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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苹果比什么都重要 第13节

作者:在下宫羽 字数:8355 更新:2022-01-12 09:14:30

    比如说人类永恒的挚爱冰淇淋。人类夏天想和冰淇淋在一起,冬天也念念不忘冰淇淋小姐的美丽,恨不得时间的□□倒转几个月,能再度与她长相厮守。

    上次雷丘这么说的时候,宋萍果要求她不要擅自把句子里的主语全部替换成人类,人类不接受这种擅自代表。

    好吧,雷丘永恒的挚爱冰淇淋。

    又要面对无穷无尽的打蛋器地狱了。宋萍果从柜子深处翻出了电动打蛋器。还好科技改变人类,科技拯救厨师。

    先是鲜奶油,然后是鸡蛋和糖浆,宋萍果把打好的东西混在一起,最后倒了一点朗姆酒进去,放在盒子里塞进冰箱的冷冻层。

    也是为这青春期少女操碎了心。

    厨师这个职业,又是艺术创作,又是不折不扣的体力活。就像演员一样。

    宋萍果依稀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想当一个画家。那是她偶然间看到了一本外国画册,上面尽是她看不懂的奇怪语言,但是却能没有丝毫障碍地从画面中感受到震撼,这种没有界限的,可以自由自在传达一切的艺术让她深深痴迷——然后她发现自己实在是没有什么绘画的天赋。

    和雷丘那从京剧到话剧到电视剧,永远在朝向一个领域的人生轨迹不同,宋萍果有过很多种梦想。

    宇航员、恐龙学家、考古学家、画家、天文学家——最后都是因为发现自己实在是没有天赋才放弃的。

    曾经有过这么多种梦想的宋萍果唯一没有考虑过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厨师。一般来说,当父母都从事着同一个职业,并且有意让儿女也继承的时候,就会出现两种后果。第一种是孩子对父母所走的道路也感到十分憧憬,乐于继承父母的事业,这种剧情因为没什么爆点所以很少会发生在主角身上;第二种则是对父母的职业不感兴趣甚至反感,宋萍果就是这一种。

    然而造化弄人的是宋萍果虽然在其他职业发展方向上永远摸不到天赋的存在,在做菜方面却十分地……天才。

    虽然她自己一直拒绝接受这个现实,但是她也否认不了,就算大学四年一直潜心研究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舞台监督,她也还是最适合厨房。

    然后宋萍果就意识到,人如果改变不了自己拥有的天赋,就还是选择喜欢上自己的天赋比较好,毕竟这样会过得比较开心,再说了她也不是真的讨厌做菜,只是对父母为自己安排好人生道路的行为很有意见罢了。

    她爸爸听了这个想法之后十分感动。之后就把她派到横店来卖盒饭了。

    宋萍果刚把冰淇淋给塞进冰箱,雷丘就出现在了她身后。

    “我初中的时候因为搬家转学了,当时是五月底,临近期末考试,所有人都忙着复习,我看气氛那么紧张,就更不好搭话了,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人班上任何一个人说过话。”宋萍果说着合上冰箱的门,“但是第二个星期去的时候,我带了一个秘密武器。”

    “什么秘密武器?”雷丘盯着被关上的冰箱门,还在心不在焉地想里面放的是些什么。

    “你想一下,你和龚逍也的友谊是怎么建立起来的?”

    雷丘回想了一下,惊恐地看着宋萍果“你带了臭豆腐?”

    “……你能不能只在适当的时候发散一下你的想象力。”宋萍果抬手拍在冰箱的门上,“别想了,先去睡觉,明天早上起来我会提醒你带的。”

    从来都坚持赖床到最后一刻的雷丘如同一个因为春游而无比兴奋的小学生——没错,这回连初中生都不要她了,只能归类为小学生——在闹钟还没响的时候就按掉了闹钟,蹑手蹑脚地用钥匙打开了对面宋萍果家的房门,溜了进去。

    哦,是走了进去,溜只是形容一下雷丘犹如做贼的神态动作。

    前几天又有一个来自雷丘老家的巨大包裹跟着快递小哥一起出现在了楼下,快递小哥这次直接打电话给雷丘让她下来拿,并且诚心诚意地邀请雷丘加入他们快递界,雷丘表示要是她回老家种苹果发现苹果收成并不好,那她就去送快递。

    对此宋萍果的评价是“你要是活在民国时期的电视剧里就好了,那些富家少爷濒临破产的时候都扬言要去码头扛麻包。你扛得肯定比他们多。”

    雷丘拿来剪刀拆开一看,里面是一张尺寸非常之大的凉席,宋萍果被这个尺寸震惊得差点没站稳,她扶了一下桌子,假装镇定地提议“铺地上吧,趁着夏天还没结束。”

    宋萍果起床走到客厅的时候,发现雷丘正在地上的凉席上倒立。

    “……你这是想让血液往大脑集中从而能在短时间内变得聪明机智再也不怕生吗?”宋萍果从睡衣的口袋里抽出雷丘送她的头巾绑上,“今天怎么这么早,早饭还没做呢。”

    “今天我不吃早饭,你把东西给我就行了。”

    “你没发烧吧?”

    雷丘得意地告诉宋萍果“我知道今天拍的就是吃早饭,所以我今天不吃早饭,留着到剧组吃。”

    “那正好我还能睡个回笼觉。”宋萍果从冰箱里把冻好的冰淇淋给拿了出来,就和那次往故人犹唱的剧组带米冰棒一样,拿毛巾裹好之后放在保温袋里,又拿了不少一次性的盘子和勺子给雷丘带上,“好了,去春游吧小学生,要和同学好好相处不要吵架哦。”

    人与人之间最快搭建起桥梁的方式也许就是吃东西了。

    大千世界五彩缤纷,说不定就会遇见不少和你的爱好完全不重叠的人,说不定你们还对各自的看法很有意见,但是只要是个人,总是要吃饭的,接下来就聊聊吃饭的问题,让彼此意识到你们是在浩瀚宇宙中一个孤独的种族,唯有携手才能迈向星辰大海吧。

    雷丘永远是全剧组最快化好妆的,她找了一张小桌子蹲在旁边,把包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裹给展开,打开盒子的盖子。

    清幽的寒意和冰冷的香味瞬间就弥散了开来,所有人都暂且停下手里的工作,回头朝着雷丘看了过去。

    打死雷丘她也不可能在基本全是陌生人的剧组大喊“快来吃冰淇淋”,她拿出一个盘子和一个勺子,挖出了一块冰淇淋放在盘子上,蹲在桌子旁边捧着盘子开始吃。

    雷丘吃东西的样子实在是太具有吸引力了。准确来说,是让她正在吃的东西有了吸引力。

    她一点点地把盘子里的冰淇淋给抿进嘴里,吃得津津有味,在终于有人忍不住凑过去看的时候,她友好地拿起盘子和勺子发出邀请“你要不要也来一点,我一个人吃不掉。”

    后来大家和雷丘都混熟了,纷纷斥责雷丘当时对他们的欺骗“你一个人怎么可能吃不掉?!你一个人可以再来三盒!”

    结果每个吃到冰淇淋的人都开心得比雷丘还像小学生。

    其实这盒冰淇淋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宋萍果做菜虽然好吃,但做冰淇淋的时候又没有什么能让味道更加特殊的技巧,这年头大街上的不少冰淇淋店还会自己在家里做的口味更多口感更细腻的手工冰淇淋。

    这毕竟不是物资匮乏到一盒冰淇淋就可以算作是奢侈品的年代,但是大家吃着雷丘带来的朗姆酒冰淇淋还是开心得像小学生,就像是上学的时候,班上同学带来好吃的零食一起分享,那零食也就是超市里可以买到的,没什么好稀奇的,大家却都很开心地哄抢,哪怕只分到一点点也觉得很满足。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附加价值吧。

    一部普通的爆米花电影没什么好看的,但是在家里摆好甜点零食,关上灯,把dvd塞进碟机里然后叫上个好友,就算是再烂的烂片都能看着哈哈大笑。

    雷丘以前常对食物中所谓的人情味嗤之以鼻,她觉得好吃就是好吃,整那些虚头八脑的有什么用。不过现在她有点领悟过来,有一种人情味不是说厨师做的时候要怎么满怀爱意从而通过宇宙硬通货“爱”来让食物达到打开盖子就会发光的新境界,而是让食物具有这种附加价值。

    冬天的时候人会特别想吃热气腾腾汤汤水水的东西,夏天的时候会想吃冰的东西,有的东西想一个人慢慢品味,有的东西就会想和大家分享——甚至哄抢。

    这大概就是吞食天地作为一个广告片的优越性,它有足够的时间来慢慢向你展现某个食物在特定情境之下的展现,把平淡无奇的东西吃得很好吃。就像看见平常的电视剧里喜欢的角色喜欢吃的东西,观众会很想去尝试,吸引人的也许不是食物的味道本身,而是它所能带来的情感共鸣。

    人类终究是感性的动物。

    “可是……”雷丘捧着空荡荡的饭盒央求宋萍果,“我自己都没吃到多少!你就再做一点嘛!”

    ☆、第二十一章 早饭和紧迫感

    和剧组的人打成一片似乎也不是那么难的事情。作为工作伙伴——尤其是拍戏这种情感交流还挺多的工作,大家本来也都不想把关系搞得很僵,只是雷丘看上去真是一个难以接触的人。

    得知这一点的雷丘满脸诧异,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看上去难接触“你们难道不知道能吃的人胃大心也大吗?”

    “不知道,可能你看上去就比较奇葩吧。”化妆师一边在雷丘脸上倒腾一边爽朗地回答她,“龚头儿和我们也不是第一次接触了,她一般不帮长得不好看的人走后门的……”

    雷丘看着镜子里认真工作的化妆师,虽然在内心默默敬佩她的职业精神和言语耿直,但还是忍不住幽怨地问“我已经不好看到都让人无法怀疑我是通过美色走后门的了吗?”

    “哎呀,你也不是不好看。”化妆师的动作停了一下,“就是……没什么特色。”

    雷丘站在普通人里,可能算得上是亮眼的,因为她确实挺好看,然而这种好看是十分平庸的好看,除了五官端正也说不出来别的了,用宋萍果的话来说,雷丘的相貌就像是新手按菜谱倒腾出来的菜,也不能说不好吃,也能端上桌见人了,不过味道……就那样。

    “就那样”这三个字深深地刺痛了雷丘的心。

    “不过嘛,这个剧就是这样的。”化妆师退后一步,看着自己的成果满意地点了点头,“导演特意交代过我们,要尽量让你看上去没什么特色。”

    雷丘之前在读剧本的时候就知道,小王这个角色压根儿不是拿来给她炫技秀演技从而一战成名大杀四方的。

    这个人物连名字都没取,姓氏也是不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王”,就像是数学书上的小名小红英语作文里的李华,纯粹是个普通人。有些人演技好,但说什么也演不了这种人物,因为演得太好了,所以注定太耀眼,注定没法真正地泯然众人中。

    当初敲定剧本的时候,编剧的想法是干脆不给这个人物名字,因为拍摄的都是主角吃东西的过程,和店主的交谈是与陌生人的交谈,没必要设置一个名字。后来在龚逍也的要求下丰富了剧情,不再地重复买东西吃东西,这才需要一个起码的称呼。

    然后他们用了三秒钟就敲定了“那就让别人叫他小王好了。”

    就如同雷丘预先所知道的,今天的主要工作是拍早饭的部分。一开始她以为是把之后出现的早饭情节全部拍了,仔细一看才发现这是小王同志某天早上一次性吃掉的早饭,让雷丘顿时肃然起敬,在内心默默地把小王引为知己,决心要把他给演成一个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角色。

    第一道菜——或者说小王今天的第一顿早饭是煎饼果子。

    这时候小王还不是镜头的主角,主角是那个围着围裙带着护袖做煎饼的大妈,小王要做的是站在旁边盯着,时不时补充一句“多放香菜”之类的要求,看摊主不怎么忙得过来,他把钱丢到旁边的铁罐子里,从里面数出来几枚硬币放到手上给摊主看一眼“钱我自己找了哦。”

    买到了煎饼之后,小王并没有马上开始吃,他解下脖子上的围巾,把装在塑料袋里的煎饼给裹了进去,然后走向隔壁的蒸饭摊子。

    蒸饭同样也是一个十分稳妥的早饭选择。

    小王一直很讨厌把甜的东西和咸的东西混在一起吃,但是蒸饭包油条除外,而且他还会让摊主在蒸饭里面多加上一份糖。这家的蒸饭不光包了白砂糖还包了磨得碎碎的黑芝麻,摊主麻利地掀开桶盖,用木铲子从里面铲出固定的份量来拍在白布的中央,抹上客人要求的配料,有时候要加上一根油条,有时候就直接聚拢在手中攥成形状,一手把蒸饭递出去,一手把零钱接过来。

    和煎饼的流程十分相似,就连形状都是差不多的,小王分别把它们裹在围巾的两端,带着满足的笑容离开了摆满了小摊子的街道。

    “卡!”徐若洋满意地拍了一下手,“太棒了,尤其是那种把煎饼和蒸饭视若珍宝的感觉——”

    雷丘抬起手打断了徐若洋的话“导演,要夸我的话咱们换个时间,趁着还没冷接着拍好吗?”

    徐若洋和剧组里的其他人大概明白了,这片子里雷丘除了性别之外的部分都没在演。

    冬天的早饭如果拿在手里会特别容易冷掉,冷掉之后的味道就大不如热着的时候,吃到嘴里也觉得那种凉意顺着喉咙一直滑下去,让人顾不上去品尝味道。

    虽然现实中是夏末秋初,但剧情里这一段可是实打实的冬天,要吃出冬天吃热腾腾的东西时的那种感觉,恐怕也只有雷丘这种人可以办到了。

    小王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下,先从围巾里拿出煎饼,然后把多出来的部分全裹在了蒸饭上,这才放心地开始吃煎饼。

    关于这个镜头,徐若洋在开拍之前设想了无数遍。

    虽然小王在某个繁忙的工作日上午吃这么多种类的早饭本来就不太科学,但是在每个环节上都像下午茶那样不紧不慢吃得很悠闲,那似乎就失去了一点早饭的特色。

    就算是起得很早的人,大概也不免感受到早上的时间紧迫,容不得人慢慢享受,美好的时光被压缩在晨光之中,过得飞快。

    在经过了昨天的拍摄之后,徐若洋也差不多清楚了雷丘吃东西的方式。不过,昨天雷丘毕竟吃的是甜点和蛋糕,可以悠闲,甚至可以神游天外心不在焉,早饭就不同了。

    因为要有艺术升华和加工,所以不能太急,但是因为要贴近生活让人有亲切感,也不能完全不急。

    再不吃快点蒸饭就要冷啦。

    再不吃快点就来不及吃下一个啦。

    同样是来不及,上班快迟到的来不及,和等不及要吃下一个东西的迫不及待完全是两回事。

    雷丘不怕热。她穿着略厚的初冬装束,刚才还戴着围巾,手里拿着吃的东西也是热气腾腾的,但她看上去不光不热,可能还有点嫌冷,肩膀微微地缩着,双手抓着煎饼,似乎十分依恋刚做好的食物散发出来的热气。

    《吞食天地》这个剧,最大的难度就在于平衡。

    吃饭,不就是吃饭嘛,又不能往夸张了来,又不能平淡到让人觉得无聊,可是就是吃饭嘛,能吃出什么花样来?

    说实在的,就连剧组中的很多人都这么想,而雷丘彻底改变了他们的这个想法。仔细想想,似乎人类的许多观赏性活动也都是这样,赛跑不就是一直跑吗,游泳不就是一直游吗,之所以向往,是因为自己做不到,兴趣要自己做才有趣,而职业化的东西,看别人做才会有意思。

    食物似乎就没有这样的隔阂,每个人都可以吃东西,而雷丘就能够让这种隔阂产生,从而让吃东西这个活动也拥有人类一切大众娱乐所拥有的观赏性。

    同样的食物,她吵起来就让人感觉很好吃,而且——而且一般人也吃不了那么多啊。

    “老板,来一笼汤包,一碗鸭血粉丝。”

    汤包是刚蒸好的,热腾腾地端上来,小王熟练地用筷子在不碰破皮的前提下夹起来送到嘴边,先咬开一个小口子喝了里面的汤,然后沾一点醋,汤包不大,也就一口大小,所以小王就一口放进了嘴里,吃了几个汤包之后,鸭血粉丝终于来了。

    小王端起碗喝了点汤,然后才把辣油放进去,开始用汤包配着吃粉丝和鸭血。

    三毛在撒哈拉沙漠的时候,收到娘家寄过来的粉丝,她骗荷西说这是“雨”,是春雨被冻住了,被山民们采来下锅煮。

    雷丘也觉得粉丝是春雨,咬在嘴里柔柔的,又充满了独有的生命力,让人不知不觉就吃下一大碗,还不觉得腻烦。

    鸭血粉丝的汤是鲜的,汤包里的汤也是鲜的,小王吃完了擦擦嘴,不免地想要换个口味。恰好这个时候,他要坐的公交车来了,他赶紧付了钱冲出去,跳上公交车。

    “那是什么馅儿的?”坐了几站之后,他下车指着刚蒸好的包子,问包子店的老板。

    “咖喱牛肉。”老板隔着塑料袋抓起两个递给他,“一共四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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