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可能喜欢了假男神
作者自然醒菌
做男神的第一天
第一章,序
很久之后,当弗兰西斯陪着李奥回到英国牛津市,以牛津大学荣誉学生给他们的后辈一次次分享自己的经历时,他不禁回想起自己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的记忆。
oxon,牛津大学(universityoxford)的简称。
弗兰西斯马上要就读的学校。
这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地方,可是当弗兰西斯来到这里,却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还是噩梦那种。
即使现在他的脚踩在了雷德克利夫广场(radicliffe sare)的地砖上,抬眼望去也是英格兰特有阴霾天,弗兰西斯依旧觉得不是很真实。
“这很正常,英国只有气候,没有天气。”耳边好像有人在说话,却如空谷回音,听到耳朵里就显得不太真切,“下雪、雨水以及阳光,这些变幻多端的,你都能在一日之内感受到。”
他真的要在这里读三年书?
一旁有音乐声传来,原来他身处的广场正在举行活动,因为大学与城市早就融为一体,没有校门和围墙的大学,雷德克利夫广场常常作为整个牛津古城的中心,大家常常在这里举行庆典及各项文艺活动。
所以,那里真的写的是欢迎入学的标语吗?
弗兰西斯不信呀!
连正式招牌也没有,这里肯定是假的!
“小弗兰,为什么你还在欺骗自己。”对面的男子转过头对着弗兰西斯非常肆意的笑了笑,“面对这个甜蜜的现实吧,想到自己就要在这里读三年书了,开心吗?”
对面的笑容是标准的37度角,饱满的嘴唇吐出的明明是那么好听的音质,可弗兰西斯却下意识的一身凉意,那张漂亮到过分的脸庞上扬起的美丽笑容仿佛变成了地狱的入口。
风忽然起,叶随风落。
果不其然,他从中感受到某种学霸是对学渣的恶意。
“……开心”弗兰西斯说得非常违心。
漂亮男子一挑眉,“开心就好,那等会报完名,弗兰西斯带你去看一个朋友,draecenas(米赛纳斯),他专业能力很不错,我会让他多多关心你的。”同样,漂亮男人的话还不小心飘到了过路行人的耳朵里面,于是这位目测在6英寸以上的行人突然脚一歪,踉跄的走出了他们两人的视线。
是呀,米赛纳斯博士有着出名的学术成就,不过他在学生之中更为出名的反而是他严厉较真的性格,小老头谁的面子都不买,软硬不吃,弗兰西斯在心里吐槽。不过一个学期,我那未来继父现在听见那个名字都会条件反射般害怕。
不不不,他的大学生活不需要这样的老师看着。
“……那真是,谢、谢你了。”弗兰西斯又哼哼了几声。他觉得他现在就可以去着手联系墓地了。
远离了城市的喧嚣,一前一后的颜值在九十分以上的两个人慢慢走出了铺着红砖地的铜鼻小巷(
asenose ne)。不过因为年长的这位的某些小能力,如果他不愿意,会注意到他们的人并不会很多。
慢慢的路过著名的圣玛利教堂(stary's church),之后就快到位于学院正门的天庭了。
“嗨,仁慈的李奥大人,打个商量,我真的必须在这里读本科吗?”弗兰西斯加重了“这里”的读音,徒劳无功的做着垂死的挣扎。青年说话的时候表情有些凶狠,但在李奥看来却更多的是可怜,不过就算加上这样奇怪的表情,那张白皙的脸还是很英俊。
在这么浓厚的学习气氛里面,他这个本质属性还是学渣的人已经快不能呼吸了。
穿着便服的弗兰西斯讨好的像李奥拱了拱手,一时间李奥以为眼前这人被犬科动物附身。
无他,动作真是太标准了。
在这个不怎么好的天气下,原本穿的就是便服的因为这番举动让上衣第二颗纽扣松动,里面露出一小块紧绷的和英俊面庞不那么搭的充满了但爆发力的肌肉。看来这身腱子肉的主人其实并没有看起来这么无害。
咳,好像有点好玩。李奥不负责任的想,看着就想继续欺负下去。
“当然可以……”即使穿着普通的olo衫、牛仔裤,但这个时候,漂亮男子拉长了语调的这一口纯正的r口音(又称女王口音)却暴露了他在这个国家属于某个阶层的身份。
“哦哦哦,那太好了,还等什么,我们走吧。”弗兰西斯抱着万分之一李奥已经回心转意的想法,扭头就要走。
在下一句话响起的这几秒间隔,弗兰西斯的大长腿已经为他和同行之人拉开了一段距离。
“……你可以选择在这里本硕连读。”
“那还等什么,我已经迫不及待要去报名了。”弗兰背着自己的包,反应灵敏的转身走到李奥前面,“走吧,我、真、的、很、急、迫)”
创建于1167年,世界上最古老的大学,拥有“天才与首相的摇篮” 美称的牛津大学,你到底怎么录取了弗兰西斯这个小混球呀。
拿着确认了班级,缴纳了学费的各种单据,弗兰西斯站在那座美丽的宝蓝色日晷钟钱,不经产生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思考。
身边是来往的学生,大家即使注意到这个身材高挑,眼神迷离的黑发小伙子有点呆气的望着日晷钟,也默契的不去打扰他。
因为可能在去年,也可能是前年,他们也在牛津某个角落做过同样的事情。在全美努力考上牛津的学生面前,只要身处其中,他们就能闻见牛津散发出的书香韵味。
那是属于牛津人的骄傲。
李奥看着不时有学生投在弗兰西斯脸上的赞许、认同或是其他眼光,平静的心里难得觉得有些好笑。
他打包票,那个在大家眼里露出了向往眼色的年轻小伙子,心里没准上演的一万只羊驼奔跑的演出。
“想什么呢,难道你不满意牛津?”李奥故意说道,声音不大,可是还是能被周围的人听见,“要不弗兰西斯们去剑桥看看。”
剑桥和牛津相距150公里左右,虽然常常被合称为牛剑(ox
id),可两所大学除了平时相互的合作,可在学术教育上互不服输,1829开始的划船对抗赛作为双方的荣誉之战可见一斑。
“不,我爱牛津!爱、得、深、沉!”注意到周围不善的眼神,弗兰乖巧的回答。
各位,我,弗兰西斯·里维斯,生是牛津人,死是牛津鬼!这位再次被同行人“陷害”的小伙子睁大眼睛,努力跟周围传播着善意。
装无辜的弗兰看着幸灾乐祸的李奥,非常言不由衷的表明立场,“在这里读书,我真的是太幸福了。一点也不喜欢[另一个地方]。”
同样悠久的历史和杰出的地位,让牛津和剑桥都喜欢称对方为“另一个地方”,也勉强算是一个小小的行话。
哦,这个小学弟还做了挺多功课的,是自己人。
周围已经撸起了袖子,摘下了眼镜的学生,又回到了自己的步伐中去了。要知道身为牛津的学生,他们可不仅仅是学业好,奥运冠军都出过呢。
呼,那种背部毛毛的感觉终于没了。不过看着李奥那逗小狗的表情,已经高出对面半个头的弗兰说不出滋味的咂咂嘴。
算了,三年就三年吧。学习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学渣之心听见我哭泣的声音了吗!
好像看出弗兰西斯在想什么,李奥又一次开口,“美丽的洛伊丝和克莱顿男士(弗兰的麻麻和未来继父)不放心你的身体,来的时候已经委托我照顾你了。”
李奥伸出手拍拍石化的弗兰,“以后还请多多照顾了)”
弗兰西斯exce ?难道这又是幻听?来,现在又可以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宇宙是怎么诞生的问题了……现在转学去哲学系不知道还来得及不。
弗兰木然的跟在去拜访米赛纳斯博士路上,想到距离妹妹生病不过是一年多的时间,那时的他还想着要辍学去当贝斯手,去做乐队里面的颜值担当呢。
可现在……抬首四望,举目无亲,他独自一人来到另一片大陆上。
弗兰西斯小白菜呀,地里黄呀……
李奥才不管这些,他走在前面,嘴里愉快的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古人诚不欺我,(看见别人)读书使我快乐呢)
不过在看见李奥不理他后,弗兰西斯反而迅速停止了已经带着些装模作样的哀叹,收起苦兮兮的表情,几步上前凑到李奥的身边,就像那使性子但是永远也离不开它想要保护的主人的大狗。
李奥的恶趣味他还不清楚嘛,弗兰西斯想。然后他又顺手从背包里面摸了一瓶水递过去,李奥接过来,算是默许了弗兰西斯的关心。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做男神的第二天
第二章
在国际巨星弗兰西斯里维斯的自传里面有这么一段
……在十六岁以前,我还是一个快乐的小混蛋。
跟妈妈洛伊丝搬过好几次家,最后定居在加拿大多伦多。洛伊丝长得很漂亮,除了我那个作为地质学家的生父,她还有过几次恋爱,但不幸的是,在我考上大学的时候,妈妈她还是单身。
哦,你说你不相信我考上大学了。
说实话,我也不信。因为在我快满十六岁的时候,我已经前后换过4所中学,而第5所是一所表演艺术学校,但就是在这所学校里面,我的成绩也是垫底。
虽然这几年洛伊丝找到了一份她喜欢而且稳定的工作,在生活条件逐渐提高的情况下,她也愿意让我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过这绝不包括再次被开除这件事。
而我也已经跟洛伊丝发誓,绝不让它把我开除。
如果我不再惹我的化学老师生气,我觉得不被开除是可能的。天知道我即没有把实验室炸了,也没有泡她的女儿(才十二岁,我不想犯罪),怎么他就看我不顺眼呢。
我的冰球成绩和我的音乐技能比我的学习成绩好多了,以后的梦想是当一名冰球运动员或者贝斯手。
当然,我的脸比或许比我的冰球成绩更好,在第一次参加舞台剧后,我就告诉了妈妈以后我也是能靠脸吃饭的人。
反正我设想的生活中绝对不包括现在的每天被米赛纳斯博士折磨)以及每天和图书馆打交道。
所以到底是什么让我在这里呢?
——
1979年,夏,在美国,我遇见了一个叫做李奥的人。
妈妈洛伊丝虽然有过两次正式的婚姻,可是她只有我和妹妹金(ki)两个孩子。
金出生在澳大利亚,但从出生以来就随着母亲四处奔走,性格非常的黏人,有些害羞,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缺乏安全感的原因。她的身体不太好,人也是小小的一个,一年四季小病不断,有几次生日都是在医院度过的。
而就在今年夏日假期快开始的时候,金突然晕倒了。
真正的病因洛伊丝没告诉我,但我从她的没有血色的脸知道了那可能是一个我们一家不能承受的答案。
洛伊丝觉得那都是因为她的原因,非常的自责。而我则是自责自己现在还没有能力让母亲能放心的把答案告诉我。
多伦多的医生对金的病情不太乐观,洛伊丝的黑眼圈最近不断的加深。
刚好学校马上放假,弗兰接过了陪妹妹去美国纽约的菲茨杰拉德(fstt fitzrald)治疗中心的重任,让母亲洛伊丝可以在多伦多把一些工作上的事情交接好,以及准备好治疗可能需要的花费。
坐在家属区,弗兰除了担心妹妹以外,也被这里不同于公立医院的气氛感染了。
草木的清香、和煦的阳光、恰到的微笑、体贴的关心,如果不是那淡淡的消毒水味道以及偶尔几个如他一般焦急担忧的人,他甚至产生了身处花园走廊的错觉。
难怪这么贵。
但如果是在这里,金一定可以痊愈吧。
毕竟这里可是菲茨杰拉德呀!
在全美的人都知道位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的约翰霍普金斯医院(the johns hoks hosital 是全美最佳的医院,每年慕名而去的病人不知几何时。美国顶级人物之中,大家却倾向于选择菲茨杰拉德,只因为这里奇高的治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