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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个尸哥来恋爱 第36节

作者:辣心 字数:6702 更新:2022-01-04 22:50:27

    左手心的伤口比右手心的严重很多。

    之前去帮阿树挡下那一只野狼的攻击的时候,程晓因为右手腕被狼爪抓伤,使不出力气,所以完全用的是左手。

    那骨片在用力之下,有很多都切入到了程晓自己的掌心中,几乎是横向切进了程晓的掌心肌理1里——如果不是掌骨还算结实的话,说不定真的就这样被切掉了。

    这样严重的伤口,甚至比狼爪留下的伤口还要可怕。程晓自己都被吓了一大跳,不知道之前自己怎么还有力气可以捏得住骨片。

    一般情况下,人的掌心是分布着很多神经、血管和肌腱2的,当这些肌理受到损伤的时候,再强大的医疗技术也很难让手掌恢复如初。

    所以程晓微微有些担心。

    之前情形比较紧迫,他也没有太过注意,现在一放松下来,又被阿树翻来覆去的检查了几遍,当下便觉得自己整个手掌都麻痹了,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痛吗?”阿树抬眼注意着程晓的表情,样子很严肃。

    程晓摇摇头“右手蛮痛的,左手已经感觉不到了。”

    阿树眉头微皱了起来“左手暂时不要拿东西了。”阿树一边说,一边转头看了看四周,然后在旁边拿了两块石头,垫在程晓左手腕的尺动脉3和桡动脉4处,用布料紧紧的扎了起来。

    程晓呼吸有些急,胸口也闷闷的,此时只能看着阿树在一旁忙活。

    等到手掌包扎好,阿树一看程晓的脸色,眉头再次皱起来道“公子失血太多了。”

    程晓自己心里也明白,这是之前掌心流血过多,自己又没有刻意止血的后果“还好。”看了看阿树身上密密麻麻的的伤口,还有他被撕得破破烂烂的衬衫,程晓道,“你怎么样?你受的伤比我严重多了。”

    阿树摇头“虽然我的力量受到了限制,但是有公子在,没什么大碍。”

    程晓想起阿树刚才吸食自己鲜血的事儿,心里有些不痛快,这感觉好像自己成了食物——虽然阿树喝了他的血似乎真的可以减轻伤势,但这不会是自己唤醒他的后果吧?难道他以后都要以血饲魔了?哦,不,以血饲僵尸?那他以后受伤了都要喝他的血怎么办?虽然少量的血自己是可以贡献一些,但这始终都不太好的吧?

    “公子?”阿树唤了程晓一声,对于程晓的走神没有放在心上,“可以走了。”扫了眼相继睁开眼的两只狼王,阿树放下程晓已经包扎好的左手道。

    程晓一下子回过神来“好。”程晓一边回应,一边起身,不料眼前一黑,差点摔坐到地上。

    阿树立刻伸手扶住他道“公子小心。”

    程晓晃了晃头,脑袋更加眩晕“……明明都是受伤,怎么就我一个人头晕?”

    阿树捡起背包背在身上,把骨片装到背包的外部小布袋里面道“公子,我背你。”

    “……不用。”程晓抗议。

    阿树也没管程晓口头上的拒绝,直接拽着他的胳膊把他背到了背上。

    程晓再次体会到了自己的无用。

    阿树背着程晓,一路向前,狼群再次和两人一起移动,同样的情景又一次上演。

    程晓趴在阿树的背上,一边止不住的头晕,一边迷迷糊糊的看着阿树的脖子,亲眼看着那深可见骨的伤口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一点、一点……渐渐变浅、直到消失。

    两三个小时后,阿树脖子上的伤口几乎全部愈合,只残留了一些干涸的血迹。

    “……阿树。”程晓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低声开口道,“我能不能问你个问题?”没等阿树回答,程晓继续开口道,“是所有人的血都对你有用,还是只有我?”程晓觉得这个问题有些重要,不能不问。

    阿树依然沉默的不断向前,直到一两分钟后才出声道“公子是独一无二的。”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程晓无法忽略阿树的逃避,他想弄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青年罢了,没有过什么奇遇,也没有过什么特别的成就,虽然有时候会看一些网络小说,但并不代表自己想成为其中的主角,我不希望自己身上发生什么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变化。你对我的认知,还有对我的血的依赖,这些到底是为什么,我想知道。”

    阿树沉默了,脚下的步伐渐慢,旋即又快了起来。

    “公子很困扰。”是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

    “……嗯。”程晓闷闷的应了一声,嗓子更加干渴。

    “公子记住自己很重要就行了,别的不必在意。”

    “……我是很重要,但那是对我的家人而言。”程晓再次舔舔干涩的嘴唇,“我爸妈就我一个儿子,他们的下半生可全都指望我的。”所以我才要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免得哪天真的被你搞得血尽而亡。程晓在心里嘀咕。

    阿树没有回应程晓的话,而是一语不发的继续向前走。

    等不到阿树的回应,程晓有些抑郁。

    两边的野狼到现在还是不愿意放弃围捕两人,这份决心与毅力,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如果他们不是被围捕的一方的话,程晓一定会为狼群点赞。

    又是小半个小时过去,看看天色,估计凌晨三四点的时候,程晓在半梦半醒间察觉到了阿树脚下的变化。

    阿树将程晓放下来,喂他喝了一些水道“公子,我们到沙漠了。”

    程晓惊了一惊,脑袋一下清醒了很多“沙漠?”

    沙漠这个词的概念,程晓从来不陌生。

    漫漫黄沙,没有生命、没有水;风起云涌的那一刻,天地变色,席卷所有的生物与过客。那种不属于人类的力量,每每让程晓惊颤与畏惧——于他来说,沙漠从来就是荒凉与死亡的象征。比戈壁还要可怕上百倍。

    “怎么会走到这里?”按照程晓之前的臆测,如果身后的戈壁是东北西南走向的话,他们朝西南的方向走,应该可以走出戈壁才对。

    阿树背好背包,将剩下的蛇肉递给程晓“是这些狼群的问题。”

    程晓愣了一下,仔细回想了一下,瞬间明悟过来“它们……它们是故意把我们带过来的?”怪不得这些狼群一直不愿意放弃两人,原来它们只是在逼着两人走向无尽的沙漠。

    果然是比人类还要狡猾阴狠的动物。

    “如果这些狼群真的是故意把我们引到这里,那么这片沙漠很可能存在着比狼群还要可怕很多倍的怪物。”阿树背部抵在岩石上,垂下眼敛。

    “你怕吗?”看到阿树这样,程晓不自觉的就问了一句。

    阿树黑亮的眸子倏地一下扫向程晓,凌厉而冷然“公子的手下从来就没有懦夫,阿树更不可能害怕退缩。”

    阿树的表情很冷厉,第一次这么冷厉。如同被触到了底线的武士。

    “我不是那个意思……”程晓觉得自己很冤枉,他并没有轻视阿树的意思,也没有资格轻视他。

    阿树撇过头,没有说话,只是垂在身体两侧、紧紧握住的手掌表明了他此时情绪的激动。

    程晓一时间有些不是滋味儿阿树反应这么大,是因为他口中的公子不允许自己手下存在[拥有害怕情绪]的人吗?但是畏惧是人之本性,可以克服,却并不可能完全消失——只要是人类,总会有畏惧的东西,怎么可能存在例外?

    而且,那个公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竟然影响力这么大,让阿树过了这么久还如此在意。

    程晓想得入神,一时间忘了说话,导致两人陷入到了死一般的静默之中。

    过了有一两分钟的时间,程晓忽然开口道“阿树。”咬了一口蛇肉,程晓一时间觉得这蛇肉也寡然无味了,“对不起。”

    阿树身子僵了一下,好半天才回应道“公子没错。”

    “是我的错。”程晓狠狠嚼了两下口中的蛇肉道,“作为一个什么忙都帮不了的拖油瓶来说,我根本没有资格说你,而且你也没有退缩,你很勇敢,是我见过最厉害的男人。”

    阿树回过头,凝眸看向程晓“……最厉害?”

    “对啊。”程晓回想了一下,他有生之年,确实没见过像阿树这样强悍的男人,哦,不,僵尸,“可能因为你是僵尸吧,所以比人类强悍很多。”

    阿树呼吸滞了一下,再次调转头道“公子千金之躯,能做到现在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程晓眼睛亮了一亮“阿树,和我说一下你口中的公子吧。”话声一落,程晓又加了一句,“我问过你很多问题,这个问题也不是第一次问了,你要是再藏着掖着,那可真是不够意思了。再说了,咱们现在怎么也算是同生死共患难过了,你就当是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吧。”

    阿树看向别处的眸子暗了一暗“公子……很好。”

    程晓无语“不好的话也不会让你念了两千年了。”

    阿树沉默了。

    程晓见阿树真的很在意这件事,所以只好恹恹的闭了嘴。

    “公子说两千年,我想知道……我,到底睡了多久?”

    程晓没想到阿树会忽然主动说话,先是“啊”了一声,然后才反应过来道“那要看你死的时候是什么时候了,我最初步的估计,最少也有两千两百多年吧。”

    “……原来已经这么久了。”阿树喃喃低语,过了一会儿忽然看向程晓道,“公子一言九鼎,终于还是回来找我了。”

    “什么?”程晓瞪大了眼睛。

    “不管过去多久,公子依然没变,变得只是表象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1

    肌理是指物体表面的组织纹理结构,这里指的是掌心的肌肉纹理。

    注2

    肌腱是肌腹两端的索状或膜状致密结缔组织,便于肌肉附着和固定。大家吃猪蹄的时候见过又粗又透明的筋吧?那上面的玩意儿,哈哈。

    注3

    尺动脉在尺侧腕屈肌与指浅屈肌之间下行,经豌豆骨桡侧至手掌,与桡动脉掌浅支吻合成掌深弓。就是手腕上的其中一个血脉。

    注4

    桡动脉下段仅被皮肤和筋膜遮盖,是临床触摸脉搏的部位。大家摸脉搏的时候就能摸到,也是血脉之一。在文中,用石头压住这两个动脉,可以止血。

    s

    本章已修改,可以放心的阅读了。向各位久等的读者亲鞠躬~~

    ☆、第42章 找水源

    程晓呼吸滞了一下,闷闷的嗯了一声“其实你还是不太懂,人死了,喝了孟婆汤,前尘往事都不记得了,那人生经历与感情观念都会不同,性格也会有所不同,这就是所谓的暗里偷换。你觉得我是你家公子转世,不管怎么转世都依然不变,但如果是外人看来,那还是有区别的。”

    阿树定定的看了程晓一会儿,身子绷得很紧,眼中划过莫名的挣扎与沉痛,最后撇开眼睛,一字一顿道“在我眼里,公子就是公子。”

    程晓心中一抽,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那你现在,是把我当成两千年前的公子来对待,还是两千年后的程晓来对待?”程晓眼睛看向脚边的碎石,那里已经有了很多细沙,这里是戈壁与沙漠的交界处,“我叫程晓,不叫公子。”

    “公子……”阿树张了张口,想说什么,但是顿了半天,却是消了声音。

    程晓胡乱的在地上抓了一把沙土,又有些烦躁的扔回去“叫我程晓。”

    “公子……程晓。”阿树犹豫着吐出这个名字,抿了抿唇,直直的盯着程晓道,“程晓。”

    “嗯。”

    “程晓。”

    “嗯。”

    “程晓。”

    “……”程晓翻了个白眼,“够了啊,兄弟!”转头看着心情莫名好起来的僵尸,程晓有些摸不着头脑,“从现在开始,我会试着和你做朋友。但你可不能再乱来了啊。”虽然只是认识了短短的几天时间,但是两人一起经历了这么多,程晓忽然很想和这个僵尸重新认识一下,那种很认真的相互认识和相互了解。

    “好。”阿树抿着唇,眼底有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情绪波动,“我和公子,和程晓,重新认识。”

    程晓决定忽略阿树那样奇怪的语气和用词“那你想起你以前的名字了吗?阿树只是我随口起的,和你也不怎么搭。”

    阿树顿了一会儿,过了一两分钟才沉声道“萧让。”

    程晓一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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