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漫画 首页 都市言情 玄幻仙侠 曲中求,GL百合 GL百合 BL同人 网游竞技 排行 免费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金币

0

月票

0

来鹿不明 第3节

作者:九重门 字数:30111 更新:2022-01-05 01:57:53

    作者有话要说

    、16

    狮王死了,我们都不好受,足足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从那水草般湿浸浸的阴影里走出来。目前最让我不安的是即将到来的婚礼。我和乔悦年纪都不小了,这方面的心思也就淡了,没想着要隆重操办,只是一个女人总归要穿一回婚纱才好。在一切从简的前提下,她又提出不少要求场面可以不隆重,但要别出心裁,婚纱不必太贵,但一定要美美的,让人过目不忘,祝词必须得我来写,不能太俗。

    求婚来得很突然。

    那晚我们在一家酒吧里约会,乐队在台上唱歌。歌唱到一半,她突然兴冲冲地说“这支歌真好,结婚的时候放这个就好了。”我愣了半天,哈地笑了“那你也得嫁给我呀”她想也没想,脱口而出“你什么时候娶我”我就从盘子里捡了一只洋葱圈,跪下来向她求婚了。

    她捂着脸尖叫了一声,笑得说不出话来。这时大家都看过来了,我很郑重地又问了一遍“嫁给我好么”她说“你不能送我个环呀”我又沾了点番茄酱在洋葱圈上,递了过去。她把它吃了,一边吃一边点头。

    婚礼时间太赶了,根本订不到场子,只好安排在陵园边上的花园里举办。婚纱也来不及订做,她突发奇想地租了台缝纫机,把我的两件衬衫裁开来,缝成一件类似于万圣节鬼装的裙衫。

    我很当心地把结婚的消息透露给鹿男。他倒显得很高兴,还问我怎么不早点告诉他,并一手把制作邀请函的工作揽了下来。

    临近婚礼的半个月里,他又开始给自己调配奇怪的食物了。我问他,这些玩意儿都是用来干什么的他笑笑,又不肯说。婚礼前一天晚上,他才告诉我“吃了这些,我白天就变回去了。”我听了很失望“原来你还是不想来。”他摇了摇头“不是。我是看你平时很邋遢,走路老拱着个背。明天结婚,你骑着我,把腰板挺直了进场子,那样多帅呀。”

    我拒绝了。“这样会让我难受的。”我说。他泄了口气,懊恼地说;“我还想了半天,你不答应,我就不高兴。”我说“你不高兴也没办法,这么做我会觉得自己是个人渣。”他沉默了一会,突然反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不渣啦”

    婚礼当天,大老板和姓秦的也从北边赶来了。我骑在鹿背上,穿过用鲜花和藤蔓挽成的拱门,高高地向人群里看了一眼,没看见李三。大家看见鹿,喜不自胜地鼓起了掌,纷纷叫道“鹿男鹿男”虽然他们都不知道他真的是鹿男。新娘被牵进来时,客人们怂恿我把她抱倒鹿背上。我探下头,向鹿男寻求同意。他毫不犹豫地昂了昂脖子,表示快抱上来吧

    我就把乔悦抱上来,吻了她。在一片忘却所有的欢呼声中,我们交换了戒指,简单地说了誓言。跳下来时,我发现鹿男身上已经起汗了。那时我才徒然意识到,按人的年龄算来,他也已经老了,前两天刚又染了头发。

    中间喝酒的当儿,我溜出去看他。在一棵红得燎眼的枫树下,他正埋头吃着一盆水果和草料。我半跪着,看着他,蓦然觉得他有点陌生了,就仿佛他只是一头平常的鹿,躲过了人群,在一棵树下安静地进食。

    我感到难过。

    我假装漫不经心地向他打了个招呼,很轻松地问道这些东西够吃吗他没睬我,一个劲地猛吃。我就捧着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来。他不肯,下巴沉沉地坠下去,嘴里还在不断咀嚼。我摸了摸他的鼻子,说“别孩子气了,我想过来看你的,他们老给我灌酒。”他动了动嘴巴,咽下嘴里的食物,没再反抗。我就捧起他的脸,看了一看。

    我发现他哭了。

    婚礼结束后,我先送鹿男回家,然后跟乔悦去宾馆度过新婚夜。她没请婚假,第二天就出差去了。我开车送她到了机场,在回来的路上买了袋咖啡卷。

    考虑到鹿男可能还是头鹿,我自己掏钥匙开了门,在玄关口边脱鞋边叫他。没人答应。我想,他或许还在生我气呢,就打开手里的餐袋,大声说;“鹿男,看我买什么回来了“他还是不理我。

    屋里安静极了,像是才刚打扫过,泛着股淡淡的洗涤剂的气味。玻璃移门前下着窗帘布,卫生间和餐室里的百叶窗也紧紧关着,正午的阳光腾腾地倒进帘缝,铺了满地的灰白的条纹,人影子缩成一团,羽毛似的无声飘曳。门关了,窗关了,声音的按钮好像也关了。缄默的压力有如海底两公里的冰水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把我包围了。

    我飞快地在屋里转了一圈,没见着他。他出去了,带走了背包。我坐在床沿上,四下里看了一看,到处都是被阴影割裂的阳光,和铁一般沉重的寂静。我实在受不了了,点了支烟。火机响了一下,紧跟着烟头也嘶地叫了一声,再后来,又没有声音了。我起身走进月洞门,寻觅着走了一圈。在房间一角,摆了一张信笺,平整而单薄地贴在地上。我看见它,心里就被狠狠地拧了一下。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了。

    大石

    我走了,晚上走的,你别去找了,我大约已经在火车上了。你放心,我带够了钱,会找一片山林,生活下去。

    你说过,等你结了婚,这间屋子就给我了。晚上我尝试着一个人躺在你的床上,可是屋子太大了,夜里又是那样的黑,我感到害怕,觉得孤独。

    你一直很好奇我是怎么来的。小的时候,我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一会变人,一会变鹿,为此同伴们逐渐疏远了我。三岁时,有一队男人上山来,砍了许多树,手里端着枪。他们用绳子套住父亲的脖子,用斧头和钩子挖下了他的角,然后他们杀死了他,把他扛走了。我逃了出去。我还记得,山下有一条很长的环山公路,我光着身体走在上面,太阳很大,热极了,走到半路时,我看见那儿刚出过车祸,地上有好多玻璃碎片,把我的脚扎伤了。

    此后几年里,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我感到很孤独,看见什么人,总觉得他们会砍下我的角,会杀了我。我害怕极了,好几次想杀死自己,但每当我要结束自己的性命时,总会看见好多果树。看见那些果子,我就杀不动自己了,就这样活了下来。

    你从抽屉里掏出时,我就趴在窗上看着,那时我还不认识你,只想着绝对不能让那家伙干傻事呀我就是那样找上你的。

    起初,我一直怕你,怕你趁我睡着的时候,会杀了我。但事实上,除了脾气坏了点,生活邋遢了点,你都很好,这一点我都是记得的。

    对于今天,我不是没有想到过。那时,我只想,等你结了婚,我就要去你家串门,等你有了孩子,我就陪他玩。可当这一切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却无力地发现,要做到这些是那么的困难。

    狮王死了以后,我常常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一呆就是一个钟头。你可能以为我肠胃又出毛病了,或是又在为他的离去暗自悲伤。但其实,我是在洗手台前照镜子。我老了,大石,我努力让外貌不发生太大改变,可我真是老了。

    我能够接受苦难和不公,能够忍受杀戮与放逐,却无法接受在你眼前一天天衰老。

    从前,独自流浪时,总觉得时间是那么长,日子过得那样煎熬。后来我遇到了你,又觉得时间过得飞快。那时我还年轻,每天晚上都期盼着早晨能够快点降临,这样,我就可以和你一块吃早饭、坐车、去郊游、做户外运动、逛街、回家吃晚饭、打游戏和吵架了。可慢慢的,我开始惧怕第二天的到来。我的身体正在衰竭,而你却没什么变化。

    我们在一起有七年了。从一开始你成天想着要把我赶出去,到后来慢慢接纳了我,怕我抛弃你,像个姑娘一样跟我闹脾气,不知不觉当中,在你的生命里,我变得重要了。我想这算是我做过的最酷的事了。但同时,我也明白,你的生命里还有很多重要的人,但我却只有你一个。就好像,你还有好多个七年,但对于我来说,七年就是半辈子。

    走的时候,我的的确确感到不舍与悲伤,但更多的是满足与快乐。我发现,到了此时,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带走的了,因为我得到了那么多。对了,我把棒gang的那和cd机带走了。

    第一次写那么多字,如果有什么错的地方,就别再怪我了,回去之后,我也用不着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爱你的鹿男

    tbc

    作者有话要说

    、17

    我攥着那封信,翻来覆去地看,直到阳光一点点暗淡,屋里漆黑一片。我点亮所有的灯,如同失去方向的蜻蜓在每个房间里奔走,就好像这样就能在某个地方找到他。

    可屋里什么都没有,好像什么都不曾有过。仿佛七年的时间掉头反转,什么都没有发生,鹿男,他的存在,他和我度过的每分每秒都只存在于灵光一闪的幻想之中。

    我越走越快,也越来越盲目,眼睛不再去寻找,脑袋里不再去思考,只是一个劲地走,像挂钟上的指针一样,无休无止地走下去。

    我走进洗手间,反锁上门,手搭在开关上,一下接着一下去揿那个开关。灯一会亮起来,一会又灭下去。灯亮起之前,我告诉自己,等再次摁下开关,鹿男就会出现在我身后,告诉我他在耍什么无聊的把戏。可当灯重新亮起来时,背后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屋里明晃晃地点满了灯,有如一块巨大的中空的冰块,只让人觉得寒冷。

    我沉溺在杂乱无序的紧张之中动弹不得,仿佛在某个地方,有一堆砖头正一块块擂上去,越堆越高,终于到了某一刻,它们訇然坍塌了。我从那个顶端急速坠落,在精疲力竭之际回归地面。

    我关掉所有的灯,慢慢摸到月洞门边,蜷起身子坐了下去。一坐就是一个晚上。我知道,到了此时此刻,我应该感到悲痛,应该放声哭泣。但我却没有。心里只是空荡荡的,没有悲伤,没有焦急,只有空茫的麻木。时光在屋顶上的夜空中潺潺流逝了,除了呆坐着,我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想去做。

    我竭力思考着我和鹿男之间的联系,维系着我们的错综复杂的感情。我悄然地意识到,在很久之前就该思考这个问题,但我却没有,甚至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不愿意去想。

    放弃去思考,并非由于它太费脑力,却是因为我惧怕去洞见它。

    从接纳他进入生活的那刻起,我就在意识深处框定了这段关系的发展,定下了鹿男在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他将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我们将见证彼此不断变化的人生历程,并一同分享其中的喜悦与忧伤。正因为如此,每当它偏离方向,我就把它当作答卷分割线外的字迹,选择视而不见。而与此同时,我却无法影响、也从未顾及鹿男对此会如何考虑和定位。那些错生而出的可能性在无形中被我撕裂与摧毁了。

    天亮的时候,我睡了过去。等醒来时,我彻底接受了这个现实。鹿男离我而去了。

    穷极半生我都在寻求可以爱的人,并努力爱上他们,但爱我的人却源源不断地从我身边离开。这就是我庸碌无奇的一生的主旋律。它是失败的,它的无限重复只证明了我始终没有成长。我还是同七年前一样,同我之前度过的数个七年没有任何不同。我依旧是那个游荡在城市每个角落,用饥渴的目光去觅食关爱与信任的饿鬼。我所能想到的,所能做到的,就只是需要,在得到时,却不知如何去消受。就像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对着一颗椰子束手无策。在炎炎夏日中我确实需要一只椰子来解渴,用椰肉来果腹,但我看着它,张着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吃。

    我因饥肠辘辘而四处觅食,并最终在食物前饥肠辘辘地死去。

    乔悦回来后,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卖掉了这间屋子,搬进了城西闹区里的一间店面房。从那时开始,在那里,我不再打游戏,不再在打开书时大声朗读,不再骑摩托去城郊野游,不再研究食谱、不再在下班途中寻觅咖啡卷、不再囤积过多的苹果、去百货大楼时不再留意香水柜台,凡是与鹿男一同做过的事,一切与他相关的事,我都不再去做。这样,我好像真的逐渐忘却了他。

    鹿男离去两个月后,鹿男的故事也草草了解了。在故事最后,鹿男变成了人,结识了喜欢的姑娘,并俘获芳心。两对爱人做了邻居。周末时,他们会一起去做短途旅行,或在餐厅里聚餐,抖搂彼此在家里的糗事。女人们讨论着时下流行的衣服、营养品、减肥餐、孩子在学校里的成绩,男人们则交流新出的电子产品、车贷、形势正好的股票、保险和旅游指南。我反复阅读这个故事,直到连自己都确信它不过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美好谎言,花费了读者的时间与口舌,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喵

    、18

    姓秦的打来电话时,我刚从杂货店出来,身上穿着雨衣,装了红姜和白芝麻的购物袋提在手里,脚下淌着两汪水。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周末中午,乔悦在厨房里做肥牛饭,让我出去买一袋白芝麻和几片红姜。他在那头说;“这两天有空么来一趟。大老板情况不大好,估计就这两天了。”

    回到家我订了机票,第二天就赶了过去,那时他已行将就木,离袅袅西去不远了。他的妻子和儿子含着眼泪正好从病房里一前一后地出来。女人保养得很好,脸部显然打过针,光润得如一只被什么特殊拳法海扁过的婴儿屁股。即便来探望病人,还是精心打扮了一番,三月天还穿着貂皮大衣。儿子中等身材,长相普通,两眼因刚挨过训而泪汪汪的,憋屈得有如混迹于牡蛎堆里的一颗螺蛳。

    病房里站了一堆男人,都是同僚。老板在,姓秦的在,我在,还有两个老得像要随时死去的男人。见到我,姓秦的嘴巴煽动了两下,但忍住了。老板躺在床上,比两个月前见面时小了一大圈,头发也掉光了,我花了好大力气才从那张诺大的被褥起伏的床上找到他的小脑袋。屋里下着窗帘,台灯的一簇微光在他突兀闪亮的头皮上拢出一圈光环。他总在应该严肃或是悲伤的时刻无意识地制造出滑稽,简直成了某种天赋。所以进门时,我对他笑了一下。

    他让我关上门,然后说“在死之前,我会一直说话,你们不许打断我,若谁敢说一个字,我就我也不知道能拿你们怎么办。”说完他休息了一会,从被窝里掏出一只手,向姓秦的摇了一下。姓秦的从茶几上取了杯碳酸果汁给他,他就对着吸管猛嘬了两口,而后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开始说话了。

    “我讨厌我的工作,讨厌你们,你们这些没出息的玩意儿。除了呱呱乱叫啥都不会,连怎么花钱都没个数,因为你们口袋里压根就没钱嘛。你们这群情商两厘米,到死也不会说你好、谢谢、请、再见、抱歉,只一个劲儿嚷嚷少跟我啰嗦,滚蛋,你们不会对人微笑、从不懂得劝慰别人,因为那些事儿太无聊太假了,你们挑挑腿,懒得去做人家越懒得鸟你们,越瞧不起你们吧,你们特么就叫得更欢我很出名但我很穷,你们这些王八蛋,老子才不稀罕你们红口白舌的夸赞咧,我要钱,要同女人睡觉。

    早些年,我到处开除人,我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要开除他们,大约是他们惹我讨厌了。他们身上的馊味让我噁心。可是渐渐的,我接纳了他们,因为后来我明白过来,你所厌恶的人,恰恰就是你的同类。

    我知道这么说未免有点残酷,但事实就是这样。你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是什么出生和死亡。只有那两个时刻是光光属于你的,可你从未参与其中。你瞧,你妈生你的时候,你还小得像只红皮耗子,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见,跟个拖着口水的休克病人差不多。然而偏偏就是这个时候,就像你死亡时一样,是人们最爱你的时候。你的亲人们,他们别提有多高兴了,尽管他们也不知道自己高兴个什么劲儿。瞧,一团红彤彤的扭曲诡异又可爱的小怪物就那么凭空地冒出来了,像从苏格兰农场里跑出来的胖羊羔,突然闯进他们的野餐会,半张嘴狂啃野餐布,另半张嘴嗷嗷大叫瞧我多么可爱多么活泼,用不了多久,我就会长出一身肥膘,这样你们就可以把我挂在大腿和手臂上烤着吃了,咩哈哈

    更悲催的是,在那样一群人里,你永远都不可能是最后死去的那个。你的朋友,你的敌人,你欲求不满的妻子和吸血鬼儿子,他们总归还活着,就好像他们比你晚一步登天就是为了看着你死。等你翘了,这群影帝影后会穿起丧服去葬礼上大显身手。他们在彼此的肩膀上哭爹喊娘,头一遭一本正经地谈论你这个人,你的习性,你的相貌,你干过的每一笔事。然后葬礼结束了,他们回到家,脱掉丧服,就接着过他们的生活去了,就把你忘了。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们在酒吧里混日子的时候,因为无话可说,就谈论起你的死亡。他们会说多好的人呐,我真难过,真的,得知死讯的那一刻,我当场就哭成狗了。然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更亲密了,你还是死翘翘的。你的遗孀会向人们哭诉我的神我的老母,他为甚要先走一步呢我宁可死的是我这么多年了,我的心都死了。天知道你死了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她就和别的男人搞上了,那个男人绝对比你高比你帅比你有钱。那些愚蠢的听众因此同情她,可怜她。多么守妇道的女人呐这么好的女人可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哇每个礼拜天,那群傻子就拿小饼干小糕团来孝敬她,帮她遛狗、铲猫屎。而你还是死得透透的

    我们生活的地方就像一个杂货店,每样东西一运进来就被分好了类,齐齐整整地码进货柜,店里唯一的店员,我们的上帝巨巨,成天啥也不干,就光光把东西搬进来,丢出去,丢出去,又搬进来,这样才能确保每分每秒每个空隙都挤得满满的,谁也休想多占。你死了,紧接着就有别人填进来,一切就又圆满了。我们这群人从一生下来就已经完了个蛋了。人都是冷静事故的,他们熟于在置身事外的状态下表现得乐善好施。而你们连这些都做不到,从拿起笔的那刻起,你们就成了彻头彻尾的蠢驴。

    每天我们口口声声、在网络上发着食物和旅行照片一边说生活如此多娇,我要拥抱生活。可傻子都知道,生活他妈的就是一坨屎。要我说,母亲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她们在产房一拍肚子,然后成千上万圆滚滚的孩子就出来了。等这些孩子们长大了,变成了行走的狗屎,就会禁不住想我了个大操,这他妈是个什么鬼地方妈妈你为啥要把我生出来

    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像拥抱颗榴莲那样紧紧搂住它,牢牢盯着它,幻想里头油腻腻、甜津津的果肉,即便里面啥也没有。可就算是这样,你们还是活下来了,你们都杀不动自己。你们都是英雄。不像海明威他们,前一秒还信誓旦旦地劝慰别人“一定得竭尽全力活下去,生命充满了无限挑战和梦幻大泡泡”,紧接着就把自己的脑袋给崩了。这下你们弄清楚了吧英雄都是贪得无厌的无耻之徒,即便是根本不需要的东西他们也照抢不误,一边抢一边还抱怨东抱怨西的。

    所以,我死了以后,不要哭哭啼啼,不要交流我这人是什么玩意儿、干了哪些好事。我死了,讨厌你们的人又少了一个,你们应该感到高兴。明白

    好了,总算把这些话吐出来了,我感到轻松多了。不过,我还得说,我讨厌我的工作,我讨厌你们。现在你们都给我滚出去,我要一个人安静地去死。”

    他说得太多,所以一说完他就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19

    遵从死者的遗嘱,葬礼上见不到半点黑色,大家把衣柜里最鲜艳的衣服全找出来穿上了。从远处望去,像一堆生气勃勃的充气玩具。墓碑边上铺了几张奶白长桌,放满了各式口味的糕饼和般五彩斑斓的鸡尾酒,粉红的气球在枝头迎风飘摇,无数个圆弧面泛露出满满一地的蓝色雏菊和斑斑点点的狐尾百合。

    在最后的日子里,死者煞费苦心地为葬礼列出一串长长的歌单。葬礼当天,人们在节律轻快的乐声中摇摆着身体,一边咀嚼食物一边谈论起死者的生平,他不计其数偷偷摸摸的行为时,脸上不禁地都泛出了笑容过道上的柜子里每天都会出现一袋清洁工最爱吃的椒盐薯片;公司里所有的挂钟都被调快了半个钟头,因而离实际下班时间还有半个钟头办公楼就空了;每个节假日回来,员工总会莫名其妙地在抽屉里找到许多糖果;有个女员工与逼她堕`胎的男人分手时,老板批的假条反面写着弄死他,你行

    下午两点钟,太阳最为强烈时,死者遗孀掀开了盖在墓碑上的红蓝格子布,这时我们看见楔在上面的墓志铭没有哲人的智慧,却有无可救药的童心。

    日落时,人们恋恋不舍地离开墓园,心中怀着同样的情感与想法此人不该被忘却。很多年后,当我们谈论起他的死亡,我们将不会努力地挤出几滴虚情假意的泪水,挖苦心思地动用所有悲悯的词眼来装点他的逝去和葬礼。我们将由衷地感到快乐。

    大老板死了之后,我借题发挥在家赋闲了一个礼拜。但躲在家里并不能回避他的死去。电视报纸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死讯。大学里也像沾了光似的开了追悼会。大约是某个礼拜三,从前的导师打来电话,他说;“他死得也挺巧,正好我们建校六十年,我们刚开始办讲座,蛮多从前的校友都来了,你也来一趟,谈谈你自己,顺便谈谈他,毕竟你跟他熟。”我听了就跳脚“这都是什么毛病人家都死了,你们还当盛事搞庆祝。”他脾气好,没恼我,笑了笑说“怎么啦,现在出息了,脾气也大起来了嘛。我也没办法,他们让我找你。我也不愿意啊,你的毕设烂得惨绝人寰,还硬让我批那种分数。”我想了想,就屈服了。

    我回了趟老家,把祖父床底藏的驳壳枪取出来,带去了学校。讲座刚开始,我把它从口袋里掏出来,丢在讲台上,让学生上来试一试。本以为会有许多男生蠢蠢欲动,争先恐后前来瞧瞧这稀罕货。结果却出乎意料,男生们吃吃艾艾不敢上前,有几个坐在前排的干脆瞪大了眼睛若有所思地看向天花板,仿佛房顶上进了他妈。女学生倒一个个挺直了腰板,手臂如百岁老人生日蛋糕上的蜡烛高高竖起。

    我点了个圆脸孔长头发的女生上来。她走上台阶,抄起抢,掂了一掂。我鼓励她“扣一下扳机试试。放心,这把枪年数很久了,坏了,里面也没有子弹。”她就扣了一下扳机,然后把枪放了回去。我问她感觉怎么样她玩味了一会后说“比想像中沉。扣下扳机的那刻,还蛮紧张的。”我点点头,让她下去了。

    “你们这群懦夫”我对仰望屋顶的男生骂了一句,“我没想到你们也是如此的柔弱。为什么要带枪来吓唬你们呢因为许多年前,我曾想轰掉自己的手。不是自杀,我怕死,就光光是把手轰掉。你们知道,如果我残了,国家就会出那么一滴滴钱来抚恤我,钱不多,但加上爹妈的养老金,足够我了却残生了。为什么我会那么沮丧,以至于想丧失劳动力呢在座的有哪些是中文系的”

    一半的人举起了小手。

    “你们真傻,真的。”我恨铁不成钢,“我想这一切的根源,就是因为我选错了专业。高考填志愿时,爹妈就对我说,儿啊,你这点智商,啥专业也学不好哇怎么办呢去技工学校学开挖掘机吧隔壁老王家的儿子就是那儿毕业的,现在一个月赚四万呢可是我讨厌劳动,从小到大能学得会的家务只是涮碗和做蚝油卷心菜。怎么办呢我把学校指南都翻烂了,才乍然想起学中文总不难吧我从小就说这个,从小用它记日记、写信、在考试时传暗号,这点我总学得会吧所以我拍拍脑袋就把志愿表填好交上去了。

    毕业以后,我找不到工作。同专业的同学,有的和我一样常年待业在家,有的做了文秘,有的开煎饼摊,有的送快递。那时我还是挺上进的,考了一堆证,之后进了一家金融咨询公司。不过混得不好,压力太大了,你们知道,金融街办公楼有变形金刚那么高,从办公室落地窗廖望对面的反光玻璃片和街上芸芸众生时,我总想着要跳楼。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订外卖和上厕所,真的。所以不到三年我就裸辞了。

    之后我就进了出版公司。压力没那么大了,但圈子变小了。而且,假如你混不出头,那还真挺无聊的,摊煎饼果子还比这有意思点。你们以为只要把稿件投出去就能赚钱啦写一两本书后就出去采采风,然后在一片喝彩声中玩重磅回归你要这么想,就真得去医院里看看。你瞧瞧现在当红的作家,有多少是科班出生的都是学物理的,学金融的,it变态男,还有开挖掘机的。那时我每天的工作么,就是写字和挨枪毙,老板都不知道公司里有你这号人物,顶头上司是个男人,可任何办公室婊`子都不是他的对手。收入低,待遇差,默默无闻,我走在街上就像个刚出来混的扒手或者公共厕所看管员,所以没有姑娘会鸟我。回到家没有热饭吃,没人一起玩,连条狗也养不起。我无时无刻不在幻想着,家里能有个成天游手好闲的朋友,给我烧晚饭、等我回家,该有多么赞呐。如果是田螺姑娘就更好了。你需要她时,她就从水缸里跳出来,像日本的机器人女佣那样满足一切需求,你烦了,她就跳回去,又变回一颗田螺。除了吃水什么都不需要,不用花你一分钱。爽吧

    但这些都是不可能的。每天我对着脏兮兮的电脑屏幕,望着我那张欠扁的脸上欠扁的表情,就看见了自己的未来。你说一个人还不到三十岁,就能看见自己的未来,这人得多衰啊我明白,我将一声不吭独自老去,有一天早晨因为够不到桌上的豆浆突然心肌梗塞倒地不起,好心的邻居们把我送进养老院,在养老院我也将是个古怪孤僻的小老头,一天到晚窝在安乐椅上,就着米糊糊吃烂掉的香蕉和潮解饼干,像只晚年才被割掉蛋蛋所以心情很糟的脱毛老猫一样,叽叽咕咕自言自语。

    因此绝望之中我就把枪带回家,想轰掉自己的手。那天我坐在沙发上,看着那枪,当然那枪不是这枪,我把它弄丢了。那时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没有老婆,没有手,那么漫漫长夜我该如何度过最终我放弃了。我开始写那个故事。在座的看过么”

    百分之八十的人举了手。

    “当然,你们肯定看过。要不然你们来这儿干什么呢讲座开始前,我刷了会手机,这里信号挺差的对吧”

    大伙儿笑笑。

    “我知道,这回校庆,来了不少很厉害的校友。前面我们同一届的还一块儿吃饭。我坐在他们旁边,觉得自己寒酸死了。但你们想呀,我比他们出名对不对管他们个个年薪上百万,可谁知道他们咧我就不一样了。”我像柴犬一样傲慢地撇过半个脑袋,向观众席抛去一个斜眼。他们就嘘我了。

    “人家提到我,都会说;对对对,我知道他他就是写那个动物世界还是我的小鹿有犄角的那个人,我忘了那书叫啥了,总之我看过,还挺那啥的。当然他们说不出那啥是哪啥。这书没什么稀奇的,最近走了的那位,他跟我臭味相投相见恨晚,所以让人炒了一番,写了点高深莫测的评论,这样大家食指一动就转了,而且越说越神棍,书就红了。其实你再仔细看一遍,真没什么。我在写这个东西的时候,可没有展开想像的大翅膀,点燃灵感的小火花。不过是把曾经的挚友、家人和小宠物的所有美好的性格与行为加之在一个人身上罢了。所以,有人喜欢这个故事并不奇怪,因为这个朋友是那么完美的一个人,他高大健康、任劳任怨、很少发火、还时常给人带点惊喜。

    生活太残酷了,而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该是个公主,我们希望我们的生命里始终有那么个人,能无微不至地呵护我们,让我们感到自己是被爱着的,感到安全和快乐。我不过是把他们的愿望写出来而已。因为它不切实际,所以大家不屑于讲出去,或是宁可把它深埋在心底,每晚临睡前默默地将它温习一遍、演绎一遍。这下,总算有个大龄傻子把它讲了出来,大家舒了口气,总算可以堂而皇之地交换这一不找边际、要求过高的幻想了。

    那些明面上的评论让我迷失了,我的书真的有那么嗲么我的书真有那么厉害么我也不知道啦。我去网上看了看,你知道,很多真理和最像真理的谎言只能在那儿找得到。别以为我们纸片界的人就不会上网查你们了。在网上,这本书终于被打回原形返璞归真了。混过那个次元的人都知道,那些论坛和盗文网站会在每本小说前加个简短的介绍。我看到的简介大致有这些现代妖怪的故事、田螺男、猥琐男与一头野生动物的家常、男大器晚成起家之路,不过这回有一头鹿我竟无法反驳,你知道么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看完简介你就不必看书了。

    时间差不多了,最后学校让我给你们一些忠告。我就简单说两句,梦想这东西从一出来就该用高香供着,千万别去碰它真的,因为它是梦想啊万万碰不得将来,你们当中百分之九十的人会发现,寻找梦想就像和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躲猫猫,知道吗不然到时候你举着iry,fee的牌子去市政府大楼前示威时,根本不会有人睬你,因为你看上去像个身手不大好的扒手。再说,你们要实现了梦想,对我又有什么好处”

    作者有话要说

    、20

    回到家,乔约已经吃完晚饭,离上班还有点时间,就蹲在电脑前看网页。桌上放了一盆刚做好的小面。等我脱了鞋,她就从厨房里取了碗汤出来,顺便抱怨了一下时间。我实在累惨了,就有口无心地唔了两声,然后一屁股栽进椅垫,掀动腮帮子吃起饭来。

    快吃完时,她突然对着屏幕咯咯傻笑起来。我问她看见什么啦她说;“哎,我跟你说,这个法国人老有趣的,这人好几年专业扒手机的,他把那些手机里的照片都导出来,放在网上。哈哈哈哈你快来看啊,这个网站叫啥steayouories,哈哈哈,快过来看呐。”

    “随便啦,”我打了个饱嗝,“你当心时间。”她抬起头,冲厨房怒了怒嘴说“碗都在洗水池里泡着,别忘了洗。”说完继续喜滋滋地看电脑去了。我叹了口气,就去厨房刷碗了。

    等我把最后一只碟子丢进晾水格,她突然惊呼一声“你朋友上面有他的照片”紧跟着又叫了一声“我得去上班了,要迟到了”

    我拎起两只湿答答的手,目送她像只被火点着了屁股的猫一般窜了出去。

    电脑还开着。

    我把电脑挪过来,一张张看起来。里面的照片大多都瞧过,包括那几张如午夜梦回猛然惊醒后徒然出现在头顶上方的鬼魂般的照片。我慢慢拖动鼠标。最后几张照片显然没来得及发过来。在那些照相里,此人时而戴着墨镜时而像吃坏了东西笑得诡异莫测时而又一本正经起来。纸牌上的东西是写给我的,因为打头都是“大石”。

    “吃三文鱼,你最爱吃的那种,你吃不到,hohoho”

    “快看我后面那个鸟窝头老头,他长得好像你”

    “今天感觉特别有精神,连头发都精神得竖起来了,看到了没有”

    “蓬皮杜我看不懂,给我解释一下那都是什么玩意儿”

    “我们在一起好么”

    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十来分钟,然后关掉电脑去睡觉了。之后干了些什么,我半点也记不起来了,大约就是按部就班地冲了浴,打开被子一觉睡到天亮。早上醒来时,脑袋还像颗地瓜一样埋在被窝里,眼睛像被揍了两拳难以睁开,被褥内侧黏糊糊的结了一大片水渍。我把脑袋从被窝里伸出来,掉头看了眼妻子。她似乎醒来很久了,若有所思地望着我。她探出一只手,摸了摸我的脑袋,问我“你朋友呢很久没见着他了,结婚那天也没来。他还好吧”我翻了个声,又躲回了被子里,闷声闷气地说;“他走了。”

    从那天开始,仿佛有人按下了身上的某个按钮,潜匿在体中的某种疾病骤然爆发,我像吃了的仓鼠一般日复一日地重复一些毫无意义可循的行为。白天我茫然无绪地在我们从前一起漫步的街道、经常光顾的餐馆、寻乐过的酒吧、每周必去的剧院、游泳馆和网球场前踟蹰。我试图在百货大楼的香水柜台上寻找某个身影,然而大楼翻修过了,原先的牌子一一撤柜,柜员换了一批又一批,曾经存在过的一切也都无处可寻。到了下班时间,我就去山下的公交车站,呆坐在候车室里直到天黑。

    晚上,我走在市中心。人们从白天森冷单调的铁盒子里蜂拥而出,铺得满街都是。天桥、电车、地铁上到处都是缓缓流动的人群;酒吧,咖啡馆,餐馆,电影院和百货大楼门前,女人们浑身洒满了香水,再冷的天都光着腿,在高跟鞋上瑟瑟发抖,男人们衣着体面,脸上挂着奉承的微笑,把他们的木偶女人拖出计程车。暧昧不清的夜风中,整座城市被铺天卷地的夜色打回了原形,一座巨大的鳄鱼池,漂满了冷而亮的街灯,大块的落地玻璃窗如同刚从冷冻柜里掘出来的黄油,时而浮现出动作扭曲衣着光线的光头假模特、如玩具般涂满色素的食物,用枪支、炸弹、形状花哨色泽诡艳的文字和女人义肢般浑圆的大腿拼凑出来的奢侈品广告牌、电影海报和舞台剧海报。它们无不摆出循循善诱的姿态,将一批批的人迎进去又送出来。

    晚上,我在旧城区走。从地铁出口走向十二年前的老寓所。整个旧城区依旧按着原先的步调缓慢前行,在混乱的秩序、糟糕的治安和薄弱的上进心的折磨下不见起色。到处都是魂不守舍踽踽而行的人、痤疮般色泽糜烂的游食铺、潜匿在街边的坑蒙拐骗的肮脏勾当、红灯区油迹斑斑的玻璃移门后那密不可宣的天地。有几次,我站在寓所门廊上,天上下起小雨,白柳般的雨丝在冷冽的夜风中飘摇,刺黄的车灯一孔孔打穿雾气,倒出半街的光,一切恍如当年。我竖起耳朵,希望能够听到一只鹿的脚步声。但回应我的只有刺耳的喇叭声,车轮碾碎雨水的炸响,和被溅了一身水的人的刻毒咒骂。

    第二天早上,我溜出家门,接着走。我在那早已一去不返、空无一人的七年的光阴中循环往复地兜圈子。时光就如一把绞刑架,将整个世界托于掌上,在最接近绳索的地方,有人一手从口袋掏出金币撒向底下的人群,一手竭力去够他们的绳索,同时更多的密密麻麻的人群不断蚕行着涌向那些绳索。在那个距离和绳索同样遥远的地带,我圈了块地静止不动了,在那儿我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在做些什么、该去哪儿、该做什么,只是垫高了脚,在茫茫的人海中寻找,在那儿,在漫长而无望的等待中,我放弃了与任何人一同前行,放弃了思考。

    每当人群里出现身材异常高大的男人,我便情不自禁地追上去,跑到他面前一探究竟。去餐厅吃饭时,我像个偏执狂那样一遍遍向侍者打探,有没有什么男人经常光顾这儿、每次来必点咖啡卷和酿苹果,若他们说有,我便不顾周折,一定要问到他的名字、外貌以及来的时间。有一次,我从地下车库开车出来,看见动物园的卡车上装了两头鹿,就不自觉地一路追上高速,直到那辆在出口处乍然停行,司机气急败坏地跳下卡车,拍着我的窗户问我在打什么主意。

    鹿男离开我已有五年的光景,在这期间,或许他曾回来找过我,或许他一直藏在某个地方默默地窥探着我,或许他再也没有回头,又或许他已经死去。我一概不知。他的告别是坚定的,那封信如同一纸遗书,让人看不到任何重逢与回头的希望。任何努力都将一无所获。所以从他离开的那刻起,这五年我从未为此哭泣,从未努力寻觅。而现在,我却夜夜为五年前那场仓促的告别而哭泣,像个疯子一样四处寻找。我到每一个鹿群密集的地区去,每到一个地方,总觉得他近在咫尺,却同时远在天边。

    每天早上我空手出去,每天晚上我空着手回来,每天都是一场白日梦,每个黎明它平地而起,每个午夜它霍然倒塌。

    公司楼在装修,他们把我书柜里的东西打包在两只海运箱子里。老板问我要不要带点资料回家,我去了趟公司,在两口箱子间慢吞吞地翻找。在一口箱子里我发现了一本小学课本,两指厚的书中有一道裂缝,你知道,若有哪一页被翻看过许多遍,那儿就会出现一道逢。所以我晃了下书,那页就翻了出来,上面写着“我爱我的母亲,我爱我的父亲,我爱我的祖国我爱我的朋友。”

    也不知为什么,那段时间,鹿男的东西总会凭空地冒出来,尽管搬家时,我尽量把凡是他用过的东西都卖了,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还是不停地冒出来棉拖鞋、领带、钢笔、卷笔刀、弹球、班比头牙刷、用来舀蜂蜜的深口勺子只要它们一出现,我就让乔悦尽快丢出去,她知道我心里舍不得,就都收在一只饼干盒里。很多个午后,我捧着那个盒子,像得了失忆症的老头,郁郁地在窗前坐一个下午。 每回她从厨房里出来,见到我这样,既愤怒又不安,犹豫了半天之后,才干巴巴地说;“吃饭了。”我就乖乖放下盒子,吃饭去了。吃饭时,她试着跟我说一些有趣的事儿,起初我还能过强颜欢笑,对付两句,但过不了多久,就把脸埋进饭碗里,不再搭话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每当此时,都会起身去厨房拿东西,趁这个当儿,我赶紧把眼泪抹干,等她回来讲下去。

    她很明白我的痛苦,我也能体会她的无助。但除了洞察到问题的存在之外,我们别无可做。我知道,她背着我到处找婚礼咨询师,一去就是大半天,回家后就悄无声息地偷偷“治疗”我,到了后来,她干脆咬咬牙告诉我“你就当他死了吧,对于一个死了的人,你还能怎么办呢生活还得过下去不是”

    在潜意识里杀死一个无法忘却的人,再用时间冲淡这段记忆,医生说,这是最凑效也是最残酷的方法了。可对我来说,忘却他才是真正残酷的事。尽管遇见他只花了我一眨眼的功夫,尽管我的生命里有好几个七年,而他只占了其中小小的一段。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渴望见到他,告诉他我也一直爱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

    、21

    最后一次遇见李三,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傍晚。我坐在山下候车室里,他从山上下来。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沉甸甸的雨滴打在地面上,一朵一朵弹起来,像开了一地的透明的小花。

    他没打伞,外套全贴在了身上,头发粘呼呼地挂下来,脸上却异常轻松。我们对视了两秒种,又调开目光,我接着等待,他接着走。走到车站时,他停下来,拣了个不远的位置坐下。车站里没有别人,我们并排坐着,一语不发望着玻璃挡板。

    雨势越来越大了。远处山顶上凝结起一大片乌云,更多的雨水从那儿倾泻下来,冲走了晶莹剔透的雨花。我看了他一眼,他也掉过头看了看我,问“这么等下去会有结果么”我摇了摇头,到了这种时候,结果似乎已经不重要了,我等待,只在于我沉迷于此而无法自拔。我问他“你有等过什么人么”

    他看了我一会,又回头看着雨说“知道么,二十岁那年,我身上有个地方发生了病变好吧,他们割掉了我的一只蛋蛋,从此我变成了独蛋侠。起初的日子里,因为这只该死的蛋蛋,我连走路时没法保持平衡,羞于和人亲热。每次撒尿洗澡,总要花上很长时间检查那个破碎的地方,好像只要一直这么看着,它就会长出来。我知道,有些地方卖义蛋,可我总不能真把这滑稽的东西往身上装,对吧它们硬邦邦的,像大鱼的眼珠子。这样过了半年后,我终于可以像往常那样走路,不再感到疼痛,能够坦然告诉别人我就只有一个蛋蛋,你能把我怎样。所以,我不再纠结,再也没有盯着那个地方看了一旦失去了,我们就会漫无止境地等待,可那些东西不会再回来了,你不可能盯着坏掉的地方过一辈子。至少我不会这么做。因为如果这样,你只会失去更多,可能是全部。”

    我没有接话,我们继续看雨,陷入冗长的沉默。巴士开过来的时候,他说“我辞职了。”我说“哦”。

    他又说“姓秦的让我去水族馆工作。”

    “你答应了。”

    “下个礼拜动身,之后就不回来了。”

    巴士停了下来,车门吱嘎一声打开了。他一动不动站在那儿,看着我。我抬起头也望着他。我说“以后再也见不着了么”他咬了下嘴唇。司机按起了喇叭。

    “最好是这样,”他说,“如果时间倒流,很多人我宁可从来都没见过。”

    他上车了,站在门口,问我上不上来我说我还要再坐一会。他盯着我,摇了摇头。车门又关住了。车开走了。

    那晚我回去得稍微早了一些。隔着一条马路,看见家门口停着一辆车,车灯像妖怪的两只巨瞳,红艳艳的亮着。不消多久,乔约从里边出来了,上面穿着大衣,下面光着腿,小而尖的脸孔在围巾里左顾右盼。车上跳下一个男人,帮她开了门。两人一前一后跳进车,车就开走了。

    我叫了辆计程车,让司机远远跟着。司机不断从后视镜里观察我的表情,嘴上却一个字也没问。轿车在市中心一栋公寓楼前停下来,我让司机把车停在街角,从车里看着他们进去。过了大约两分钟,十楼的灯亮了,隔着一道纱布窗帘,浮现出一对男女的身影,他们抱着,吻着,亲热起来。司机拍着方向盘骂了一句;“”我阴着脸,没应声。他掉过头,讪笑了一声“我就随便说说。”我把脖子伸过驾驶座,从后视镜里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尊容。那张脸上好像在说好吧,那又怎样呢

    白天我开始留意她的电台。她换了早班,但每晚都出去,有时彻夜不归。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三个月,直到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她做了很多我爱吃的菜,又添了一瓶红酒。我坐在餐桌对面,不停地用手拨着筷子,目光淡漠地在她脸上巡逻。她仓促地笑了一下,动手开瓶盖。我注意到她的指甲刚修理过,涂着鲜红的蔻丹,身上也穿的很齐整,洒了点香水,一副即将出门寻乐的样子。我就忍不住笑了一声,瞧了眼冷冰冰的厨房,又转头继续盯着她看。她把酒杯送到我手边,筷子都没动,就说;“我们得谈谈。”

    我推开酒杯,抓起筷子,一门心思大吃特吃。从头到尾她也没动筷子,染得猩红的手指攥着杯托,把高脚杯拖来拖去。我皱了下眉头,说;“别动那个,听得心烦。”她就搁下手来,一声不响地看着我吃饭。吃完饭,我把饭碗往桌上一撩,抹了抹嘴巴,说;“离婚吧,还有什么好说的错的都是我,你要什么,拿去就好。”

    她咬着牙,恨恨地看了我一会,蓦地哭了出来。我有点犯堵,用手顺了两下胸口。“我知道,我就是王八蛋嘛,你说是不是。”

    她腾地就跳了起来,拔开瓶塞,把整瓶红酒全倒到我头上。等我抹干脸,她已经出去。我对着大开的门,迎着寒风,喝光了剩下的两杯酒。

    接下去的一个礼拜,她和那个男人陆陆续续来过几趟,把她的东西搬走了。我就坐在沙发上,一支接着一支抽烟,看着他们进进出出。她也没同我说话,尽量不来看我。最后一箱东西搬走后,她留下了钥匙。我们如一对处得极其糟糕的室友,在毫无疑义的冷战中一拍两散了。我抱着枕头,顺势横倒在沙发上,一觉睡到第二天。

    我又开始吃百忧解。这玩意儿给我尽可能长的睡眠时间。一般情况下,天一黑下来,我就去酒吧混日子。等店里打烊了才打道回府。回家后倒头就睡,醒来时才知身在何处,运气好就在床上,有时靠着方向盘差点被自杀,有时在沙发上缩成一团,有时在玄关口狗,有时刚到马桶上脱下裤子,就睡得人事不省。

    如此两点一线的线路成立之后,生活就容易多了。我再也无力感受家里空无一人的窘境,无暇顾及邮箱里堆积成灾的催稿通牒,窗外日升日落,下雨刮风也与我无关。我不曾进入香甜的梦乡,也从未清醒。我烂醉如泥,我的车却从未撞坏过什么东西,至少自始至终警局都没打来电话、警察也从未登门造访。这真乃造物者之神奇。

    有一天很晚的时候,我坐在车里,实在噁心得难受,摇摇晃晃地把车停在桥墩下,出去解决问题。半夜的光景,整条街和桥上都没人,天出奇的冷,出了车兜头的冷风拍得人寒毛直竖。我横冲直撞上了桥,靠着桥栏,一阵阵犯呕。

    冰凉的江水淌过桥洞,细而伶仃的桥灯耷拉着脑袋,吐出两片亮黄的光在水面上,似老狐狸的眼睛,没长睫毛,隔着栅栏一股一股泛着幽光。钢筋桥栏如同敬老院极尽职责的孩童的手臂,冷而地支撑着我的身体。

    我脖子长长地伸向水面,如痴如醉地张口大吐。吐出来的全是刚进去的酒,胃酸也吐出来,又酸又苦,酸水顶着心肝肺,直往喉咙口冲,好像整套内脏也要吐出来。我的上半身全部折出去,脑袋宛如一朵迎风自戕的蒲公英,在毁灭中肆意地铺枝散叶。双脚承受的重力随之减轻,轻飘飘地脱离地面,不知不觉膝盖已经到了栏杆上,小腿倒插,腿毛横飞。我如一个来自沙漠在奥运会上重在参与的跳水运动员,一个汤团滚,就视死如归地跳了下去。脚打在石柱上,水花也没压好,裁判全吓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完结鹿男会出来的

    、22

    我是被一只类似于驴蹄子的东西给踢醒的。那东西又硬又细,不大像人类的腿。睁开眼睛时,人已经躺在了家门口,身上还湿漉漉的,肚子里的水呛得差不多了,头发也干了。一截巨型哺乳动物的嘴部正在我脸上乱吮。它毛茸茸的大脑袋、杀气腾腾的犄角、牛油果剖面般的往我七窍里胡乱喷气的大鼻孔,都让我一度认为,我已经翘辫子了。“哎哟”我惊叫了一声,把嘴巴里最后一口水喷在了它脸上。它别过头,狠狠甩了两下,又从我包里叼出钥匙,让我开门。

    我痴呆地盯着钥匙,问它“我死了么”它二声不鸣,举起蹄子往我身上就是一下。疼了,好,我就起身去开门了。进了门,它便以王者回归的气魄把我叼到沙发上去了。我挣扎着要起来,它就用蹄子点了两下沙发,命令我乖乖呆着别动。我跟个俘虏一样举起手来,慢吞吞地躺下去,真的一动也不动了。它稍稍点了下头,表示朕很满意,就歪着身体,笨拙地挤进卫生间,到浴缸边上放水去了。放完水拍拍门框,示意我进去。

    浴室原本还算宽敞,可装了一头巨大的公鹿和一个被水泡涨还要接着吃水的男人,就显得挤得慌。我脱得只剩一条裤子了,他还没有出去的意思。浴室里开了暖气,热得厉害,我就脸红了,问他你不先出去么他把前肢挂在浴缸边上,回过头冲我龇了龇牙,原意大概是微笑。我只好把裤子脱了,跳了进去。

    凌晨时分,我像一块饱满的海绵拿热水栽培自己,他支着上半身,把一只充气鸭子推来推去,玩的也很投入。久别重逢,对方漫不经心的态度着实让我很受挫。我一把夺过鸭子,塞在屁股下面,不给他玩了。他急得嗷地叫了一声,风驰电掣就来挠我屁股。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侧身,嘟起嘴巴就凑上脸去亲到了一只鼻孔。它回身一让,连蹄带脸缩了回去。流畅的格斗动作完成之后,气氛就有点尴尬了。它害臊得把整张脸都扎进水里,不再理睬我了。我只好不时用膝盖顶两下它的下巴,好让他不至于因此沉缸自杀。接下来,我泡我的,他吐他的泡泡,谁也不理谁。等我泡得白白胖胖,伸手去够毛巾时,他才拔起脑袋,大义凛然地过来亲了我。

    洗完澡,天已经亮了。我关掉窗帘,蹦到床上睡觉。他蹲坐在走廊上,脸对着房门,无所事事。为了防他再次逃跑,我泡得像汤团一样的脑袋里横生一计。在他警觉的注视下我不紧不慢地坐起来,在白云般起伏的被褥中显露出圣佛般安静祥和的笑容,浑身肌肉紧绷,嗓子眼捏得细细的,彬彬有礼地请他进来上床睡。他勉为其难来到床前,举着一只前蹄摁住嘴巴,思考良久,确认这张床有足够大的空间之后,才爬了上来。待他安顿好庞大的身躯,我一个猛扑就抱住他的腿,然后像个偷到什么宝贝小屁孩儿一样冲他嘻嘻一笑,就睡着了。

    鹿男没有再离开我,也没再化成人形。趁我熟睡时,他在电脑里敲了一大段字,意思是他年事已高,怕满头白发和满脸褶子吓倒我。在此之后,无论我怎么威逼利诱,他都只愿安静地做一头鹿。虽已是古稀之年,他的身体状况却好得惊人,头脑灵活,动作灵便,胃口也长盛不衰。不过到了这样的年纪,是头鹿都会悲观的。他平日里的一大爱好,就是不断改写遗书。

    这里我得详细叙述一下他写遗书的过程。他的蹄子,椭圆形,中间缺个小口,很是宽大,每每打字,都只能用蹄尖一下下戳击键盘。由于文思闭塞,词汇匮乏,他这屁股,从一坐下,到离开椅子垫,之间时隔最起码一个钟头。在他撰写遗诏之时,我都诚惶诚恐地蹲在茶几旁,削水果,夹胡桃,剥瓜子皮,以便他耕耘之后及时补充体力和脑力。

    鹿男的遗诏内容大致如下朕自知不起,家政大事,谁爱管谁管。回顾漫漫鹿生,建树毫无,乃至疆土贫窄两百平米,国民寥寥就一个且好逸恶劳,愧对各头鹿宗,百年之后,下葬之事一切从简。特念总领大太监就是我多年服侍周详,虽时有过错,但知错能改,日夜自残,等寡鹿崩了之后,如果冰箱里的水果还有得剩,就留给他吃吧。亲此yy

    我也不知道这几年是什么样的电视剧把他荼毒至此。

    写完之后,他舒展前肢,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大摇大摆来到沙发上,巡查我的工作茶几上瓜子也剥好了,胡桃肉夹好了,水果也切好了。他心满意足地吃着美食,看着谍战片,就又不管我了。我满心委屈,就调侃他“要不要让人帮你做一块正大光明匾,挂到床头哇”这厮还真考虑了一会,很认真地在电脑里写不必,就你一个人。

    他就这般威风了两年,才逐渐显露出衰老的迹象。

    起先是记忆力衰退。为他准备好的食物老想不着去吃,饿了就扒冰箱门;在电视机前蹲不到半个钟头就打瞌睡,醒来后完全不记得先前的剧情,甚至不记得自己曾入睡过;食量锐减,只能吃下之前一半的食物,反刍时吐出来的东西也少有消化过的迹象。对于光和声音的反应变得更加敏锐,夜晚睡觉时,哪怕窗门被风拍了一下,都会惊惧地跳起来,闭著眼睛在原地乱撞。

    我知道,究其一切,都是因为他已经很老了。这不是个好的词汇,往后是病和死。在这方面,目击者往往比亲身经历者更为恐惧,因为之后的寂寞与悲痛将如荒原上的鹅毛大雪,毫无吝惜地落你一身留你独自承受。

    在经历过狮王的死亡之后,我很明白这点,鹿男也明白这点。在接下去的日子里,我竭力补救已然洞悉的事实,他也努力掩饰着自身的衰老。为了不使他日益破碎的睡眠受到打搅,夜里家中门窗紧闭。白天家里四处都撒了些食物,以便他能随时叼来吃。只消他一睡着,我就调换电台,这样他便无须为了记不起事儿而暗自神伤。除了厨房和浴室每个地方都铺了地毯,方便他随时卧倒休息。在做出这些调整时,我总是万分谨慎,以防伤了他的心。但他变得更加敏感了,每次家里出现些许变化,他便忍不住拿角顶我,冲我发火。

    于是,白天,只要我在家里,他就强打精神四处转悠,或靠在我脚边吃下大量食物。这样晚上倒垃圾时,我总会在垃圾袋底下发现大量咀嚼了一半的食物残渣。若受了惊吓,他就把头放在前肢当中,不动神色地直打哆嗦。我感到难受。我向兽医了解了下情况,兽医问我,这头鹿有几岁了我说二十三岁。他在电话那头静了一刻,说“你知道,这是个不小的岁数了。”

    他们把祖父像裹着毛毯的老猫一样送进医院时,也是这么说的。他年纪摆在这儿了,你们得尽早做好准备。可眼下我又能做什么呢给鹿男凿口棺材吗还是把冰箱里的水果做成标本事已至此,鹿男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无论曾经如何努力地活着,还是到了行将就木的那刻,到了这个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悉听命运和时间的安排了。

    他最后提出,想在山林里度过所剩无几的余生。我想起李三在城郊的山上有一座野营木屋,就打了个电话给水族馆。他当然不肯接电话,姓秦的传达了他的回应“喜欢就拿去,我不管账。”

    我辞了工作,准备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和一箱书,手机电脑统统丢在家里,带着鹿男去了小木屋。

    那儿没有别的什么人,没有社交,没有交通,没有信号,除了一只微波炉、一只灶台和一只电视机大小的冰箱外,没有多余的沸油般轰响的电器、没有滴滴答答不知所始不知所终的挂钟。只有一头鹿和一个人。世上正在发生什么已同我们无关,因为我们正活在当下,时间过去几何我们漠不关心,因为我们正活在当下,死亡就在这门边俳佪我们不去恐惧,因为我们都还活着。

    我的床面向东方,太阳升起时我就起床,提两只铅皮桶去河边打水。正是入秋的天气,最先的几阵风咬开了遮天蔽日的绿叶,送进一些阳光来,它洒在屋檐上、扎入泥土中、打在我的靴面和鹿男的皮毛上,泻入河中顺流而下是金黄的颜色。水在灶台上突突地煮着,拿一根木杆去够树上的果实,打下来装进一只油绿的脸盆里给他吃。他吃的不多。吃完早饭,我坐在树下看书,他就爬在我腿边打瞌睡,时不时抬起头看看我,再看看书。凸出土层的树根上有不少爬虫、鸟的粪便和仓鼠之类的小动物,起初我还有点嫌弃,但过了两天就视而不见了。过了中午我再做一顿饭,吃完后陪他锻炼一会。晚上我们又会去一次河边,趟两趟水,等他厌倦了,我再打两桶水,煮热后用来洗浴。他就趴在澡盆边上,使足了劲儿摁那只充气鸭子。有时我会把它抢过去,藏起来让他找,等水冷了,再挖出来给他。洗完澡,收拾干净后,他就出去到树下睡觉,我会床上睡觉,一起等待第二天的太阳。

    日子过了不多久,天还没凉下来的时候,有天早上起床,我没在门前看见鹿男。通常情况下,他会蹲在门边等着一块儿去打水。我跑出去看了看,他趴在一棵树下,眼睛半闭着,一动不动的。听见我来了,才有气无力地煽动两下耳朵。我提起水桶,告诉他我马上回来。他突然抬起脑袋,低低叫了两声,不想让我去。我跑了起来,一边跑着一边扭头冲他喊“你等着,我马上回来”回来途中,我依旧跑得很快,装满了水的两只水桶左摇右摆,不断打在腿上,等到了树下,都只剩下半桶,腿上也磕起了印子。

    他还是老样子,无精打采地趴在那儿。我取了点水给他喝,喝完他稍微有了点精神,眼珠子也活络了。我坐到他身边,把他的脑袋捧起来放在腿上。他稍微抬了抬眼角,用一条腿缠住我的脚踝。我拍了拍他的头,表示我不会离开你的。他才放心地垂下眼皮,腿也松弛下来。

    那天的天气很好,过了中午,阳光猛烈异常,穿透叶瓣,洒得满身都是。树下的泥土晒干了水分,变得松散而焦热。这时鹿的呼吸已十分微弱,腹腔起伏越来越小,对我的回应越来越迟钝,眼睛渐渐地闭住了。我把下巴放在他角上,无可奈何地哀求他“是今天吗非得今天吗”他眨了眨眼睛。我就一直这么抱着他,不间断地叫他两声,他听见了就睁一下眼睛,告诉我他还未死去。

    阳光从山头流转过去的时候,他支持不住了。我发现他的腹腔不再活动,四肢完全瘫软下来,松垮垮地铺在地上。我又叫了一声,这回他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他走了。

    临近傍晚的时候,从很远的地方刮起了风,还没黄透的树叶如潮水般从那儿涌来。我没有试着把他从死亡中叫醒,没有流眼泪,他在我怀里一点点冷了下去,我坐着,抱着他,看着死去的树叶打在他死去的躯壳上,我知道该把他埋葬掉,然后彻底离开这儿,忘记这里的一切,继续生活下去,直到有什么人把我也埋葬掉。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我还是站了起来,到屋后找来一柄铁锹,在大树边掘起了坑。掘到一半的时候,我看了看他,继而把目光调回锹头。就在此时,巨大的悲痛才如陨石般迎面压来,让我丧失了气力,让我认识到自己没法独自面对这一切。我丢下铁锹,朝山下的电话亭飞奔而去。奔跑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试着哭出来,可是天气太热了,眼泪还没出来就被太阳烤乾了。

    在电话亭里,我从裤袋里找出两枚硬币,拨通了电话。动物保护所前台是一个女见习生,小心翼翼地问我要什么帮忙。那是我上山这么多天来头一次听见人的声音,所以她问我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哭了出来。她吓了一大跳,惊慌失措地说“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快别哭了呀”我还是说不来话,狠命地哭着。她没挂电话,静静地等我哭完。

    “我找杨经理。”我抽抽嗒嗒地说。

    她迟疑了一会,“你是说所长”

    “我管他当了什么”我嚷嚷着说,“总之我要找他”

    她二话不说就把线切了过去。

    所长慢悠悠地接起电话,问我是什么来头。我停止了哭泣,语无伦次地说“你记得,很多年轻,有个男人,说家里进了头鹿,要把它赶出去吗”

    “你是”

    “鹿死了,你得赶快来一趟,我们在山上。”说到这儿我又开始抽噎了。

    最后他还是答应了。“就再信你一回,这是最后一次”他警告说,“我告诉你哇,110只有三个数字,拨起来很快的”

    “不会再骗、骗你了,”我小声说,“这回你还会开大卡车过来么”

    他哼哼哧哧吐了口气,咯地就把电话给挂了。

    太阳西沉的时候,我蹲在电话亭外面,看见一辆卡车开了过来。我一天没吃东西,饿得头晕眼花,还是跳起来,连滚带爬跑到公路中央冲他们挥手。卡车猛地在我胸前刹住了,所长气冲冲地从副驾驶座跳下来,大喊道“看见你啦你想死么鹿在哪儿”我指了指山上。

    他说山顶的泥土太松散,不适于埋东西。我们就把鹿拖到山腰埋葬了。干完活后,我不知该怎么感谢他才好,就紧紧地抱住了他。他局促地推开我,挠了挠头,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惊喜地说;“你等着,我有样东西给你,你等着呀”

    他把我们撂在半山腰,独自跑下山去。过了一会,他又回来了,腋下夹了块木板。“我觉得,总得搞块墓碑什么的,”他又抓了抓脑袋,“你要吗不过你得想好了再写,只带了一块。”

    我没想太多,就用小刀在上面写好了。

    “快乐就是我们在一起永远都爱你的大石。”

    之后我搬走了。

    这样过去了很多年。

    过该过的生活。

    做该做的事儿。

    说不想说的话。

    见必须见的人。

    忘记不该忘记的人。

    急风骤雨的变故化作了一记水漂。

    所以,一切都未有丝毫改变。

    如果可以重来,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我又回来了。

    山上的墓冢还好好的,墓碑上写着

    “theeoehoththeycanfacethebadsideofthereaityhaveareadydestroyedtheodoheeoeedohateactuayaronejtike”

    我脑袋里转了一转,掏出手机,打给了动物保护所。对方在电话那头缄默不言,只等我开口。我劈头就问“你把土堆怎么了”过了半天,姓秦的声音说“你下山看看。”我挂下电话,只觉得头皮发麻,提脚就往山下走。

    近二十年光景,又回到这样一个黄昏,弯曲的环山公路,镀了金的硕大的落日,跟梢的兽的脚步声,地平线上挺出同样一对鹿角,突兀而凶煞的,浸泡在漂了红的金光里,向我逼近。

    我尖叫,像一只掐断了头的苍蝇,在公路上横冲直撞。“李三你别来找我啦”我抱着脑袋,扭头向它吐了口唾沫,“你都死多久了还回来”

    那天晚上回去的计程车是空的。

    我让李三进了屋,姓秦的举着棒球棍,在门后静静等待。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人打晕过去,用麻袋装着丢进了后备箱。事情办得很干净,就是多花了点时间。我们让他在水族馆里呆了一段日子,直到我结婚前夜,才像冻大马哈鱼一样一点点把他冻死,而后大卸八块,分装在几只冰箱里,就像储藏冻肉那样。

    之后的五年很太平,没有人找上门来,李三如同一颗坠入汪洋的石块,很快就被遗忘了。因而很快的,我们厌倦了那些残破的碎肉,姓秦的将它们丢进火炉。跳动的火苗中,死去的血和肉活了过来,又很快死去了。我想我深爱着李三,所以才把骨灰带到山上,在小柴房里同它独处了一段日子。最后姓秦的还是忍不住了,他扛着木块,到山上来看我们。埋葬时他说“鹿男它就个彩色的梦幻大泡泡,我们把它给捅破了。”我问“你会杀我吗”他想了想,说“你会杀我吗”

    鹿突然就不追了,他站在那儿,恨恨地看着我。我也看着他。这时总该发生点什么,不然对他来说,可就不好玩了。于是,手机又响了。电话那头姓秦的说;“摸摸你的口袋。”

    我摸了把口袋,里头有一把枪。

    鹿笑了,他背后的电话亭里,姓秦的拿着话筒,也在笑。

    我俯下身去,被一股力道压迫着,喘不过气来。鹿一知半解地瞧了半天,又别起了蹄子。我后退两步,把抢塞进嘴里,过了好一会,又取了出来。

    我问姓秦的“我们在哪儿鹿男的故事还是杀死大石”他偏了偏头“你说呢”

    这时鹿又追上来了。

    我再次把枪塞进口中,扳动扳机。

    枪眼里还有两颗子弹。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有话要说

    关于结局我要郑重声明

    当我想到要完结的时候,其实我是,是拒绝的。

    我跟脑洞讲,我拒绝,是因为我根本还没有吃药。

    脑洞跟我讲,吃药不重要,特技价更高。弃疗加特技,结局duang

    其他作者填坑,都按时吃药,所以写完以后呢,他们都没有

    我就不吃药,还结局加特技,文章很烂很亮

    因为我,不吃药

    我不吃药,不吃不吃就不吃

    我的结局,很烂很亮很烂很亮

    写文的时候,根本不吃药,脑洞呀脑洞它嗖嗖嗖,它duangduangduang

    读者看完以后,不能骂我,因为我根本就不会写文

    写文的时候,我根本没吃药,是编的,是编的,我的结局,都是胡编的

    是特技的结局,是弃疗的病人,是结局的特技

    从来不吃药,也不听语文课,拒绝吃药,拒绝语文,拒绝逻辑

    很烂很亮、很烂很亮。是被逼的。

    是国家的政策,是失败的妖怪,是弃疗的病人

    读者看完以后,都是崩溃的;我写的时候却觉得duang摩擦 在光滑的键盘上摩擦

    涂鸦在空白的文档上涂鸦

    我涂我涂我涂涂涂

    我上我上我上上上

    我写我写我写写写

    我干我干我干干干

    册那是爪牙是魔鬼的步伐

    生命从be中走出

    一个个死的超快

    作为人类的我们

    死了都要爱

    喝一口二锅头 抹一把清鼻涕

    我打开电脑网速一百七

    我,伸出狗爪,我,猛烈戳击

    我,要和时间比一比。

    我,错字连篇,我,满口胡言

    我,要和读者谝一谝。

    我,放弃治疗,我,没有节操

    我,保持零效率。

    我,速度加快,我,没有丧气

    我,要和码神比一比

    不流口水,没有拍腿

    怎么能写到结尾。

    哪怕弃疗,再多嘲笑

    我也要努力癫狂

    一个人在二次元世界品尝卢瑟的滋味

    渺小的我依然坚信着

    黑暗之后他妈的只有更黑暗

    结局b

    之后我搬走了。

    这样过去了很多年。

    过该过的生活。

    做该做的事儿。

    说不想说的话。

    见必须见的人。

    忘记不该忘记的人。

    急风骤雨的变故化作了一记水漂。

    所以,一切都未有丝毫改变。

    如果可以重来,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我又回来了。

    山上的墓冢还好好的,发现墓冢和墓碑都还好好的,碑前有人不间断地送过花。而土堆的后面,长出了一棵果树。

    这个没什么,温暖点

打赏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10
APP
手机阅读
扫码在手机端阅读
下载APP随时随地看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月票
打赏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金币
购买本章
免费
0金币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