明被害人的名字叫林予然,可是……”
“可是什么?”
谭永辉的眉头都皱起来,他不想听废话。
“可是根据绑匪的叙述,他们绑架的人叫陈赫嘉,是你的……情人?”
陈赫嘉?
谭永辉的心里翻起滔天巨浪,再怎么克制着冷静的表情也一瞬破裂,“什么陈赫嘉?”他奋力地一把挣开赵队拉着他的手,神情已经十分暴躁,“陈赫嘉远在香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有,你们怎么还不进去救人?”
他指着赵队,“林予然最好没有出什么事,不然你——”
咬了咬牙,剩下的话还是没说出口,谭永辉又冲着那边警车大步流星地走过去,他倒是要去看看,那个绑匪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等一下!谭先生!你先冷静!现在先不能过去。”
赵队却再次拽住他,“据你刚刚所说,那么很有可能是绑匪搞错了人,你不要急,我们的人正在想办法营救林先生,而且消防队员马上就能赶到了,你相信我们,不会有事的。”
听到搞错人,谭永辉心里松一口气。
但又马上提上来——林予然现在还在火海里。刚刚走的那几步距离已经足够他将不远处警车里押着的男人看清楚,他眯着眼打量了好一会儿,才看清那是一个十分瘦小的青年,长相很普通,但是他实在对这张脸没什么印象。
谭永辉的喉结滚了滚,“消防车到底什么时候能来?”
话音刚落,不远处又跑来一个人,对着男人急急忙忙地喊道:“赵队!刚刚进仓库的人出来了,火势太大,没办法靠近,但是据他们说,里面好像有两个人!”
两个?
赵队看了谭永辉一眼,深吸一口气,“快打电话催消防那边!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而谭永辉不知怎么右眼皮开始狂跳。
两个……还有一个会是谁?
再也顾不得什么欲擒故纵的手段了,谭永辉转身到一边拨通了陈赫嘉的电话——虽然明明知道陈赫嘉这会儿应该在香港,不可能会出现在他这里,但是现在他就是放心不下来。
静音几秒之后,电话接通。
“嘟……”
与此同时,刚刚跑来的报信的那个警察手里的证物袋里面欢快地响起了铃声。
那人正和赵队说话呢,被手里的袋子震得吓一跳,他看了一眼这袋子,一边对赵队说:“赵队,从火场里面捡出来的手机响了……”
谭永辉背对着他们的身影霎时僵住。
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僵硬地朝那边铃声的发出地转头。
然后他挂断,警察手上袋子里的声音随之没了声音。
“看看是谁打来的?”
赵队并没察觉到谭永辉这边的异常,只是对那人吩咐把手机拿出来,警察闻言点点头,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巧的银白色手机,赵队拿过来一看,“上司来电?”
谭永辉摔了手机转身就跑。
“喂喂喂!谭永辉!谭永辉!”
“那边!拉住他!拉住他!”
谭永辉跑到另一边装有水桶正小幅度灭火的小分队,把自己厚实的西装外套往水里一浸之后湿淋淋地披在身上,又动作迅速地拿过几条湿毛巾掩住自己的口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冲进了火场。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只是下意识地,一想到里面的人会是陈赫嘉——是在他身边呆了整整八年的陈赫嘉,是那个永远对他妥协又服从的陈赫嘉,是那个一笑就能让他神魂颠倒的陈赫嘉……
只要一想到这个,他就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瞬间被人握在手里一把捏碎了,有人在他耳边说,不行,你要进去看看,那个人不会是陈赫嘉。
另一个又讥笑着说,他的手机不是都在现场吗,还挣扎什么,陈赫嘉就要死了。
“陈赫嘉!”
极高温的火焰扑面而来,进去之后谭永辉才发现这个仓库实在太大了,而且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麻袋,里面全是类似于棉絮那些一烧即燃的东西,他松开毛巾大吼一声:“陈赫嘉!”又迅速地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太呛人了,浓烟几乎让谭永辉不能视物。
“陈赫嘉,你在哪里,陈赫嘉!”
他在火场里四处寻找,却依旧没看到什么人,也没听到什么回应。
正当他打算再进去一点的时候,他右下角一处的房梁终于在熊熊火焰的燃烧之下与这仓库解体,“嘭”地一声,谭永辉顺着声源倏然转头,就看到那根房梁倒下去,而相应的,他看到一个影子扑过去。
谭永辉的世界那瞬定格。
双瞳放大,动作静止。
“陈赫嘉!”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怒吼着朝那个方向奔过去,是两个人,的确是两个人!一个压在另一个身上,大约是为了保护地上那个人,但是幸好,刚刚倒塌下来的房梁只蹭了一下上面那个的腿。
谭永辉奋力地用已经被烤干了的西装甩开一些火焰,跑过去跪在他们身边,“陈赫嘉?”
他翻开上面的那个,却发现那个人竟然是林予然。
“林予然?”
谭永辉一愣。
接着他下意识地想去翻躺在下面的男人,可是他的动作又忽然定住了。
不用翻了。
仅仅只是一个后脑勺,他都能认出来,下面那个脸朝下看起来毫无声息的人……是陈赫嘉无疑。
他……不敢动。
林予然似乎还是清醒的,被抱起来后他缓缓地半睁开那双黑色的眸子,晕晕沉沉地看眼前的人,“谭……谭总?”
说完他意识到什么,拖着自己那双被烧伤的腿往旁边挪,“救!救赫嘉哥!”
他看起来都要哭出来了,“是我拖累了他,快救他……”
谭永辉的喉结滚了滚。
——他真的不是很敢去把脸朝下的那个男人翻过来。
但是火势不等人,他一抬头,眼见着不远处房梁又要塌下来一根,于是赶紧放开林予然,把趴在地上的陈赫嘉一把翻了过来,陈赫嘉的眼睛紧闭着,鼻子上沾着烟灰,黑漆漆的,但那面容在火光里竟然十分柔软,那瞬间谭永辉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
陈赫嘉……他颤抖着手去探这个人的鼻息。
还有!还有!
谭永辉激动地将他抱起来揉进自己的怀里,可是这巨大的兴奋之后他又不得不逼自己马上冷静下来。
现在这火场里面已经十分危险,如果让他抱一个、再拖一个人出去那显然完全不可能。
哪怕只抱一个人出去,他也不觉得以自己的能力能够做到。
三个人,三个人死。两个人,以生命为先的话,他的选择必须也只能是那一个。
可他是因为陈赫嘉才这么不顾一切地闯进火场里来的,连思考都不需要就这么进来了,现在他就在自己的眼前,他却要放弃他?
大脑在几秒之内迅速地做出决定,谭永辉抱起陈赫嘉往旁边一个地势较空、火势也比较小的地方,这个地方的房梁已经塌过,危险系数也比较小,然后他把那几条湿毛巾捂在陈赫嘉脸上,连看都不敢多看他一眼就回身揽住了林予然的胳膊。
“起来!”
林予然震惊地睁大眼睛,“我不——”
“快走!”
谭永辉朝他吼一声,眼睛都红了,“不然你是想我们一起死在里面吗!”
林予然似乎也是被他震住了,愣了一下之后咬着牙搭上了谭永辉的肩膀,他有一条腿伤了,还有些脱力,所以得靠着谭永辉才能拖两步。
两个人并行在火场里往外逃生,等到走出一段距离,谭永辉却又回头。
——谁都不知道,那一刻,因为有了湿毛巾缓解呼吸的陈赫嘉,忽然睁开了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
他迷迷糊糊地认出不远处那个人……
心脏一瞬停跳,当他看到回过头来的谭永辉,再看到林予然的背影。
在毛巾的掩盖下,谭永辉并没发现陈赫嘉醒了,他回头,对着陈赫嘉的那个方向喊了两个字——
他说的是抱歉吗?
陈赫嘉脑子昏昏沉沉地想着。
原来最后关头,被放弃的人,还是自己啊。
他笑一笑,又在大火里闭上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狗血一泼又一泼。你们还受得住吗。
另外这文……实在排不上榜单(难过死了QAQ)所以西风君只好准备重新构思一个新的大长篇= =那么,以后这文大概不会日更了,不过只要能更新,西风君尽量……
只是如果以后过了九点半还没有更新,就不必等。
以及感谢小天使镜湖的一个地雷。
第22章 深陷梦境
热。
浑身的感官都叫嚣着热。
火焰的红与烟灰的黑交杂在世界里,他的面目平静又柔软,内心却在翻搅挣扎。直到他清楚地感知到有消防人员将他抱起来,一边对着对讲机说:“找到人了,还有生命体征。”
他的脸贴上微凉的防护工作服,脑袋一歪终于在这个怀里陷入一片未知的黑暗。
接着开始做梦。
以至于让他看到八年前在机场里一脸稚气又斗志昂扬的自己。
那是他人生里第一次来到香港,作为学校唯一被保送至港大的研究生,他的骄傲没有被一场失败的恋情磨灭,相反,他相信自己能够在这片土地上出人头地。
——哪怕,连这个机会都是温言送给他的。
如果没有温言,他根本没办法仅凭自己挤下那么多富家子弟。温言说,这是我送你的最后一份礼物。
是毕业礼物,也是分手礼物。
他们将从此分割成彻底分离的两个人。不会一起去图书馆、不会一起吃饭、不会一起打球、不会一起参加聚会。
陈赫嘉在这陌生的机场里举目四望。
香港,香港。
越来越坚定的眼神下他紧握着拉杆箱向前走,可是走着走着,就忽然觉得害怕,城市那么大,一个人那么渺小,他微微低头,初秋的天气里他穿着一件黑色风衣,衬得那半露出来的一小截侧脸格外白皙。
然后他撞到了一个人。
“先生!”
没想到才失神了那么一瞬就这么莽撞地与人撞上,陈赫嘉赶紧退后几步,“对不起对不起……”然后他抬头,对上一双笑意盎然的眼睛。
“没关系。”
男人的声音和温言不一样。
低沉,又醇厚。
不够抓耳,却让人很舒服。
何况男人有一张特别英俊的脸,他五官立体,眼窝深陷,看起来像是一个高大的混血帅哥。陈赫嘉甚至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抱歉地对他笑一笑,拎着自己的行李箱便与他擦肩而过。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他撞进了一个怎样的世界。
直到他第二次在学校的演讲台上看见他。
礼堂里人山人海,他就坐在最后一排看他,那个人一身高级定制的宝蓝色西装,领带系得一丝不苟,灯光一打更是将他的英俊扩大了千万倍,他优雅地站在台上,自信地侃侃而谈,整个大礼堂里都回荡着他那低沉而又带笑的声音。
第一眼他就认出他来,当初在机场里风度翩翩笑得格外让人舒服的男人,何况他认脸的本事一向很好,这么一张成熟英俊的脸,即使隔着整个礼堂的距离,陈赫嘉却依旧立刻能把他从脑海里捞出来——
竟然是他啊。
原来他身处上流社会,是全港人人皆知的百年名企Battle的少东家。
而他不过是台下千百个新生菜鸟的其中之一。
他仰望他,却又忽然觉得不屑他。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会下意识地拒绝接触温言的类似者,那些含着金汤匙出生、天生就比人要高贵一等的富家公子,那些在拍卖会上随手一举牌便能丟掷千万的人生赢家,他站在台上越是闪亮,就衬得台下越是灰暗。
听了没一会,陈赫嘉躬身,想要静悄悄地在这人满为患的地方溜出去。
可是他还没走到门口,就听到音箱里传出那个人低叹的声音:
“看来我讲得不够吸引人啊。”
两秒的停顿之后,“门口想要溜出去的那位同学,你可以上来讲一讲你要离开的理由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