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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暗香[出书版]_第1分页

作者:风之羽 字数:14722 更新:2021-12-28 23:58:16

    本作品由  书友上传分享

    文案

    他是常欢的霉星,大大的霉星。

    他霸道、骄傲、蛮不讲理,除了有个闪亮亮的身家,

    除了有身俊帅的皮囊,在常欢心中,他就是个比路人甲漂亮一些,耀目一点的路人乙。

    自从遇到他,常欢就衰运连连。

    先是救人差点领便当,后是被救的人将他扑倒。

    这个美人儿武功高、模样好,除了冷若冰霜跟拒人千里,

    百分百符合他燕山月的择偶标准。想也不想压倒他,因为他讨厌等待

    天生一对的人们,为什么还要浪费时光在互相试探互相磨合上

    要问合不合,直接问身体才是最便捷的。

    只是,问过一次之后,他好想再问第二次,

    问过第二次,又开始贪恋第三次。

    不是武林中人又怎样天下闻名的大将军,

    他一样可以让他在自己怀中化为绕指柔。

    永夜系列第三波,霸道腹黑帝王攻vs冰山闷骚将军受

    看他们如何揭开隐于暗夜的黑幕,冲出重重危机

    楔子

    轻纱幔笼,翠帏含烟,水晶串成的珠帘遮在八角如意亭前,将亭中的人与外界隔开了。风自湖面轻拂而来,撩动着珠帘,发出叮咚的清音脆响。隔着珠帘和纱幕,亭外的人只能隐约看到晃动的人影,听到其间暧昧的调笑,却无法一窥亭中之人的真面,只被那似有若无的甜腻声响拨弄得骚痒难耐。

    湖边遍植杨柳,柳丝绵长,垂在湖面上,被风吹动时,梢尖划过水面,漾起层层的涟漪,在明亮的日光下闪烁着动人的光采。正是初夏之际,新绽的嫩叶有着极青翠的娇嫩色泽,映得湖水也青润可爱许多。

    湖中的小亭位于湖东,离岸并不太远,有低矮的九转回栈连着,四周到东岸,圆圆的荷叶铺满了湖面,初起的花苞也颤巍巍地探出水面不少,婷婷袅袅地立着,煞是好看。

    亭外,跪伏着的三个人却完全无心这满目的美景,低着头,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不知过了多久,亭中的调笑声渐不可闻。

    一阵叮咚的脆响,水晶的珠帘被挑起,从里面步出一位红绡乌鬓的少女来。额上贴着花钿,细描的黛眉,点朱的红唇,明明是明艳不可方物的美人儿,微微上挑的眼角却含着三分煞气。

    那三人见到有人出来,刚要抬头,却看到了一双白白嫩嫩的玉足立在了他们的面前。倒吸一口冷气,三人立刻又将头埋了下去。

    “尊主说,你们这几个怎么办事的,平日里也没少给你们甜头,这会子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真是白养你们了。”少女的声音如银铃般清脆动人,似笑非笑的语调也透着娇憨之态,跪着的三人却把头埋得更低,身体也抖得更厉害了。

    少女的目光扫着他们,嘴角一撇,露出几分不屑。

    “我说你们啊,在江湖上也是有些头脸的,怎么做起事来就是这般不挤连几个人都看不住。”

    “是、是属下等无能请尊主责罚”三人叩头如掏蒜,额头红肿青紫也一直不停。

    “还算你们聪明。”少女冷哼了一声,“得了,尊主说了,你们出了事不找藉口开脱,也能主动来认错领罚,这次就饶了你们,但是如果一点不罚,也有违规矩,你们选吧,是削两根手指头还是断一根腿骨”

    这三人互望一眼,不禁暗暗松了口气。

    “属下领罚,愿断腿骨”

    少女伸指抵着腮灿然一笑道“我猜也是,腿骨反正以后能长合,指头没了可接不上去。那你们自己断了骨再走吧。”说完转身走入亭中。

    亭外传来三声闷响,不多时,三人拖着一条断腿,咬牙离开。

    “尊主,他们走了。”红衣的少女轻轻偎到榻前,将头轻轻靠在横卧榻上的男子身旁。

    “嗯。”男子身上的黑衣敞着,露出精壮的胸瞠。他伸出手,轻轻抚着少女的头发,带着几分慵懒,“很久没去西边了,明天我就过去。”

    “尊主,带着合阳一起去吧。”少女抬起头,星光般的眸子看着眼前俊逸非凡的男子,“尊主来这儿也不多住两日。”说着,撅起红唇,脸上露出一丝不忿,“尊主对别的姐妹要比对合阳好。”

    男子轻笑起来,伸手捏了捏少女的脸颊“谁说的,你们都是我的宝贝呢。”

    “那带合阳一起走”少女向前凑了凑。

    男子眼睛眯了起来,手掌摸着少女的下巴。

    “乖,我事情办完了,会回来看你。”

    少女还想说什么,但看着男子的脸色还是忍了下来。

    见她不说话,男子满意地拍拍她的面颊道“这才是乖孩子。”

    一阵风吹过,帘上的水晶珠儿互相击打碰撞着,发出乱响。

    红衣的美人站在亭子前面,云鬓微乱,星眸迷离。

    如棉一样的轻絮随风轻扬,落在了她的掌心。

    她伸出手指,轻轻拨弄着掌心又轻又薄的白絮,幽幽叹了一口气。

    第一章

    残阳如血,映红了半边天。虽已入夏,风沙却还依旧张狂。明明是无云的好天气,但时不时卷起的沙尘还是将天空染成一片昏黄,连停在树丛之中的鸟儿也很少鸣叫了。

    马蹄踏在满是尘土的官道之上,蹄铁嗒嗒,将周围的寂静敲破。军容齐整的一支队伍丝毫未受风沙的阻挠,向着不远处的驻地行进。

    “将军,前面就到辕门了。”

    “是吗”戴着虎头盔的青年将军朗声一笑,催了催身下的马,加快了队伍的前行速度,“快一些,我都等不及要见神策军的弟兄们了。”

    青年将军长得虎头虎脑,看起来刚毅中带着几分可爱,可爱中却又有几分精明。他个性爽朗,为人坦率,虽然年轻,却深得兵士爱戴。

    远远的,高大的辕门之外,金色盔甲的神策军早已经排成了队,队伍前列,一人骑在黑色的战马上,默默地看着前方。

    银色的盔甲衬着纯黑的战马,整个人沐浴在泛红的阳光之下,逆着光看不清样貌,却一下子可以吸引全部的视线。

    “常将军”那青年将军远远看见了他,一夹马蹬,箭一般向前冲去,到了近前才一勒马缰。战马长嘶了一声,高高立起前蹄,将将在那人的面前停下。

    “好久不见了”银甲的将军轻轻点头,向他打招呼,脸上严严覆着一副薄银面具,只露出一双凌厉的眼睛。“彭将军,恭喜你,又升职了。”

    彭洋嘿嘿一笑,脸上飘过一丝红云“再怎么样,也比不上燕云十三骑的威名啊您带着燕云十三骑横扫西夏两州,现在朝中人人称颂,都说你们十三骑是了不起的大英雄呢”

    常欢微微垂下头道“那是主人的功劳。”

    常欢口中的主人,彭洋知道,那是他曾经效过力的宣威将军。去年初秋的灵武之役,宣威将军和燕云十三骑所率的四十万神策军大胜,天下也自此始知,常年戍守西疆的宣威将军原来竟然是今上的堂弟,顺意侯赵。

    因赵得胜之后又率军退出西皇灵、武两州,将胜果拱手还与敌人,被皇上下诏问罪,功过相抵,被罚回到永夜城思过一年,所以现在神策军由燕云十三骑的首领常欢暂管至今,算起来,也已半载有余。

    会让彭洋接管,常欢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飞虎营的参将,真可以连升三级来管自己辖下留守灵州城外的二十万军队吗

    “放心吧”彭洋一脸的笑,伸手拍拍常欢的肩,“我会好好守着的,而且现在西夏国内打得正热闹,他们也没那个精神越界过来。要是敢越半分,老子我保管把他们揍得哭爹喊娘地滚回去。再怎么说,我也是小侯爷带出来的将,你还信不过侯爷”

    常欢身体微微一侧,不露痕迹地将彭洋的手让开“彭将军是侯爷定的人选,自然没有问题。我将兵符留给你,明日,我便要离开。”

    “呃”彭洋怔了怔,“明日会不会太快您最少留个天,带我先熟悉一下军中的各级将士和这里的四周环境吧。”

    常欢摇了摇头“兵符在手,将士们自会听命于你。这里地势平阔,想要熟悉地势,我这里可以当向导的人很多。”

    彭洋扁了扁嘴,挥手道“知道了,半年没见到侯爷了,你想回去见他的心情我也能理解本来还以为这次来可以跟你痛饮几杯。”

    常欢侧目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了声“军中禁酒,有违者军杖三十,再犯一百,三犯”

    彭洋立刻摆手道“我知道了知道了,您别说了,我也就是这么说说,哪敢真跟您喝啊。”

    常欢点点头说“你知道就好,神策军交给你,军纪可别给我带松了。”

    彭洋摇头“哪儿能呢。再说,这里我只是暂代些时日,等你的事儿办完,你的兄弟还得还给你。”

    大漠到了夜里,起了风。虽然白天热,但这里只要太阳一落下去,就连热度也会跟着一起消失。身体差些的,不穿上薄袄就容易受凉伤风。

    常欢正在收拾行囊,捡了两身素净衣服,塞了几张银票,似乎也没什么好带的了。上阵所用的长枪太重太长没办法用,想了想,常欢把幽泉剑放在包裹旁。

    “老人”门帘一挑,走进一个眉眼清俊的青年,正是燕云十三骑中的甲影,“真的不要我们去吗”

    常欢伸手拍拍他的肩说“小甲,我知道你也想回去了,但新来的统领还太年轻,你得一边看着点儿。我们虽算军中的人,但到底是主人的影卫。主人在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等彭洋能当事了,我们这几个兄弟就都会卸了军职回永夜城去。”

    甲影眉毛微皱了皱“现在西夏内战正酣,他们哪有那个功夫打过来。我们在这儿守着,骨头都要锈了,实在是无聊得很。”

    常欢笑了一声说“别抱怨了。你跟小乙再多待待,等我回去了就叫小丙跟小戊来换你们回去。”

    “真的”甲影欢呼了一声,转声就向帐外跑,“我得去跟小乙说,那小子得乐死”

    常欢伸手入怀,摸出顺意侯赵的传信,仔细看了看,轻叹了口气。

    长宁县离幽州城不远,因为西行的客商想到幽州必要经过长宁,所以虽然长宁县城不太大,但也极繁华热闹。五月初五是端午节,家家户户门上悬着艾蒿叶和菖蒲,街上四处弥漫着雄黄的特有气味。常欢牵着马,缓步走在繁闹的街头。

    因为不急于赶路,常欢并没有横穿大漠,而是沿着官道,取幽州东行。

    屈指算算,过了长宁之后,再有两三日就可以进入安平府境内,离永夜城自然也就不远了。但不知为何,离永夜城越近,常欢的步子放得越慢。也挺久没回去了,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怯吗常欢苦笑了一声,摇了摇头。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有四五个小孩子手里拿着糖葫芦一路笑闹着跑过来。扎着羊角小辫的丫头和光着脚的小子不过四五岁的年纪,手牵着手笑得很纯真。

    常欢停下了步子,身边的战马乌云打着响鼻低头刨着蹄子似是有些不满。看着眼前嬉笑玩闹的孩子们,常欢有些恍神。从军十几年,他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听到过这么纯真的笑声了。

    腿上一痛,常欢回过神来,原来是一个女孩儿不小心撞到他的身上,摔倒在地,手上的糖葫芦串儿滚出去老远,那孩子嘴扁了扁,放声哭了起来。

    常欢蹲下身,要扶那孩子起来,那女孩儿见了他脸上的银色面具,吓了一跳,向外爬了几步,哭得更大声了。

    常欢楞了一下,知道是自己脸上的面具吓到了她,于是伸手将面具揭开,对着那孩子伸出手说“别怕,叔叔扶你起来。”

    那孩子见了他的脸,突然不哭了,只是怔怔地看着他,半天也没说话。

    常欢从身上解下颗银铃铛,铃铛摇了摇,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来,这个送给你。”

    女孩儿看着常欢脸上的笑容,就像着了魔似的,顺着他的话伸出手抓住铃铛,然后被他抱起来。

    “要不要叔叔重买一个糖葫芦送你”常欢柔声对着她说。

    “要。”四五岁的孩子说话的声音又甜又脆,跟他刚刚送出的铃铛一样。常欢听了心里十分欢喜,单手抱了她走了几步,在小摊儿上重买了串红艳艳的糖葫芦中串儿给她。

    “谢谢叔叔”女孩儿十分开心,抱住常欢的脖子在他脸上响亮亮地亲了一口。

    常欢脸一红,将孩子放到地上,那女孩子从脖子上解下个香囊套在常欢的脖子上,淡淡艾草的香气从小小的香囊里飘散出来。

    女孩儿笑着,拎着裙角,拿着糖葫芦跑向同伴。

    常欢正要离开,突然觉得好像有人在窥视自己,转头一看,街对面的酒楼之上,临窗的二楼雅座处,一个人向自己举起了酒杯。

    常欢微微蹙眉,抬手将面具戴好,牵着马继续向前走。

    那人笑了笑,将杯中美酒饮尽。

    远处,一个女人正在骂自己的孩子。孩子嘤嘤地哭着,远远地传过来。

    “你骂什么骂,不就是个香囊嘛,你再给她重做个就是”约略是孩子的父亲不满地阻止着妻子的抱怨,突然高声叫出来,“咦这个铃儿从哪里来的孩子他娘,纯银的啊,足有一两二钱呢”

    那边夫妻俩又惊又喜着,另一边,放下酒杯的男子对身边娇俏如花的绿衣少女扬了扬下巴“飞翠儿,去把那个小姑娘手里的铃铛拿来”

    绿衣少女应了一声,刚要转身,却被他叫住。摸着下巴,看起来有几分薄幸的长眉挑了挑,他微微笑着说“多给点银子,别把孩子弄哭了。”

    少女怔了怔,随后灿然一笑,点头应了,拎着裙子就跑下楼。

    在县城的近郊找了间不大的客栈,常欢把乌云交给小二去饮水,再喂些草料,自己上楼去休息。时已过午,原本应是赶路的时候,只是夏日炎炎,虽然只是初夏,但温度已经升得很高。常欢也不是很怕热,只是这日头灼灼,他有些心疼乌云。便想着,午后先歇歇,明日凌晨,等天爽利些了再赶路也不迟。

    街外,依旧人声喧闹,洗了个澡,常欢喝着店家送的雄黄酒,靠着靠台看着外面的风景。阳光明媚,浓翠罩烟,这里早已没了大漠的荒凉和苍寂,热闹活泼得仿佛另一个世界。

    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悠然一个人待着了啊

    常欢轻轻吐了一口气。

    一条蜿蜿而行的小河流经窗下,过于明艳的阳光将清澈的河水照得几可见底。河岸边,长得不甚粗壮的柳树抽出了长长的枝条,随着风轻轻摇摆,像个羞涩的少女,婀娜生姿。这么西北的地方,居然可以见到生于江南的柳树,连常欢都忍不住觉得好奇了。大约这店家是从中原迁来,因为怀念故土而特地种上的吧。

    看着岸边那六七棵还很纤弱的柳树枝干,闻着河水带来的清新空气,常欢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说起来,自己也很久没去过江南了。或许等这次任务完成,自己可以跟主人告个长假,回江南去看看

    暖暖的风拂在脸上,沐浴其中,油然而生的幸福感将人重重包裹着,心情平静而安宁。常欢手肘搭在窗台上,怔怔地看着这窗外极简单的一水一木,时间仿若停滞了一般。

    睡到半夜,常欢突然从梦中惊醒,手一伸,已从枕下摸出幽泉。

    屋顶上细碎的声音已听不见。常欢微皱了皱眉,悄声跃至窗边。长年担当影卫的常欢在外留宿时从不宽衣,兵器也一直贴身放着。虽然这次在外带兵大半年,但身为一个影卫该有的警醒他丝毫未敢松懈。

    果然,过不多久,月光将黑色的人影映在了窗前。窗纸悉悉簌簌地响了两声,白色的窗纸上已经多了一个小孔,铜制的细小壶嘴从小孔处探了出来。

    常欢不禁失笑,他当影卫多年,不过大多时间还是在战场上,这种江湖传闻中的鸡鸣五鼓迷烟还真是头一回见到。伸手想堵住铜嘴让迷烟回流,想了想,常欢放下手。

    这么难得,怎么可以不好好玩玩

    常欢唇角一勾,现出一个自己无法查觉的顽皮的笑容来。

    无声地跃回床边,将床头茶壶中的冷茶叶捏了撮出来,揉了两个小球塞入鼻中,常欢倒在床上用薄被蒙住头,只余了一条小缝,让他好看清外面的动静。

    过了一会,房门被人轻啊了两声,见没声响,门外的人将匕首从门缝里伸进来,一下一下拨弄着门栓。

    门栓落在地上时,发出了很大的声响。

    奇怪,这么大的声音,别的住客不会醒吗

    常欢侧耳细听,除了微弱的呼吸,再无别的声响。说不定这整店的客人都被下了迷烟了。

    门被吱呀一声推开,门外走进两个人。

    脚步虚浮,一看就是没什么功夫的人。常欢不觉有些失望。不过想想也是,若真是有些本事的人,这两人也不会用江湖人最不耻的迷香吧。

    那两人穿着黑色的裤子和轻便的乌锻靴子,因为用被子蒙着脸,常欢也看不见这两人的长相。就听得耳边一阵乱响,这两人似乎在翻自己的随身包裹。

    “娘的,这家伙包裹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有”其中一人厌低了声音向同伴抱怨。

    “是啊这家伙看起来挺称头的,没想到也是个穷鬼。”另一人踢了一下桌子。

    “你小点儿声”

    “怕什么这里头的客人都睡得跟死猪似的,就算起来人了,咱一刀一个,看他还能嚷嚷不”这人恶形恶状,听起来很横。

    “老二,我们要财不要命的,你别总是喊打喊杀的,小心将来有报应。”

    那个老二似乎有些忌惮这人,嘴里嘟囔两声也就不说了。

    “算了,我们换别的屋儿,这家伙没什么好肉。”

    “不是啊,老大,他这几身衣服料子都不错”

    “给人留点换身衣服吧。”

    “这儿还有几钱碎银子”

    “你总得给人家留着一星半点的,做人不能做绝了”

    “咦,他枕头旁边有什么白花花的,好像是银子”

    那个老二兴冲冲过来俯过身去要拉常欢收在枕头边上的银面具。

    常欢突然掀了被子,抬手向上点,那老二“哎哟”一声,人被定在当场动弹不得了。

    那老大一惊,立刻扑过来,用刀指着常欢“你别动,动了我砍你”

    常欢站在床上,冷冷地看着他“是吗有本事,你大可来试试”

    房中黑漆漆一片,那人看不清常欢的相貌,只是他那带着金属感的声音听起来微微有些沙哑,带着几分让人毛骨悚然的冷漠和死气。那人头皮发炸,手也开始微微颤抖。

    见到自己的兄弟如同木雕泥塑一般定在那里动也不动,若非能听到那粗重慌乱的喘息气,他几乎以为自己的兄弟已经死了。这么场景实在诡异,让他心里发慌,手脚冰凉。

    腿一软,那人跪在了地上。

    “大侠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冲撞到您了,求您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兄弟吧。我们只是穷急了,来求点财,没半点意思要害您性命的求求大侠,放了我兄弟”说完了,磕头如捣蒜一般,地板被他磕得“咚咚”响。

    常欢绕过那个被自己点了穴的老二,走到窗前,将窗子推开。月儿弯弯如钩,高高悬在半空中。借着微弱的月光,常欢看清了这两人的长相。两个人面色黝黑,长着落腮胡子,跪在地上的老大体格魁梧,床边的老二身材瘦小,不过这两人长得都还算憨厚,五官也像,似是亲兄弟。

    常欢取了鼻巾的茶叶,转身坐在了椅子上。

    “你这贼做得还算有些良心,我也不难为你,只把今晚窃的赃物都还了,我便饶了你们。”

    那大汉听常欢如此说,立刻磕了个头说“小人立刻就办”说着掉头就冲出屋去。

    刚冲出门,那大汉又折了回来,一脸苦闷地对常欢说“那个啥,大侠,我们弟兄今儿第一个主顾就是您,还没偷着别人的金银哩。”

    常欢见这汉子憨的有趣,抬手在桌上被翻得乱七八糟的包袱里翻了翻,果然找到了几块小碎银子。

    “你心地还不错,知道给人留生路。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放了你兄弟,不过今后不可以再做这种营生。你们两个年轻力强,不正经过活却来做这种下流勾当,若以后再被我撞上,绝不再留手的。”

    那大汉连声称是,低着头一个劲地磕。

    常欢皱了皱眉,手上一弹,一块碎银子从指间弹出,将那大汉的兄弟被封的穴道撞开。

    二人面面相觑了片刻,又给常欢跪下。

    常欢嫌他们烦人,连连挥手让他们二人离开。二人千恩万谢地站起身来,正眼看到了常欢的长相,都是一怔。

    “看什么看”常欢见那二人则着自己看,一脸失魂落魄的模样,心里就觉得堵得慌。“快给爷滚出去,再看,小心我把你俩的眼珠子挖出来。”

    这两人傻楞楞地点头,却还是盯着常欢的脸,眼珠子动也不动。

    常欢嘴里骂了一声,起身将面具拿在手中覆在脸上。

    被面具一隔,这两个人才惊醒过来,脸色也变得煞白,一溜烟地逃出门去。

    常欢刚要关门,那老大却又折返回来,对常欢说“大侠,小人还有件事儿,要对大侠您说。”

    “什么事”

    那大汉顿了顿,迟疑了半刻才说“大侠您是要往东去吗”

    常欢点头。

    “东边有个鬼哭涧,最近不太平。如果您要向东去,最好绕道过去,或是在此多留一二天,等过了初七再走,那就安全了。”

    “为何”

    “小人也就是听了道上的朋友说的。”那大汉神色紧张,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对常欢说“听说有人要对付一个大人物,在那边设了伏的。您也知道,我们这个小地方,鲜少有江湖人来。他们要对付的是个年轻人,听说武功很高。当然,应该不会是您,因为您看起来也不像”

    常欢暗暗皱眉,什么不像是不够年轻还是武功太差不过想想也对,自己的长相并不像中原人,而他们要对付的估计是中原武林中人,与自己无干。

    “总之,大侠一切小心,能避就避,那些人凶悍得很,就算您功夫再高,也避不开炸药”惊觉自己失言,那汉子一捂嘴,脸上慌乱万分,“就这些了,小人告辞。”说着,撒了脚丫子奔得不见踪影。

    常欢摸了摸下巴。

    鬼哭涧不是头回走了,他当然知道那地方。

    若是绕路,最少也要多走两三天。

    虽然一个人闲晃也不错,但为了避难而多走两三天路程的行为显然不符合他的个性

    “如果让主人知道我是因为这个原因而绕路走,他一定又会嘲笑我”常欢喃喃自语。

    “而且,我也很想去见识见识那个让人想用炸药炸死的大人物”常欢笑了起来,“说起来,我也很久没见过什么大人物了”

    第二章

    晨光微露,常欢骑着乌云,缓缓地走在官道上。初夏的清晨里,风带着一丝水气,微微有些凉。

    马蹄踏在满是露水的青草上,就连蹄声也变得柔软湿润起来。

    天色还有些灰暗,只在东方一线处,即将跃出的阳光将那一小片天空映出明亮的色彩。

    路上的行人很少,就算有,也很少能像常欢这样,如此悠然地信马由缰,不疾不徐地走。

    鬼哭涧离长宁县大约五十里,虽然是这么吓人的名字,但其实是个有山有水,山青水秀的美地。两座高峰相连,中间有一条窄缝,如上天鬼斧劈开的一线,中间一条山溪,溪水清澈但溪流湍急,九曲十八湾,那溪水撞到岩石上,飞珠溅玉,十分美丽。

    之所以会有“鬼哭”的名字,那是每年到了秋至,朔风乍起的时候,风穿过空涧之间,会发出极大的啸声,远远听去,就像是厉鬼在嚎哭一般。

    天光已大亮了,常欢远远地勒住了马缰。

    这鬼哭涧是向东的必由之路,若不走这宛如一线的两山之间的谷地,就得绕山而行。只是靠近了鬼哭涧,山谷之间吹来的风已经让他身上十分凉爽了。这里虽然是个山美水秀的地方,但地势也的确凶险。如果在此埋设伏兵,才真叫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呢。

    常欢翻身下马,拉着乌云缓步向里走。

    这里真正打仗其实并不能派上用场。谷地狭小,能容的兵马不多,两边岩陡石滑,几乎找不到合适的立足之处。若是普通的士兵,这里根本伏不了几个人。

    常欢走到山谷口,前后左右张望了张望。谷中十分安静,只有几声清脆的鸟啼声远远流泄,听不到人声。

    若是有伏兵,他们能埋伏到哪儿常欢后退几步,手搭着凉棚向上看。山峰如削,耸入云端,见不到峰顶。这山谷偏又不是直线,弯弯曲曲的,只在外面看,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形。

    常欢想了想,松开了马缰。

    若真有人用炸药,这里倒是插翅也难逃的好地方。

    常欢拍了拍乌云的耳后,轻轻说了声“去”

    乌云欢叫了一声,高高立起前足,刹时四蹄翻飞冲进了山谷。

    蹄声在他耳中渐行渐远,常欢听了半天,没听到响动,于是提脚进了山谷。

    溪水在身边欢快地跳跃着,溅起的水花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山谷中繁花似锦,绿草如茵。只是在溪边不远处,由往来的马队,行商们踏出的小路湮没在繁茂的草闪,泛着黝黑的色泽。

    或许那些人在等的“大人物”还没到来吧。常欢摘下面具,蹲在溪边掬了一g清凉的水洗了洗脸。自己也太心急了些。

    蹲在那里,常欢看着面具上反射出来的自己的脸,蹙起了眉尖。

    这闲事还要不要管

    正纠结着,远远突然傅来一声马嘶,接着天摇地动般一声巨响,常欢立刻跳了起来。

    “乌云”他高喊了一声,身如飞箭,向着谷地深处奔驰。

    深谷腹地之中,白色的烟尘几乎将天也遮住,在空中浮荡着,久久不散。还未及靠近,浓重的血腥气味就随着风飘了过来。常欢将面具拉下,侧耳细听,山壁上已无石子崩落的声音,而隐隐的,他听到了乌云长长的嘶鸣乌云没事,它应该还在更远处。常欢定了定神,借着尘烟,闪身冲了进去。

    地上满是碎石,有大有小,散落了一地。山谷已被落石死死堵住,红色的血从石缝之间缓缓流出。

    常欢皱了皱眉头,原来不是没到,是比自己先到了。心里不免有些懊恼起来,早知道应该再早些动身才是。一处石头下,伸出一只手臂,手边落着一柄青锋剑。常欢蹲下身,将剑拾起,剑身上古篆阴刻着“峨嵋”二字。原本洁白的手臂上蒙了厚厚一层石灰,发紫的手指上套着象征身份的青铜玉指环。

    峨嵋派的。常欢皱着眉轻轻叹了一口气。峨嵋派只收女弟子,行事正派低调,一向与世无争,怎么会与人结下梁子的

    再走几步,地上散落的弯刀引起了他的注意,拾起细看,却是崆峒派的半月斩。

    远在蜀中的峨嵋派怎么会和南越的崆峒走在一处常欢心里打了个突。细细听来,石头底下传来细微的呻吟。还有活着的常欢辨别了一下方向,纵身飞上乱石,跃向石堆的另一面。

    从石堆上爬下来,常欢倒吸了一口凉气。刚刚看到的峨嵋弟子和崆峒派的人应该是殿后的,前面才是大部队啊那层层乱石之下,翻倒的马匹和穿着各色服饰的中原武林人士横七竖八躺了一地,满地的血将身下的绿草染得通红。溪流被石块截断,无法渲泄的水流溢出河道,渐渐漫涨起来。

    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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