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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 第7节

作者:九重门 字数:12786 更新:2022-01-05 01:57:55

    作者有话要说

    ☆、16

    狮王死了,我们都不好受,足足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从那水草般湿浸浸的阴影里走出来。目前最让我不安的是即将到来的婚礼。我和乔悦年纪都不小了,这方面的心思也就淡了,没想着要隆重操办,只是一个女人总归要穿一回婚纱才好。在一切从简的前提下,她又提出不少要求场面可以不隆重,但要别出心裁,婚纱不必太贵,但一定要美美的,让人过目不忘,祝词必须得我来写,不能太俗。

    求婚来得很突然。

    那晚我们在一家酒吧里约会,乐队在台上唱歌。歌唱到一半,她突然兴冲冲地说“这支歌真好,结婚的时候放这个就好了。”我愣了半天,哈地笑了“那你也得嫁给我呀!”她想也没想,脱口而出“你什么时候娶我?”我就从盘子里捡了一只洋葱圈,跪下来向她求婚了。

    她捂着脸尖叫了一声,笑得说不出话来。这时大家都看过来了,我很郑重地又问了一遍“嫁给我好么?”她说“你不能送我个环呀!”我又沾了点番茄酱在洋葱圈上,递了过去。她把它吃了,一边吃一边点头。

    婚礼时间太赶了,根本订不到场子,只好安排在陵园边上的花园里举办。婚纱也来不及订做,她突发奇想地租了台缝纫机,把我的两件衬衫裁开来,缝成一件类似于万圣节鬼装的裙衫。

    我很当心地把结婚的消息透露给鹿男。他倒显得很高兴,还问我怎么不早点告诉他,并一手把制作邀请函的工作揽了下来。

    临近婚礼的半个月里,他又开始给自己调配奇怪的食物了。我问他,这些玩意儿都是用来干什么的?他笑笑,又不肯说。婚礼前一天晚上,他才告诉我“吃了这些,我白天就变回去了。”我听了很失望“原来你还是不想来。”他摇了摇头“不是。我是看你平时很邋遢,走路老拱着个背。明天结婚,你骑着我,把腰板挺直了进场子,那样多帅呀。”

    我拒绝了。“这样会让我难受的。”我说。他泄了口气,懊恼地说;“我还想了半天,你不答应,我就不高兴。”我说“你不高兴也没办法,这么做我会觉得自己是个人渣。”他沉默了一会,突然反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不渣啦?”

    婚礼当天,大老板和姓秦的也从北边赶来了。我骑在鹿背上,穿过用鲜花和藤蔓挽成的拱门,高高地向人群里看了一眼,没看见李三。大家看见鹿,喜不自胜地鼓起了掌,纷纷叫道“鹿男!鹿男!”虽然他们都不知道他真的是鹿男。新娘被牵进来时,客人们怂恿我把她抱倒鹿背上。我探下头,向鹿男寻求同意。他毫不犹豫地昂了昂脖子,表示快抱上来吧!

    我就把乔悦抱上来,吻了她。在一片忘却所有的欢呼声中,我们交换了戒指,简单地说了誓言。跳下来时,我发现鹿男身上已经起汗了。那时我才徒然意识到,按人的年龄算来,他也已经老了,前两天刚又染了头发。

    中间喝酒的当儿,我溜出去看他。在一棵红得燎眼的枫树下,他正埋头吃着一盆水果和草料。我半跪着,看着他,蓦然觉得他有点陌生了,就仿佛他只是一头平常的鹿,躲过了人群,在一棵树下安静地进食。

    我感到难过。

    我假装漫不经心地向他打了个招呼,很轻松地问道这些东西够吃吗?他没睬我,一个劲地猛吃。我就捧着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来。他不肯,下巴沉沉地坠下去,嘴里还在不断咀嚼。我摸了摸他的鼻子,说“别孩子气了,我想过来看你的,他们老给我灌酒。”他动了动嘴巴,咽下嘴里的食物,没再反抗。我就捧起他的脸,看了一看。

    我发现他哭了。

    婚礼结束后,我先送鹿男回家,然后跟乔悦去宾馆度过新婚夜。她没请婚假,第二天就出差去了。我开车送她到了机场,在回来的路上买了袋咖啡卷。

    考虑到鹿男可能还是头鹿,我自己掏钥匙开了门,在玄关口边脱鞋边叫他。没人答应。我想,他或许还在生我气呢,就打开手里的餐袋,大声说;“鹿男,看我买什么回来了!“他还是不理我。

    屋里安静极了,像是才刚打扫过,泛着股淡淡的洗涤剂的气味。玻璃移门前下着窗帘布,卫生间和餐室里的百叶窗也紧紧关着,正午的阳光腾腾地倒进帘缝,铺了满地的灰白的条纹,人影子缩成一团,羽毛似的无声飘曳。门关了,窗关了,声音的按钮好像也关了。缄默的压力有如海底两公里的冰水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把我包围了。

    我飞快地在屋里转了一圈,没见着他。他出去了,带走了背包。我坐在床沿上,四下里看了一看,到处都是被阴影割裂的阳光,和铁一般沉重的寂静。我实在受不了了,点了支烟。火机响了一下,紧跟着烟头也嘶地叫了一声,再后来,又没有声音了。我起身走进月洞门,寻觅着走了一圈。在房间一角,摆了一张信笺,平整而单薄地贴在地上。我看见它,心里就被狠狠地拧了一下。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了。

    大石

    我走了,晚上走的,你别去找了,我大约已经在火车上了。你放心,我带够了钱,会找一片山林,生活下去。

    你说过,等你结了婚,这间屋子就给我了。晚上我尝试着一个人躺在你的床上,可是屋子太大了,夜里又是那样的黑,我感到害怕,觉得孤独。

    你一直很好奇我是怎么来的。小的时候,我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一会变人,一会变鹿,为此同伴们逐渐疏远了我。三岁时,有一队男人上山来,砍了许多树,手里端着枪。他们用绳子套住父亲的脖子,用斧头和钩子挖下了他的角,然后他们杀死了他,把他扛走了。我逃了出去。我还记得,山下有一条很长的环山公路,我光着身体走在上面,太阳很大,热极了,走到半路时,我看见那儿刚出过车祸,地上有好多玻璃碎片,把我的脚扎伤了。

    此后几年里,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我感到很孤独,看见什么人,总觉得他们会砍下我的角,会杀了我。我害怕极了,好几次想杀死自己,但每当我要结束自己的性命时,总会看见好多果树。看见那些果子,我就杀不动自己了,就这样活了下来。

    你从抽屉里掏出□□时,我就趴在窗上看着,那时我还不认识你,只想着绝对不能让那家伙干傻事呀!——我就是那样找上你的。

    起初,我一直怕你,怕你趁我睡着的时候,会杀了我。但事实上,除了脾气坏了点,生活邋遢了点,你都很好,这一点我都是记得的。

    对于今天,我不是没有想到过。那时,我只想,等你结了婚,我就要去你家串门,等你有了孩子,我就陪他玩。可当这一切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却无力地发现,要做到这些是那么的困难。

    狮王死了以后,我常常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一呆就是一个钟头。你可能以为我肠胃又出毛病了,或是又在为他的离去暗自悲伤。但其实,我是在洗手台前照镜子。我老了,大石,我努力让外貌不发生太大改变,可我真是老了。

    我能够接受苦难和不公,能够忍受杀戮与放逐,却无法接受在你眼前一天天衰老。

    从前,独自流浪时,总觉得时间是那么长,日子过得那样煎熬。后来我遇到了你,又觉得时间过得飞快。那时我还年轻,每天晚上都期盼着早晨能够快点降临,这样,我就可以和你一块吃早饭、坐车、去郊游、做户外运动、逛街、回家吃晚饭、打游戏和吵架了。可慢慢的,我开始惧怕第二天的到来。我的身体正在衰竭,而你却没什么变化。

    我们在一起有七年了。从一开始你成天想着要把我赶出去,到后来慢慢接纳了我,怕我抛弃你,像个姑娘一样跟我闹脾气,不知不觉当中,在你的生命里,我变得重要了。我想这算是我做过的最酷的事了。但同时,我也明白,你的生命里还有很多重要的人,但我却只有你一个。就好像,你还有好多个七年,但对于我来说,七年就是半辈子。

    走的时候,我的的确确感到不舍与悲伤,但更多的是满足与快乐。我发现,到了此时,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带走的了,因为我得到了那么多。对了,我把棒 gang的那张和cd机带走了。

    第一次写那么多字,如果有什么错的地方,就别再怪我了,回去之后,我也用不着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爱你的鹿男

    tbc

    作者有话要说

    ☆、17

    17

    我攥着那封信,翻来覆去地看,直到阳光一点点暗淡,屋里漆黑一片。我点亮所有的灯,如同失去方向的蜻蜓在每个房间里奔走,就好像这样就能在某个地方找到他。

    可屋里什么都没有,好像什么都不曾有过。仿佛七年的时间掉头反转,什么都没有发生,鹿男,他的存在,他和我度过的每分每秒都只存在于灵光一闪的幻想之中。

    我越走越快,也越来越盲目,眼睛不再去寻找,脑袋里不再去思考,只是一个劲地走,像挂钟上的指针一样,无休无止地走下去。

    我走进洗手间,反锁上门,手搭在开关上,一下接着一下去揿那个开关。灯一会亮起来,一会又灭下去。灯亮起之前,我告诉自己,等再次摁下开关,鹿男就会出现在我身后,告诉我他在耍什么无聊的把戏。可当灯重新亮起来时,背后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屋里明晃晃地点满了灯,有如一块巨大的中空的冰块,只让人觉得寒冷。

    我沉溺在杂乱无序的紧张之中动弹不得,仿佛在某个地方,有一堆砖头正一块块擂上去,越堆越高,终于到了某一刻,它们訇然坍塌了。我从那个顶端急速坠落,在精疲力竭之际回归地面。

    我关掉所有的灯,慢慢摸到月洞门边,蜷起身子坐了下去。一坐就是一个晚上。我知道,到了此时此刻,我应该感到悲痛,应该放声哭泣。但我却没有。心里只是空荡荡的,没有悲伤,没有焦急,只有空茫的麻木。时光在屋顶上的夜空中潺潺流逝了,除了呆坐着,我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想去做。

    我竭力思考着我和鹿男之间的联系,维系着我们的错综复杂的感情。我悄然地意识到,在很久之前就该思考这个问题,但我却没有,甚至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不愿意去想。

    放弃去思考,并非由于它太费脑力,却是因为我惧怕去洞见它。

    从接纳他进入生活的那刻起,我就在意识深处框定了这段关系的发展,定下了鹿男在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他将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我们将见证彼此不断变化的人生历程,并一同分享其中的喜悦与忧伤。正因为如此,每当它偏离方向,我就把它当作答卷分割线外的字迹,选择视而不见。而与此同时,我却无法影响、也从未顾及鹿男对此会如何考虑和定位。那些错生而出的可能性在无形中被我撕裂与摧毁了。

    天亮的时候,我睡了过去。等醒来时,我彻底接受了这个现实。鹿男离我而去了。

    穷极半生我都在寻求可以爱的人,并努力爱上他们,但爱我的人却源源不断地从我身边离开。这就是我庸碌无奇的一生的主旋律。它是失败的,它的无限重复只证明了我始终没有成长。我还是同七年前一样,同我之前度过的数个七年没有任何不同。我依旧是那个游荡在城市每个角落,用饥渴的目光去觅食关爱与信任的饿鬼。我所能想到的,所能做到的,就只是需要,在得到时,却不知如何去消受。就像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对着一颗椰子束手无策。在炎炎夏日中我确实需要一只椰子来解渴,用椰肉来果腹,但我看着它,张着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吃。

    我因饥肠辘辘而四处觅食,并最终在食物前饥肠辘辘地死去。

    乔悦回来后,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卖掉了这间屋子,搬进了城西闹区里的一间店面房。从那时开始,在那里,我不再打游戏,不再在打开书时大声朗读,不再骑摩托去城郊野游,不再研究食谱、不再在下班途中寻觅咖啡卷、不再囤积过多的苹果、去百货大楼时不再留意香水柜台,凡是与鹿男一同做过的事,一切与他相关的事,我都不再去做。这样,我好像真的逐渐忘却了他。

    鹿男离去两个月后,鹿男的故事也草草了解了。在故事最后,鹿男变成了人,结识了喜欢的姑娘,并俘获芳心。两对爱人做了邻居。周末时,他们会一起去做短途旅行,或在餐厅里聚餐,抖搂彼此在家里的糗事。女人们讨论着时下流行的衣服、营养品、减肥餐、孩子在学校里的成绩,男人们则交流新出的电子产品、车贷、形势正好的股票、保险和旅游指南。我反复阅读这个故事,直到连自己都确信它不过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美好谎言,花费了读者的时间与口舌,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喵

    ☆、18

    姓秦的打来电话时,我刚从杂货店出来,身上穿着雨衣,装了红姜和白芝麻的购物袋提在手里,脚下淌着两汪水。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周末中午,乔悦在厨房里做肥牛饭,让我出去买一袋白芝麻和几片红姜。他在那头说;“这两天有空么?来一趟。大老板情况不大好,估计就这两天了。”

    回到家我订了机票,第二天就赶了过去,那时他已行将就木,离袅袅西去不远了。他的妻子和儿子含着眼泪正好从病房里一前一后地出来。女人保养得很好,脸部显然打过针,光润得如一只被什么特殊拳法海扁过的婴儿屁股。即便来探望病人,还是精心打扮了一番,三月天还穿着貂皮大衣。儿子中等身材,长相普通,两眼因刚挨过训而泪汪汪的,憋屈得有如混迹于牡蛎堆里的一颗螺蛳。

    病房里站了一堆男人,都是同僚。老板在,姓秦的在,我在,还有两个老得像要随时死去的男人。见到我,姓秦的嘴巴煽动了两下,但忍住了。老板躺在床上,比两个月前见面时小了一大圈,头发也掉光了,我花了好大力气才从那张诺大的被褥起伏的床上找到他的小脑袋。屋里下着窗帘,台灯的一簇微光在他突兀闪亮的头皮上拢出一圈光环。他总在应该严肃或是悲伤的时刻无意识地制造出滑稽,简直成了某种天赋。所以进门时,我对他笑了一下。

    他让我关上门,然后说“在死之前,我会一直说话,你们不许打断我,若谁敢说一个字,我就我也不知道能拿你们怎么办。”说完他休息了一会,从被窝里掏出一只手,向姓秦的摇了一下。姓秦的从茶几上取了杯碳酸果汁给他,他就对着吸管猛嘬了两口,而后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开始说话了。

    “我讨厌我的工作,讨厌你们,你们这些没出息的玩意儿。除了呱呱乱叫啥都不会,连怎么花钱都没个数,因为你们口袋里压根就没钱嘛。你们这群情商两厘米,到死也不会说‘你好’、‘谢谢’、‘请’、‘再见’、‘抱歉’,只一个劲儿嚷嚷‘少跟我啰嗦,滚蛋!’,你们不会对人微笑、从不懂得劝慰别人,因为那些事儿太无聊太假了,你们挑挑腿,懒得去做人家越懒得鸟你们,越瞧不起你们吧,你们特么就叫得更欢‘我很出名但我很穷,你们这些王八蛋,老子才不稀罕你们红口白舌的夸赞咧,我要钱,要同女人睡觉’。

    早些年,我到处开除人,我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要开除他们,大约是他们惹我讨厌了。他们身上的馊味让我噁心。可是渐渐的,我接纳了他们,因为后来我明白过来,你所厌恶的人,恰恰就是你的同类。

    我知道这么说未免有点残酷,但事实就是这样。你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是什么?出生和死亡。只有那两个时刻是光光属于你的,可你从未参与其中。你瞧,你妈生你的时候,你还小得像只红皮耗子,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见,跟个拖着口水的休克病人差不多。然而偏偏就是这个时候,就像你死亡时一样,是人们最爱你的时候。你的亲人们,他们别提有多高兴了,尽管他们也不知道自己高兴个什么劲儿。瞧,一团红彤彤的扭曲诡异又可爱的小怪物就那么凭空地冒出来了,像从苏格兰农场里跑出来的胖羊羔,突然闯进他们的野餐会,半张嘴狂啃野餐布,另半张嘴嗷嗷大叫瞧我多么可爱多么活泼,用不了多久,我就会长出一身肥膘,这样你们就可以把我挂在大腿和手臂上烤着吃了,咩哈哈!

    更悲催的是,在那样一群人里,你永远都不可能是最后死去的那个。你的朋友,你的敌人,你欲求不满的妻子和吸血鬼儿子,他们总归还活着,就好像他们比你晚一步登天就是为了看着你死。等你翘了,这群影帝影后会穿起丧服去葬礼上大显身手。他们在彼此的肩膀上哭爹喊娘,头一遭一本正经地谈论你这个人,你的习性,你的相貌,你干过的每一笔事。然后葬礼结束了,他们回到家,脱掉丧服,就接着过他们的生活去了,就把你忘了。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们在酒吧里混日子的时候,因为无话可说,就谈论起你的死亡。他们会说‘多好的人呐,我真难过,真的,得知死讯的那一刻,我当场就哭成狗了。’然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更亲密了,你还是死翘翘的。你的遗孀会向人们哭诉‘我的神我的老母,他为甚要先走一步呢?!我宁可死的是我!这么多年了,我的心都死了。’天知道你死了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她就和别的男人搞上了,那个男人绝对比你高比你帅比你有钱。那些愚蠢的听众因此同情她,可怜她。多么守妇道的女人呐!这么好的女人可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哇!每个礼拜天,那群傻子就拿小饼干小糕团来孝敬她,帮她遛狗、铲猫屎。而你还是死得透透的!

    我们生活的地方就像一个杂货店,每样东西一运进来就被分好了类,齐齐整整地码进货柜,店里唯一的店员,我们的上帝巨巨,成天啥也不干,就光光把东西搬进来,丢出去,丢出去,又搬进来,这样才能确保每分每秒每个空隙都挤得满满的,谁也休想多占。你死了,紧接着就有别人填进来,一切就又圆满了。我们这群人从一生下来就已经完了个蛋了。人都是冷静事故的,他们熟于在置身事外的状态下表现得乐善好施。而你们连这些都做不到,从拿起笔的那刻起,你们就成了彻头彻尾的蠢驴。

    每天我们口口声声、在网络上发着食物和旅行照片一边说生活如此多娇,我要拥抱生活。可傻子都知道,生活他妈的就是一坨屎。要我说,母亲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她们在产房一拍肚子,然后成千上万圆滚滚的孩子就出来了。等这些孩子们长大了,变成了行走的狗屎,就会禁不住想我了个大操,这他妈是个什么鬼地方?妈妈你为啥要把我生出来!

    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像拥抱颗榴莲那样紧紧搂住它,牢牢盯着它,幻想里头油腻腻、甜津津的果肉,即便里面啥也没有。可就算是这样,你们还是活下来了,你们都杀不动自己。你们都是英雄。不像海明威他们,前一秒还信誓旦旦地劝慰别人“一定得竭尽全力活下去,生命充满了无限挑战和梦幻大泡泡”,紧接着就把自己的脑袋给崩了。这下你们弄清楚了吧?英雄都是贪得无厌的无耻之徒,即便是根本不需要的东西他们也照抢不误,一边抢一边还抱怨东抱怨西的。

    所以,我死了以后,不要哭哭啼啼,不要交流我这人是什么玩意儿、干了哪些好事。我死了,讨厌你们的人又少了一个,你们应该感到高兴。明白?

    好了,总算把这些话吐出来了,我感到轻松多了。不过,我还得说,我讨厌我的工作,我讨厌你们。现在你们都给我滚出去,我要一个人安静地去死。”

    他说得太多,所以一说完他就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19

    遵从死者的遗嘱,葬礼上见不到半点黑色,大家把衣柜里最鲜艳的衣服全找出来穿上了。从远处望去,像一堆生气勃勃的充气玩具。墓碑边上铺了几张奶白长桌,放满了各式口味的糕饼和□□般五彩斑斓的鸡尾酒,粉红的气球在枝头迎风飘摇,无数个圆弧面泛露出满满一地的蓝色雏菊和斑斑点点的狐尾百合。

    在最后的日子里,死者煞费苦心地为葬礼列出一串长长的歌单。葬礼当天,人们在节律轻快的乐声中摇摆着身体,一边咀嚼食物一边谈论起死者的生平,他不计其数偷偷摸摸的行为时,脸上不禁地都泛出了笑容过道上的柜子里每天都会出现一袋清洁工最爱吃的椒盐薯片;公司里所有的挂钟都被调快了半个钟头,因而离实际下班时间还有半个钟头办公楼就空了;每个节假日回来,员工总会莫名其妙地在抽屉里找到许多糖果;有个女员工与逼她堕`胎的男人分手时,老板批的假条反面写着弄死他,你行!…

    下午两点钟,太阳最为强烈时,死者遗孀掀开了盖在墓碑上的红蓝格子布,这时我们看见楔在上面的墓志铭没有哲人的智慧,却有无可救药的童心。

    日落时,人们恋恋不舍地离开墓园,心中怀着同样的情感与想法此人不该被忘却。很多年后,当我们谈论起他的死亡,我们将不会努力地挤出几滴虚情假意的泪水,挖苦心思地动用所有悲悯的词眼来装点他的逝去和葬礼。我们将由衷地感到快乐。

    大老板死了之后,我借题发挥在家赋闲了一个礼拜。但躲在家里并不能回避他的死去。电视报纸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死讯。大学里也像沾了光似的开了追悼会。大约是某个礼拜三,从前的导师打来电话,他说;“他死得也挺巧,正好我们建校六十年,我们刚开始办讲座,蛮多从前的校友都来了,你也来一趟,谈谈你自己,顺便谈谈他,毕竟你跟他熟。”我听了就跳脚“这都是什么毛病?人家都死了,你们还当盛事搞庆祝。”他脾气好,没恼我,笑了笑说“怎么啦,现在出息了,脾气也大起来了嘛。我也没办法,他们让我找你。我也不愿意啊,你的毕设烂得惨绝人寰,还硬让我批那种分数。”我想了想,就屈服了。

    我回了趟老家,把祖父床底藏的驳壳枪取出来,带去了学校。讲座刚开始,我把它从口袋里掏出来,丢在讲台上,让学生上来试一试。本以为会有许多男生蠢蠢欲动,争先恐后前来瞧瞧这稀罕货。结果却出乎意料,男生们吃吃艾艾不敢上前,有几个坐在前排的干脆瞪大了眼睛若有所思地看向天花板,仿佛房顶上进了他妈。女学生倒一个个挺直了腰板,手臂如百岁老人生日蛋糕上的蜡烛高高竖起。

    我点了个圆脸孔长头发的女生上来。她走上台阶,抄起抢,掂了一掂。我鼓励她“扣一下扳机试试。放心,这把枪年数很久了,坏了,里面也没有子弹。”她就扣了一下扳机,然后把枪放了回去。我问她感觉怎么样?她玩味了一会后说“比想像中沉。扣下扳机的那刻,还蛮紧张的。”我点点头,让她下去了。

    “你们这群懦夫!”我对仰望屋顶的男生骂了一句,“我没想到你们也是如此的柔弱。为什么要带枪来吓唬你们呢?因为许多年前,我曾想轰掉自己的手。不是自杀,我怕死,就光光是把手轰掉。你们知道,如果我残了,国家就会出那么一滴滴钱来抚恤我,钱不多,但加上爹妈的养老金,足够我了却残生了。为什么我会那么沮丧,以至于想丧失劳动力呢?在座的有哪些是中文系的?”

    一半的人举起了小手。

    “你们真傻,真的。”我恨铁不成钢,“我想这一切的根源,就是因为我选错了专业。高考填志愿时,爹妈就对我说,儿啊,你这点智商,啥专业也学不好哇!怎么办呢?去技工学校学开挖掘机吧!隔壁老王家的儿子就是那儿毕业的,现在一个月赚四万呢!可是我讨厌劳动,从小到大能学得会的家务只是涮碗和做蚝油卷心菜。怎么办呢?我把学校指南都翻烂了,才乍然想起学中文总不难吧?我从小就说这个,从小用它记日记、写信、在考试时传暗号,这点我总学得会吧!所以我拍拍脑袋就把志愿表填好交上去了。

    毕业以后,我找不到工作。同专业的同学,有的和我一样常年待业在家,有的做了文秘,有的开煎饼摊,有的送快递。那时我还是挺上进的,考了一堆证,之后进了一家金融咨询公司。不过混得不好,压力太大了,你们知道,金融街办公楼有变形金刚那么高,从办公室落地窗廖望对面的反光玻璃片和街上芸芸众生时,我总想着要跳楼。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订外卖和上厕所,真的。所以不到三年我就裸辞了。

    之后我就进了出版公司。压力没那么大了,但圈子变小了。而且,假如你混不出头,那还真挺无聊的,摊煎饼果子还比这有意思点。你们以为只要把稿件投出去就能赚钱啦?写一两本书后就出去采采风,然后在一片喝彩声中玩重磅回归?你要这么想,就真得去医院里看看。你瞧瞧现在当红的作家,有多少是科班出生的?都是学物理的,学金融的,it变态男,还有开挖掘机的。那时我每天的工作么,就是写字和挨枪毙,老板都不知道公司里有你这号人物,顶头上司是个男人,可任何办公室婊`子都不是他的对手。收入低,待遇差,默默无闻,我走在街上就像个刚出来混的扒手或者公共厕所看管员,所以没有姑娘会鸟我。回到家没有热饭吃,没人一起玩,连条狗也养不起。我无时无刻不在幻想着,家里能有个成天游手好闲的朋友,给我烧晚饭、等我回家,该有多么赞呐。如果是田螺姑娘就更好了。你需要她时,她就从水缸里跳出来,像日本的机器人女佣那样满足一切需求,你烦了,她就跳回去,又变回一颗田螺。除了吃水什么都不需要,不用花你一分钱。爽吧?

    但这些都是不可能的。每天我对着脏兮兮的电脑屏幕,望着我那张欠扁的脸上欠扁的表情,就看见了自己的未来。你说一个人还不到三十岁,就能看见自己的未来,这人得多衰啊?我明白,我将一声不吭独自老去,有一天早晨因为够不到桌上的豆浆突然心肌梗塞倒地不起,好心的邻居们把我送进养老院,在养老院我也将是个古怪孤僻的小老头,一天到晚窝在安乐椅上,就着米糊糊吃烂掉的香蕉和潮解饼干,像只晚年才被割掉蛋蛋所以心情很糟的脱毛老猫一样,叽叽咕咕自言自语。

    因此绝望之中我就把枪带回家,想轰掉自己的手。那天我坐在沙发上,看着那枪,当然那枪不是这枪,我把它弄丢了。那时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没有老婆,没有手,那么漫漫长夜我该如何度过?最终我放弃了。我开始写那个故事。在座的看过么?”

    百分之八十的人举了手。

    “当然,你们肯定看过。要不然你们来这儿干什么呢?讲座开始前,我刷了会手机,这里信号挺差的对吧?”

    大伙儿笑笑。

    “我知道,这回校庆,来了不少很厉害的校友。前面我们同一届的还一块儿吃饭。我坐在他们旁边,觉得自己寒酸死了。但你们想呀,我比他们出名对不对?管他们个个年薪上百万,可谁知道他们咧?我就不一样了。”我像柴犬一样傲慢地撇过半个脑袋,向观众席抛去一个斜眼。他们就嘘我了。

    “人家提到我,都会说;对对对,我知道他!他就是写那个《动物世界》还是《我的小鹿有犄角》的那个人,我忘了那书叫啥了,总之我看过,还挺那啥的。当然他们说不出那啥是哪啥。这书没什么稀奇的,最近走了的那位,他跟我臭味相投相见恨晚,所以让人炒了一番,写了点高深莫测的评论,这样大家食指一动就转了,而且越说越神棍,书就红了。其实你再仔细看一遍,真没什么。我在写这个东西的时候,可没有展开想像的大翅膀,点燃灵感的小火花。不过是把曾经的挚友、家人和小宠物的所有美好的性格与行为加之在一个人身上罢了。所以,有人喜欢这个故事并不奇怪,因为这个朋友是那么完美的一个人,他高大健康、任劳任怨、很少发火、还时常给人带点惊喜。

    生活太残酷了,而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该是个公主,我们希望我们的生命里始终有那么个人,能无微不至地呵护我们,让我们感到自己是被爱着的,感到安全和快乐。我不过是把他们的愿望写出来而已。因为它不切实际,所以大家不屑于讲出去,或是宁可把它深埋在心底,每晚临睡前默默地将它温习一遍、演绎一遍。这下,总算有个大龄傻子把它讲了出来,大家舒了口气,总算可以堂而皇之地交换这一不找边际、要求过高的幻想了。

    那些明面上的评论让我迷失了,我的书真的有那么嗲么?我的书真有那么厉害么?我也不知道啦。我去网上看了看,你知道,很多真理和最像真理的谎言只能在那儿找得到。别以为我们纸片界的人就不会上网查你们了。在网上,这本书终于被打回原形返璞归真了。混过那个次元的人都知道,那些论坛和盗文网站会在每本小说前加个简短的介绍。我看到的简介大致有这些现代妖怪的故事、田螺男、猥琐男与一头野生动物的家常、□□男大器晚成起家之路,不过这回有一头鹿…我竟无法反驳,你知道么?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看完简介你就不必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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