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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 第2节

作者:九重门 字数:36363 更新:2022-01-05 01:57:52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写鹿男的故事的。我像一个闻见早餐气味的孩子,从床上蹦下来,坐到书桌前,用纸和笔开始写。因为很久都用电脑,我的字变得很难看,可我丝毫不在乎,飞快地将那些事,无论大小,无论是否值得一提,都记录下来。仿佛只要停顿一秒,那些记忆就会悄然流走。

    夜晚降临时,城市上空漾起了斑斓的灯光,我的纸上也爬满了苍蝇似的让人看了万箭穿心的黑字。故事离结束还很远。我搁下笔,把纸叠起来,放在一边。当我再次抬头看向窗外时,厌倦与沮丧不复存在了,我感到了快乐。很久以前,在一本方格本上写下一大篇狗屁不通、错字连篇的东西之后,我也曾感到这样的快乐。那时我从来不会把一个故事讲完,所有的故事都停留在最完满的阶段。小时候,每天都写日记。小黄死了以后,我把它的部分划去了,祖父死了,我就把医院里那段删了。任何改变发生时,除了在纸张上篡改现实外我别无他法,只能听天由命姑妄随之,不知不觉中我的日记逐渐脱离了现实,那些实际存在过的快乐片段由于破碎而失去了真实性。所以,后来我没有再写下去。我怕写着写着,那些人会从日记里猝然消失。之后我进了出版公司,开始写点别的东西。里面的人对我说你得把故事写完才行,每天要写至少六千字才行。起初的日子里,我对这份工作尚还满足,想一想,敲字既不需要多大技术,更不是什么体力活,只要按上面给的要求好,再差劲还是有人看的。可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

    我把目光从窗外调转回来,对着桌上密密麻麻的字迹,点起一支烟。下午那一闪而过的念头又跑了回来,这次稍许改变了一点儿很多年以前,我遇见过一个专给我惹麻烦的田螺男,而现在

    窗户半开着,风沿着窗缝刮进来,削断了半根烟。烟头簇红地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周三晚上,那个人给我发了条短信。短信内容与杀手任务类似,只有时间、地点和他的穿着。晚上九点,我打了辆计程车去二环。橙黄色的车穿过寒夜的迷雾和迷雾中若隐若现的蛇目般的灯火,停在一家酒吧门口。

    他还没来,我坐在吧台上,左一杯右一杯地先喝起来,又吸了三支烟。三刻钟后,他才进来。正如短信写的,他穿着驼色长风衣,尖得近乎刻薄的鼻梁上架了一副雷朋墨镜。坐下来后他没有摘眼镜,只抱着胳膊,王家卫似的在那两片黑色玻璃镜片后面观察我。

    我瞟了眼手腕上的电子表,十一点半,时候不早,大家好聚好散。我咳嗽一声,向他伸出一只手说“晚上好,我是”他向后躲了一下,拒绝了,并直截了当地表示,对我姓甚名谁不感兴趣。

    这家伙姓秦,据说血统挺纯,血统这东西,放之任何物种皆准,但凡血统纯,这人要么智障,要么就是个性格极端的变态。他显然是后者。

    “我该怎么称呼你”他漫不经心地说,“小作者”

    这下,我又觉得他属于前者。“你对我叫什么不感兴趣。”我说。

    “哦对,我偏头痛害得厉害,没功夫记多余的人名,”他干巴巴地说,末了补了句“请见谅。”

    我在心里呸了他一脸。尽管对他写了些什么、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丝毫不关心,但出于工作需要,我还是故作为难、有滋有味地说“那本杂志刚开刊,很多事才起头,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你尽管说就是。连开三期天窗,读者走掉了不少,我们也很为难。”

    他再次不予置答,像一块抱着胳膊的石雕一样缄默无声。我想他可能睡过去了吧,于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这回算是自找麻烦了,我刚要收手,他便风驰电掣般的射出一条胳膊,牢牢扣住我的手腕。这家伙看来是个练家子,手劲极大,捏得我当场就嗷地叫了出来。好在我的脸皮和他的手力是一对矛盾,叫完后我紧跟着说“我是想问你要喝什么”

    他松开了,我的手像遗像前蔫掉的白菊一样当空垂下来。我哆嗦着收回手,颤巍巍地点了支烟压惊。他向吧台后面抬了抬下巴,酒保立刻送来两杯酒,他抿了一口,若有似无地笑了一笑“你这种人都写武侠。”

    “古龙还被人砍了呢。”我反驳道。这家伙做过功课。

    “你放心,没什么人会来砍你,不值得。你只会一点点变老,然后死去。”

    我耸耸肩;“这样不是蛮好。”

    他又不说话了。我们面对面喝了两杯酒,又面对面吸了支烟,期间我忍不住抓了两下屁股。吸完烟,我下意识地检查了一下手表。十二点十分,秒针啪啪地还在跳。

    十二点十分零四十五秒,他突然开口说话“你压根不感兴趣。” 我说“你是故意的。”

    他继续以沉默应答。我毫不客气地打了个哈欠,然后像磕了药的小白鼠一样左右摆动身体,跟着酒吧音乐哼哼唧唧唱起来。他不说话,我就打算这么唱下去了,若是到了一点钟他继续保持沉默,我就跳到桌上唱。

    最后他服输了。他说“你别唱了,我给你看样东西。”说着掏出一包烟,放在酒杯边上。

    我没领情,继续唱,一边唱一边做脱眼镜的动作。这时,舞台上的乐队正在调动气氛。主唱说“我说一”下面的人喊“我说二”主唱又说;“我说黑”下面又喊“我说白”我乘机跳起来,大叫了一声“我说穿”主唱往这边瞧了一眼,随而热情洋溢地把上衣拉到胸口上,大声喊“我说脱”底下的人跟着起哄“脱脱脱”

    那个姓秦的人,终于按耐不住,摘下眼镜,啪地甩在桌上。“这下你满意了吧”我没再疯下去,坐下来比了个请的动作。

    “打个比方说,这是我们。”他用食指哒哒敲了两下烟盒,“这是你,”又举了举酒杯,“这是我。我们是烟和酒。其实,这两样东西屁个联系都没有。可人们抓着酒瓶的手上总是习惯性地夹一支烟,就好像它们是番茄和鸡蛋似的。他们喜欢说,不喝酒不抽烟,却很少说不吸毒不自戕。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许是一开始,这两样东西就被摆在了一块儿。烟会使人清醒,酒精会让人犯迷糊,乃至于短暂失忆这两样东西摆在一块儿使,就会让你感到噁心。作者和编辑跟这是一码事。人们总以为,编辑可以让文章更漂亮,更符合读者的口味诚然如此,可对我来说,他们只会把我们的东西毁得干干净净。刚出头的小作者,尽量会写一些真善美的东西来博取好感,等熬成老油条才肯说实话,因为到了那时,哪怕你放个屁,那些评论家,那些读者都会帮你分析气体成分,不是么”

    只要一有人跟我讲大道理,我就会恢复地地道道的嘴脸。所以我说“你太偏激了,再说,你跟我说又有什么用呢”

    他看了我一会,偏头吐了口烟“几岁了”

    我楞了楞,说;“三十二。”

    他嘻地笑了声,往酒杯里弹了弹烟灰,“我看过你写的玩意儿,不是说能力方面,可你不适合干这行。”

    “你知道,工作这事不需要什么天分。”

    “不是天分,而是”他用食指敲了敲脑门,“是这个。我、你、李三,我们在有些方面就是有那么点像,不然我也不会和你们浪费那么多时间。”

    “所以”

    “那天下午,我劝他换份工作。今天我对你说的话,和那天差不太多。”

    “他没答应。”

    “是的,我告诉他不要因为当下赚了点名声赚了点钱,就以为可以就此高枕无忧了。浪费时间并不可怕,人么,不出意外都能活个几十年,不是么可怕的是明明在浪费时间,自己却还不知道。你口袋里的钱,你那来之不易的名声,正在逐渐消耗你,它们已经快把你耗尽了。他拒绝了我的建议,这顽固的小瘪三,现在吃到苦头了。”

    “既然如此,你怎么不封笔呢你怎么还在写呢你为什么还在浪费我的时间呢”

    “知道我小时候想干什么吗开水族馆。现在我用稿费买下一座水族馆,白天我在里头看鲸鱼、看企鹅,晚上高兴的话,写一两千字。我为什么留下来因为我赚的稿费可以买下一座水族馆,因为人们偶尔会谈起我,知道我姓甚名谁、知道我的尊容、知道我写了些什么。二十岁时我喜欢敲字,二十五岁我厌恶这项工作,可我成名了,赚够了钱,这样我再次将它当作了乐趣。而你呢,三十二岁,除了每天被屏幕辐射外一无所成。”

    我惘然了。我决定避开这个话题。“我小时候有三个梦想,开妓院,开巴士,和

    练降龙十八掌。”

    他并不奇怪,仿佛早已料到了似的摊了摊手,好像在说看吧,就说你不是这块料。显然,按他的逻辑,我们应该一起被关进精神病院做病友,成天不是在明晃晃的食堂里戳青豆,就是在病房外裸奔当然这也不失为一种职业理想,我们可以一起出演三傻大闹精神病院,没准还能获奖我的思绪不由地驰骋了,穿过寒夜冰凉呛人的迷雾,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那儿到处飘满了戴着护士帽的天使。

    他擦亮一根火柴,接下去道“我们之所以不适合干这行,恰恰是因为我们是最合适的人。文学人们在吐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总会想到高深莫测的字眼,灵魂,神,纯洁什么的。可他们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我们吗不。他们问你你是干什么的你说我是个作家。他们就如同见到逼格本尊一样,一脸憧憬地望着你,连连说道哇,你可真了不起我小时候也想干这个呢。但他们满脑袋想的却是穷鬼,神经病,宅男。

    这就是文学,这就是我们和一切被人称之为高尚的东西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因为高尚的东西往往也最低贱,需要被吐一口唾沫、按一只脚印。可当你真那么做的时候,他们又生怕你玷污了它。这就好比让一个女人同时繁衍子嗣和保持童贞。你瞧,老天其实很公平,他把原先的金字塔反了个个儿,真正在行的人在底下受人调遣,而那些不得要领的人无论他们在这方面有多么才思匮乏,甚至一无所知,却能随心所欲地挖掘或是扼杀。这样,极致的强大和极致的弱小就被平衡掉了,这样,才能使尽可能多的人在此分一盏羹,这样我们赖以谋生的圈子才能在彼此的争夺与排挤中生生不息。”

    凌晨一点。我的屁股已经坐不住了,它正在呼唤宾馆里硬邦邦的床垫。“你说完了么”我问,“我只想知道,你写不写下去”

    他斩钉截铁地答道“不写。”

    此言一出,我所剩无几的耐心极速射入零。我招呼酒保给他上一罐成长快乐,旋即站起身说“秦先生,快看窗外你家始皇正在窗外飘着呢”

    说完我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

    周五去见大老板时,我没有了任何压力。压力如雾霾留在肩上的细小尘埃,在走出酒吧后,我捏起兰花指,轻而易举地把它们弹开了。眼下我离撤职已经很近了,那么近,以至于我已产生与恐慌截然相反的情绪我有那么点盼望着被撤职。你知道,将死之人是没有理由去忌惮死亡的,唯有那些活得好好的人才会吃这吃那还怕得要死。

    大老板比想象中要年轻得多,也和善得多。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几乎要对他产生好感了。即便他从小在国外长着,连中文也说不利索,从这方面来说,做一个出版公司老板根本不够格。可我依旧难以克制地对他产生了好感。

    姓秦的家伙认为没必要浪费时间去记忆萍水相逢的人名,同理,对一个以后恐怕再也见不着的人产生好感是不必要的。就好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曾对取款机里的女声产生好感,于是我频繁出入取款机隔间,到头来却寻不到任何途径去认识她。

    起先,我想把文书丢在他面前,让他自己看。可我没那么做。而他对厚厚的报告漠不关心。我从公文包里掏出档案袋,毕恭毕敬地放在办公桌上。他只搭了一眼,一副老式圆片眼镜捏在手里,不打算戴上,也不打算去看。他的脑袋后方挂了一大张裱着相框的彩打柴犬画,两者一前一后,神情出奇一致。

    “你叫大石吧”他说。

    我说是的。

    他微笑着看我,一手折起眼镜丢在桌上“还没睡醒么现在的小年轻都怎么了,一个个眼睛下面都像挂了两只塑料袋似的。”

    我下意识地挺直腰板,眼睛勉力张开。他又说“别紧张,你大学毕业就来我们公司啦”

    我说不是,我在一家咨询公司先干了三年。

    他很感兴趣似的问道“那这是为什么呢”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因为我喜欢吃卷心菜。每周必须吃两次自己做的蚝油卷心菜。进了公司后,每周上六天班,每晚还得加班,这样我就没法自己做卷心菜吃了。所以我辞职了。

    我做好了被鄙视和唾弃的准备,然而b城人的脾气跟这里的雾霾一样隐秘莫测。这使我很泄气。就好像2012年12月31日那天,所有人盯着墙上的挂钟,做好了一起毁灭的准备,所有的网络平台被与之相关的感慨、玩笑、嗟叹和猜测闹得拥挤不堪。最终,在当晚的最后一秒,有人没熬住,睡了过去,第二天醒来时已是阳光明媚的2013年,有人眼巴巴看着太阳升起来,却什么也没发生。接下去相当久的日子里,网络平台上变成了玛雅人鞭尸的刑场,因为我们没有被毁灭,我们一如既往地活了下去。万恶的玛雅人,他们的智力是如此蓬勃,生活是如此无聊,以至于到了拿千百年后的同类开涮,精心策划了一场波及甚远的彻夜狂欢。更可气的是,尽管他们死了,他们的灵魂却随着2013年的第一轮红日冉冉升起,一边飘一边笑着对我们说玩够了吧那就起床吧,又该上班又该上学了,昨晚没洗完的碟子和衣服还得洗,卡里刷光的钱还得去挣,昨晚的饕餮大餐已经化作了你的膘,什么,你辞职了笨死你算了。什么昨晚你没戴套那么新婚快乐

    抱歉我又想多了。下面让我们再次回到大老板身上。他用指尖抹了两下镜框,没有丝毫鄙夷和惊讶,他那鹅卵石般不规则的面庞上显露出了与那个人的血统一样纯净的兴趣,以及近似于臭味相同的讚赏。他问我“你是那所学校毕业的呀”我说是什么学校。他拍了把桌子说;“我在那儿交流过咧这么说来我还是你师兄呢”

    我报之以微笑。心想你是我师叔还差不多。

    他又问“你是几月份出生的”

    我说我是两月份出生的。接下来的事儿你也能想像,他举起另外一只手掌,拍了下桌子说“哎呀我也是两月份生的”

    这时,我心里产生了两个想法第一,他或许练过降龙十八掌。第二,这场对话已势不可挡地驶入了极其诡异的方向。

    “你的东西么,其实我看过,我还满喜欢的。”他很快恢复平静,以一种冷冰冰的口吻说,“我知道,风评不大好,李三也吃了点苦头。我呢,嘴巴太笨,没发表什么评论,只在网上帮你说了两句话,不过也没起什么效力。”

    回去之后,我从李三那儿套出了此君的id,又去论坛上翻了一遍记录。这位名叫“我是契丹人”的热心网友只发了一条留言总之我就觉得挺好的,你们不懂我还能说什么呢我们公司,这座硕大无朋的金字塔,从顶端到底部已经长在了一块儿。

    为了使我们之间的交流能够正常点儿,我向前推了推档案袋“我花了一个晚上整出来的,你不看看么我现在就可以向你汇报。”

    他说“不急,搁这儿吧,我一会在看。”紧接着又问“最近有写什么么”

    我说正在写一个动物的故事。他兴致勃勃地询问“有随身带来么给我瞧瞧。”

    被召见之前,我在对街的咖啡馆里续写了两段鹿男的故事,写完后,我把纸揉作一团,塞进口袋。所以我把三个纸团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只只丢给他。他把它们一一展开,不分次序,抓到一张算一张地看了。

    我不想得到任何反馈,因为我对这个故事尚还有一丝期待,若他对此不满意,我便没什么好说的,相反,从他嘴里吐出来的任何褒义词都有可能把它扼杀在摇篮里。这份念想没有维持很久,他从茫茫字海中拔起他的大脑门,搂着那三张厕纸一样皱巴巴的玩意儿,连说了三个字。

    好、好、好。

    我面无表情地望着他,在某个细微深处我听见我那纸团大小的心脏咵喳一声破碎了,这个故事在还未写成前就已经被枪毙了,因为正常人是不会喜欢的。

    他问我怎么不高兴我回答说我是太高兴了,所以忘记了表情和语言。他随即拍了拍胸脯,信誓旦旦地道“你放一万个心,我会帮你投杂志社的,你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他送我到公司门口。在门口,我鼓起勇气问他“你怎么就当上了大老板”他认真地寻思了一会,说“我这么给你说吧,五十年前有个青年在公司本部的地盘上画了个圈,这个青年,是我爹。”说完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进去了。我目送他离开,自动门唰地关上,把嚣张的尘雾挡在了外头。之后我给李三发了封邮件那个人不打算写下去了,我没有向老板汇报工作。

    作者有话要说

    下飞机后,我直接打车回家。车上李三打来电话,叫我先去公司汇报工作。我推掉了。“我累了,”我说,“反正也没什么好说的,明天来也一样。”他在那头愣了一愣,然后一个字也没说,把电话挂下了。

    进门时鹿男抱了我。我在门外揿铃,没人上来开门。我实在不想到包里找钥匙,便丧心病狂地连揿了三分钟,还是没人。搞什么鬼我沮丧地叹了口气,从公文包底下挖出一片薄薄的钥匙开了门。门刚开出一条缝,鹿男鬼使神差地就从门缝里扑出来,牢牢抱住了我。

    下午一点钟,他还是人的模样。我还来不及问,就看见沙发上蜷了只猫,白得像团糯米糍,两眼碧蓝。他像树袋熊一样挂在我身上,还没打算松手。我就把下巴垂在他肩上问 “不是黄猫么”

    “帮它洗了个澡,才发现是白猫”

    “可以放开了么我快被掐死了。”

    他放下手,脸突然地红了。我说“咦你怎么还没变回去呢”

    “从前天开始,我的时差就倒了,晚上七点到早上七点变回去。这样也挺好,方便多了不是么。”他一手提起行李箱,一手抚着我的背,得意洋洋地说“所以我找了份工作”

    “这有什么好的”我的脸一下子就像沙皮狗一样挂了下来,“以后下班回家,没两个钟你就变鹿了”

    他这才意识到这点,不安地搓着手说;“那我想办法变回来好么”又指了指沙发“你先进去好么”

    茶几上已经放好了滚烫的茶水,和一堆吃食他的零用钱不是花光了么。我坐在沙发上,捧起茶杯,径自委屈着,从今往后,再也没人给我做早饭、陪我打游戏了。一大早我们会在家门口匆匆别过,各奔东西,幸运点儿的话,我们可以在电车上一起吃街边的油腻的早餐,然后到了某一站,其中一个先跳下电车,两人各奔东西。晚上下班回家,我们在一张桌上没滋没味地吃外卖,交谈工作上的事。到了七点钟,他就变回一头鹿,开始漫长的消化过程,我只好像从前那样进行单人活动。长此以往,我们的生活跟那些结婚多年、感情淡薄的中年夫妻还有什么区别呢

    狮王连滚带爬,一路翻到我膝盖上,上半身立起来,举起爪子在我身上踩奶。我摸着它的白毛,强打起精神,尽量使自己看上去满怀好奇。“你在哪儿上班”

    他脸上立马就像糊了盘炸金花一样灿烂地笑了起来,小跑着到我身边坐下,由于双腿过分的长,膝盖顶在了被我挪远了好几次的茶几上。“百货大楼底下的香水柜台。”他异乎熟练地说道,“昨天我在那儿闲逛,柜台上的男人问我你今天不用上班么怎么一个人来逛商场呢我说我没有工作。他说正好我们这儿缺人,你有兴趣么我说好,他给了我一张申请表,手把手教我填。他人真好,还告诉一个小窍门在性取向一栏填同性,入聘几率就会高很多。我就照他说的填了。面试时,柜长也没问我什么问题,只看了我一眼,就让我下周一入职。是不是很棒”

    棒你个头。我不祥地撇撇嘴,认真地说“有些事说了你也不懂,总之你得千万谨记,离那些男柜员远点儿,别和他们走太近。”

    他问“为什么呢他们都挺好的。”

    “你就不要问了,按我说的做”

    鹿男很喜欢这份工作,吃晚饭时,总是没完没了地同我“分享”他杰出的工作成果姑娘们有多喜欢他啦,柜员们有多和睦啦,他卓越的销售业绩让柜长如何刮目相看啦,还不忘补上一句;“香水这东西,我闻一遍就知道里面都有些什么了,真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记半天。”

    有一天,我趁午休的当口,悄悄溜去百货大楼盯梢。正如我之前所说过的,鹿男的身形异乎寻常的高大,在商场里五色缤纷的人流与让人窒息的化妆品香气中异常的扎眼。我刚到化妆品区入口,远远的就看见他,穿着曲线紧绷的西装衬衫,同一个男柜员一块儿翘起兰花指,捻着两条喷了香水的香槟色绸带,向几个姑娘傻笑。笑完又滔滔不绝地说了些话。两人像唱了几十年二人转的演员一样配合无间。于是,我像凭空被人甩了个耳光,悻悻地走开了。

    从那时起,鹿男的声音不知不觉变轻柔了,动作也轻巧了许多。这让我觉得有什么不对。仿佛有人趁我不在时闯入家中,没有带走或是留下任何东西,光光是动了两件东西的位置,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当我置身于此时,总觉得有人进过来,但由于没有任何损失,所以无法确认这种想法。

    直到有一天晚餐时,我告诉他,下班时买了一沓打折的t恤衫和袜子。他出于本能般的轻声细气地说;“瞧你多幸运啊今天有打折呢”

    我听了浑身颤抖了一下,顿感脊背发凉头皮发麻。他伸手在我眼前挥了两下“发什么愣呢,快吃饭呀。”我把脸埋在饭碗里,一叉叉往嘴里拼命塞白饭,心中忽生一计。

    六点半,他在厨房收拾,我事先调好电视台,关掉电视,又冲了两杯巧克力,让他过来“别收拾了,先放着,我找你谈点事。”

    他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说你快给我坐下。他不知所以地扶着屁股坐下来,捋狮王头上的毛。我说“你变了你知道自己变成什么样了么”

    他慌忙把狮王放在一边,手足无措地用屁股摩起了沙发垫。“怎么了我惹你不高兴了”

    我啪地打开电视。里面正在放一部宫廷剧,娘炮十足的太监正在讨好一个妃子。“你现在就是这个样子”

    他以考古的态度认真看了半天,突然惊叫了起来“不可能我哪有这样”

    这时,那个公公正拉高了嗓门儿说;“依奴婢看呐,整个后宫就娘娘穿这衣裳最漂亮”我啪地关掉电视,痛心疾首地说;“对,你现在就是这副德行。自从你去香水柜台工作,就变成了公公。我本来不想多说的,只要你高兴就好,可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他似乎无法接受这个残忍的现实,如正在进食的冰雕雪鹿一般张开嘴巴,看着我。我瞄了眼墙上的挂钟,放缓口气说“你别太担心,也不要难过,我会帮你改回来的。”

    他问“我该怎么办”

    我说“首先,作为一个男人,说话一定要响亮要粗旷,别害羞还有,先把这翘兰花指的臭毛病给我改了”

    接下去的几天里,为了尽快达到预想效果,我亲身示范,声情并茂地未他演示什么是“男人”,为了使效果达到极致,还教了一堆北方话。

    清风明月,长夜漫漫,在我日复一日润物无声的淳淳教导下,鹿男他终于,放弃了治疗。

    当我再次来到百货大楼,他西装笔挺地站在柜台后面,像猪肉铺的屠夫一样磨刀霍霍地挥舞着绸带,拦住一个姑娘粗神粗气地说“妹子,哥告诉你,这款香水是咱家新出的,气味杠杠的”就欠把一条腿撂到柜面上了。

    他没有发现我遥遥投去的阴恻恻的目光,但柜长看见了我。两人眼神一对,他就像刘翔一样从柜台后面跳了出来,急败坏地质问我“你对他做了什么”我响亮地吹了一声口哨,捏起兰花指,扭着屁股一摇一摆地离开了。

    还有件事,鹿男头一遭对自己的外貌有了直观的映像。你看,它是一头鹿,从鹿的角度看,人都是残疾的,他们只有两条腿,没有圆滚滚的尾巴,耳朵长在腮帮子两边,男人头上也光秃秃的,没长角。所以当他变成人后,长久凝望镜子中自己的尊容时,那副表情像是在说天哪这吓人的家伙是谁,我他妈根本不认识,为什么我非得变成一个妖怪对于我的相貌,他出于友好,只能说我习惯了,真的,即便一大早张开眼看见你,我也不会尖叫。现在,他会问我“那些姑娘说我长得有点像克莱门德查伯纳德。她们是在夸我长得帅么”我不知那位克莱门德查什么的是啥玩意儿,上网看了照片,一口断定;“不,当然不。他像行李箱底下长了上千年的卷毛鸭,你可爱多了,像一只松饼。”

    当然,麻烦远远不止这些。

    那一阵子,我像着了魔似的一有空就溜去百货大楼偷窥鹿男。我发现他和那个男柜员越来越亲密了,两人不时勾肩搭背、交头接耳。有一次,那个男柜员甚至抱了他。对于人类的友好,鹿男向来很珍惜,所以他没有拒绝。这还得了就像在冰冷的海水中寻找杰克的罗斯,我义无反顾地拨开肩摩肘接的人群,冲到柜台前,气喘吁吁地对那孙子怒目而视。那人放下鹿男,笑眯眯地问“先生需要什么吗”

    我想告诉他少跟我来这套,离他远一点儿但话一出口却变成了他是我的

    男人惊了一跳,两眼死不瞑目般的瞪得滚圆。从他镜片的凸面中我看见了自己一双眼睛也是睁得滚圆,龇牙咧嘴,活像从大屏幕里爬出来的咕噜姆。紧接着,我像一头饿昏了的梁龙,脖子长长地伸过柜台喝道“你盯着我看什么”

    他蹭得躲到鹿男身后,从他肩后探出脑袋,惊恐万分地辩解“他没告诉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回鹿男生我的气了。回到家,头一回对我提高了嗓门。“我好容易交两个朋友,现在全被你毁了”他怨怒地冲我嚷嚷。我把手搭到他肩上,想劝慰他。他不耐烦地猛抖了两下肩膀,把我的手甩掉了。事以至此,我只好如实相告了;“还记得动物世界里那两头公鹿么”

    他没好气地说“记得啊,那又怎么样”

    我说;“他就像那两头公鹿,你不想跟他对不对”

    第二天,在餐桌上,他突然伸手过来,捏了捏我的手说;“你别担心了,我把他甩了。”

    我呆了一下,叼着半根虾尾巴问“你怎么和他说的”

    “我说你别碰我,我不想和你当时柜面上的人,包括几个顾客,全听见了。不过他再也不搭理我了。我有做错什么么”

    我本想告诉他,这么说有点过分了。可转念一想,马上翘起大拇指说“你这么做,很对对极了”

    对于鹿男此鹿,他的秉性他的事迹,我之所以不厌其烦事无巨细地一一叙述和不断澄清,大概是他很容易给人留下卡夫卡式的误解。从卡夫卡留下的那些尚未完成的作品和扉页上苦大仇深的黑白照片来看,人们很容易认为他是个瘦小病弱、终身郁郁不得志的可怜的男人,但事实上他高大英俊,一生中艳遇不断。类似的,鹿男很容易给人留下这样的映像生性懦弱,吃吃艾艾,每分每秒都在我残忍的排挤和压迫下垂死挣扎。但真实的情况却是,他高大硬朗,生了一张“我绝对是好人”的脸蛋,善于打理人际关系,事业心很强至少比我强的多。这点让他很快受到了上司的关注和赏识,不久后他升上了柜长,工作越来越忙碌,还得了不少应酬和活动的机会。

    这种转变很快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压力。我又回到了小的时候,每次成绩下滑,或是做了什么“不乖”的行径,母亲就会威胁我说我和你爹打算领养一个弟弟,他一定要比你乖比你出息。

    因此,在许多年后,面对鹿男,这种威胁与压力又一次向我席卷而来。日益紧迫的工作压力在我们之间筑起一道密不透风的墙,把我们都压垮了。一天的奔波与应酬之后,他就没有力气去说话和微笑了。人不可能一整天都保持说话和微笑。过去,他还赋闲在家时,没什么多余的人去倾诉和于之微笑,所以他把这些力气都用在了我身上,想尽力讨好我。而现在,当他回到家时,之前尤显过剩的语言和笑容已经透支了,很多时候,他只是默不作声面无表情地在餐桌对面埋头扒饭,我说什么话,他只支吾两声,根本没放在心上。对于这场骤变,以及其引发的我们之间的隔阂,他的理解角度与我完全不同,他时常抱怨我是个人该多好,为什么我一天中要有那么多时间变成鹿呢我老有办不完的事,却没有你那么多的时间

    我拿饭碗挡着脸,碗里的热气湿腾腾地化在脸上,我的委屈和愤慨也像这热气一样飞速上升。他对我的不满视若无睹,继续把所剩无几的精力用在没完没了的抱怨上。到了七点钟,他变成鹿,因为家里多了只猫,其余时间他就陪伴它。我径自打开屏幕,抓起电玩遥控,把一腔恶气出在那些花花绿绿的怪兽身上,其间忍不住拿余光偷瞄这两个混蛋,看呐,他们两个又靠在一起了,一个思考喵生,一个思考鹿生。看呐,他们两个叫起来了,一个咪咪,一个呜呜,大约在交谈动物哲理。有好几次,即便他变成人身时,也会用那样的声音与狮王交谈导致我一度认为,他们俩当着我的面在说我坏话。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们的关系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改变。从前他千方百计讨好我,现在我煞费苦心地引起他的注意。我会难以克制地像一个更年期妇女或是白痴男孩那样,突然抓住他手里正在掘饭的筷子,委屈兮兮地问“你是不是烦我了你是不是不喜欢呆在这儿了”他先是诧异地拔起脑袋,紧随其后的厌倦使他开满鲜花的舌头变成一片寸草不生的冻土。他唯唯诺诺、象征性地说“你别想多了”,就拨开我的手,继续吃饭。有几次,他甚至以教训的口吻说“你最近在写什么别把工作上的情绪带到饭桌上来”

    有那么一天,在遭到训斥之后,我气冲冲地撩下饭碗,对他吼道“对,就你厉害。总有一天,你会当上ceo,迎娶高富帅,登上鹿生巅峰的,再见”

    说完我像挨了巴掌的小姑娘,一阵风地跑进卧室,甩门不干了。他跟到门口,不停地敲门。我如寿终正寝了一般,平躺在床上不作一声。七点钟,我推开房门,看见他还守在门口,见我出来了,就用鼻子拱拱我的腿。我又把门甩上了。他大约被碰了一头,呜呜尖叫了两声,鹿角喀喀地往墙上撞。

    第二天,我步履蹒跚地从里边出来,发现他站在门边,面容很憔悴。我问他“你没睡么”他说“不是我听见你出来了。”之后我们又自顾自穿衣洗漱,一前一后出了门,在电车上也闷声不吭。他要下电车时,我干脆把头扭向窗外。他站起来,突然俯下身,在耳旁轻轻地说“你知道,我就对你好。”我抬起头时,他已经出去了他腿长,跑得快。

    作者有话要说

    、10

    下面回到我的工作上来。

    第一,我没有被辞退,第二,我搬离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

    送别我之后,大老板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们老板,让他盯紧我。回到公司头一天,老板就把我叫上楼去,同我进行了一番促膝长谈。

    下楼之后,两个实习生就闯进我的小格子,把东西全搬走了。李三办公室的门大开着,与此同时,他正呆若木鸡地缩在墙角,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桌子被挪到一边,而空出来的地方摆了一张新的桌子,上面放了新配置的水果电脑、咖啡机、笔筒、烟盒、烟灰缸、文件夹、我常用于涂抹太阳穴的风精油和两罐百忧解。

    搬离工作在前所未有的效率下很快完成了。我一手抱着靠枕,一手拎着抱枕,走进办公室。李三守着他面积锐减的小小领地,正吸着烟。我怯怯地朝那儿看了一眼,他像羽化登仙的道长,在一片云雾缭绕之中眯着眼与我对视。打我进门那刻起到我坐下,整个过程在我看来,都不是以自身完成的。他锐利的目光如同两把匕首直接把我射进了座椅。

    我诚惶诚恐地冲他笑了一下,打开电脑开始工作。他转过转椅,直接躺在了上面。整整一个下午,他什么也没做,就这么绞着双臂,肆无忌惮地端详我,仿佛能从我身上掘出什么改变命运的灵感。起先的两个钟头里,我还能写出点东西,到了后来,我一个字也敲不出来了。我像毒气室里的死囚一般,汗毛倒竖,两股颤颤,左手惴惴不安地拖动鼠标,右手放在领口上,孜孜不倦地解纽扣扣纽扣,扣纽扣再解钮扣。

    五点半,漫长的施刑结束了。我急不可耐的摁掉屏幕。在两盏炙热的日光灯下,黑掉的屏幕上反出了我的尊容一张被汗水浸透的彷徨。这时,李三蓦地冷笑了一声,徒然从座位上跳起来,抓着公文包夺门而出。

    从此之后,我便如乌云罩顶惶惶不可终日。我每天都给老板发一封邮件,恳求他能让我搬回去。他婉言拒绝了,因为大老板说,让他和李三一块儿盯着我。我依旧坚持不懈每天发一封邮件,乞求他让我脱离苦海。起初他还能在百忙中费电心思,变换一下回信中的语言“尽量去适应好吗”“你也要理解我们的苦楚啊”“电脑还用得习惯么不然帮你把系统重装一下”。接下来他失去了耐心,直接把上一封邮件的内容粘到下一封。再后来,就成了系统回复“请自行处理,谢谢。”最后,他无情地把我屏蔽了。愤恨之下,我打开新文档,咬牙切齿地写道你是契丹人,你们都是契丹人

    既然求人未果,那么就与魔鬼和谐共处好了。

    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我像对待祖师爷爷一样千方百计讨好他。咖啡煮两人份,吸烟时总多拿一支分给他,一同出入办公室时,我都抢在前头为他开门,他一脱下外套,我就双手捧着送进橱柜。对于我做的种种,友善也好,谄媚也罢,他一概不领情。我为他毫无保留地倾尽一切我遗失在娘胎里的脸皮和自尊,我从来与“快乐”两字不沾边的英容笑貌,我那很容易就跟大地亲上的瘦骨嶙峋的膝盖,以及苦练多年却拙劣依旧的花言巧语。对待这所有的一切,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掏两下耳朵,然后取出他尊贵的小手指,朝指尖悠悠的吹一口气。他轻慢无比的态度无非是想告诉我你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坨屎。

    然而,身为一个善于变通的人,我从他优雅的挖耳屎动作上再次找到了突破口。每次干与屎有关的事,我都会对他盛情相邀“我要擤鼻涕了,你也一起么诺,纸巾在此。”“我要掏耳朵了,你要一起么这东西好使。”“我要去蹲坑了,你去不去我们可以像高中女生一样撅着屁股聊天。”

    不过,在此,我忽略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李三患有间歇性狂暴症。因此,在享完一时的口舌之快后,我很快遭到了报应。比如说,他会把滚烫的茶水泼在我的键盘上,或是毫不犹豫地抄起两层文件夹,痛击我的脑袋。但因为有错在先,我也不好说什么,大家都晓得他的脾气,所以他偶经尔常发泼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儿。我只能泪水涟涟地继续干活去了。

    除此之外,李三正在写一本有暴力倾向的书。原来的书名颇有自我检讨的意味,叫杀死公敌,我搬进来之后,书名改作了杀死大石,书中凡是叫大石的人都会死于非命。李三是个小气的家伙,每每离开办公室,无论时间再短,都会先把文档锁好,生怕有人偷走他的劳动成果。而现在,当着我的面,他会故意开一份文档在屏幕上,然后一脸蔑笑地走出办公室。他知道我会过去一探究竟。我一次次告诫自己,绝对不能上他的圈套,但在好奇心的强大驱使下,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窜到电脑前,如铡刀下自暴自弃的冥想神龟一般,伸长了脖子,津津有味地探索他阴暗的小世界。

    为了方便我两眼扫完,文档上只一两千来字,热情澎湃地叙述了杀死“大石”的整个过程,由于发自内心,这些文字张扬恣肆,念出来掷地有声,实乃暴力美学之大幸。随着我们之间的战火越燃越旺,这一两千字很快拓展到一万字,并且有走火入魔的趋势。

    首先必须声明的是,从一定程度上讲,作家可以说是弱势群体,我们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嘴巴也很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远离人群的地方默默码字。所以一旦碰上什么痛恨至极的人,我们只能在笔下杀死他们。这样,问题就来了长此以往,人很容易陷入疯魔状态,会以为那个人真的死了。因此,当有一天在商场或是车站里碰见此人,我们很容易就吓得声色俱变了。

    李三并没有这种困扰,因为一抬头就能看见我。我像守护天使那样一直呆在他身边,安安分分勤勤恳恳工作。早上我冲一大壶咖啡,吸半包烟,吃一颗百忧解。午餐后,我再冲一壶咖啡,吸两支烟,下午三点,吃一顿炸鸡柳,有时是两个甜甜圈,继而再吸三支烟,下班前吞一颗救心丸,活得好好的。

    出于以牙还牙的心态,我在鹿男的故事里让李三给一辆“宅急便”卡车轧死了,不过考虑到此事有驳现实和整篇小说的基调,另外,很难说会有一些变态的读者会喜欢上这个人物,善良的我最后把它删去了。

    七月末,我和大老板通了视频。透过浩瀚无垠的电脑屏幕,我见到了久别的大老板和他身后神明般的柴犬像。他像老学究一样戴着那副圆片眼镜,衬衫领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办公桌上空空如也,只放了一盒酸奶。他正襟危坐,一边严肃地挖酸奶一边向我问好。他问我写了多少,我回答说,不到四万字吧。他惊异地道“才这么点你是小日子过得逸了吧”我瞄了眼杀气腾腾的李三,苦笑着说“恰好相反。”我准备一肚子苦水想向他倾诉,他却就此打住了,以一种鼓舞人心斗志昂然的口吻说“总之好好干我们争取九月份把文章发出去。”

    我说我做不到。他沉吟片刻,继而又斗志满满地道;“别急小学弟到了那时,能写完一半就好”我不由地发问“老板,你在吃什么”他举起杯子给我看“酸奶,放了燕麦和葡萄干,有兴趣也去吃吃看,反正我一有压力就吃上一盒”他转动转椅,侧向一边,让出点空间来给我看,那儿放了一箱酸奶,奶黄的纸板箱外侧密布葡萄干花纹,同墙上的那条柴犬一样,简直是精神污染。

    人有许多种活法,但我始终没搞懂,他为什么要选择这么活。或许,我里人生巅峰太过遥远,无法想像那儿富足安逸的生活。在那难以企及的山尖之上,万人敬仰的成功者们,或许是一手牵着柴犬,一手举着葡萄干面包,过得有滋有味的。

    九月十三日,鹿男的故事在一本畅销杂志上首刊了一万字。老板在视频里向我发来祝贺。那时,他脑袋后方的那只柴犬不知为什么穿上了一件彩虹色条纹衫,而他整个人也越来越像那条小黄狗了,歪着脑袋,圆溜溜的眼睛直勾勾地看过来,微笑半含。听完祝词后,我第一时间就崩溃地把屏幕给关了。时至今日,我依然无法记住我的大老板,我的恩人的名字,因为一提起他,我脑袋里先蹦出来的却是它。

    办公室门口出现了一辆蛋糕推车。差点忘了,九月十三日是李三的生日,老板煞费苦心地为他庆生来了。但即便如此,李三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老板总记不住他有糖脂不耐症,每回都送奶油蛋糕和奶糖,根本就是想把他的生命结束在生日当天。

    蛋糕被我们风卷残云地瓜分了。李三如局外人一般坐在角落里,左一支右一支地吸烟,左一杯右一杯喝闷酒,寂寞如北极角落里的一场雪崩,默默无闻地发生,暗自惨烈一番,最终又在无人窥探的情况下偃旗息鼓而去。

    鹿男的故事反响异常的好。即便除却光怪陆离的构设之外,人物与文字都毫无杰出的地方,但正是对着这样的故事,人们产生了类似于临渊羡鱼的心态。他们心甘情愿地相信,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的确存在着这样的物种、这样的事,人与鹿相依为命。而他们除了通过报道获知此事的进展外,却无法亲身体会此中的乐趣与忧伤。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是以日记的形式叙述这个故事的,并且这个故事尚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也就是说,人们虽一心盼望人与鹿能够永远相扶相持地生活下去,却左右不了事态的发展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们会分道扬镳,甚至其中一方会死去。

    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意识到,鹿男的形象可以套到他们任何一个家人或是朋友身上,那头鹿与那个男人的生活与他们每日经历的司空见惯平淡不惊的琐碎家常并无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只在于有一头会变成人的鹿。任何再平常不过的人类的语言、神态和行为,加之在一头鹿身上时,就变得有意思多了。在工作闲暇时,在公司或家中的餐桌上、在公车上、候车室乃至于坐便器上,鹿男的生平事迹占去了他们视野的一角。他们宁可对那些凤毛麟角的有悖于生活的小片段进行捕风捉影,而不愿考虑这些情节就实实在在存在于他们的生活之中。他们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已味同嚼蜡,喜怒哀乐,世事浮迁,他们早就习以为常,更无暇去顾影自怜。

    正因他们在接受这个故事时采取的态度和视角,那些其实所致的东西在叙述起来时便显得异常吃力了。比方说,鹿男对于男人来说,不是简简单单的动物,更不是宠物,也许他只能占去一角沙发、一方地板、餐桌边的一把椅子,可他就在那儿,活生生地进入他的生活,有血有肉有气儿,他无时无刻不能看到他,听见他,想见他。他们的感情并无任何伟大与令人侧目之处,朋友、家人、乃至于爱人,这些字眼都可以概括他们之间的联系。同样的,人与人之间必不可少的关心,思念,爱慕,依赖,嫉妒,猜度,和愤怒,那些离国仇家恨前世今生很远的东西,也一样维系着这两者。

    故事刊出三期之后,大老板给我提了个醒人们渐渐发现,故事构架还算不错,但情节毫无进展,他们想看到点新奇的东西,越刺激约好。

    我说;可事实就是这样,你叫我怎么写他问“这个故事本来就是编出来的,对吧你就不能把它编得刺激点么”

    显然,在这一点上我对我的老板说了慌。因而为了营造刺激,我力所能及的,就只有带鹿男上街去砍人了。但若是如此,这本小说就交给李三写好了,还要我做什么呢迫于压力,我开始胡编乱造了。上午我沉溺于各种幻想之中,下午埋头苦干,将上午极富夸张的意淫记录下来。第二天我打开电脑,温习前一天写的东西,发现它是拙劣到无以复加的一坨屎,就只能将之全部删去,推翻重写。整整两个礼拜,我都是这么过来的,所以整整两个礼拜,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

    故事在毫无进展的尴尬境地停滞不前,若不写下去,人们就会将之淡忘,若写下去只要我们两个不死,它就能像决堤的冲厕水一般哗哗不绝。现在,我的头发如受了从遥远英格兰吹来的狂风一般越来越少,脾气也越来越坏。加之有李三做范本,我逐渐也变成了一个阴森森的变态男。

    我主动让大老板跟我通了视频。

    屏幕那头,他见了我像见了鬼似的惊叫了一声“你怎么成这样了”

    我说我压力大。接下去我像被祥林嫂附身了一般念念叨叨地开始讲述我的烦恼,每一句以“我真傻,真的”完美结尾。待我说完,他只平静地撕开一罐酸奶,慢条斯理地吃下一半。

    “小鬼,你知道压力是什么东西么你知道烦恼为何物么我老婆是基金公司董事长,可现在她正沉迷于网恋,我儿子在操场上点爆竹只为博女友一笑,结果把教导主任最后两撮头毛炸得精光,我的主治大夫告诉我,我的肝部长出了葡萄干形状的黑斑。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老天要这么对待我”他顿了一顿,“生活就是一场灾难,但我乐在其中。”说完他向我举了举酸奶杯,一饮而尽。

    正值万圣节前夕,柴犬打扮成了蒙娜丽莎。

    作者有话要说

    、11

    狮王是一只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公猫。虽看不见,可一摸到镜子,就得意得叫个不停,好像在说,看呐,我今天也是如此英俊。晚上吃过猫粮,它便肚子朝天坐下来,尾巴像雨刷似的在两条后腿间左右猛晃,一边晃还不忘摸着鹿男的蹄子让他感受一下自己有多么厉害。鹿男不甘示弱,笨重地翻了个身,也肚皮朝天地坐下来。不过,等他坐下来,问题就来了他的尾巴太短,像一撮毛球,根本摇不起来。对于这点,这狡猾的家伙很快想到了对策把斗猫棍夹在两腿间摇来摇去,同时也让狮王来感受一下。狮王抓了一下,发现他的尾巴居然和斗猫棒的手感一模一样欣喜之情顿时溢于言表,嗷一声就扑了过去。

    我一看就知道要出事,在一旁喊“鹿男你当心呐”义尾已被扑了出去,鹿男估计吓了一大跳,半天没动。狮王抱着脱落下来的那节东西,当时就惊呆了,因为我一声不吭,他也一声不吭,它就以为他昏死过去了。就爬到他肚子上,一路登鼻子上脸,慌慌张张做起了猫工呼吸。鹿男呼吸道不大好,被舔两口,眼睛一翻差点晕过去,我把游戏遥控丢在一边,笑得从沙发上翻下来。

    诸如此类的事层出不穷。因为狮王眼睛瞎又臭美,鹿男给它买了不少衣服他给它买这么多衣服干什么,一面帮它穿上一面还要介绍说“这是红的,有白绒边,像肾蛋老人;这个是绿的,你前天偷吃了一个很酸的苹果,就是那个绿色;这件马甲是湖蓝的,你摸摸,是不是很软”好像它真能懂似的。狮王喜欢毛织物,不大热衷于丝绸,所以那几件绸衣都被我裁开来当了抹布使。每当我用那些花花绿绿的绸布抹桌子洗碗时,鹿男都会满面幽怨,以一种“暴殄天物,天理何在”的眼神默默地诅咒我。

    年终时,鹿男拿了一堆奖,其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顾家奖“,由于受身体限制,每晚六点前他必须动身回家,美其名曰“要陪家人吃饭”,至于这个家人,如今他们那拨人都知道是我了,一个神经兮兮衣冠不整的苦情男。

    晚会他去不了,让我代他去。他呆在家里吃外卖,逗狮王玩,我撅着屁股帮狮王铲屎,铲完屎才换了衣服去车库。这点我对这孙子很有意见,你看,狮王跟他无话不谈亲密无间,对我却甚是冷淡,可铲屎的是我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善良尽职的好人,我在前一天理了头发剃了胡子,还去干洗店领了西装,只为了会见一群陌生人。到了晚会场,他们问我皮特怎么不来我说他身上不舒服,我来帮他拿奖。这群细皮嫩肉肌肉发达的男人就羡煞不已,问东问西起来。

    颁奖的是他们老板,此人年届五十,身材三大五粗,脸皱得像颗云吞,上面须发旺盛,顶端微微往上翘,怎么看都有点像鳌拜。在台上,鳌拜把奖杯一个个塞进我手里,颁发“顾家奖”时,他被褶子夹出来的鹰眼睛还冲我眨了一下。当时的感觉,就是不太妙,所以我很苦情地向他笑了一笑。

    这些破事,无论有无可读性,都被我写进了鹿男的故事里。因为眼下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每半个月交上去一万字,只要做到这点,我这半个月就完整了。小说刚发表好评如潮时,我心里有过许多想法。我想和那姓秦的一样,用稿费去完成最初的抱负。带着鹿男和狮王去荷兰,买下一辆大巴和一座妓院,白天我要开着大巴免费载旅客四处玩,晚上经营我的妓院,半夜我会去城郊练习降龙十八掌。然而,随着小说一万字一万字地放上去,我最终还是意识到,这些曾陪伴我整个童年的宏伟心愿与远大志向,依旧随着我明媚忧伤的童年雷打不动地无疾而终了。任何东西加上时间总是要变味。

    但反过来想,我确实比从前要幸福多了。在家里,我不再孑然一人,尽管鹿男和狮王常常背着我干一些坏事,在公司我有因为不正常而赏识我的老板,我有了更大的办公桌和电脑、更多的薪水和年休假,在办公室里,还有一同工作的总之很幸福就是了。

    有一次,我和李三的关系出现了转机。那一周,我的车被人追尾,拿去修理,他因酒驾被扣了驾照,下班后两人一同挤电车和地铁。鹿男个王八羔子,网购了一堆吃食和猫粮,地址全填了我们公司。那天我收了四趟快递,一天功夫就把公司里的女同胞结识了个遍。

    下半时,李三站起来问“一起走么”我受宠若惊地叫道“你等等”从柜门里脱出一只,又手忙脚乱地把吃食都拆出来,一一塞进去。很快整个吹了起来,被我驼在背上。手里也拿了两样,还有两样放在地上。我驼着由于过于鼓胀而形迹可疑的,像龟仙人一样蹲在地上,对着那两盒家伙发愣。李三突发善心,两手抓起来,没好气地说“愣什么,快走”我就跟他屁股后面出去了。

    在地铁上,我们说起加缪和萨特。我认为加缪更具有可读性,而萨特的书太灰色,有装腔之嫌。李驳说不要因为看不懂就贬低人家,你就是太自卑,就像吃不惯榴莲的人说榴莲不是个好东西。我说你看吧,萨特是榴莲,不能带上飞机。而且他的观念我并不赞同,我宁可做索尔仁尼琴的拥趸。他两手托着快递箱,烟味扑鼻的脸蛋像董存瑞那样义无反顾地拱上来,龇着层次不齐的大白牙发出嘶嘶的威胁的声音“所以你才会那么没用,因为你满脑子都是空想”

    我下意识地就推了他一掌,那一下有那么点重,我承认,因为他四仰八叉就摔在了地上,手里两只快递箱斜飞出去,场面狼藉不堪。我第一反应就是去抓那两只箱子,检查有无损坏。我的这一反应显然伤了他的心,他不可置信地仰头看着我,气得直瞪眼。这时,车门开了。我知道大事不妙,就逃命一般蹦了出去,他要追出来,我就喊“里面的兄弟快拦住他”站在门边的两个小伙子很配合,两三下把他推了回去,还不住地劝道“有话好好说,都是好兄弟。”车门关上时,李三还在悲怆地怒吼;“谁是他兄弟,给我提鞋都不配明天别逃,我们办公室里”

    作者有话要说

    、12

    鹿男上下班骑摩托车,在我的车还未修好的那段时间里,他先把我送去公司,再回去上班,风雨无阻。第二天我戴着摩托头盔进了办公室,不骗你,我真的带了个那东西去上班因为李三总喜欢打我的头。整整一个上午,我都是戴着头盔工作的。李三只是冷笑对之,并未显露出攻击性。所以,午休时,我放松了警惕,把头盔放在桌上,伏下`身睡午觉。刚睡了一会,脑袋就被狠狠敲了两下。我睡眼迷离地看上去,那货正举着萨特的书,丧心病狂地殴打我。我把双手交叠护住脑袋,继续睡觉。他打了一会,就停了下来。因为我一动不动,看上去好像死了你知道,现在大白菜也是能砸死人的。他有点慌了,把我的手从头顶放下去,又揪起头发把我被揍得嗡嗡作响的脑袋从桌上拔起来。我水性很好,就一直屏住呼吸。他探了探鼻息,就真吓傻了。往后连退了两步,跌回了转椅上。我无力地把脑袋扎回桌面,继续装死。

    他沉默了一会,仿佛在思考什么对侧,随后他训练有素地过来,扛起我的尸体,把我拖进一口柜子,关上了门。门锁时,我有点后悔了,同时又觉得害怕,这家伙还真挺绝的。我开始猛拍柜门,故作轻松地说“我没死,谁叫你不搭脉呢喂,你快把我放出来。”

    过了好一会,他才过来,在那头闷声闷气地问;“你来要支烟么喝点茶怎么样”我说“谢谢你的美意,我只想出来。”他对着门缝喷了口烟,很大度地说“今天就放你半天假吧”说完他就回去了。直到下班才把我放出去。

    第二天,和大老板通视频时,我的头上长出了两个包,像个et。姓秦的家伙坐在老板身边。老板问我“咦,你左边的包是怎么回事”姓秦的问“咦,你右边的包是怎么回事”我朝着李三的方向指了一指,他们相视而笑,没有半点同情的样子。

    从老板右手边的窗户,我看见城里的雾霾已经散去,留出一块浅灰的天空。我问“你们这儿是快下雨了么”他俩一齐别过头,望了眼窗外说“哪有,今天可是大晴天呢。”既然姓秦的也在,我就质问道“你们把我调到这儿,是让我难堪么”说着我又指了指李三。姓秦的笑而不答,老板绞起十指,脸贴近屏幕道“不,当然不是。你在想什么呢。我是以为给点儿压力,你就能做得好一些。不过,你都习惯了,不是么”接下来他们告诉我由于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大老板打算退居二线,姓秦的家伙将担任荣誉老板,当然,因为他很忙,所以他能做的,就是偶尔出来摆摆样子,还有通过这台电脑监督我的工作。

    随后,老板关掉了声音,转而在对话框中写道接下来两个月,公司会进行大换血,大规模裁员和调职在所难免。我想了一会,写道管我什么事呢姓秦的代他写道你得做好准备,看着身边的人一一离开或是升职,我们知道,按你的怪脾气,难免会长吁短叹,想太多,这样会影响你的工作。“尽量少写一点你的人生感悟,”他们说,“读者不喜欢看这个,你怎么想,他们也不在乎呀。”

    晚上,李三打电话过来,让我去他家一趟。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你来了就知道了。我瞥了眼厨房里的鹿男,问“我可以不来么”“你说呢”

    我于是痛吃了两碗饭,又带了把防身用的水果刀,打车去了城郊别墅区。李三的房子很大,院落通畅,屋里摆了许多木制家具,天刚下过雨,散发出一股返潮味。他在吧台上喝酒,一路目送我进来,待我跳上吧台,便推来一杯酒,命令道“喝”酒是好酒,我也爱喝,但我不敢。他看出了这层顾虑,把酒杯取回去,抿了一口,又重新摆在我面前“没事,喝吧。”我仍旧没动。他哧地笑一声“屁大点事,难不成还要和你同归于尽”我这才举起酒杯,喝了起来。

    大约有一刻钟,我们面对面默默喝酒,不作任何交谈。我注意到他的手臂上挂着黑袖章,就小心翼翼地问他,家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他哥去世了。李三有个大他五岁的哥哥,两人关系密切,仿佛只有在兄长面前,他才会流露出鲜少的人性。我想安慰他的,因为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来此地的理由,但他脸上的神情很冷漠,仿佛死去的不过是路边臭水沟里的一只耗子。

    我问他你不难过么他耸了耸肩,反问道“有的选么”对于我们习以为常却始终不愿触及的生离死别,李三很有一套自己的逻辑。他认为,这个世上,我们的周遭,每天都有人出生,同样每天都有人在死去,从一定意义上讲,永远不会有空缺的位置。从此说来,人同墙上的挂钟没有太大区别,他们的出世,他们身上日益凸显的衰老的痕迹,以及他们的死亡,每时每刻,每分每秒,无不在告知时光的流逝。唯一改变的只是时间。他跳脱于正常范围之外的思考使他始终游离于人群之外,而我们自始至终也无法进入他的生活。我不知道这个怪圈,这个将他与我们隔离开来的墙是如何产生的,而他安之若素的态度显然不会为他的余生来来丝毫释然。

    “可他是你兄长”我用一种怜悯的口吻争辩道。他对着我喝下杯中剩酒,摸了一把黑袖章。“我又能改变什么呢你能用悲伤的程度来计量爱吗你不能。”他说,“你不能把所有东西都去量化。眼下我的家人们都戴着这块黑布,我们用黑的衣服、黑袖章和挂在墙上的吓死人的照片来提醒自己,有什么人死去了,而这个人在我们血缘枝脉中占去了一席之地。这块黑布,它迫使我们一遍遍回想他缺乏可陈的一生和平淡无奇的相貌,可是有一天,当我们摘下它时,所有的记忆和悲伤都会化为过眼烟云。在这段时间里,每个同事、每个与我擦肩而过的人,都会尽可能地表现得出友善,因为我的家人死了,他们可怜我,他们像可怜一条断了腿的流浪狗一样可怜我。而一旦等我摘下这块黑布,他们就恢复了冷漠和怨恨的权力,又可以对我横架指摘了。我知道,若我表现得漠不关心,或是显露出丝毫欢乐,那些人就会像你一样,来质疑我的人性。但事实上,你们根本不认识他,也不在乎他死了还是没死,你们只是用他的死亡来验证和显摆自己的善心罢了。这些我都不在乎,但你必须明白,我的兄弟,他不是一块黑布”说到后来,他有点激动了,我忙打了个手势,表示歉意“你想多了,我没这个意思,我以为你让我来是为了这个”

    他给我倒了杯酒,没再讲下去。我们又喝了一轮酒,同吸了半根雪茄。十一点种,他又开了瓶新酒,我推脱说时间太晚了,得先回去了。他没答应,也没拒绝,而是问我“那个鹿男,是真的存在的,对么”

    我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是的,他在等我回家。”

    他靠回椅背,叼着半根雪茄,静静地看过来。我感到有点不自在,低下头点了支烟。这时,他朝屋里看了一圈,叹了口气“这屋子有点太大了是不是”

    “你可以搬到小点的地方去嘛。”

    他笑了一声“但实际不会有什么改变。”

    “实际不会有什么改变。”

    他突然倾过身子,压低声说“既然时间晚了,你跟他说一声,我这里还是有客房的。”

    我拒绝了。他空乏地张了张嘴,没再坚持。我问他你想说什么么他说;“没有,我送你回去。”

    “你不是被扣驾照了么”

    “可以坐计程车。”

    我苦笑着说;“那你还得回来,何必花这冤枉钱呢。”

    “我就是想出去一会,”他说,“不大想呆在这儿。”

    他送我到门口,我们在台阶上道别。我掏出钥匙时,他还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半张脸含在黑暗中,半张脸在灯下白得发光,像过了期的牛乳。半夜没什么客人,司机也不急着催,只拉下车窗,手从里面挂下来,捻了支烟。

    我把门开出条缝,没有马上进去的意思,他就凑下`身说“你闻到姓秦的味道了么”我向计程车怒了怒嘴“他们抽一样的烟。”他迟疑了一下,没说话。

    我扭头对他说“那我进去了。”

    他说好,依然没动,看着我进去。门快要合上时,他突然说“大石,其实我没那么讨厌你。”然后他走了。

    第二天他没来上班。接下去两天,陆续有人来搬东西。东西被装进几只纸板箱里,由门口的邮运车运下山去。我给楼上的老板打了通电话,问他李三去哪儿了。他说“他搬去总部了。起初是不愿意的,后来也不知怎的,突然说要去了,态度还挺坚决。深更半夜给大老板打的电话,也难怪你不知道”

    我挂下电话,一个劲地开始打字。

    作者有话要说

    、13

    短短一个礼拜的时间,李三走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解散了,大老板离职了。他们的猝然离去在我意料之外,却在承受限度之中。尽管有什么东西萦绕在我心头久久不去,但我不曾胡思乱想,也没有惴惴不安。就像李三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不会给什么人特意留出空白。我的写作工作出奇地顺畅起来,很快写完了半本书,公司将这十万字作为上册出版了。接下来就是签售,应酬,采访,与日俱增的自我满足感,和蜂拥着进入生活的陌生人很快填补了这块空白,消泯了我对李三的歉疚和若有似无的思念。

    我们搬入了一间三百平米的公寓,整间屋子的设计均出自鹿男之蹄,泛着股浓浓的原始气息。从后门出去,是一座小庭院,饱餐之后,狮王就团成一只硕大多毛的排球,在草坪中央深沉地思考它从何处来要往何处去的问题。我和鹿男的卧室只隔了一扇霍比特人的月洞门,六年过去了,他依旧不习惯睡床,从月洞门进去,有两株用塑料和麻绳编成的樟树,因嫌味道重,还特意喷了花果香水。

    现在,除了鹿男的故事,我还有其他东西要写,所以,一周中,我有三天可以呆在家里,其余两天去公司报个道,下午就可以回家了。白天鹿男要出去工作,我在家里花大量时间陪伴狮王,同时为鹿男研制晚餐。每天我花两个钟头精心烹煮晚餐,但百分之八十的结果都是重新叫外卖。书房的书橱里放了一堆烘烤宝典、你也可以烤面包、沈妈靓汤、每日果蔬、早餐不重样,我悉心学习,不时做点摘记,但效果并不理想。纸杯蛋糕进炉时还有模有样的,出来以后却成了八只硬邦邦的烤龙蛋。鱼内脏永远都挖不干净,奶油色的浓汤里总飘着股苦胆的味道。饭不是太硬就是太湿,因而做出来的炒饭与炒粥和炒爆米花无异。

    由于狮王的眼睛不好使,我在它面前大胆展示了高空翻锅的表演。当然结果差强人意,那堆五颜六色、指甲片大小的彩椒从平底锅上哗地蹦起来,在灶台和脱排油烟机之间徒劳地挣扎了一会,就星散四地了。尽管屋里就我一个人,我还是心虚地环顾了一遍四周,然后把散落在灶台、流理台和地砖上的食物捡起来,丢回锅里进行高温杀菌。说起厨房里的油烟机,不得不说,那家伙费了我一万多的钞票却一点用场也没有,菜刚下锅,屋里顿时就浓烟滚滚。更糟糕的是,每当我打开厨房的窗户,把头探出去时,路过的邻居都以为我紧接着要喊救命。

    晚餐即将竣工时,鹿男摁了门铃。我腾云驾雾地前去迎接,狮王像装了雷达似的一溜烟蹿到他裤脚边,用他们之间的语言向他告状。我真是恨死它了。不过,鹿男倒是很承情。每盘菜一端出来,他便像饿昏了一般风卷残云地将之一扫而光。我不安地盯着他那两块剧烈掀动的腮帮子,诚惶诚恐地问“怎么样”他想也不想就说;“好吃,明天也煮这个,好吗”接下去整个晚上,他都蜷缩在那间霍比特人之屋里,捂着肚皮痛苦。

    为了矫饰罪过,有一次,我从超市里买了两袋速食,用微波炉加热之后,倒进盘子里稍稍点缀了一番。面对两盘色泽气味无一不正常的菜肴,鹿男显露出了深重的疑虑,首先他警觉地嗅了一嗅,然后捏起两根筷子,如搜捕逃兵般的夹起一只肉丸,塞进嘴里嚼了两下。我眉开眼笑信心十足地问“好吃么”他怔怔地抬起头问道“你做的”我心有余悸地扫了一眼垃圾桶里的包装袋,发出一个含糊不清的声音。他丢开筷子,哈哈大笑起来,并很快笑出了泪花“今天中午刚吃过这个。”

    我泄气了。先前的那股兴奋劲儿如同一只被人捅瘪了肚子的充气鱼一样扁了下来,荡然无存。为此鹿男为我出谋划策去网上找点菜谱,总归比书上的要方便多了。我浏览了许多网页,下了一堆手机软件,又研习了一阵子。不久之后,一道名叫“仰望星空”的菜肴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惊喜地发现,这道菜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我把鱼头换成了胡萝卜和芦笋,一方面是为了营养均衡,一方面也是出于对鹿男的素食习惯的考虑。这道菜的名字随之改成了“欣欣向荣的处`女地”。我把它做的很好吃,真的,不骗你,狮王也爱吃。

    然后我们吃了两个礼拜的仰望星空和蚝油卷心菜。再后来鹿男进医院了不管怎么说,这是很有趣的尝试,结果并不重要,不是吗

    居家工作的日子里,除了完成公司里编派的工作,还有一些别的约稿。我逐渐学会了不断调格去应付不同读者的口味。现在,我可以面不改色地写出“执迷至此为哪般求你放过我的父亲”和“十年患难不抵一夜情,他比北国的雪更寒冷”之类的题目,或是换一个阴柔的笔名,去写一些甜得粘满夏日苍蝇屁股的故事。说实话,我认为它们恶俗至极,它们就像广场上五颜六色的肥皂泡沫一样充斥着廉价的毒气。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秦老板。电话那头,他用命令的口吻说道“瞧瞧你文档下面的字数,把它们转算成稿费。其实很早之前,你不止一次地这么做过,对么只不过那些钱都流进了别人的口袋所以,不屑也好鄙夷也罢,你都是在嫉妒。嫉妒他们用这些彩色泡泡去换房子和车。因为你那通酸得冒泡的无病人们压根不买账,你那些自作聪明的小计量他们根本不会花时间去理解。你从来都搞不明白,大家都活得很辛苦,还偏拿这些东西给人添堵,活该你那么穷”

    不出他所料,稿费到手后,我的矛盾情绪立刻烟消云散了。看着窗明几净的新屋,冰箱里满满当当的食物,影碟机上平时只能在店里试玩的电游光碟,狮王残留在嘴边的昂贵的猫粮,衣柜里滑得像鲸鱼皮一样的西装,通讯录里激增的人名和电话,我无可回避地承认了这个事实金钱确实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不再在乎了什么,只要它们能转化成钱。我不再在乎想要什么,只要能得到就都是好的。

    有了钱之后,眼前的世界都像打了层柔光一样变得美好了。我不必在拥挤燥热、充斥着汗臭味的电车里耗费体力,告别了被尿水浸得浅黄的公共游泳池,无需为了十元的差价在几家餐馆间斟酌再三,不再留恋于不伦不类的酒吧,摒弃了吃烟屁股的臭习惯、无视了街角来路不明的食物和香烟,不再因为手头拮据而整日紧张兮兮、惹人厌烦,不必倾听失意的同事肆意吐露的苦水、不再惧怕鹿男会在飞黄腾达之后弃我不顾。是的,我感到自己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广大的胸襟接受我的周遭,而我的周遭也接受了我。

    鹿男初来我家时,看上去比我小五六岁,但六年之后,却显得比我大了。从一开始他就有点少白头的倾向,现在,若不及时染头发,就半边都是白的,远远看去,那颗脑袋像两种杨梅的混种。他的呼吸道和肠胃都不大好,特别是在我厨艺的摧残下,总要跑去医院看肠胃科。

    这天下午,我陪他去家附近的医院挂点滴。天上飘着细雨,整条柏油马路被雨水浸得湿汪汪的,在苍灰的天光下闪烁着碎银般的亮光。我一手打伞,一手提着装着栗子和水果的食品袋,悉心护送孱弱的鹿驾。在路上,我们碰见了一个体量魁梧的大混混。鹿男率先认出了他。“不好”他低呼一声,“我跟这人打过一架他什么时候长那么壮了。”

    情况非常不妙。鹿男虽然人高马大,但病恹恹地委着身体,而我除了因疏于打理而杀气腾腾直冲云霄的头发外,浑身上下毫无战斗力可言。那混混显然看出了对方的弱势,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掏挖着什么,另一只手紧紧攥着,向我们走来,满是横肉的面孔上显露出的恶贯满盈的浮夸笑容。那天天气不好,路上没有别的行人,岗亭里也没有警察,一时,剑拔弩张的气氛如乌云般笼罩在小巷上空,令人窒息

    幸好,我写过武侠小说,这点小打小闹简直何足挂齿所以,为了保卫鹿男,我放出了大招。我让鹿男退到一边,而后冲男人大吼一声。他停住脚步,不解地瞪着我看。乘这个当儿,我从后裤袋拔出一根香蕉我至今也未搞懂为什么后裤袋里会塞了一根香蕉,劈头盖脸朝他的五花肉脸抽了上去。那根香蕉是前一天刚从水果店里买的,还很青涩,所以硬邦邦的,抽得他嗷嗷惨叫。不一会儿,他的鼻孔流下了鲜血,眼角闪起了泪花。我赶忙抓起鹿男的手,飞也似的奔去了医院。

    不过,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幕被人偷拍了下来。很快,一条名为“高手在民间邋遢男手持香蕉勇斗歹徒”的视频在网络上一夜走红,更为不幸的是,有人认出了我。有天晚上,大老板发给我一条短信快去我给你的链接,快去看,笑死我了。还打了个挤眼睛的贱兮兮的表情。我捧着手机,半夜里突然感到一阵恶寒。再三犹豫之后,我点开了那条链接。两百兆的网速让网页像鬼一样飞快地弹了出来,我发现那是我的词条,最新编辑的信息为同时也是最近很火的香蕉侠那一刻,我真的很想杀死自己。

    我马上回了一条你没事翻我词条干嘛他就支支吾吾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睡了,晚安

    我越想越不对。作为恩师,他的名字像蓝精灵一样闪满了我的网页,我信手点进去,即刻发现了问题。他的民族一栏上赫然写着他是契丹人

    这样,整件事就很明朗了。我气急败坏地又发了条短信过去词条是不是你改的

    他装死,没回我。但我知道他没睡,他那颗活泼的小心脏正在被窝里扑扑直跳。紧接着我连发了三条说是不是你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大概没做过那么刺激的坏事,心虚之下就把真相托盘而出了视频是他拍的也是他传的,词条也是他改的。

    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回了一个百爪挠心的表情我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说我闲在家里没事干,来南方跑一趟,这不是无聊嘛,就找了点事儿做。

    我呵呵一笑,帮他把民族改回了汉族。

    作者有话要说

    、14

    半个月后,鹿男出国出差去了。

    送走他之后,我盘腿坐在沙发上,同狮王一起陷入了漫长深沉的思考首先,从严格意义上讲,他是一头鹿,从神话角度看,他是一只妖精。那么,他那本绿皮护照是怎么办的指纹又是怎么回事到了海关他为什么没被逮捕还有,出发前一个月,他便每天精心熬煮一些奇怪的食物,说是为了调节身体时差。由于工作繁忙,之前我无暇顾及这些,唯一关心到的,是他的签证照拍得还挺帅。

    他开了s和微博,这很坏。因为打他一出国,我就被他美食风光各种角度的自拍照给刷屏了。哪怕到了晚上,变回原形后,他都不忘自拍。第二天,他会准时地把鹿的照片发上来,然后开始孜孜不倦地玩精分“嘿,哪来那么帅气的鹿,真想把他带回家”“原来鹿角那么漂亮,但大家绝对不能去砍哦”“这里的鹿真多啊,而且都那么可爱”大哥,你在巴黎

    这还不够,他还特意藏了几张私照特意来孝敬我。这当然没什么不好,但再漂亮的照片,加上时差,都只会让人心塞。事实是,每到凌晨一两点钟,我的手机就会亮起来。那时我正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刚打开手机,一张煞白的从头顶拍摄的脸就跳了出来。更可怕的是,这张脸还会不时更换表情,神秘的微笑,诡异的微笑,满足的微笑,得意的微笑,陶醉的微笑起初,为了不伤及感情,我还会强打精神回复道很喜欢,睡了。这样过了几天后,我无可奈何地提醒他我这儿是凌晨他视若无睹,接着发。

    你知道,我不是软蛋,我也是有脾气的人呐。因此,到了后来,我就顾不得什么感情了。因为不回的话,他就会不断问我你看见了吗怎么不回我所以我干脆看也不看,就回“已阅”。他觉察到了我的不快,接下两天就没再吓唬我了。可到了第三天,他又忍不住,连发了三张错位照,分别是“一口吃掉圣心大教堂”、“一脚踢飞埃菲尔铁塔”和“一刀切开老佛爷”。这一次,我真的差点吓出命来。出于自爱,我设置了系统回复很美,很喜欢,等你回国。其实我从一开始就该这么做了,因为他离家的两周里,我也长出了白发。

    就在我的精力体力消耗到极限时,谢天谢地,一件天大的好事发生了。他的手机被神灯扒走了。他从酒店打长途过来,向我汇报了这一噩耗。我一边安慰他“天哪,怎么会这样,叫你当心点你不听刚好水果机出新的了,你可以换一个嘛”一边笑出了泪花。他就更沮丧了“有好多重要的照片,我本想带回国给你看的,现在全没了。”“照片都是可以再拍的嘛,你别难过了,再两天该回来了吧要吃什么吗”我说。他没说话,咔嚓一声挂了电话。

    没有了鹿男,狮王就更加无法无天了。有时我想,它之所以是个瞎子,是因为,假如它能看得见,老天都不知道它会干出什么事儿来。

    白天我在餐桌上打字,它就蹦上来,沉重多毛的虎躯牢牢压住键盘。我推推它,它整个身体像死去了一样,一动不动,尾巴却疯狂地打着圈,转过脸来,那神情像在说叫你打字本王叫你打字工作时我会吃大量葡萄,每回没吃两颗,手伸过去就摸到一团毛,它一屁股蹲在果盘上,居高临下睥睨凡尘。我说“大爷,小的要吃葡萄”它打了个哈欠,继续维持这个姿势,地动山摇而它岿然不动。其实我也是挺怕的,因为它看上去好像蹲在屎盆里拉屎。

    而且,这只猫,它占有欲很强。从前经过宠物店,我都会悄悄进去撸两把猫毛狗毛再走,现在,为了这条小命我再也不敢了。因为回到家它就会用怨恨的叫声和表情质问我你身上为什么有别人的气味说你去哪儿了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傍晚,我带狮王出去兜了会风。狮王不大爱走路,喜欢坐在副驾驶位上吹风。我就把车窗摇到一半,到城郊开了一圈。一路上,狮王叼着一只鹿男穿过的棉拖鞋,在蜡黄的余晖下一阵阵打盹,软而长的胡须漂得金黄,一绺一绺在风中瑟瑟地飞。

    我边开车边自言自语;“狮王呀,你说,我给你铲屎,给你买猫粮,你老人家怎么就那么偏爱鹿男呢我知道,你们都是小动物,可我也是猴子变的呀”它居然听懂了。丢开拖鞋板,爬过来,用大脑门蹭我胳膊。我就把那只手放下来,帮它捋毛。我有点饿了,就问它“我们去日料馆吃鱼好不好”狮王威严地咪呜一声,表示赞同。

    七点钟,我们在中环找了家日本餐馆吃饭。进门时,店里的伙计拦上来说“抱歉,不能带宠物进来。”狮王一听,叼着拖鞋的嘴巴就不满地撇了两下。我觉得它好像也快成精了。我把狮王送到他眼前,说;“他眼睛坏了,怪可怜的,我得一直看着它。”那个男人怜惜地瞅了一瞅,悄声说;“那你进去吧,老板在吧台上,别给他看见。”

    我胸怀肥猫,手提拖鞋板,鬼鬼祟祟闪进店里,挑了个远离吧台的靠窗座,坐了下来。在狮王的监督和帮助下,我仔细浏览了一遍菜单,甄选出三盘不同口味的秋刀鱼、一大盘三文鱼刺身、一碟天妇罗,就着大麦茶吃了起来。狮王游击队长的干活,不时从大衣里伸出爪子,把秋刀鱼一块块拖进去,然后开始咂巴嘴。其间我不止一次让它放低声音,但未果,它从衣领里跳出来,狠狠挠了两下我的头,又飞快地躲回去了。一眨眼功夫,三盘秋刀鱼葬身猫腹。我打开手机,回了两条短信,等重新抓起筷子,食不厌足欲求不满的狮王再次把魔爪伸向了我的刺身。我下意识地推开盘子,嘀咕了一句“这么多,还吃”它猛地拔起大脑门,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仿佛半夜里打上它那多褶下巴的一束光。

    我咬咬牙,叉起一片生鱼片丢了进去。逗得邻桌两个姑娘咯咯直笑。其中一个走过来问;“你衣服里藏了什么呀”我拉开拉链,让狮王跑了出来。这家伙是个大色狼,见着姑娘,就把我忘了,义无反顾地扑上去在她胸口踩奶。那个姑娘被挠得喘不过气来,一边别过头问“一个人带着猫来吃饭么爱人不在”我说我还单身呢。她哦了一声,又说“你一个人照顾猫”我思考了一会,回答说“反正铲屎大将军就是我。”她埋头捋猫,不打算走了,狮王也忽视了桌上的鱼。我乘机把生鱼片一扫而光,紧跟着抹了抹嘴巴问“咦,你是广播台工作的么声音很熟。”她字正腔圆地说道“在一家广播台上夜班。还做配音。你知道,公共安全、广告之类的。”

    她就是at机女孩。

    临走前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15

    鹿男第一眼见到乔悦时,露出了几近惊怖的警惕。他几乎是指着乔悦问我,这人是谁。他的反应使我感到不堪与尴尬。乔悦对他的无礼没有在意,往我肩上捶了一下,笑着说“喂,谈朋友了都不帮你兄弟说”

    回到家,鹿男就直截了当地声明不准把她带进来。听罢我耸耸肩,表示无所谓“既然你觉得不自在,我就去她家好啦,反正不是多大的事。”他一声不吭,掉头就往房里走。等我追进去,他已经坐在月洞门里,变回了一头鹿。

    无论如何,乔悦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出门约会时,她会穿我喜欢的石榴红或是条纹连衫裙,光着腿,披一件风衣。在家里她穿布库和垮形衬衫。上半时她穿睡衣。我三十六岁,她三十,我们喜欢同样的书、同样的唱片、同样的室外运动、思考不同的问题。我像一头因冬眠而迅速消瘦的动物,春日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山洞,新鲜的血和肉的气味唤醒了沉睡的胃袋。这时,外面的天地被乍临的春光填满了,到处都是嫩黄的草叶,勾着几条缓缓流动的清澈的水流。我被发麻的四肢支撑着,难掩幸喜之情,踉踉跄跄、头也不回地奔了出去。我陷入了热恋。

    对于我谈恋爱的事,鹿男既没反对,也不表示赞成。后来我发现,唯一使他耿耿于怀的,是我为了讨好乔悦,老把狮王带去她家串门。有时候干脆把猫窝也带去过夜。

    独自在家使他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弃逐之感包围了。几次之后,他便威胁说再把狮王带走,他就自戕。我问他你怎么自戕他的目光在茶几上搜索良久,捡起一支烟就点上了。之后他开始发各种四十五度抽烟照,每次发都会艾特我。幸而他的呼吸道不怎么管用,自戕大业很快付之东流。他把所有的吸烟照做成表情包,每天早上六点半发过来昨天晚上怎么又没回来是不是去她家啦我要吃咖啡卷,快回家给我做

    我把乔悦写进了鹿男的故事里,随之我的写作再次陷入瓶颈。读者对此异常不满,抗议的邮件如雪片般塞满了邮箱。他们宁可接受鹿男与大石的家常琐事像流水账那样漫无止境地写下去,也不愿意有什么新的人物来打破他们业已熟习的局面。有几封邮件里还煞有其事地写道我已经嗅到了不详的结局。他们建议我安排分手,甚至有人有板有眼地让我把乔悦写死。比方说,我们在马路中央接吻时,一辆飞驰而来的卡车把乔悦碾死了,或者我在事故中受了重伤,鹿男不计前嫌来医院照看我,两人合好如初。那时我很喜欢乔悦,想娶她,因而完全不可能去写那么不吉利的事儿。乔悦看了之后觉得很有趣,她提议既然大家那么讨厌我,那就把我写成一个十足的混蛋好了。比如说,让我同别的男人睡觉,被你捉奸在床。

    我最终没有那么写。

    在此同时,还有件事也困扰着我和鹿男。狮王被捡回家时,我们并不知晓它的岁数,兽医说这猫大约八岁了。现在它十二岁,已经是只老猫了。不知从何时起,它的反应越来越迟钝,动作越来越笨重,每天花越来越多的时间打盹。它开始无意识地随地大小便,让我们这些铲屎大将军、铲屎副将和铲屎夫人头痛不已。

    有一天,我把它咬脏的小熊玩偶泡在脸盆里清洗,它找不到玩偶,就急得满屋子东跌西撞,鹿男抱起它,用它们的语言劝慰了好一会,它才安静下来。玩偶洗干净后,挂在晾衣架上晒干。我和鹿男到餐室吃饭去了。它从地上立起来,迈着标志性的魔鬼步伐走上阳台,循着气味一跃而起,去抓那只玩偶。

    远远的我们看见它在玻璃门后面跳了两下,跳的很高,腿脚伸得也很长,还开玩笑说狮王好像返老还童了呢跳到第三下时,它突然厉叫了一声,然后像被一根无形的鞭子挥打了一下,整个顿在地上,一动不动了。我们尖叫着从座位上跳起来,跑到阳台上去。它眼睛睁着,尾巴弯弯的拖在地上,四肢蜷在一块儿,好像受了伤。

    我们带它去了宠物医院。检查过后,兽医把我们叫到一边,说“腿脚没什么问题,就是身体里有寄生虫,但它已经很老了”他没再说下去,我们面面相觑,而后一齐摇了摇头说;“不,我们不会这么做的。”他犹豫了一会,很同情地说“我知道你们不舍得,但它其实很痛苦的,你们要想仔细。”

    我们抱起被判了死刑的狮王,走路回家。周日下午四点钟,兽医会给它打安乐针。

    周六晚上,我们三个一块儿躺在月洞门里的毡毯上睡觉。整个晚上,狮王睡得很安稳,我们却一直无法入眠。周日清晨,狮王早早地就醒了。我们给它准备早餐时,多放了两条鱼和一些猫粮。它只吃光了鱼。下午,鹿男给它穿上它最喜欢的镶了白绒滚边的“圣诞老人”装,我们带着它,带着它的小熊玩具和鹿男的棉拖鞋到草坪上打发时间。

    那天的天气很好,秋天过了一半,高高的透蓝的天空中飘了几朵碎云,金色的阳光铺满了整片草地,蒸出秋日里最后一丝泛着苦涩的温厚的青草味。它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在努力地看着什么。尾巴像奶猫那样高高翘起,竭力表达着快乐。客厅里放着它最爱听的蜻蜓,通往草坪的玻璃门开着,这样它能够听见。我们轮流抚摸它的肚子,按它的脚垫子,它不时地腾出一只爪子,来挠我们。

    四点钟,兽医到了,带着一只很小的黑药箱。鹿男擦了擦眼睛,艰难地站起身,把他迎了进来。兽医从医药箱里取出一只晶莹剔透的针管,我不自觉地揪下了一把草,手继续在土里挖来挖去。鹿男从背后捏了捏我的手。针尖抵在狮王皮肤上的时候,它躲了一下。我们以为它害怕了,但它没有躲得很远,也没有表现出惶恐,只是把一只爪子高高地举在半空中,像个啦啦队队长那样高亢地叫了一声。我们分别和它击了掌,它收回爪子,安静地趴回了地上。

    针打完了,兽医起身告辞。它把脑袋搁在鹿男推上,后肢放在我推上,过了好一会,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我们把它放回窝里,埋葬在一颗香椿树下。这时天一寸寸黑下去,草地上飘起了风,天也冷了下去。夜晚却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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