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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 第6节

作者:九重门 字数:13853 更新:2022-01-05 01:57:55

    鹿男上下班骑摩托车,在我的车还未修好的那段时间里,他先把我送去公司,再回去上班,风雨无阻。第二天我戴着摩托头盔进了办公室,不骗你,我真的带了个那东西去上班——因为李三总喜欢打我的头。整整一个上午,我都是戴着头盔工作的。李三只是冷笑对之,并未显露出攻击性。所以,午休时,我放松了警惕,把头盔放在桌上,伏下`身睡午觉。刚睡了一会,脑袋就被狠狠敲了两下。我睡眼迷离地看上去,那货正举着萨特的书,丧心病狂地殴打我。我把双手交叠护住脑袋,继续睡觉。他打了一会,就停了下来。因为我一动不动,看上去好像死了——你知道,现在大白菜也是能砸死人的。他有点慌了,把我的手从头顶放下去,又揪起头发把我被揍得嗡嗡作响的脑袋从桌上拔起来。我水性很好,就一直屏住呼吸。他探了探鼻息,就真吓傻了。往后连退了两步,跌回了转椅上。我无力地把脑袋扎回桌面,继续装死。

    他沉默了一会,仿佛在思考什么对侧,随后他训练有素地过来,扛起我的尸体,把我拖进一口柜子,关上了门。门锁时,我有点后悔了,同时又觉得害怕,这家伙还真挺绝的。我开始猛拍柜门,故作轻松地说“我没死,谁叫你不搭脉呢?喂,你快把我放出来。”

    过了好一会,他才过来,在那头闷声闷气地问;“你来要支烟么?喝点茶怎么样?”我说“谢谢你的美意,我只想出来。”他对着门缝喷了口烟,很大度地说“今天就放你半天假吧!”说完他就回去了。直到下班才把我放出去。

    第二天,和大老板通视频时,我的头上长出了两个包,像个et。姓秦的家伙坐在老板身边。老板问我“咦,你左边的包是怎么回事?”姓秦的问“咦,你右边的包是怎么回事?”我朝着李三的方向指了一指,他们相视而笑,没有半点同情的样子。

    从老板右手边的窗户,我看见城里的雾霾已经散去,留出一块浅灰的天空。我问“你们这儿是快下雨了么?”他俩一齐别过头,望了眼窗外说“哪有,今天可是大晴天呢。”既然姓秦的也在,我就质问道“你们把我调到这儿,是让我难堪么?”说着我又指了指李三。姓秦的笑而不答,老板绞起十指,脸贴近屏幕道“不,当然不是。你在想什么呢。我是以为给点儿压力,你就能做得好一些。不过,你都习惯了,不是么?”接下来他们告诉我由于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大老板打算退居二线,姓秦的家伙将担任荣誉老板,当然,因为他很忙,所以他能做的,就是偶尔出来摆摆样子,还有通过这台电脑监督我的工作。

    随后,老板关掉了声音,转而在对话框中写道接下来两个月,公司会进行大换血,大规模裁员和调职在所难免。我想了一会,写道管我什么事呢?姓秦的代他写道你得做好准备,看着身边的人一一离开或是升职,我们知道,按你的怪脾气,难免会长吁短叹,想太多,这样会影响你的工作。“尽量少写一点你的人生感悟,”他们说,“读者不喜欢看这个,你怎么想,他们也不在乎呀。”

    晚上,李三打电话过来,让我去他家一趟。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你来了就知道了。我瞥了眼厨房里的鹿男,问“我可以不来么?”“你说呢?”

    我于是痛吃了两碗饭,又带了把防身用的水果刀,打车去了城郊别墅区。李三的房子很大,院落通畅,屋里摆了许多木制家具,天刚下过雨,散发出一股返潮味。他在吧台上喝酒,一路目送我进来,待我跳上吧台,便推来一杯酒,命令道“喝!”酒是好酒,我也爱喝,但我不敢。他看出了这层顾虑,把酒杯取回去,抿了一口,又重新摆在我面前“没事,喝吧。”我仍旧没动。他哧地笑一声“屁大点事,难不成还要和你同归于尽?”我这才举起酒杯,喝了起来。

    大约有一刻钟,我们面对面默默喝酒,不作任何交谈。我注意到他的手臂上挂着黑袖章,就小心翼翼地问他,家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他哥去世了。李三有个大他五岁的哥哥,两人关系密切,仿佛只有在兄长面前,他才会流露出鲜少的人性。我想安慰他的,因为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来此地的理由,但他脸上的神情很冷漠,仿佛死去的不过是路边臭水沟里的一只耗子。

    我问他你不难过么?他耸了耸肩,反问道“有的选么?”对于我们习以为常却始终不愿触及的生离死别,李三很有一套自己的逻辑。他认为,这个世上,我们的周遭,每天都有人出生,同样每天都有人在死去,从一定意义上讲,永远不会有空缺的位置。从此说来,人同墙上的挂钟没有太大区别,他们的出世,他们身上日益凸显的衰老的痕迹,以及他们的死亡,每时每刻,每分每秒,无不在告知时光的流逝。唯一改变的只是时间。他跳脱于正常范围之外的思考使他始终游离于人群之外,而我们自始至终也无法进入他的生活。我不知道这个怪圈,这个将他与我们隔离开来的墙是如何产生的,而他安之若素的态度显然不会为他的余生来来丝毫释然。

    “可他是你兄长!”我用一种怜悯的口吻争辩道。他对着我喝下杯中剩酒,摸了一把黑袖章。“我又能改变什么呢?你能用悲伤的程度来计量爱吗?你不能。”他说,“你不能把所有东西都去量化。眼下我的家人们都戴着这块黑布,我们用黑的衣服、黑袖章和挂在墙上的吓死人的照片来提醒自己,有什么人死去了,而这个人在我们血缘枝脉中占去了一席之地。这块黑布,它迫使我们一遍遍回想他缺乏可陈的一生和平淡无奇的相貌,可是有一天,当我们摘下它时,所有的记忆和悲伤都会化为过眼烟云。在这段时间里,每个同事、每个与我擦肩而过的人,都会尽可能地表现得出友善,因为我的家人死了,他们可怜我,他们像可怜一条断了腿的流浪狗一样可怜我。而一旦等我摘下这块黑布,他们就恢复了冷漠和怨恨的权力,又可以对我横架指摘了。我知道,若我表现得漠不关心,或是显露出丝毫欢乐,那些人就会像你一样,来质疑我的人性。但事实上,你们根本不认识他,也不在乎他死了还是没死,你们只是用他的死亡来验证和显摆自己的善心罢了。这些我都不在乎,但你必须明白,我的兄弟,他不是一块黑布!”说到后来,他有点激动了,我忙打了个手势,表示歉意“你想多了,我没这个意思,我以为你让我来是为了这个”

    他给我倒了杯酒,没再讲下去。我们又喝了一轮酒,同吸了半根雪茄。十一点种,他又开了瓶新酒,我推脱说时间太晚了,得先回去了。他没答应,也没拒绝,而是问我“那个鹿男,是真的存在的,对么?”

    我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是的,他在等我回家。”

    他靠回椅背,叼着半根雪茄,静静地看过来。我感到有点不自在,低下头点了支烟。这时,他朝屋里看了一圈,叹了口气“这屋子有点太大了是不是?”

    “你可以搬到小点的地方去嘛。”

    他笑了一声“但实际不会有什么改变。”

    “实际不会有什么改变。”

    他突然倾过身子,压低声说“既然时间晚了,你跟他说一声,我这里还是有客房的。”

    我拒绝了。他空乏地张了张嘴,没再坚持。我问他你想说什么么?他说;“没有,我送你回去。”

    “你不是被扣驾照了么?”

    “可以坐计程车。”

    我苦笑着说;“那你还得回来,何必花这冤枉钱呢。”

    “我就是想出去一会,”他说,“不大想呆在这儿。”

    他送我到门口,我们在台阶上道别。我掏出钥匙时,他还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半张脸含在黑暗中,半张脸在灯下白得发光,像过了期的牛乳。半夜没什么客人,司机也不急着催,只拉下车窗,手从里面挂下来,捻了支烟。

    我把门开出条缝,没有马上进去的意思,他就凑下`身说“你闻到姓秦的味道了么?”我向计程车怒了怒嘴“他们抽一样的烟。”他迟疑了一下,没说话。

    我扭头对他说“那我进去了。”

    他说好,依然没动,看着我进去。门快要合上时,他突然说“大石,其实我没那么讨厌你。”然后他走了。

    第二天他没来上班。接下去两天,陆续有人来搬东西。东西被装进几只纸板箱里,由门口的邮运车运下山去。我给楼上的老板打了通电话,问他李三去哪儿了。他说“他搬去总部了。起初是不愿意的,后来也不知怎的,突然说要去了,态度还挺坚决。深更半夜给大老板打的电话,也难怪你不知道”

    我挂下电话,一个劲地开始打字。

    ——————————————————

    作者有话要说

    ☆、13

    短短一个礼拜的时间,李三走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解散了,大老板离职了。他们的猝然离去在我意料之外,却在承受限度之中。尽管有什么东西萦绕在我心头久久不去,但我不曾胡思乱想,也没有惴惴不安。就像李三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不会给什么人特意留出空白。我的写作工作出奇地顺畅起来,很快写完了半本书,公司将这十万字作为上册出版了。接下来就是签售,应酬,采访,与日俱增的自我满足感,和蜂拥着进入生活的陌生人很快填补了这块空白,消泯了我对李三的歉疚和若有似无的思念。

    我们搬入了一间三百平米的公寓,整间屋子的设计均出自鹿男之蹄,泛着股浓浓的原始气息。从后门出去,是一座小庭院,饱餐之后,狮王就团成一只硕大多毛的排球,在草坪中央深沉地思考它从何处来要往何处去的问题。我和鹿男的卧室只隔了一扇霍比特人的月洞门,六年过去了,他依旧不习惯睡床,从月洞门进去,有两株用塑料和麻绳编成的樟树,因嫌味道重,还特意喷了花果香水。

    现在,除了鹿男的故事,我还有其他东西要写,所以,一周中,我有三天可以呆在家里,其余两天去公司报个道,下午就可以回家了。白天鹿男要出去工作,我在家里花大量时间陪伴狮王,同时为鹿男研制晚餐。每天我花两个钟头精心烹煮晚餐,但百分之八十的结果都是重新叫外卖。书房的书橱里放了一堆《烘烤宝典》、《你也可以烤面包》、《沈妈靓汤》、《每日果蔬》、《早餐不重样》,我悉心学习,不时做点摘记,但效果并不理想。纸杯蛋糕进炉时还有模有样的,出来以后却成了八只硬邦邦的烤龙蛋。鱼内脏永远都挖不干净,奶油色的浓汤里总飘着股苦胆的味道。饭不是太硬就是太湿,因而做出来的炒饭与炒粥和炒爆米花无异。

    由于狮王的眼睛不好使,我在它面前大胆展示了高空翻锅的表演。当然结果差强人意,那堆五颜六色、指甲片大小的彩椒从平底锅上哗地蹦起来,在灶台和脱排油烟机之间徒劳地挣扎了一会,就星散四地了。尽管屋里就我一个人,我还是心虚地环顾了一遍四周,然后把散落在灶台、流理台和地砖上的食物捡起来,丢回锅里进行高温杀菌。说起厨房里的油烟机,不得不说,那家伙费了我一万多的钞票却一点用场也没有,菜刚下锅,屋里顿时就浓烟滚滚。更糟糕的是,每当我打开厨房的窗户,把头探出去时,路过的邻居都以为我紧接着要喊救命。

    晚餐即将竣工时,鹿男摁了门铃。我腾云驾雾地前去迎接,狮王像装了雷达似的一溜烟蹿到他裤脚边,用他们之间的语言向他告状。我真是恨死它了。不过,鹿男倒是很承情。每盘菜一端出来,他便像饿昏了一般风卷残云地将之一扫而光。我不安地盯着他那两块剧烈掀动的腮帮子,诚惶诚恐地问“怎么样?”他想也不想就说;“好吃,明天也煮这个,好吗?”接下去整个晚上,他都蜷缩在那间霍比特人之屋里,捂着肚皮痛苦□□。

    为了矫饰罪过,有一次,我从超市里买了两袋速食,用微波炉加热之后,倒进盘子里稍稍点缀了一番。面对两盘色泽气味无一不正常的菜肴,鹿男显露出了深重的疑虑,首先他警觉地嗅了一嗅,然后捏起两根筷子,如搜捕逃兵般的夹起一只肉丸,塞进嘴里嚼了两下。我眉开眼笑信心十足地问“好吃么?”他怔怔地抬起头问道“你做的?”我心有余悸地扫了一眼垃圾桶里的包装袋,发出一个含糊不清的声音。他丢开筷子,哈哈大笑起来,并很快笑出了泪花“今天中午刚吃过这个。”

    我泄气了。先前的那股兴奋劲儿如同一只被人捅瘪了肚子的充气鱼一样扁了下来,荡然无存。为此鹿男为我出谋划策去网上找点菜谱,总归比书上的要方便多了。我浏览了许多网页,下了一堆手机软件,又研习了一阵子。不久之后,一道名叫“仰望星空”的菜肴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惊喜地发现,这道菜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我把鱼头换成了胡萝卜和芦笋,一方面是为了营养均衡,一方面也是出于对鹿男的素食习惯的考虑。这道菜的名字随之改成了“欣欣向荣的处`女地”。我把它做的很好吃,真的,不骗你,狮王也爱吃。

    然后我们吃了两个礼拜的仰望星空和蚝油卷心菜。再后来鹿男进医院了不管怎么说,这是很有趣的尝试,结果并不重要,不是吗?

    居家工作的日子里,除了完成公司里编派的工作,还有一些别的约稿。我逐渐学会了不断调□□格去应付不同读者的口味。现在,我可以面不改色地写出“执迷至此为哪般?求你放过我的父亲!”和“十年患难不抵一夜情,他比北国的雪更寒冷”之类的题目,或是换一个阴柔的笔名,去写一些甜得粘满夏日苍蝇屁股的故事。说实话,我认为它们恶俗至极,它们就像广场上五颜六色的肥皂泡沫一样充斥着廉价的毒气。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秦老板。电话那头,他用命令的口吻说道“瞧瞧你文档下面的字数,把它们转算成稿费。其实很早之前,你不止一次地这么做过,对么?只不过那些钱都流进了别人的口袋所以,不屑也好鄙夷也罢,你都是在嫉妒。嫉妒他们用这些彩色泡泡去换房子和车。因为你那通酸得冒泡的无病□□人们压根不买账,你那些自作聪明的小计量他们根本不会花时间去理解。你从来都搞不明白,大家都活得很辛苦,还偏拿这些东西给人添堵,活该你那么穷!”

    不出他所料,稿费到手后,我的矛盾情绪立刻烟消云散了。看着窗明几净的新屋,冰箱里满满当当的食物,影碟机上平时只能在店里试玩的电游光碟,狮王残留在嘴边的昂贵的猫粮,衣柜里滑得像鲸鱼皮一样的西装,通讯录里激增的人名和电话,我无可回避地承认了这个事实金钱确实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不再在乎了什么,只要它们能转化成钱。我不再在乎想要什么,只要能得到就都是好的。

    有了钱之后,眼前的世界都像打了层柔光一样变得美好了。我不必在拥挤燥热、充斥着汗臭味的电车里耗费体力,告别了被尿水浸得浅黄的公共游泳池,无需为了十元的差价在几家餐馆间斟酌再三,不再留恋于不伦不类的酒吧,摒弃了吃烟屁股的臭习惯、无视了街角来路不明的食物和香烟,不再因为手头拮据而整日紧张兮兮、惹人厌烦,不必倾听失意的同事肆意吐露的苦水、不再惧怕鹿男会在飞黄腾达之后弃我不顾。是的,我感到自己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广大的胸襟接受我的周遭,而我的周遭也接受了我。

    鹿男初来我家时,看上去比我小五六岁,但六年之后,却显得比我大了。从一开始他就有点少白头的倾向,现在,若不及时染头发,就半边都是白的,远远看去,那颗脑袋像两种杨梅的混种。他的呼吸道和肠胃都不大好,特别是在我厨艺的摧残下,总要跑去医院看肠胃科。

    这天下午,我陪他去家附近的医院挂点滴。天上飘着细雨,整条柏油马路被雨水浸得湿汪汪的,在苍灰的天光下闪烁着碎银般的亮光。我一手打伞,一手提着装着栗子和水果的食品袋,悉心护送孱弱的鹿驾。在路上,我们碰见了一个体量魁梧的大混混。鹿男率先认出了他。“不好!”他低呼一声,“我跟这人打过一架!他什么时候长那么壮了。”

    情况非常不妙。鹿男虽然人高马大,但病恹恹地委着身体,而我除了因疏于打理而杀气腾腾直冲云霄的头发外,浑身上下毫无战斗力可言。那混混显然看出了对方的弱势,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掏挖着什么,另一只手紧紧攥着,向我们走来,满是横肉的面孔上显露出的恶贯满盈的浮夸笑容。那天天气不好,路上没有别的行人,岗亭里也没有警察,一时,剑拔弩张的气氛如乌云般笼罩在小巷上空,令人窒息

    幸好,我写过武侠小说,这点小打小闹简直何足挂齿!所以,为了保卫鹿男,我放出了大招。我让鹿男退到一边,而后冲男人大吼一声。他停住脚步,不解地瞪着我看。乘这个当儿,我从后裤袋拔出一根香蕉(我至今也未搞懂为什么后裤袋里会塞了一根香蕉),劈头盖脸朝他的五花肉脸抽了上去。那根香蕉是前一天刚从水果店里买的,还很青涩,所以硬邦邦的,抽得他嗷嗷惨叫。不一会儿,他的鼻孔流下了鲜血,眼角闪起了泪花。我赶忙抓起鹿男的手,飞也似的奔去了医院。

    不过,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幕被人偷拍了下来。很快,一条名为“高手在民间!邋遢男手持香蕉勇斗歹徒”的视频在网络上一夜走红,更为不幸的是,有人认出了我。有天晚上,大老板发给我一条短信快去我给你的链接,快去看,笑死我了。还打了个挤眼睛的贱兮兮的表情。我捧着手机,半夜里突然感到一阵恶寒。再三犹豫之后,我点开了那条链接。两百兆的网速让网页像鬼一样飞快地弹了出来,我发现那是我的词条,最新编辑的信息为同时也是最近很火的香蕉侠!——那一刻,我真的很想杀死自己。

    我马上回了一条你没事翻我词条干嘛?他就支支吾吾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睡了,晚安!

    我越想越不对。作为恩师,他的名字像蓝精灵一样闪满了我的网页,我信手点进去,即刻发现了问题。他的民族一栏上赫然写着他是契丹人!

    这样,整件事就很明朗了。我气急败坏地又发了条短信过去词条是不是你改的?

    他装死,没回我。但我知道他没睡,他那颗活泼的小心脏正在被窝里扑扑直跳。紧接着我连发了三条说!是不是你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大概没做过那么刺激的坏事,心虚之下就把真相托盘而出了视频是他拍的也是他传的,词条也是他改的。

    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回了一个百爪挠心的表情我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说我闲在家里没事干,来南方跑一趟,这不是无聊嘛,就找了点事儿做。

    我呵呵一笑,帮他把民族改回了汉族。

    作者有话要说

    ☆、14

    半个月后,鹿男出国出差去了。

    送走他之后,我盘腿坐在沙发上,同狮王一起陷入了漫长深沉的思考首先,从严格意义上讲,他是一头鹿,从神话角度看,他是一只妖精。那么,他那本绿皮(!)护照是怎么办的?指纹又是怎么回事?到了海关他为什么没被逮捕?还有,出发前一个月,他便每天精心熬煮一些奇怪的食物,说是为了调节身体时差。由于工作繁忙,之前我无暇顾及这些,唯一关心到的,是他的签证照拍得还挺帅。

    他开了s 和微博,这很坏。因为打他一出国,我就被他美食风光各种角度的自拍照给刷屏了。哪怕到了晚上,变回原形后,他都不忘自拍。第二天,他会准时地把鹿的照片发上来,然后开始孜孜不倦地玩精分“嘿,哪来那么帅气的鹿,真想把他带回家!”“原来鹿角那么漂亮,但大家绝对不能去砍哦!”“这里的鹿真多啊,而且都那么可爱!”(大哥,你在巴黎!)

    这还不够,他还特意藏了几张私照特意来孝敬我。这当然没什么不好,但再漂亮的照片,加上时差,都只会让人心塞。事实是,每到凌晨一两点钟,我的手机就会亮起来。那时我正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刚打开手机,一张煞白的从头顶拍摄的脸就跳了出来。更可怕的是,这张脸还会不时更换表情,神秘的微笑,诡异的微笑,满足的微笑,得意的微笑,陶醉的微笑起初,为了不伤及感情,我还会强打精神回复道很喜欢,睡了。这样过了几天后,我无可奈何地提醒他我这儿是凌晨他视若无睹,接着发。

    你知道,我不是软蛋,我也是有脾气的人呐。因此,到了后来,我就顾不得什么感情了。因为不回的话,他就会不断问我你看见了吗?怎么不回我?所以我干脆看也不看,就回“已阅”。他觉察到了我的不快,接下两天就没再吓唬我了。可到了第三天,他又忍不住,连发了三张错位照,分别是“一口吃掉圣心大教堂”、“一脚踢飞埃菲尔铁塔”和“一刀切开老佛爷”。这一次,我真的差点吓出命来。出于自爱,我设置了系统回复很美,很喜欢,等你回国。其实我从一开始就该这么做了,因为他离家的两周里,我也长出了白发。

    就在我的精力体力消耗到极限时,谢天谢地,一件天大的好事发生了。他的手机被神灯扒走了。他从酒店打长途过来,向我汇报了这一噩耗。我一边安慰他“天哪,怎么会这样,叫你当心点你不听!刚好水果机出新的了,你可以换一个嘛!”一边笑出了泪花。他就更沮丧了“有好多重要的照片,我本想带回国给你看的,现在全没了。”“照片都是可以再拍的嘛,你别难过了,再两天该回来了吧?要吃什么吗?”我说。他没说话,咔嚓一声挂了电话。

    没有了鹿男,狮王就更加无法无天了。有时我想,它之所以是个瞎子,是因为,假如它能看得见,老天都不知道它会干出什么事儿来。

    白天我在餐桌上打字,它就蹦上来,沉重多毛的虎躯牢牢压住键盘。我推推它,它整个身体像死去了一样,一动不动,尾巴却疯狂地打着圈,转过脸来,那神情像在说叫你打字!本王叫你打字!工作时我会吃大量葡萄,每回没吃两颗,手伸过去就摸到一团毛,它一屁股蹲在果盘上,居高临下睥睨凡尘。我说“大爷,小的要吃葡萄!”它打了个哈欠,继续维持这个姿势,地动山摇而它岿然不动。其实我也是挺怕的,因为它看上去好像蹲在屎盆里拉屎。

    而且,这只猫,它占有欲很强。从前经过宠物店,我都会悄悄进去撸两把猫毛狗毛再走,现在,为了这条小命我再也不敢了。因为回到家它就会用怨恨的叫声和表情质问我你身上为什么有别人的气味?说!你去哪儿了?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傍晚,我带狮王出去兜了会风。狮王不大爱走路,喜欢坐在副驾驶位上吹风。我就把车窗摇到一半,到城郊开了一圈。一路上,狮王叼着一只鹿男穿过的棉拖鞋,在蜡黄的余晖下一阵阵打盹,软而长的胡须漂得金黄,一绺一绺在风中瑟瑟地飞。

    我边开车边自言自语;“狮王呀,你说,我给你铲屎,给你买猫粮,你老人家怎么就那么偏爱鹿男呢?我知道,你们都是小动物,可我也是猴子变的呀!”它居然听懂了。丢开拖鞋板,爬过来,用大脑门蹭我胳膊。我就把那只手放下来,帮它捋毛。我有点饿了,就问它“我们去日料馆吃鱼好不好?”狮王威严地咪呜一声,表示赞同。

    七点钟,我们在中环找了家日本餐馆吃饭。进门时,店里的伙计拦上来说“抱歉,不能带宠物进来。”狮王一听,叼着拖鞋的嘴巴就不满地撇了两下。我觉得它好像也快成精了。我把狮王送到他眼前,说;“他眼睛坏了,怪可怜的,我得一直看着它。”那个男人怜惜地瞅了一瞅,悄声说;“那你进去吧,老板在吧台上,别给他看见。”

    我胸怀肥猫,手提拖鞋板,鬼鬼祟祟闪进店里,挑了个远离吧台的靠窗座,坐了下来。在狮王的监督和帮助下,我仔细浏览了一遍菜单,甄选出三盘不同口味的秋刀鱼、一大盘三文鱼刺身、一碟天妇罗,就着大麦茶吃了起来。狮王游击队长的干活,不时从大衣里伸出爪子,把秋刀鱼一块块拖进去,然后开始咂巴嘴。其间我不止一次让它放低声音,但未果,它从衣领里跳出来,狠狠挠了两下我的头,又飞快地躲回去了。一眨眼功夫,三盘秋刀鱼葬身猫腹。我打开手机,回了两条短信,等重新抓起筷子,食不厌足欲求不满的狮王再次把魔爪伸向了我的刺身。我下意识地推开盘子,嘀咕了一句“这么多,还吃!”它猛地拔起大脑门,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仿佛半夜里打上它那多褶下巴的一束光。

    我咬咬牙,叉起一片生鱼片丢了进去。逗得邻桌两个姑娘咯咯直笑。其中一个走过来问;“你衣服里藏了什么呀?”我拉开拉链,让狮王跑了出来。这家伙是个大色狼,见着姑娘,就把我忘了,义无反顾地扑上去在她胸口踩奶。那个姑娘被挠得喘不过气来,一边别过头问“一个人带着猫来吃饭么?爱人不在?”我说我还单身呢。她哦了一声,又说“你一个人照顾猫?”我思考了一会,回答说“反正铲屎大将军就是我。”她埋头捋猫,不打算走了,狮王也忽视了桌上的鱼。我乘机把生鱼片一扫而光,紧跟着抹了抹嘴巴问“咦,你是广播台工作的么?声音很熟。”她字正腔圆地说道“在一家广播台上夜班。还做配音。你知道,公共安全、广告之类的。”

    她就是at机女孩。

    临走前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15

    鹿男第一眼见到乔悦时,露出了几近惊怖的警惕。他几乎是指着乔悦问我,这人是谁。他的反应使我感到不堪与尴尬。乔悦对他的无礼没有在意,往我肩上捶了一下,笑着说“喂,谈朋友了都不帮你兄弟说?”

    回到家,鹿男就直截了当地声明不准把她带进来。听罢我耸耸肩,表示无所谓“既然你觉得不自在,我就去她家好啦,反正不是多大的事。”他一声不吭,掉头就往房里走。等我追进去,他已经坐在月洞门里,变回了一头鹿。

    无论如何,乔悦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出门约会时,她会穿我喜欢的石榴红或是条纹连衫裙,光着腿,披一件风衣。在家里她穿布库和垮形衬衫。上半时她穿睡衣。我三十六岁,她三十,我们喜欢同样的书、同样的唱片、同样的室外运动、思考不同的问题。我像一头因冬眠而迅速消瘦的动物,春日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山洞,新鲜的血和肉的气味唤醒了沉睡的胃袋。这时,外面的天地被乍临的春光填满了,到处都是嫩黄的草叶,勾着几条缓缓流动的清澈的水流。我被发麻的四肢支撑着,难掩幸喜之情,踉踉跄跄、头也不回地奔了出去。我陷入了热恋。

    对于我谈恋爱的事,鹿男既没反对,也不表示赞成。后来我发现,唯一使他耿耿于怀的,是我为了讨好乔悦,老把狮王带去她家串门。有时候干脆把猫窝也带去过夜。

    独自在家使他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弃逐之感包围了。几次之后,他便威胁说再把狮王带走,他就自戕。我问他你怎么自戕?他的目光在茶几上搜索良久,捡起一支烟就点上了。之后他开始发各种四十五度抽烟照,每次发都会艾特我。幸而他的呼吸道不怎么管用,自戕大业很快付之东流。他把所有的吸烟照做成表情包,每天早上六点半发过来昨天晚上怎么又没回来?是不是去她家啦?我要吃咖啡卷,快回家给我做!

    我把乔悦写进了鹿男的故事里,随之我的写作再次陷入瓶颈。读者对此异常不满,抗议的邮件如雪片般塞满了邮箱。他们宁可接受鹿男与大石的家常琐事像流水账那样漫无止境地写下去,也不愿意有什么新的人物来打破他们业已熟习的局面。有几封邮件里还煞有其事地写道我已经嗅到了不详的结局。他们建议我安排分手,甚至有人有板有眼地让我把乔悦写死。比方说,我们在马路中央接吻时,一辆飞驰而来的卡车把乔悦碾死了,或者我在事故中受了重伤,鹿男不计前嫌来医院照看我,两人合好如初。那时我很喜欢乔悦,想娶她,因而完全不可能去写那么不吉利的事儿。乔悦看了之后觉得很有趣,她提议既然大家那么讨厌我,那就把我写成一个十足的混蛋好了。比如说,让我同别的男人睡觉,被你捉奸在床。

    我最终没有那么写。

    在此同时,还有件事也困扰着我和鹿男。狮王被捡回家时,我们并不知晓它的岁数,兽医说这猫大约八岁了。现在它十二岁,已经是只老猫了。不知从何时起,它的反应越来越迟钝,动作越来越笨重,每天花越来越多的时间打盹。它开始无意识地随地大小便,让我们这些铲屎大将军、铲屎副将和铲屎夫人头痛不已。

    有一天,我把它咬脏的小熊玩偶泡在脸盆里清洗,它找不到玩偶,就急得满屋子东跌西撞,鹿男抱起它,用它们的语言劝慰了好一会,它才安静下来。玩偶洗干净后,挂在晾衣架上晒干。我和鹿男到餐室吃饭去了。它从地上立起来,迈着标志性的魔鬼步伐走上阳台,循着气味一跃而起,去抓那只玩偶。

    远远的我们看见它在玻璃门后面跳了两下,跳的很高,腿脚伸得也很长,还开玩笑说狮王好像返老还童了呢!跳到第三下时,它突然厉叫了一声,然后像被一根无形的鞭子挥打了一下,整个顿在地上,一动不动了。我们尖叫着从座位上跳起来,跑到阳台上去。它眼睛睁着,尾巴弯弯的拖在地上,四肢蜷在一块儿,好像受了伤。

    我们带它去了宠物医院。检查过后,兽医把我们叫到一边,说“腿脚没什么问题,就是身体里有寄生虫,但它已经很老了——”他没再说下去,我们面面相觑,而后一齐摇了摇头说;“不,我们不会这么做的。”他犹豫了一会,很同情地说“我知道你们不舍得,但它其实很痛苦的,你们要想仔细。”

    我们抱起被判了死刑的狮王,走路回家。周日下午四点钟,兽医会给它打安乐针。

    周六晚上,我们三个一块儿躺在月洞门里的毡毯上睡觉。整个晚上,狮王睡得很安稳,我们却一直无法入眠。周日清晨,狮王早早地就醒了。我们给它准备早餐时,多放了两条鱼和一些猫粮。它只吃光了鱼。下午,鹿男给它穿上它最喜欢的镶了白绒滚边的“圣诞老人”装,我们带着它,带着它的小熊玩具和鹿男的棉拖鞋到草坪上打发时间。

    那天的天气很好,秋天过了一半,高高的透蓝的天空中飘了几朵碎云,金色的阳光铺满了整片草地,蒸出秋日里最后一丝泛着苦涩的温厚的青草味。它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在努力地看着什么。尾巴像奶猫那样高高翘起,竭力表达着快乐。客厅里放着它最爱听的《蜻蜓》,通往草坪的玻璃门开着,这样它能够听见。我们轮流抚摸它的肚子,按它的脚垫子,它不时地腾出一只爪子,来挠我们。

    四点钟,兽医到了,带着一只很小的黑□□药箱。鹿男擦了擦眼睛,艰难地站起身,把他迎了进来。兽医从医药箱里取出一只晶莹剔透的针管,我不自觉地揪下了一把草,手继续在土里挖来挖去。鹿男从背后捏了捏我的手。针尖抵在狮王皮肤上的时候,它躲了一下。我们以为它害怕了,但它没有躲得很远,也没有表现出惶恐,只是把一只爪子高高地举在半空中,像个啦啦队队长那样高亢地叫了一声。我们分别和它击了掌,它收回爪子,安静地趴回了地上。

    针打完了,兽医起身告辞。它把脑袋搁在鹿男推上,后肢放在我推上,过了好一会,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我们把它放回窝里,埋葬在一颗香椿树下。这时天一寸寸黑下去,草地上飘起了风,天也冷了下去。夜晚却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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