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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栀栀仔 字数:4933 更新:2021-12-15 03:33:57

还是会把他留下来吃饭。

  小孩子哪里想得到那么多,沈见夏只当小姨妈不喜欢自己总去蹭电脑,于是每次去都会提前打电话询问她是否方便,用完电脑之后也会礼貌地留下来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有一回周末,在家里吃过午饭,沈见夏照常跑到小姨妈家借用电脑,离家前还被肥姐骂了一句:“怎么老去你小姨妈家打游戏!”

  恰好那天小姨妈家来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客人,沈见夏来的时候,她们正坐在客厅里闲聊。看到沈见夏,两人停下聊天,小姨妈对沈见夏说:“来了啊。”

  沈见夏懂事地点点头,向她们问好:“小姨妈好,阿姨好。”

  “你好。”客人冲他点头微笑。

  沈见夏换了鞋之后就走到摆放在客厅角落里的电脑桌前,坐下来,熟练地开机,打开网页,登录邮箱,然后在草稿箱里敲字。

  小姨妈和客人就在沙发上边嗑瓜子边闲聊,话题自然地转到了沈见夏身上,客人问:“阿蓉,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这是我大姐的儿子。”小姨妈嗑着瓜子说。

  “你大姐的儿子才这么大吗?”客人惊讶,“我记得,好像叫……沈光宗是吧?”

  “不是沈光宗。”小姨妈把嘴里的瓜子皮吐到桌面上,慢悠悠地说,“这是我姐捡回来的那个。”

  客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压低声音,意味深长地“噢——”了一声。

  直到长大以后,每次回想起来,沈见夏依然觉得,十二岁那年的那个夏日午后,是自己人生中演技的巅峰时刻。

  他背对着两位长辈坐着,手指没停下,依然噼里啪啦地敲击着键盘,飞快地打字,就好像刚才根本没有听到那句话一样。他的手速已经很快了,指腹甚至有一小块皮肤开始变硬,以后可能会变成茧。

  直到把所有的稿子全部敲完,沈见夏快速地检查了一下错别字,把邮件发送出去之后,关掉网页和电脑,坐在电脑前踌躇了几分钟,才站起来,跟小姨妈告别:“小姨妈,我用完电脑了,现在要回家了。”

  “沈见夏,在我这里吃完晚饭再走啊。”听到沈见夏的声音,小姨妈转过头来看他,她和客人之间的聊天内容早就转移到了别的话题上,“我今天买有大闸蟹,你不是喜欢吃这个吗?”

  “不了,我妈叫我今晚回家吃饭。我先回家了,小姨妈再见。”沈见夏已经走到玄关处换了鞋,礼貌地跟坐在沙发上的两位长辈道别,“阿姨再见。”

  那天沈见夏按时地回了自己家吃饭,神色如常,反应平静,就像什么都没听到一样。肥姐还奇怪地问他:“你小姨妈今天没留你在家吃饭吗?”

  只是,从那天开始,他再也没去过小姨妈家,总是躲着小姨妈。需要打字的时候,他要么到家里有电脑的同学家蹭,要么跟住同一条街上的发小偷偷跑到街尾的黑网吧。在一片游戏BGM和喊打喊杀的喧嚣声中,沈见夏坐在网吧的角落里,忍受着呛人的香烟味,默默地敲着键盘写稿,写下了自己人生中第一篇正式在出版刊物上发表的小说。

  沈见夏不再来自己家,连小姨妈都觉得奇怪,还打电话到家里问肥姐怎么没见人过去。肥姐传话的时候,沈见夏冲她摇摇头:“店里生意忙,我以后不去打游戏了,我就在家里帮忙。”

  “儿子真懂事。”肥姐没多想,夸了他一句,对着电话听筒说,“他说要在店里帮忙,不过去了。”

  沈见夏有时候觉得自己太过早熟,冷静得可怕。

  其实想想也很清楚了,那年他十二岁,哥哥沈光宗比他大八岁,那年老爸老妈已经将近五十岁——这个年龄差对于大儿子来说正常,可对于小儿子而言,却差得有些离谱。

  有时候身边一起玩的朋友们也会问沈见夏,他爸妈的年纪为什么这么大,都快跟他们外公外婆一个岁数了。沈见夏每次都回答:“因为我哥已经二十岁了,我是家里的小儿子。”

  也遇到过脑子缺根筋的,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你们家这不是超生吗?怎么躲过去的?罚款了吗?罚了多少钱啊?”

  也有口无遮拦的人跟沈见夏开过玩笑,说:“你长那么好看,一点也不像你爸妈,你是不是你爸妈捡来的啊?”

  小时候没仔细想过其中的蹊跷,后来沈见夏才发现,原来破绽那么多,它们一直摆在自己的眼前,根本不用他去找。

  为什么老爸老妈比自己大这么多;为什么他长得跟家人一点都不像;为什么小时候亲戚们总喜欢跟他开玩笑,说他是捡来的;为什么同辈的堂兄弟都是“光”字辈,只有他单名一个“夏”字;为什么和小姨妈相处的时候总有一种怪异感……

  只因为,他是被捡回来的孩子,是一个外人。

  再联想到幼年时那个夜晚,他坐在店里,大汗淋漓地吃着一碗热馄饨,那个姑姑的笑容在昏黄的灯光下愈发暧昧。她对自己说出那句“你是你妈捡回来的”,沈见夏发着愣抬起头,老妈的脸在汤面上升的热气中朦朦胧胧,他却清晰地看到了她脸上复杂的神情。

  一切都已经明了了。

  这就是沈见夏一直隐藏在心里的秘密,他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懂得他的身世,住在这条破烂巷子里的人都知道吗?街坊邻居都清楚吗?那他身边的同学,还有从小到大一起玩的发小们是不是也都知道?

  他不敢去想,也不敢猜测,生怕某一天会从朋友的嘴里听到“哦,我妈说,沈见夏是捡来的”这样的话。

  十二岁的时候沈见夏就丢掉了所有的自信,在自卑和自我怀疑中成长,唯一的发泄方式就是写作,在文字中寻找自我认同感,寻找着自己的位置。他渴望获得爱,渴望获得所有人的认可,却又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

  文学构筑的世界就是沈见夏为自己建立的乌托邦,他把自己关在象牙塔上,从狭窄的窗口探出脑袋,仰望星空。他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同时也把自己彻底封闭起来。

  再后来,到了十五岁那年,因为自己在QQ空间里写的那篇日志,小姨妈和沈家彻底决裂,老死不相往来。唯一的精神世界也彻底崩塌,沈见夏藏在文学后面的心路历程暴露在了所有人的视野中。他变得更加慌乱,除了隐私被人窥探的羞耻,更觉得自己是个只会给父母带来麻烦的废物。

  雨还在下,一点儿也没缓,荼白呼吸着带着潮湿水汽的空气,感觉那雨点一股脑儿地砸进了自己的心里,变成泪渍蜿蜒地淌下来,一滴一滴地往下掉。

  “生下来就被亲生父母抛弃,然后被现在的父母捡回家养大。他们对我虽然没有像对我哥那么上心,可我已经心怀感激。如果当时没有他们的恻隐之心,我可能根本无法在这个世界上活下来。”沈见夏盯着外面地上的积水,豆大的雨点砸上去时荡起层层涟漪,他声音很淡,“他们对我已经足够好了。我不能,也不可以要求再多了。”

  在沈见夏的心里,他很早就认定,自己是一个不值得被爱的人。

  要不然亲生父母为什么会抛弃自己。

  要不然养父母为什么会这么偏心,不管他再怎么努力,都比不上他们亲生的儿子。

  要不然亲戚们为什么能够这么随意地当着他的面告诉别人,“沈见夏是捡来的”。

  沈见夏不是擅长口头表达的人,也不是天生就和所有人都相处得好,那些表面上的人缘好都是他后来逼着自己一点一点改掉原本的孤僻内向的性格,慢慢磨出来的。

  想被所有人喜欢,却又卑微地觉得自己不配,总觉得是自己的错,是自己做得还不够好。沈见夏就活在这样的矛盾中,有时候特别自信,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废物,最后养成了一张习惯微笑的面具。

  可他最多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他已经尽力了。

  只有文字是他的栖息地,只有读者是能够读懂他内心孤独,跟他产生共鸣的人。

  他不能再计较什么,因为家人给他的已经足够多了。老爸老妈并不是不爱他,只是他们在潜意识里更爱自己的亲生儿子。

  “你小的时候一定很累吧。”荼白静默了会儿,轻轻地说。

  他不敢想,一个正值青春期的小孩,心里是多么敏感和脆弱,沈见夏就是在那样的年纪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他该有多难过啊,不仅要装作毫不知情,还要一遍又一遍地自我麻痹,告诉自己,不要在意。

  “嗯。那时候电视上不是老重播你演的那些电视剧嘛,我最喜欢你在《民国奇缘》里演的那个角色。因为太喜欢,我就一直看一直看,后来还缠着我妈给我买了整套的的影碟,每天放学回家都要用店里的DVD放你的电视剧,看得客人都腻了。”提到开心的事情,沈见夏笑了一下,语气变得轻松,“那会儿就靠着你的电视剧吊着一口气。大概是因为太喜欢你在剧里演的角色,后来情不自禁地把这种喜欢代入到了演员的身上,开始默默地关注你,成为了你的粉丝。”

  荼白记得,他在《民国奇缘》里饰演的是一个一出生就被父母抛弃的反派幼年。这个反派因为童年时被抛弃的悲惨经历,导致人格扭曲,长大后成为了一个既可怜又可悲的坏人。

  这个角色是荼白小时候的代表作之一,正是由于他当时入木三分的精彩表演,才勾起了观众的同情,认为这是一个虽然做尽了丧尽天良的坏事却让人恨不起来的坏蛋。

  相比之下,饰演反派成年的演员却逊色得多。可以说,这个角色是被荼白一个人撑起来的。

  沈见夏……大概是从这个角色身上找到了共鸣吧。

  可他又不是坏蛋。

  “还好你没有长歪,还好你没有变坏,还好你成了现在的样子。”想到这里,荼白叹了口气,又笑了,“辛苦你了。”

  “现在的我也不好。”沈见夏自嘲地笑了一声,勾着唇角笑得漫不经心,“俗气又市侩。”

  “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荼白顿了顿,盯着墙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

  “可没有人喜欢我这种只有缺点的人。”沈见夏答得很快,语气听起来像是已经无所谓了。

  听到他的回答,荼白静默了须臾,忽然转过身,在沈见夏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飞快地伸出手臂,用力地搂住他的腰,抬起头把自己的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谁说没有。”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拥抱,沈见夏一下就愣住了。他绷紧后背的肌肉,浑身僵硬,双臂有些无措地垂着,甚至忘了像平时一样在第一时间回给荼白一个拥抱。

  在雨水拍打地面时发出的震耳欲聋的哗啦声中,沈见夏呼吸着空气中湿漉漉的水汽,胸口起伏。空间逼仄,怀里那人的身体又软又热,嘴唇贴着他的耳朵,柔软又笃定地说出了那句他一直在等待的回答:

  “可我喜欢你啊,沈见夏。”

  作者有话要说:放个小提示:见夏的成长经历小荼白是有参与的,很早以前就埋了线,先卖个关子嘿嘿嘿。

  还有俺没有断更啦,老实勤奋乖巧更新着呢!不要养肥我呀噫呜呜噫QAQ

第52章 我陪着你

  雨越下越大, 雾气氤氲着, 潮湿的水迹一直蔓延到脚下的水泥地上。

  荼白和沈见夏站在过道里, 前后两头正好形成空气对流,风呼啸着穿堂而过,冷空气不停地往领子里灌,两个人的皮肤都被吹起一层鸡皮疙瘩。

  在这样骤然下降的温度里, 沈见夏按捺住砰砰跳动的心脏, 抬起手臂, 搂住了怀里的人。

  软的。香的。热乎乎的。

  “我喜欢你呀。”荼白又重复了一遍,声音很轻。热气从他的口中呵出来,贴着沈见夏的脖颈,像是可以渗进他的身体里。

  太温柔了。

  沈见夏从来没有听到过荼白用这种语气对自己说话, 软绵绵的, 还真像小兔。

  可确实也太温柔了,这让沈见夏不得不怀疑, 小兔子是不是真的把自己当成小鬼在哄。

  “……是安慰我吗?”沈见夏用下巴抵着荼白蓬松柔软的发顶,静默了会儿,开口,“还是同情?”

  “你这小鬼。”荼白把头往下低了点, 将脸捂进他怀里,轻声叹息消融在呼啸的风声里,“就不能只是因为喜欢你吗?”

  听到这句话,沈见夏闭上眼睛,无声地笑了笑, 复而睁眼,抬手捏住荼白的下颌,让他抬起脸和自己对视。

  荼白没有反抗,难得温顺地遂着沈见夏动作,抬起脸,用坦荡又直白的目光和他对视。

  沈见夏端详着荼白的眼睛,仿佛要从他的眼底搜刮出所有违心的情绪。

  可是没有。

  荼白的目光太直白也太坦然,一双大眼睛明亮动人,哪怕对视时也毫不畏惧。他直勾勾地看着人的时候,总有一种蓄意引诱般的嫌疑。

  最后沈见夏还是败在了荼白的眼神下。

  他笑了一声,勾起唇角,低下脸,吻了吻荼白鼻梁上的小痣:“当然可以。”

  只是,荼白不知道的是,沈见夏确实一直在等他的回答,可刚才自己对他说出那句“我喜欢你”的时候,沈见夏心里第一反应不是兴奋和愉悦,而是犹疑。

  那句喜欢什么时候说都可以,却偏偏不能在这种时候。

  小狐狸本来在情感方面就有缺陷,不自信,可自尊心强,又敏感。荼白在这个时候表明自己的心迹,沈见夏不是不信,只是怀疑……

  是不是同情的水分更多一些呢?

  荼白自己却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把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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