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欢张张嘴,正打算也骂两句,突然想起什么,他转过身去,窗户外果然趴着一只黑猫,发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他,整张猫脸贴在玻璃上。
老人说猫,老鼠,蝙蝠,都是夜猫子,这些东西都是鬼最喜欢变的种类,根本分不清是鬼还是动物。
“喵~”也许是知道方欢在看它,那只黑猫直起身子,半蹲在窗台上,用毛茸茸的脑袋拱拱玻璃,拱完又看看他,人性化十足。
方欢吃了一惊,他知道猫是灵物,很聪明,没想到这么人性化,一定是有人在养。
“你想进来?”
“喵~”猫当然不会说话,那只黑猫依旧用脑袋顶顶玻璃,顶完又安静的看着他。
因为雾气外加外面下雨的原因,猫毛上已经半湿,紧紧贴在身上,看起来瘦弱不堪。
方欢想起当年被他欺负的少年,忍不住心里一软,打开窗户让那只猫进来。
猫儿很乖,在他手心里蹭蹭,有浴室的灯光照着那双眼也不在发光,虽然仔细看起来还是觉得瘆人,因为那双眼像蛇的眼睛一样,可以自由收缩,瞳孔接触到灯光就会猛然一缩,成为一条黑线,过了好一会儿才能慢慢适应,和正常的猫儿差不多。
方欢用浴巾包住它,慢慢给它擦身子,那只猫儿意外的乖巧,蹲在洗衣机上一动不动,不时晃晃脑袋,蹭在方欢手心手背。
“喵~”
毛还是半湿,不过比刚才紧贴在身上好多了,至少有了蓬松感,也让猫儿从可怜兮兮的状态变成可爱,对于这种猫科动物,一般人恐怕都心软的一塌糊涂。
方欢知道家里不喜欢猫,他也不敢带出去,正巧他妈催他出来吃饭,饭桌上什么都有,还有鱼,他心里惦记着猫儿,匆匆应付着吃完就拿着剩下的鱼儿进了洗手间。
遗憾的是那里空无一物,只有摊开的毛巾显示刚刚有只半湿的猫儿趴在那里,任由方欢为所欲为,它乖巧可爱,又安静异常,眼神里时不时闪过灵动。
方欢突然喜欢上了它,想养在家里,可惜他没有那个机会了,那么干净的猫儿,一定是有主人的。
他把毛巾收拾收拾,本着不能浪费的心思,把那碗没吃完的烧鱼带回了卧室继续吃。
虽然常年不在,但是他的屋子一直有人打扫,他进去的时候里面还是干净的,可以直接入住。
他妈刚给他收拾好被子,一边收拾一边抱怨,“晚上听见猫叫千万不要打开窗户,那东西邪着呢,都怪村口那个该死的明子,养了这么多只猫,弄的我们这里都快成猫窝了,天天晚上发情,叫的比哭还难听,还让不让人睡。”
方欢最怕唠叨,每次听了都生不如死,他赶紧接过他妈手里的活,让他妈去休息,“妈,我自己来吧,这么晚了,赶紧去睡吧!”
“你一个人行吗?”他妈抱有怀疑。
“放心吧妈,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过来的,哪能不行。”方欢把他妈推出门,顺便锁上。
尽管隔了一层铁门,还能听见他妈不停的嘱咐,“千万不要打开窗户,听见猫叫就骂过去知道了吗?”
“知道了知道了。”爸妈都是啰嗦的,也是源于对孩子的爱,尽管方欢不喜欢,也十分无奈。
他自己铺开被子,套上被套,桌子上还有他刚拿进来的烧鱼,对他妈说是夜宵,实际上是给那只猫儿的晚餐,也许他心里还抱着一丝希望,那只猫儿没走。
他套好被子坐在上面开始脱衣服,刚脱到一半,眼角余光突然注意到桌子上一块最大的烧鱼不见了。
他愣了一下,学着猫叫引那只猫儿出现,“喵~”
当然,他学的肯定不像。
谁知道门后的柜子上面突然传来回应,“喵~”
那声音软软的,弱弱的。
方欢抬头朝上看,正好看到那只黑猫伸出一颗毛茸茸的脑袋看着他。
他停下脱衣服的动作,伸出手做拥抱状,“跳下来,我接住你。”
那只猫儿歪着脑袋看他,似乎很不解的样子,它没有动,就那么一瞬不瞬的半缩在黑暗里。
足足等到方欢胳膊都疼了,已经准备放弃的时候,那猫儿才轻巧的一跃,恰好跳到他胸口,尖利的爪子挂在他衣服上。
方欢及时接住它的身体,那双锋利的爪子才收起,软软的窝在他怀里,乖巧可爱。
细细摸起来,那只猫依旧瘦弱不堪,身子骨又软又脆,仿佛用力一点就能捏碎。
他莫名的觉得有些心疼,大概人们对于这种毛绒动物,总是不自觉的多了几分怜惜。
方欢拿起一张卫生纸垫在桌子上,然后把鱼肉放到上面,意外的是那只猫只看了一眼就扭过头,不看桌上的鱼,反而看进他的碗里。
方欢疑惑了一下,又夹了一块,不过这次没有放在卫生纸上,而是放在手心,那只猫终于动了。
小幅度的凑过来,歪着脑袋去舔他手心里的鱼肉,粉红色的舌头不时舔在他手心,意外的痒。
方欢不动声色,默默承受下来,他一边夹鱼,一边观察这只猫,这只猫的眼睛就像琉璃珠一样,晶莹透亮,带着冷光,会欣赏的人觉得是美,不会欣赏的人当然觉得瘆人,至少方欢很喜欢。
他又夹了一块鱼肉放在手心,凑到猫儿嘴边,那猫儿蹲坐在桌上,一动不动的看着他。
“吃饱了?”方欢把那块鱼肉扔进垃圾桶,又拿了纸巾擦擦手心里的油,毕竟沾上了油,只用纸巾是擦不干净的,他打开门去洗手间里洗手,再回来时屋内空无一物,那只猫不见了。
窗户打开一条缝隙,冷风灌进来,夹杂着雨水。
方欢心里疑惑,窗户明明是关着的,因为刚刚他妈说的啰嗦,他特别注意了一下,那时候的窗户还是关上的?
可是一只猫儿也不可能自己打开,他摇摇头,权当自己糊涂了。
方欢把手擦干,关上打开的窗户,脱了衣服裤子上床,他没有穿睡衣睡觉的习惯,一般都是一条大裤衩。
被子有点凉,还有点潮湿,大概和很久没用过,或者天气不好有关,他躺在里面,有点睡不着,尤其是外面时不时响起猫叫声。
就像他妈说的一样,那声音像极了小孩子的哭声,凄惨凌厉,无法想象是从又小又软的猫身体里发出来的。
也许是快春天的原因,很多野猫都开始发春,叫声也起伏不定,夹杂在雨声中,说不出的恐怖。
难怪附近的人都对野猫没什么好感,要是他每天生活在这个圈里也要被逼疯。
方欢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即使用枕头捂住头,那叫声还是能穿透枕头,直达到耳朵,尖利的声音令人烦躁。
“操你妈,吵什么吵,安静一会会死吗?”隔壁的窗户不知道被谁打开,有人破口大骂,砰的一声扔了一个空酒瓶子,玻璃碎裂的声音清晰可见。
野猫安静了一会儿,没过多久四周又开始响起那种小孩子的哭声,凄惨凌厉,就像有人在虐待它们一样。
不要说别人,就连方欢都有点受不了,那声音实在刺耳,穿透耳膜,让他睡不着,不过他还不至于发火。
整整一夜,他都一直处于那种半梦半醒的状态,每次刚睡着,都会被断断续续的猫叫声吵醒,到了半夜也不得安生。
不知道是哪只发春的野猫,就在他附近,他睡的正香突然喊了一嗓子把他吵醒,身体本能的弹了一下,碰到一个柔软的东西,特别像动物的皮毛,光滑柔顺。
可是他明明记得睡觉前关了窗户,连门都是好好锁着的,怎么会有人或者有东西进来,除非进来的不是人,也不是东西,是鬼。
他又想起小时候他奶奶跟他说的,鬼就喜欢变成老鼠,蝙蝠,猫之类的动物,因为不吸引人注意,更方便它们行走。
方欢心里咯噔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碎掉一样,另他不安,人也彻底醒来,不过他并没有睁开眼,而是借助刚被吵醒的怒气猛地抓起那一团柔软,蓦地摔在地上。
地上传来一声惨叫,有什么东西抓在地板上,尖利的爪子划出刺耳的声音,随后是跳在桌子上打翻茶杯的声音,最后是跳在柜子上的声音,等方欢打开台灯,只能看到一道黑影从门上的窗户口一闪而过,过了一会儿一双冒着绿光的眼睛从那里照进来,那只东西怨恨的看着他,眼中泛着冷光。
方欢捡起拖鞋砸在门上的窗户上,那双眼睛才彻底消失,他也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手心里居然全是冷汗,身体本能的紧张,心跳完全不正常。
经历了这么一下,方欢也不敢睡了,他开始瞎想混时间,其实也没什么好想的,就是想昨天吃了什么,来的路上有没有说错话之类的日常,完全就是打发时间。
他胆子算大的,一般人早就吓瘫了,屋子都不敢回,不过他到底是经历过风雨的人,一个人在外面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给人刷个马桶,也给人擦过皮鞋,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过来的,也没什么好怕的。
只是人在老家,忍不住瞎想,毕竟农村没有城市那么好,处处都是路灯,安全感十足。
在农村,你只能看到无数的星星,和无尽的黑暗,方欢还没有适应这突如其来的黑暗,他需要时间。
长夜漫漫,方欢想了很多,最后还是全部归于混沌,迷迷糊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因为在外面很忙,每天都不够睡,所以这次他特意嘱咐他妈不要叫他起来,热好饭放那就好。
所以方欢起来的时候菜还是热的,爸妈都不在,大概去别人家八卦去了。屋里就剩他一个,他洗好脸,吃好饭觉得无聊,干脆约几个哥们一起打牌。
好久不见的哥们还是很有话题的,比如职位,比如工资,再比如,女人。
“方欢,老实交代,找过几个女朋友?长的怎么样?”人多就容易起哄,男人凑在一起谈的最多的还是女人。
方欢笑了笑,主动把手机交出来,“谈过几个,长的也就那样吧!”
和他最熟的刘洋夺过他的手机,几个人挤在一起看相册,“我去,你行啊,找的各个都好看。”
相册里存了他好几任女朋友,他喜欢短发的女孩,尤其是白皮肤,杏仁眼,单薄的女孩,几任女朋友基本上都是这样的。
“奇怪,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刘洋让出位子给其他人看,“你们看看,是不是很眼熟?”
“真的,好眼熟啊,好像那个那个……就是那个……唉,我忘了。”不止他一个人觉得,其他人也这么觉得。
方欢心里咯噔一下,好像有什么东西碎掉一样,他夺过手机急匆匆的站起来逃跑,“烟没有了,我去买烟。”
没等大家多说几句,他就已经离开,顺便带上门。
他已经想起照片上的人像谁了,原本以为只是自己的爱好,没想到竟然全是照着另一个人找的。
他盯着手机上的照片看了很久,每一个都仔仔细细的观察过,短头发,杏仁眼,单薄的身体,和他童年的某个人慢慢重合。
小时候的男孩子都是不懂事,闲手闲脚,尤其是对于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动手动脚都是轻的,动不动扯头发,走路的时候故意碰一下,放毛毛虫恶作剧,基本上每个有喜欢对象的男孩都这么干过,当然也有例外。
比如方欢,其实他也扯头发,故意碰撞身体接触,只是他的对象是同样性别的男孩,那时候小不知道,现在长大了才知道原来他从小就注定了是同性恋。
方欢发现的有点晚,他找了好几任女朋友都是假小子,后来干脆找上男人,不过他回来之前把自己喜欢男人的一切都销毁干净了,也没人发现。
现在仔细想想,他喜欢的男孩更像那个人,都是短头发,白皮肤,杏仁眼,单薄的身体,他似乎对这些情有独钟,每次都找一样的,要不然宁愿单身。
他也没有和他们发生过关系,因为他认为那样的他们是纯洁的,不允许污染的,他抱着这样的思想一个人撸了好几年,现在才发现不是他们纯洁,是他心中的那个人纯洁。
他最喜欢那张瓷白的小脸,不哭不闹,安静的坐在那里,即使被他欺负了也只是小声的说,“你下次不要弄在明显的地方,爷爷会发现的。”
声音软软糯糯,就像刚拆开的,按一下就会出现一道印子,再慢慢回弹。
原来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了,只是那时候的他太过懵懂,不知道情为何物,而且好多年不见,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那个人。
方欢去附近的小卖部提了一袋子东西,拿的什么他都不知道,完全是神游状态,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买了不少不需要的东西,连卫生纸都买了不少。
他想的太入神,完全没注意手上,有没有给钱都忘了。
不过他刚刚在皮包里翻了一下,发现少了一百块钱,多了几张零票,看样子是给过钱了。
方欢对自己都无奈了,他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盒烟,拆开了才发现没带打火机,放在打牌的桌子上了。
他十分无奈,又没有办法,也只能叹口气。
天色有点暗,打牌打了好几个小时,一不小心就下午三四点了,这时候他才注意到村口旁边有一间瓦房,和四周新盖的楼房形成天差地别。
现在这年代,家家户户都盖了新房,最少都有两三层,大致层户位置也改了,弄的他已经不知道都是谁家谁家了,也就几个联系好的还经常串门。
这间屋子有些年头,好像是长明他爷爷的住处,因为他爸妈离婚了,妈妈走了,爸爸带着妻儿住进新房,只有他爷爷带着他住进废旧的寺庙,后来寺庙回收,他们俩就不知道搬去了哪里?
这些都是方欢走后发生的事,他那时候也才十一二岁,因为爸妈要出门打工,他也不得已跟着出去上学,远离家乡太久,他记不太清楚。
如果不是因为到年龄了,家里人着急他的婚事,赶紧回家装修了房子,说不定他还在城市里奋斗,只有偶尔从别人嘴里听到那个名字。
他之所以猜到这是长明的屋子还有一个原因,因为这里长满了野草,五颜六色的猫儿时不时走来走去,从低矮的墙上跳过去,进入院内。
方欢敏锐的发现一只黑猫迈开优雅的步伐,不紧不慢的挤开木门,走了进去,临走前还瞥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