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服从,我表示服从,请给我食物!”我忙不迭的说道,思维已经有些混乱。
状态太虚弱了。
不能再拖延,我真的会死。
他沉默了一段时间,然后,有一杯温暖的东西,碰了碰我干裂的嘴唇,液体里似乎含了盐分,泼洒在裂开的伤口里,有着痛楚。
我像疯了一样的,咽下那些东西。
一口,两口
到第三口的时候,他把杯子移开了。
“沈墨,你这里并没有表示在臣服。”他再次摸了摸我的眉心。
进食过后,我的意识清明了点,睁开眼睛,懒洋洋的看着他,“我不会向任何一个人低头。”
绝不可能。
我对他露出个兴味的笑容,“喂,你不是我的爱人吧,说说看,为什么要把我绑在这里。”
他皱了皱眉,似乎有些意外这个回答,模样还是很好看,却也是冷冰冰的,“我表现的很明显?”
倒也是个干脆的人。
我舔了舔嘴唇,有点回味,“你把东西再给我喝一口,我告诉你。”
“不可能。”
“不管你看出来没有,你都只能爱上我”他的声音很清寡,根本就没有什么感情。
“为什么?”
“因为,那样你的痛苦会小一点。”他扶住我的脖子,慢慢的舔了一口,“你不可以离开我。”
“疯子唔——”
脖子上被再一次传来清晰的刺痛,我忍不住把这人捅千万刀解恨。
nnd,在这么下去,老子真得被玩死。
我沉静的摸了摸几乎差一点就被磨断的绳子。
今天就是最好的行动机会,乘我刚刚有一点体力的时候。
“沈墨,快点习惯我吧。”脖子上的刺痛完全消失,他冷冰冰的看着我说道。
我不说话。
这尼玛就是个疯子。
任何一句话都是多余。
在他离开后的一小时后,我磨断了绳子,手脚血液流通不畅,解放的一瞬间,全身传来剧烈的刺痛,非常不好受。
额头上冒出一层冷汗,静静的活动了一下手脚,等到症状缓解,我轻手轻脚的摸索到门的位置,听了半天的动静,确定没人之后,才打开门。
是白天。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醒来的地方了。
但从装潢来看,一样只是酒店。
他们是在旅行吗?
我猜测。
这应该只是个储物间酒店房间里的三十平米的储物间
我觉着我是真的遇到有钱人了
或者我现在应该选择回去敲诈勒索一顿,带着钱走,多少要方便一些。
但是我想到那张被长发遮挡了半张脸依旧止不住寒冷气息的人,摇摇头,放弃了。
我用最快的速度,在柜子里找了一套像样的黑色西装外套,套在身上,谨慎的打开每一扇门查看,我找到一把锋利的折叠小刀,以及一万元的现金。
最后我看了眼房间的门牌号221a。
狠狠的比了个中指再见了,会咬人的小宝贝。
我站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神色淡定的拦了一辆车。
从车上下来,我明白,已经成功脱逃。
为自己的运气点赞!
我竖起衣领,尽量低着头,我并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的状态,有什么样的朋友或敌人,或者说应该相信谁,总之小心为妙。
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得到信息。
比如,沈墨是谁?是做什么的?比起自己这样没头苍蝇一样的乱找,找到组织,对我而言,要相对安全的多。
天气晴朗,但有些冷。
在路边的报摊买了一份报纸,一个面包一瓶水,边吃东西边看报纸。
2014年11月7日。
已经立冬。
上面报道了一些国家新闻,一些民生问题。
我又看了看边缝,总结了一下,今天死了2个人,失踪了一个人,图像已经给出。
没有沈墨,也没有我的样子。
我毫无头绪,记忆里的东西也非常混乱,被捆绑住的几天里,我思来想去,脑海里只有常识和各种杀人技巧,机械,枪支,然后是自己的性取向。
记忆里只出现过一个日期,1月22日,没有年份。
可惜我完全想不起来关于这个日期是干什么的。
“嗨!帅哥!”有人拍了下我的肩膀,是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笑容十分得体,毫无违和感,“你缺钱吗?”
“我有一份工作很适合你哦!高薪!双休!而且相当轻松,只用会喝酒就可以了!有兴趣吗?”他是声音同样爽朗,富有朝气。
我掏了掏耳朵,把报纸还给报摊老板,慢吞吞的点燃了一根烟,叼在嘴里,不客气的说道“老子耳朵没聋,声音小一点。”
“在xx夜总会哦!”小伙子笑意满怀的说道。
“夜总会?”我心中闪过一道亮光。
这种地方大多鱼龙混杂,但是却是信息最好的来源方式,当然,你得要有钱,还得要够聪明,够狠在某些方便也可行,要不然,你根本看不到你想要的东西。
“你去吗?xx是上海市有名的夜总会!”小伙子大概才十七八岁,看着我的眼光闪闪发光,“你模样好极了,保准能拿不少。”
我点头。
确认自己还在上海。
那么寒鸦出自什么原因换的酒店呢?
“我叫林夕。”小伙子露出一口皎洁的白牙,友好的伸手。
我吸了一口烟,不屑的看了他的手一眼,冷然的说道“免了,老子不来一套。”
“好了,现在大家分道扬镳。”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啊?你刚刚不是已经答应”
“答应什么?”我似笑非笑的说道,“小白兔,招聘鸭子可不是这么招聘的。”
一眼看上去就是没被社会侵染的小孩子,模样和言语里都透着稚嫩。
我明明就是个风尘仆仆的落魄大叔,亏这孩子能睁着眼睛叫我帅哥,可惜不懂得看脸色。
我现在也没空在这跟他扯犊子。
看了看天色,现在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
行动要开始了。
等我找到xx夜总会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我开始寻找信息网。
我从鸡女入手,一路逼供,诱骗,在八点的时候,从32个人口中,得到了一个共同的人名韩暹。
这个是目前看来掌管着信息网核心的人。
接下来,我用了半小时,就追查到了韩暹的位置。
恰好,这个人今天就在这个夜总会会客。
见得是哪家的客人不知道,但是接见的级别很高,是最好的包房,最好的酒水,最靓丽的妹子。
我假装成服务生,混进送餐的人流里。
几个男女生依次进入送各种精致的饮品,这些饮品大部分都是暗色或者红色的,散发着较为浓烈的腥味。
是血液的味道。
跟随着前面的人鱼贯而入,我谨慎的扫了一眼包房的环境。
3v2的深色沙发上对坐着两个人,一人背对我。
两人的身边各有几个女人相伴,一张圆角水晶桌放在两人的中间,上面放着几个杯盏,里面液体基本都没动过,四周站在四个黑衣人,气氛略微古怪,像是在交易什么。
墙壁上贴着金光闪闪的玩意,灯光并没有开镭射灯,只是打着暖色的橙光,很暗,刚刚能够看清人脸的地步。
我的正对面坐着一个满脸微笑男人,那笑容显得很优雅从容,金发蓝眸,五官偏向中国人,但是很立体,是个混血——韩暹。
我收回目光,默不作声的把手里的盘子放在水晶桌上。
这时候人多,我的优势不足。
我只能等到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再找他谈“生意”。
想到这里,我抬起头,却看到对方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这是什么意思?
我面上露出见到boss应该有的惊慌神色,然后很快的收回目光,准备随着大众出去。
这时候,坐在我边上的人却突然抱住我的腰。
“沈墨,好不容易你来了,你现在是要去哪?”
我停顿了一下,心跳也跟着停顿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