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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潭石 字数:4909 更新:2021-12-15 09:34:01

,味道还不错,比昨晚点的外卖好多了。

  思及此,才意识到自己这会儿正坐在北京的地界上。又想到曹修远昨晚来自己家里说的那些话,想到今天跟曹修远儿子的那番碰面,愈发觉得不可思议。

  行吧,那就以此为起点,重新开始吧。梁思喆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往嘴里塞着冷面想。

  拉不了小提琴也可以做点别的,曹修远说得没错,对于一个演员来说,会不会拉小提琴一点儿都不重要。

  一口又一口的冷面进到胃里,把他的胃一点一点地填满,梁思喆抱着瓷质的碗喝了口汤,放下碗的瞬间,他觉得自己吃饱了,与此同时,他身体里麻木了很久的一些东西似乎也蠢蠢欲动地苏醒过来了。

  他付了钱,顺着巷子遛弯,离公路最近的拐角处是一家酒吧,叫子午线酒吧,细灯管拼成的门头字散发着幽蓝的光,相比蓝宴艳俗的装修风格,这里居然有一种别致的冷清,跟整条巷道嘈杂的氛围格格不入。

  里头传来的乐声也很好听,乐队主唱在唱崔健的《一块红布》,烟嗓听上去挺带感,那股劲儿也拿捏得挺到位。

  梁思喆听了一会儿,不由自主跟着低声哼唱起来:

  “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

  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

  你问我还要去何方

  我说要上你的路”

  ……

第13章

  曹烨无聊得快睡着了。

  两小时前他兴致高昂地从出租车里跳下来,经林彦带路,进了这家传说中的不可说酒吧——其实就是一家隐蔽的gay吧。

  林彦把他安排到一处真皮沙发上坐下,招手叫了两个果盘和一杯橙汁,然后就没空管他了,转头色迷迷地跟一个雌雄莫辨的人勾肩搭背去了。

  曹烨是真看不出那人是男是女——说是男的吧,这人细胳膊细腿儿,画着精致的烟熏妆,神色里时不时掺着一丝迷离,行为举止间完全看不出一丁点男生的影子。

  不过既然出现在gay吧里,应该是男的吧?曹烨暗自琢磨。

  真是男的?看不出来啊……

  他被自己这点儿好奇心勾得忍不住一个劲儿去看那人。

  偏偏林彦还时不时勾着那人的脖子,把人按到沙发上旁若无人地来一个热吻……简直没眼看。

  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就在曹烨吃着果盘的这会儿,已经有好几个人过来想请他喝酒了。

  曹烨压根没意识到,自己在这家酒吧里一亮相,就已经有人在回头的瞬间把他视作了猎物。

  曹烨长得高,平时的运动量也不少,裸露在外的小臂肌肉初具规模,从身量来看,让人完全无从判断出他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但光看脸,那种青涩的少年气却无论如何也遮掩不住。

  一个身材不错的,气质略带青涩的,脸还很好看的少年独自坐在沙发角落毫无戒备地吃果盘,这画面在晦涩暧昧的gay吧里显得别具吸引力。

  “喝一杯吗?”

  “你多大了?”

  “怎么一个人坐着?聊一会儿?”

  “一个人过来的吗?”

  两个小时的时间,这几句话听得曹烨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曹烨觉得浑身不自在,他抬头扫了一眼,只这一眼,居然跟五六个正在打量他的人都对上了眼。

  想到这几个看着他的人,不是在打他前面的主意,就是在打他后面的主意,他就觉得坐立难安。恨不能找个牌子过来,写上“不约”两个字,顶在头顶上,这样就没人打自己身前身后的主意了。

  曹烨觉得自己实在忍不了了,趁着林彦跟那男孩结束一个热吻,暂时不会进行第二个热吻的间隙,他抢步跨过去,拍了拍林彦的肩膀。

  林彦怀里搂着那个男孩,抬头看向他。

  酒吧里舞曲震耳,声浪喧嚣,曹烨俯下身,凑近了在林彦耳边问:“要待到什么时候啊?”

  林彦待的那地儿靠近音响,音乐声更是震耳欲聋,曹烨站了没一会儿,就觉得自己的耳膜快要被震破了。他打心眼儿觉得林彦牛逼,居然待了两个小时还没被震聋。

  但林彦好像离失聪也不远了,大声地冲着他吼:“啊?你说什么?”

  曹烨拿不准他到底聋还是没聋,拿出手机在短信聊天框里敲了一行字:“回家再亲行不行啊?”

  林彦对着手机上的那行字笑了好一会儿,把手机还给曹烨,然后松开怀里的男孩,站起来抬手揽了一下曹烨的肩膀。

  那男孩随着抬头看着林彦,林彦朝他做了个手势,大概是“我离开一会儿”的意思,然后就跟着曹烨走到了皮沙发那里。

  大概是刚刚那地儿分贝实在太高,曹烨重新坐回皮沙发上,竟然有种六根清净的错觉。

  林彦坐下来,后背靠到柔软的椅背上,扭头冲着曹烨笑道:“怎么着,眼热了?”

  曹烨觉得林彦不仅耳朵有问题,眼神大概也有问题——且不说他对同性根本就不感兴趣,就说刚刚倚在他怀里那男孩到底有哪儿值得他眼热的?

  曹烨也坐下靠着沙发,两条长腿屈起来撑着地面,嗤笑道:“算了吧。”

  林彦还不肯罢休,凑近脸对着他说:“知道你对男的不感兴趣,你就以你一个小直男的眼神说,长得好不好看吧?”

  “说谁小啊?!”曹烨朝那男孩的方向看了一眼,那男孩正看向台上唱歌的乐手,落在他眼睛里的正好是侧面的角度。

  莫名其妙地,他脑中忽然冒出了下午看到的那个侧面——脑后绑着一截碎发的梁思喆站在窄巷的尽头,微仰着头打量着对面一排破旧门面的那个侧面。

  差远了,他脑中出现这三个字。

  但说出口的话还挺委婉:“一般吧。”

  林彦对自己的眼光得意得不得了,一听曹烨这没当回事儿的语气,他嗤之以鼻道:“就不应该问你……你一小孩儿懂什么啊,毛都没长齐。”

  曹烨一听,心气就上来了,他平时最烦别人拿年纪说事,林彦不过大他三岁,摆什么见过世面的架子啊?

  “你这不行,”曹烨装得比林彦还要老成在在,“我有一个朋友比你这个好看多了,不说脸,光气质就甩你这个一大截。”

  林彦刚上手一个小情人,正是放在心尖儿上宠的时候,闻言不以为然道:“你哪来的神仙朋友我不认识?”他认定曹烨是瞎说来糊弄自己的,他们平时都待在一个圈子里,曹烨的朋友他可能没那么熟,但差不多全都认识。

  曹烨到底是少年心性占了上风,见他不信,摸出手机,调出通讯录界面,用大拇指虚点着梁思喆三个字给他看:“这个,你认识么?”

  林彦从他手里抽出手机,拿到自己眼前读:“梁思吉吉……”

  曹烨捧腹大笑:“那字读“哲”!你怎么这么文盲啊?”边笑边原模原样地用年龄攻击回去,“还比我大三岁呢,丢不丢人啊……”

  没留神林彦已经把电话拨了出去:“喂,梁思喆是吧?”

  “操,”曹烨扑过去抢自己的手机,“还给我!”

  林彦顺势侧躺下来,把手机卡在脸和沙发的缝隙之间,让曹烨无处下手,声音压得挺镇定:“能来秋鸣路144号云光酒吧么?”

  对方大概在电话里问了句“什么事”,林彦下一句便不怀好意地接上:“曹烨等着你给他侍寝呢,快……”话没说完,曹烨的手挤进他的侧脸和沙发之间,一把将手机抢了过去。

  曹烨来不及跟林彦干架,拿过手机想要跟梁思喆解释一句,但听筒贴到耳边的瞬间,电话那头传来了一声冷淡的“滚”,紧接着就挂了电话。

  等到曹烨把电话回拨过去,对方已经关机了。

  林彦幸灾乐祸地冲着他乐:“完了完了,小美人这下生气了。”

  “滚你丫的小美人。”曹烨没好气地说,他又拨了一遍,对方依然是关机状态。

  “操,真关机了。”曹烨把手机朝林彦扔过去,“你坑死我了。”

  林彦偏头躲过去,然后拿起落在沙发上的手机,也尝试着拨了一遍,抬头看着曹烨,吊儿郎当地笑道:“关就关呗,你不是对男的不感兴趣来着?”

  “他是我爸找来监视我的!”曹烨重重坐到沙发上,声音有些懊恼,“我刚跟他串通好,这下被你搞砸了。”

  “什么什么?”林彦没当回事,开玩笑道,“你爸专门找人来监视你,你这么大排场啊?”

  “也不能说专门找来的吧……是找了个演员,顺便让他监视我。”

  “哦……你爸又要用新人了啊,”林彦有些好奇,“真那么好看啊?比章明涵还好看?”

  章明涵是曹修远上一个捧红的演员,红起来那会儿跟梁思喆差不多大。原本曹烨说他有个长得比齐昱——刚刚跟林彦热吻了一百次的那男孩——还要更好看,林彦起初还不肯相信,但这下,他不信也得信了。

  曹修远挑人的眼光全国上下都有目共睹,他挑来做演员的人,怎么着也能是章明涵那水准吧?

  谁知曹烨不吝夸张:“比章明涵好看多了。”

  “你爸给你们安排的那地儿在哪儿啊?”林彦直起身,端正态度做起好人来,“要不我现在开车带你过去,你把他叫出来道个歉?”

  曹烨又不傻,立即听出了他打的什么算盘,瞥了他一眼道:“得了吧你,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类型。”

  “章明涵那型的我也行啊!”

  “也不是章明涵那型。”

  “那是什么型?”

  “说不清楚。”

  林彦扫兴道:“嗨!你那什么语言表达能力?刚还说我呢。”

  曹烨不想跟林彦继续这个话题,背后讨论一个男生好不好看,这个话题好像有些奇怪。他把话题拉回正轨,理直气壮道:“总之我线人被你搞砸了,这几天你得全面负责我的衣食住行。”

  “行吧,”林彦倒也够意思,但也没忘揭穿他,“说得好像我没搞砸,这几天你就不用我负责衣食住行了似的,你本来就打算好了吧?!”

  曹烨冲着他笑:“彦哥你虽然识字不多,但理解能力还是合格的。”

  “去去去。”林彦说。

  林家和曹家是世交,两人的爷爷到现在还经常凑到一起喝茶下棋,所以林彦和曹烨打小就认识。

  林彦比曹烨大三岁,一直拿他当亲弟弟看,虽然时不时会坑他几次,但若是曹烨遇上事儿,他也真帮得上忙。

  曹烨是他们这圈人里面年纪最小的一个,同时人缘也最好,其他人怎么着也会有一两个互相看不上眼的对头,但曹烨没有,他跟所有人都处得来,同时所有人也都挺喜欢曹烨。

  林彦觉得这挺好理解,估计其他人的想法跟他一样,曹烨算是他们看着长大的,每年暑假都会回国待那么一阵儿,小时候漂亮得跟洋娃娃似的,那会儿所有人就都喜欢逗他,年复一年地成长为少年之后,他又为人仗义,出手大方,还开得起玩笑,让人找不出讨厌他的地方。这小孩儿从小到大一直招人喜欢。

  当晚,曹烨住到了林彦家里,独占一间卧室。

  离开酒吧时他还有些忐忑曹修远会不会今晚搞个突然袭击,但站在林家保姆为他准备的超豪华卧室的门口,他立刻想开了,扑到床上的那一瞬间他想:曹修远哪有那么闲啊?就算他现在真的很闲,寅叔也会在他突袭之前跟自己打预防针的。有内线在呢,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还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赶紧洗洗上床睡吧!

第14章

  黑暗中,梁思喆伸手把两只耳机扯下来,烦躁地坐了起来。

  楼下激情澎湃的歌声吼了快一个钟头了,还是没有一丁点要消停的意思。房间隔音太差,戴着耳机也抵不住魔声入耳。那声音甚至不像从他耳朵里进入的,更像是从四面八方渗进来然后侵入骨头缝里的,让人避无可避。

  这得几点才歇业啊?不会要唱到天亮吧……

  他忍无可忍地把耳机扔到一边,换上衣服,下床穿好鞋,拉开门走了出去。

  经过那排黑洞洞的木门时,他再一次忍不住想,这里面究竟住人了吗?如果有人在住,他们究竟是怎么忍受楼下的噪声的?

  小巷里的其他商铺都已经打烊了。夜晚那阵熙攘热闹的烟火气这会儿如同退潮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梁思喆一出现在门口,就有几个抽着烟的酒鬼扭头打量他。

  二楼白光闪烁,映在楼下的路面上,跟覆在地面上厚厚一层反光的油污交相辉映。

  他沿着路肩往前走,不自觉又来到了那家酒吧。

  酒吧似乎要打烊了,里面的乐声已经消失了,有人走出来,一手提着一大袋垃圾,另一手拎着一个破旧的木吉他。

  那人是出来扔垃圾的,路过梁思喆的时候,见他停在路边朝酒吧的方向看过去,特意朝他扫了一眼,懒懒地说了声:“打烊了,明儿再来吧。”

  有些特别的京腔和烟嗓,梁思喆打小学音乐,对一切声音都很敏感,于是他立即辨别出几小时前他在门口听到的那首《一块红布》,应该就是这人唱的。

  那人掀开垃圾桶的盖子,提起手里那袋垃圾扔了进去,垃圾桶随即满了,然后他弯腰将那把破旧的木吉他靠在了桶边,空着手走了回来。

  见梁思喆还站在原地,那人又看了他一眼,这次开口搭话了:“喂,杵这儿干什么呢?”

  梁思喆没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看着他问:“那把吉他不要了么?”

  “是啊。”

  “那我可以拿走么?”梁思喆又问,既然是垃圾的话。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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