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很细微的感觉,不如时暮身上的强势,却仍旧能够压他一头。
在谁身上呢
是了,想起来了,是
佘月眼神一厉,眼睛在黑暗中发出骇人的红光。
窗帘微微颤动,一点月色猝不及防的洒进屋内,佘月猛地看向窗子,树影微动,空无一人。
或许他是时候做些什么了。
却说花时二人。
自从花容说了要陪时暮看看所谓“千年后的人间”,实际上就是陪时暮玩玩的时候,时暮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时暮玩心大,谁都看得出来。
所以时暮张张嘴,竟然无从反驳,呐呐说道“你还要报仇,还是不要再路上耗了。”
花容笑笑“反正那么多年都过去了,也不急于一时。再说,你以为我现在的实力可以打上京城皇宫可不是那么好进的。”
时暮“垂死挣扎”,说“那不是有我吗。”
花容摇摇头“不行,我不能靠你。”
时暮眉头一下就竖起来了,“你还是不愿意让我插手吗”
“是。”
时暮瞪着花容。
花容叹了口气“我不舍得。”
说完,还揉揉时暮的头发,把刚绾好的头发揉乱。
“什、什么呀。”
花容笑看着时暮,没有说话。
“什么玩意,”时暮小声嘟囔,转过身去不看花容,“把我头发整好,都被你揉乱了。”
花容把簪子摘了,时暮的头发一下子散下来,花容再次把时暮的头发撩起来,重复之前的动作。
“所以你准备去哪里”
“你想要去哪里”
头发理好了,时暮拍拍床边,让花容坐下来,花容照办。
时暮靠在花容身上,花容转着他没有绾起的头发。
“让我想想啊去哪里好呢”
“你之前呢有去过什么好地方。”
“之前啊”时暮双眼放空,“我去过的地方可多了去了,若说好玩的,也不少”时暮扳着指头数,突然眼睛亮亮,“我知道了”
“嗯”
“去酆都吧,你一定没去过。”
“前朝旧都,可真是个好地方。”
酆都靠近天气大陆中东部,本是君启帝国的都城,只可惜皇帝懦弱,被敌人打上家门口都不知反抗,最后结果是皇宫里无数皇子公主大臣的头颅被挂在城墙上暴晒七天七夜,死无全尸,而他的朝代也宣告结束。
异族人的残暴更甚于传说中的蛟人。
敌人断绝了城中人口的饮食,借此威胁帝国剩余的人口城市。
民不聊生。
易子而食,析骸而炊之事随处可见。
于是刚刚逃亡回来的当今皇帝趁机伪造圣旨,受万民敬仰,一呼百应,登基自称天启大帝。
这是众望所归。
可是即便天启大帝有通天之能,也挽不回如今的局势,帝国式微,谁也做不到力挽狂澜。
除了摘下被暴晒的头颅,什么都做不了。
于是天启大帝狼狈迁都,才有了如今的京城。
可是这样野心勃勃的人怎么能咽下这口气
酆都本来的人死的死逃的逃,还在城中的帝国人已经不多了,所以天启大帝大手一挥,毫无负担的下令屠城。
最终,一把大火蒸腾着血气飞上高空,雪白的城墙染上焦黑,尖叫声哀号声此起彼伏,一点点被热量烧干的护城河是血一般的红。
浓重而抑郁。
除了天启大的心腹,没有人看见到这样的惨状。
所以,一场“反抗”,让他在百姓间赢得了好名声,新帝刚刚登基,便被誉为当世明君。而他的心腹,莫不将眼前之景化为梦魇,久久不能脱身,更不敢有丝毫反抗的念头。
君启大帝冷笑,转身,再也没有回到这个地方,衣摆在风火中猎猎作响。
武装着黑甲的军队,忍住内心的恐惧,被盔甲强撑着跟随君启大帝的脚步,脚步虚浮,再不见杀敌时的英勇。
烈火烧肥了土壤,野草沐浴着春风,尸骨上开满鲜花,红到发黑,氤氲着黏稠的压迫感。
酆都人迹罕至,从此成为鬼城。
时暮看花容想着,说“怎么样我之前去的时候,不过是在酆都暂时落脚。那时候可不像现在,人间还有不少修仙者,酆都不过是一群连灵根都没有的凡人聚集的地方,气候恶劣,就连空气都是污浊的。谁承想,我不过睡一觉,这里就发生了那么多事。”
正所谓,山中无历日,寒尽不知年。人间的沧海桑田,也不过是仙人睡一觉的功夫。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正是人生苦短啊。
花容握了握拳,他就是凡人,百年寿命,就是凡人的极限。
时暮把自己的头发从花容手里拽出来,坐直了说“现在酆都成了鬼城,但是据说竟然还有人在城里活动,不觉得很奇怪吗我可是很有兴趣。”
“好,那就去吧,酆都。”
花容可不会有什么异意。
作者有话要说
差点忘记要码字\
第23章 酒鬼
四方城离酆都可不算近,时暮本来准备直接带着花容瞬移过去,不过被花容拦住了。
“不用那么着急,自己赶路,你还没试过吧,”花容笑笑,“不如好好体验一下凡人的生活。”
时暮想想,说“那好吧,”随即又转转眼睛,对花容眨眨眼,说,“那你要坐马车吗”
“嗯马车还是算了吧。”
“哼,”时暮笑睨花容,“我就知道。”
时暮站起来伸个懒腰“那我们就走吧,至少要在天黑之前走到住的地方。”
花容看看,两个人的行李不算多,收拾起来也不过一盏茶的功夫。时暮本来就没有行李要拿,花容只有几件衣服和盘缠,一下就收拾好了。
时暮本来抱着臂在一边站着,看花容收拾出了一个小布包,黑黢黢的,衬得整个人都更压抑了。时暮皱皱眉,拎过花容手里的小布包,说“我替你拿吧。”
花容从善如流的把布包递给时暮,用空下来的手拿起剑,时暮一碰到布包,包就不见了。时暮还要拿他手里的酒,花容抬抬手,说“这个就算了吧,我自己拿着,还要喝呢。”
时暮笑笑,不置可否,说“真是个酒鬼。”
“我没有说过吗,我最喜欢酒了。”花容的话别有深意。
时暮被盯的有些不自在,直接转身用后脑勺对着花容,说“喜欢酒的人多了去了,你怎么能保证自己最喜欢。”
“至少我遇到的形形色丨色的事物中,我最爱酒,尤其是梅酒。”
时暮一听,埋头就走。
时暮走着,长发在身后一甩一甩的,脚步轻盈,看起来心情不错。花容在后边跟着,看着时暮跳动的发梢,走快几步,牵住时暮的手,在时暮耳边说“慢点,这边人多。”
一匹大马疾驰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