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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重漾胭脂红 第70节

作者:李洛洛 字数:8827 更新:2022-01-12 01:24:17

    一抹绯红爬上了彻雪的脸,我笑的岔了气,一下子没站好歪了过去,彻雪想搭手但也没扶住我,我直直地扑在她怀里。

    其实我真是好好的有模有样地学呢,真不是为了逗她们笑。可惜,我就是那上了架的鸭子,唉,火候不到,欠□□。

    我歇了笑声才发现,心上人的脸近在咫尺,只要我一伸手,就能摸到她的脸和红嫣嫣的嘴唇。蓦然发现,这酒还没开封,我就有点醉了。就在那一瞬间,我竟想牢牢地将她锁在怀里。就像……送重紫走那天,彻雪埋在我肩头,她的温度她的手,她与我衣襟厮磨的声响犹在耳畔。

    这时一双纤纤柔荑将将我扶了起来,这手美丽极了,掠过袖子触在我腕上,柔若无骨。这一定是我见过最令人难忘的一双手。

    我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忽然发觉喉咙干渴,便清了清嗓子,这才刚刚坐稳,又有一双指节分明的素手端着茶送至我面前。

    我抬首看看那奉茶之人,想起刚才心里的那点小龌龊,老脸挂不住的绯红。刚接过去,喝了两口,这才静下心来,侧过身向刚才扶我起来的欧阳情致谢。

    场面一时冷了下来,这是却听见有人爽朗一笑,大家的注意力不免集中在她身上。“有弦歌在啊,什么时候都不乏乐子。”

    欧阳情转过头看向她“您从前跟妾身说最喜欢弦歌妹妹了,妾身因未见着正主,难免心里头使着小xi,ng儿,觉得有些不知味。可今日得见妹妹,真是个妙人,比起你平素心里惦记的更是要鲜活些。妾身心里一下子,更觉得像是多年未见的故人相逢,格外的亲切。”

    语毕,拖了我的手,我睁大了眼,那令我心神恍惚的手覆在我腕上。

    这可不得了,我心里面像是有大锤使劲的敲了我胸口一下,疼得我脸都扭曲了起来。我连忙不动声色地抽回了手,眼底余光扫着彻雪。

    她像是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带着笑意看向李洛洛。像一个最木奉的倾听者那样。

    我这才暗暗放下心来,嘴上打着哈哈,这一桌子好菜我早就等不及了,若是再要絮叨一会,恐怕这舌头也是要抗议的。

    小ji炖蘑菇,头菜炒豆腐卷,清炒香豆,水芹百合,皮蛋豆腐,涟目翠玉羹,糖醋鱼块,酸菜排骨。

    这桌子上有大半都是彻雪喜欢的菜色,我记得和她在外时,都是莲香管着厨下,最常做的就是这几道。刚才我跟掌柜的说了,这才挑些有材料的。

    这桌上的都不是不善言谈的主,叽叽喳喳的郑奕馨不用说,李掌柜虽然内向些又常呆在后厨,但总归是开了这么多酒楼,见过寻衅挑事找茬的客人多的估计都数不清。彻雪若是遇到能够说得到一起的人啊,也是健谈之人,只不过平素在后院小姐们那里找不到太多能聊得来的话题,所以稍显冷淡。我就更不用说了,我秦——陈弦歌是什么人!

    那欧阳情……我却觉得有哪里说不上来,我尽量躲避着不去与她目光相合。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感觉,亦或是我多心。总觉得看她一眼,心都要被她吸了过去,即便是刚才,也给我吓了一跳,她看我的眼光里,总有种意味不明的笑意,像是一道闪电般看穿了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兴起这样的念头,只觉得我喜欢陆彻雪的这个秘密,她像是已经知道了。然后我就越想越觉得害怕,我从未想过从别人嘴里将我喜欢她的这个实事,传到彻雪耳中。

    即便是说,我也要亲自告诉她的。

    除却我和她之外,我发自内心不想让别人知道。

    因为——我怕。

    我不在乎别人因为这个而瞧不起我,我在乎的是,若因为我让那人在背后被人戳了脊梁骨。正因为我喜欢她,所以我格外不愿意因着我有一丁点一丁点的差错而连累到她。

    我希望她总是好好的。

    大概,这就是爱吧。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一小半,键盘不好用,明天更新。

    又写了一小半,有点事,没时间更新了,周一再更。

    更完了,明天写下一章。119

    第97章 暗金扳指

    昨儿是我少见的没贪杯的日子,也不知道怎么了,这酒喝到嗓子里便觉得恶心,嗓子像是被人掐住了,胸腔里像是有东西止不住地往上反,菜也吃的无甚么味道。蔫蔫的,像是霜打了的茄子。

    往常喝完酒后,我一向都是约么下晌了才起来。兴许是心中有事,我今天醒的格外的早,披上衣服起身,挑起竹帘往外面一瞅,天还黑着呢,院里灯还没兴起来,乌黑一片,就那高悬着的客栈灯笼还随风荡着,那烛火一会亮一会灭。远一点的地方,也都是乌漆抹黑的,镇子上静静的,一点都没有白天的喧哗热闹。

    我听见马儿打鼻响,在这夜里显得格外的突兀。

    虽说是夏日,但总觉得小风吹的有点冷。我正准备合上窗子再去被窝里睡个回笼觉,眼底有几道黑影打外面的街上窜过。我一下子警觉起来,再正眼细瞧,那几个人却早就没了踪影。

    这鱼龙混杂的地界绝非寻常村镇可比,我来之前就想着的,此行指不定怎么的,切莫管闲事惹上乱子。现下我可不是从前那个出了事就能奔逃的秦弦歌,我背后还有陈府上下老老少少,虽然我这人好奇心重,做事也确实莽撞,但就现在来讲,我亦属实不愿意给至亲之人添乱子。人家都摒弃前嫌毫无芥蒂地接纳了我,这久违的至亲情确实在娘亲过世之后对我来说额外的宝贵。虽然说夏老爷子待我也是极好的,但那总归还是没有一脉相承的血缘。老爷子对我的恩情我至死不能忘,可恩情,终归不是亲情。

    我紧了紧衣服回床上倚着墙坐着,又嫌呼后背冰凉,便将枕头垫在身后,脑袋磕在墙上。与我仅一墙之隔的,便是彻雪的榻席,我心里乱极了。一想到欧阳情注视着我的目光,我便心跳的都快要蹦出来。一想到她那媚若无骨的手,我便嘴里酸酸的,不由得生生地吞口水。这是怎么的了?我怎么会那么奇怪?

    我脑子灵光一现,莫不是中了毒?或是她身上沾了什么药?亦或是不是那茶水?

    这不对啊,她在席间与李洛洛挨得那样近,其他几个人也都喝了她奉的茶,我紧着留意了,她绝对没有动手脚的功夫。况且入席其他几人却也丝毫未见异常,何故就独独我这样难受,连看她一眼都觉得心神恍惚,那感觉就像是……

    在梦里见了彻雪,与她……

    我摇摇头,想把这臆想甩出脑子。

    我哪里敢奢望她呢?也无非是借着酒劲而已。

    我目光黯淡了下来,转眼瞥到让我放在床边上的布偶兔子。想了想便抬了身子取了过来,搂在怀里。

    这是师傅让莫微寒交给我的。

    我在秦岭桃花岛的时候,师傅总是与我娘亲在一起的。她每年都会在我们这里住半年,剩下半年周游四方,那时我最喜欢的就是在院子里,吃着娘亲做的点心,听师傅讲故事。

    她也会检查我的功夫,有时候偷懒了,便会让她罚我去墙角站着,然后让娘亲烧上一桌子我最爱吃的菜,却偏偏不我叫我上桌来。

    但第二天,娘亲就会给我做兔子馒头吃,里面还偷偷藏了甜甜的红豆馅。

    那时候多好啊,什么也不用想,只要天天都有好东西吃,能跟街坊几个差不多岁数的丫头小子一起出门爬树疯跑,晚上回到家能缩在娘亲怀里耍赖,这就是我生活的全部了。

    我并未有一点抱怨现在的意思,活到二十几岁,琦凤十八省六十四城九十三镇,我已去过十之有三,比起很多死扎根的人来我算是脚底下生风的。不管是情愿还是不情愿,这一路上我也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事,见过各色各样的人。即便是那龙之乡我也冒死去闯了一遍。我现在活的这样好,大抵娘亲在天上看着,也会欣慰的吧,我虽然最落魄的时候做着梁上的勾当,但那又能如何,天下三百六十行,有能填饱肚子的能力,总比饿死他乡要强。人活着,能要脸的时候且要,要不起的时候谁还管那些,大风大浪里头能安安稳稳地活着,才是最能耐。

    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龌龊,我凭自己的能耐过日子,总比那些养在深宅大院的蛀虫强百倍,比起死人,我能活着就是最大的荣耀。

    你以为江湖那么好混,你以为苟延残喘就那么容易吗?

    那样浑浑噩噩活着,亦或是一心向死的人我见了许多。

    这样想来,我是尤为敬重我师傅的。

    因为娘亲告诉我,师傅她活了好几百年,时间如洪流般默不吭声地从她身旁将一切尽数卷走,不变的,仍是她,恬淡地活着。只为了千年前的一个或许对方都不曾在意过的承诺不懈努力着,但即便是这样,也并未扰乱了她秋时赏月,春日采青的心境。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她的脸仍旧是昔时容颜芳华。

    我依稀还记得,那是在我很小的时候,一个后院桃花最美最美的时节,师傅抱着我坐在她膝上,她说,人活着,最重要的事就是要惜命。这世界上庸庸碌碌的人千千万,即便是心无欲念追求也一样开开心心地活着,但是若是死了,就真的想做什么都无能为力了,更别提心心念念的牵挂和愿望了。这话在我后来颠沛流离的生活中一直支撑着我到现在,被我视为人生信条。所以我一直很务实,我怕死,更怕不明不白的死。所以我一直竭尽所能地续着命。只要活着,我就能做想做的事,就能去更远更美的地方。遇见生命中很重要的人,最终也必将会得到幸福。

    这话虽然因着年岁渐长,也渐渐觉得当时目光狭隘,有时候也会想,其实像我这样无牵无挂地这样活着也没什么不好。所以我不恨我爹,也丝毫不介意那些权贵家小姐在背后偷偷地嚼舌头我是姓秦还是姓陈。

    我乐则全家乐,我忧也就只是我一个人的事。

    忽然想起来几年前跟小夏吐着瓜子皮闲扯,他说我就像支没有根的野草,好像被风一吹就能被吹的无影无踪。那时我虽然嘴上逞强,但是听他这么一说,心里还是觉得难受的紧。并不是我选择孤身一人,而是,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幸福,可惜倒霉更偏爱我一些罢了。

    我捏着兔子的耳朵,揉着它的脸,使劲的扯着,想把那三瓣嘴抻开看看能不能咧出一个笑脸来。

    摸着摸着,我觉得有一个硬东西扎了我手一下。

    倒是不太疼,但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这是怎么回事。我确定了一下,然后跳下铺来,从我的小包袱里找出一把小金剪子,三两下顺着那线绳给拆了开。果不然,里面有一个暗金色的扳指,我套在手上量量,即便是套在我大拇指上还留有富余,这样一来,到可以断定并非是给女子佩戴的。

    也是,我琦凤也只有经商的男子才惯常带着这个。

    我摘了下来,接着月光很难看清楚指环里面刻着什么,但用指腹摸上去,确实有些坑坑洼洼的痕迹。我想了想,连忙招了火来,细细的看着。

    上面确实有字,但我是不认得的。

    不过不得不说的是,我自诩在奇珍异宝上还是有点眼缘造诣的,但这样的ji,ng工,只怕有些来头。指环周身被一只腾龙覆盖,打眼一看与龙神庙里供奉的有八分相似,但细看上去却是决然不同的,龙首、尾大体更为浑实,龙爪三隐一出,右爪在胸前似是握着一个炽手的如意。翻腾的身子腹壁缭绕,内侧笔法毫不凌乱,强劲狂妄。

    正待我细研究时,外面一阵嘈杂的声响,又是人声又是兵器声的我赶紧的将那扳指踹在怀里,那兔子和针线也都拢在包袱里抬手一拎就跑了出去。好么,简直就是下意识的。等回过神来,自己都不知不觉好跑出镇子了。四周打量了一圈,有间客栈那儿火光很亮。彻雪!光顾着自己跑出来了,我的回去看看彻雪啊!刚想迈步,心思一转,我也不由得顿下脚来。一股自责愧疚之情让我浑身都不舒服。果然,我这人啊,嘴上说着陆彻雪陆彻雪的,其实心里,还是只有我自己。遇见事了,第一个脚底抹油,之前还在埋怨彻雪对我无情无义,其实我啊,就是那最没有良心的人。

    好像这个世界里,只有我自己。

    话本里总说,爱就是你死了,我也绝不苟活。

    可我呢,我是真的喜欢陆彻雪吗?或许是喜欢,根本谈不上爱吧。

    正在纠结着,就听见有人喊我的名,一抬头,看见流鸢脚步匆匆的追了过来。

    “刚才的sao乱是相国府上小姐们到了,出了点小岔子,现在应该已经没事了。另外刚才主子见您走的急,怕是有不想见的人,让我带了银钱过来,这些也权当做些应对,贵府随从也请放心。”他从腰间解下钱袋要拿给我。

    敢情这是以为我又见着债主脚底抹油开溜了?相国府,好像没惹过事。

    “没什么事,我就是睡不着,出来溜达溜达。”我咳嗽了一声,连忙推却了。“我也没想去躲乱子,就是刚才不知道怎么的了,晃了神,一回眼,人都到这儿了。”说到这儿我还有点不好意思。

    流鸢自是礼貌谦恭地低首,听我这席话,似乎也并不是跟相国府树什么敌,也是松了口气。我也明白,彻雪跟我好,外人见了,我们便是坐在一条船上的,若是我惹了什么麻烦,自然也会带累上她。做随从的,自然不愿意自家主子跟个麻烦ji,ng扯上什么关系,况且还是我这种没有“根”的小草。

    我看着脸上挂着一副快跟我回去吧别惹事你不走我肯定不走的流鸢,没来由的,心里升起一股厌烦。说实话我一直以来还觉得这小子挺灵的,不招人烦,做事也干净利落,听说以前是跟着莫微寒走商的,各方面都是能手,特别出类拔萃的那种,莫微寒貌似也打算让他磨练几年,便可以帮他撑起一方。恰好自重紫那事之后,彻雪这儿外应无人,这才被安排到彻雪眼前来照应着。我猜测大概也就是借着陆府大小姐的关系网,好揣摩揣摩着达官贵人心思,即便是混个脸熟,日后也能多些机会。

    “你回去告诉彻……你家主子,我没事,今儿来个新地方,兴头足,四下溜达溜达,一会我就回去了,不会惹事的。”我把包袱往肩上一跨,转过头也没理他,自顾自地往前走。脖子那儿好像是被勒紧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去哪儿都像是有根铁链子拴在脖子上,往前多走一步,就要被逼的喘不过气来。我……

    “天已经晚了,不如回去吧。这次来的大部分都是达官显贵家的女眷,虽然这天晴山下的守卫也检查的相当严格,但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不得不的小心些。距天晴山的宴请还有几日,若是要逛,待明日开市了再来走走应该会更有趣的多吧。”

    “我不……”话还没说完,刚打算撒丫子开溜,便只觉得一股力量将我往后拽去,瞬时脚下一轻,身子猛地飘到了空中。

    “失礼了。”

    “喂,你放我下来,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我抄,题材改不回去了。什么都选不了,这咋整,哭。

    第98章 柳暗花明

    这一大早的,我心里真是不痛快,睁着眼望了一宿墙,被人点了x,ue道,动也动不得。一直到天将将亮了起来,才从脚趾间往上,大概用了半个多时辰,天都大亮了,这才慢慢地恢复了知觉。

    这浑身这个疼哟,简直比练功时一身大汗下来,酸疼酸疼的,第二天一大早起还要爬起来做晨课还要难受。

    呵呵,弦歌我,竟然被人劫了。特naai的,简直是人生一大耻辱,究竟是哪个不长眼的竟然盯上我了。想起来还是觉得有点后悔,我要是昨儿不那么任xi,ng,跟着傅流鸢回去了,是不是也就没这档子倒霉事了。

    我查看着手上的戒指,有点淡绿色的粉屑还挂在上面,明眼看不太清楚,赶紧擦了擦,听着门外有人走动,赶紧理理思路。现在我这心里啊,满肚子的恼火。

    既这么劫了我,未必不是倒霉催的让人盯上了,既如此,恐怕躺在床上装死尸,逼着当主现身这也是不太可能,倒不如想想应对方法。昨儿那个黑衣男子只扛了我就跑,那速度神快,给我颠的迷迷糊糊,没多久一阵喧嚣后,只听着耳边传来的呼呼风声,其他的,就再也记不起来多少了,走了多久,我也没记得。不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一拽我还存着点意识,连忙转了戒指,估计单凡有心人能顺着那印记,寻我过来。

    这

    睡意全无,眼珠子转了转,索xi,ng我还是掀了被子坐了起来。

    大抵是听到我屋里的动静,门口便有人扶了门,软声问道“是姑娘起了吗?”这声音一听便是吴侬软腔,京南晖诸口音。我之前还跟大妮聊天扯皮过,最好听的莫过如此。但这当口,即便是再温软服帖,在我耳朵里却是比天大的讽刺。要是往常,我一准会起了戏弄的心思,但现在也不看看是什么时候。

    眉毛都要蹙到一起了,肚子里燃气一腔怒火。

    “滚!叫你们主子来见我。”

    门口轻笑如春风和煦。

    门开了,一位着烟柳色狄花长裙的小姑娘推门走了进来,眼睛眯的像上弦月的月牙,尖下巴,齐刘海,头上簪着一支长春花,cha在右耳上方。

    “姑娘好睡眠,我在外面候着许久了,只等你起来与你说说话。”她笑的灿烂,我却心里好生烦躁。这是呛我呢?我睡没睡觉看我这乌黑的眼圈也好意思说出这等违背良心的话来?打趣呢?

    “我睡没睡你心里还不清楚,怎么的,给姑娘我请过来有什么话要说,赶紧的,一看你就不是主子样,赶紧的谁找我叫谁来,有事赶紧说,有活赶紧做。天晴镇上还有人巴巴等着我呢,没时间跟你们废话。”我心里清楚,面前这人,绝不是昨夜掳我过来的那位。所以,用脚趾头想我也是进了贼窝了,咋整?我可不舍得我这小命,我还的留着为祸人间呢。哪有闲工夫跟她这儿瞎扯淡。

    “你怎么知道我就不是这儿的主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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