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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性家族之看尽落花能几醉 第46节

作者:鼓手k99/一壶浊酒尽余欢 字数:12932 更新:2021-12-29 20:07:47

    那人也赶到了,在他身後站定。

    而此刻阮云飞眼中只有那副畸形的可怜的身影“你听到没有……不要惹大哥生气……”

    阮俊钦背对着他,站在悬崖上,遥望着某处的渺小的风景。听见有人叫他,他回过头来,缓缓露出一抹哀伤的笑容,见状,阮云飞心都碎了……

    脸颊上挂着两道未干的泪痕,但他却是如此平静,这是一副终於洞悉了自己的归宿的平和表情,只听他轻轻地说“大哥,我知道,在你眼中,我是一个没用的家夥,尖酸、刻薄。但是後来我改了,因为我心底希望得到你的爱和认可。我想让你明白,我不是窝囊废,我也可以是个男子汉,在磨难面前,像任何一个坚强的人那样,不动声色。於是我渴望练武。”他微微一笑,低下了头,“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要能为你分担解忧。可我也卖了自己,只是没想到……这副身子竟然给了自己的亲兄弟。还怀上了他的孩子。”眼泪又掉了下来,他没有去擦,已经没有什麽能将这刻骨铭心、悲痛欲绝的泪水擦去,就是到了孟婆桥,它也依然在他脸上,在他心里。“大哥,原谅我,我真的不想活了,也活不下去了。这是我的报应。我死後,你也不要伤心。好好照顾那个孩子,它很可爱,我真的很喜欢它。”他说,“喜欢得……我自己也想要一个……”低头看了看隆起的肚子,“可惜……”他抬头看了阮云飞一眼,最後一瞥饱含了太多感情,“大哥,我唯一的愿望就是想看见你和沈大哥破镜重圆,永远在一起,有个人爱,始终是好的……”

    “阮俊钦,你给我滚过来!!”阮云飞急了,身子猛地朝他扑了过去,可还是晚了一步,那人已从悬崖坠落……

    (强强生子)第一百八十六章

    这一刻,阮云飞听见一声闷响,仿佛体内有什麽东西崩坏了,心弦受到莫大的冲击晃动不止,从而一瞬间痛到麻木──四弟没了!身体向悬崖扑去,毫无异议,这是他一辈子所做的最无怨无悔的动作!

    身後突然伸出一只手,抓住他的肩膀。陷入悲恸之中的阮云飞一下就清醒了过来,将剑挥向那个万恶的罪魁祸首,然而剑尖没有刺穿他所憎恨的那个人的喉咙,而是在半途停下,失了魂一样地剧烈颤抖。

    ‘你说得没错,我这人就是命贱!这一辈子,唯一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却被人硬生生地摧毁,就连亲人,也视我为蛇蠍,将我无情抛弃。我十几岁的时候,便风餐露宿、颠沛流离,受尽人世间前所未闻的疾苦。没有人关心,没有人在乎,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不可思议……’

    猝不及防,杀气就这麽夭折了,恨意也凝固了,一切都因为这回响在耳边的痛苦低吟,这张阔别了十几年的脸。这张脸,他是那麽熟悉,虽然那眉毛比之前浓了几许,那双眼睛,也不再是那双清澈的眼睛,下巴多了些胡须,不该属於他这个年纪的皱纹也有若隐若现的趋势,整张脸蒙上了沧桑的阴影,尽管有着诸多变化,他仍旧觉得熟悉,一眼,就认出了他,这可是他朝思暮想又求之不得的六弟啊!

    时间倒退,光阴回旋,他不由跌入记忆的深渊。那时他十五岁,还是个少年,父亲走了,留下一个哇哇大哭的婴儿,他将它抱在怀里,抱得紧紧的。他在心底立下一个誓言一定要好好带大自己几个弟弟,特别是才出生的六弟。至这个时候起,他就成了长辈,成了他们的母亲和父亲。责任压在了他一个身上,但是他甘之如饴。从此之後,他奋发图强,在外勤奋,在内顾家,只为让亲人过上好日子,大家也知道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都特别地珍惜,彼此很少闹矛盾,一直和睦融融的。可惜好景不长,他最疼爱的六弟居然犯下家规,而且是最严重的一条,他不得不大义灭亲,以示警戒。以此来保全其他兄弟。尽管後来阮家恢复了安宁,他却一直心有不安,耿耿於怀,甚至常常午夜梦回──心里怪他,却总是想见他一面。然而事与愿违,十几年过去,阮振杰始终下落不明。

    如今他就站在自己面前,货真价实!而不是只有半夜三更的时候在梦中出现。难道才重逢就要杀了他?!下不了手去,下不了手去啊!

    而阮振杰被剑指着,却没有任何反抗,根本不在乎对方是否会再来一次大义灭亲。他的心早就被伤透,只有报仇的决心没有被苟延残喘的日子吞噬、磨损。报仇成了他活下来的唯一动力,他才不管对方曾是自己的亲人,人狠起来,当真是遇佛杀佛,六亲不认!

    是的,他不得不承认,阮云飞曾是最宠爱他的人。但是对他的宠爱除却关心之外,更多的是长辈对小辈的禁锢和管制,他就像一只金丝鸟一样,被关在笼子里,如果不是这样,他怎麽会爱上别人?怎麽会抛却所谓的祖辈留下的教诲?!

    但是就算他爱上了别人,又何错之有?他又不是一块没有七情六欲的石头!何况那时他年轻气盛,又被关在家里如此之久,几乎闷得发疯。再说,那人也不是坏人,他虽从商,但老实本分,否则阮云飞也不会允许他来到家里谈生意了。一回生,二回熟,以後那人每次来,不仅陪他说话,还会稍些礼物,有时是书,有时是特产,有时是宠物,总之变着花样讨他欢喜,久而久之,彼此便心生情愫,顺理成章,两人感情逐步加深,最後到了卿卿我我、不离不弃的地步。哪知,有一天不小心被阮俊钦发现,告了秘,爱人被大哥杀死,扔在乱坟岗,自己则被赶了出去,自生自灭,那时候要说多绝望就有多绝望,他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稚嫩的心灵,如何承受得起这样惨烈的变故?他怎麽也不相信疼爱自己的大哥会做得这麽绝,一点机会也不给。被驱逐出去後,他才明白一个道理,恨归恨,当务之急是如何才能生存下去,他决不能就这样在悲苦和潦倒中死去。为了填饱肚皮,他不得不学起了偷扒拐骗,後来竟发展成无毒不沾,还拜旁门左道为师,千方百计,不顾一切地让自己学成一身用不尽的本领,待时机成熟之後,便只身行走江湖,结识了不少人,包括魔教教主和当朝天子。虽然他离开阮家不少时间,但是他密切地注视着阮家的一举一动,到处散播轩辕一族的秘密,寻找时机报仇。但每次碰见自己的兄弟,他都犹豫了,在阮汗青濒死之时,他还是没有忍住,蒙了脸,出手相救。

    (强强生子)第一百八十七章

    虽然他一再提醒自己阮家的背弃,却始终下不了狠心,一面在报复,一面又对他们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和怜惜,他真不懂自己怎会有心软的毛病,毕竟曾经是那麽恨啊,恨不得扒其皮抽其筋,特别是对阮云飞和阮俊钦。後来他的报复因为得到了一个契机而有了针对性,毋庸置疑,制住他的四哥成为他有史以来走得最好的一步棋。想象一下这个高傲的少年得知他们兄弟相奸的表情,那可是相当精彩,还有阮云飞的反应,必定不负众望,然而在关键时刻,自己并没有主动脱下面具,也许是因为阮俊钦有了他的孩子,又或许他想静观其变,不这麽快就打出底牌也说不一定,可最後天命使然,自己的身份仍是真相大白,那人羞愤欲绝,当着他们的面,选择了一死……

    明明春天已经来到,却像身处寒冷的冬季,似乎无时无刻都浸透於风雨,灵魂深埋在污浊的湿沙里无法呼吸,处处都是黑暗和困惑以及纵横交错的缺失……想起来,其实爱也好,恨也罢,不过都是渺小的虚妄的一厘,兜兜转转,犹犹豫豫,到底还是痛失了自己的心,这是一场多麽无奈无辜又无常的戏啊,可为何人人都演得那麽痴迷?仿佛都无怨无悔似的,到头来,却是逼着自己彻头彻尾地失去……

    就在这时,阮振杰心中突然一凛,遂跟着吹向悬崖的风飘了过去,一下就失去了踪影,阮云飞完全没反应过来,叫他如何相信对方居然也跟着阮俊钦跳了下去?只一时半会,就没了两个兄弟!脑中轰轰作响,天崩地塌也不过如此!不知何时,泪水已然糊满了眼睛……

    话说两人分手後,沈擎苍便去找到古兰,虽然有点难以启齿,但是他必须跟她说清楚,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个时候说什麽也不能优柔寡断。

    如今他最怕的就是她会和自己纠缠不清,哪知古兰表现得非常大度,毕竟不是庸俗妇人,动不动便以死相逼。她只是端出一杯酒,做个告别,并未透露出怀念之意,也没提出什麽要求。如此以来,沈擎苍更觉得愧疚,不过那人要的并非他的愧疚之感。

    要知道,自古以来,感情都是自私的。有时连友谊都是如此,又何况爱情这种不能和别人分享的东西?在分手之际,越表现得大度的人,其实越是心有不甘,与本人人格相悖的情绪便会如雨後春笋一般萌发出来。人心叵测,人心为何叵测?为利益,也为不是利益的利益。然而沈擎苍不觉有他,将酒一饮而尽,然後深深地对她说了声抱歉,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古兰并未挽留,她知道他急着去找自己的爱人和孩子,而自己的幸福已经搁浅,沈没於记忆,将不见天日。其实那天,当他飞奔出去的一刻,她就已经预见了这段感情的结局,他,注定不属於自己,他脸上的绝望,证明那人对他来说,是多麽的不可失去。只要他稍微一回头,对那人进行注视,自己便立刻从云端掉落地狱,从唯一变成了衬托,相爱也转为了破灭。这岂是用世事无常就能够解释的?

    要成全他人,势必先成全自己!

    沈擎苍心里一直想着七天之约。今天正好是第七天,也正好赶得过去,云飞见到自己,一定非常惊喜。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抱抱他,抱抱他们的孩子。那人住所就在不远,他不由加快了脚步,然而走了几步就突然停了下来──男人的脸色一片迷茫,说来恐怕没人相信,他居然迷路了。仅仅几步之遥而已,又怎会莫名其妙地找不到方向?沈擎苍皱着眉想。正好那边树下有个人,他走过去问,这人也奇怪,脸上戴着面具,也不知道是干什麽来着,对他倒是热情,往反方向一指,这下他更困惑了,走走停停,一直徘徊在原地,慢慢的,他不但搞不清方向,连自己此行的目的都忘记了。於是他越行越远,最後竟离开了这个地方,像曾经那样漂泊去了。他总觉得有什麽事没有完成,可又想不起是什麽事,脑袋仿佛被人换过了一样,某些缺失的东西不知是因为失忆还是他之前幻想出来的,总在心底深处漂浮不定抓不住,也看不清,惹得他常常无奈地叹息。

    殊不知就在他漫无目的东奔西走之际,有两个人正苦苦等待着他。一个是阮云飞,这承诺是他给他的,他不相信他会撕毁誓言,他等着他的到来,一只手已经伸了出去,只需要对方轻轻一握,便尘埃落定。但是那个人没有出现。一天两天,他的心在不断暗淡,三天四天,他的心疲惫不堪,五天六天,一阵风吹过,他感到自己已然衰老,一场春秋大梦像蝴蝶从身边过去,只留下碎片一样的粉末粘在他的心里……

    另一个人则是古兰。正所谓女人的心思最难猜。甘与不甘,岂是一眼就能分辨得出来?但不管如何,对方若决意要走,她也是拦不住,还不如顺水推舟,粉饰太平的同时也卸下了他的戒心,那一杯酒貌似告别,实则断情。当然,是断了他和阮云飞的情,他会将自己最爱最在乎的人忘记。她以为这麽做了,男人就会回到自己身旁,然而并非如此,沈擎苍宁愿四处流浪也没有回到她这个安乐乡,他虽然忘记了阮云飞,但是他的灵魂仍旧在苦苦寻找,他就像一个死不瞑目的人一样,独自游荡独自哀悼……

    (强强生子)第一百八十八章

    在不知去往何处的途中,他碰到不少熟悉的武林同僚。

    有的曾同他赏花喝酒,有的曾同他除魔卫道,有的虽只是点头之交,而今境遇不一样,从而起了惺惺相惜之意,凑到一路游玩闲聊。

    “沈兄,哪一次见你,你不是意气风发?今儿个是怎麽了?遇到了什麽不开心的事吗?”

    沈擎苍微微一笑“没有不开心的事,也没有开心的事,你说的什麽意气风发,都是承蒙江湖朋友的关照,如今还是不要再提了。”

    那人回道“自古英雄出少年,沈兄你也太谦虚了,至於开不开心又有何妨,呵呵,了无牵挂岂不是很好?”

    沈擎苍没有说话。没有牵挂一身轻,自然是好啊,可他总是心神不宁,就是在山中在水间也无法获得纯粹的安逸和清净。这又是为什麽呢?

    或许他知道无人能给他解惑,所以他选择了沈默。那人看着他,笑嘻嘻的又说“你看那满山红叶多美啊,艳似娇人红似火,我们要不要上去,找个地方坐坐?”他露出牙齿,摇了摇挂在胸口上的酒“我还有这个,还犹豫什麽?不喝白不喝!”

    沈擎苍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便跟他去了。

    坐定後,那人拿起酒壶狂饮了三口,继而丢给他喝“沈兄,恕我好奇,你成名多年,笑傲江湖,我想问一句,你有爱上什麽人麽?”

    沈擎苍一脸迷茫,半晌才摇了摇头“大概没有。”

    那人偏着头,一脸兴趣盎然“大概?不愧为大侠,连说的话,境界都不一般。”

    沈擎苍抿了口酒,道“兄台见笑了,在下实话实说。我想我可能是老了,曾经的事都记不那麽清楚了,浑浑噩噩,感觉往事就像前生似的,隔着一层雾,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捉摸。”

    “噢。”那人似是叹息,“我也觉得,人一生,还是老老实实,孤孤单单地过,把握不了的事太多,何必自寻烦恼呢。原来,我也有喜欢的人,每次抱着她,我都有种流泪的冲动。世事无常,说不定明天,或者下一秒,她就不见了。再说两个人,不像一个人,一个人可以随心所欲,两个人则大为不同,不见得无时无刻都是愉快的,也不见得无时无刻都是相爱的。人心善变,再加上时间,会是什麽结局谁也说不清楚。要想不留遗憾,那就不要轻易去触碰情感,你觉得呢?”

    沈擎苍想了想,没点头,也没摇头“我也不知道你说得对不对,可能人都有这样的恐惧心理。一个人固然好,但是永远也无法体验两个人才有的世界。如果两个人,要想回到一个人总不算难事。”

    那人笑了一下“人都自以为理智,聪明,然而他实际上,永远都是偏见的。因为习惯了顺应自己的想法,习惯了注重自己的利益。真正能做到纯粹相爱,不离不弃的,恐怕只有万分之一的人那麽多。”

    沈擎苍面无表情,这段时间他看上去总是疲惫的样子“也许吧。我们还是不要讨论这个了。没有意义。想来想去,作为我们这样的凡夫俗子,可能也只有顺其自然可取。”

    两人相视一笑,不再说话,只是对饮,一口接着一口,天还没黑,酒就已经喝完了,那人起身,抹了抹嘴,“沈兄,再见你不知是何年何月,这满山红叶可能已经凋谢,也可能这树这山都已经死去。”

    沈擎苍点头“物非人非常有的事,兄台也不必介怀。”

    那人开怀大笑“也是,何处没有兄弟,何处没有风景。”他突然肃穆道“曾经沧海难为水,独一无二,错过再也找不回来的,唯有我爱。”

    沈擎苍也起身“或许正因为如此,她才成为了唯一。”

    “三年後,如果有缘,我们聚龙山见。”

    那人深深地点了点头,拿起空空的酒壶,遂转身离开。

    他走了,我又该往哪里去呢?天大地大,无处是我家。人人都想长一双翅膀,殊不知那自由飞翔的鸟儿也不见得快乐,漂泊看似潇洒,实则心底,满是孤独和失落。说什麽了无牵挂便无烦忧,便自在了,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话,否则上天造人造一个不就是了?何必造这麽多男男女女,造这麽飞禽走兽?还要它们繁衍下去呢?说白了,人生来,就该被束缚,就不该是完全自由的……

    他没想到时间过得这麽快,‘三年之後,聚龙山见’,仿佛话音一落,三年便到了。这些年他到过不少地方,遇到各种各样的事以及形形色色的人,让他记忆犹新的是,第二年年尾,他在落阳台撞到了霍负浪,他已经不再是魔教教主的打扮,而是着一件不起眼的布衣,手中的剑也换成了一个小小的婴儿,自己差点没认出他了。要不是他手中抱了个孩子,他还真以为一场恶战难免。毕竟是他摧毁了他的基业,让他从武林霸主沦为了一个不能再呼风唤雨的普通人。他知道他肯定是痛恨自己的,巴不得杀他而後快,但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让他只干巴巴的吐出几个字“不想死的话,就跟我走。”当时他觉得很好笑,魔教教主居然也有色厉内荏的一面,自己反正也无聊,加之谅他也不敢对自己怎样,便跟着去了。霍负浪将他带到一间民房,推开门,便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虽然不知对方的用意,他也没防备几许,毕竟这麽多年,大风大浪,再加上这麽多年,生活像深水一般死寂,他早就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存亡。进去後,看见一个男子躺在不远处的床上,病恹恹,精神不是很好,可是见到自己进来,表情一下就变了,只见他有些激动地撑起身子,盯着他的目光堪称殷勤。他不明所以,但仍下意识地走近。“太好了……”那人苍白的脸上泛起不可思议的红光,拉住他的手就劈头盖脸地问“我大哥,他现在怎样?”他一头雾水“你大哥?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在说什麽,兄台是不是认错人了?”那人一脸震惊,呆滞半晌,才说“你……我是阮重华,你不认得了吗?”他思索片刻,有些不忍心,但还是摇了摇头“对不起,我没有姓阮的朋友,一个都没有。”那人似乎不相信,瘦弱的身子经受不住打击似的颤抖,“怎麽会,怎麽会呢?!”

    他觉得很是尴尬,便退出去了,後来霍负浪进去了,和那人说了几句,出来就将他狠狠瞪着“沈擎苍你什麽意思,你这不存心给我添堵麽?”又说,“那年你带着那帮混蛋直捣我总坛的空当,还搞大了某人的肚子,如此好本事的人,也会患上健忘症?你骗谁呢?!”他默默无语,半晌才说“我是真的不记得了。”霍负浪气得七窍生烟,不过也拿他没办法,只好放他去了,这时他更加确定,自己是真的忘了什麽。但是他没有勇气进去问清楚,因为心中莫名的害怕,没多久便後悔了,好在第三年,他又碰到了一个貌似与自己有关的人。

    这人脸上有很长一条刀疤,模样凶狠,性子倒是温和,不过温和里带着一丝让人难以忍受的尖锐。“沈擎苍,你是着了谁的道?怎麽什麽都忘记了?”他实在不知如何回答,便硬着头皮道“请问你是谁?”那人笑道“你猜猜。”“我猜不出。”“真好玩,那你还记得那日围攻魔教,在地道内……”“完全没印象。”“……”那人恼了“我说你怎麽不把自己的名字忘了?偏偏忘了……是不是这样就可以不还债了?想得美!”他尽量好脾气地与之周旋“那你能不能说说我到底忘了什麽,说不定我能记起来,就算是债,该还则还,我绝不推脱!”那人冷笑“你以为只是还债这麽简单?现在恐怕你想还都还不了了。”他的神色有些复杂“如果那个人不在了,你要怎麽还?”他只觉心中一凛,五脏六腑都痛了起来“不在了?你这话什麽意思?”“天机不可泄漏。你是否听过一句话,解铃还须系铃人。有些事是你自己造成的,就得你自己去解决。你让自己失去了记忆,那麽就要自己找回来。除了自己,谁也帮不了你。”不等他再问,便说“天黑了,我该回去了,家里还有人等我。你好自为之。”

    他越发觉得茫然,答案就在眼前,可他就是拾不起来,这让他倍感灰心和无奈。难道天意如此麽?他势必要欠那人,且欠了那人,永远也无法偿还?他真的很想知道,那是怎样的一个人,那是怎样的一种债。不能再过一天日子撞一天锺了,他发誓,如果还有机会,他一定要把一切弄清楚。

    走走停停,转眼三年,又是一个让人无助的秋天,他突然想起了和那人的三年之约,身边似乎找不出什麽像样的朋友,记忆中也无让人刻骨铭心的情谊,又何不会会那个不是陌生人的陌生人呢?於是他当机立断,往聚龙山而去。

    聚龙山传说有千龙盘旋,万龙齐聚。以风水宝地而闻名。上去一看,山青水秀,言符其实。秋天到了,猎户忙着打猎,囤积粮食好过冬,打狼打兔子家常便饭,然而他是第一次看见有人赤手打虎的。这是上山第二天发生的事,恰巧被他撞见。虽算不上什麽奇闻,然而奇的是,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师傅谢乱天。谢乱天性子乖张,行踪不定,平时很难见他一回,如今重逢,他自是欣喜若狂,谢乱天也很久没见到自己的爱徒了,同样表现得很兴奋。“哎呀乖徒儿,为师正准备去找你呢,老子正嫌日子过得无聊呢!”遂与他寒嘘温暖了一阵,“来来,先去我那住一夜,这地方,晚上可冷,咱们等会把这老虎烧来吃了,再温几壶好酒,聊聊天,叙叙旧,你也给我讲讲这几年的所见所闻。”

    沈擎苍毫不犹豫地跟他去了,本以为是间茅房什麽的,哪知他住的是个十分简陋的山洞。山洞简陋,摆设却丰富,美酒佳肴,以及各种稀奇事物,可谓玲琅满目,看上去跟发迹了没两样。“来来,大口吃,大口喝。”老虎烤好了,两人围坐在篝火边,尽情享乐。谢乱天话特别多,往往一次要说很长时间,“师傅,那是什麽声音?”他似乎听见铮铮的响声,从洞的深处传出。那人神神秘秘地“是一件宝贝。一棵能摇金子的树。”树能够动麽?还动得那麽厉害!他将信将疑“师傅,你也就别卖关子了。”谢乱天站起来,将手上的油往衣服上一擦,“来,为师让你见识见识,任何人见了它都爱不释手,好东西啊!”他一脸纳闷,跟着他来到洞里,待点了蜡烛,才发现那玩意的真面目──是一个人,披头散发,衣衫褴褛,被碗口大的锁链牢牢锁着。那人挣紮得厉害,嘴里还发出类似野兽的吼声,跟地狱钻出来的魔鬼有得一拼,他胆子再大,也不由退了一步。

    “来来,见见你主人的爱徒。”谢乱天丝毫不惧他满身戾气,走过去抓住他的头发,将他拖了出来,动作十分粗暴,对待他跟对待一只畜生无异。那人吃痛,双手乱舞,还想用牙齿去咬拖自己的人,不过被险险躲过,他不禁捏了把汗“师傅你这是做什麽,好端端的一个人,你非要把他用链子拴住,这不是造孽麽?!”

    (强强生子)第一百八十九章

    谢乱天不答,只嘿嘿笑了两声,然後抬起那人的下巴,另一只手则拂开他的长发,不知是无意还是故意的,让那张一直隐藏着的脸露了出来。

    沈擎苍微微愣了一下。好一张桀骜不逊的脸!咬牙切齿,目眦欲裂,上面每一寸肌肉都绷得紧紧的,又可怕又诡异。然而那人的视线锁住他後,脸上的狰狞一下就消失了,身上的杀气也无风自散,看上去,比起春日的午後还要风平浪静,沈擎苍这才看清他本来的模样。

    面如刀削,眼睛狭长,特别是那双剑眉,生得英姿飒爽,他冷静的时候,看上去是那麽理智而高傲,且男子气概十足,很难想象他陷入疯狂的模样。沈擎苍刚这麽想,男人的表情就变了,五官再度扭曲起来,两眼频频射出凶光,他不由一声叹息,这麽一个气质不凡的人居然被老家夥折磨成这样(看他鼓起的太阳穴,断定他也是练家子的)。“师傅,士可杀不可辱,他就算是你的仇人,你也不该用这种手段将他囚禁起来,冤冤相报何时了,你还是放过他吧!”

    而谢乱天看着他,嘴张得大大的,就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半晌才掩饰什麽似的尴尬一笑“也是,也是,你放心,等为师玩够了,会放了他的,嘿嘿,嘿嘿……”

    说完,重新将那人拖回洞里,检查了下锁链,又转出来跟他话家常。

    “对了,师傅,你洞里这些东西是打哪来的,全都价值不菲啊。”要知道,这可是荒山野岭,他这个从来不懂得做生意、拉关系的师傅,又是如何成为家财万贯的土皇帝的?

    谢乱天一副秘而不宣地样子“你以後就知道了。”

    沈擎苍还想再问,外面突然进来一人,他背着一只弓,腰间挂着一只狐狸,这狐狸鲜血淋漓,显然是刚打的,他一进门就吆喝“大仙,这家夥又跑出来了,你怎麽不看好他呢?都好几次了,万一运气不好,碰到那些饿肚皮的野兽,还不被叼来吃了?”

    听罢谢乱天一拍脑袋,赶忙迎了上去“今天徒儿来了,我这个当师傅的,心中满是压抑不住的欢喜,都忙着招呼好吃好喝的了,哪还记得其他的?多亏老弟,多亏老弟啊~~”

    那汉子扬了扬眉,得意一笑,从怀里掏出个大概只有两三岁的奶娃儿交到谢乱天手中“这孩子乖巧得紧,人见人爱,大师你要千万小心,山里人都穷,娶不上媳妇,也就更谈不上儿孙,如果疏於防范,很容易被拐走,到时连找都找不回来。”

    谢乱天冷然道“多谢老弟提醒,谅他们不敢!”

    见他变脸,那汉子立马笑道“那是,那是,大仙神通广大,连土地爷都要让您三分,这些凡夫俗子又如何开罪得起你?”

    沈擎苍在旁听得好笑,这家夥说这麽多,搞半天是在拍马屁,这大费周章的,居然还给拍在了马腿上,还真是不幸!他只是奇怪,这孩子是哪来的?据他所知,他这个师傅一向逍遥自在,打死他也不会弄这麽个麻烦来,再说他对养孩子一窍不通,难道……一想到他把这娃儿当猫猫狗狗打发就觉得毛骨悚然。

    这时,那汉子突然搂住谢乱天的肩,好一阵挤眉弄眼“大仙,看在我帮你把心肝宝贝找回来的份上,今晚你是不是让我……”

    谢乱天背着手,眼睛朝他腰间貌似不经意地一瞟“这狐狸不错……”

    话未说完,那人已经将其取下,双手奉上“大仙好眼力,这狐狸正是小弟拿来孝敬你的……”

    谢乱天示意他将狐狸扔在墙边,手轻轻一摆“去吧,不过,天亮之前必须出来……”

    “是,是~”那人连声应着,衣袖一甩,如获珍宝似的神速地去了。

    谢乱天这才捡起地上的狐狸细细打量起来,在上好的皮上陶醉地抚摸了一阵,才想起徒弟还站在旁边,不由站直了身子,双手拢嘴咳了一声。

    “师傅,你不是说你日子过得很无聊吗?可徒儿看来不像啊。”

    谢乱天知道他是间接问那孩子的来历,便避重就轻“你师傅没有子侗,你也没有成婚,我弄个孩子来养养也是无可厚非的事,”後面又加上一句,以消除徒弟的不满之意,“放心,这小家夥是我捡的,你师傅可从不做伤天害理的事……”

    不等他说完,沈擎苍便反唇相讥“你把那人绑起来肆意消遣不说,还把他拿给别人折辱,这不是伤天害理又是什麽?!”说什麽人家也是七尺男儿,何况跟他也不像有什麽深仇大恨,又何必如此折杀他呢?男人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尊严,被人践踏尊严的滋味他在初入江湖的时候就感受过,所以对他如今所遭受的痛苦深有体会。

    这人真是不懂规矩,要玩也得把人拉到洞的深处玩,弄出这麽大的声响让这个喜欢多管闲事的徒儿听见不节外生枝才怪!“徒儿啊,有些事你不清楚,师傅待会给你细细讲来……”

    沈擎苍却根本不听他说,抬腿就向里面走,铁链被扯得哗哗的声音以及那人的怒嚎实在太过凄厉,他怎能坐视不理?谢乱天正要阻止,沈擎苍却自己停下了脚步,原来那小屁孩先他一步,扑上去用两只小手抱住了男人的腿。

    沈擎苍急着去救人,如今被困住不禁恼火得很,然而低下头,看见那张红通通的小脸,也就发不出火来了。刚才没注意,以为男人说的全是恭维之词,此刻细细打量,这小男孩确实生得玲珑可爱,圆溜溜,胖乎乎的,眼睛又大,看上去一派天真无邪,虽是第一次见面也不由对其爱不释手起来。

    小屁孩朝他仰着脸,两手往上一扬,意思是要他抱,沈擎苍不好拒绝,只得将他抱起来,谢乱天赶紧趁热打铁,不知从哪找来一只才出生的小兔子,笑眯眯地将其放到孩子的怀里,嘴里说“这儿,他的玩具。”

    沈擎苍转头,见师傅一双小眼高兴得眯成了一条线,一副爱子心切、憨态十足的模样,心中不由一软,也就不再数落他干的那些好事。毕竟两人形同父子,加之他对自己有再造之恩,还是处处对他包容一点比较好。谢乱天见他神色舒展开来,似是体会到了自己的一番苦心,便道“这孩子也苦命,生来就流离失所,要不是我把他捡回来,还不知会遭什麽罪,既然他来到了这里,从此就是一家人,你也算来得正好,给这个小屁孩取个名字,以後唤起来既亲热又方便。”

    沈擎苍当然不知道对方是在试探自己,他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我看这孩子根底不错,相貌不凡,干脆就取个大气的名字,古来有大鹏展翅,一日飞万里,不如就用个‘鹏’字。”

    谢乱天双眼一亮“徒儿啊,你都三十好几了,也没娶老婆什麽的,如果不嫌弃,就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让他跟着你姓沈,你看怎样?”

    沈擎苍摇了摇头,不大赞同他的提议“不好吧,万一哪天他的母亲寻来……”

    “没有的事,他父母双亡,你就可怜可怜他,放下顾虑,别计较那些有的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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