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丽身影就蹦蹦跳跳地进了506寝室的门。
“哎呀”少女一手掩住口鼻,脚下连退几步,又退到门外。她水汪汪的杏眼睁得大大的,“怎么这样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啦珊儿”陈母罗老师也随即走到门边,“哎哟,这寝室可真是”
陈燕珊的妈妈罗娟也是市三中的老师,她四十来岁年纪,身材有些福态,皮肤倒是保养得不错。一副金丝眼镜架在她鼻梁上,又使她多了几分做老师的威严。
秦秣和秦云志一起转头打量向门口的几人,而方澈则爬到了另一台风扇旁边,八风不动地埋头擦着他的风扇,仿佛什么都没听到。
宿管陈阿姨尴尬地快步走进宿舍,一看宿舍里正辛勤劳动的三人,脸上的红色就从额头直泛到了脖子根。她是个三十几岁的女人,不胖不瘦,仍余着几分风韵姿色,脸皮的厚度也还不够老练。
“这个”她窘迫地顿了顿,才急急忙忙地解释,“这些房间本来是上一期高三男生的宿舍,以前的宿管是c栋的刘老头。他说他已经让那些男生走的时候把房间都收拾好了,我就没有细看这个,呵呵,我这就收拾。”
陈燕珊已经惊叫了起来“天哪,这以前还是男生宿舍妈”
秦云志无奈地转过头,悄悄冲着秦秣做了个鬼脸,然后转头一把将手上的拖把塞进宿管阿姨的手里,笑嘻嘻道“阿姨,既然你来了,那我就做别的去啦。”
陈阿姨连连点头,被一个小男孩塞着拖把到手里,她连钻地洞的心都有了。
“呵呵,你是哪家的孩子怎么,在这里”
“我陪我姐来报到。”秦云志一脸乖巧,“阿姨,在那擦风扇的是我姐秦秣,你以后也不要忘记照顾她啊。”
秦秣从嘴角扯出一个微笑,向陈阿姨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实际上,她也有了要钻地洞的心思。
居然被秦云志这个十二岁的小屁孩指着对别人说“你要照顾她”,秦秣差点没手上打抖,一头从上铺栽到地下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六回不渡
陈燕珊的入住来得如此热闹嚣张,秦秣有生以来的第一个同窗舍友也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认识了。。
“我不要住这里”当时小陈同学愣是被眼前景象吓得连连抗议,“我不要住这里啦妈,让我回家住好不好”
秦秣心里当即就怒了,他们这几个搞卫生的还没抱怨,这个后来的小丫头倒是咋呼得欢,她以为她是谁高高在上的公主还是脚踏江山的女王这年代已经不时兴这种贵族人物了,连她秦大公子这个真正的古老贵族都放下了身段,扎起衣服来干活,这个黄毛丫头装什么娇贵
心里越怒,秦秣脸上反而露出一个越发灿烂的笑容。她将拿着抹布的那只手向着陈燕珊一挥,笑吟吟地招呼道“同学你好,我叫秦秣,你呢这个风扇还不错,你要不要来帮忙擦干净”
陈燕珊的反应出乎秦秣意料,她并没有再娇气地一惊一乍,却只是睁大眼睛,颇为娇憨地问“我叫陈燕珊,你也是这个宿舍的吗你会搞卫生我从来没做过啊,你要我帮忙,怎么帮”
秦秣又有种被噎住的感觉,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陈燕珊,顿了片刻,然后眉梢轻挑,反问道“你愿意住这里”
“哎呀”陈燕珊连连摇头,“怎么会我才不要住这里。不过,我很喜欢助人为乐的,你要我帮忙吗”她说着话,又小心地踮着步子走进寝室,看她的样子,仿佛是在担心自己的鞋子把秦云志拖过的地板踩脏。
秦秣对陈燕珊的第一映像渐渐被推翻,她发现这个女孩娇气得直白,偏偏又不乏几分天真善良,这性子倒是有意思得很。其实每个人都有很多面,只以第一映像去判断一个人本就是片面的。
有些人比较简单,多接触几次就能被看透,可是有些人却像是谜,也许接触一辈子,也未必会被人看透。
秦秣的上辈子太短,这辈子又才刚展开,她能看透什么她又看透过什么
也许红尘的滋味,就在于看不透罢了。
因为看不透,所以才有那么多的贪嗔痴惘,爱恨喜憎,才有这万丈红尘的多姿多彩,才有无数的人甘愿哭哭笑笑。佛家求看破,只为解脱,可是解脱了,又何必来这世上走一遭
人生来,就在红尘的苦海里沉浮,渡与不渡,只在一念之间。如果不渡,那么便要有承受苦海的觉悟。直到红尘的五光十色将人炼得百毒不侵,那大约就是另一种正果了。
秦秣看不透,她也从没想过渡或不渡,她只知道,不论前世今生,她都要好好生活下去。当年生活在奢靡大宋的社会规则之下,如今则生活在这个时代或明或暗的种种制度下。在这个时代,秦秣虽然生活得清苦,但她眼前的希望,却比前世要明亮百倍。
这不是那个陈旧的嘉佑年,在这个时代,秦秣可以有无限未来。
所以两世为人,面对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又何妨宽容些更何况,她本就是个习惯怜香惜玉的人。
“你帮我打一盆水好不好”秦秣柔和地笑了笑,随便提了个简单的小要求。如果真叫陈燕珊来帮忙擦风扇,那显然是不现实的,秦秣也懒得为难她了。
“好啊。”陈燕珊甜甜地笑着,踮起脚就往最里边的洗漱间走去。
“哎呀,珊儿”罗娟连忙跟进去,一把拉住陈燕珊的手臂,“你这孩子,这种脏活怎么是你能做的呢真是快出来快出来。这个,算了,妈妈帮你做,你到外面休息会儿,注意别把身上弄脏了啊。”
秦秣正擦着风扇的手一顿,唇角不自主地就逸出一丝苦笑。
罗娟的话听在她耳里,却是如此熟悉又陌生。当年的秦大公子耳边可是听多了类似的话语“公子爷,您身份尊贵,莫要折杀奴婢”
“秦公子,这般肮脏之地,岂敢劳您踏足”
“小侯爷,为您效劳,是下官的荣幸。”
“大少爷”
“”
千年之后的如今,却有一个母亲这样对自己的女儿说“这种脏活怎么是你能做的呢”
莫怪许多电视上都说,现在很多孩子在家里的地位,就相当于小皇帝、小公主呢
真正的皇帝秦秣见过一个,真正的公主秦秣也见过不少。皇帝如何,不是秦秣能揣测的,但公主们的命运,秦秣却亲眼所见她们生来就是政治婚姻和宫廷斗争的牺牲品,那些真正的公主,个个都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现代的小公主真是幸福啊这个念头在秦秣脑中一闪而过,她就不再多想。人生莫测,谁知道以后怎么样
“擦完了。”方澈忽然出声。他将抹布往床板上一搭,攀着床架,一翻身就直接从上铺跳到了地上,动作敏捷利落得好像一只从容的猎豹。
秦秣还真是头一次看到方澈这样的身手,心里不由就转过念头“这小子不愧是常打架的,果然是不良少年的典范”
方澈皱皱眉,冷冷道“白痴,你发什么呆没事我先走了”
秦秣呲了呲牙,满脸鄙夷“你有毛病,哪只眼睛看到我发呆了想走就走啊,又没人留你”其实她本来是想道谢的,可是方澈太毒舌了,在他的毒舌功力下,秦秣实在是说不出感谢的话来。
她甚至可以预见,如果她说感谢,方澈会用什么话来回敬她。比如“白痴果然是白痴,说出的话都这么白痴。”
又或者“虽然你很感激我,但我并不需要你以身相许,我真看不上你”
再或者“其实帮路边的阿猫阿狗也是帮,帮你也是帮,我就想偶尔体验下老好人的感觉”
秦秣虽然已经锻炼出了免疫力,但这样天雷地话语,能够少听,还是少听比较好。关于天雷的说法,还是孔哲告诉秦秣的。秦秣从此就在方澈身上深刻地体会到了,在这个时代,“天雷”这个词的最新引申义。
汉语,果然是最为莫测精深的语言。
方澈轻轻哼了哼,斜瞥秦秣一眼,然后旁若无人地扬长而去。
陈燕珊忽然低声娇呼“哎呀,那是谁,好帅好酷啊”
秦秣一口气没上来,又生生地被陈燕珊这句话给“天雷”了
“咦秦秣,你认识他吗他是你什么人他今天怎么会帮你他跟江飞学长一样,也是带你的学长吗”
“姐”秦云志弱弱的声音在一旁响起,他眼巴巴地望着秦秣,“我先走了啊,我回家吃饭也一样。等你军训完了咱们再见,再见啊”
秦秣点点头,秦云志撒开腿,几乎是落荒而逃。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七回渐次
到秦秣收拾好自己的床铺柜子,吃过午饭的时候,这个宿舍又陆续进驻了四个新生。
除去陈燕珊,秦秣的第二个舍友叫姜凤,第三个舍友叫王子毓,第四个舍友叫吕琳,第五个舍友叫陈双双。
这其中,姜凤和陈双双的存在感比较低,她们两个长相普通,而性格方面,因为大家都是初识,所以也显不出什么来。吕琳却长得偏胖,不到一米六的个子,看起来最少有一百二十斤重。送她来上学的有她爸爸和她舅舅,一家人穿着倒是不俗,显然她的家境不错。
王子毓则是506寝室长相最为突出显眼的女孩。她的名字虽然中性甚至偏男性化,但她的相貌却极为柔媚漂亮。完全不同于陈燕珊小小少女式的俏丽甜美,王子毓身量纤细高挑,个头足有一米六八以上,这个高度在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当中,绝对是足以俯视群芳的。
以秦秣遍阅百花的眼力,在第一眼见到王子毓时,也忍不住惊叹。
这女孩完全不像是青涩少女的样子。
她穿着浅灰色的细线针织短衫,那短衫带着些蝙蝠袖,半斜的大圆领向着她的左肩倾下,若隐若现地露出她蝶翼般的锁骨和半边珠圆玉润的香肩。光只这一点,就使得她如神秘果实般诱人,而那宽松的针织衫下,她丰胸挺立,细腰如风摆柳,窄裙包裹的翘臀更是曲线大起大伏,那线条,足以使绝大多数男人心神荡漾。
王子毓拖着她那精致的小行李箱款款走进寝室的时候,秦秣正弓着腰在擦席子,她选了张靠近柜子的下铺,那里的光线和视角都不错。
陈燕珊选的是挨着秦秣床的下铺,她坐在已经铺好的床上,一边晃荡着双腿,一边不厌其烦地问“秦秣,你跟方澈真的不熟吗不熟他帮你搞卫生”
“他人好。”秦秣无奈地回答,心里感觉古怪之极。方澈是好人这可真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呀,他人好啊,秦秣,我也想认识方澈学长。”陈燕珊半歪起脑袋,眨巴着大眼睛看着秦秣擦席子。
秦秣的动作很笨拙,她做得也很慢,但她那认真的态度,却不像是在擦席子,倒像是在清理什么珍宝一般。陈燕珊看得疑惑,又问“秦秣,你怎么擦得这么认真不用这样干净吧只是睡到上面,你又不是要吃席子”
“咳”秦秣差点被陈燕珊一句“吃席子”给呛到,“你的想象力真丰富。”她是真的无言了。难道还要她详细地跟这小丫头解释,她是头一次做这种活计,所以很生疏,只能这么慢慢来再或者,更细致深入地解释,因为她从前睡的都是锦裘玉簟,所以不把这席子仔细擦上十遍八遍她会不舒服
陈燕珊倒是咯咯笑了,笑得一双白生生的小腿晃荡得越发厉害,仿佛她双腿之间都荡起了风一般的精灵。她笑嘻嘻地问“你也觉得我想象力丰富呀,其实我一直都这样以为呢”
秦秣直起腰,向着陈燕珊微微挑眉,嘴角斜勾起“我还能够看出很多东西,你要不要知道”
小丫头杏眼大张,视线却忽然越过秦秣,看向寝室门口。
“哎呀”她低呼。
秦秣转过头,就看到了仿佛从时尚杂志封面光影中走出来的王子毓。
秦秣看美人,多半是先看身姿,再看着装,最后看面容。可是王子毓处处耀眼,秦秣第一眼看到的,却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并不大,眼角斜飞,是那种极具特色的丹凤媚眼。她的眼线很重,烟视媚行的眼角之中,双瞳泛着墨烟一般迷蒙的色彩,而那一双烟瞳之中,却是深深如寒霜的冷漠。
这种冷完全不同于方澈那种雪崖般的冰冷,这种冷,可以彻人骨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