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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 第5节

作者:九重门 字数:13349 更新:2022-01-05 01:57:54

    “你就不要问了,按我说的做!”

    鹿男很喜欢这份工作,吃晚饭时,总是没完没了地同我“分享”他杰出的工作成果姑娘们有多喜欢他啦,柜员们有多和睦啦,他卓越的销售业绩让柜长如何刮目相看啦,还不忘补上一句;“香水这东西,我闻一遍就知道里面都有些什么了,真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记半天。”

    有一天,我趁午休的当口,悄悄溜去百货大楼盯梢。正如我之前所说过的,鹿男的身形异乎寻常的高大,在商场里五色缤纷的人流与让人窒息的化妆品香气中异常的扎眼。我刚到化妆品区入口,远远的就看见他,穿着曲线紧绷的西装衬衫,同一个男柜员一块儿翘起兰花指,捻着两条喷了香水的香槟色绸带,向几个姑娘傻笑。笑完又滔滔不绝地说了些话。两人像唱了几十年二人转的演员一样配合无间。于是,我像凭空被人甩了个耳光,悻悻地走开了。

    从那时起,鹿男的声音不知不觉变轻柔了,动作也轻巧了许多。这让我觉得有什么不对。仿佛有人趁我不在时闯入家中,没有带走或是留下任何东西,光光是动了两件东西的位置,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当我置身于此时,总觉得有人进过来,但由于没有任何损失,所以无法确认这种想法。

    直到有一天晚餐时,我告诉他,下班时买了一沓打折的t恤衫和袜子。他出于本能般的轻声细气地说;“瞧你多幸运啊!今天有打折呢!”

    我听了浑身颤抖了一下,顿感脊背发凉头皮发麻。他伸手在我眼前挥了两下“发什么愣呢,快吃饭呀。”我把脸埋在饭碗里,一叉叉往嘴里拼命塞白饭,心中忽生一计。

    六点半,他在厨房收拾,我事先调好电视台,关掉电视,又冲了两杯巧克力,让他过来“别收拾了,先放着,我找你谈点事。”

    他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说你快给我坐下。他不知所以地扶着屁股坐下来,捋狮王头上的毛。我说“你变了!你知道自己变成什么样了么?”

    他慌忙把狮王放在一边,手足无措地用屁股摩起了沙发垫。“怎么了?我惹你不高兴了?”

    我啪地打开电视。里面正在放一部宫廷剧,娘炮十足的太监正在讨好一个妃子。“你现在就是这个样子!”

    他以考古的态度认真看了半天,突然惊叫了起来“不可能!我哪有这样!”

    这时,那个公公正拉高了嗓门儿说;“依奴婢看呐,整个后宫就娘娘穿这衣裳最漂亮!”我啪地关掉电视,痛心疾首地说;“对,你现在就是这副德行。自从你去香水柜台工作,就变成了公公。我本来不想多说的,只要你高兴就好,可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他似乎无法接受这个残忍的现实,如正在进食的冰雕雪鹿一般张开嘴巴,看着我。我瞄了眼墙上的挂钟,放缓口气说“你别太担心,也不要难过,我会帮你改回来的。”

    他问“我该怎么办?”

    我说“首先,作为一个男人,说话一定要响亮要粗旷,别害羞!还有,先把这翘兰花指的臭毛病给我改了”

    接下去的几天里,为了尽快达到预想效果,我亲身示范,声情并茂地未他演示什么是“男人”,为了使效果达到极致,还教了一堆北方话。

    清风明月,长夜漫漫,在我日复一日润物无声的淳淳教导下,鹿男他终于,放弃了治疗。

    当我再次来到百货大楼,他西装笔挺地站在柜台后面,像猪肉铺的屠夫一样磨刀霍霍地挥舞着绸带,拦住一个姑娘粗神粗气地说“妹子,哥告诉你,这款香水是咱家新出的,气味杠杠的!”就欠把一条腿撂到柜面上了。

    他没有发现我遥遥投去的阴恻恻的目光,但柜长看见了我。两人眼神一对,他就像刘翔一样从柜台后面跳了出来,急败坏地质问我“你对他做了什么!”我响亮地吹了一声口哨,捏起兰花指,扭着屁股一摇一摆地离开了。

    还有件事,鹿男头一遭对自己的外貌有了直观的映像。你看,它是一头鹿,从鹿的角度看,人都是残疾的,他们只有两条腿,没有圆滚滚的尾巴,耳朵长在腮帮子两边,男人头上也光秃秃的,没长角。所以当他变成人后,长久凝望镜子中自己的尊容时,那副表情像是在说天哪这吓人的家伙是谁,我他妈根本不认识,为什么我非得变成一个妖怪?对于我的相貌,他出于友好,只能说我习惯了,真的,即便一大早张开眼看见你,我也不会尖叫。现在,他会问我“那些姑娘说我长得有点像克莱门德查伯纳德。她们是在夸我长得帅么?”我不知那位克莱门德查什么的是啥玩意儿,上网看了照片,一口断定;“不,当然不。他像行李箱底下长了上千年的卷毛鸭,你可爱多了,像一只松饼。”

    当然,麻烦远远不止这些。

    那一阵子,我像着了魔似的一有空就溜去百货大楼偷窥鹿男。我发现他和那个男柜员越来越亲密了,两人不时勾肩搭背、交头接耳。有一次,那个男柜员甚至抱了他。对于人类的友好,鹿男向来很珍惜,所以他没有拒绝。这还得了!就像在冰冷的海水中寻找杰克的罗斯,我义无反顾地拨开肩摩肘接的人群,冲到柜台前,气喘吁吁地对那孙子怒目而视。那人放下鹿男,笑眯眯地问“先生需要什么吗?”

    我想告诉他少跟我来这套,离他远一点儿!但话一出口却变成了他是我的!

    男人惊了一跳,两眼死不瞑目般的瞪得滚圆。从他镜片的凸面中我看见了自己一双眼睛也是睁得滚圆,龇牙咧嘴,活像从大屏幕里爬出来的咕噜姆。紧接着,我像一头饿昏了的梁龙,脖子长长地伸过柜台喝道“你盯着我看什么!”

    他蹭得躲到鹿男身后,从他肩后探出脑袋,惊恐万分地辩解“他没告诉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回鹿男生我的气了。回到家,头一回对我提高了嗓门。“我好容易交两个朋友,现在全被你毁了!”他怨怒地冲我嚷嚷。我把手搭到他肩上,想劝慰他。他不耐烦地猛抖了两下肩膀,把我的手甩掉了。事以至此,我只好如实相告了;“还记得动物世界里那两头公鹿么?”

    他没好气地说“记得啊,那又怎么样?”

    我说;“他就像那两头公鹿,你不想跟他对不对?”

    第二天,在餐桌上,他突然伸手过来,捏了捏我的手说;“你别担心了,我把他甩了。”

    我呆了一下,叼着半根虾尾巴问“你怎么和他说的?”

    “我说你别碰我,我不想和你□□!当时柜面上的人,包括几个顾客,全听见了。不过他再也不搭理我了。我有做错什么么?”

    我本想告诉他,这么说有点过分了。可转念一想,马上翘起大拇指说“你这么做,很对!对极了!”

    对于鹿男此鹿,他的秉性他的事迹,我之所以不厌其烦事无巨细地一一叙述和不断澄清,大概是他很容易给人留下卡夫卡式的误解。从卡夫卡留下的那些尚未完成的作品和扉页上苦大仇深的黑白照片来看,人们很容易认为他是个瘦小病弱、终身郁郁不得志的可怜的男人,但事实上他高大英俊,一生中艳遇不断。类似的,鹿男很容易给人留下这样的映像生性懦弱,吃吃艾艾,每分每秒都在我残忍的排挤和压迫下垂死挣扎。但真实的情况却是,他高大硬朗,生了一张“我绝对是好人”的脸蛋,善于打理人际关系,事业心很强——至少比我强的多。这点让他很快受到了上司的关注和赏识,不久后他升上了柜长,工作越来越忙碌,还得了不少应酬和活动的机会。

    这种转变很快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压力。我又回到了小的时候,每次成绩下滑,或是做了什么“不乖”的行径,母亲就会威胁我说我和你爹打算领养一个弟弟,他一定要比你乖比你出息。

    因此,在许多年后,面对鹿男,这种威胁与压力又一次向我席卷而来。日益紧迫的工作压力在我们之间筑起一道密不透风的墙,把我们都压垮了。一天的奔波与应酬之后,他就没有力气去说话和微笑了。人不可能一整天都保持说话和微笑。过去,他还赋闲在家时,没什么多余的人去倾诉和于之微笑,所以他把这些力气都用在了我身上,想尽力讨好我。而现在,当他回到家时,之前尤显过剩的语言和笑容已经透支了,很多时候,他只是默不作声面无表情地在餐桌对面埋头扒饭,我说什么话,他只支吾两声,根本没放在心上。对于这场骤变,以及其引发的我们之间的隔阂,他的理解角度与我完全不同,他时常抱怨我是个人该多好,为什么我一天中要有那么多时间变成鹿呢?我老有办不完的事,却没有你那么多的时间!

    我拿饭碗挡着脸,碗里的热气湿腾腾地化在脸上,我的委屈和愤慨也像这热气一样飞速上升。他对我的不满视若无睹,继续把所剩无几的精力用在没完没了的抱怨上。到了七点钟,他变成鹿,因为家里多了只猫,其余时间他就陪伴它。我径自打开屏幕,抓起电玩遥控,把一腔恶气出在那些花花绿绿的怪兽身上,其间忍不住拿余光偷瞄这两个混蛋,看呐,他们两个又靠在一起了,一个思考喵生,一个思考鹿生。看呐,他们两个叫起来了,一个咪咪,一个呜呜,大约在交谈动物哲理。有好几次,即便他变成人身时,也会用那样的声音与狮王交谈——导致我一度认为,他们俩当着我的面在说我坏话。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们的关系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改变。从前他千方百计讨好我,现在我煞费苦心地引起他的注意。我会难以克制地像一个更年期妇女或是白痴男孩那样,突然抓住他手里正在掘饭的筷子,委屈兮兮地问“你是不是烦我了?你是不是不喜欢呆在这儿了?”他先是诧异地拔起脑袋,紧随其后的厌倦使他开满鲜花的舌头变成一片寸草不生的冻土。他唯唯诺诺、象征性地说“你别想多了”,就拨开我的手,继续吃饭。有几次,他甚至以教训的口吻说“你最近在写什么?别把工作上的情绪带到饭桌上来!”

    有那么一天,在遭到训斥之后,我气冲冲地撩下饭碗,对他吼道“对,就你厉害。总有一天,你会当上ceo,迎娶高富帅,登上鹿生巅峰的,再见!”

    说完我像挨了巴掌的小姑娘,一阵风地跑进卧室,甩门不干了。他跟到门口,不停地敲门。我如寿终正寝了一般,平躺在床上不作一声。七点钟,我推开房门,看见他还守在门口,见我出来了,就用鼻子拱拱我的腿。我又把门甩上了。他大约被碰了一头,呜呜尖叫了两声,鹿角喀喀地往墙上撞。

    第二天,我步履蹒跚地从里边出来,发现他站在门边,面容很憔悴。我问他“你没睡么?”他说“不是我听见你出来了。”之后我们又自顾自穿衣洗漱,一前一后出了门,在电车上也闷声不吭。他要下电车时,我干脆把头扭向窗外。他站起来,突然俯下身,在耳旁轻轻地说“你知道,我就对你好。”我抬起头时,他已经出去了——他腿长,跑得快。

    作者有话要说

    ☆、10

    下面回到我的工作上来。

    第一,我没有被辞退,第二,我搬离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

    送别我之后,大老板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们老板,让他盯紧我。回到公司头一天,老板就把我叫上楼去,同我进行了一番促膝长谈。

    下楼之后,两个实习生就闯进我的小格子,把东西全搬走了。李三办公室的门大开着,与此同时,他正呆若木鸡地缩在墙角,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桌子被挪到一边,而空出来的地方摆了一张新的桌子,上面放了新配置的水果电脑、咖啡机、笔筒、烟盒、烟灰缸、文件夹、我常用于涂抹太阳穴的风精油和两罐百忧解。

    搬离工作在前所未有的效率下很快完成了。我一手抱着靠枕,一手拎着抱枕,走进办公室。李三守着他面积锐减的小小领地,正吸着烟。我怯怯地朝那儿看了一眼,他像羽化登仙的道长,在一片云雾缭绕之中眯着眼与我对视。打我进门那刻起到我坐下,整个过程在我看来,都不是以自身完成的。他锐利的目光如同两把匕首直接把我射进了座椅。

    我诚惶诚恐地冲他笑了一下,打开电脑开始工作。他转过转椅,直接躺在了上面。整整一个下午,他什么也没做,就这么绞着双臂,肆无忌惮地端详我,仿佛能从我身上掘出什么改变命运的灵感。起先的两个钟头里,我还能写出点东西,到了后来,我一个字也敲不出来了。我像毒气室里的死囚一般,汗毛倒竖,两股颤颤,左手惴惴不安地拖动鼠标,右手放在领口上,孜孜不倦地解纽扣扣纽扣,扣纽扣再解钮扣。

    五点半,漫长的施刑结束了。我急不可耐的摁掉屏幕。在两盏炙热的日光灯下,黑掉的屏幕上反出了我的尊容一张被汗水浸透的《彷徨》。这时,李三蓦地冷笑了一声,徒然从座位上跳起来,抓着公文包夺门而出。

    从此之后,我便如乌云罩顶惶惶不可终日。我每天都给老板发一封邮件,恳求他能让我搬回去。他婉言拒绝了,因为大老板说,让他和李三一块儿盯着我。我依旧坚持不懈每天发一封邮件,乞求他让我脱离苦海。起初他还能在百忙中费电心思,变换一下回信中的语言“尽量去适应好吗?”“你也要理解我们的苦楚啊”“电脑还用得习惯么?不然帮你把系统重装一下”。接下来他失去了耐心,直接把上一封邮件的内容粘到下一封。再后来,就成了系统回复“请自行处理,谢谢。”最后,他无情地把我屏蔽了。愤恨之下,我打开新文档,咬牙切齿地写道你是契丹人,你们都是契丹人

    既然求人未果,那么就与魔鬼和谐共处好了。

    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我像对待祖师爷爷一样千方百计讨好他。咖啡煮两人份,吸烟时总多拿一支分给他,一同出入办公室时,我都抢在前头为他开门,他一脱下外套,我就双手捧着送进橱柜。对于我做的种种,友善也好,谄媚也罢,他一概不领情。我为他毫无保留地倾尽一切我遗失在娘胎里的脸皮和自尊,我从来与“快乐”两字不沾边的英容笑貌,我那很容易就跟大地亲上的瘦骨嶙峋的膝盖,以及苦练多年却拙劣依旧的花言巧语。——对待这所有的一切,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掏两下耳朵,然后取出他尊贵的小手指,朝指尖悠悠的吹一口气。他轻慢无比的态度无非是想告诉我你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坨屎。

    然而,身为一个善于变通的人,我从他优雅的挖耳屎动作上再次找到了突破口。每次干与屎有关的事,我都会对他盛情相邀“我要擤鼻涕了,你也一起么?诺,纸巾在此。”“我要掏耳朵了,你要一起么?这东西好使。”“我要去蹲坑了,你去不去?我们可以像高中女生一样撅着屁股聊天。”

    不过,在此,我忽略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李三患有间歇性狂暴症。因此,在享完一时的口舌之快后,我很快遭到了报应。比如说,他会把滚烫的茶水泼在我的键盘上,或是毫不犹豫地抄起两层文件夹,痛击我的脑袋。但因为有错在先,我也不好说什么,大家都晓得他的脾气,所以他偶(经)尔(常)发泼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儿。我只能泪水涟涟地继续干活去了。

    除此之外,李三正在写一本有暴力倾向的书。原来的书名颇有自我检讨的意味,叫《杀死公敌》,我搬进来之后,书名改作了《杀死大石》,书中凡是叫大石的人都会死于非命。李三是个小气的家伙,每每离开办公室,无论时间再短,都会先把文档锁好,生怕有人偷走他的劳动成果。而现在,当着我的面,他会故意开一份文档在屏幕上,然后一脸蔑笑地走出办公室。他知道我会过去一探究竟。我一次次告诫自己,绝对不能上他的圈套,但在好奇心的强大驱使下,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窜到电脑前,如铡刀下自暴自弃的冥想神龟一般,伸长了脖子,津津有味地探索他阴暗的小世界。

    为了方便我两眼扫完,文档上只一两千来字,热情澎湃地叙述了杀死“大石”的整个过程,由于发自内心,这些文字张扬恣肆,念出来掷地有声,实乃暴力美学之大幸。随着我们之间的战火越燃越旺,这一两千字很快拓展到一万字,并且有走火入魔的趋势。

    首先必须声明的是,从一定程度上讲,作家可以说是弱势群体,我们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嘴巴也很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远离人群的地方默默码字。所以一旦碰上什么痛恨至极的人,我们只能在笔下杀死他们。这样,问题就来了长此以往,人很容易陷入疯魔状态,会以为那个人真的死了。因此,当有一天在商场或是车站里碰见此人,我们很容易就吓得声色俱变了。

    李三并没有这种困扰,因为一抬头就能看见我。我像守护天使那样一直呆在他身边,安安分分勤勤恳恳工作。早上我冲一大壶咖啡,吸半包烟,吃一颗百忧解。午餐后,我再冲一壶咖啡,吸两支烟,下午三点,吃一顿炸鸡柳,有时是两个甜甜圈,继而再吸三支烟,下班前吞一颗救心丸,活得好好的。

    出于以牙还牙的心态,我在鹿男的故事里让李三给一辆“宅急便”卡车轧死了,不过考虑到此事有驳现实和整篇小说的基调,另外,很难说会有一些变态的读者会喜欢上这个人物,善良的我最后把它删去了。

    七月末,我和大老板通了视频。透过浩瀚无垠的电脑屏幕,我见到了久别的大老板和他身后神明般的柴犬像。他像老学究一样戴着那副圆片眼镜,衬衫领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办公桌上空空如也,只放了一盒酸奶。他正襟危坐,一边严肃地挖酸奶一边向我问好。他问我写了多少,我回答说,不到四万字吧。他惊异地道“才这么点?你是小日子过得□□逸了吧!”我瞄了眼杀气腾腾的李三,苦笑着说“恰好相反。”我准备一肚子苦水想向他倾诉,他却就此打住了,以一种鼓舞人心斗志昂然的口吻说“总之!好好干!我们争取九月份把文章发出去。”

    我说我做不到。他沉吟片刻,继而又斗志满满地道;“别急!小学弟!到了那时,能写完一半就好!”我不由地发问“老板,你在吃什么?”他举起杯子给我看“酸奶,放了燕麦和葡萄干,有兴趣也去吃吃看,反正我一有压力就吃上一盒”他转动转椅,侧向一边,让出点空间来给我看,那儿放了一箱酸奶,奶黄的纸板箱外侧密布葡萄干花纹,同墙上的那条柴犬一样,简直是精神污染。

    人有许多种活法,但我始终没搞懂,他为什么要选择这么活。或许,我里人生巅峰太过遥远,无法想像那儿富足安逸的生活。在那难以企及的山尖之上,万人敬仰的成功者们,或许是一手牵着柴犬,一手举着葡萄干面包,过得有滋有味的。

    九月十三日,鹿男的故事在一本畅销杂志上首刊了一万字。老板在视频里向我发来祝贺。那时,他脑袋后方的那只柴犬不知为什么穿上了一件彩虹色条纹衫,而他整个人也越来越像那条小黄狗了,歪着脑袋,圆溜溜的眼睛直勾勾地看过来,微笑半含。听完祝词后,我第一时间就崩溃地把屏幕给关了。时至今日,我依然无法记住我的大老板,我的恩人的名字,因为一提起他,我脑袋里先蹦出来的却是它。

    办公室门口出现了一辆蛋糕推车。差点忘了,九月十三日是李三的生日,老板煞费苦心地为他庆生来了。但即便如此,李三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老板总记不住他有糖脂不耐症,每回都送奶油蛋糕和奶糖,根本就是想把他的生命结束在生日当天。

    蛋糕被我们风卷残云地瓜分了。李三如局外人一般坐在角落里,左一支右一支地吸烟,左一杯右一杯喝闷酒,寂寞如北极角落里的一场雪崩,默默无闻地发生,暗自惨烈一番,最终又在无人窥探的情况下偃旗息鼓而去。

    鹿男的故事反响异常的好。即便除却光怪陆离的构设之外,人物与文字都毫无杰出的地方,但正是对着这样的故事,人们产生了类似于临渊羡鱼的心态。他们心甘情愿地相信,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的确存在着这样的物种、这样的事,人与鹿相依为命。而他们除了通过报道获知此事的进展外,却无法亲身体会此中的乐趣与忧伤。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是以日记的形式叙述这个故事的,并且这个故事尚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也就是说,人们虽一心盼望人与鹿能够永远相扶相持地生活下去,却左右不了事态的发展——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们会分道扬镳,甚至其中一方会死去。

    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意识到,鹿男的形象可以套到他们任何一个家人或是朋友身上,那头鹿与那个男人的生活与他们每日经历的司空见惯平淡不惊的琐碎家常并无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只在于有一头会变成人的鹿。任何再平常不过的人类的语言、神态和行为,加之在一头鹿身上时,就变得有意思多了。在工作闲暇时,在公司或家中的餐桌上、在公车上、候车室乃至于坐便器上,鹿男的生平事迹占去了他们视野的一角。他们宁可对那些凤毛麟角的有悖于生活的小片段进行捕风捉影,而不愿考虑这些情节就实实在在存在于他们的生活之中。他们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已味同嚼蜡,喜怒哀乐,世事浮迁,他们早就习以为常,更无暇去顾影自怜。

    正因他们在接受这个故事时采取的态度和视角,那些其实所致的东西在叙述起来时便显得异常吃力了。比方说,鹿男对于男人来说,不是简简单单的动物,更不是宠物,也许他只能占去一角沙发、一方地板、餐桌边的一把椅子,可他就在那儿,活生生地进入他的生活,有血有肉有气儿,他无时无刻不能看到他,听见他,想见他。他们的感情并无任何伟大与令人侧目之处,朋友、家人、乃至于爱人,这些字眼都可以概括他们之间的联系。同样的,人与人之间必不可少的关心,思念,爱慕,依赖,嫉妒,猜度,和愤怒,那些离国仇家恨前世今生很远的东西,也一样维系着这两者。

    故事刊出三期之后,大老板给我提了个醒人们渐渐发现,故事构架还算不错,但情节毫无进展,他们想看到点新奇的东西,越刺激约好。

    我说;可事实就是这样,你叫我怎么写?他问“这个故事本来就是编出来的,对吧?你就不能把它编得刺激点么?”

    显然,在这一点上我对我的老板说了慌。因而为了营造刺激,我力所能及的,就只有带鹿男上街去砍人了。但若是如此,这本小说就交给李三写好了,还要我做什么呢?迫于压力,我开始胡编乱造了。上午我沉溺于各种幻想之中,下午埋头苦干,将上午极富夸张的意淫记录下来。第二天我打开电脑,温习前一天写的东西,发现它是拙劣到无以复加的一坨屎,就只能将之全部删去,推翻重写。整整两个礼拜,我都是这么过来的,所以整整两个礼拜,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

    故事在毫无进展的尴尬境地停滞不前,若不写下去,人们就会将之淡忘,若写下去——只要我们两个不死,它就能像决堤的冲厕水一般哗哗不绝。现在,我的头发如受了从遥远英格兰吹来的狂风一般越来越少,脾气也越来越坏。加之有李三做范本,我逐渐也变成了一个阴森森的变态男。

    我主动让大老板跟我通了视频。

    屏幕那头,他见了我像见了鬼似的惊叫了一声“你怎么成这样了!”

    我说我压力大。接下去我像被祥林嫂附身了一般念念叨叨地开始讲述我的烦恼,每一句以“我真傻,真的”完美结尾。待我说完,他只平静地撕开一罐酸奶,慢条斯理地吃下一半。

    “小鬼,你知道压力是什么东西么?你知道烦恼为何物么?我老婆是基金公司董事长,可现在她正沉迷于网恋,我儿子在操场上点爆竹只为博女友一笑,结果把教导主任最后两撮头毛炸得精光,我的主治大夫告诉我,我的肝部长出了葡萄干形状的黑斑。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老天要这么对待我?”他顿了一顿,“生活就是一场灾难,但我乐在其中。”说完他向我举了举酸奶杯,一饮而尽。

    正值万圣节前夕,柴犬打扮成了蒙娜丽莎。

    作者有话要说

    ☆、11

    11

    狮王是一只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公猫。虽看不见,可一摸到镜子,就得意得叫个不停,好像在说,看呐,我今天也是如此英俊。晚上吃过猫粮,它便肚子朝天坐下来,尾巴像雨刷似的在两条后腿间左右猛晃,一边晃还不忘摸着鹿男的蹄子让他感受一下自己有多么厉害。鹿男不甘示弱,笨重地翻了个身,也肚皮朝天地坐下来。不过,等他坐下来,问题就来了他的尾巴太短,像一撮毛球,根本摇不起来。对于这点,这狡猾的家伙很快想到了对策——把斗猫棍夹在两腿间摇来摇去,同时也让狮王来感受一下。狮王抓了一下,发现他的尾巴居然和斗猫棒的手感一模一样!欣喜之情顿时溢于言表,嗷一声就扑了过去。

    我一看就知道要出事,在一旁喊“鹿男你当心呐——”义尾已被扑了出去,鹿男估计吓了一大跳,半天没动。狮王抱着脱落下来的那节东西,当时就惊呆了,因为我一声不吭,他也一声不吭,它就以为他昏死过去了。就爬到他肚子上,一路登鼻子上脸,慌慌张张做起了猫工呼吸。鹿男呼吸道不大好,被舔两口,眼睛一翻差点晕过去,我把游戏遥控丢在一边,笑得从沙发上翻下来。

    诸如此类的事层出不穷。因为狮王眼睛瞎又臭美,鹿男给它买了不少衣服(他给它买这么多衣服干什么!),一面帮它穿上一面还要介绍说“这是红的,有白绒边,像肾蛋老人;这个是绿的,你前天偷吃了一个很酸的苹果,就是那个绿色;这件马甲是湖蓝的,你摸摸,是不是很软”好像它真能懂似的。狮王喜欢毛织物,不大热衷于丝绸,所以那几件绸衣都被我裁开来当了抹布使。每当我用那些花花绿绿的绸布抹桌子洗碗时,鹿男都会满面幽怨,以一种“暴殄天物,天理何在”的眼神默默地诅咒我。

    年终时,鹿男拿了一堆奖,其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顾家奖“,由于受身体限制,每晚六点前他必须动身回家,美其名曰“要陪家人吃饭”,至于这个家人,如今他们那拨人都知道是我了,一个神经兮兮衣冠不整的苦情男。

    晚会他去不了,让我代他去。他呆在家里吃外卖,逗狮王玩,我撅着屁股帮狮王铲屎,铲完屎才换了衣服去车库。这点我对这孙子很有意见,你看,狮王跟他无话不谈亲密无间,对我却甚是冷淡,可铲屎的是我!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善良尽职的好人,我在前一天理了头发剃了胡子,还去干洗店领了西装,只为了会见一群陌生人。到了晚会场,他们问我皮特怎么不来?我说他身上不舒服,我来帮他拿奖。这群细皮嫩肉肌肉发达的男人就羡煞不已,问东问西起来。

    颁奖的是他们老板,此人年届五十,身材三大五粗,脸皱得像颗云吞,上面须发旺盛,顶端微微往上翘,怎么看都有点像鳌拜。在台上,鳌拜把奖杯一个个塞进我手里,颁发“顾家奖”时,他被褶子夹出来的鹰眼睛还冲我眨了一下。当时的感觉,就是不太妙,所以我很苦情地向他笑了一笑。

    这些破事,无论有无可读性,都被我写进了鹿男的故事里。因为眼下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每半个月交上去一万字,只要做到这点,我这半个月就完整了。小说刚发表好评如潮时,我心里有过许多想法。我想和那姓秦的一样,用稿费去完成最初的抱负。带着鹿男和狮王去荷兰,买下一辆大巴和一座妓院,白天我要开着大巴免费载旅客四处玩,晚上经营我的妓院,半夜我会去城郊练习降龙十八掌。然而,随着小说一万字一万字地放上去,我最终还是意识到,这些曾陪伴我整个童年的宏伟心愿与远大志向,依旧随着我明媚忧伤的童年雷打不动地无疾而终了。任何东西加上时间总是要变味。

    但反过来想,我确实比从前要幸福多了。在家里,我不再孑然一人,尽管鹿男和狮王常常背着我干一些坏事,在公司我有因为不正常而赏识我的老板,我有了更大的办公桌和电脑、更多的薪水和年休假,在办公室里,还有一同工作的总之很幸福就是了。

    有一次,我和李三的关系出现了转机。那一周,我的车被人追尾,拿去修理,他因酒驾被扣了驾照,下班后两人一同挤电车和地铁。鹿男个王八羔子,网购了一堆吃食和猫粮,地址全填了我们公司。那天我收了四趟快递,一天功夫就把公司里的女同胞结识了个遍。

    下半时,李三站起来问“一起走么?”我受宠若惊地叫道“你等等!”从柜门里脱出一只书包,又手忙脚乱地把吃食都拆出来,一一塞进去。很快书包整个吹了起来,被我驼在背上。手里也拿了两样,还有两样放在地上。我驼着由于过于鼓胀而形迹可疑的书包,像龟仙人一样蹲在地上,对着那两盒家伙发愣。李三突发善心,两手抓起来,没好气地说“愣什么,快走!”我就跟他屁股后面出去了。

    在地铁上,我们说起加缪和萨特。我认为加缪更具有可读性,而萨特的书太灰色,有装腔之嫌。李□□驳说不要因为看不懂就贬低人家,你就是太自卑,就像吃不惯榴莲的人说榴莲不是个好东西。我说你看吧,萨特是榴莲,不能带上飞机。而且他的观念我并不赞同,我宁可做索尔仁尼琴的拥趸。他两手托着快递箱,烟味扑鼻的脸蛋像董存瑞那样义无反顾地拱上来,龇着层次不齐的大白牙发出嘶嘶的威胁的声音“所以你才会那么没用,因为你满脑子都是空想!”

    我下意识地就推了他一掌,那一下有那么点重,我承认,因为他四仰八叉就摔在了地上,手里两只快递箱斜飞出去,场面狼藉不堪。我第一反应就是去抓那两只箱子,检查有无损坏。我的这一反应显然伤了他的心,他不可置信地仰头看着我,气得直瞪眼。这时,车门开了。我知道大事不妙,就逃命一般蹦了出去,他要追出来,我就喊“里面的兄弟!快!拦住他!”站在门边的两个小伙子很配合,两三下把他推了回去,还不住地劝道“有话好好说,都是好兄弟。”车门关上时,李三还在悲怆地怒吼;“谁是他兄弟,给我提鞋都不配!明天别逃,我们办公室里——”

    作者有话要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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