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信息量有点大,所以作者君写的很像流水账,而且自己最近有一些崩溃,下一章应该就会好一些。楼层安排可能会有一点错乱,因为作者君世界观错乱。
☆、安德里亚斯
那天午夜和平时一样,我还是坐在那个位置,放在面前的还是正在燃烧的伏特加,可惜的是他还是没有来,可怕的是角落里有一个醉汉在乱扔酒瓶子,并且各种破坏公物。听见角落中嘈杂的声音,我更加确信,我这个人就是特别讨厌醉汉。
伙计们努力的拦截他,可是无奈醉汉如此生猛,他们只能像僵尸攻城一样一边阻挡,一边让一个人找个安静的地方打电话叫老板过来。我闲的无聊,将酒精一饮而尽,因为最近总是在喝,现在只会走神一秒了。
熬过一秒的眩晕后,因为无聊,我凑过去看了一眼,醉汉好像很年轻,标准的金发碧眼,身材匀称,有190那么高,穿着最经典的黑色西装,我好像突然想到了某个死党,然后就很惊悚的发现,那位生猛的醉汉竟然是安德里亚斯
我感觉实在是太无奈了,现在的有钱人任性的无法理解,没事干喝的醉醺醺的然后来砸自家店更加惊悚的是这群伙计竟然都不认识自家老板
“只是个醉汉而已,有必要叫老板吗?”我凑过去跟一个小男孩套近乎。
“老板说了,他最近都会呆在这里,如果有笨蛋就叫他过来玩。”
我不想说什么了,如果告诉他“这个笨蛋就是你家老板”,他一定会打死我的,虽然我没那么容易就被打死
身为一个行动派,我悄悄地绕过了这群笨蛋,走到桌子旁边,拿起一部正在震动的手机,这里果然太吵了,如果能听见声音的话,这群喽啰3分钟前脸就该绿了
我点亮屏幕,果然有来电显示,只不过为什么备注姓名是麻薯太郎
我把手机拿到安德里亚斯面前晃了晃,他很敏捷的一把抓住,很随便的甩开小喽啰就跑到楼梯接电话去了,那群喽啰很敬业的追在后面,我想象着他们尴尬到变绿的脸色就有些于心不忍,但是没有办法,这就是命运吧(笑)~
果然不到3分钟,一群变成绿色的喽啰小心翼翼的跟在安德里亚斯的身后,他微笑着坐在原来的位置上,小喽啰们恭恭敬敬的站在旁边。
“站着干嘛?不坐?”小喽啰们不约而同的用力摇头。
“是吗?那就去干自己的事情?去吧,皮卡丘!”小喽啰们深深地鞠了一躬,像是世界末日来了一样拼命逃开,留下安德里亚斯一个人笑的开心,“不要回来了哦!”然后十分愉悦的对着小喽啰喊。
但是下一秒,这个人一口气喝完一瓶伏特加之后,十分突然的倒在了地上,我感觉很奇妙,有一种去验尸的冲动。但是走过去一看才发现,这个人只是很突然的睡着了而已。
正在我感到无奈的时候,他突然很大声地笑了起来,吓得我条件反射一般往后一跃,差点撞到一个可怕的大叔。很尴尬的各种道歉之后,我恶狠狠地瞪了安德里亚斯一眼,却发现他竟然很惊悚地睁着眼睛
这个人太可怕了,简直有毒
“南宫枫曜!”他一字一顿的叫我的名字,简直让我有一种想死的冲动。
“yes,sir”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全身的细胞在一起命令我这样回答,大概是抖血统在作祟吧我知道我的表情很紧张,笑容很紧绷。
“跟我回家,我让你见罗杰。”
“罗杰是谁?”
他没有说话,做了一个口型,我看出来了,是“东亚小男孩”。
我一直都觉得安德里亚斯是个蛇精病,他难以捉摸,出尔反尔,性格反复无常,背景完全神秘。并且我一直都认为他最可怕的地方是他诡异的性格,因为性格不正常,所以这个人经常会做一些令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我希望我今天只是被他的难以捉摸坑了,不是他诡异的性格,要不然我一定会死无全尸。
刚才说好的明明是我跟他回家,可是为什么现在是他整个人趴在我身上一动不动!
我不想说话,安德里亚斯的家半年前去过,大半夜的被叫去搓麻将。那几个人都太厉害了,安德里亚斯、凌轩、李泽桥,三个人都是老成都打法,牌面在桌子上一搓就知道这是什么牌。安德里亚斯比较厉害,我看他貌似从来没有猜错,可是他在打牌的时候总是一遍遍的说“我是北欧人”。什么意思?提醒我们他在出老千?但是只赌了25美分的硬币,出个老千的成本都比这个高
然后李泽桥就总是用钱砸他好吧,只是25美分当时他狠狠地把硬币砸在安德里亚斯的额头上,安德里亚斯笑的很开心,很给面子的说“好疼”。
想起来那天晚上,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而且我一直在输,但是因为很有趣的原因吧,现在我因为回忆而笑的很开心。回过神来时,自己的脸已经笑得有一些僵了。再一次反应过来时,又感到无限的哀怜。
可能就在不到一个月前的时候,我想起逃跑的恋人还会十分的悲伤,无论是可怕的事情,开心的事情,悲伤的事情,无聊的事情,兴奋的事情,都千篇一律的感到悲伤。但是现在,我因为想到了一件快乐的往事而笑的开心。“这似乎是感情淡化的标志”,我想到这件事情,不由自主地再一次感到悲伤,但是性质已经不同了,怎么悲伤都无法挽回,我会慢慢麻木,慢慢淡泊,最后完全遗忘。
所谓人格,听起来好了一些,但是还是有着人类的悲剧。
安德里亚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重,我也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弱,设定中的我力量、耐力、速度和防御都很可观,血貌似也很厚,不过不砍头不会死,血厚不厚都没关系。说起来安德里亚斯,他的一切设定都是迷。
我很容易就找到了安德里亚斯的家,因为门牌号太好记了,513——黑色星期五。走进院子的时候,他突然笑了一声,笑的很惊悚,我不理他,默默地按门铃,希望凌轩能在一秒内把他领走,然后爱怎么样怎么样,最好让他跪搓衣板去。
但是出乎我的意料,来开门的是一个东亚小男孩,我最喜欢的舞者。本来以为安德里亚斯只是随便说说,居然真的在啊!我还是一幅醉汉样,怎么办怎么办!我猜已经没有我考虑的机会了,因为罗杰从鞋柜上拿过来一把自动手枪,1935,肿么办肿么办,如果头被轰飞我就完了
“能用黑星吗?不要把子弹留在我脑子里了。”其实是害怕头被轰飞,应该不会吧,我又不是电影里的僵尸,脆的和饼干一样
他果然没有理我,而是用眼角的余光瞥了安德里亚斯一眼,看见他还在睡,枪口一偏,立刻扣下扳机,子弹向安德里亚斯飞去。我听见“轰”的一声,本来以为自己的肩上现在已经血淋淋的,但是看了一眼,却不是这样。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徒手抓住了子弹。
现在他一副很清醒的样子,他看着手中的子弹,我看着他完好无损的手,他对着我傻笑,我感觉很尴尬,也对着他傻笑。旁边的罗杰在开枪的时候就因为后坐力太大而丢掉了枪,之前看见安德里亚斯接住子弹,早就用瞬移一般的速度开始往楼上跑,在我们傻笑的时候,他已经逃跑了。
安德里亚斯追了出去,可是他的身影才刚消失,就立刻飞出来了。一个黑发金眼的少年同时飞出来,脚踩在安德里亚斯的胸口,我看他的力度根本就踩不住那个病娇,但是病娇却完全不反抗,还笑的很开心。
“凌轩是我的真爱”,我突然想起来他基本上每天都在说的一句话,看起来是真的,因为病娇在喜欢的人面前是个彻彻底底的抖。
我不再关注安德里亚斯,转而去看凌轩,还是那么唯美的人啊~完美的就像一个艺术品,而且设定中好像只有19岁,很年轻的样子。他现在穿着浴袍,踩安德里亚斯的时候腿就完全露在外面,皮肤好像很好的样子,我承认我犯痴汉症了
只不过痴汉症被逗比症压制了,因为我看见了凌轩在一侧扎着小辫子(参考镜音连的小辫子,只不过凌轩是那种“双马尾少了一个”的类型),就不由自主的笑出了声。
我的笑声成功吸引了凌轩的注意力。
他对我做出很冷冽的表情,说“这没你的事了,滚!”声音很干净,很有少年的气息,可惜的是音调已经僵硬了,不怎么可爱。
安德里亚斯趁着这个机会,轻易地破坏了凌轩的平衡,让他向后倒去,自己顺势用公主抱一下抱住他,一边往外跑一边低着头对凌轩说“我们到地下室继续吧~”
“滚开,我没有心情虐你。”他一脸认真的回答。
“那怎么办,去鬼屋玩吧~”
在我的注视下,两个人旁若无人的跑出去了,我看他们一直往北边跑,就猜测他们要去的不是别的鬼屋,而是和我家齐名的三大鬼屋之一——北城鬼屋。和它的名字不符,那是一个哥特式鬼屋。我家好像是森林鬼屋,也同样和名字不符,本应该是个华丽的哥特式,却是一个石砌鬼屋,勉强算是个没有装修过的哥特式。
我听见了轻快的脚步声,抬头看去,就发现罗杰从楼上下来了,正在拐角处,我们的视线一瞬间就会对上。他当然知道我在看他,像是少女一般错开视线,又娇羞的跑到楼上去了。
我关上门,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我要在这里找一个地方住下,以后就可以天天见到罗杰了。
储物间是个不错的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 我在纠结以后是要将凌轩写成女王受还是痞受,自己比较倾向女王受,因为安德里亚斯是病娇攻。
☆、储物间
我在储物间住下了,本来以为里面应该有很多旧衣服,或者是各种枪,要不然是小黄书和漫画书。但是出乎我的意料,里面没什么东西,只有一个法国人的迷你衣柜和一个中国汉代的小桌子,当时我四处看了看,还在墙角发现了一个插座。
太好了,这里已经集齐了我居住所需要的全部东西——衣柜、桌子、插座。
我很开心,去提了一桶水,随便拿了一块抹布,把除地面和墙壁以外的地方全都擦了一遍,现在看起来已经好多了,然后又扫地、拖地,虽然弄了好久,但是我总算能够住在这里了。
我把刚才拿的东西都放回原位,这样就不会被安德里亚斯发现。一切结束之后我去“国王游戏”拿走了行李箱,把衣服都塞到衣柜里,剩下的东西都放在桌子上,还有很大的空间,足够我睡觉了。我很开心,自己总算找了一个地方住下,也可以不用做boss,简直太好了。之后我躺在地板上,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我承认我醒的十分惊悚。自己睡的好好的,突然一下就有水泼到脸上,而且还是开水。当时我很不开心,立刻跑出去想要揍那个往楼梯缝里泼开水的人。但是我最后还是没有打上去,因为不是别人,我就是看见凌轩拿着还在冒热气的啤酒杯,笑着站在楼梯上。这个人是不能打的,如果敢打他,先会被他本人踢飞,下一秒就被安德里亚斯徒手撕了。
凌轩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很淡定的说了“早上好”,然后很淡定的从我面前走过,我没办法,还要很礼貌地让路。他去放下啤酒杯,我默默地跟在后面,他去洗脸,我默默地跟在后面。这期间他没有看我,也没有说一句话,直到洗完脸之后,他才转过头,对着我笑啊笑啊笑啊。
我当时实在不想说什么了,但是我知道我必须要说。我做出一幅严肃的表情,用最正经的声音说“你为什么要用水泼我。”
“诶?我没有啊。”他不笑了,换了一幅无辜的表情,做出受害者的样子。
我从他身后的镜子中看见,安德里亚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我的身后,用口型说“nice!”,然后凌轩就笑了。我现在十分感谢这面镜子,如果没有它,我完全不知道这原来是两个人合伙
“不过啊,你决定住多久?什么时候交房租?”凌轩一秒转移了话题。
“什么房租?”我当时没有把话题转回来真是我的失策。
“住在我们家储物间的房租,一个月80美元怎么样。”安德里亚斯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我的身后,捏住我的肩膀,在耳边用幽灵一般的声音这么说。
“只是个储物间而已,免租金好不好。”
安德里亚斯不说话,我在镜子里看见他一直在笑,越笑越惊悚。
“我没有钱之前喝酒的钱还是捡到的”
他还是笑。
“我流浪了那么久,在各种自动贩卖机下面捡钱,去偷偷拿走小偷藏着的钱,然后才去喝酒,这么长时间,最后我和调酒师混熟了,都是赊账的”我流浪了这么长时间,自己也总算有一些退化,看见安德里亚斯笑就觉得自己快被吓死了
“这样啊。”他说话了,不过还是笑。
“对了,你在我们家做佣人好了,月薪100美元。”凌轩这样说,就把我扔到了客厅里,“好了,就这么定了。”然后他就离开,继续去刷牙。
“不亏的,每天都能见到罗杰不是吗?现在就可以上楼偷拍睡颜。”安德里亚斯竟然还在我的背后,突然在耳边用幽灵的声音这么说,把我吓了一跳,等我转头去看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是他布满血丝的眼睛。
那一天我被夫夫联合敲诈,以一般佣人二分之一的工资开始干活,可是却用一般储物间两倍的租金租下了一个勉强能躺下的地方。根本原因不是那两个人有多厉害,而是我太不厉害了。不过这没什么,以后就可以偷拍睡颜了~
今天貌似不能直接去偷拍,因为我正在被两位aster勒索,就像一个真正的佣人一样。因为昨天在鬼屋里玩了一个晚上,现在他们去睡觉了,我就要各种洗,各种擦,各种扫,本来就不擅长做家务,打扫完一楼之后已经是下午了。四处看看,那两个人还在睡,罗杰还是没有下楼,好像很孤僻的样子,这是多么扭曲的性格啊
我现在决定去打扫二楼,顺便去偷拍睡颜。小心翼翼的在楼梯上走过,生怕发出一点声音惊吓到性格扭曲的孩子,终于,我的手碰到了门,但是想要开门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十分机智地把门锁上了。好像很厉害的样子,难道他早就知道我一定会来偷拍?不会吧,他对我的性格应该是一点了解都没有才对。
现在怎么办?撬锁?是不是太鲁莽了?如果因为太鲁莽,而让他认识到我是个跟踪狂那就完了。
我是南宫枫曜,我是一个十分没有天赋的跟踪狂,跟踪技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曾经在恋人逃跑这样可怕的情况下,我追查n久没有查到任何一点有关于他的线索。
回想起这段悲哀的往事,我稍微镇静了一点,真正开始思考与东亚小男孩的正确相处方式。
首先,不敲门进去是十分没有礼貌的行为,一般人都会感到讨厌。其次,偷拍睡颜这种事情还是装上监控摄像头好了,要不然再放上一些窃听器?现在这种东西都是又小又便宜的。第三,我连他现在是不是正在睡觉都不知道。
应该不会在睡,毕竟已经下午了,这个时候再不起来会有宿醉的感觉。我镇定的三思之后,决定敲门,很好,他没把我锁在外面。决定先不偷拍睡颜,毕竟他没有在睡觉,今天还是各种打扫一下好了。
当我很久之后再回忆起这个决定,总是感觉不到任何东西,不知道当时如果我撇弃了这个答案,现在应该是一个怎样的状况,会更好吗?还是更烂?
作者有话要说 自己又想开新坑了肿么破现在两个一起更已经扛不住了
☆、《街头暴力》
我总感觉自己累得都快炸了,现在想起来,在我的办公室里要死要活的那群蛇精病也不容易,既要把自己累得快要炸,又要时时刻刻地尽态极妍。不知道是不是给我看的,或者是给看监控的小哥看的,我更加相信后者,大概取掉摄像头他们就能轻松一点。
我是南宫枫曜,现在我真的很忙,非常不严格的说,我现在身兼三职佣人、boss、网络写手。我真的很忙,刚才都是一边拖地一边和小喽啰们通电话,这里怎么样了,那里怎么样了。他们完全不知道我现在处境危险,如果把安德里亚斯吵醒了,绝对会被腰斩
我是南宫枫曜,我刚同时忙完两件事情,现在要做最后一件工作——写小说。
我十分虔诚的跪坐在小桌子前面,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打开电脑之后,我决定和平时一样,先在本地上写好,然后新鲜的复制粘贴到“这里”,“这里”我不知道他是叫什么名字,因为旁边的说明中写的就是“这里”(吐槽晋江g)。
我一直认为自己打字的技术很好,其实只是普通人的水平,2000字,差不多半个小时(作者君的理想状态),可是打完之后我就很无奈,简直手指头都快要断了(自认为正常反应)。之后复制到“这里”之后,我想要站起来,才发现自己已经完全站不起来了,果然跪坐什么的完全不适合我,毕竟不是日本人
我不知道现在到底怎么做才是正确反应,大概就是这样子坐着吧
我就认命了,默默地坐在那里。
我是南宫枫曜,我现在在更的这一篇小说叫做《街头暴力》,虽然是叫《街头暴力》,实际上一点都不暴力(就像作者君的这一篇《权倾天下》,为什么天之骄子住在储物间里),故事主线大概就是我和泽桥君曾经的回忆吧,当然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回忆。
因为刚开始的三天没日没夜地更,这篇文人气不错,打字效率还锻炼了不少,反正我本人是很开心
说到这篇文,从刚开始就有一个很忠实的读者君,一直一直围观着我,第一个吐槽是他在吐,第一个长评也是,然后还被他莫名其妙地扔进一个论坛,然后莫名其妙地加了一个群,莫名其妙地要走了我的抠抠,然后莫名其妙的加好友。从那之后我每一次更文他都会留言,而且一留就留好多,如果我几天不看,一定会被刷到99+。这样的行为我实际上很喜欢,以为这样就有存在感了。
我真的好矛盾呢既喜欢有存在感,又喜欢钱,还不想要做b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