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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穿越之不染 第1节

作者:漠漠 字数:8613 更新:2022-01-10 04:10:57

    耽美小说分享平台

    霹雳穿越之不染

    作者漠漠

    文案

    看取莲花净,应知不染心。

    一场时空的穿越,身为现代人的徐一清,魂飞异世界

    从此,徐一清成为了莲华不染,他又该如何在群魔乱舞的霹雳世界活出自己的精彩……

    当一切都面目全非,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倒不如一死了之,再度睁开眼证明这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内容标签霹雳 阴差阳错 穿越时空 异世大陆

    搜索关键字主角莲华不染 ┃ 配角霹雳狼烟一干人等 ┃ 其它霹雳

    ☆、本为现代人,误落异世界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12月的寒风呼呼的吹着。

    寒风凛冽的街道,失去温暖的阳光更显寒意,徐一清裹紧身上的黑色羽绒大衣加快了行走的速度,在满街全副武装、皆是行色匆匆的情况下并不打眼。没走多远,抬头看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超市,猛然想起家里的存货——泡面,已经告罄,急忙朝街道旁的便利超市走去。

    关上门挡住屋外的寒气,打开昭示主人已经回家的暖黄灯光,换下陪自己辛苦一天的鞋子,紧接着放下手中装满泡面的袋子,取出一桶泡面,撕开盖子,放调料,倒开水,用筷子压住不再密封的盖子,动作仿佛经历无数遍,一气呵成。

    看了一眼被朋友恶作剧扔在柜子最顶端的火腿肠,徐一清从客厅搬来一把椅子,约摸着还行,一脚踩上了椅子,只听咔嚓一声,身形不稳,“咚”的一声闷响,身子后仰重重摔倒在有些轻微凹凸的瓷砖上面,久久不动。

    云蒸霞蔚,缤纷绚烂的桃花下,被团团包裹的桃源居地,自在小居映入眼中。

    自在小居内,桃花的香味沿着门窗缝隙悄悄流进里面的房间,一名身着青白相间衣袍的俊美青年手持佛珠静坐其中。

    静谧的房间内,青袍男子突然额间生汗,嘴角溢血,一直闭合的双眼也因此睁开,眼中尽然全是苦痛。显然是致经脉逆转、气血逆行。如若没有外人及时增援,一个人很难挺过此难关。可惜此处再无第二人存在。青袍男子双手上下翻转,同时运转体内元功,豆大的汗滴,顺着额间落下,滴落在衣服之中,瞬间消失。青袍男子因体内越演越糟的情况,孤立难支,一股气血,顿时“噗”的一声自喉间涌出,瞬间染红身前事物,双手的动作因无力支撑落在身侧、一动不动。

    满林子的桃花,开的是云蒸霞蔚,缤纷绚烂,炫目不已。

    可我的心情却一如既往的糟糕。在这里已然呆了数日,可我还是觉得像做梦一般,只等我醒来就仍然趴在满是游戏代码编程的电脑面前,而不是在没有高科技的玄幻世界。我还是刚出大学校门不久,为了工作每天通宵熬夜的奋斗青年,而不是这个还不满二十岁的古代版宅男。

    数日之前,我为了取柜子顶端的火腿肠从突然罢工的凳子上摔下来,醒来时已经是在这具身体前主人所端坐的床上了。根据身体主人残留在脑海中的记忆,我是练功时又不小心岔了气,然后彻底昏死了过去。自然这个身体前任主人的所遗留下来的症状,被我捡了个全,刚醒来的时候差点没被痛死,待搞清楚身边状况之后,这才按照身体前任主人的功法好好调养,慢慢恢复起来。

    我现在的名字是莲华不染,身体的前任主人从小跟师傅在这个堪比世外桃源的地方相依为命,除了自己师傅以外,没再见过任何人,简单到极点,生活除了念经就是吃饭、睡觉。结果一个不小心被体内庞大的内功走弄得经脉逆行被我捡了便宜。

    真是万幸,还可以做真实的自己。只是我一直觉得很疑惑,为什么这具身体的师傅除了琴棋书画,从未教过原任一点武功,连修习的内功也是以修身养性为主。后来仔细翻看了一下脑海中类似文件夹存在般的记忆,才知道原任乃是自小先天不足,平常生活倒还可以,但打打杀杀还是十分勉强。

    这壳子的师傅之所以离开人世也全然为了原任,原任的身体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差,时常令原任痛苦不堪,原任的师傅看在眼里痛在心中,将全身佛元如数度给原任,自己也油尽灯枯。

    老和尚想法很好,做法也不错,但他忘了那深厚的元功对原任来说既是蜜糖也是□□,原任能够自己控制好是蜜糖,控制不好便是催命□□。

    还令我十分不解的是原任的身体并非是一句先天不足能够解释的,似乎还有其他端倪。原任自小对老和尚十分信任,性情也被老和尚教导的极为单纯,自然对老和尚的话全然相信,不会怀疑。可我就不一样了,好歹也被现代社会教导了二十余年,从中推敲老和尚与原任相处时的一些谈话,很容易就发现老和尚有时候的表情会闪过一丝内疚。

    这具身体的确不简单,但又跟我有何关系呢,往事已散,这些事情就随着原任的死让它随风而去吧,我现在只想好好的吃顿正常饭菜。

    “记住了,在没有我命令的情况下不准你自作主张随意吞噬周围生物。”浑身赤红的藤条嗜血藤在一旁耷拉着藤身一副了无生机的模样。“允许你附在我的手上。”望着立马生龙活虎的嗜血藤,我有些无奈。会与嗜血藤相遇,大概也是因为体内深厚至纯的佛门功力吧。

    旁边翻滚着藤身晒着太阳的嗜血藤就是我前阵子为了尝试做饭去捡柴火捡来的,在经历过穿越这件事之后再来一个触手系的妖藤神马的,我也(u)淡(fa)然(jie)处(shou)之,摘果子的功夫都省了。

    嗜血藤很怪异的一种生物,身为植物却拥有着动物的本能,通过吞噬生物快速进化,不论人还是动物只要被嗜血藤缠绕住,就没有幸免的,直至所有血液和元功被它吞噬殆尽,绞杀能力更是比蛇类强大万倍,哪怕藤蔓被斩断,只要有血食就能再次长成一条新的嗜血藤。因此这让我无比庆幸当时拣到的是一个小孩子都能一扯就断的初生嗜血藤。

    一番波折之后经过我的谆谆教导(大棒加萝卜政策),处于初生期懵懵懂懂的嗜血藤被我成功收服为己用(被我体内至纯的佛元养叼了胃口),起码住处周围的小动物们再也没有出现过被吸干致死、勒死的情况,顶多也就是失血过多而已,好好养养也就恢复了。

    天天吃一些野果子什么的,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真不知道身体的前任是怎么在没有微波炉、冰箱等用品的情况下做饭的,反正到了我这里就只有炸厨房的天分,纵然我有前任的记忆,可那也拯救不了我手残的节奏,这简直就是人间最大的餐具。

    在这里说好听了是世外桃源,说难听了是荒郊野外,一天的时间里除了运功调养之前受伤的经脉,就是翻看一些这里的书籍。无聊到了极点,至少我在这里的数日,从未找到过可以闲暇时消遣的项目。不过从在这数日的生活来看,在这个温馨却冷清的小院里,除却没人做饭这一点,生活衣着,样样不缺。

    我心里叹了口气,如果我不能回去,那我在这个时空也只有这般生活下去,每天不出门宅在家里也能接受,可想着天天都是以野果饱腹的情形,又觉得在这里真心难受。

    恩……真想出门看看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原主的轻功我自己没事溜了溜,尚且能看,出门嘛,有嗜血为我保驾护航。

    如此看来,再需等一段时日,我就能够为自己找个能做饭的徒弟回来了。

    这几天我操纵着越来越熟练的轻功在附近村落溜圈子,寻找着我心目中的乖徒弟‘衣食父母’,这是我现在唯一能想出来的方法。我总不能明目张胆的看见一个人就问,你好,你愿意拜我为师吗?会被人当成傻子的。

    这几天观察所得到的效果很是不错,不仅这个身体上的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身体与灵魂的契合度也越加圆满,不像刚来的那几天,做事情总是力不从心。更加值得欢喜的是未来徒弟的人选也差不多确定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世界并不是我所熟悉的任何一个朝代,很像小说里面的架空世界。

    看上的未来徒弟就是我刚出来的时候碰到的一个七八岁大的孩童叫秦一明,那孩子当时就坐在离河边不远的地方烤鱼,身上的衣着破烂,却不失干净。当时立在树上,那简单的烤鱼让我几次都有冲动跳下去。可怕鱼没吃着,反倒把人也吓跑了,而且潜意识里也觉得这样做十分不妥,毕竟面前突然出现一个人直勾勾的盯着你,手中的鱼?会不吓住?才怪吧!

    见那孩子生活如此困难,我站在暗处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沉甸甸的荷包扔了过去,以便让他改善一下生活,对于金钱,我可是一点都不缺的,身体的前任主人之前生活的房间里面还有着好几箱的金银财宝。结果好心办了坏事……目的没达成,还害得那孩子被人冤枉当成小偷,原因是一名贼眉鼠眼的大人见那孩子站在原地孤零零的拿着一个荷包似是在等什么人,又见小孩子衣着破旧,便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跟着霹雳剧情走,着实忍不住啊

    ☆、自今起,与君识

    “荷包不是你的,你凭什么说我偷了你的荷包。”那孩子被人揪着领子,虽然害怕却依旧强装镇定。

    那污蔑小孩是小偷的男子,见孩子强装镇定的样子,也不惧周围越来越多的围观群众,一脸的凶神恶煞说“臭小子,给脸不要脸,这么多的银子不是我的,难道还是这小要饭子的,真是可笑。明明就是你偷了我的荷包。”

    周围群众大多还是相信该男子的措辞,对着那孩子也开始指指点起来,尽是些,“小小年纪不学好,尽学一些偷鸡摸狗之事,等等。”不甘心被人冤枉,那孩子强忍着眼中屈辱的泪水,仿佛那泪水落下就再也说不清。

    猛然推开揪着他领子的人,那人也对于孩童的举动有些措不及防,被推到一边,那孩子涨红了脸,脸上带着几分委屈,几分不甘,几分恼怒,瞪大眼睛盯着众人,大声说道“不是我,这荷包是我之前捡到的,我一直站在原地等待荷包原来的主人,可这个荷包的主人根本不是他,他连荷包里面有多少金银都对不上,怎么可能是……怎么可能是……”最后一句话有着微不可闻的哽咽。

    话未成句,我已再也看不下去,我虽不喜欢人多,但身为这件事的罪魁祸首,我难辞其咎,正欲现身帮那孩子教训一下那个臭流氓,却不想已被人捷足先登。

    “欺负一个孩子让你很有成就感吗?”话语落,一袭白衣落入人群之中,周围的群众迫于此人不凡的气度,纷纷往后退了几步。

    那名男子那白衣服的人突然出现在那孩子身边恶狠狠说“你这小子难不成要为这小偷出头不成。”他斜了一眼那贼眉鼠眼的男子,眼中没有一丝热度,态度从容地缓声说“胡说八道的人是你!那荷包里面明明全是金子,怎么可能有银子呢。”

    贼眉鼠眼的男子白衣没有温度的眼睛扫了一眼,冷意上身,感到十分害怕,又听到他如此清楚荷包里面的东西,吓得急忙跪倒在地,一边磕头一边说“大侠饶命,大侠饶命,是小人见钱眼开,不该冤枉这小乞、孩子,救你高抬贵手。”白衣男子看都不看那混混一眼,冷喝道“滚!”仿佛再看一眼就会被脏了眼睛。

    男子屁股尿流的跑了之后,周围人群见没有热闹可看也都散了去,白衣说“放心,我不会要你手中的荷包的。”

    那孩子一直盯着白衣服的,一脸的感激与委屈,一直紧紧攥在手中的荷包仍旧紧紧攥住,紧张的说道“谢谢恩人,他日我若有能,必定报答恩人!”我在一旁看的十分好笑,真不知该夸这孩子还是怎么样。

    白衣服的人一脸平淡的说“朋友,人群已经散了,你还不出来吗。”我惊呆,不会说的是我吧!瞅了瞅四周没有有发现第四人的存在,哀叹一声,落到了二人面前。

    我不好意思的朝那名白衣人笑了笑说道“谢谢你帮我解决了麻烦。”

    白衣人朝我摇头,表示不在意。

    我不自在的看着那孩子说“抱歉啊,本来想做好事来的,谁成想竟是好心办坏事,害你被人…欺负!”

    那孩子一脸疑问,他说“荷包的主人?荷包是你故意扔到我面前的?”我点头,他将荷包递给我说“物归原主。”

    我知道那孩子心里还是有气,明明是做好事,为什么要遭遇这种不堪。我说“你真的不要这银子吗?可以帮你改善现在的生活啊。”

    他回答道“我会靠自己的双手改变现状的,不需要任何人的施舍与同情,”如此看来,送银子的举动怕是伤了这孩子的心了。

    看我接过荷包,那孩子恢复一脸不符合年级的早熟,转身离开。

    望着那孩子□□的背影,“被这么对待,你就不怨不恨吗?”这句话梗在喉间怎么也问不出来,如果是我被这般对待,无论如何这口气也咽不下。

    那孩子一走,我转头望向白衣人,说道“我叫莲华不染,刚才多谢你帮那孩子解围了。”白衣人道“白衣剑少,心意是好的,但方式不对,”我“啊”了一声,他接着道“荷包事件。”

    我了然,朝他一笑“相逢即是有缘,我们做朋友吧。”说完,我将自己的右手伸了出去,见对方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我才想起古代人还没有握手礼,看白衣只是不解,心一横,主动拉住了他的右手,晃了晃,看着他盯着自己的右手,我说“在我们那这是朋友之间友谊的见证!”

    白衣道“你们那里可真够奇怪的,不过,我接受你这个朋友了。不过我还有事情要办,就不在此多呆了。”

    还有事要办啊,我都不介意你跟我名字一样古怪了。

    我“唉”了一声“好吧,又剩我一个人了。”

    见他还看着我,我问道“还有话?”他呵了一声“不是什么大事,你要是无聊可以跟我一起去。”我连忙回答“好啊,我就陪陪你好了。”

    来到这里这么长时间,没有手机、电脑我一个人无聊的快要疯了。

    他走在前面,步伐并不快,似是以我的速度为主,最后停在了一个药店门前。药店的伙计一见是他,忙小跑到我们面前,笑得一脸灿烂“爷来取药材?”白衣道“恩,老样子。”那伙计偷着看了我一眼,见我一身气度,又一脸好奇的正瞅着他,忙低头办事去了。

    我随意打量了一下四周,看向白衣,问道“你经常来这里买药?”他看我一眼说道“恩,经常与师傅比武切磋,家里一些跌打损伤的药用的总会比较快。”

    我点点头,心想白衣的师傅一定是个喜欢暴力的老头子,不然为什么跌打损伤的药会用的这么快。

    不一会儿,那伙计已经带着包好的药材,一脸笑容的走了过来。收到银子后,我们便被他热情的送出了药店。我的肚子此时也正好朝我抗议起来。

    白衣听到声音,朝我看了一眼,我摸着肚子尴尬的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他一笑说道“恩,随我来。”我连忙跟上。

    房间里简单摆了几件实木桌椅,唯一的点缀还是摆放在窗边的一个盆栽,简单极了,我随他落座,笑着说“地方虽然简单,但是明显跟街边不是一个档次啊,看你这么熟练,怎么,经常来?”

    他眼中带笑,说“与家弟来过一次,便记住了这个地方,并不经常来。”看白衣眼中带笑的样子,他们兄弟关系一定很好。

    没等多久儿,店小二便已将饭菜端来,安置妥当后,退了出去,我和白衣这才开始吃起菜来。在现代男人之间的友谊大多都是酒桌上拼出来的,我自然也不例外,虽不说千杯不醉,但酒量还是能够见人的。

    几杯酒下肚后,我的意识已是渐渐模糊,话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白衣则边喝酒便听我说,偶尔也会应上几句,两个人一个说一个听倒也其乐融融。当然现代的事情我心中最大的秘密,我是不会说的,说的都是来到古代后所发生的事情。从我独自一人生活到我怎么走出居处,从缺少古代的常识谈到偷吃未来徒弟的鱼吃。本就觉得白衣与我十分投缘,这下更是相见恨晚,恨不得就这样一直说下去。

    早上醒来时,头仍旧昏昏沉沉的。我赖在床上,眼睛望着帐顶,突然想起我昨晚是和白衣一起喝酒来着,晃晃昏沉的脑子,只记得我与白衣一直喝酒聊天来着,可之后真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明明酒喝的并不多,哎,真是失算,古代的酒果然后劲大。

    看这里不像是客栈,应该是白衣住的地方,我应该没有把现代的喝醉酒的习惯带到这里来吧,抱着人不撒手什么的很丢人耶,虽然对于其他发酒疯的人来说,我这算是好的。

    正沉浸在到底有没有发酒疯的思想中,只听门外白衣的声音“好友,我可以进去吗。”我一听,忙翻身坐起,心里有些惴惴不安,说道“进来吧。”

    门应声打开,白衣手里捧着一些衣物,逆着光向我走来。

    我不知道昨晚都干了什么,坐在床边呆呆的看着他,过了半天,他脸上带着微笑“这是我的房间,你昨晚喝醉了,我不知道你的住处,便将你带了回来。”我想了想,心一横,问他“我昨晚没干什么发酒疯的事情吧?!”

    他道“如果不算抱着我死不松手的话,是没有发酒疯。”我一听,顿时觉得没脸见人了,可惜没有地缝让我钻,盯着他戏谑的目光“咳,那就好。”反正都是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是抱着一个女人不撒手就行。

    他温和一笑,将手中的黑色衣服递了过来,轻声道“你昨晚和衣而睡,衣服皱的不成样子定是不能再穿了,这衣服你等会儿换上去。”

    ☆、教不严,师之惰

    两个大男人在一个床上,其中一个还被另一个死死抱住,衣服能不皱巴巴的吗,只是黑色的衣服不像白衣的风格啊。我抬头疑问的看着他“这不是你的衣服吧?”

    他轻声回答“不是,我的衣服你穿不合身,这是家弟的衣服,还从未穿过,他与你身形相仿,你可放心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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