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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穿入聊斋 第5节

作者:风言青 字数:15761 更新:2022-01-12 11:58:47

    第二十三章 生花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这一首荡气回肠的正气歌,陈剑臣记忆犹新,其意本是抒发出一种坚贞不屈的情操气节,却想不到穿越时空之后,竟然真有“正气”存在,而且有大功用。

    陈剑臣拿过辟邪笔,仔细端详,看完之后又轻轻敲击笔杆子,听到一阵清越的回响,不像是普通的铁木材料;再拿近些,看笔头的毫毛,好一番研究,终于给他看到了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

    白色

    那一簇圆润饱满的笔头之上,边缘地带,赫然有两根毫毛为白色,不沾丝毫的墨汁,莹莹发亮,竟犹如两根明晃晃的刺针,洁白无瑕,有晶莹之质。

    其实整支辟邪笔的造型都是非常漂亮流畅的,笔杆不用说,而那笔头不知用什么动物的毫毛制造而成,深得“尖、齐、圆、健”四德。当真称得上是“策目穿如札,毫锋锐若锥”。

    如今笔头上,乍然出现了两根玉质通透的毫毛,平添出一丝亮色,更是让整支笔一下子生动起来,恍若具备了神韵

    陈剑臣可是记得清清楚楚,刚穿越那会,他研究辟邪笔不下几十次,翻来覆去地看,但都没有发现有白色的毫毛;换句话说,毫毛变白,应该属于后来的事情。

    有所发现,他更是兴趣浓生地把玩着,爱不释手。心里期盼耍着耍着,又能耍出一些名堂来。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陈剑臣弄完了大半个时辰,笔依然是笔,他依然是他。

    哎

    时机未到。

    他放下笔,正看到婴宁端端正正地立在一边,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似的,便道“婴宁,你不用怕,我不会害你的。”

    就见到婴宁伏地磕拜,眼泪竟如泉涌而出,滴滴答答地流在地上。

    陈剑臣微笑着扶起它。

    婴宁稍作迟疑,忽而取过纸笔,写道“婴宁斗胆请公子出手,替小狐做主。”

    陈剑臣一愣,但很快就明白了它的意思“你是要我去对付那狼妖”

    “正是,如果公子帮婴宁报得大仇,婴宁从此以后,一定衔环结草相报。如违此誓,天地不容”

    小白狐的态度非常坚决。

    陈剑臣呵呵一笑“婴宁,其实就算你不开口,我也不会放过狼妖的。此妖行径凶恶,横行乡里,我岂能坐视不理”

    笔下有正气,便等同于有了法力,他的腰杆子一下子就直了很多。况且,按照他的猜测,辟邪笔的秘密定然是要在实战中才能激发出来,所谓实战,亦即是降妖除魔,发挥正气的作用。否则不管写多少字,都是废纸。

    眼下的狼妖,就是一个最好的实验对象。

    婴宁闻言大喜,再三拜谢。

    当下两者开始密议,不用多久就制定了一个“引狼入室,瓮中捉鳖”的可行计划。

    该计划最大的特点是,不用陈剑臣和婴宁亲身陷于险地如此做法,当然是陈剑臣心中对辟邪笔功用了解不够的缘故。

    商议完毕,各自安歇。

    躺在床上,陈剑臣犹自兴奋不已,双手枕头,好一会才入睡。

    这一天夜里,他恍然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遨游五岳四海,尔后直上云霄,俯览天下大地,见山河壮秀,民生兴旺,不觉精神抖擞,提起辟邪笔来赋词一首

    在梦中,他傲立苍穹,以青天为桌,白云为纸,下笔之时,灵感泉涌,那辟邪笔头竟大射光明,光彩炫目,绽放成一朵五彩缤纷的花来

    “妙笔同生花,我却非李白。”

    第二天,陈剑臣悠然醒来,不由自嘲一笑。

    洗漱完毕,用过早点,他立刻回书房开工。而婴宁早识趣地躲到了高高的书架顶上,隔得远远的,探头顾盼。

    但见陈剑臣铺开张张白纸,提起辟邪笔在上面写字,他写的,就是正气歌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是气势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

    他全副身心几乎都投入了进去,心随笔走,墨由意生,一气呵成,到最后的结句“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恰恰好,一首正气歌分别写在了十张白纸之上。

    “快哉”

    写完之后,陈剑臣击桌而叹,见十张白纸上字体飞扬,墨汁淋漓,字字皆有神采,实在是他练字以来最为满意的作品。再看自己,浑身竟然出了一片汗,把内衫都濡湿了,就像刚练完一场截拳道一般。

    写字,大不易,实费神又费力

    再一回头张望,书架上的小白狐居然缩成了一团,身子在微微颤抖着,头部深深地埋了下去,不敢抬高半分。

    原来婴宁刚开始观看时还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可越看越心惊,越看越胆颤,每当想弄清楚那些诗句的意思,可稍一投入,脑袋就疼痛欲裂,浑如针扎,心知不对路,赶紧埋头起来,不敢继续看下去。

    婴宁的表现,让陈剑臣信心大增。

    “公子,这首诗叫什么”

    等陈剑臣折叠好所有的字,装好,婴宁才敢下来。

    “正气歌,是我一位敬仰的先生做的。”

    婴宁不再多问,心想以正气歌来承载正气,实在名副其实。

    陈剑臣出了书房,刚想外出,莫三娘叫住他,道“留仙,你要去哪里”

    “我想到外面走一走。”

    莫三娘便道“现在外面有狼,危险,你还是别出去了。我早上听说,邻村的那个泼皮阿三就在路上被狼咬死了,开膛吃了心肝,真是吓死人了;据说张里正已经进江州城报官了,可官府回答,狼吃人自该由地方猎户捕杀,些微小事,不用动用官差我看,那些官老爷就是想要钱,要车马辛苦费。”

    阿三居然被狼咬死了,莫非也是那狼妖所为

    陈剑臣心一凛,却更加坚定了诛杀狼妖的决心,道“我只是在村边走走,不碍事的,现在大白天的,谅那狼也不敢出没。”

    说着,不等母亲唠叨,出门而去。

    第二十四章 破神

    狼吃人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传遍开来,家家户户都觉得人心惶惶,纷纷选择呆在家里,不再外出。反正隆冬岁月,不用耕种劳作,不出门也无所谓;而要出去做小买卖的俱停了摊子,其中以郑大屠为代表,他那天被黑狼瞪了一眼,那畜生冰冷凶狠的眼神犹在眼前晃悠,每每想及,都不禁感到好一阵心惊肉跳。

    “我敢打赌,那畜生成妖了”

    但凡遇到人,郑大屠都会这么说。不过别人基本都一笑而过,觉得他肯定是被吓傻了。

    倒是张老三等一干猎户出身的人很是活跃,他们带着猎犬,拿着弓箭武器等,三两成伍,四散开来,展开了追捕黑狼的行动。

    狼皮乃是市场抢手货,一张完整优良的狼皮更是价值不菲,甚至可以卖到一锭银元宝的高价。

    有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今虽然没有额外的奖赏,但黑狼本身的价值已足以让诸多猎户心动垂涎。他们本就以狩猎为生,岂会有怕了猛兽的道理

    只是说也奇怪,猎户们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在方圆数里的地方全部搜索个遍,居然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端是令人纳闷,便纷纷怪起落个不停的大雪来,把黑狼活动的痕迹全部覆盖住了,大大增加了追捕的难度。

    今日的雪,依然在下着,只是小了许多。

    景阳村中的空地上已经积了近半尺的雪,踏上去,吱吱响。

    陈剑臣踏雪而行,来到村后面的土地庙中。

    因为十五刚过,小小的土地庙里面,香案上摆满了贡品,香火很是鼎盛的模样。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陈剑臣忽地想起这么一句诗来,再看看那尊不过二尺高的庙像,却是个白胡子笑容慈祥的老人模样,头戴寿帽,手中还把持着一根龙头拐杖。

    这尊土地公像身隐隐有些残旧,坐落在景阳村不知多少年了,不知享受了多少年的香火。

    陈剑臣扫了一眼,没有迟疑,把怀里的纸张全部拿出来,又拿出早准备好的一包浆糊。把写着正气歌诗句的纸张背面逐一涂抹上了,然后端端正正地粘贴在土地庙的三面墙壁之上。

    庙里贴诗书,显得非常突兀,一般人根本不会这么干的。不过村民拜祭土地公公,只逢初一十五,平时基本没有人来庙里,因此接下来几天内都不怕有人见到。在时间上,无疑是充足的。

    十张笔墨,全部贴完,恰好形成一个环形,把正中的土地公公神像圈围住。

    陈剑臣拍拍手,迈腿离开,继续开展下一步计划的准备。

    蓬

    身后猛然传来一声奇怪的脆响,就像是一枚巨大的鸡蛋被人捏破了般。

    刚刚跨出庙门口的陈剑臣急速回头张望,不禁目瞪口呆,在他的目光中,那尊土地公神像的整个头部竟然凭空爆炸开来,炸得四分五裂,碎片噼里啪啦地掉到了地上。

    这尊土地公神像,居然就这么被毁了。

    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返身抢步进去,环视四周,皆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最后他视线落在周围的那十张字墨之上

    难道,又是正气的缘故

    正气竟然对着一尊泥塑尊神像发生了作用

    想到这个可能性,陈剑臣又惊又喜,赶紧从腰间拔出笔盒,打开,拿出里面的辟邪笔,认真一看,笔头上质变蜕白的毫毛果然由两根,激增到了六根。

    一根根,晶莹有光,混杂在笔头上,甚是显眼。

    百邪不侵,鬼神辟易鬼神辟易,莫非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又有新发现,陈剑臣喜不自禁,赶紧又把十张笔墨撕掉下来因为沾了浆糊的缘故,撕下来的时候纸张都有些揉皱了,形同报废。

    然而陈剑臣一点都不心疼,字没了可以再写,新发现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他疾步奔回村中,路上已经在考虑改变原定计划的想法了。

    此时村中忽而变得热闹了起来,有人奔走相告,说是书杨村的王大财主听到了恶狼为祸乡里的消息后,特地悬赏银元宝五锭,奖励扑杀黑狼的人。

    这个悬赏,可以说是非常高的了。

    王大财主一向作风吝啬孤寒,骤然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实在令人刮目相看。但不管如何,赏钱出了,而且是一大笔数目,这一下真正变成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但本乡上的猎户踊跃出动,就连外乡的,甚至江州城里面的壮士都闻风而动,赶了过来。

    听了这个消息,陈剑臣只是微一皱眉,不置一词狼妖已通灵,有智慧,哪里会是那么好对付的等闲的猎户,所谓的壮士在其面前,很可能连狼妖的影子都摸不着,更遑论如何展开捕猎了。

    回到家中,一直为之担心的莫三娘终于放心,不禁嗔怪了几句,说陈剑臣实在不该在这个时期单独外出。

    陈剑臣回答说自己只是在村中走动,没有走远云云。

    进入书房,隐匿在暗处的婴宁现身出来。

    陈剑臣把事情的经过道出,婴宁也是感到十分惊讶,半饷才用笔在纸上写道“据说天下各处的土地和城隍俱隶属阴司管辖,可能那尊土地公神像接受香火日久,就产生了一丝灵性,故而能引动正气激发”

    关于阴司,陈剑臣也曾在庆云道长口中听说过,但知之不详,就问婴宁。

    婴宁回答“阴司之存在,神秘莫测,小狐见识浅薄,并不知道具体情形如何。”

    陈剑臣唯有作罢。

    很快,他的主要兴趣就转移集中到研究辟邪笔那方面去了,其中对于毫毛变白到底有什么用处更是倍加关注,以及毫毛蜕变数量增多了又会如何

    只是可惜,目前阶段而言,他对于这些问题皆一片茫然,很难独自摸索到答案。只是能肯定,辟邪笔蜕变的方向应该是具备积极性的,自己该做的,就是继续把正气发扬光大起来,直到揭开所有的谜团为止。

    第二十五章 测试

    “公子,我感觉到你字上的正气在变弱”

    晚上,用膳之后,陈剑臣又开始在书房中写字。这一次,他默写的是一首诗“,他们端是猎杀到两匹狼来。不过都是皮毛灰色的,个子也小得多。只是当他们提着这两具狼尸去王大财主家领赏时,却得不到承认。

    大家都知道,祸害乡里的是一头大黑狼。

    这些天来,婴宁一直躲在陈剑臣的书房内打坐调息,内伤慢慢恢复过来。期间它只饮些清水,并无腹饥之感。倒不是说其真正练到了辟谷的境界,只是随着开窍学道,对于饮食的要求就大幅度降低了。

    养好伤后,婴宁说自己要先回枫山一趟,准备回去打探打探消息。

    陈剑臣没有反对,以婴宁现在的情况就算不是狼妖对手,但自保应该没问题的。于是在当晚,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婴宁告别,悄悄跃窗出去。

    它的动作敏捷伶俐,不走地面,只捡屋顶上走。间或引起一些看家护院的狗的警觉,汪汪地叫几声,不过很快就失去了小白狐的踪迹气味,怏怏地重新躺回狗窝子去。

    目送婴宁远去,陈剑臣慢慢把窗子扣回来,只留下一条小小的缝隙。

    今夜无雪,微微有些清冷的月光照下来,顺着缝隙闪进来,照在陈剑臣挺拔的身子上。站了好一会,他才踱回书桌前,坐下,拿起辟邪笔提起笔却久坐而不动。

    笃笃

    敲门声起,片刻之后阿宝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粥走了进来这是陈剑臣的宵夜,自从阿宝过了陈家,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熬一碗粥给陈剑臣吃。

    毫无疑问,陈剑臣中了秀才后,家境确实在稳步提高,颇有些宽裕了,在饮食方面都得到了改善。

    要知道如今陈剑臣食量奇大,每顿要吃三大碗饭,每天还要加餐。换了以前,他的这种食法肯定要把家庭给吃垮的,任凭莫三娘不分日夜地织布也供应不住。但吃不饱,吃不好,陈剑臣的身体同样会受到损害。

    故而,陈剑臣总想找个门路多赚些钱来,帮忙补贴家用,分担压力。

    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未中举人之前的状况,肩不能挑,手不能举,满口之乎者也,所谓的满腹经义诗文,放个屁都不响。

    陈剑臣绝不愿做这样的书生,他的见识决定了其志不在此,而有心的求新求变锻炼身体是一方面,发掘正气的诀窍是另一方面。得知辟邪笔中蕴涵的正气会随着使用消耗而逐渐减弱,乃至直到完全消失后,这让他又产生出一种危机感单纯的依赖外物,此路并不持久。

    人,最终还得依靠自己本身的本事。

    天下最大,道理最大,可道理也必须要通过你的本事表现出来;否则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只是空洞的说教,不能让别人信服。

    看着陈剑臣在大口大口地喝粥,阿宝坐在一边很满足地看着,等他吃完,又立刻抢着收了碗筷,拿出去清洗。

    吃过粥,陈剑臣有了兴致,又铺开白纸开始练字,不过他没有使用辟邪笔,而是用另一支寻常的毛笔

    好钢用在好刃上,辟邪笔,是要留着对付狼妖的;尤其现在这情况,更不能轻易耗用。相信等婴宁回来,此事就该做个了断了。

    第二十六章 凶焰

    三天。

    婴宁一去竟然三天都不见回来,陈剑臣心生疑虑莫非小白狐失手被狼妖击杀吞噬了这并非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毕竟事到临头,实在有太多的变数出现,充满了偶然性,有时候一个小小的细节就能决定事情的结局。

    如此想着,陈剑臣便有些焦急。

    他和婴宁相处了一段时光,对其颇有好感,在陈剑臣心目中,婴宁就像是一个懂事礼貌的小女孩子,勤奋好学,知书识礼,懂得知恩图报。

    诸种品质,俗世中很多人都未必具备。

    陈剑臣本和婴宁约定,一天后它就从山上回来的。但现在,已经过了三天,其中肯定出现了某些变故。

    会是哪方面的变故

    陈剑臣感到心绪不宁,他既然答应要帮助小白狐,如果其发生了什么意外,自是会感到遗憾,耿耿于怀。

    这种感觉,和失信于人差不多。

    黄昏。

    婴宁离去后的第三个黄昏,天色又见阴沉,层层叠叠的铅云低低地压下来,好像要化身为一张巨大无匹而沉重的大被子,徐徐而下,把大地镇压住。

    人在其中,没来由就有一种压迫感。

    陈剑臣立身于院子,抬头望天,观察天色。

    “留仙哥,进屋子里吧,外面冷。”

    阿宝走出来,脆生生叫道。

    陈剑臣摇摇头“没事,我就看一会。”

    阿宝不再吭声了,她知道读书人有观望风景的习惯,什么风花雪月呀,什么流水飞鸟呀,都喜欢看,看着看着,就能吟出诗句、写出文章来。

    阿宝喜欢听陈剑臣吟诗虽然,她根本听不懂,但只要听着陈剑臣抑扬顿挫的声音,便觉得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这个时候,是做晚饭的时候,村中许多人家的烟囱都袅袅地飞出了青烟,倒是一片安宁的氛围。

    突然村口处一阵激烈响起的狗吠声打破了这一片安宁。

    那阵狗吠声响得非常突兀,猛烈,就像全村的狗同时都在扯开喉咙吼叫般,一听就知道有突发事件,事不寻常。

    陈剑臣疾步奔出家门口,不说他,村中很多的人都闻声跑了出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近期恶狼为祸,风声鹤唳的,很多人都难以安心。

    “啊”

    不绝于耳的狗吠声中,骤然冒出一声人的惨叫。

    “狼进村了”

    然后就是一阵气急败坏般的大叫。

    哐哐哐

    有人敲起了告急的铜锣声这些铜锣,本是预备于乱世之时,有山贼流寇侵犯的时候才会敲的,已多年不见动静。但现在,却雨打芭蕉般急促地响起来。

    狼进村了,莫非竟是那黑狼妖

    陈剑臣心一紧他可是知道这两天村中的猎户都倾巢而出,奔赴枫山的了。村中剩下的人手中虽然也有不少壮丁,但基本都是只具蛮力的汉子,难成气候。汉子以外,就是老弱妇孺了。

    “狼进村了”

    村西边郑大屠家,郑大屠刚才听到狗叫得心慌,赶紧便提了一大把杀猪刀出门看个究竟,现在一听是狼进村,顿时吓得一哆嗦,掉头就闪回屋子里,飞快地关门。

    那不是普通的狼,那是一头成妖成精了的狼

    郑大屠非常确信自己的判断。

    类似郑大屠这般被惊吓得关门闭户的人不少,但也有一些胆子壮,想拿到丰厚悬赏的汉子立刻从家里拿了家伙出来,其中有锄头、铁叉、锤子就连菜刀都有。他们汇合在一块,迈开大步冲了出去。

    陈剑臣也想冲出去,后面却被阿宝一把抱住这阿宝年纪轻轻,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细腰的,此时居然爆发出巨大的力气,抱得陈剑臣紧紧的,不让他出门。很快,莫三娘也慌里慌张地跑了出来,叫道“留仙,赶紧回来,阿宝关门。”

    陈剑臣沉声道“娘,阿宝,你们这是做什么我身为读书人,自该有道义气节,岂能眼睁睁看着一头畜生祸害乡邻而自己当缩头乌龟”

    莫三娘带着哭腔道“我不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出去的。”

    此时外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鸡飞狗跳的,七、八条汉子正手持器具,一边吆喝壮胆,一边把一头巨狼团团围住。

    那头巨狼,全身皮毛漆黑如墨,体型庞大,竟如一头牛崽子一般,一对铜铃般的眼睛凶光毕露,面对着把它围住的人群,丝毫不惧,反而露出了满口的尖牙利齿。

    “旺财,上去咬它”

    其中一个汉子一声吆喝,命令自己的看家狗去咬黑狼。可那只狗刚上前几步,被黑狼一瞪眼,便嗷呜一声哀鸣,掉头就跑,跑得远远的了。

    汉子骂了一声粗口,吼道“我们一起上。”

    举起手里的一根碗口粗的木棒,抢先扑了上去;其他人也不甘示弱,不约而同地发起了进攻。

    吼

    居中的黑狼猛地仰天一声嗥叫,声音极大,震得人耳膜都在嗡嗡响。

    呼

    仿佛打了一个喷嚏般,黑狼两个大鼻孔中骤然飞出两道清气。

    清气遇风而变,瞬间变成一股大风,呼啸飞旋,飞沙走石,狂乱无比。

    被这股大风一刮,别说动手,就连眼睛都睁不开;勉强睁开的,基本都被狂风刮起的泥沙眯了眼睛,又痒又疼,泪流不止。

    走啊

    这一下,所有的人都慌了,顿时失去了拼斗的勇气,夺路而逃。

    吼

    黑狼这一阵肆虐,大感快意,又是一声嗥叫。但它并没有追逐众人,反而施施然地四腿迈开,在村中走着,一边走,一边低着头,用鼻子在地上嗅着,仿佛在嗅着什么踪迹。

    如今它简直就是把景阳村当成了枫山后山,随意而行,村中的人都躲在家里,无不噤若寒蝉。别说人,就说那些猪狗牛羊都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极其可怕的存在,纷纷匍匐在地,声息全无。此时此刻,就算黑狼走过来,一口把它们吃掉,它们都会表现得逆来顺受的。

    狼妖凶焰至斯

    吼

    黑狼蓦然发出第三声嗥叫,声惊四野。

    陈剑臣脸色一变他很清楚地听到这一声,就是在自家门口外吼出来的。狼妖来到了他家门口,停住了脚步。

    它,就在门外

    第二十七章 狼妖

    狼妖如此斗胆,大摇大摆地闯进村中,此事大不寻常,亦再次超乎陈剑臣的意料

    要知道妖精鬼怪开窍通灵不易,很是难得,属于大机缘。故而它们在本能上往往会十分谨慎小心,在修为低浅的情况下,为了吸取人类精阳生气,基本都是通过伪装迷惑等等隐秘的手段获取的。

    此举自是避免声张,以免惊动了人间修道之士,招来杀身之祸。

    那山魈披上画皮,变身美人桃花来迷惑王复就是个中例子。

    不过此为常态,但却不是定理

    凡事无绝对,事有反常必有妖。

    狼妖光天化日之下毫无忌惮地冲进景阳村,大加肆虐,就肯定会有缘故。

    莫非,是为了下落不明的婴宁

    陈剑臣脑海急速闪过这个念头此事的发生,亦让他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哪怕妖精鬼怪,由于出身不同,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其中当属妖类最为自由发达,它不是怕这怕那,只敢在黑夜出来游荡的孤魂野鬼,也不是活动范围往往被固定死了的精怪,而是拥有强悍本体的存在。

    本体强悍,就是一种非常优质的特性,再加上具备了智慧的头脑,因此,妖类是生活得最为滋润的,寿命也极长。如果再有机缘,得到真正的道法,修炼杀生无数,胆肥且大的郑大屠,被狼妖瞪了一眼都好几天做噩梦,心悸不已。

    但陈剑臣不是闲人,他也不能退后半步,反而要表现得镇定自若。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处理局势变化,一惊,一慌,就会死得更快。

    在这般情况之下,冷静和勇气尤为重要。

    真正的读书人,泰山崩于眼前而色不变。说的,就是他们具备着强大的遇事不惊的能力这种能力,往往能起到救命般的效果。

    书生的镇定,无疑让狼妖大动肝火,它巨眼一瞪,后肢发劲,强悍的身躯猛然弹起,咧开大嘴,凶狠地飞咬向陈剑臣。

    “着”

    陈剑臣抡起斧头,呼啸劈下。他没有学过斧法,这一斧也没有任何花俏之处。

    嘣

    那狼妖身在半空,竟然还能灵活地一个扭身,倏尔之间,一只左前爪子准确地搭上了斧头把柄上,用力一扯。

    这一下,就像那些武林高手施展出“空手夺白刃”的高深武学一般只是,狼妖用的是爪子。

    爪子更有力,更加犀利。

    陈剑臣到底缺乏高水平的搏斗经验,被狼妖搭上了斧头把柄,一拧一拽,斧头便被夺了去。

    狼妖顺势退后几步,爪子一甩,那柄斧头便“呼的”飞出了院子外面,不知所踪了。

    后面莫三娘和阿宝看见,登时被吓得不轻能做出如此动作的,这哪里还是一头狼呀,分明就是一头妖怪

    狼,竟成了妖怪,难道世道真要大乱了吗

    桀桀

    狼妖把斧头扔掉,咧嘴一笑它真的是在笑,哪怕笑声如磨铁石,十分的刺耳难听。

    扑通

    莫三娘再也承受不住,晕倒在地她毕竟只是个寻常的妇道人家。

    “阿宝,快扶我娘进去。”

    陈剑臣依然沉着。

    阿宝这时也是大感惊慌,赶紧拽着莫三娘,半抱半拖着,回到房间去。

    狼妖笑完,再度开始移动,步步紧逼过来,双目瞳孔竟然迸射出两道红芒

    唧唧

    屋顶上猛然传出狐狸的尖叫声,随即一道白色的身影奋不顾身地扑了下来,冲向狼妖。

    小白狐,婴宁。

    它果然,就在附近。

    吼

    见到白狐终于出现,狼妖登时兴奋地发出一声咆哮,人立而起。

    相比之下,婴宁的气势就十分不足了,它状况甚是不妙,一身洁白无瑕的皮毛上竟然沾染着斑斑血迹它,显然已经受伤了,而且受伤不轻。

    望着白狐,狼妖就像望着一大块鲜味可口的美食一样,垂涎欲滴,蓦然鼻孔急速张开,一道黑气喷涌出来,疾卷向婴宁。

    法术

    这是法术

    陈剑臣看得瞳孔一缩妖精鬼怪开窍修炼,在先天上就比人类差了一筹,主要就差在两方面,第一,它们没有道法修炼;第二,它们难以掌握到法器辅助。就说那山魈妖物,在修为上它未必会比庆云差多少,可在威力奇大的道符之下,不堪一击就被灭了。

    因此,道法对于任何修道者都是非常重要的。

    婴宁得到了昆仑术士“一叶知秋”的道统,同时也获得道法昆仑玉清法咒一卷,不过由于时日尚短,它没并没有学会什么法术;反而被狼妖抢了洞府,夺走了经卷。如今看来,难道狼妖竟学会了上面的法术

    法术法术

    陈剑臣脑海灵光乍现,忽然冲了上去,他的手中,此时已拿出了辟邪笔。

    笔杆正直,笔尖如锥,就这么义无反顾地点向狼妖喷出的那道黑气

    第二十八章 开锋

    辟邪笔,本就是陈剑臣敢于面对狼妖的底气所在,属于压箱子的手段,是以开始之时,他并没有着急使用出来,而是要等一个恰当的时机。

    等到婴宁现身,引得狼妖驱使出法术来,这立刻让陈剑臣感到时机已来临,于是毫不犹豫地亮出了辟邪笔。

    剑客的剑,刀客的刀,读书人的笔,都是具备象征意义的存在,拥有非同一般的特殊意义。

    曾有人问天下孰物最利

    答案不是剑尖,不是刀刃,却是笔锋

    笔能见性,亦能诛心

    笔锋之下,可囊括天地万物,可留得千秋美名,可粉饰黑白道理

    现在,陈剑臣亮出了笔锋,一笔点向狼妖喷出来的那道黑气。

    那黑气似有实质,缭绕不散,凝聚成一指粗细,但并不是笔直的,而是呈现一种扭扭曲曲的形状,看上去,就像一条绳子,又像是一条阴森的小蛇。

    蛇头之处,本来正凌厉地扑向婴宁,张口欲噬,但就在这时候,陈剑臣冲了过来,手中的辟邪笔头上正饱醮着浓墨,墨光淋漓。

    陈剑臣并不确定辟邪笔本身是否具备正气杀伤,为了保险起见,便把笔头醮了墨汁。

    滋

    一声怪异的响叫,那道貌似有灵性的黑气和辟邪笔头相触,便犹如冰雪遇到了滚汤,哗啦哗啦的,瞬间土崩瓦解,一下子就崩散掉,被风一吹,消失得无影无踪。

    吼

    黑气消散,法术被破,后面的狼妖发出一声悲吼,双眼露出了极度人性化的、不可置信的眼神。它只觉得心神一阵巨震,直如被人猛击一锤,鼻孔里流出了黑色的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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