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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南雀 字数:4903 更新:2022-01-04 07:55:33

些心烦意乱,整晚都在喝酒,没有什么玩乐的心思。喝到后半夜意识都有些模糊,靠在卡座上休息时,听到了郑解元的咒骂声。

  就是这样巧,虹市酒吧那么多,郑解元和施皓偏偏选中了同一家。施皓那天带着人也要包场,听到有人捷足先登本来都走了,结果就看到了一生宿敌郑解元。

  跟过去的每一次一样,两方人马很快发生摩擦,你来我往地放着狠话。

  音乐停了,灯球仍旧转动着发出耀眼的白光。眼看要打起来,想到桑正白如果知道我也有参与,说不定又会叫我过去训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站起身,准备把郑解元拉走。

  “怎么,这就要逃了?”施皓显然不知道什么是见好就收,看我拉住郑解元,脸上的表情越发嚣张。

  “谁他妈逃了?”郑解元撸起袖子就要开干。

  我挡在他与施皓之间,沉下脸道:“够了,施皓。”

  桑家和施家好歹也是合作伙伴,我以为施皓不看在我的面子上,也会看在桑正白的面子上就此作罢。但施皓这家伙,可能真的是个蠢货吧,完全没有理会我的用心,甚至将矛头对准我捅了过来。

  “干什么,真把自己当老大了吗?你少他妈命令我。”施皓嗤笑道,“郑解元愿意当你的狗,我可不愿意。”

  这句话彻底将郑解元点燃,他张牙舞爪地想要越过我去够施皓:“你说谁狗呢!你他妈才是狗,你妈就是千人睡万人睡的母狗,你以为被施家认回去就真是少爷了?屁!你和你妈永远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抓住他。”我偏过头,给了身后那些狐朋1、2、3一个眼神,让他们控制住郑解元,不要让他再瞎叫唤。

  施皓这时候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难看”形容了。身世永远是他不愿被人提及的痛点,郑解元在这么多人面前戳他痛处,这晚注定不可能高高抬起,轻轻放下。他看郑解元的目光就像在看一块肉,一块鲜血淋漓,即将被他这台绞肉机绞得稀碎的肉。

  一个两个……就不能在我不在场的时候发疯吗?按着他前胸,我阻止他继续往前。

  他凶狠地朝我低吼:“让开!”

  “别再往前了,我怕你不好收场。”我警告他。

  “操!”施皓瞪着我,点了点头,“好。”面孔扭曲着,他却在这种情况下笑了起来。

  我皱起眉,被他笑得很不适。

  “那老子就连你一块儿揍!”他突然将脸凑到我跟前,用只有我和他能听到的声音,充满做作地说道,“听和你上过床的女人说,你身上有被烟烫过的痕迹,背上、腰上、屁股上,是小时候被保姆虐待的吗?真可怜。你知道我们在背后怎么议论你吗?”

  “我妈再不好,也比你们这两个有妈生没妈养的好。”

  酒精上头,记忆变得断断续续,等回过神的时候,四周都是吵死人的尖叫。我把施皓按在地上,一手掐着他脖子,另一手高高扬起,握着只剩一半的玻璃酒瓶。

  施皓脸上酒、血相交,一道狰狞的血痕自额头延伸到他的眼角。血糊住了他的眼睛,他却还在笑。

  “你有本事就杀了我!”鲜血顺着咧开的唇角渗进去,染红了他的齿缝。

  死吧。

  去死吧。

  都去死吧!

  脑海里只剩一个念头,没有恐惧和犹豫,全是愤怒的杀意。

  锋利的那端对准脖颈,众目睽睽之下,酒瓶朝着施皓插了下去,结果在只剩两厘米的地方,被身后扑过来的郑解元阻止了。

  紧紧握住我的胳膊,将我从施皓身上拖走,郑解元的声音听起来很远,很不真切。

  “松开!松开桑念!”过了许久,才渐渐听懂他在喊什么。

  半个酒瓶从手指间跌落,警察这时冲了进来。

  被按在地上,反铐住双手,押进警车。那一个晚上,我和郑解元是在警局度过的。

  为了这件事,桑正白亲自出马去找了施老爷子。两个人做了一番谈判,具体不知道怎么谈的,但第二天一早我和郑解元就都被放了。没多久,施皓也被送到了国外。

  对外,只说施皓挑衅,我为了维护郑解元才冲动动手。但只有我知道,不是。就像被戳到痛处变成疯狗的施皓,我也是因为被戳到了不能碰触的溃烂伤口,剧痛之下发了狂。

  “好了,你回去吧。”

  吊唁仪式一结束,桑正白便迫不及待地赶我走。好像我再多呆一分钟,就会有人不识相地上前让他介绍下我这个儿子。

  从礼堂大步离开,往停车场的路上就松开了领带。

  唐必安在打瞌睡,被我突然拍窗的动静惊醒,抚着胸口开了车锁。

  “这么快啊?现在要去哪里?酒店吗?”

  “回去。”我在后排落座,将领带丢到一旁,又解开了两粒扣子,这才觉得呼吸顺畅了点。

  “啊?哦……好。”唐必安不住透过后视镜观察我的表情,小心翼翼生怕触怒我的样子讨嫌又烦人。

  一脚踹上椅背,我冷冷道:“看前面,给我好好开车。”

  唐必安赶忙移开视线,之后一路都不敢再跟我说话。

  目送唐必安的车消失在转角,我没有上楼,而是直接拉开了车库里一辆红色跑车的车门,驾驶它再次上了路。

  穿过繁荣的市中心,在江的另一边有片低矮的城中村。因为住着这个城市的贫穷之人,环境又十分脏乱差,被人称为虹市的“贫民窟”。

  这片破旧的棚户区,住着三教九流,藏着蛇虫鼠蚁。它就像是这座城市的牛皮癣,铲不掉,治不好,便只能放任自流,随它野蛮生长。

  这就是纪晨风从小长大的地方。

  将车停在长阶下,没有监控也没有人烟的荒凉路边。

  可能会被小偷砸玻璃,但我并不在乎。

  插着口袋,一级一级往上走,直到走到阶梯的尽头。狭窄的过道上堆满了杂物,靠阶梯的那间屋算是一排房门前最干净的了,只摆放着一张简易的小方桌,上头倒扣着两把更小的板凳。

  刀与砧板的碰撞声从单薄的门板里泄露出来,虽然才五点,但屋子的主人已经开始准备晚餐了。

  没有门铃,只能忍着恶心敲了敲看起来并不怎么干净的门板。

  “谁啊?”

  蓝色的铁门吱丫着从里面被推开,严善华手上戴着袖套,身上穿着围裙,从门里探出头。

  见到我,她不敢置信般睁了睁眼。

  “小念……”

  “信呢?”我开门见山。

  她反应过来,马上转身进了屋:“哦,哦哦。等等,我找给你。”

  迈进昏暗的室内,一进门,右手边就是狭小到只能容一人转身的厨房,左手边是对称的,狭小到只能容一人使用的浴室。再往里,是拥挤又逼仄,铺着榻榻米的客厅兼餐厅。

  没有多余的地方摆放椅子,地上只有一张小小的矮桌。客厅中央的位置装了两片帘子,靠阳台的一块地方叠放着枕头和被子,似乎帘子一拉,就能再兼具卧室的功能。沿着客厅往里还有一扇门,应该是另一间卧室。

  严善华钻进这间卧室里,很快拿着一叠东西出来。

  “就是这个!”她将厚厚一只信封递到我面前。

  我接过了,在她面前席地而坐,抽出信一封封看起来。

  纪晨风的字迹端正漂亮,撇捺之间透着冷锐锋芒,和他的人倒是很相衬。

  信里大多是一些感谢的话语,夹着无聊的日常。谈论天气,谈论学业,偶尔也会告诉我新听到的奇妙声音。

  光是看文字,好像就能想象他是以怎样的姿势怎样的表情,在这间暗无天日的房子里写下这些信的。

  我让他重新听到了声音。

  我是他的救赎。

  哈,早知道他是这样看待我的,我为什么要费那么大劲儿接近他?只要勾勾手指,他恐怕就会匍匐着来到我身边了。

  信有些多,不知不觉看得入了神,也忘了时间。

  “小念,那个……”严善华跪坐在我身边,一脸为难,“晨风要下班了,你再不走,怕是要跟他撞上。”

  我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已经六点了。

  将信塞回信封,还给严善华,我冲她笑了笑:“既然他已经知道了,那我为什么要避着他呢?”

  严善华愣怔地接过信封,双唇嗫嚅着:“那……那你要留下来……留下来吃饭吗?”

  脏兮兮的厨房,充满霉味的空气,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食材,怎么可能吃得下?

  想是这样想,但我还是给出了截然相反的回答。

  “嗯,麻烦你,要多做一个人的饭了。”

  灰蒙蒙的双眼一亮,严善华喜出望外地起身:“不麻烦不麻烦,我……我这就去做饭!”

  听着厨房里复又响起嘈杂的锅碗瓢盆声,我支着下巴,再次开始打量自己所处的空间。

  墙上挂着不少照片,有大有小,有新有旧。其中有张纪晨风小时候的,脸上绽着腼腆的笑,紧挨着靠坐在床头的消瘦男人。

  男人一脸病容,面色枯槁,应该……就是严善华那个倒霉老公纪韦了。

  被一板砖拍成重伤后,纪韦昏迷了将近一年,以为再也醒不来了,突然就醒了。严善华为了照顾他只能从桑家离职,之后,我就被交给了新的保姆照顾。

  经过艰难的复建,纪韦虽然恢复了语言能力,但却再也没有站起来,只能终日瘫在床上。纪晨风八岁时,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的男人死在了一场感冒上——常年卧床让他身体孱弱,导致小小的病毒就能夺走他的命。

  至此,他走完了苦难的、毫无意义的一生。

  要我说,死得太晚了。早点死,说不准严善华和纪晨风的日子还能好过点。

  “小念,我……我出去买两个凉菜,你坐着等我一会儿啊。”

  只听到那老旧的铁门又发出一声叫人牙酸的呻吟,甚至来不及叫严善华别瞎忙活了,门就再次关上。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又脏又小,但无论光线还是温度都催人欲睡。

  也可能是宿醉未醒,趴在矮桌上,我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半小时,或者更久,纪晨风他家那破门又开始发出崎岖的呻吟。以为是严善华回来了,只是皱了皱眉继续睡,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更沉也更疾的脚步来到我面前。

  睡意朦胧地抬起头,就见纪晨风呼吸略喘,一脸诧异地盯着我。

  “你怎么会……在我家?”

  看来他也被门外那道长到过分的“天梯”折磨得够呛。

  撑着脑袋,我困倦地打了个呵欠,笑道:“因为没地方去,只能来你家吃饭啊。”

第16章 要进来坐坐吗

  矮桌挤两个人尚可,三个人就实在有些勉强。桌面只是摆四个菜就满了,饭碗唯有端在手里。

  四个菜里,两个是严善华特地出门买的凉菜,烧鸡和酱牛肉;两个是现炒的家常菜,黄瓜和鱼。如果我没有突然到访,这炒黄瓜和红烧鱼估计就是他们今晚的晚餐了。

  真寒酸。

  从进这个家开始,处处透着寒酸。筷子上沾着奇怪的颜色,盛饭的碗是缺了口的,矮桌下的三双腿无处安放,只能难受地盘起。唯一可以称得上优点的,大概就是“寂静”吧。

  夜幕降临,鸟儿归巢,这片破落的住宅区失去最后一点活力,耳边除了筷子与碗碟发出的磕碰声,以及墙上的时钟行走声,再也没有其它动静。屋外的街道小巷都像是睡着了,明明是在城市里,却完全听不到属于城市的噪音。

  “小……桑先生,你吃,多吃点。”严善华夹了一块烧鸡在我碗里。

  完全不给面子,纪晨风对我的印象会变差吧?

  做了一些心理建设才最终将那块鸡放进嘴里。完全嚼不动皮,肉又很柴,还有股恶心的油臭味道……简直比不用水干吞药还要让人难以下咽。

  努力咀嚼着,看向纪晨风,他手里那碗原本堆得跟小山似的白米饭竟然只剩半碗了。

  吃这样的食物也能长得这么高大,他应该是那种没有菜只吃白饭也觉得香的人吧?真是意外地好养活。

  “纪医生,我问过阿姨了,她说她没有告诉你我的身份,你到底……是怎么知道钱是我借给你们的?”放下几乎没有动的米饭,我的用餐宣告结束。

  严善华略有些紧张地看看我又看看纪晨风,缩着脖子不敢插嘴。

  纪晨风扒饭的动作略有停顿,咽下嘴里的饭后才回答我的问题。

  “看到的。”

  “看到的?”我皱了皱眉,还想继续追问,严善华已经忍不住开了口,“你哪儿看到的?看到什么了?”

  见纪晨风专心地吃着饭,我瞪向严善华,示意她闭嘴。女人一怔,顺利接收到我的讯息,抿了抿唇,低头不再做声。

  “做完手术那天,一睁开眼就看到了,看到他说三十万不用还。”纪晨风说到这里抬头看过来,“既不是我们家的亲戚,也不是我的朋友,那就只能是债主了。”

  做完手术……那不就是三年前吗?竟然那么早就已经暴露了。

  先前做了诸多猜测,甚至想过是不是这家伙鬼心眼多,跟踪了严善华。现在看来是我想多了。满脑子只有食物的小宝宝,怎么可能做那种事。

  吃完了饭,严善华起身收拾碗筷,留我和纪晨风两人在小小的客厅里。

  纪晨风坐在我的对面,他不说话,我也就不说话地看着他。两人相顾片刻,他忽然撑着矮桌作势要站起来。

  “喝茶吗?”

  “不喝。”

  他又坐回来,再次陷入沉默。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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