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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流氓女主 字数:5878 更新:2021-12-29 07:41:42

    第一个好哥哥”

    桃花攀着和尚的颈项,一只手伸入袈裟,抚摸着他的胸肌。红唇含露,轻啮着和尚的下巴,唇角

    “南无阿弥陀佛我心中我心中只应有佛没有你”致远汗下如浆。

    桃花粉舌温柔的舔着他的耳朵,“好哥哥你糊涂了你刚才还说佛不在心中”

    “那佛在哪”致远绝望的挣扎着。

    耳边是阵阵娇 喘,一只柔若无骨的绵掌捉住他满是汗水的手掌,轻轻引导。

    手被牵到一个什么所在致远的灵台一片迷茫。

    桃花的身体在致远火热的手指下迅速的湿润,泥泞起来。

    “我这是在哪儿”致远的喉间灼热,人却仿佛遨游在云端,触手处全是柔腻光滑的肌肤,拈花处娇 嫩火热,浆液津津,耳边是佳人销 魂的呢喃。

    “佛在这里”桃花呻 吟着,的玉 体紧紧贴着致远结实的身躯。不知道是她自己还是致远的汗水,打湿了那羊脂般的两只玉 乳。

    “佛在这里”致远迷茫地看着那一对浑 圆丰满的雪球在自己的掌下挤压,变形,颤抖,两点娇红艳过朱砂。

    桃花紧紧搂着致远在青石板上翻滚,火热肌肤相熨的感觉使她疯狂,她娇声不绝,纤掌带着无限爱意,抚摸少年那粗壮的坚挺。

    “好哥哥嗯好哥哥佛就在这里啊我便是佛啊和尚哥哥好哥哥,一起去那极乐世界,好不好少年一段事,只许佳人独自知和尚哥哥,只许桃花独自知,好不好”桃花风情荡漾中真心流露,娇憨无比。

    她光滑的双腿早已缠上致远的腰肢,轻雨润花,玉 门潮湿,和尚阳 根却悬停在那娇嫩绽放的关口,迟迟不向前。

    桃花檀口半张,喘息不已,,纤手几度引领,那粗壮已蘸满浆液,数次叩门,却就是不肯入关。想看书来

    第20章 春花秋月何时了

    致远突然一把推开桃花,收拾好袈裟,头也不回地走出石室。

    “和尚哥哥你不要桃花了吗”桃花一双美眸泪光点点。

    致远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去,朗声笑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蛇妖,谢谢你助我修行”

    桃花又气又急,伸手一扬,退去人形,恢复蛇身,抢在致远之前出了石室。

    她在云层中愤怒地来回穿梭着,施云布雨,一道道青色的闪电划破长空。

    “我要水漫太明,就算会受到天庭的惩罚,我也毫不畏惧,只有这样,你才会记得我吧”

    桃花话音刚落,倾盆大雨铺天盖地的落下来,东海卷起十丈巨浪,像一道白色的水墙扑向太明的农庄和城镇。

    致远站在山顶,双手合一道,“从何处来,到何处去桃花,你我千年尘缘已了和你的朋友们一起回去吧”

    说罢,伸手朝着虚空划了一道金色的弧线,只见所有穿越而来的人,突然出现在那道弧线的包围中。这其中竟然还有曹正清、林啸卿和江逸尘。唯独少了一个人洛洛。

    大悲天罗致远双手合一,喃喃道,“回去吧”一道金光闪过,所有人都从太明王朝穿越回了现代。连曹正清、林啸卿和江逸尘也一并穿过过来了,这下又有好戏看了

    穿越回来的时间是2010年2月27日星期六 2330

    洛洛去哪里了呢

    “小强小强你怎么了小强小强你不能死”唐伯虎拎起几乎被踏遍的小强,哭的稀里哗啦。

    我们伟大的洛洛就是附身在这只可怜的小强身上,正颤抖着一条大腿,哀鸣道,“筒子们,快来救我啊你们这帮没良心的看完文也不留言我都被踩扁了,快去留言”

    全文完结,腰酸背痛中

    长评重口味成人童话

    看过很多古代言情,有穿越文,宫斗文,小白文,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像流氓女主这么强悍的流氓文。嬉笑怒骂在她笔下全能变成立体的形象,就连描写都能信手拈来插科打诨。

    女博士的彪悍穿越爱上主公就像一副华丽丽的画卷,你可以看到浪漫言情、快意江湖、喋血沙场,也可以看到诡异事件、虐恋情深、兵器狂人。这么多的元素融合在一起,却不见繁杂,每每顺其自然地过度,足见作者的思绪浩荡,天马行空,文思缜密。

    流氓女主的文绝不属于华丽类型,工科背景也写不出华丽文;她的文也不属于温情类型,每日风风火火,更没有机会温情。

    这样的重口味文体在新浪属于非主流,很多人不看好她,甚至鄙视她,劝她趁早弃坑,但是她的脾气和茅坑里的青石板一样又臭又硬,竟然一直坚持到现在。想像着她在电脑前码字的抓狂模样,不仅让人一声长叹。什么样的信念才能让她在众多鄙视的目光中走到现在。

    或许惟有文中才能找到答案吧。于是,我陪着她,一路看到了现在,也欣慰地看到她的成长。

    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每一秒,生命像时钟一样重复着单调的节奏,而这样的日子几乎让我们忘了生活的精彩,而文中的流氓博士余思哲竟然可以拥有那样绚丽多彩的人生,在生死关头面前,在悲惨遭遇面前,在爱恨纠葛面前,余思哲用她的毅力、拳头和肩膀,扛起自己的小小天空。这一切就在女博士的彪悍穿越爱上主公。

    当你为情所困不得其解,当你被上司责备郁郁寡欢,当你为家庭琐事缠身满身疲惫,抛开这一切吧翻开这本书,淡淡地,在能嘻笑怒骂间有着治愈功能。余思哲,敢爱敢恨,一身匪气,超高智慧,用她逆流而上的勇气和漏船载酒的运气,以及她的经历、热情和奇遇,一点一滴治愈你的伤口。

    东厂厂公曹正清和王朝大将军林啸卿都是我喜欢的类型。只不过流氓女主还没有写到哪里,私下我是看过的作者的底稿的。此处略加点评。不过本人更喜欢林啸卿多一点。

    其实如果你仔细看描写曹正清的片段,就会发现主公大人冷酷的外表下有一颗任性的小孩子一样的心。三十五的成熟男人,一个朝代的中流砥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敬国侯,从没有过男欢女爱,也没有过感情纠葛。而一旦他爱上一个女人,势必要不顾一切得到她,明明爱到了骨子里,却不懂表达,将对方伤的体无完肤。

    一旦这样汹涌的感情找不到出口,曹正清是属于“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那一类。

    而当他真正敞开心扉接受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便是全世界最幸福的那一个。

    一个又冷又酷又任性又权势滔天的男人死心塌地一生只宠一个人,这样的甜蜜可遇而不可及。就看曹正清有没有机会或者说余思哲有没有这个能力让他完全放下主公的架子,敞开心胸,全心全意接受一个流氓女友。

    而作为王朝的中流砥柱,他又有不可不面对的责任和必须要做的决断。阴谋也好,阳谋也罢,他从不在意别人的眼神,依然我行我素。很多人恨曹正清,是因为他冷血,杀人如麻。东厂地牢,几千亡灵深锁其中,是他的暴躏;把所有救赎的可能生生一刀劈了,是他的阴狠。我也恨,恨的咬牙切齿,恨的肝肠寸断。

    可是当他留给余思哲的那短短的一句话的密函你只当没有遇到过我。你走吧,要翻天了,正清我突然理解了他,身在官场,顶着皇帝和虎视眈眈的群臣的压力,顶着无数个规矩的无奈。知人者,王道也;知事者,臣道也。这是他的悲哀,是他所无法摆脱和必须承受的命运。而这时候的他,还在试着挣扎,想着哗变。

    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当爱情遇到忠贞,他已经把爱情踢到一边了,至少他还可以努力去忠,而这时候为了天下,他连忠也一并弃之,虽然最后没成。但只此一见,就可知道,天下黎明百姓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不名一文。他一直明白“做人是要拿命来换的”。以前他想,他羡慕余思哲,自由,狂放,热情,激扬。而现在,多了一条,他希望可以用命来报他眼中的兄长林啸卿。

    他应该是怀着一丝愧疚之心,负了心爱的女人。这亦是全文一直隐隐透着的必然结局

    而林啸卿,王朝第一大将,整本书看下来,他其实是里面最简单的一个人,甚至充满着本不该属于他的单纯。对于他,总是存在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爱之恨之,喜之恶之。每个时代都不缺乏他这样的人,激情洋溢,一心报国。可是,正因为如此,他生而为战,死亦如此。何谓军人中的军人,是把所有的一切都抛却,隐去七情六欲,遮住喜怒哀乐,割掉凡世中的烟尘气。从此以后,他便不是自己,而是战中的一粒子弹或一把刀,如此,便可成就他心目中的信仰。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林啸卿作为一个将军,这是他的职责,而作为将军,这更是他的义务。在他的人生中,只有胜或败,没有其它可以折中。他不会为无数次胜仗骄傲,但是他绝对会为一次败仗气馁。缘于他骨子里近乎偏执疯狂的军人血液。无可否认,他是一个精英,军人世家,而后一路顺风顺水做到将军。也许,他梦里都想着驰骋沙场,操戈握刀,快意恩仇。可是,这又如何呢,作为王朝第一大将,他的每一步都受制于人,会有这样的酣畅淋淋的机会么

    国难当头,岂容坐视这是他的生平理念,不容丝毫玷污。诚如他所说,仗打成这样,便再也没有无辜之人。他希望和平,可是他又需要战场来挥洒他无处发泄的热血。对于敌人,他恨,但又有不可名状的兴奋。就像准备厮杀的动物,嗜血的,征服猎物的欲望。他需要一场大胜仗来祭奠还存在却已岌岌可危的残破河山,他更需要一场大胜仗来抚慰那些把林师当做神灵庇护一般的百姓。而所有的这些,还来源于他至高无上的荣誉感以及天生由来的骄傲心。

    对于另外两位主角,易剑和风浩然,因为篇幅关系,下次再点评。同样是个性鲜明,令人着迷。

    女博士的彪悍穿越爱上主公是一本献给成人的爱情童话。翻开他吧,你不会后悔

    风宸雪点评

    2009913

    非常感谢雪一路的支持、鼓励和陪伴,在我最苦闷的时候,在一个菜鸟还没有入门的时候,在我的耳边充斥着打击和鄙视的时候,不离不弃,给与我无私的帮助。

    依然徘徊在迷茫道路上的新作者们,希望你们也能像我一样幸运,遇到一个善良美好的启蒙老师。在遇到挫折时,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小说上传分享

    长评爱的三国

    有人说,小哲哲怎么就能对易剑一见倾心呢也没见到易剑对她如何如何不同啊

    别忘了,易剑在红枫山庄大门口,对着被“崔嬷嬷”死活拽走的小哲哲说了句三日后,是我的生辰,如论你在哪里,都要来哦,小哲哲那刚从一堆僵尸里爬出来,一身落魄,一脸泥泞,一肚子委屈与不甘,一脑门子要寻机报复曹正清的心情,被那样一个高傲英俊纤尘不染的男人这样看得起,还是当着自己妖娆多姿的嫂子面前,还是不顾自己家老佛爷的怒气,肯对她一个青楼里的女子说这句话,小哲哲又怎会不产生错觉呢

    遥想当日,老曹初见了,对不起,想到了名句: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就是端着一张冷酷的脸,还差点当成卧底被老曹就地正法了,虽然后面说了一句“只要跟在俺身边,俺保你不死”类似的话,但小哲哲那脑子怎么能从中听出来老曹真正的关心和爱护呢

    她还是先入为主地以为老曹就是想逗弄她,想整死她看笑话,哈哈小哲哲啊,真得不太懂爱,越是深沉一点的爱,她越是不理解。

    反而是易剑,从开始见面就对她很温柔,其实易剑那种男人啊,是对任何一个人都会很温柔的,那只是一种假象,使人对他不防备,有好感,亲切,平易近人,低调,但事实证明了,越是这样貌似温柔的人,越是伤人于无形,这叫掐死你的温柔,哈哈

    不管是身处古代,还是置身当代,女人们其实都该警惕易剑那样的小白脸儿,这样的男人往往不真实,他们的内心不是哪个女子都摸得清,能守得住的,就像一朵很富贵娇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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