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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 爱丁堡之夜 第1节

作者:解焉知 字数:9258 更新:2022-01-09 15:01:28

    《爱丁堡之夜》作者解焉知

    文案

    与陌生人在爱丁堡酒馆里一夜间的谈话,讲述他在赫布里底的奇遇。致敬《夜访吸血鬼》。

    内容标签 h 灵异神怪 奇幻魔幻 西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莱姆斯·卢平,小天狼星·布莱克 ┃ 配角 ┃ 其它

    ☆、壹

    我看着眼前的灯火通明的小酒馆,犹豫是进门喝一杯消磨时光,还是直接到韦弗利车站等待凌晨的火车。街上一片漆黑,背后圣吉尔斯大教堂的钟敲响十二下。酒馆是旧城唯一还开门的地方,对街的橱窗亮着煤油灯,在接近午夜的高街上像座孤岛上的灯塔。太冷,我忍不住裹紧围巾,上前推门。

    酒馆叫阿拉班纳,盖尔语里是苏格兰人的意思。门框漆成红色,内饰镶满格纹软装饰。色泽温暖,热闹得有点俗气。来到苏格兰已经一个星期,我还是不习惯这种彻夜痛饮达旦的生活方式。即使爱丁堡是著名的浪漫之城,北方雅典,我看到的却只是阴雨绵绵的城市,遮天蔽日的哥特建筑,久居让人觉得过于压抑。我等待的火车是回伦敦的,凌晨始发,一天之内,就能回到熟悉的英格兰。

    夜已经很深,酒吧里没什么人,连酒保都懒于招徕生意。吧台边离我不远处,坐着另一个客人。不像酒鬼,手中的威士忌酒杯好像一直是半满的。我们一开始没有彼此注意,直到觉得寂静长夜太过无聊,难以打发时间,我才用余光打量那人。

    他还非常年轻,穿着一身花呢夹克,像大学里教授或者学士的打扮,很文气。浅棕色头发梳理整齐,衬着一张过于苍白但五官柔和的脸。昏黄光线下,神情竟然显得有点稚气。总结来说,还是个隽秀的青年人,虽然带着伍迪艾伦电影式的神经质。

    盯着他的时间过长,渐渐那年轻人也被迫开始注意我。

    “英格兰人?”他笑了一下问我。

    我点头,挪得离他近了一些。

    “你在等火车吗?”

    我明白这个苍白的年轻人并不觉得我有什么特殊,我不过是午夜的酒馆里,另一个面目模糊的过客。但这样的冬天夜晚容易让人觉得孤独,而孤独有时候是难以忍受的。对空虚的恐惧袭击着每一个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都需要有个人聊天,有个人做伴,以此打发漫漫长夜。

    我先伸出了手,“我叫艾斯蒙德,艾斯蒙德科林斯,伦敦人,帝国理工的学生。”其实名字不重要,我们不会再见面,这只不过是一种招呼的方式。

    陌生青年握住了我的手,“莱姆斯卢平,作家。”

    我没有注意过他的作品,他太年轻了,而我研究的领域是生物化学。

    静默游荡在我们两人之间,年轻作家好像在搜索话题,突然间问,“你相信魔法吗?”

    我从酒杯上抬起头,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似理智的人会问出这样一个问题。说到底,他是个作家。“我不知道,”最后我说,“小时候我们都听过童话,我理解苏格兰人对民俗学有更深的信赖。但要谈到未知的力量和神秘生物,我很难考虑其真实性。”

    莱姆斯安静地坐了一会儿,手指无意识地在酒杯边沿划动,像是睁着眼睛睡着了一样。“既然这样,你就当这只是一个故事。我至今还不明白它是怎么发生的,找人谈谈,说出来,就像那些画面又回到了我脑海里一样——”他喝了一口威士忌,“你理解吗?”

    “理解,”我说,“这是很多人的共性。”

    也是我的共性。我长在牛津郡一座偌大农庄里,我的父亲母亲身份显赫而复杂,杂志小报上能把他们的身世各自追述到家上三代。他们是再度组建家庭,后来又分开,我有数十半兄弟姐妹。那段时间只有和朋友待在一起,与人倾诉,才能让我感觉安全。

    年轻人对我微笑。他的笑容有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事情是一个多月前发生的。难以置信其实只过了这么短的时间。”

    “我本来就住在爱丁堡,大概是今年十月底的时候,决定去外赫布里底群岛的海岸边租一座小房子。远离人烟,安心写作。”

    我点了点头,想到这似乎是现在很多作家流行的做法。

    “那房子在肖博斯特,刘易斯岛上的一个村。赫布里底的村子,其实没有什么系统性,只不过是沿着大路边成群的一些房子。肖博斯特是个相对大一些的村子,有座教堂和小学校。一边是海岸线,除此之外,岛上没有一棵树,只有无穷无尽的旷野。那时候已经入冬了,岛上一天至少八个小时天是阴沉的,剩下全是黑夜。刮大风,风大到人无法直立行走,连雨都是横着下的。”

    我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想到去这样的地方度假。

    “其实刘易斯岛很美。夏天的时候漫山遍野都是花,天气永远很好。冬天也很美,从我住的房子走十分钟就是海边,沙滩平整。海水漫上来,走在沙子上,能看见自己和天空的倒影。一切都非常安静。”

    “我到肖博斯特的头几天,一直在房子里待着。坐在壁炉边烤火看书,对着窗户写东西。窗外凄风苦雨,甚至能听到风呼啸过房顶的声音,但室内始终很温馨。我确信自己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到了对的地方。”

    侍者打断了莱姆斯的话,在我们面前放了一盘炸海鳌虾,耸肩告诉我们是免费赠送的。我知道这是因为这些油炸的小点心已经不新鲜了,不能放过夜。但我实在很饿,从下午后还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年轻的作家向后靠在椅背上,示意我尽管吃。

    这是一个温柔而礼貌的人。

    我咀嚼着炸虾,他就坐在那里,好像安静地陷入了沉思。他的眼神平视前方,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急躁或者急于倾诉的气息。我想他一定自持甚高,有种文人的矜持。

    “苏格兰,这地方的人在吃食物之前先把它炸至少五次,好保证它完全死透了。”我对他扬起眉毛,开玩笑说,想起所有那些炸虾,炸鱼,炸薯条,炸苏格兰蛋甚至炸巧克力条。

    莱姆斯笑了,“赫布里底连这些也没有,几乎所有的食物都靠货轮运上岛。所以在冬天刮大风的时候,超市经常是不开门的。”他看上去很疲惫,眼中有一种连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忧郁。

    “我到肖博斯特的第三天,大雨才稍微停了下来。那天我决定出门,去村子里走一走,去看看海滩。说是村子,其实不过就是旷野上的房子,中间有几条碎石子路。云压得很低,羊比人要多,极其偶尔,能看到有老人开着红色的拖拉机路过。我自己一个人顶着风走到沙滩上,一开始被那种美丽震撼了。你能想象真正的海天一色,看到的沙滩都是蓝色的,除了零星海藻之外,肖博斯特海滩就像一面天然的镜子。”

    “我在海滩最后面的石头堆上坐了很久,想要是在夏天,在户外写作应该不错。”

    他在这里停顿了一下,好像不知道应该如何说下去。我明白这是他的故事中的转折点,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要发生了。

    “我看到了一只海豹。”莱姆斯笑了笑,他疲惫的双眼中好像有某种东西被点亮,竟然有一丝温情。

    “海豹?”我知道大西洋港口海豹在高地与群岛的海岸线几乎是最常见的生物。

    “我坐在那里,一开始他只是海面上露出的一个头颅,隔得太远,我没有注意到。他越游越近,那种优雅地拨开海面的方式,很难让人想象这是一只动物。我一看到他,第一反应是站了起来,但不敢走上前。”

    “他慢慢从水里游出来,影子在海面上起起伏伏,最后在离我不近的沙滩边上摆出一个晒太阳的姿势。这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动物,很难形容他有一种什么特质。他全身都是光滑的黑色毛皮,不像一般港口海豹身上或多或少有斑点。当时隔得太远,我看不清他的眼睛,可是就是觉得,那里面是有内容的。他好像在看着我。”

    莱姆斯缄默了一会儿,我想到他的开场白。他问我相不相信世上有魔法,有灵异存在。实话说,我个人以为大多数苏格兰民间传说中的形象,诸如人鱼,赛尔琪和妖精,都来自于荒凉的自然环境和孤独。孤独能让人做出奇怪的事情,产生奇怪的意向。

    “接下来的几天我每天都到肖博斯特海滩上去,有时候会坐一会儿。偶尔会看见那只奇怪的海豹,他好像认得我,渐渐愿意靠近一些。我在村里安顿下来,决定融入盖尔人的环境。他们都很热情,在路上碰面会与你打招呼。后来我与村里一个老人在路上站着聊天,提到了那只海豹。”

    “他听到我的描述,好像若有所思。最后用不标准的英语对我说那海豹常常出现在肖博斯特,一年中偶尔消失几个月,应该是跟着海豹群迁徙的规律去捕猎了。”

    “肖博斯特的常驻民给他起了名字,叫adfoot。”

    ☆、贰

    在谈话中的这个阶段,我还不明白为什么海豹的名字有任何重要性。

    “我不知道你清不清楚在盖尔人的传统里,cèilidh是什么?”

    那古怪的发音在舌尖滚动,kaylee。我不懂盖尔语,只能诚恳地回答说不知道。

    “赫布里底的纬度高,冬夜漫长而寒冷。在小一些的村庄里,有种习俗,亲戚朋友聚在某一个人的房子里,举办叫做‘cèilidh’的聚会。他们一般会念诵老诗歌,讲一些神话传说,不管是关于英雄还是自然灵异。”

    “那是一个雪夜的晚上,村里与我谈天的那个老人——他叫伊安——邀请我去他家里参加cèilidh。房子里有很多人,很热闹,生着壁炉,有食物和酒。那天有多人说了很多话,讲了很多故事,有关于他们自己和亲人的闲话,也有高地民谣。但我很难忘记老伊安讲的故事。”

    “他讲到了selkie,那种苏格兰和冰岛特有的传说中的生物。selkie是像海豹一样生活在海中的妖精,但在陆地上,他们可以脱掉豹皮,变身成人。所有关于selkie的传说,基本上都围绕着相似的故事线,比如selkie因为被某个人类偷走海豹皮而被迫与这个人陷入感情纠葛,直到数年之后才重新在无意中找到自己的皮,最终抛弃他们的人类家庭,重回大海。”

    “很奇怪的是,伊安讲那个民谣的时候我想到了adfoot,与我分享肖博斯特海滩的那只港口海豹。但是怎么可能呢,传说只是传说,故事而已。”

    “整个房子里气氛热烈,很多人喝酒欢笑。就在那个时候,我看见了他。”

    “时至今日,我依然难以公正客观地形容他的相貌。喧闹的人群背后,有个黑色头发的漂亮年轻人,我一时间没有看见他正脸,因为他那时候正用牙齿叼着一个杯子,仰头试图以这个姿势给自己灌酒,旁边有笑骂起哄的人。我也被逗笑了。那年轻人放下杯子,转了过来。就是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有什么不对。他有双很亮的灰色眼睛,鼻梁高挺眼眶深陷。渐渐地,我发现他的脸是人群中我唯一注意到的东西了。”

    “我知道这是因为缺乏经验造成的,大部分一眼产生的感情都是基于外貌和本人的缺乏感情经验。但我控制不住。”莱姆斯微弱地叹了口气,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抬头看我,神态中好像有种羞愧。他羞愧于自己的感情。

    “身边的人告诉我那个黑发年轻人是西里斯布莱克,自己一个人住在靠海边的房子里,像我一样,也不是土生土长的赫布里底人。他是在十六岁那年突然来到岛上定居的,至今已经快要十年。”

    “我去肖博斯特,名义上是度假,实际上是想逃避现有的生活。以前我住在剧院附近,你知道的,就是卡尔顿山下面那条路。夜晚非常吵,导致我完全无法入睡而精神衰弱。但那是我仅有的钱,成年后的第一个不动产。我怕卖不出去,怕房子砸在自己手里。而我已经很久没有生计,也没有和家人往来了。”

    “写作是孤独而看不到希望的,我当时的生活中,几乎与社会脱节。那种时刻感觉自己是局外人,时刻觉得一文不值的心态,加上缺乏睡眠和食物,让我几乎精神崩溃。”

    “我见到西里斯的那天,天下着小雪,肖博斯特看上去像一张明信片,尽管是有点荒凉的明信片。我那一瞬间有个极其幼稚的想法,我以为他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

    莱姆斯的眼中有种痛苦的神情,但这些悲哀一点也没有传达到他脸部的肌肉,表情上来看,他依然是那个温文尔雅的年轻人。我不了解他,但我想这是我们最基础的区别之一。我不会分析自己的感情,这是太无法掌控的东西。莱姆斯卢平是个作家,唯心胜过唯物,而大部分的疯癫都是由于思维方式造成的。

    “我理解,”我完全能理解,“当你觉得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就会想抓住什么美好的东西以解救自已。”

    “那种吸引力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对方的容貌,或者我自身心理上的缺陷。西里斯……第一眼看到他,你会觉得他有一种神秘的气质,好像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发生天大的错误,他都还会在那里,都能解决那些事。那种坚定的力量,让人向往。”

    他这样夸奖那个故事里的年轻人,我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其实莱姆斯自己也对人有极其强烈的吸引力。相对的,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外在,也是因为他纯粹得近乎天真的眼神,或者谦逊的态度,他给人极大的亲和力。我想对西里斯布莱克来说,看到的应该也是这样一个人。

    “我们穿过人群一眼看到了对方,是西里斯先动作的。我们剩下的整个晚上都在与对方交谈,什么话题都可以谈论,天文地理文学时事。对于一个久居在偏远荒岛上的人来说,他出人意料地学识渊博。直到当晚孤身一人时回味,我才觉得有一点奇怪。我们的对话什么都谈到了,除了他自己的事情。比如他的出身,为什么来到赫布里底,现在又在做什么,我一直到后来才知道。”

    “cèilidh结束,西里斯与我步行,送我回到我租住的长屋里。天还是下着雪,我们躬身往前走,为了抵御狂风,整个人都缩成虾一样的形状。我的余光看见大风在黑夜中吹动他散乱的长发,风雪夜中那景象,真是诡异而美。”

    “我站在低矮的门廊里,门后亮着灯,西里斯就站在房子前面的石子道上。我问他要不要进来坐坐,他先谨慎地谢绝了,沉默之中,竟然轻轻给了我一个拥抱。我看着他的背影顺着村中小路,越走越深,消失在月色和雪霰中。真像是一场隆冬之梦,让人舍不得醒来。”

    ☆、叁

    “那天晚上,我自己一个人呆在我的茅草房子里,听大风从屋顶上刮过,石头墙都被壁炉的火映得暖融融的。我泡在浴缸里,心跳很快,控制不住自己去思考我刚刚认识的这个年轻人。来到肖博斯特后的第一次,我感觉房子大得吓人,冷清得可怕。好像方圆百里,除了我自己之外,只有无穷无尽的旷野。我一无所有,除了蔽体的衣物和冰箱里可怜的一块儿黄油之外,只剩下这具骨肉之躯。”

    “那种孤独的感觉,会让人发疯。就像我把自己关在爱丁堡的房子里那时候一样,孤独终于追着我来到了肖博斯特,悄无声息地扼住了我的喉咙。”

    “我想跑,可是却不知道该往何处去。”

    “然后我明白了,也许对陪伴的渴望,正是把我驱赶向西里斯布莱克的东西。”

    我要如何去评价莱姆斯的话呢,我没有任何能说出口的灵机妙语。是,这是一种太过主观而沉重的感情,不健康,恐怕也会令承受方感到恐惧。但同时,这不也是很好理解的吗,太过长期地压抑自己的感情,恐惧得不到解决,正常人当然会疯,遑论神经敏感的莱姆斯。

    “我知道西里斯就住在肖博斯特村里,但我没有一丝一毫要贸然去寻找他的意思。我们只是陌生人,我只是一个暗中对他产生莫名依赖感的外来者。”

    “我还是照自己的日常过日子。一天天去肖博斯特的海滩上,带着小本子写东西。看着满山的荒草在寒风中起舞,真的很难想象,它们其实是欧石楠。等到隆冬过去,就会开满一整个岛的嫣红色的花。夏天的赫布里底,蓝天碧海与世隔绝,像海上仙境一样美。”

    “海滩上非常安静,这个季节连只海鸥都没有,唯一破坏沙滩平整的只有被浪冲上来的零星海带。我坐在冷硬的礁石上发呆,觉得自己再待得长一些,冻霜就要从石头上升起来蔓延到我身上了。就在那个时候,我看见了我熟悉的身影。”

    莱姆斯看到我的表情,轻轻摇头,“不,不是西里斯。是adfoot,那只奇怪的海豹。”

    “我从本子上抬头的时候,他就已经在我面前了。这是这只海豹离我最近的一次,近得能让我看见他灰色的眼睛,竟然有种让我说不出的熟悉。我再一次怀疑那些老传说,想这样的眼神,不可能出自一只不通人情的动物。”

    “他慢慢向我靠近,而我屏住呼吸,根本不敢移动,生怕惊扰了他。越来越近,直到我的手指能触碰到他油滑的黑色毛皮。adfoot贴在我的身边,把流线形的头颅放在了我的膝盖上。这几乎像是一个拥抱的姿势。”

    “adfoot昂起头颅,靠近我的脸,我们的鼻子短暂相触。我能听见他胸腔深处传来的嘟哝声,其中一只脚蹼扬起来落在了我的腿上。我可能轻轻笑了一下,皮肤被海豹的胡须搔痒。”

    “我实验性地伸出手臂,用一根手指拂过他的皮毛。触感柔软而光滑,带着一点海水的潮湿。海豹靠得更近了,嘟哝声几乎像是猫的呼噜,只不过低沉得多。”

    “他挪动自己的身躯,完全贴紧我,头颅落下来靠在我的胸膛上,发出了再一声咕噜。我不知道当时的自己出于何种心态,也低下头去,在他的鼻子上轻轻啄吻了一下。他其实非常活泼,不停在我身边变幻姿势,却始终没有离开。有两次甚至整个从我的膝盖上蹭了过去,他全身的鲸脂令他分量充足,但也温暖而柔软。”

    “我们终于达成了彼此舒适的姿势,我半靠着海豹,而他紧贴着我的身侧,头颅落在我的大腿上。他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咕噜,阖上眼睛,我的手来回轻抚他的皮毛。我从身旁抽出一本书,就这么试图脑子里有个模糊的想法,想我为什么联想到西里斯,如果此时此刻,是他靠在我身边。”

    “等adfoot离开,我回到房子里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饥饿感不断侵扰着我的神经,我忙着给干面包涂抹黄油,想这几天一定要去一次斯托诺维买食品杂货。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敲响了我的窗户。你知道我住的长屋其实是赫布里底传统石头房子改建的,俗称bckhoe。外墙低矮,屋顶倾斜下来,整个房子就像是地面凸起上的一座小土坡,以抵御刘易斯岛的大风。窗户都很小,从室外很难看见室内有什么东西。”

    “我开窗探头出去看,第一眼看见西里斯布莱克的笑脸。他的头发有点潮湿,全部被捋到脑后,号上去有种玩世不恭的随意感。他身后是一辆破破烂烂几经修补的路虎越野车,车身局部有铁锈。再更旧一些,停在路上,会让人以为这车已经被人遗弃了。”

    “他盯着我笑,说,‘走,我带你去观光。’”

    “几天前的晚上我们在cèilidh初遇时,他已经几乎将我的全部信息摸了个透。他知道我是个作家,知道我刚到肖博斯特没几天,没有租车,几乎足不出户。所以此时此刻,他提出的是个正当而亲切的邀请,带我去观光。我只是有点紧张,不知道该怎样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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