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就”了半天,丁自远打断了他“地址,我送你回去。”
小孩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笑得无比灿烂“幸好,这个还在。”
“莫斯酒店?”
“嗯。”
给了位看热闹的女郎钱,丁自远知道了酒店的位置,离红灯区并不是很远。丁自远和他一前一后沉默地走在夜晚的红灯区里,路过的人笑的暧昧,有几个胆大意图上前的人也被丁自远冰冷的眼神挡了回去。刚出了街口,丁自远的手机突然响了。
“你好,丁自远。”
“哦,我是研究所介绍来的,我叫哈姆斯,他们说如果我在这边遇上什么麻烦,你可以帮忙。”
“当然,您在哪里?我现在就过去。”
“我住在莫斯酒店531号房,但是我需要你先帮忙找一下我的学生,他中等身材,栗色的卷发,长得……”
“像个洋娃娃?”丁自远在他寻找形容词时,适时地接上。
“对!他叫约书亚,是个路痴,你找到他了?”
“正巧,他就在我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我的文里都没有男(女)二存在,这直接导致文会变短。
☆、盖亚,选择
一时无话。隔着半步,丁自远快速地向酒店走去。身边的少年只比小四略小一点,因为经历单纯,看着正经地像个少年。有了丁自远带路,便只顾自己四下打量,好奇的目光吸引了又一波不怀好意的人。丁自远又一次打发了,拉着他聊天。
“你是哪里人?”
“我?”那少年明显没想到一直沉默的丁自远会和他说话,略想了想,笑着说“我是个没了故土的犹太人,很久没有固定的住所了,父母亡于战火,四个兄弟姐妹。大姐残疾了,二姐嫁给美国人,三哥送我出来又回去伊拉克,生死不明。丁先生呢?”
丁自远并未预料到这么长的自白,顿了顿,也道“我是个孤儿,父母葬在美国,师傅葬在缅甸,有几个要好的兄弟葬在兰州,还有一个师弟下落不明。”
“抱歉,”约书亚揉了揉自己的头发,“没想到您过的比我还要糟糕。”
“我比你多活了几年,比你糟糕一点也没什么,”丁自远说完,约书亚仍低着头,他见没什么补救,又安慰道,“过去是糟了一点,现在不是在慢慢变好吗?”
“哦,你说的对,我来到学院后,认识了好几个朋友,现在过的也不错。”
“什么样的朋友?”丁自远很是松了一口气。
约书亚说了很多,会看家的猫,美丽的桃花林,四方的院子还有两个中国的孩子,那个地方听起来像假的,里面发生的事情却又真实的过分,每件事都带着荒谬的感觉,但是却又合情合理。很像,很像他交给秦琼的绣金手帕。
“你的学院……它叫什么名字?”
“您救过我,我不会对您说谎,但是我希望您能为我保密。”
“我的学院,名字叫做gaia。”
丁自远在心里复述了一遍,缓缓道“也不是什么很罕见的名字。”
“我也这么觉得,但是老师吩咐不允许我透露出我们学院的名字,他说,不认得也就算了,如果有人认得,那么就会很麻烦。所以,您千万不要告诉别的人。”约书亚目光灼灼。
丁自远弯起嘴角笑了笑“你在学院里,只研究植物吗?”
“动植物都有,基因研究的一种吧,算是返祖研究。我老师早前是个天文学家,最喜欢的是时光倒流这个概念,这两个领域虽然听起来不相近,但是我们一直都是他在带,成果也很多啊,所以说呢只要哲学理念是相通的,跨领域只是时间的问题——”约书亚突然停下了,“这些无聊的话,您是不是不喜欢听?”
“当然不会,你讲的很容易懂。”
约书亚眼睛笑得弯成月牙,开始不断地和他描述明天要去寻找的那种古早的小麦,他一时说,一时揉自己的头发,丁自远看着他揉得乱糟糟的头发,心里生出一丝叹息来他从来都习惯后发制人,对于这种不会算计别人的人,他最不会应付了。
好在去酒店的路程没有多远,约书亚刚讲完根茎,丁自远就已经看到酒店的招牌了。
“啊!哈姆斯教授!”约书亚清脆地呼唤。
门前那人看到约书亚的一刻,皱着的眉头松了不少,冲他点点头扭身进了酒店,约书亚低声说“自远先生,千万不要让教授知道你知道我们学院名字的事情,虽然再过几个月全世界都会知道我们学院的名字,你就当做是你自己的预知能力好了。”
“不是个秘密组织吗?为什么再过几个月就会知道?”
“gaia是大地之母啊,孕育一切生灵,人类最危难的时候,她怎么会不出现呢?我们学院里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人,如果我们拯救不了人类,那我们还为什么存在呢?”
约书亚的脸上满满的全是自信,衬着丁自远如迈迈老者。可是,有的事情,是少年怎么都不会思考的——如果盖亚学院在几个月之后成为世界的救世主,那么这个救世主是在哪些人的手里呢?
丁自远捏紧了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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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还没亮,丁自远和哈姆斯教授几人就出发了,目的地是丹麦北靠近极圈的一处山谷。据教授说,现在全球变暖,古早的小麦会向寒冷地方生长,它们的原生地反倒看不到这种古代作物了。
到达指定山谷的时候,丁自远老远就看到秦琼站在灰蒙蒙的草地中间急切地向他挥手,黑的皮衣衬着金色的头发,身无一物,似乎自我感觉风姿绰绰。昨天晚上丁自和大老黑通了次话,告诉他自己临时去做点任务,他们先去寻人,他随后与他们汇合,通话之后他又把自己要到的地理位置通知了一个大概蓝暖、大老黑、周猴子,还有……
秦琼。
丁自远在他的名字上划拉了一阵,还是选住了他。几乎就在同时刻,他收到了秦琼的回复——我们明天下午见。过了一会儿,大老黑的短信也跟了过来——二人世界愉快。
在没看到秦琼的时候,丁自远还有那么一点犹豫,看到他之后,似乎有了种尘埃落定的感觉,就像一个人站在岔路口,正迷茫时,一条路上有个精灵在挥手。
而这个精灵,是自己召唤出来的。
“让他别乱动,踩坏了作物,就把他剁成一块块。”哈姆斯教授说。
“是。”丁自远把一大堆解释秦琼来意的话都吞到了肚子里。
丁自远本以为哈姆斯不问秦琼是因为科学家都比较单纯,经过一整天,丁自远发现自己错了。因为这一天中,丁自远并秦琼都跟在哈姆斯教授身后,基本在做一种名为调研,实为挖土豆的工作。可能是因为靠近极圈,这个山谷的白天和黑夜并没有那么分明,队里每个人都顶着盏灯,和挖矿差不多,这种工作当然是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了。秦琼倒是一分埋怨都没有,每次丁自远看他,他都会马上看向丁自远,露出比灯还灿烂的微笑。
对于此精灵,丁自远还有点不适应。
到了傍晚要休息的时候,哈姆斯教授示意大家离开山谷。丁自远有点奇怪,野外宿营的话,山谷明显要好一些。但他也没多问,说了休息之后,丁自远收拾东西,空手来的秦琼一直在他前后转悠,顶着关了光的灯做鬼脸,并没有给丁自远过多的思考机会。
几个人走在出谷的路上,约书亚凑了上来,眼弯弯地对丁自远说“教授说夜里多半会有极光。”
“极光?”听到这两个字,丁自远被秦琼搞得昏沉沉的脑子似乎清亮了一些。
“啊,你好,我叫琼·秦,”秦琼扳过丁自远的脖子,笑着对约书亚说,“教授夜观天象知道的?”
“你好,我叫约书亚,”约书亚看了看丁自远的后脑勺,对秦琼说,“教授确实是搞天文的,说今天电子探测器联网失灵,天气又格外好,看见极光的可能性很大。”
“哎呦,这种天气也算好么?”秦琼笑“教授以前生活的地方雾真大啊……”
“伦敦前几年是很大雾。”约书亚对已经转过头的丁自远说“自远先生,您和您的朋友一定很亲密,像我和陆潜一样!”
“他乱猜的,”丁自远接过话头,“教授让住到外面就是为了看极光吗?”
“嗯,空旷的地方更好看,就是冷了点,”约书亚有点羞涩地低头,“教授听说我没看过……”
“我也没看过,”丁自远拍了拍他肩膀,“教授的安排很适合我。”
约书亚听到这句,脸上重新挂了笑“那您先睡觉,如果极光出现的话,我去敲您的帐篷,我们一起看。”
“那样多没意思,”秦琼推了推额前的灯,“极光最美的时候是它不经意在天空中展开的瞬间,大自然的秘密奇观,天地之间只有一个人的孤独感,中国话讲‘天人合一’,是这个感觉。”
“只能一个人看?”约书亚睁大了眼睛。
“对,离别人尽量远,有多远躲多远,体会自然带给你的惊喜。”秦琼脸色不变,笑容完美。
约书亚转眼去瞧丁自远,丁自远无奈道“他说的也有一点道理,不过你还是要注意安全,帐篷不要扎在太远的地方。”
秦琼笑容更盛,开始和约书亚介绍与极光自拍的技巧,期间得意令人不忍直视。丁自远实在忍不住,说“我晚上也要独自体会一下。”
“那是当然,万万不能被人打扰,”秦琼没有回头,一本正经地回答,“到时候我就把帐篷搭在你旁边,帮你看着,保证连只苍蝇都无法靠近你。”
隔着门神,约书亚对丁自远甜甜地笑了一下,丝毫没有看见秦琼背对着他伸手比了一个“yeah”。
丁自远将那两个手指头一个一个按了回去。
二货。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开始更新。感觉再不写,现实生活都要过去十年了。
☆、极光,往事
山坡的夜也是极静,除了风声,什么都没有。丁自远躺在帐里翻来覆去几个来回,起身出了帐篷,刚刚坐稳,秦琼也从他帐篷里爬出来,坐到丁自远旁边去。心情愉悦地问“出来等极光?”
丁自远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出帐篷,极光,也并不是非看不可,只是久违地感觉到心里非常乱,想出来坐一坐,但是秦琼坐在他身边这一刻,他突然有了一种释怀的感觉——像是第一次杀人时确定对方死亡,也像他从馆长手里拿过那块手表。
于是,他点了点头。
秦琼仿佛得了允许,凑得更近了些,悄声道“你知道,这个任务,你们馆长并未让你通知我。”
“我们不是在合作?”丁自远盯着天空,伸直了蜷曲的腿。
“这不是合作,是信任,”秦琼就势倒在丁自远膝上滚来滚去,语气愉快,“丁丁,你是不是看到了我的心?”
丁自远按住秦琼,深吸了一口气,信任是一种情感,他并不需深究,这只是他做出的一个选择,选择从来没有对错,只是路从此不同而已。
“和我聊聊天嘛,聊聊,”秦琼抬手抠丁自远裤子侧面的扣子,仿佛羞涩不可奈,“你怎么选择告诉我了呢?是不是我这么缠着你你终于发现我到底有多么多么的真心多么多么的爱你?”
是什么让他这一次选择了秦琼呢?是什么让他觉得馆长并没有那么可信呢?有关gaia,馆长和那个地方有没有关系,而秦琼又了解多少呢?
丁自远沉默着,有些话,他不知道怎么和秦琼说,仿佛也不必说。
“啊,极光来了。”他拉开秦琼的手,轻声道。
丁自远还是第一次看到极光,幽绿的光芒仿佛绸幔从天而降,如梦似幻,空中明明只有风声,听起来也好似乐曲悠扬。这种环境下似乎很容易说出一些以往不好意思说的话,丁自远反应过来时,话已经说出口
“你看那个绿色像不像你当年戴的美瞳?”
“什么美瞳?”
“当年见到你的时候……”丁自远在秦琼脸周虚画着,“黑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你忘了吗?”
“我金发碧眼了这么多年,我还一直以为你忘了,”秦琼笑,“其实,那才是我真正的长相。”
丁自远的手停了片刻,顺势捏住秦琼的脸,认真地看了一会儿“你骗人,没有隐形。”
“我这是注射的药物,能改变瞳孔颜色。”秦琼配合着丁自远的手,半仰着脸,笑说“沙漠里带隐形不是找死么。”
“头发呢?”丁自远继续问。
“头发是染的,”秦琼低下头,送到丁自远怀里,“柳爷不在的时候,我就要自己补发根,很累的。”
丁自远和秦琼很久没有进行过“补发根”这么日常的对话,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只用掌心推开他,干巴巴道“原来挺好看的,为什么要改?”
“我爸爸是个吟唱诗人,和我妈的世界实在有点隔阂,我外公最不耐烦看见我这双眼睛,”秦琼长叹一口气,又撞到丁自远怀里,“而且,以后有什么危险,我还有这么个简单的易容术可以利用。”
“秦玉……你妈妈一直那么……吗?”
“强人所难?冷血?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