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宋的官员。
万幸中的不幸,大宋的官员,尤其是文官,有着非常明显的八卦爱好。
于是,包炯“开封府座下走狗”之名,伴随着数位朝廷大员,传播到了开封府的每个角落,其传播速度甚至快过了当年的御猫展昭包炯不愿意去想理由是不是因为这个名字实在是有够乌龙。不过问题就在于,这两个称呼念起来效果完全不一样
举个例子,别人提到那位展大侠,说法向来是“这位就是南侠展昭,皇帝御口亲封的御猫。”
那么提到包炯呢
“这位就是包炯,皇帝御口亲封的走狗”
包炯每次想起自己可能被这么称呼,都有强烈的撞墙冲动。同时,对另外某人的憎恨也随之水涨船高
不过虽然说有一点后遗症,但是包炯还是顺利当上了那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虽然那身衣服的确料子不错,穿起来相当舒服,但是效果太过奇怪。包炯本来就长得脸嫩,那一身衣服又是大红,穿上去简直就是个早婚的新郎官。不过比以前他穿警服的时候略微好上那么一点点以前包炯都是被那些大爷大妈当成穿了爹妈衣服出来晃荡的小孩,甚至一度被人举报有人冒充警察
包炯很不解他明明都有一米八多了那些大爷大妈是怎么把他当成孩子的难道他的脸真的能做到屏蔽了自己的身高
但是这些都是小事,重点是,在包炯正式升官的第二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素未谋面但是已经被他当成头号仇人的家伙开封府前在包炯强烈要求下添加第一侍卫展昭终于回到了京城。
包炯和展昭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在开封府大街上。当时包炯正闲着没事换了身便装四处乱逛兼查找扰乱治安人士,然后,他突然注意到人流朝着某个方向涌了过去,那架势让他想起过年时超市的大减价。
包炯转过身去,望着那边“超市大减价”的方向,然后
看见一个穿着一身自己很眼熟衣服的人。
包炯看了一眼那边那位,罕见的呆愣了三秒,脑子里不由自主地蹦出当初还在刑警队时办的一个案子。
那案子发生的地点在某所大学,是一起硫酸毁容案,这种案子在民众的化学知识普遍上升后已经不罕见,罕见的事这次的凶手和被害人都是男 xing 。
要知道,这种明显和长相有关的案件,要么是男人泼自己负心的女友,要么是女人泼勾引自己男人的狐狸精,女人泼男人虽然少但也不是没听说过,但男人泼男人,还真没哪个警察听说过。
案子很快告破硫酸这种要管制的化学药品绝对不适合用来犯案,切记切记,凶手交代出的犯罪动机平庸又新奇从小因为长得不好看没有女人缘,偏偏同宿舍的因为一张脸长得好看不停的换女朋友,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
刑警队里的一群大老爷们坐在一起唏嘘感叹,果然是时代不同了连男色都成了犯罪动机,包炯一边啧啧啧一边说男人最重要的还是内在美,例如头脑和事业,话还没说完就被义愤填膺的同事们人肉活埋整个刑警队就数这小子从脸到事业到头脑都是上上之选,好几个警花都对他有点意思,居然还敢这么说
包炯压在好几百斤肌肉下面哎哟哎哟,说同志们呀真对不起这样吧明儿起我就培养自己的同 xing 恋倾向再也不浪费一点女 xing 资源然后立刻被埋得更深了。
彼时的包炯是有外貌有头脑有前途有背景的四有新人,从不觉得自己会对某个男人产生泼其硫酸的望,但是面对眼前这位,即便是自信如他,亦有一瞬间爆发出了强烈的将其掐死之后丢进水里公认最难看的尸体就是水里泡过的,简称水漂,其他的不过是血肉模糊恶心点,只有水漂才是难看的极致的冲动。
至于具体的形容,包炯的文学造诣惨不忍睹到只能被称之为“造旨”的地步,只能用自己的专业领域来评价如果眼前这位向情感骗子这条犯罪道路上前进,那么受害人至少上两位数,能不能上三位数,全看当地公安干警的侦破力度
而眼前的人流也毫无疑问的证实了那位展昭展大侠在开封府内当之无愧的偶像地位,包炯默默回忆起了当初某个颇有名气的明星来他的城市开演唱会而倒霉的他被抽调过去维持秩序的情形明星太热情,而粉丝更热情,后果就是夹在里面的包炯差点被挤成饼。
啧了声,包炯转身回开封府。至于那位展大侠嗯,既然开封民众如此热情,他也不好泼冷水不是
回府之后换了官服,包炯从自个儿的房间出来,转去自家祖宗的房间。
还没等进房间,包炯就听见里面的声音
“大人,属下不负所托。”
蛮不错的声音,一听就让包炯觉得莫名的火气上涌。
“那秦香莲现在如何”
然后被属于自家祖宗的声音治愈。
“已送她回了老家。那秦香莲勤劳肯干,又得大人资助,日后生计想必无碍。”
“那便好对了,在你离开开封府这几日我又遇着了一位小侠士,你可要见见他”
包炯其实还是比较郁闷的,为何他的前缀词一定是“小”呢
“可是那开封府座下走狗”
平心而论,展昭这句话明显不带任何恶意,只是带点好玩 xing 质的提起这个偶尔听到的绰号,但是对包炯而言
毫无疑问的,是又一次直接戳上了他的死穴。
“正是在下没错。”也懒得再等,包炯一把推开了门,然后
直面了那个他来到大宋朝之后,最让他不爽的人。
第12章
包炯一直都觉得,武侠小说这种东西,简直应该和言情小说并列成为危害青少年的两大毒草前者教人打砸抢杀害不负法律责任,后者教人为了爱情干啥都行,一样不靠谱到极点。武侠小说中最不靠谱的东西莫过于“武功”跟“悬崖”,后者间接诱惑人自杀前者前者那不就是扯x么,哪有什么可以让人一飞冲天的轻功哪有什么在人身上戳一下就能让人动弹不得的穴道
包炯这种想法,在现代毫无疑问是无比正确的,但是在古代呢
“”
“承让。”一身红衣的男子微笑着在他面前抱拳。
“展大人胜”张龙的大嗓门响起,“小包大人,还要再打么”
包炯默默扭头,不语他觉得他们两个如果想靠“比武”这种事情比出胜负来,那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包炯虽然跑步跳高成绩都不错,但是要跟展昭那种妖怪一般的轻功比起来简直是婴儿水平,再加上那作弊一般“点穴”
包炯发誓下次要穿防弹衣来比。
当然,也不是说包炯就赢不了如果眼前那位不拿他那把剑,不用轻功,也不点穴只单纯肉搏的话,包炯十个回合之内就能把展昭按在地上当力量上的差距极为悬殊的时候,技巧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但是如果上面展昭用了哪一条,包炯就赢不了,最多也就是个平手。
综合来看,比武的话,包炯输定。
不过包炯非常阿q的自我安 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