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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半仙儿 字数:4948 更新:2022-01-08 01:09:38

他的手,在借助他的手画一样。

  季子禾松了口气,可这个范儿还是要装一下的。看着手中的毛笔如行云流水,看着还觉得挺舒服的,就算季子禾不是真正的执笔人,只是在看人画符,也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一个玄妙的境界。等到他猛然清醒,纸上的符就已经画完了,上面还有金光流过,样子特别的高大上,一看就不是什么普通的符。

  说不定,这还真的不是什么唬人的东西呢。季子禾想着,将画好的符拿了起来,递给了丁再昌。

  丁再昌拿着符看了看,“恭谨兄,这是什么符啊,这上面的符文我竟然从未见过。”

  丁再昌遇到的想掏空他钱包的骗子太多了,为了打假,他自己也是苦心钻研各家典籍。虽说因为资质太差,还是没入门,可也不是什么都不懂。若是骗人的,他肯定能揭穿。可这个符是他亲眼看着画出来的,画符之时,他也陷入了一种很奇怪的状态,当即就认定此符不凡。如今拿在了手中,感觉这符摸起来一点也不像之前的符纸那般粗糙,柔软光滑,还有丝暖意。要说起来,就像散发着体温的人的皮肤一般。

  “这叫金刚护身之灵符,可在生死关头保你三次姓命。”季子禾努力维持高人人设。什么金刚护身啊,这名字是季子禾瞎诌的,骨头说这符是他跟寺里老和尚学的,什么名字他也不知道,干脆就叫它护身符好了。季子禾觉得护身符这种名字太大众,一点也不高大上,不符合买主的期待值,所以就现编了个名字。

  “只能保三次吗?”

  “莫要贪心,叶先生虽然现在看起来如常人,可内里终究是阴灵。若是其他符,很容易就会伤了他,而我这金刚护身之灵符就没有这种后顾之忧了。”想了想,骨头又借季子禾的手又画了一道符。

  “这是传讯符,一旦遇到危险,你就把这张符撕掉。无论我在什么地方,都能立刻感应到,并迅速赶来。”

  “这……若是离得远,路上花费的时间太长,三次保命的机会用完,那我还不是死路一条?”丁再昌不放心道。

  说的也是,就算骨头速度再快,也快不过人家啊。别说三次了,季子禾觉得十次都不保险,毕竟只能防御不能攻击,人家一次杀不死,多来几下也不耽误多长时间,到了还不是个死。

  “不用担心,我自有安排。”骨头淡定道。

  伟人说的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不信,那就做个实验好了。骨头便又画了张传送符,让季子禾走的远些,丁再昌再将符给撕了。只见灵光一闪,季子禾与骨头就瞬间出现在了丁再昌面前。原来这符不光有传讯功能,里面还有一个小型的传送阵啊。

  “恭谨兄果真是神仙手段啊!”丁再昌惊叹道。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听的再多,哪有亲身体验令人信服啊。这下丁再昌终于安心了,瞬间底气十足,再也不愁眉苦脸了。

  骨头也很高兴,虽然废了一张符,可丁再昌会报销的啊,那就等于多卖了一张。

  丁再昌不愧是财大气粗,生意做遍大江南北的有钱人,季子禾解决了他的心腹大患,他自然要报答的,在季子禾走的时候,给他包了一个红包。碍于在主人家里,季子禾没好意思在人家家里就拆开看。不过骨头就没那讲究了,他看那红包那么小,觉得肯定没放几两银子,顿时就有些心有不满。当即就钻进了红包,原来里面放的全都是银票,怪不得看起来轻飘飘的。数了数数量,骨头就从红包里飘了出来,告诉了季子禾。

  季子禾走出丁宅的时候,整个人都好像踩在棉花上一样,觉得脚底下轻飘飘的。上个马车都不在状态,要不是丁四扶着,他肯定会摔倒。

  等季子禾坐上了马车,骨头就又设了个障眼法,然后放肆的大笑起来,“瞧你的样子,不就是三千两银子吗,就这么魂不守舍的。”

  “三千两,那可是三千两。”季子禾脑袋有点卡壳,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银子啊。一两银子等于一吊钱,三千两银子就等于三千吊钱,那就是三百万文钱。没想到当神棍那么挣钱,这简直比抢钱都来钱快。

  “出息。”骨头对着季子禾的后脑勺来了一巴掌。

  季子禾揉了揉脑袋,傻笑了一下,“骨头,你怎么会画符啊!”

  “以前在寺里的时候,寺里那个老和尚会画,闲着没事,我就也跟着学了学。其实画符也挺简单的,反正原理大差不差,了解了原理,我还改了不少符,也自己造出了许多新符。”

  “那位高僧可真厉害。”季子禾佩服道。虽然骨头只是偶尔提及那位高僧,而且每次也不会多说,但听的多了就会发现,骨头的许多本事都是跟高僧偷学来的。而且从那些只言片语中可以看出来,高僧不仅法力高强,而且博学多识,在生前十分受人敬仰。只是可惜了,在高僧圆寂之后,兰若寺就再没有出现什么德高望重的高僧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寺庙的香火渐少,最后成了一个被妖怪占据的无人荒寺,到了现在,就连残破的寺庙都没了,直接被夷为了平地。而那位高僧,甚至连传说都没留下,又有几人能够记住他呢?

  骨头不是很喜欢谈起自己的过去,又道,“小禾子,刚刚你说的那个猎户的故事是从哪里听来的?”

  季子禾也没有继续那个话题,“那个啊,是我小时候爷爷给我讲的故事,我给改编了一下。”

  “你爷爷怎么什么都知道?”

  “那当然啦,我爷爷年轻的时候,可是名震江湖的大侠!”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

  就这样,季子禾坐着马车,被送回了家。骨头原本以为这是一个钱货两清的交易,此间事了,扭头就该当作谁也不认识谁,可谁知道……

第122章 天命

  皇宫, 是皇帝居住和办公的地方, 哪怕它没有位于国土的正中央, 也同样是名副其实的国之中心。这里,奢华至极,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座宫殿,地面上没有一座建筑能够超过它。就连天上, 传说,也只有一座宫殿能够超过它, 那便是天界主宰, 玉皇大帝所居的紫薇宫。

  传说紫微宫有一万座宫殿, 皇宫之所以比紫微宫少了半间宫殿,只是因为人间的皇帝比较谦虚嘛,不好意思超过神, 故意少了半间。

  当然, 这个半间的谦虚旁人怎么想的就不得而知了, 至少历代住在这宫里的皇帝自己都觉得很满意。

  如今在位的这位谦虚的皇帝行走在自己的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的宫殿之中,身着玄色的龙袍,披着黑色的披风,举手投足间霸气十足,风靡万千少女, 绝对是这宫里最靓的崽。

  皇帝走在前面, 脸上冷若冰霜,不威自怒,惹得身后的大批太监宫女们都战战兢兢, 如履薄冰,生怕发出一点声响惹到这位主子不高兴,到时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陛下第一次觉得自己住了那么久的皇宫如此之大,就算是他作为不受宠的皇子的时候,也没有自己亲自走过那么远的路。

  脚疼,腿麻,不想走,但是作为皇帝,怎么可以表现的连几步路都走不了呢,那还不被那群该死的史官给骂死。一系列的身体和心灵上的挣扎,让这位霸气侧漏的帝王,脸色看起来更加冷酷无情了。

  “陛下,云栖宫距离尚远,陛下龙体要紧,不如坐上轿撵歇息片刻吧。”

  这时候,也就只有陛下身边的大太监,仗着他的宠爱,敢揣摩他的心思了。唉,谁让他们是一起长大的呢,他还真舍不得办了他这位贴心的小棉袄。

  “不可,朕一言九鼎,既然说了每日要走一万步,便要说到做到。”冷酷无情的陛下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太监总管赵洛仙公公的提议,虽然心里恨不得立马坐上步撵,可他是个自律的皇帝,怎么会屈服于身体上那点不适应呢!

  “一万步也太多了些,陛下平日日理万机,哪有那么多的时间来走路。不如打个折扣,差不多就行了,何必真的非要到那个数。”洛仙公公轻声道。

  虽然陛下很动心,但依旧面色不改,“朕倒不是不乐意,只是那太医院的张太医不同意啊,非说什么,朕缺乏走动,所以身体上才老是有各种小毛病。那些小毛病说起来也不是多严重,就是太过麻烦,耽误朕处理公务的时间,实在是可气。若是朕能不走路,又能不患那些小毛病,那朕倒也愿意坐这步撵。”

  陛下目光灼灼的盯着洛仙公公,期待他那聪明又贴心的脑袋瓜能给他出一个既不用吃药,又不用走路的好主意来。

  可惜,这次他注定要失望了,洛仙公公再怎么聪明,也对这玩意儿没辙啊。他家陛下不喜欢吃药,平日里一点点苦味都不愿意碰。洛仙公公知猜测,大约是陛下小时候过的太苦了,所以现在才会不愿意再碰苦味的东西。然后就有人别出心裁,把补药做成了药膳,献给陛下。可惜了,陛下那条舌头特别叼,菜里掺着一点药渣他都能吃出来,差点没把桌子掀了。

  不吃补药,还整天没日没夜的处理公务,不喜欢锻炼,身体上总是这疼那痒的。太医来请脉,结果也没什么大问题,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公务太多,身体消耗太大,体质变弱的缘故。无奈,太医院众太医讨论了三天三夜,最后终于给皇帝开出了一天一万步的药方。

  太监们事先了解皇帝的行程,提前都量过了,从哪个宫殿走到哪座宫殿,就能完成万步任务。想想平日坐在步撵上,不一会儿就能到达的地方,皇帝心里大松了口气,看起来还是很轻松的嘛。结果自己亲自一走,一点都不轻松了,平日里觉得一点都不大的皇宫,现在像是变大了无数倍,简直快要累死他了。

  “陛下英明神武,定能旗开得胜。”洛仙公公吹捧道。他又不是神仙,又能有什么办法,总不能让陛下去吃丹药吧!

  “哼!”陛下冷哼一声,冷漠的看了他一眼。没用的东西,要你何用!

  没有捷径可以走,陛下只能迈开自己的金大腿,苦哈哈的继续走路。腿麻,脚疼,好累,不想走,陛下心里苦,可陛下就是不说,作为一个喜乐不行于色,永远让人琢磨不透的帝王,他的心情是绝对不可能在脸上表现出来。

  到了云栖宫,陛下的脸色终于变好了些。终于可以歇歇了,简直太折磨人了。

  然而旁人看到此景,便心道,陛下果真疼爱云萝公主,还未见到面就这么欢喜了。

  “参加陛下。”云栖宫中的太监宫女们忙跪在了地上迎接突然到来的皇帝。

  “起来吧,云萝呢?”陛下不慌不忙,语气平淡道。腿麻,好累,想休息,快告诉他云萝在哪里,他要赶紧见到她,那样他就有理由正大光明的坐下了。

  “回禀陛下,公主正在寝宫中,可须禀报?”宫人问道。

  “不必了,朕自己去。”等你禀报完,朕岂不是还要在这里站半天!

  “是。”

  让其他人在这里侯着,陛下只带了贴心小棉袄洛仙公公一个人进了云萝公主的寝宫。殿中,云萝公主正坐在桌边,拿着棋谱,摆弄着桌上的棋盘。见陛下到来,云萝放下棋谱,起身行礼。

  “参见皇兄。”

  “不必多礼。”陛下赶忙扶住了她,“你我是亲兄妹,何必在意那么多礼节呢。我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妹妹,你若向我行礼,那岂不是显得生分了。”

  面对云萝,陛下连称呼都变了,自称为我而不是朕,说明他是真的待这位妹妹不同。

  陛下说他只有云萝一个妹妹,其实这是不对的,先皇子嗣众多,虽然儿子死的差不多了,可女儿却大多都健康的活着。毕竟公主可不会跟陛下抢皇位,威胁不大,而且公主还能用来联姻,巩固皇权,陛下的小算盘打的不要太好呦。

  之所以说一个,只是因为他只有云萝这一个同父同母的亲妹妹,其他的公主和他都不是一个母亲。在皇室,大多数的孩子都是同父异母,尽管是有着同一个父亲的亲兄弟,因为母亲的不同,还不是斗得你死我。宫中势力的划分,决定权永远在于母亲,而非父亲。以至于那些异母的公主,自然也不被陛下看重。而云萝公主和陛下一个母亲,也就只有她,才能唤醒陛下那点仅存的亲情。

  “是,皇兄。”云萝恭敬道。

  她自小就被送到道观中,与这位皇兄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多。虽然陛下很是宠爱她,可她还是有些放不开。

  “坐吧。”陛下拉着云萝就坐,他的腿呀,终于得救了。

  “皇妹好兴致,这是在研究下棋?”

  “是,前些日子得了一本前朝的棋谱,正在研读。”

  “甚好,只是一个人下棋终究是少了几分趣味,皇妹可挑好陪你下棋之人了吗?”陛下拿起一颗棋子把玩,看似随意道。

  云萝顿了一下,“还未曾寻到。”

  “真是可惜,如今时间还早,皇妹还是用点心思才好。近来京州涌入了许多要参加明年科考的举子,皇妹可经常出宫查看一番,挑个如意郎君才好。若实在挑不中的话,明年我钦点的状元不合了你的意,只怕你就要哭鼻子了。”陛下打趣道。

  他觉得自己可真是个开明的大家长,若是旁的世家女子,哪会有自己挑选丈夫的机会。他虽然不会将妹妹嫁给世家公子,但也不会怠慢了云萝的婚姻。

  以云萝的身份,根本就不需要丈夫有多么高的身份,也能过得很好。他就这一个亲妹子,自然不愿意让云萝为了自己谋利,搞什么政治婚姻,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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