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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 完结+番外 第4节

作者:冒雪行疆 字数:7017 更新:2022-01-04 19:25:27

    “不不不,你不是总说我不像中国人?现在至少我的名字像了,你说是不是?”

    “秦琼,你当我是傻逼?你接了秦家的产业,你不改姓才有问题!”

    “呵呵,又被你发现了。”秦琼抓了抓原本就乱七八糟的头发“列城被法兵占了,你要跟我去缅甸。”

    “这次我没有说谎。”他补充道。

    秦琼扒着丁自远的双膝,深邃的眼睛里浅浅地铺着讨好,丁自远恍惚间觉得回到了9年之前,那年他遇见秦琼时,他还没有姓,还只是个未成年的孩子。

    丁自远放下了短刀,把秦琼从膝盖上抖下来,冲着旁边早就看傻眼的小四说“愣着干什么,通知蓝暖。”

    “是,是,丁,师父。”

    “这是你徒弟?”秦琼冷眼看了看小四。

    “这事不归门神管。”

    秦琼抬手就招呼小四面门,小四用通讯器挡了一下,随即反击。两个年纪相仿的青年,你来我往,蹲在狭小的飞机舱里比划起路数来。丁自远在旁边闭目养神,丝毫不予理会。

    “师父,师父。”略处下风的小四小声地叫他。

    丁自远点点头,仍不理会。小四本就不擅长近身战,眼见打不过,师父又不管,于是舍了套路,自暴自弃地对着秦琼乱挠起来。

    秦琼手臂挨了一下,狠狠地瞪了小四一眼,转头跟丁自远扮委屈“他是你一手带出来的,当初你答应先带我的。”

    当初啊。

    当初我也不知道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

    折梅行动。

    丁自远入馆第二年,人生中第一个国际任务,他的授业恩师万锦是那次行动的负责人。

    万锦一生坦荡,馆里的老人都叫他三二一三个爱好——枪烟酒,两个徒弟——丁自远和朱砂;一句名言——骗子一生无为。

    2003年5月27日缅甸

    “秦玉琳,大家都熟,东南亚头号军火头子。占着东南亚除日本外所有地下军火交易的上线。咱们国内黑势力手里拿的枪几乎都是秦字头,打击秦氏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现据可靠线报,秦玉琳的独生子已经在缅甸被发现,这个男孩,”万锦点了点幻灯片上模糊不清的金发少年,“目前隐匿在缅中交界山区。我们的任务就是活捉他,与秦玉琳的对头交换美式最新战机图,并且与秦玉琳谈判,五年内放弃中国大陆市场。”

    “一手托两家,容易出事啊。”6属的一个枪手说。

    “就是,现在缅甸境内至少有另外两股势力存在,活捉目标难度非常大,谁也不能保证秦晚琳那个独生子的价值。”另一人附和道。

    “这些都不是我们要完成的任务。”万锦说“打败敌人,带回目标,这才是我们的任务。”

    “四三馆不养闲人。”停顿了一下,万锦接着说。

    众人沉默。

    “好,就这么决定。其他人跟队,自远留在腊戌后备支援。”

    “师父,我想跟队。”丁自远举起手。

    “初出茅庐的小子,不要给队伍拖后腿,留下待命!”万锦狠狠训斥了他。

    丁自远又放下了手,虽然他觉得他深得万锦真传,如果万锦愿意带他,他一定能帮得上忙。但在那个馆长还没有具象化的时候,师父的话就是圣旨。

    “下次让你跟队。”临行前万锦笑着抱了抱自己闷闷不乐的徒弟“哎,我们家丁丁长大了啊,知道为师父分担忧愁了!”

    那时的丁自远并不知道这是他师父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十五天后,他们再次相见,已是天人永隔。

    他留在了腊戌,每天都去集市上逛。耳朵里永远插着接收器,耳畔响起的却从来都是嘈杂的叫卖声。

    第一天,他在巷子里碰上了一个黑发的男孩,浑身脏的要命,脸上带着瘀伤,眼睛是雾蒙蒙的绿色。

    第二天,那个男孩在街上捡白菜叶的时候被三轮车刮了一下,倒地的时候把那片叶子塞进了嘴里。

    第三天,那个男孩用伤痕累累的手拉住了他。

    “哥哥,我好饿。”他对他说,用中文。

    丁自远将他带回了住处,给他煮了一碗方便面。

    那个男孩是个混血。本来和自己的父亲生活在美国,父亲死后被拐到缅甸来的,一路从南方逃到这里,想回到中国去找自己的母亲。他说他没有名字,丁自远就给他取了一个,叫做琼。

    彼时丁自远觉得他的眼睛很美,衬得上这个字。几多年之后,他在小四的工作台上看到了美瞳这种奇物,才知道该叫琼的,是秦琼当时戴的那副眼镜。

    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丁自远一丁点儿易容术都不会。他从10岁开始跟着万锦——那是他还不知道万锦是馆里的头号杀手——8年里他教会了丁自远一身本事,却独独不许他学易容术。丁自远现在都能想起他叼着烟,悠闲地用一长排口红追打自己,他一面躲,一面被打得一头是包。他说,骗子一生无为。

    所以说人生总是无常,万锦一辈子鄙视骗子,到了最后,他的徒弟被一个小骗子给骗了。

    也可能,丁自远是被自己的恻隐之心骗了。他曾一遍一遍地回想自己当初的心情,可是想起的却总是年幼的自己抱着自家凳子腿假装是甘蔗时的场景,秦琼那口泥水里的白菜成功地刺痛了他当时还不怎么坚固的神经。

    恻隐之心,影响人判断的无用的情感,好在那之后就没有过了。

    接下来的十天,秦琼就跟他住在一起。缅甸的那个春末很难熬,从两人相遇开始就不断地下雨,地下室的被褥永远是潮湿的。秦琼那个时候非常安静,吃饭很快,却无声无息,吃完了饭,就蹲在一个角落里,一言不发,一呆就是一整天。

    第十三天夜里,雨停了,丁自远收到了朱砂的消息。

    交战激烈,秦玉琳的儿子在秦家忠犬秦柳的助力之下逃过了第二次追捕,现藏身于缅北,秦柳身负重伤,也正在腊戌附近。

    丁自远有了新的任务找到秦柳,问出那孩子所在,然后杀了秦柳嫁祸给秦家对头。

    杀死一个老人,绑架一个孩子,这就是丁自远第一个国际任务。可他知道这任务的重要性——消息来自朱砂,这已经是不妙的前兆。

    万锦是个懒人,一共只收了他们两个徒弟,他经常把他们放在一起进行训练,但是不允许他们之间交谈。万锦曾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朱砂与他联系,那么就说明他已经死了。

    丁自远没有惊醒沉睡中的秦琼,他连夜离开了地下室,留下了一堆方便面,一点钱,还有一张写着保育院地址的条子。

    后来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可回忆的了。两天的时间里他独自一人将腊戌翻了一遍,不仅一无所获,还惊动了同样进行搜寻的秦氏的对头。他拼着命把那几个人都杀了,自己肩膀也中了一枪。最后他还是选择回那个隐秘的地下室,然后在途中碰到了秦氏的人马,而秦琼理所当然的出现在那群人的中间。

    丁自远还记得,看到秦琼从人群后走出来的时候,他是想杀了秦琼的,只是没能力;而有能力杀他的秦琼并没有杀他,甚至走之前,还趁别人不备冲他摇了摇手里的纸条,匆忙地笑了笑。

    那是丁自远至死不愿再经历的感觉。

    复杂。

    无法明确的情感,仿佛搅在一起的内脏,血淋淋的一滩,分不清你我。他不想恨秦琼,又无法不恨他,他恨自己,又无可奈何。那天晚上又开始下雨,丁自远想了很多个如果,而后得出了一个结果——

    他自愿放弃所有情感,只求今后能保住自己想保住的人。

    第二天上午,还发着低烧的丁自远在腊戌近郊的丛林里找到了自己师父的遗体。他手里拿着一支烟,嘴角含笑,即便被雨水冲刷了一夜,身体已经冰凉,面目也清晰如初。

    他死于一把老式的苏联□□,里面填的是最最廉价的子弹。

    丁自远挖出了那颗子弹,就地将万锦葬在了缅甸。那天他一直跪在万锦的坟头,不断地说服自己活下去。

    他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虽然没了父母,没了师父,但是还有养了他多年的馆长,他还有可以保护的对象,还有活着的价值。还有他师父的死,他失踪的师弟,人间走一遭,不能这么不明不白。

    大老黑带着馆里的增援,按照gs定位找到他时,他的腿已经失去了知觉。他最后给万锦磕了三个头,自此再未回来过。

    他彻底将自己砍成了一株只有树干的树。

    一转眼就是将近十年。

    秦琼回到秦氏之后,秦氏与大陆的关系前所未有的融洽,甚至在几个行动中还与大陆进行了合作。因为这种结果,万锦虽败犹荣,仍记为任务成功,成为馆里第一个全胜战绩的队员,终成一代传奇。

    每一年丁自远都会看到秦琼,各种方式,有时是买东西偶遇,有时是出任务时碰上。秦琼明里暗里跟他表示过很多次,万锦的死跟他没有关系,他和丁自远最初真的是偶遇,他最初没有算计丁自远。

    可是,对丁自远来说,秦琼的解释已经多余。

    谁骗了谁并不重要,过去就像一页纸,除了记录,别无它用;至于万锦,他一生对丁自远只有两个吩咐,丁自远都没有做到,也就没有脸面再去见他一次。

    他说,骗子一生无为,不许学易容术。他违背师愿,让亲授徒弟学会了易容。也许师父说的对,可是像他一样被骗子欺骗的人,又能有什么作为呢?

    他说,他死后,要离开四三馆。他违背师愿,继续留在四三馆。不然他要如何报答这世上最后一个有恩与他的人?并且,茫茫人海,他要如何找到害死万锦和朱砂的人呢?

    也许,万锦泉下有知,早就不认他这个徒弟了吧!

    “哎!丁丁,到了,还睡么?”秦琼的声音听起来小心翼翼的。

    丁自远这会儿并不想看到秦琼,他就像他用来砍断枝叶的斧子,时刻提醒着他曾经有多么愚蠢。

    “你先走,我一会儿再下。”

    “我一会儿去外面等你。”

    作者有话要说  没时间写,没时间写,没时间写。我以前应该多写一点的。或者都写短片,长篇容易写的太复杂,我估计我累,看着的人也累。快过年了,还想写个贺岁的短篇。

    没时间。。

    ☆、撕碎,伪装

    亮黑色的越野拐进大门,笔直地开向主屋。花团锦簇,翠叶藏莺,斑驳的树影在车前盖上滑动,秦琼的院子和他一样,处处透着一股伪装的祥和气息。

    丁自远余光看了看秦琼蠢蠢欲动的手,淡淡地闭上了眼睛,他闭眼的同时,秦琼就压住了他的手,带着凉凉的气息靠过来。丁自远没有抽回手——秦琼将其他队员安排到另一处别墅,独独将他带了回来,他总要知道为什么。

    车停了,司机悄然离开,秦琼却没有动,他一直按着他的手,用掌心小心地磨蹭,丁自远忍着痒,暗自等待。

    秦琼似乎很喜欢握他的手。有一年丁自远完成任务后顺道去新奥尔良给父母扫墓,两人在墓地“不期而遇”,他就不由分说地拉着丁自远坐足了半个下午。8月似火,又是午后,两人坐在高地上,顶着烈日面对着稍远处的坟墓,一言不发。那天秦琼脸晒得通红,太阳落山时塞给丁自远一块玉牌,跟着秦柳一瘸一拐地走了。

    那年秦琼好像也就十岁出头,这样算秦琼现在也不过二十来岁。想到这,丁自远狠狠地嘲笑了一下草木皆兵的自己。他用自由的那只手按下了车窗,晚风拂面,让他清醒了许多。

    “我还有任务,不能陪你多久,你带我来有什么事吗?”丁自远睁眼看了看近在咫尺的秦琼。

    “没有,就是想让你看看我的新宅子……”秦琼松开了他的手,退后了一点。

    “很不错,适合你退休之后居住。”丁自远向外看了几眼,尽管天已经黑了。

    “我才20……”

    “哦?看起来像大人了……”丁自远想起他小时候一板一眼的样子,不由地笑了一下。

    “丁、丁丁,你喜欢这房子?”秦琼兴奋地拉住了丁自远的手“太好了!从这里开车去万锦那里只要半个小时。”

    “秦琼,谢谢你的好意,不过这样的房子,我可买不起。”

    “不用买,这房子很大,够我们住。”

    “我们?”丁自远愣了愣,“你是说,你和我,我们?”

    “咳,”秦琼干咳了一声,“如果你徒弟非要跟来,也是可以的……”

    “秦琼,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为什么你会觉得我和小四会跟你一起住?”

    “咳咳……”秦琼猛烈地咳嗽起来“丁丁,我知道你很忙,明天,跟我去见见你师父吧!”

    秦琼蹩脚的托词连只苍蝇都托不住,但丁自远并不想跟他深入讨论“一起住”这个话题,于是微微点头。

    吃了晚饭,丁自远背着秦琼去了大老黑他们的住处,队友看到他,都围了过来,脸色各异。几人推推搡搡,最后还是将大老黑推到了前面,丁自远盯着他一脸的幸灾乐祸,先开了口

    “蓝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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