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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流氓女主 字数:6171 更新:2021-12-29 07:41:28

    娥,纵使舍弃了千年法力,只为换来一心人此生此世的耳鬓厮磨。

    我不知致远能否看懂我眼中的情愫,在他眼中,我或许是宠物,或许是寂寞时的友伴,虽然时时有真情流露,又怎能寄孤心于一只性别尚不明的蛇每当他修长的手指抚过我的额,我都只能按下内心的一阵阵悸动,温顺地臣服于他明媚的眼神里。

    那一夜致远没有来看我的莲花。

    我在湖心怔怔地守了一夜,直到第一抹晨曦刺伤我的双眼。我收回白莲,正待沉入水下,忽然见致远匆匆走来,袈裟凌乱,怀中竟是一名女子,似已沉沉睡去。

    我想游向岸边,却似被禁锢了每一寸筋骨,愣愣戳在湖心,动弹不得。

    致远在湖畔站定,定睛望着怀中佳人,眼神迷乱。许久,长叹一声“阿弥陀佛,女施主二八年华,不幸夭亡,真乃天妒红颜幸得小僧遇见,将你度化。今施主尘缘已了,芳魂悠悠,可至西方极乐净土施主走好,恕小僧不远送了”

    言罢,致远俯身,将女子送至水面。我方看清那粉衫的腰间牢牢拴了一块大石,甫一松手,尸首便倏忽沉没。致远双手合十望着平静下去的水面,口中念念,似在为亡灵超度。

    念毕,致远转身离去,竟未看我一眼。我仍痴痴停在湖心,目光牢牢拴在他洒脱的背影上,那背影带着几分陌生

    这偌大的湖底,我早一寸寸探遍。千年的淤积里有无数生灵的残骸,可唯独没有人的。致远的举动打破了我澄静世界的安宁。

    我打量着沉入湖底的女子。僵硬的身躯和隐隐浮现的尸斑并不能抹煞她的美丽。柔顺的眼睫含着春光,樱唇一点似乎随时等候采撷。粉衫的下部已被扯碎,苍白的腿间印满侵略的痕迹。

    我一时不知是惋惜还是羡慕这女子,虽未及绽放便已凋零,身后倒有人顾念,亦不负了一场青春。而我已在世间枉活千载,又有谁能将我超度出这万劫的咒。

    我拣那对岸荒草繁茂之处,掘了一洞,洞口在潮线之上。我将女子的尸首推入洞中,疲倦地潜入湖底沉沉睡去。

    致远来得少了。

    每隔月余,他都会抱来一名被超度的女子,而我也一如既往地为她们收尸。洞里堆叠的尸首令我生厌,我不得不一再拓展洞穴,几乎掘到了寺院底下。

    我沉默着经过每一具尸首,那曾经鲜活地笑着的,而今被弃在这土穴中任虫蚁吞噬。而我,竟然比不上她们中的任一个。

    我躺在洞穴的尽头舒展开身体。头顶是薄薄一层土,我可以听到轻轻的脚步声和低低的祷颂。

    那熟悉的声音,隔着土层传来。我知道,这是致远在忙着超度芳魂。

    当超度的喧嚣超过了我承受的极限那一刻,我猛地向上一顶,撞破了那层薄土,也撞破了我仅有的尊严。

    致远讶然地盯着我。那一刻他读懂了我的眼神,我的无望与嫉妒。

    他苦笑一声,搂住我的脖颈。

    “今生你不得为人,奈何”

    奈何

    在我捅破窗户纸的那夜里,致远莅临了我“一手”掘出的洞穴。他为我的技艺惊叹不已,并亲自指点扩建工程。这洞穴,从此便是他的行宫;我的任务,便是将他临幸过的女施主们一一接入宫中,使她们远离尘世喧嚣。

    而我,在目睹宫中人数渐增的同时,也不甘地思考着对策。

    我要成为一个人,一个女子。再束着腥滑的鳞片,不再流着冰冷的血液。

    我要他只属于我,远离那些枯萎的红颜。

    我要和他执手世间,享尽一世浮华,嘲笑地老天荒

    我蛰在湖底,看善男信女们来来去去。

    求官,求缘,求子。

    人类的欲望永没有尽头。我很想大声质问端坐在宝殿上的佛,倘能不厌其烦地答复俗尘的每一个心愿,为何不能施舍一个小小的愿望给我这孤独的妖我要的不过是一副皮囊。人类太自私,把所有的机会都霸占去了。

    或许,若能汲得人类的精气与血肉,就会慢慢化出人的躯壳罢

    佛不助我,我惟有自助。

    那一日云淡风轻,我在湖心缓缓吐纳,那朵白莲第一次在阳光下绽放。

    隔着湖水,我看见了致远的脸。

    大智如他,已料到了我的计谋。那张脸上蓄着深深的悲悯,不知是为我,为他,为他度化的女施主们,还是为一心要“成佛”的众生。

    然而他不出一言,任凭小舟将那个倒霉人载向我的白莲,载向另一个欲望的深渊

    致远,我们其实是同路的。你捺不住青灯古佛前的凡俗之心,夜复夜用谒词超度青春夭亡的红颜;我安不得明湖静水底的情爱之欲,日复日用莲台解脱成佛心切的顺民。

    只是不知,这样的日日夜夜,何时是个尽头。

    但我仍是盼望着,与你携手漫步红尘的那一天

    -

    作者棠棣之花新浪“浪漫奇幻派”番外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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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无双番外

    很多年以后,我有个绰号叫作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嫉妒。我不会介意他人怎样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向王家卫致敬

    西毒无双,美艳与狠辣并绝。这么多年来,我已经忘了,倒在我裙下和倒在我毒下的人哪类更多。大多数的人,往往先是第一类,随即又成了第二类。

    曾经有一个时候,我并不是这么狠毒的,因为那时我还不知道嫉妒的意思。那时我住在一个叫药王谷的地方,有一个爹爹,三个哥哥,还有一大群整天围着我转的师兄。人很容易把幸福当成三餐一般的自然,而不是珍贵的奢侈品。如果从小生长在充满这种奢侈品的环境里,更是会把它当成沙石一样抛掷了。

    除了这种奢侈品以外,谷里的奇花异草也很多,它们的药效我是从小就知道了的。很少有人知道,每一种剧毒的草同时也是治病的药,就看你怎么使用。嫉妒这棵毒草也是一样,不过我明白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所以也不曾后悔。

    十六岁以前我都没有出过谷,对外面的世界也不感兴趣。每年都会有几个人进谷来,同时也会有几个人离开,他们大多是些木讷的人,对爹总是十二分的尊敬,而见了我又只会憨憨地笑,巴巴地跟着,我自然把他们看得比花草还低些。花草的表情比他们生动得多,即便天天对着也不会腻烦。

    爹在江湖上的名气似乎很大,因为每个刚进谷来的人都非常兴奋,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要悬壶济世之类的,但是三天之后他们就变得比研钵里的药材还沉闷,好像三天里把一生的话都说完了。等我看够了他们的转化,就到屋外继续看花草。

    那些人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大概是找不到路了。进谷和出谷的路我都清楚,路上有许多机关,是我和爹一道设的。每个月机关就要变更一次,即使那些人没有被蒙上眼,也不可能第二次踏进药王谷。

    我说过,花草的表情是很丰富的,除了会告诉我它们的心情,还会表达对一个人的喜恶。那天我本来很沮丧,爹带回来一个满脸麻子的人,那些麻子见到我都变成了蚂蚁蠕动起来。我不讨厌蚂蚁,蚂蚁是可以入药的,可是这样一张脸却让我很恶心,只好出去找我的朋友们。奇怪的是它们一点也不吵,还再三叮嘱我保持缄默。我顺着它们的指点望去,就看见了那个人。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进谷来的,这样的人很危险,按照谷里的规矩应该先打昏,然后灌下忘尘丹,丢到外面。可我没有这样做,这也许是我一生犯过的唯一一个错误,但是我从没后悔过。

    我看到他的时候他也正回头看着我。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清澈的眼神,仿佛融化了阳光,照得整个世界都明亮起来。猎猎的风吹动他的白衫,衣袂飘扬,在珙桐树洁白的花朵簇拥下,似要乘风而去。

    他开口,如春风拂面。

    “请问姑娘,如何出得这山谷”

    “请公子随我来。”

    我拣了一条羊肠小道,一路上,将他的身世一一问来。他倒也干脆,坦承瞒了父母与大哥外出踏青,不想竟撞入这谷内。

    我抿嘴一笑“易公子欺我这谷口有大小机关三十六处,岂是误打误撞就可闯过的公子必是发觉了入口,想一探究竟,绞尽脑汁方到此处,不可不谓智勇双全可惜还是不慎滑入水中袍角尚湿”

    他颔首,笑意盈盈“沐姑娘心思聪颖,易某佩服只是不知姑娘要带易某去何处”

    “自然是出谷”我避开他的笑颜。

    “出谷的路分明在那头,姑娘为何往深处走”

    我一时窘煞,低头不语。花草在脚下窃窃地笑。

    终究还是到了谷口,站在边界的合欢树下,我望着他的身影渐行渐远,竟是怅然若失。后来我天天在树下守望,一连数日,却再也没有见到他。

    我日复一日地等着,我以为大概要等一辈子,他未必记得这山谷里自开自落的我。当十天后,那袭白衣突然出现在眼前,我的心简直要冲出胸膛,面上却仍淡定如水。

    “沐姑娘久等,易某来晚了。”他施施然一笑,目光中闪烁几丝促狭。

    我脸一热,用的却是随意的语气“今日刚好来谷口看看,竟碰见公子,好巧”

    “真是巧,”他向树下徐徐一指,“那儿的草不都踏平了么”

    我急急扭过头,藏起满脸酡红“哪有公子眼花了”

    “原来如此,”他绕到我身后,抚着斑驳的树干,“那么我见姑娘天天站在这树下,想来也是眼花了”

    我讶然,回眸对上他的双眼,清澈中闪动着真诚,还有一丝羞涩,彼此一望,各自又垂下眼去。

    那日我们在树下直坐到黄昏,整日的光景却似弹指一瞬。他讲与我谷外的天地,那个我不熟悉的世界里,有血雨腥风,也有侠骨柔肠,竟似磁石一般将我牢牢吸引。我开始犹疑自己的心意,当真要隐于这山谷,静静度过此生十六岁的我,终究是厌倦了平和安宁,开始渴望热血。

    他正是踌躇满志少年时,一心要离开山庄,闯荡出一片天地。“山庄是祖传的基业,有我父母和大哥在,一定能发扬光大。我的志向便是一人一马,仗剑江湖,惩恶扬善。大哥静,我动;大哥守,我行。定要在青史之上留下我名。”他脸上神采飞扬,竟是胜过夕晖的灿烂。

    临别时,我犹自是不舍,他在树下盘桓,十指从枝叶间流过“十日后,姑娘可还来”我偷眼瞧去,又和他的余光撞个正着,微微颔首,红裙的颜色洇上了两颊,我急急向谷里逃去,回首只见白衫的少年迎风而立,是初夏最美的风景深深烙入心底。

    每旬第三日,我们欣欣然去赴和风的宴。悠悠长夏消磨在谈笑间,我们并肩坐在枝干上,合欢粉红的花丝萦绕发际,他望向我的眼神忽而有些缥缈。我故意不理,探了一枝花朵来嗅“听说南国的大理有蝴蝶泉,炎夏的树荫下,清泉之畔,千千万万彩蝶比翼双飞传说古时有一对男女,情投意合,不想女子被恶霸看中,强抢之,男子被推入泉中殒命。女子日夜在泉畔哭泣,化作合欢树,每年四月,男子遂化为群蝶来与心上人相见”他拨开花簇与我对望“何必为古人伤怀且惜今日青春”眉心却是微蹙。我抚上他的眉,会心的笑靥舒展,明丽的世上便只剩了繁花。

    那年的秋天格外绚烂。金盏菊繁星般开遍了山谷,他倚在树旁,看我舞一支红袖。兴至酣时,他亦拔剑起舞,白衣红裙在碧空下交错,片片秋叶翻飞,幻出我十六年里至美的金秋。那片红枫憩在剑尖,他捉住,插在我的鬓间,宛若为我戴上最珍贵的珠宝。“大哥明年一成家,老太君便可放我离开。”他眸里跳动着星火,那里,是我向往的江湖。

    我垂首,敛去眼中依依“宿霜天,席旷野,风雨兼程,可堪长途寂寞”

    他携起我手,握在掌心“乘烟浪,踏松涛,河山过往,愿有知己相随”

    笑傲江湖,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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