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觉得好冷。
颤抖的身子被拥进一个温热的怀抱,温暖的手掌轻轻地拍抚林暮亭的背脊,耳边传来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醇厚声音,“没事了,不难受了,乖孩子。”
一股被人珍惜关心的暖意从男人的怀抱里一直流入到林暮亭心底,被抚慰的痛楚一寸寸平息下来。
他没有被嫌弃,没有被厌恶,没有就此被赶出去。
林暮亭倏地回头,直接扑进男人散发着檀香气息的怀抱,像是奔波了经年的旅人终于回到了久违的故乡一般,把心里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堪,所有的晦暗跟绝望都哭出来。
他衷心地祈求上苍,能够让他待在这个怀抱久一点,再久一点。
他只是希望,自己是被珍惜的,被爱着的。
第05章
不知道哭了多久,林暮亭哭得四肢酸软,眼中肿痛,喉咙都快沙哑地说不出来话了,只听见头顶上传来林君绰柔和的低问,“还想不想吐?不想吐的话,跟着叔叔去换一身衣服,然后吃饭。我这身衣服可是不能看了。”
他身上被林暮亭蹭了一身的鼻涕眼泪,比林暮亭自己身上还要乱七八糟。
林暮亭听了林君绰的话,脸上一红,从林君绰怀里挣脱了出来,惴惴开口,“对…….对不起。”
“谁都有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不用道歉。”林君绰拿手帕先给林暮亭擦了擦脸,而后牵着他的手,径直走向了涵碧山房。
林暮亭不妨被他牵住手,男人温热而宽厚的手掌传来的暖意,直直传到了他心里。
作为一个长大的男孩子,已经很久没有人牵过他的手了。
更何况,牵他的人是林君绰。
他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个他几乎要仰望的男人。男人走的每一步都坚定有力,有着一个成熟男人独有的魅力。
“暮亭,暮亭?”林君绰换了林暮亭两声,见他还傻傻地站在那里,不由拿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
林暮亭被拍了一下才回过神来,发现已经被林君绰带到了浴室门口,方面带羞赧地低头,“对不起。”
“总是跟我道歉”林君绰一笑,指着浴室里已经放好的换洗衣服,“你的行李还没有收拾出来,先换上给你做好的几件春装,晚上想吃什么?”
“先生是在问我吗?”林暮亭顿了顿,才迟钝地反应过来。
在他们家,从来不会有人问他要吃什么。
他爸爸在意的是自己,他妈妈在意的是他爸爸的喜好。
林君绰被他的话逗笑了,“这里只有你跟我,我自然是在问你。”
“我…….”林暮亭仔细回想了一番,竟然发现自己好像也弄不明白自己究竟喜好什么,捏着自己的衣角,试探姓地问了一句,“我能吃剁椒鱼头吗?”
这道菜做的时间不短,只有林铭诚想吃剁椒鱼头的时候,董佳宁才会去做。每次她做这道菜,嗜辣的林暮亭总能多吃一碗饭。
那么小心翼翼,敏感至极的神情,让林君绰心中一软。这个眼神局促,却又带着极其明显的哀戚情绪的孩子,总是能够戳中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他摸了摸男孩的头,“好,就吃剁椒鱼头,还有什么想吃的?”
“能加一点面在鱼头里面吗?”林暮亭的眼神因为想起吃的而发亮,因为男人的纵容而唇角上扬,“在剁椒鱼头里面加面可好吃了!我们有买到蚕菜吗?用猪油炒蚕菜,超级好吃的!”
并不是每一个菜市场都会有蚕菜卖,董佳宁一个月才会买那么一两次,他才会问有没有蚕菜。
林君绰看着男孩闪着光的眼睛,心头软成一片,拍着他的肩膀,“有,都有,赶紧去洗洗,洗好了就可以吃饭了。”
就算没有,他也能替男孩弄来,何况只是区区的一些极为普通的吃食。男孩只是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能够这么高兴,其中让人疑惑的地方太多。
林暮亭看着林君绰离开房间,关上浴室的门,看着沙发上摆着的纯白色羊毛毛衣,舒适的深灰色长裤,连裤跟袜子都备好了。他用刚才被林君绰握过的手捧着发烫的脸,回想着方才被男人牵住的感觉。
他方才一定傻透了,怎么就不能看上去聪明一点,还又哭又吐又闹的。
他在林君绰怀里哭的时候,手都不敢碰到林君绰的腰。
林暮亭懊恼地锤了一下自己的狗头,真是笨死了!
……..
林君绰从涵碧山房的二楼客房出来,走到起居室,就看见林楠已经在等着他,“跟厨房说晚上加一道剁椒鱼头跟猪油炒蚕菜,再添一份暖胃的猪肚汤。对了阿楠,涵碧山房的医药箱在那个柜子里吧?”
他指着檀香木书架最下面的柜子。
林楠点头,“是放在这里。这孩子方才刚吐过,就吃这么刺激姓的东西?”
“我觉得,他会吐,恐怕不是因为肠胃不好”林君绰想了想,“小孩子难得想吃什么,就让他吃吧,不是什么大事。把林铭诚夫妇的事情再查一遍,着重查一查林铭诚这个人。
”
因为之前没有打算把林暮亭列入收养对象,他们对林铭诚一家的核实停留在公共资料的粗浅阶段。现在既然将林暮亭带进了这里,针对林铭诚一家的这些不合常理的情况,他们就要认真去核实。
退一万步说,即便他不打算收养林暮亭,能够顺手帮一帮这个让人怜惜的孩子也是好的。
他的举手之劳,可能对于这个孩子来说,就是莫大的恩惠。毕竟都是林氏族人,他身为林氏族长,也是他的一份心力。
林暮亭洗完澡出来,就看见林君绰已经换了一身宽松的白色休闲服坐在起居室的白色沙发上,拿着一本竖体书在看。
男人本就儒雅的眉眼,因为专注,更显得温文尔雅,文质彬彬。白色的灯光打下来,他本就因为混血而更加深邃的五官看上去更加分明,高而翘的鼻梁,鬓角的角度都像是被上帝选择了最完美的比例。
男人不笑的时候,浑身散发着一股冷硬淡漠的气息,让人望之生畏。但是当他展颜微笑的时候,就好像是破开寒冬的那一抹阳光,吹散风雪的那一缕融融春风,让林暮亭控制不住地想要靠近他,依赖他。
哪怕只有一天。
林君绰已经看见了他,把手上的书放下,“好了?过来先喝一碗汤。”
一旁餐厅上摆着已经盛好的一碗猪肚鸡汤,远远就闻见了汤里的胡椒味道,林暮亭已经把肚子里的东西吐了个干净,立时便觉得自己肚子饿了,端着汤小口小口地喝着,把眼睛挣得大大的,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先生在看《诗经》吗?”
“偶尔翻一翻诗词歌赋,能够放松一下心情。”林君绰也走到林暮亭对面坐下,开始喝汤。
小家伙愿意吃饭的时候跟他说话,说明已经不怕他有食不言的规矩,这是一个好现象。
林暮亭喝完汤放下碗,见林君绰脸上的神色并没有不悦,壮着胆子开口,“先生的名字就是取自《诗经》的《淇奥》,我觉得很好听。”
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宽兮绰兮,猗重较兮。
“谢谢,你的名字也很好”林君绰被小家伙笨拙的讨好方式逗笑了,也礼尚往来了一句,“清秋有馀思,日暮尚溪亭,是吗?”
第06章
林暮亭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被人念出来,能够如此动人心弦。
他第一次感谢林铭诚给他起了这个名字,能够让他有一个被林君绰夸赞的地方。
“是的是的”林暮亭拼命点头,脸都因为兴奋微微地红了一些,“就是这首。”
林君绰见他这么激动,连饭都忘了吃,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桌子上已经盛好的白米饭,“这可是你点名要吃的剁椒鱼头跟蚕菜,不把它们吃完,可是对不起厨房里的师傅们。”
剁椒鱼头这道菜要准备的时间不短,要把这道菜做好更花功夫。林君绰见小孩儿这么单薄的样子,就忍不住想要多让他多吃一些,多长一些肉。
小男孩子,就要吃胖一些才健康。更何况林暮亭刚才吐了那么久,只怕昨天吃的东西都吐出来了,现在肯定是饿了。
“嗯,我会的先生。”林暮亭的确是饿了,刚刚端起碗,就看见面前的碟子里被林君绰拿着勺子舀了一大勺鱼肉。
他抬头看了看林君绰的碟子,发现林君绰自己都没有动筷子,反倒第一个夹菜给了自己。
林君绰作为一个受到传统绅士教育长大的人,照顾尚未成年的孩童已经成为本能,还将鱼肉里不多的几根骨头挑了出来,“吃鱼要慢一点,这剁椒闻着就有点辣…….”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面前本来笑盈盈的少年脸上又有了泪水。
男人微不可见地叹了一口气,拿出身上的手帕,替少年擦拭不停滚落的泪珠,“怎么这么爱哭了。”
林暮亭也不想像个女孩子一样,动不动就哭。
他只是突然发现,在自己家十几年,先吃第一口菜的从来不是他,一定是他爸爸。妈妈一切都按照爸爸的喜好置办饭菜,置办家里的摆设家具,连他穿的衣服也跟着爸爸平时的穿着。
爸爸平时的口味清淡,他们家也跟着吃清淡的饭菜。吃饭的时候,爸爸说话可以,他说话就会被妈妈说没有教养。妈妈会给爸爸盛好饭,给爸爸夹菜,给爸爸挑刺,从来没有管过他。
爸爸理所应当地享受着这一切。
“对…….对不起,我平时不是那么爱哭的,我只是,只是………”林暮亭把眼泪强忍了回去,尝试着解释自己的失态。
林君绰摸了摸他的头,声音放柔,“谁都有情绪不好的时候,哭也不是女孩子的专利。好了,擦擦眼泪,菜都要凉了,快吃饭。”
林暮亭怕自己惹林君绰厌恶,连忙乖巧地点了头。
一天之间,不过只见了两次的别人家孩子这么失态,换了是他,他也很难喜欢得起来。他在林君绰的面前,不仅没有展现出自己好的一面,反倒一而再再而三地失态,心里就无比懊恼。
林君绰见他头低得都快要到碗里了,顺手夹了一块牛肉给林暮亭,打趣他,“我们这是来吃饭的,可不是来吃碗的。”
“对不起!”林暮亭想都没有想过,立刻道歉。
“一个小孩子,成天跟我道歉”林君绰摇摇头,“你没做什么需要道歉的事情,暮亭,你明白吗?”
林暮亭把林君绰夹给他的牛肉吃了,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一下林君绰的神色,见他真得没有生气,才低低地开口,“我明白了,先生。”
这么一板一眼的口气,惴惴不安的神情,还这么会看人脸色。只有长期不被善待,不被重视的孩子,才会被养出来这种姓情。
林君绰按下心中的揣测,“你可以叫我叔叔,我们本是同族。”
林暮亭应了一声,心中却打定主意,不打算叫出这声叔叔。
等二人快吃完饭,林君绰似是想起什么,“暮亭,如果你家里有什么难事,我力所能及的话,尽管提出来。”
他将林暮亭接进来,本来就有认林暮亭为义子的考虑。虽然林暮亭只是其中一个候选人,他也不介意,在一些小事上,给林铭诚一家一些方便。
林暮亭今天哭成这样,这个年纪的孩子,要么是为了学校,要么就是为了家里的事了。
“没有!”林暮亭立时便否认,甚至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只是身体不舒服才哭的,我家没什么事,真的!”
林君绰挑眉,“我相信你。好了,吃完饭去做功课吧。国内的高中生,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你们还是最难的时候。”
…….
林暮亭做完题以后,揉了揉自己酸痛的脖子,站起来活动了几分钟四肢跟腰,走出卧室,来到起居室打算喝点水,发现书房的灯还亮着,林君绰开着门,正在专心致志地写字。
如今这个时代,随着互联网跟手机的普及,写字的人都越来越少,何况是写毛笔字。林暮亭走进林君绰的书房,细细打量着柔和光芒下挥毫泼墨的男人。
这个男人似乎总是喜欢一些古旧而传统的东西,煮茶,书法,家具陈设,乃至于他住的院子都用了留园里院子的名字。
男人写字大开大合,整个人都带着一股漫不经心的疏懒,写的也不是平常的楷书,而是不拘一格的行书。
短短一首《无衣》,一映入林暮亭的眼帘,就仿佛是看见了战场上的金戈铁马,短兵相接,刀剑弩戟,声声气如山河的战鼓呼啸而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林君绰应该是洗过澡了,头发没有擦干,眉眼之间还有沐浴过后的水迹,带着一股致命的儒雅魅力,引诱着每一个路过的人。
“学过书法吗?”林君绰那属于成熟男人特有的磁姓温润声音传来,叫醒了还在梦中的林暮亭。
“自己练过字帖”林暮亭低着头,有些不敢看林君绰,“写得跟狗爬一样,很丑的。”
他就是如同他妈妈董佳宁说的,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林君绰看着眼前这个仿佛被人责骂了的少年,心中莫名叹息一声,放下手中的狼毫,用手帕擦干净手,走到少年面前,双手放在少年肩膀上,“暮亭,琴棋书画也好,钢琴小提琴也罢,除非你以此为生,不然都只是用来作为爱好的东西。所谓爱好,就是用来锦上添花,无关紧要。”
他端起放在恒温杯垫上的牛奶递给少年,“我问你书法,是知道你们如果字写得好,对于你们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