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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勺吃火龙果 字数:4922 更新:2022-01-05 10:22:57

了一连串“他它”,十分不明白什么意思。

  他们离开宠物医院,赵素衣抬手挡了下眼前刺目的阳光,看着街上几辆桑塔纳从眼前跑过:“麻烦了,十几年前的祁州,我家房子没盖呢,今天晚上没地方去。”

  “睡天桥呗。”顾淮之记起件趣事,“现在是夏天,晚上也不会冷。我小时候,总爱跟我那帮咸吃萝卜的亲戚抬杠。有次他们问我,长大了想做什么工作。我知道他们想听到什么回答,年年都是那些词,翻来覆去的,腻了。”

  “我就说,我想去天桥底下拉二胡,投身民间艺术。面前放只碗,想拉就拉,不想拉就睡。但凡有路过的,都得看我几眼,回头率超高,超拽。”

  顾淮之谈及过去,藏在骨子的烟瘾酒瘾又一并被勾了起来。他是在高一沾上这两种东西的,十几岁本来就是叛逆的年纪,顾卿忙东忙西,根本不管顾淮之。顾浣衫又住校,家里就他一个人。

  顾淮之在外头拽得二五八万,回到家里就像变了个人,像个闷葫芦。他什么话都不想说,对什么也提不起兴致,偶尔才会给顾卿打个电话。

  然而谢桥死后,顾卿这个人的重点就完全放在工作上面,两耳不闻窗外事,没多少时间应付孩子。面对父亲敷衍了事的态度,次数一多,他心里那句“爸爸,我想你啦。”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反正说了也没用处,何必自找不痛快。

  那时候顾淮之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翻看谢桥的照片。他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安静地看着她。透过她的含笑的目光,似乎就可以回到多年之前,跟爸爸妈妈哥哥一起去公园玩。

  顾淮之心里期望,却又无比清楚,这是不可能的。那些又中二又逆反的念头从心里冒出来,越不可能,他就越想,发了疯的想。就是这个时候,开始抽烟喝酒。

  他说不清这两种东西有什么好,反正就是会觉得舒服一些。

  也是这个时候,顾淮之行事愈发极端。在外惹是生非,除了出入各种乱七八糟的场所,还和一群□□富二代午夜飙车,嚣张乖戾得不得了。然而一回到家,他就成个哑巴,关上屋门早早睡觉,谁也不搭理。

  那一阵,顾卿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在外头通宵达旦,回家就是副臭脸,欠你了?”

  顾卿说得对,谁也不欠他什么。

  顾淮之回想起来这段黑历史,只觉得自己矫情死了。

  眼下顾淮之与顾卿关系和缓许多,但那些养成的糟糕习惯却刻进骨子里,改不过来了。若没点带刺激的东西,说这些陈谷子碎芝麻的事情总觉得不够味。往常他都能忍住,大概是遇见谢桥的缘故,今天就有些不受控制了。

  顾淮之也不委屈自己,点了根烟:“我爸就说,你那个芝麻胆子,怕拉不了几天二胡就得哭着回家,还超拽?”

  “我就说,怕什么,天上有星星。星星都是好人变的,天上那么些好人看着我,总会照顾我的。”

  赵素衣望向天空,当然,白天看不到星星。他笑意直达眼底:“还挺天真。”

  “太天真了也不好。”顾淮之吐出些浅白的烟气,“第二天我妈妈就给我报了个二胡班,要培养我的艺术细胞。我爸还一脸兴奋地跟我说,好好学,以后不要去天桥,争取到维也纳□□拉二胡,为国争光。”

  兔子:“好志气,就拉那个二泉映月。”

  “几泉映月我都没学会,我一身艺术脓包,实在不是搞艺术的料。我还老因为鸡毛小事,拿二胡跟同学打架。”顾淮之又吸了口烟,“不过我也不是全无收获,还是学会了一首曲子,就是我爸听了不太高兴,他听完就不让我学二胡了,说我浪费资源。”

  赵素衣:“你学会了什么?”

  顾淮之:“《小寡妇上坟》,我拉得可好了。一曲肝肠断,天涯无知音的那种,曲高和寡。”

  “你爸听这个能高兴可就有鬼了。”赵素衣注意到顾淮之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看了不舒服,顺手掐了他的烟,“小小年纪抽烟喝酒,早晚肝硬化。也不怕英年早逝。”

  顾淮之还没反应过来,紧接着,耳边就又传来赵素衣的声音:“抽什么烟,以后你老板我罩你,你就安安心心当个新社会的好青年。”

  顾淮之安静了会,似在思考赵素衣这句话的可行姓。片刻后,他摸摸身上,把带着的烟全扔到赵素衣手里,回他一句:“行吧。”

  

  ☆、系花铃(17)

  

  入夜,顾淮之抱着大黄,赵素衣抱着小甜心,两个人一起坐到了天桥底下。柳树垂绦的影子被月光印在地上,绰绰如水晶帘,摇动野蔷薇的香。

  大黄还病着,它精神不大好,没一会就窝在顾淮之怀里睡了。赵素衣靠着桥洞边的水泥墙,一条腿屈起,右手搭在膝盖上,坐姿十分惬意。

  他目光落在远方的天空,说:“没想到,二少爷还真的的屈尊降贵来陪我睡天桥。”

  顾淮之稍微挪动了下,坐到赵素衣身侧:“不对。这话应该我来说。没想到,神君还真的屈尊降贵来陪我睡天桥。”

  赵素衣闻言只是笑:“我又不是第一次睡大街。”他怀里的“小甜心”当即竖直了耳朵,它怕吵醒大黄,瞪着一双灰溜溜的眼睛,放轻声音问:“真的假的?你可是昆仑山上的凤凰,除了伟大的白主席,谁不卖你面子?你睡大街?”

  赵素衣抬手把兔子一对长耳朵压下去:“我骗你做什么?又不是什么丢人事情,谁没个倒霉时候?我第一次到人间,还身无分文,累了困了可不就要睡大街?”

  兔子满是好奇:“你到人间做什么?”

  赵素衣摸摸它的头:“找人,我的一个朋友。”

  兔子精神大振,八卦之魂熊熊燃烧:“谁这么倒霉被你惦记上了?真的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赵素衣眼神“和蔼”地看向兔子:“我祖宗,行了吧。”

  兔子:“......那你可真是有孝心,大孝子。不远万里离开昆仑找祖宗。”

  赵素衣不愿意多谈这件事,嘴里又开始乱说一通:“我这个人尊老爱幼,不仅有孝心。小甜心,你要是愿认我当爹,我还可以让你体会体会父爱如太行山的感觉。”

  兔子宁死不屈:“休想叫我认贼作父!为什么是太行山?”

  “因为我太行了。”赵素衣也不生气,拎着它看向顾淮之,“那好,你不愿你认我,认小顾先生也行。”

  兔子明显被气得不行,但它依然记着熟睡中的大黄,小声骂:“我认?我认个鸡儿!”

  赵素衣大惊失色,悄声回答:“妈惹小甜心!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你小小身材,大大梦想,这么狂野奔放,这谁顶得住啊?”

  兔子跳起来,对着赵素衣的膝盖踹了一脚。它扭头看顾淮之:“你天天跟这个满口胡言的禽类在一块,也不怕哪天他叨叨死你?”

  “习惯了。”顾淮之注视赵素衣,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奇问,“哎,你找到你朋友了吗?”

  赵素衣不动声色地看看顾淮之,旋即低下头:“找到了。”他闭上了嘴,一双沉静的眼睛望向天空。

  云在夜幕中变幻,如在水中嬉闹的天鹅,翩跹地从西游到了东。一时间星光叆叆,月色朦胧。

  顾淮之这样坐了会,忽然记起某位对他一见钟情的前女友来。

  顾淮之那位前女友之一是个小文青。她个子不高,声音软糯,有一股不同于北地的别样风情,是他高中的校花。顾淮之一直觉得,她的眼睛里有江南,应该乘舟在柔美的水乡,唱一支婉转短调,伸出小嫩葱般白纤的十指摆弄田田荷叶。

  而不是整天看着他,讲些奇变偶不变,手里抓根孔庙祈福的碳素笔,约他一起做《五年高考,三年模拟》。

  顾淮之深觉像她这样优秀的女孩,不应该为自己这块扶不上墙的粪土浪费青春,提出了分手。

  她并没有意外的神色,仿佛早就等着顾淮之开口了。黄昏时分,她抱紧了手中的书本,说:“淮之,分手之前,你能陪我看会星星吗?”

  她眼圈红着,一副要痛哭出来的样子,却笑得明媚。宛如一枝带露的桃花,轻轻一折就断了。

  他根本没有办法拒绝。

  因为时间过去太久,那晚星星如何,月色如何,顾淮之一概记不清了。唯一能记起来的,只有那个漂亮女孩对他说的一句话:

  “一时子夜斜向我们,斜一道云梯。我们携手同登,弃时间如遗。”

  许是此时的风太暖,熏得顾淮之找不到东西南北,鬼使神差地把它给念了出来。

  赵素衣也不傻呆呆地看星星了,触电般猛地转过头来。他知道顾淮之念的其实并非爱情诗。但诗中这几句单独摘出来,在此时此刻,就像情人间的低语,多了些暧昧与浪漫。

  ——我们携手同登,弃时间如遗。

  赵素衣突然想握住顾淮之的手,在掌心处留下自己的温度,指尖和他的指尖缠绵在一起。然而这个念头只冒出来小小一点,赵素衣便缩回手去。

  对于如何泡顾淮之,除了“曲线救国”,赵素衣还拟定了不少方案,但都由于他本人心理素质不行,只会搞些偷偷摸摸的小动作,大部分方案都没排上用处。

  这好比考试前温习功课,乍一看全部都会,自以为能考上清华北大。等答卷子的时候却全部不会,只能一边咬笔杆一边反思自己是个什么废物。

  赵素衣反思自己是个什么老废物的同时,他那颗贼心也没死透,笑着问:“余光中的《茫》,好诗。二少爷怎么想起这句了?”

  顾淮之特别诚实:“我前女友对我说的这句话。分手时她约我看星星,对我讲的。”

  赵素衣:“......”

  奶奶的,他就不应该问!

  赵素衣实打实地喝了坛陈年老醋,脸也不要了,凑到顾淮之眼前去,笑眯眯地对着他,眼镜也摘了去:“你说,是你那位前女友好看,还是我好看?”

  他怀里的兔子忙转过头,嫌弃道:“没眼看没眼看。”

  顾淮之倒是很认真地去看赵素衣。

  顾淮之知道赵素衣长得很好,只是平常那不正经的样子掩了气质,乍一瞧好似个游手好闲的邪魅反派。此时他安静下来,如同褪去繁重茧壳的蝴蝶,将一身痞气褪了个干净,眉眼间越发明澈,干净得像昆山冷玉。

  顾淮之隐隐觉得很久之前的赵素衣,就是这个模样的。

  突然,赵素衣扬起嘴角,露出了一个笑。他这个人霎时鲜活起来,仿佛一株白荷,凌波涉月光而开。

  顾淮之心下恍惚,什么烦恼都被这个笑容冲散。他第一次产生了想要抚摸赵素衣眉眼的冲动,又自觉失态,左右手不安分地握在一起。

  你好看,他想。

  赵素衣右手握着眼镜的一只腿,悠悠地转着它。他未等顾淮之开口,便笑:“那自然是我吧。”

  顾淮之没说话,侧目看赵素衣,眸中映出了他的身影。

  赵素衣瞧了顾淮之一会,又抬头去望夜空。他向银河伸手,认真地说:“之前我在天上的时候,有个人告诉我,天河的水很凉,但河底沉着星星。把它们捞出来安在弹弓上,打什么野味都打得准,尤其是北天帝君殿前散养的传信青雀,甚是好吃。他邀请我有空了一起去捞星星打青雀。可惜到最后,星星也没捞成......等以后啊,我一定要用天河里头的星星打只青雀下来烤。”

  兔子:“很有闲情逸致。”

  赵素衣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向来喜好风雅。”

  兔子叹了声气:“行啦行啦,两位以后有的是时间附庸风雅。对了,你们什么时候走?”

  “怎么也得......”顾淮之本来想说等大黄找到男孩好了之后,但话未说完,他发觉兔子这句话里的另一层意思,问,“你不走吗?”

  兔子理直气壮:“我什么时候说走了?只要我不走,不醒过来,这个梦境就会继续下去。我会和大黄一起去找它的主人,然后我们再一起闯荡江湖。”

  赵素衣皱眉:“闯荡江湖?”

  “没错,闯荡江湖。”兔子跳到地上,神情骄傲,“谁说闯荡江湖是人类的专利了?我其实也是只当醉则醉,当歌则歌的潇洒兔子。我的本事可大了,几年前,我曾在农贸市场与一恶犬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

  “停一停。”赵素衣打断兔子,“大侠,你知不知道,不离开这里代表了什么?你真的不打算投胎做人了?”

  兔子嗤笑一声,抬眼望向天空中那轮月亮。它觉得今晚的月亮很好看,朦胧地像是莲蓉馅的月饼,又圆又甜。

  它不屑地张张嘴,说:“做人有什么好?”

  

  ☆、系花铃(18)

  

  做人有什么好?

  这个问题可是把赵素衣难住了。他本来就不是人类,从前住在昆仑山上时,小日子就过得不错,饿了就吃、渴了就喝、困了就睡,闲来无事就读两卷话本一窥风月。他来到人间,小日子过得与天上差不多,也是饿了就吃、渴了就喝、困了就睡。

  对赵素衣来说,只要心里头高兴,人间便是那九重天阙。做人还是做神仙,都没有太大的差别。

  同样的,对于兔子而言,只要它心里高兴愿意,投不投胎,做不做人,都不重要。

  兔子又瞧了那月亮一眼,眼神眷恋,看上去想咬那月亮一口似地。它动动耳朵:“我多希望这里不是梦境啊。大黄还好好活着,它能亲眼见到它的主人,亲自将项圈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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