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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第1节

作者:秀于林 字数:23152 更新:2022-01-07 05:50:02

    书名重生之漂白

    作者秀于林

    林笙被洪威的妻子折磨至死,也算是因为爱人牺牲,可谓“死得其所”﹡你大爷的洪威的﹫﹠﹩﹟﹩

    再次睁开眼睛,他回到了20年前,还没走上那条不归路,也没遇到洪威的16岁。

    这次,林笙立志做个品学兼优,事业有成的好青年最最重要的是,绝不混黑道此处一百个叹号表决心。

    可是你大爷的,黑道太子爷年轻了20岁我就认不出你了吗妈的,老子不报仇,不当小弟,不代表必须当黑道“第一夫人”啊此处省略一千个叹号表绝望惨烈。

    文案二其实这就是一只重生小受虐渣攻,然后被另一只好小攻瞄上,扑倒,在扑倒的“纯洁”滴故事。

    本文两对c,不要入错队啊。

    程亦锦vs林笙

    副c高敬轩腹黑毒舌vs林小杨呆萌傲娇

    s1本文涉及黑道情节。

    s2: 现代架空,有不合理的地方请多多包涵。

    攻受属性狠辣忠犬攻vs腹黑女王受

    内容标签重生 种田文 天之骄子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笙 ┃ 配角 ┃ 其它

    、第一章 疯女人

    当那根胳膊粗的铁棒被高高举起,然后猛地砸下来的时候,林笙最先感受到的不是彻骨的疼痛,而是绝望。

    完了从今以后,他连瘸子都不是了,而是双腿都残了的废物。

    如果这次他能够从这个女人手里逃脱,从明天起,道上的大大小小混子,估计又多了还算有趣的茶余饭后。不过看在洪威的面子上,他们明面上应该还是会尊称自己一声“笙哥”,但是背地里,估计自己的绰号会由“瘸子”变成“残废”也或者垃圾,废物

    林笙心里冷笑一声。不相干的人怎么看他,他一点都不感兴趣。那些无足轻重的蝼蚁一样的小人物,他林笙还不至于一个个都放在眼里。但是,有一个人的想法他不得不在意。就是现在正在折磨他的这个女人的丈夫,也是他的情人,洪威。

    “嗯哼”林笙用了最大的意志力,才没在这个女人面前痛叫出声。他仅剩的完好的那条左腿,膝盖的骨头彻底都敲了个粉碎,估计是废了

    “你不是很恨别人叫你瘸子吗”一直冷眼看着林笙的仓库中央坐着的女人缓缓开口,语调是压抑不住的尖刻和恨意。她充满怨毒的看着狼狈趴在地上,已经伤的看不出本来英俊面目的男人,心里终于产生了一丝痛快的感觉“从今以后不用了,我今天就送你一份礼物,让你从今以后都躺在床上我看你还能不能出来跟我抢男人”

    女人的红色长裙颜色很艳丽,一直蔓延到林笙的眼睛里。林笙被女人的手下像是死狗一样拖起来,按在旁边破旧的木桌上,手腕被牢牢的固定住,在被挑断手筋的时候,他其实已经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了,被女人用酷刑折磨了一天一夜,林笙几次都甚至都觉得自己死了,灵魂已经要冲出这具躯体的桎梏,可是每每,老天不舍得让他这么痛快死掉,下一秒钟他还是在女人的手里,承受她滔天的恨意。

    “我就算是彻底残废了,躺在床上一辈子,洪威的心里还是我,他每天也得在我床边伺候着,而你,只不过是他手里的一颗棋子罢了,要不是你是程万庆的女儿,你以为洪威能多看你一眼”林笙绝对是靠精神支撑着,流利的说出这番直戳女人心窝子的话。

    “姓林的你找死是不是”女人瞳孔猛烈的收缩,恨不能亲自上前撕碎了他。她扭头咬着后牙槽,一字一句的对手下说“给我好好的折磨他,不能让他这么快就死了,我就不信,等我把你彻底变成废人,五官都割下去,阿威还能对着你那张脸爱下去哈哈哈”

    “那他也能每一次看到我,都想到你是多么的恶毒,不仅长得不好看,心肠还这么黑。他估计跟你睡在一张床上,都能恶心的吐出来吧”林笙面部的肌肉因为肉体上的疼痛而颤抖扭曲,他却坚持微笑着气死这个女人。

    腿被打断的那一刻,林笙就知道自己算是废了。别说现在手筋都断了。他就算是侥幸留着一口气,活着也没意思了。所以他就尽情的气这女人,哪怕让她不痛快一点也好。林笙疼得心尖儿乱颤,仍然笑着看着女人,缓缓说道“而且呀,就算是我死了,洪威估计也永远都忘不了我的,你没听说过那句话吗活人,永远也争不过死人。洪夫人”林笙在改变女人称呼的时候加重了语气,显得格外嘲讽“你这辈子,注定连个男人都争不过你爱的男人,你老公的心,永远也不是你的”

    程可心被他气得猛然站起来,浑身都抑制不住的颤抖,她修建的精致的长指甲指着林笙,想让手下再狠狠的折磨他,可是男人脸上毫不在意的笑容,让她既痛恨又挫败。这个男人,根本就是个变态,肉体上的伤害,根本不能真正的伤害他。

    “好,好”程可心漆黑的眼睛眯起,仇恨驱使着她想出真正能让仇人痛苦的方法。她突然笑了,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等待被接通的时候她俯视着林笙,笑着说道“那,就让我们今天看看,你在他心里,到底有多重要”

    林笙被扔在地上,他试图动了动手指,却发现一点劲儿都使不上,全身上下的疼痛,已经不需要用言语来形容了。

    他当然知道女人要干什么,冷冷的勾起嘴角。

    “喂,老公。”电话才响了两声就被接起了,女人的声音一下子变得不一样了,甜腻得林笙想吐“你猜猜我跟谁在一起呢”

    洪威低沉的嗓音从听筒里传出来,电话被按成了免提“王太太,还是跟大姐”

    大家都心知肚明洪威故意这么说的,程可心依然很开心,炫耀一样看着林笙,林笙只觉得她很可笑。

    “都不是,我跟你的老情人,姓林的,在一起呢。”程可心笑着说道。

    “”洪威其实刚才就知道了,只是他不想惹怒精神不太正常的程可心,才强忍着没问出口。此刻他沉默了一下,声音低低的,但是能听出其中的一丝紧绷“你答应过我,不找他麻烦的”

    结婚之初,洪威以为两人已经达成共识,他答应程可心很多事情,但是他只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能动林笙。

    “我什么时候答应你的”程可心故作惊讶的问,接着轻轻笑起来,说道“哦,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哦但是我一向说话不算数的啊。而且我好讨厌他哦,你忍心让我一直憋着气吗”

    “可心,你别这样”洪威心里一沉,已经知道程可心可能犯病了,他心里担心,却不能表现出来“最重要的是别气坏了自己的,要是他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我帮你教训他,让他跟你道歉好不好,你别生气。”

    程可心从椅子里站起来,拿着电话走到瘫软在地上像一滩烂泥的林笙跟前,尖细的高跟鞋踩在他的脸上,开心的笑了“好,你想让我不生气,让他滚吧,你告诉他你不喜欢他,让他以后都别出现在我面前,我就不生气。”

    程可心屈尊纡贵的蹲下身子,把手机伸到林笙面前,眼睛里闪烁着疯狂的光芒,根本不是正常人该有的亮度。

    “林笙”洪威试探的唤了一声,好像是在确定他到底在不在,只有跟他相伴十几年的林笙知道,他是在问自己还好不好。

    “阿威”林笙把口里泛起的阵阵腥甜使劲儿咽下去,轻声但是坚定的说道“我要死了。你最后说一声你爱的是我好不好,让我死也瞑目”

    拿着电话的程可心没想到林笙这么说,洪威也没想到。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林笙感觉他的生命在飞快的消逝,但是他还是坚持嘴角挂着笑,他林笙死也要笑着死,让这个女人这辈子都心里堵着,他林笙就是死,也应该是死得有尊严,死得没有遗憾。

    “阿笙,你别闹。”洪威却这样说道“你跟可心道个歉,我一会儿就到。”

    程可心拿着手机的手指有些颤抖,布满血丝的眼睛里迸发出狂热的光芒,刚要把手机狠狠的摔在地上,就听到洪威在那边坚定的说道“可心才是我的妻子,我爱的人是她,你别闹了,我们不是说好年后就分手,从今以后,我就只爱程可心一个人”

    “阿威”为爱疯狂的女人拿着手机感动的快要哭了,就听到林笙冷冷一笑,打破她的幸福。

    “他临时编出来这么拙劣的谎话你也信”林笙嘲讽的看着她。反正,他今天是没想活着了,就一次爆发出来吧“我们在一起十六年,要分,早就分了,还用等到今天黑道老大程家居然出了你这么个精神有病,又痴又傻的女人,真是奇葩,哈哈哈。”

    笑声震得林笙胸腔里撕裂一样疼痛,但是他止不住,他就是想要笑。

    “你”程可心被堵得脸色又青又绿,恶狠狠的眼神好像下一秒就能冲上来撕烂了他。

    “林笙,你别胡说”电话那边的洪威急了,呵斥道。随即镇定的说道“可心,你别听他的,他也说我们一起十六年了,我早就不喜欢他了。要不是看在江湖道义,他为了我断了一条腿,我要是不要他,道上人会说三道四,我早就跟他分手了。而且,谁会喜欢一个瘸子啊,他平时跑都跑不了,连走路那么慢,我早就烦透了”

    腿是林笙的一个心病,谁也不能碰触,就连洪威,平日连提都不敢提,家里的下人也都非常忌讳。如今洪威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说出这一番话,都让他红了眼睛。不是想哭,而是气得想要杀人

    他当年为了救洪威,被黑道太子爷程亦锦断了一条腿,结果几年后洪威毫无忌讳的成为程亦锦的小舅子,已经在他心里种下了阴暗的种子。他恨程家,即使程家是黑道的龙头老大,也不能让林笙这恨意减掉一丝一毫。但是不管洪威怎么说爱他,怎么会说,怎么向他起誓发愿,他还是娶了程可心,陷自己于如此不堪的地步。

    林笙一声桀骜不驯,有他自己的骄傲在骨子里。他以为,为了爱人断了腿,为了爱人退居到后面,甚至失去最好的朋友,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他也不后悔,因为他林笙,这辈子从来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儿。

    但是,这一刻,他被挑断了手筋脚筋被人祸害的连狗都不如的时候,他心酸的发现,他曾经以为可以并肩作战,一起打天下的他爱的那个男人,什么时候变成了他不认识的模样当年的风雨与共,纵情江湖的日子,早已经在不知什么时候,被岁月变成了如今不堪的场面,洪威不再是当年挡在他面前大哥,而是有家有室为了上位可以说出这番伤害他的话的男人。而自己,也不再是意气风发,为了爱为了兄弟为了尊严敢拼敢死的他了,他现在,只是一条摇尾乞怜,跟一个女人争宠的连狗都不如的没有尊严的男人

    他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

    林笙觉得很冷,浑身抑制不住的颤抖起来,耳边传来洪威的声音“林笙,你别闹,可心才是我的妻子”

    谁他妈跟你们闹了林笙想要大声的嘶吼,但是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让眼泪默默的往下流洪威有一句话说对了,程可心,才是他的妻子自己,顶多是一个男小三

    爱与不爱,林笙在这一刻都觉得不重要了。他用了一生的时间,证明洪威对他的爱。但是临死前的这一刻,他想,爱不爱有个狗屁用

    突然之间,多一个字都不想跟他们废话了,脑海里闪现青春年少刚混江湖的时候,青春肆意飞扬的日子,多么自由,多么爽快啊原来,没跟洪威在一起之前,他就已经那么快乐。如果没有洪威,他的人生必将是另一番模样,也许天高任鸟飞,也许闯出一番他林笙的天地

    、第二章 兄弟

    “是,洪威,这个女人才是你的妻子”直到这一刻,林笙才觉得自己被当头一棒打醒了。突然觉得自己在三人中的角色像是小丑,非常非常可笑。人家这是夫妻之间的事儿,自己在这儿算个屁啊

    “阿笙”洪威非常了解林笙,要不然两人也不能一过这么多年。他听出林笙的声音不对,刚要开口说些什么。

    突然,紧闭的仓库大门被撞开,一辆越野车直接冲了进来,门外把手的手下拿着枪对着车窗,因为没看清里面的人,犹豫的瞬间,越野车已经冲了进来。

    “谁”几个手下迅速的围在了女人旁边,成保护姿态,对着越野车喊道“里面是谁,不说开枪了”

    越野车的门被打开,一个身材修长壮硕的黑衣男人跳下车来,手里什么也没拿,就这样大喇喇的出现,白皙的俊脸上带着笑,说道“程四小姐,是我,让你的手下把枪都收好了啊,要不然身上可绑着炸弹呢,别一不留神,咱们同归于尽了”

    来人正是青帮的现任白虎堂堂主高敬轩,他的地位在青帮里跟洪威可以说是平起平坐,这是因为他非常受青帮新一任帮主程亦锦的器重。他曾经跟林笙是非常好的哥们,但是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两人闹掰了,在公众场合里,林笙有时候想跟他搭话,他都爱理不理的。

    “你来干嘛”程可心心里惊讶,面上很不好看,张口问道。顺便把手机按了。

    “也没什么事儿”前一刻高敬轩还吊儿郎当笑嘻嘻的,后一刻,他一眼扫到角落里全身是血,狼狈的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林笙,整个人都变了。

    “次奥”高敬轩大骂一声,刚才还无所谓的表情瞬间变色。几步跨到林笙面前,蹲下,看着已经彻底废了的林笙,眼神里写满了震惊,愤怒,和绝望

    “嗨”林笙努力勾起嘴角,想要笑着跟他打个招呼。但是仅仅是一个笑容,他现在都不能自如的展现了。

    高敬轩的眼睛从上到下扫视林笙,他的眼圈红了。

    除了林笙,所有人都背对着高敬轩,没有看到这位平日笑面虎的青帮新秀狠角色表情。林笙却看得清楚,他的心里亦非常酸涩。

    高敬轩没来的时候,他即使被伤的遍体鳞伤,也不觉得怎么样,以为他有坚硬的外壳。可是,高敬轩来了,他最好的兄弟,十几岁就跟他一起打天下,混黑道的兄弟,出生入死过命的哥们,也是因为他跟洪威在一起便疏远了的好兄弟林笙的眼眶湿润了。他多想给对面的兄弟一个拥抱啊,可是不能,他的胳膊从今以后,再也抬不起来了

    像是感知到了他的情绪,高敬轩在下一秒钟把他抱住了。

    温暖的怀抱,林笙眼睛湿润着,他能够感觉到,他的这位好兄弟,是怎样的想要紧紧抱住自己,又是怎样小心翼翼怕碰到自己的伤这一刻,林笙的内心是充满悔恨的,当年他在高敬轩和洪威之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洪威,但是到头来

    “你怎么这么笨这么笨”高敬轩的声音哽咽,狠狠的骂着他。

    “对不起”好多情绪哽在喉咙里,好像也只有这三个字,能表达此刻林笙心里的悔恨和歉意。他想要回抱高敬轩,紧紧地可是双手再也不是他自己的了,他再也做不到了林笙从来没有想过,一个简单的拥抱,他都再也不能给他想要给的人

    “高堂主,这是我们家的事情再说了,你跟林笙,不是掰了吗”程可心在身后冷冷的说道。

    “他是我兄弟”高敬轩缓慢的回头,眼神坚定认真,几乎是嘶吼着又一次说道“林笙他永远是我兄弟”

    “我带你去医院”高敬轩拥着林笙起身,想要抱起他。可是此刻林笙已经遍体鳞伤,这句躯壳,已经到了一碰就要碎掉的地步,他在高敬轩的怀里发出痛苦的呻吟,蜷缩着像个小孩儿。

    “呵呵”程可心带着人挡在他们面前,发出嘲讽的笑声,道“高堂主,你不会以为这是你家后院吧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还想把他也带走”

    高敬轩停下脚步,眼神阴测的透过手下盯着程可心,缓缓的用阴郁的语气说道“程可心,你他妈自己的男人都看不住,找无辜的人抽什么疯有本事你弄洪威去啊如果你以为动了林笙,洪威不说什么,这事儿就没有人管了,你就错了。林笙这个仇,除非我死,否则我一定替他报,要让你们都付出应有的代价”说到最后,高敬轩的眼睛都红了。在他怀里的林笙,能感觉紧紧拥着自己的手臂颤抖得有多厉害。

    “呵,你还真以为你是谁啊你以为我哥宠溺宠到能让你伤害他妹妹的程度”程可心提到某人的时候,自己都浑身不舒服。但是她毕竟跟那人有血缘关系,父亲死的时候,那人也答应要好好待他们兄弟姐妹。所以,即使程亦锦是她这个世界上最怕的人,却也同样是她最大的靠山。

    高敬轩露出不屑的表情。如果他连死都不怕了,他还怕谁呀

    “敬轩”怀里传来林笙微弱的声音。高敬轩冷冽的表情在低下头的瞬间变得充满柔情“你先别说话,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林笙缓慢但坚定的摇摇头。眼睛是他现在唯一跟以前一样完好的地方,可是那双水润的黑眸不再神采奕奕,眼底深处悲凉让高敬轩疼得不行。他听林笙缓缓的说道。

    “敬轩,不用送我去医院了。我不行了,你知道的”林笙缓缓挤出一个笑容,高敬轩却觉得他在哭。他不自觉的收紧手臂,看到林笙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又慌乱的松开,无措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阿笙”

    对不起,我来晚了

    林笙笑着摇摇头。高敬轩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对自己宽恕。

    “你最后帮我一个忙”林笙认真的看着他,轻声道“了解我的痛苦吧。”

    高敬轩心神俱裂,他看着怀里痛苦的林笙,一瞬间就明白了他的心意。他们是心意相通的好兄弟,他该死的也明白林笙此刻最需要的,就是解脱。

    去医院又怎么样呢,难道这个意气风发的男人,从此要躺在床上悲惨的度过余生吗这不是林笙要的人生。如果今天是他高敬轩落得这个凄惨的地步,他也会做同样的选择。可是,让他亲手了解最好的兄弟,是怎样的痛苦

    他可以欺骗自己,欺骗林笙,说一切都会重新好起来,只要我们抱着希望可是他不能,是林笙的兄弟是兄弟,就要为他着想,哪怕自己比他还要痛苦一百倍

    “我说,高敬轩你不会也是个变态,喜欢这个男人吧”程可心脸上憎恶的表情都不想掩饰,看着高敬轩他们二人的目光,简直比看到腐烂的尸体还要恶心的感觉。

    高敬轩连看都没看她一眼,根本无视她的存在。他跟林笙的兄弟情义,这个愚蠢的女人又怎么可能懂

    “好。”高敬轩看着林笙,缓缓说出这一个字,答应了他的请求。

    林笙露出欣慰的表情,感激的望着他,等着高敬轩掏出枪来在他的心脏或者脑门来一枪,让他痛快的死掉。

    他没想到的是,高敬轩从黑色的西服裤兜里掏出一个电子遥控器来。众人看到他手里的东西,都惊恐的往后退了一步。

    那是一个电子引爆器

    高敬轩的身上根本不像是他所说的,绑着炸弹的样子。程可心惊疑未定的望着他,不敢再靠近,却咬牙切齿的说“高敬轩你耍什么把戏”

    高敬轩没理她,而是低下头,笑着看着林声轻声说道“既然这样,我就连你的仇一起报了,虽然他们很讨厌,但是放他们留在这个世界上我也不甘心,就一起给咱们陪葬吧”

    “敬轩”

    “还记得刚入青帮的时候,我们发过什么誓吗”高敬轩轻轻的说。

    “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一辈子的好兄弟”林笙遥远的记忆里,年少的他跟高敬轩,跪在青帮入帮祠堂里,对着关二爷,对着青帮元老,发下誓言林笙的眼泪流下来

    高敬轩的脸上挂着诡异而开心的笑,什么都已经来不及了高敬轩抱着他往后退了一步,跟那群人拉开距离,右手同时按下引爆器

    越野车像是火山喷发一样被炸得四分五裂,炽热的火舌夹杂着热浪喷涌而出,瞬间吞噬了一切

    站在越野车旁边的程可心发出疯狂的嘶吼,高敬轩紧紧的抱着林笙,任火焰瞬间吞噬。火光映在他英俊的侧脸上,他笑着问林笙“来生还跟我做兄弟吗”

    “做”两人十指交握,林笙恍惚间觉得,自己的手指居然也恢复了力气,紧紧的抓着他的好兄弟,坚定的回答“来生还跟你做兄弟,好兄弟”

    “可心”

    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是洪威撕心裂肺的嘶吼,林笙闭上眼睛的时候笑了没关系,他这辈子不遗憾,有个愿意跟他同生共死的好兄弟

    好兄弟啊

    、第三章 重生

    第三章重生

    疼疼死了

    脑袋简直像是被凿了个窟窿,飕飕的冒着冷风似的疼,疼得林笙心肝都跟着乱颤。

    不是都他妈的死了吗死了怎么还这么疼难道是下了地狱,阎王爷跟他清算上辈子额欠下的人命

    那可真是算不清了,相信他得一直躺在这里受罪了早知道还得还,这么疼,他就在人间的时候多让人砍几刀也不能砍别人啊敬轩呢

    林笙胡乱的想着,然后睁开眼睛看着这地府到底是什么样的

    一片漆黑。

    林笙发现自己居然还能动,就挣扎着要爬起来,然后“咚”的一声,他像是条死狗一样再次趴回去,只是这次死死的握着后脑勺。

    然后林笙的手就摸到了纱布,还摸到了点湿润的像是水,又比水粘稠的东西

    血

    手,他的手居然能动林笙被这个想法刺激到,激动的又试着动了动手指。居然是真的,虽然脑袋疼得要裂开一样,但是他的手脚居然都能动。他不是被那个女人挑断了手筋脚筋吗

    林笙脑袋疼得嗡嗡的,还好刚才他浑身虚软,起来的时候也是有气无力的,脑袋碰到头上的被箱的时候,只是轻轻的碰到了。可就是这么轻轻的碰到,就让他疼得满身是汗,浑身的肌肉都跟着颤抖。

    “哥”

    一个试探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

    声音很轻,却让林笙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闹钟警钟大响,动作堪称利落的把手伸到枕头底下。这个声音,不是高敬轩的

    没有

    他这么多年的习惯,枕头底下必然放着一把手枪,而现在居然什么也没有林笙冒了一身冷汗,觉得黑暗中的如果是仇人,自己今天必定再死一次。。

    不对,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哥,你醒了”黑暗中那个低小的声音说道。紧接着“啪”的一声,头顶上的灯泡亮了。刺眼的光芒林笙睁不开眼睛。他趴在床上大口的喘着气,就听到刚才那个声音。

    “哥,你是要上厕所还是要喝水我给你拿去,奶奶说你这几天都不能动,要不然头上的伤又该裂开了”

    “杨杨”林笙凭着心里的感觉叫出了声。

    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林杨瘦弱的小小身躯上套着一条破旧的大背心儿,那背心看着甚是眼熟,是他小时候穿过的

    林杨立在床头,一双大眼睛肿的像是核桃,他有些怯懦的看着炕上的林笙。

    这是他弟弟,同父同母比他小三岁的弟弟林杨

    林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是哪里林杨为什么是十几岁的模样

    “杨杨啊怎么打灯了是要上厕所吗”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隔着薄薄的门板在外面响起。然后门被推开,一个五十多岁,黑发白发掺半的老太太从外面走进来。

    “奶奶,大哥醒了。”林杨做了个起跑的动作,然后才两三步就跨到了门口。这屋子实在是太小了。

    “是吗笙笙醒了”老太太语气中难掩激动,拉着林杨的手走到炕边上,对上林笙漆黑锃亮的眼睛一愣,一手探向他的额头试了试温度,一边忧心的问道“笙笙怎么了还疼是吗”

    脑门儿上那粗糙年迈的手掌并不柔软,可是那滚烫的温度却让林笙一下子红了眼眶。

    这是他的奶奶,在他三十岁那年因为陈年旧疾去世。那年他在外地帮大哥办事儿,连她的最后一眼都没看到。后来在葬礼上,一向畏惧他的弟弟林杨揪着他的肩膀骂他,说奶奶临死前嘴里叨念的都是他的名字,老人的最后一个心愿就是想看他一眼,忍着病痛苦苦熬了一天一夜,吊着口气瞪着眼睛等他,可是他就是没回来林杨骂他是白眼狼,没良心。

    是啊,回首往事,林笙都想狠狠的扇自己几个大耳刮子。在父母去世后,是奶奶辛苦挣钱养着他们兄弟俩,供林杨读书

    在他们兄弟俩还年幼无依的时候,是奶奶站出来扛起这个家的

    林笙目不转睛的看着奶奶比他记忆中年轻的脸,眼泪像是江河一样川流不止

    “快别哭了,我们的笙笙是大男子汗啊,这点疼怕什么”老人心疼的上前想去抱他,又怕碰到他的伤口,只能扯着他的手一遍一遍的摩挲,像是哄小孩儿一样的哄他。

    “不哭不哭啊,奶奶知道你为什么哭但是以后还有奶奶呢,奶奶疼你们啊”

    老人说着说着,眼眶也湿润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不是常人能够想象的。如果不是儿子扔下两个孙子,自己能不能撑过去还不知道呢。可是既然仍都扔下了,她就不能不管,她要让这两个孩子跟有父母在时候一样读书,考大学。

    小林杨看着奶奶跟哥哥哭,又想起了父母在半个月前永远离开他的事儿,眼泪止也止不住,站在地上哭得上下不接下气,比林笙哭得还要凶猛。

    “哎,哎,怎么都哭了。快别哭了。”老人连忙偷摸擦掉眼角的泪珠,站起身来把小的也抱进怀里,说道“杨杨啊,快别哭了,你再哭哥哥一会儿要生气了啊。”

    老人这招还真挺好使,林扬一听,声音倒是小了,可是却是强撑着不让自己出声,憋得小脸儿通红,直打嗝。

    林笙眼神深沉的坐在炕上,心里渐渐琢磨出一个可能。

    重生。自己回到了奶奶还在的时候。

    这个设想再不肯能,林笙也不得不相信眼前所看到的的一切。

    林笙的肚子在这时候适时地叫唤了一声。

    也难怪,他从前天晚上被人开瓢之后一直昏迷,直到今天,他上午醒了一回,就让大舅开着三个轮子的农用拖拉机给他送了回来,可以说是滴水未进。

    “好了好了,奶奶去给你们煮点儿面条,看把我的宝贝儿孙子饿坏了。”奶奶说完出去了。

    林笙还处于呆愣状态,没意识到自己正直勾勾的看着地上的林杨。林杨被他哥“凶狠”的眼神吓得硬生生憋了回去。抽抽噎噎不怎么哭了。

    “过来。”林笙想了想,冲着林杨招手。

    林杨吓得一瑟缩,惊恐的看着他,声音糯软的说道“哥,我不哭了,你别揍我。”

    林笙脑仁疼得发蒙,此刻听了林杨的话还是不禁心里一酸。

    从小他有一双性格温和的父母,对待顽劣他从来都是怀柔劝说政策,从来没动过两兄弟一根手指头。可能正是因为自己父母性格太好欺,养成了林笙的骄纵霸道。他从小就是家里的霸王,父母说不听他,弟弟更是怕他。而他小时候一看到林杨要哭的怂包样,就气不打一处来,有时候甚至伸手揍他几下。

    此刻想起来,林笙更加觉得自己太不是样了,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好哥哥。

    林笙想给弟弟找块纸擦擦脸,一转头却差点疼得他昏过去。他咬咬牙挺过去一阵疼痛,尽量放柔了语气说道“哥不揍你,哥以后都不揍你了。你自己找什么擦擦脸。”

    林杨扯过地上凳子上搭着的一块儿小毛巾擦了擦脸,偷偷拿眼睛瞄捂着脑袋的林笙。不明白一向对他都很凶的大哥,怎么突然用这么怪异的语气跟自己说话。

    “杨杨,你知不知道,哥脑袋是怎么回事儿”林笙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是他还需要林杨再帮他确认一下。

    “那天,我们跟着二叔和姑姑把东西搬到车上,你说你有点儿事儿要去办,奶奶不让你去,你没听,就走了”林杨想起搬家那天,不禁又悲从中来,抽了两下鼻子,眼眶里瞬时就都是水珠子,他在林笙的目光下接着说道“后来,大黄哥跑来说你出事儿了,我跟奶奶到医院的时候,你脑袋已经这样了,他们说,上面有巴掌那么大的口子”

    林笙心里最后那点儿疑虑都消除了。他眼珠子环绕了一圈儿,这是奶奶在农村的老房子。当年爸妈把奶奶接进城里生活,这个老房子一直没卖出去,没想到飞来横祸,他的父母出车祸死后把房子都变卖了赔给同样死在车祸中的一对儿夫妻后,奶奶的这个老房子成了他们一家的避难所。

    这应该是他跟林杨搬来没几天。他们的生活也从这里开始转折。

    这个暑假,他跟林杨再也不是生活优越的小少爷,他们变成了孤儿。

    这个暑假,同样是林笙辍学,跟着青海帮的一个成员开始混帮派的开始。

    这个暑假他认识了洪威

    这个暑假对他来说具有太重大的意义。

    如今不知道是不是上天有意的安排。让他死后回到了这个暑假,他十六岁的夏天。

    既然上辈子所有的事儿都是从这个暑假开始的。他林笙就要从这个暑假开始改变。

    对,他要改变。

    既然重活了一次,他就不能像上辈子那样窝囊,不能重蹈覆辙。

    洪威,他不要了。黑道,他不混了。从今天起,他要认认真真对待每一天,努力奋斗,活出个不一样的人生来。

    “过来。”

    林杨怯生生的走过来,被他哥一把抱住,按在怀里紧紧搂住

    、第四章 林小杨

    林笙回到了十六岁,父母出车祸家庭剧变,他辍学的那个暑假。

    神情恍惚的在奶奶的房子里养了一个多星期,被开过瓢的脑袋才算是不那么疼了。

    在林笙的记忆中,后脑勺那条拇指宽,成年男子巴掌长的刀疤一点儿都不遥远。

    这道疤直到林笙去世,都没在长出来头发,林笙也就不得留着比别人长点儿的头发,为了遮住这块儿空白。然而,每天早晨梳头的时候,木梳的齿仍然会划过那道凹凸不平的痕迹,有时候去理发店,理发师看到他的这道陈年旧疤,后面看他的目光都会藏着一丝畏惧。曾经,林笙还因为过这样的目光洋洋得意。

    今天是林笙脑袋上拆线的日子,一大早奶奶就把他跟林杨叫起来吃饭。

    林笙慢吞吞的走到院子里,坐在院子里靠栅栏边树荫下。这些天一直在他跟林杨那间通风的小下屋里面躺着,前后两扇窗户都开着通风,凉快倒是凉快了,只是他跟林杨都叮了一身的包。

    乡下的蚊子一个个毒得狠,咬到哪里,哪儿就像是肿了一样。林笙倒是还好,他毕竟心智是快四十岁的人了。再说了,他上辈子子弹都挨过,流血挨刀子都是家常便饭一样的小事儿。哪还会把毒蚊子咬的几个包放在眼里。

    可是林杨却不一样了。

    这几天晚上他头疼,外带心里的事儿太多,想得睡不着。就发现,林杨躲在被子里边把蚊子包挠破,一边小声哭着,口里还喃喃的叫着“妈妈”

    林笙曾经给他这个唯一的弟弟起过无数个外号,其中就要“哭包”和“娇气鬼”。有时候趁父母不在的时候,他还会叫林杨“小妹”,气得林杨马上像是响应他的话一样红了眼睛。

    叹了一口气,林笙还是觉得他这个弟弟太娇气了,简直像是个小姑娘。不,连小姑娘都能弄哭他。林笙记得有一年他二叔锯木头卖时候被木桩子砸断了腿,在城里看完病还不走,一直在他家养了半年多,到腿脚利索得都能跑了,才非常不情愿的让同样在他家蹭吃蹭喝的二婶儿接过自己家去。那时候二叔家比林杨还小一岁的小妹林琳就经常把林杨弄哭。

    林笙记得,那个时候自己一回家看到二叔二婶儿霸占着主卧室,自己好脾气的父母搬到客厅的沙发上挤就来气。还有林杨,每次都红着眼眶被林琳可劲儿欺负,就只知道哭那半年林笙基本上都不怎么回家,不是去朋友家住,就是在市里的一家常去的录像厅猫着,或者在台球厅找张沙发对付一宿。

    那时候,昌新市还不像是林笙已经经历过的繁荣。此时,昌新市作为国家的二线城市,连个网吧都没有呢。

    “哥,你洗手了吗”林杨端着两个盘子从屋子里走出来,问已经坐在小桌子旁的林笙。

    林笙看了他一眼,想骗他说洗了,可是看着林杨小脸上的认真严肃,却觉得喉咙里哽住了。

    “我忘了,现在就去洗”林笙没有辜负小弟的好意。

    “哥你别动。我帮你端过来。”林杨说完就跑回屋里,一会儿就把奶奶家已经掉了漆,盆地印着大红色牡丹的铁盆儿端了出来。

    林杨蹲下身子,把铁盆儿慢慢的放在林笙面前的土地上。

    林笙坐在一把简易的老虎凳上,一弯腰就能把手伸到盆子里。早晨才从深井中打上来的水沁凉,仿佛还带着地下的灵气,林笙瞬时觉得身体都舒畅了不少。

    林笙弯曲着细瘦的胳膊腿儿,就这样蹲在对面看着他。

    “你洗了吗”林笙抬头问道。

    “洗了。”林杨回答道,然后抬头匆匆看了他大哥脸色一眼,飞快的补充了一句“那我再洗一遍。”

    林笙突然在水里抓住林杨的手,皱着眉头看他手背被毒蚊子盯得,肿的像个小馒头一样,说道“等会儿回了市里,给你买点儿药涂上。”

    “奶奶说用胰子洗洗就好了。”

    林笙没吱声,从水抽出来的手也不擦,往两边轻轻甩了两下,等着自然晾干。林杨在一旁偷偷的学他的动作。

    “哥”

    林杨甩着两条细瘦的小胳膊,怯生生的叫了一句。

    “嗯”林笙往门里面看了看,心想奶奶怎么还不出来吃饭。

    “你那天说,以后都不揍我了,是真的吗”

    林笙听到他的话,转过头去看他,沉默了几秒钟。这几秒种的功夫,已经让林小杨同学紧张得心跳加速,非常后悔自己没管住自己的嘴巴问了出来。

    “除非你不懂事儿,不听话,不好好学习”想了半天,林笙又补充道“还有不可以气奶奶。”

    “那哭呢”林小杨瞪着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揍吗”

    林笙被他认真的表情刺激得嘴角抽动了两下,咬牙起初的说“林小杨,你能天天别想着哭吗你一个带把的,天天像个大姑娘似的哭哭唧唧的,你好意思吗你”

    林笙是实在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他这个弟弟什么都好,学习好,画画好,也听话,就是像个小姑娘似的。林笙有时候都问自己,他爸妈为什么没把林杨生成个妹妹啊,自己也不用跟他操这么大的心,总是担心以后他被人欺负。

    “我也不想哭,同学也都笑我”林杨委屈的说着,眼眶非常“争气”的红了,越说越委屈“可是,我几句是控制不了”

    林笙看着他眨眼间就掉出来的眼泪珠子,心里佩服的五体投地。他爸妈可能是把发达的泪腺都遗传给了林杨,自己一点儿也没有。要不然自己被程可心那个狠毒的女人折磨成那样,怎么能忍住一个眼泪疙瘩都没有呢而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怎么就能眼窝子这么浅呢

    “你给我忍着。”林笙伸手拽着林杨的胳膊,把他拽到跟前,少年明亮的眼睛此刻充满狠厉和坚韧,他端着林杨瘦弱的肩膀,语气深沉的说道“林小杨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没有挺不过去的事儿,哪怕是再痛苦眼泪是什么眼泪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它除了能让爱你的人伤心,恨你的人快慰,屁用都没有了就像是,爸爸妈妈走了,你哭能把他们哭回来吗”

    被他这一番话震撼的林杨都忘了哭,脸上挂着泪珠,呆愣愣的看着他大哥严肃的表情。

    “爸爸妈妈走了就回不来了,我们的房子,我们以前随心所欲的生活也回不来了。可是,你还有大哥,我们还有奶奶。我们都爱你。我告诉你,杨杨,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爱你的人,你就不能哭,不能让他们心疼,你得强大起来,把眼泪咽回去化作动力,往远处看,咬咬牙挺过去”

    林笙一口气说出这么多,他也不知道林杨能不能听懂,能不能记住。但是这些话他必须说,是说给还很弱小的弟弟,也是说给自己听的。

    “杨杨”林笙看着稚嫩的幼弟,心里酸酸的。伸出手把人圈在怀里抱住,林笙想起上辈子最后林杨跟自己老死不相往来,他的心就像是被石头堵上了一样,密不透风的难受。

    林小杨悄悄的伸出白嫩的爪子,试探着搂住他的腰,伏在他的怀里糯软的声音“哥”

    “哥会保护你,哥会照顾好你的”林笙收紧手臂,语气沉着得像是诉说誓言。

    拆完头上的线,去药店买药的时候,林笙特意多买了一瓶绿色的药膏,是给林小杨涂蚊子包用的。回到家,趁着天没黑,林笙从老屋子的仓房里找出过世爷爷的工具箱,拿着钉子锤子在窗户上一顿敲敲打打,把所有的窗户都钉上了一层纱布,充当纱窗。

    林小杨虽然还有点怕他,却一直跟在他的屁股后面,他要钉子就给他递钉子,要锤子就给他递锤子,一声不吭的,只知道睁着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盯着他。很像之前他们家养过的一条小萨摩犬。

    不过,林笙也发自内心的高兴。记忆中,他跟本应该跟他就是最亲的弟弟,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这么和谐温暖的相处过。

    “哥,哥,吃冰棍。”林小杨噔噔噔从外面跑回来,手里举着一根正往下淌水的冰棍,小脸上都是汗,走到林笙跟前的时候,一张嘴,伸出小舌头把冰棍上化掉的地方舔了一遍,然后讨好的举到林笙面前。

    林笙“”

    “哥,你吃呀。”林小杨热烈的望着他。

    “你吃吧”林笙看着自家小弟玩埋汰,僵掉的脑袋里好不容易编出一个理由“你吃吧哥肚子疼。”

    缓缓降落的夕阳映红了半边天,林笙看着林小杨站在火红的夕阳下,幸福的抱着冰棍舔的样子,是如此的感恩。是老天给他机会,让他知道,除了洪威,这个世界上还有太多值得他珍惜的

    、第五章 挣钱

    林奶奶怎么也想不到,一次的家庭巨变,能让一个孩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林笙还是那个林笙,依然是长得俊俏,甚至在父母的葬礼上都叛逆得要跟人干架的少年。可是一夜之间,这些所有少年标志性特征的叛逆,神奇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林奶奶在最开始的时候,还怀疑过,林笙是不是脑袋被打坏了。

    这些变化,不仅仅是林笙变得懂事,开始抢着干活,开始关心弟弟,孝敬她。本来林笙父母在世的时候,林笙决定辍学的消息就在这个知识分子家庭里闹得鸡飞狗跳。可是不管是林笙的妈妈哭,还是他爸爸要跟他断绝父子关系,林笙就像是哪根筋绷紧了,说不念就不念。林父好说歹说,让他对付完初中毕业,至少有个毕业证,但是从初二下学期开始,林笙已经整整半年没去过学校一次了。因为学校管理不算太年,中国九年义务教育,林父又正好是学校的老师,林笙这样旷课,但是学校还是有他学籍的。

    谁也么想到,父母猝然离世后,林笙不再跟他那帮混社会的朋友们出去玩,而是翻箱倒柜把从小学三年到初三的课本都找了出来,开始没日没夜的学习。

    林奶奶看着以前多动症似的从出生就没让人省心过的林笙,现在坐在屋里学习一学就是几个小时,心里满满的欣慰的同时,又忍不住担心他的身体啊,还害怕他累坏了。虽然日子过得苦点,但是林奶奶是打心眼里高兴,她的儿子在天之灵也可以放心了,林笙这个架势,她这个过来人看得出来,以后绝对错不了。无论日子多么艰辛,只要两个孩子想要念书,她都一定会供他们的。林奶奶在心里暗暗的发誓。

    学校开学后,林奶奶跟林笙两兄弟一起搬回了市里。只不过这一次是租了个地方有点偏的平房,两间屋子,还没有他们在乡下的屋子大,但是租金却贵的离谱。林奶奶本来想领着他们俩在乡下住,但是她最后被林笙说服了。

    林笙说,他跟林小杨都在市里上学,住乡下不方便,至于钱,他上了高中以后可以一边打工,让林奶奶不要操心钱的事情。林笙家的房子当年卖了赔给车祸对方几万块,还剩下几万块的现金,看着不少,但是有两个大小子要上学呢,将来没准还得娶媳妇,林奶奶一想想就忍不住叹息。

    “奶奶,你真不用操心钱的事儿。大活人还能让尿憋死我都这么大了,就是让我养活家都是应该的的。但是不念书估计以后也没有出路,能念一年是一年,总还是好的,实在不行,我就暂时休学一两年,去挣两年钱再回来念。你放心吧,我这一次不仅自己好好学习,也会把小杨供出来的。爸妈留下的钱咱们先花着,等我考上高中,就有办法了。”

    林笙说这番话的时候,林奶奶看着他坚毅沉稳的眼神,居然非常信服。逐渐的,林笙开始成为家里的主心骨,他的话很让人信服,做的事儿更让人放心。

    林笙用了这一年的时间,把九年的课本都翻烂了。这一年中他在学校里学的东西,比他上辈子学的都要多。

    刚重生那会儿,林笙想了很多,也有很多的挣扎和犹豫。现在家里条件不好,他有年迈的奶奶要孝顺,又年幼的弟弟要照顾。选择一条辍学去打工,创业的路也是合情合理的。何况他从小到大也没怎么好好学习,从头学起,说起来容易,要是真的实施起来,真的都不如去砖厂给人扛砖头舒服。但是林笙的内心里清清楚楚的知道,老天给了他这么大的一个恩惠,他不想也不能这么浪费,他不想重新过一次上辈子的总是找捷径的生活。他想要靠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堂堂正正的做人,活出个样来。

    活得好并不是香车宝马,整日悠闲地发霉。这些上辈子林笙都有了。但是却不是他现在想要的。人必须要有自己的追求,自己梦想,活出自己的价值。这些,无关乎财富,而是一种心灵的富足。打个低俗点的比方,妓女比大学教授赚的还多呢,还轻松,但是那能一样吗如果一样,那这个社会上人从出生起就不会往上走,回到原始社会算了。所以,妓女和大学教授,本质和性质就根本不一样。林笙没有那么高远的志向成为大学教授,但是他也想成为一个文盲啊。没文化,多可怕啊。

    这个社会,有文化比有钱更应该受到尊重。林笙迫切的想要念书,想要像上辈子后来偶遇的当年的同学一样,像他们一样考大学,过着平淡富足,充实而有意义的小日子。

    这是林笙思考了好久好久,给自己这辈子的答案。所以从那天起,他拼了,逼着自己学,逼着自己比任何人都刻苦。还好他有一个好脑袋,不算那么笨,终于让所有曾经瞧不起他的人刮目相看。

    林笙即使表现的再谦虚,他的骨子里也有天生的傲骨。他没有来的就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他林笙做不到的,只有他不想去做的事情。

    所以,不过是学习,书本,考试跟上辈子他所受的侮辱,在最黑暗的社会里摸爬滚打比起来,还真不算什么。

    中考的时候,他报考了全市最好的高中。当老师和家人都怕他考不上的时候,他看着淡定,其实心里也是忐忑的。昌新一中不是什么人都能考上的,而能进去的学生,不是在省里学的顶尖,就是身世背景深不可测。他之所以冒这么大的险,是因为一个人不错,他最好的哥们儿高敬轩,高中就是在昌新一中念的。

    重生后,林笙不是没想过要去找高敬轩,可是高敬轩当年跟家里人关系并不好,他是私生子,所以即使两人关系非常铁,他也没怎么提过他们家。所以林笙现在压根不知道上哪儿找他去。而且,就算是找到了,高敬轩现在也不认识自己啊除非他跟自己一样,重生了怎么可能,这是重生啊,比中彩票的几率还小好不好,哪有他们兄俩一起中个几千万的想想就不靠谱啊。

    中考一结束,林笙第二天就出去找活。结果不是因为他没到法定年龄,就是工资给的太少。他现在急需的就是赚钱,趁着这个暑假,因为他想要上学,供的可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他弟弟。虽然父母留下的钱也够他们念完高中了。到大学他赚钱的机会更多。但是林小杨喜欢画画,上辈子因为自己不是个省心的哥哥,林小杨为了早点挣钱,去念了不喜欢的师范学院。林笙至今想起来林小杨因为只是一个普通的县城里小学老师,三十多岁还没有女人愿意跟他结婚的时候,心里就一阵阵的发酸,非常难受。这辈子,说什么他都要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弟弟好,让他做自己想做的,没有机会后悔。即使以后画画不能糊口,林小杨他也养着。只要他活得开心。

    翻来覆去琢磨了很久,林笙最后把家里不用的一个高压锅改装了,拧下来盖上的螺丝,又穿了根铁丝在中间。前两天,他小姑送来的很多小玉米,是她自己家种的,林奶奶用来放在跟米饭一起蒸着吃。林笙管奶奶要了一盆来,买来白糖,奶油,和一些他能记起来的基本材料,开始在家里试验蹦爆米花。

    现在大街上卖的爆米花,还是最原始的那种崩开圆咕隆咚,原味的普通玉米崩的。跟几年后林笙在电影院里吃的各种口味的,放在纸桶里精致的零食完全不能比。林笙就灵机一动,想起来以前看到的卖家在小巷子里卖爆米花的事儿。便开始模仿。

    他从早到晚,把一大盆的小玉米都用了,才终于在晚上的时候弄出像样的爆米花。晚上林小杨放学回来,林笙端了一小盆成功的样品过去,林小杨吃了一粒,眼睛就雪亮雪亮的,像个小耗子一样一小会儿就把一整盆都吃光了。

    “哥,好好吃,我还要。”林小杨的眼睛亮晶晶的。

    林奶奶在院子里种了些蔬菜,白天就出去在附近的小市场上卖。这个时候刚把菜卖没,回来给两个小家伙做饭,就听到林小杨缠着他哥哥要吃的。

    “笙笙给杨杨买什么好吃的了”林奶奶问道。

    两人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奶奶,林笙走过去接过老人手里菜筐,笑着说道“不是买的,是我自己做的爆米花,就是早晨问您要的那些小玉米。”

    林奶奶惊异了。林笙亲自去厨房给他们俩演示了一遍,在两人震惊的目光中,林笙说出了其实是想要在广场上买爆米花的想法。林奶奶虽然有些担忧,但是林笙跟她解释,自己这个暑假没事儿做,做爆米花也不需要多大的成本,一定会赚钱。林奶奶没有理由不答应。至于林小杨,他可开心死了。做梦吃了一宿的爆米花,早晨感觉是被撑醒的。

    林笙的朝林奶奶要了二百块钱,买了炭火,炉子,纸袋等等,还在邻居那租了辆小推车,几天后的晚上,就跟林奶奶一起去人多的广场上卖。

    大家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爆米花,看着就好看,小孩儿吃了一次还嚷着要,有的大人也好奇买来尝尝。林笙的生意,自然必火。

    结果晚上七点多钟,还有排队的要买的人呢,他们东西已经卖完了。林奶奶笑得嘴都合不拢了,林笙也挺高兴,告诉大家明天晚上还在这里卖,两人就推着车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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