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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总受外史之百花缭乱 第69节

作者:斑目学长 字数:6506 更新:2022-01-10 03:51:11

    ☆、帅哥霸王

    江南也有小镇,冯渊现在住的就是一个不算起眼的小镇。

    人烟不算多,比着繁华的江南大街,人口密集程度可谓是少之又少。

    可倒是巧了,偏是放花灯那日,下起了大雨,这里离着江南主干城市还略微远些,这可苦坏了来这儿放花灯的小情侣们。

    小镇本来就小了,左右不过两家客栈,自然利润就非常可观。

    老板把房价是抬了又抬,升了又升,短短几日就赚的盆满钵满。

    冯渊的屋子地处二楼小阁楼,这雨天,房子也是年久失修了,结果意料之内的,漏雨了。

    下来找客栈老板,老板正捧着一对银票,笑的满脸只剩下一张大嘴,好半天才发现旁边的金孔雀。

    鱼与熊掌自古就是抉择,美人和江山许多人会选后者。

    当年爱的你侬我侬,相约好了生同一衾,死同一椁的花魁娘子杜十娘与赶考书生李甲私定终生,开始时也是将花前月下甜言蜜语说了个遍,最终还是敌不过这黄白之物的束缚,疯狂爱过一场之后,终于还是落得怒沉百宝,投河了却终生。

    美人当然重要,但是在金钱面前,就显得那么不值一提。

    做风流的不过是些涉世未深的扶墙呕血的风流才子,或者仅凭一把单刀就要快意江湖的豪气侠客,最终落的结局也是相同,不外乎就是两厢情愿,后来却敌不过伦理纲常,门当户对。

    要不就分了,要不就死了,能在一起的可谓是少之又少。

    美人可以再找,只要有钱,只要想找,八十岁照样还能搂着十八岁的美人情意绵绵。

    想通了这点,自然美人可抛,钱财却不能少。

    自然,客栈老板也是个俗人,他爱美人当然也爱财。

    冯大爷甩着小扇子风度翩翩的摇下了楼,客栈老板也是看的眼睛发直,可是这次被金钱诱惑住了,明显就不那么感冒了。

    小家小户,从小就没过什么锦衣玉食的生活,买个菜都能为一文两文前争论好长时间,所以客栈老板很俗的选了后者。

    当冯大爷把自己的想法如实说了一遍,想找客栈老板冒雨找人来修时。

    客栈老板揪了揪胡子,扬眉发话了“公子,这天正下大雨呢。再说了,楼底下还有几位客官正愁没地儿住呢,出了三十两银子说只要租一间屋子就行。我是个实诚人,您来得早,价钱咱也定了,所以我也没让您再付些房费银子,可是您也要体谅我们啊。这雨下的多大,要我说……公子您要不就忍两天等雨小了,我找人来修,要不就直接退房,给楼下客官匀出间屋子。再者说了,您一行人定了五间屋子,如果您要是实在不愿意退房,我也不强逼你,您呐就直接去哪位客官房里挤挤,这样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您说是不是?”

    楼下确实站着一大批人,也确实要出大价钱买屋子。

    冯渊被他抢白的一通没话,拂拂袖子,哼了声就离开了。

    明知有理,冯渊也懒的再和他再费口舌。

    万一真的捏着理把人家惹恼了,联合起来把自己夹出客栈也是有一点点可能的……虽然对自己容貌有着异乎常人的信心的,冯大爷还是不敢太放肆了。

    可是冯渊也不想在个漏雨的屋子里,听着雨滴坠打阁楼的声音,瞪着发青眼圈,枕一晚眠。

    到最后,翻来覆去的,终于采纳了客栈老板的建议。但这采纳归采纳,哼,本大爷偏不退房让你赚钱!

    当然,最后的选择便是和薛家霸王挤在一张小床上。

    冯渊四年来修身养性,倒真是修身养性,性子可谓是沉静下来不少。四年来一直守身如玉,和谁都没啪啪啪。

    薛蟠也是,自从冯渊和他说了那句我喜欢你之后,他就再也没去楼子里玩了。

    一个干柴,一个烈火,碰在一起……当然,啥都没发生。

    冯渊喜欢裸睡,光滑的身子触在丝绸的锦被上,滑溜溜的感觉,冯大爷总是会像只鱼似的,在被窝里拱好久,一遍赞叹手艺人的绣工精湛,另一边当然是赞叹自己的身子柔滑。

    但是这次,和薛家霸王共寝的时时候,他却乖乖的套上了里衣。

    被子由于湿气重又漏雨,总是潮乎乎的,这连绵的雨眼瞧着一两天也停不了。

    所以自然,冯大爷也要和薛霸王盖同一张被子了。

    两个人仰面躺在床上,一个是风流受,一个是蠢萌攻。

    攻受居然能这么和谐的躺在床上……?!

    ——当然,冯大爷这次也是反其道而行之,毋庸置疑的十分乖巧的躺在薛蟠身边,手脚都很老实,两只爪子规规矩矩的搭在自己那白皙诱人的小胸膛上。

    他恋床,换了个地方需要适应好久。这次换到霸王的床这里,却是很容易就入睡了。

    方才俩人还没话找话的聊了一会,这会儿,冯大爷就有些迷迷糊糊的感觉了,两只狐狸眼似睁非睁,迷离里带着水汽,声音也是近乎于呻吟似的诱人想入非非。

    他是真困了……

    可能是躺在霸王身边让他感觉异常的安心,所以连恋床设定都在不知不觉中改了。

    人这一困,特别是在迷迷糊糊的时候,脑子就容易走神,天马行空似的发散式思维就开始蠢蠢欲动了。

    又开始回忆起在这小半辈子的点点滴滴来,回忆着回忆着就回忆到了,傻傻的霸王双手带着伤为他做饭绣香囊。

    从前也不是没这么对他的人,比如那个刘半仙,之前就为了自己修炼成了个人妻属性,不是吹,那手艺上大酒楼都绰绰有余,做菜功夫绝对堪称一流。

    可是冯大爷还是和他分了,刘半仙人不好?——当然不是,刘半仙人很好。

    只是这份好,让他累了。冯渊承认自己是个人渣,自从十三岁那年他人设就崩了,本来以为自己一生就这么过了,就这么在不要面皮的日子里一点点老去,直到自己死去。

    刘半仙的好太沉重了,让他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对人家只是一时的喜欢,若要往认真说,那应该是就是没动过情,或者动过,只不过这份情太薄了,只有三分的热度。

    多情的另一个说法,便是绝情。冯渊是个多情之人,从他发展相好的规模来瞧,就足以明了。

    打着多情的旗号诱拐良家优质男青年,这就是绝情总受一直以来推崇的职业操守。

    那又自己又为啥喜欢这个霸王呢?为啥偏偏就是他呢?

    冯渊迷离着眼睛,翻了个身,对上薛蟠的眸子,浅浅笑了下。

    四目相对,眸子的主人,迅速红了面颊。但还是保持着对望的姿势,没有变。

    至于原因嘛,他当然找到了。

    那双纯粹到彻底的眸子,那双如初入世的娃娃一般无瑕的眼神。

    不得不承认,薛蟠长着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只要一望,就好像什么紧绷的弦突然松了,忽的一下人就轻松起来。

    当然,哈哈这只是一部分,另一部分决定性的是因为色狼冯大爷对身材和长相不一般的执念!

    丰神俊朗,气势上佳,一身白衣裹着恰到好处的修长精壮的身躯。

    什么是鹤立鸡群?什么是一枝独秀?

    薛家霸王仅仅在站在那里,不管是论长相还是论气质,身边的路人全被他比成了渣渣,当之无愧的在人群里拔得头筹!

    啧啧,不是夸,这霸王外貌,真乃人间众攻之绝色啊……!

    泛着迷糊的冯渊又朝薛蟠眨眨眼,吸吸口水,小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这一笑好不风骚。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还是作者君嗷:3∠2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

    ☆、爬床系列

    冯大爷这一笑,笑的风骚无比。天生自带的媚态,相当勾魂摄魄。

    连幽暗的屋子都被他这一表情映的的璀璨生辉,自然,旁边的薛家霸王俊脸上也是被他笑的红出能烤熟番薯的热度。

    笑完了,冯渊又开始继续天马行空,任意发散思维。

    这身材和容貌,对于驰骋情场多年的绝受冯渊来说,仅仅是动心而已,其实自己这么追他,多半是因为设定关系!也就是说,并非非他不可。

    他才不会傻到为了一个差点打死自己的男人东奔西跑!自己又不是受虐狂,他没这爱好!

    至于总受冯渊为啥没在京城瞎混呢,那是因为京城虽有长得好的,但病弱公子实在是他娘的太多了!

    那一个一个可都是手心里捂出来的,温室里的娇贵花朵,经不起大折腾,也不用多,只需一晚上,一晚上的红绡帐暖,软语缠绵,这些娇贵公子绝对能连腰都直不起来,说不准还会吐血呢!

    别瞧着冯大爷这一刮风都能吹得半米远的小身板没啥大力量,可是他这人一是需求大,而是巧劲多。要是让他不得劲了,啪着啪着,他能扯着床单把身上的攻给绑成螃蟹!

    京城病弱公子太多,如此揣着小扇在街上蹦跶半柱香,放眼天子脚下,他从此之后就把这念头绝了。

    宁缺毋滥,冯渊在这点上,倒是坚定得厉害。

    想他风流数年,纵意花丛玩的可谓不亦乐乎。就算打死他,他都没能想到命中注定这么俗套的剧情,有朝一日也能在自己身上上演,冯渊觉得这简直是可笑!

    可笑完之后,无限的空虚寂冷将他包裹,内心被冻到只剩一种感情,便是可悲。

    他虽对薛蟠的容貌身材很是满意,但……让他生生世世都守着这个蠢蠢的霸王,他实在是有点心塞。不……是简直快心肌梗塞了!

    但后来,经过这短短的不到六十天的相处,他的想法却是慢慢的改变了。

    霸王就好像一杯纯酿,刚上口时没啥感觉,就和普通酒水一个味儿。可是当这口酒顺着喉头滑下去的时候,却从中生出一股醉人的芬芳,从心口升起一股暖流,让人为之沉醉其中。

    酒后劲足,绵长清冽,尝过了,便再也瞧不上其他佳酿了。

    酒味醇厚,醉人醉心直直让人醉到长眠一生不愿醒。这世上,怕是再也没什么好酒能及得上他一分半点了。

    饮下去了,就想抱着这坛酒就这么沉醉着,闭上眼睛,回忆着口齿上缠绵酒的甘冽清香,就这么一直沉迷着。

    就想让时光在这一瞬间永远停滞下来,深深与之共赴长梦,同醉。

    他这人会煽情的时候,只有两种情况,一是喝醉,二是困傻了!

    脑子里这么发乱想着想着,人也开始困倦了。

    他这人,觉多。

    身为一个职业的浪荡登徒子,闲到极点的纨绔子弟,他秉持着如下的生活习惯,一直生活了二十四年。——春困秋眠夏打盹,睡不醒在冬三月。除了会相好买衣服,剩下的就是吃喝睡。

    如此状态可以简单的总结为四个字混吃等死。

    当然,这四个字也是人生在世的极致追求。人生最幸福的是啥,就是好吃好喝好睡,还不用发愁。富二代冯渊家产不少,他又是个断袖,注定没啥子孙后代的。

    所以自然,这四个字他做的来,不费吹灰之力的做得来。

    冯渊困了,两只眼睛汪着一圈水汽,和霸王闲聊扯了两句,人就开始犯迷糊。

    后来实在是掌不住了,困的脑子里嗡嗡嗡的发响。

    霸王和他聊得啥他也没听清楚,迷瞪了几下眼睛,就睡过去了。轻微绵长的呼吸声在薛蟠耳边响起,细细的匀匀呼气吸气声,犹如冯渊的人一般,小巧的让人怜爱。

    薛家霸王这次成了君子,美人在旁,他依旧没妄动。

    闻见枕侧人的呼吸开始均匀起来,薛大公子总算舍得把那红红的就跟番茄似的俊脸黏过来。

    轻轻的带着试探性的唤了一声“小柳儿……?”

    冯大爷睡着了,没答话。

    “小柳儿……”顿了好半天,又是这么没创意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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