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潇晟的老头子霸占b市东头,是个前一秒还好脾气的听你解释下一秒就直接送你去上帝面前解释的人。
说白了就是该杀就杀,挡老子路者一刀送上西天,这比坐什么去都快。
早些年王老头子想安定下来,娶个媳妇生个娃再把娃养大接自己的位。虽然不是什么黑帮老大,在b市好歹也是前二的大帮派……虽然只有四个大帮派,零散的咱就直接无视吧。
王潇晟懂事前一直以自己老爹为偶像,什么耍枪舞大刀,一拳砍一摞砖头,两拳直接就能送你去医院三日游,遇到坏蛋眼都不眨的直接踹翻走人。
直到他和亲生母亲被第一大帮抓住威胁老爹,他老爹在妻子和孩子之间选了孩子。
和那个帮派火拼,被砍断的胳膊腿儿手指头节节乱飞,王潇晟吓懵了,一直把老爹当成英雄的美梦被打破,他老爹什么都不是,一个见光死的混混头子有什么英雄可言?从此自暴自弃,养了一身的肥膘。
他老爹也是无可奈何,谁知上了高三他突然开窍了,每天折腾着饿肚子也要减肥。从没见过儿子这么有毅力的减肥,之前王志明怎么说王潇晟他都不肯甩掉肥肉。
不管怎样,这是朝好的地方发展,听儿子说这是因为第一次有人见他这么胖还主动和自己玩的哥们督促的,王志明忒好奇了,可这兔崽子就是闷声不吭地,也不让自己去瞅瞅那个神奇的少年到底是何方神圣。
这次儿子的哥们有危险,王志明豁出去这张老脸也要把通风报信的那个郑三请来问问。
一般的黑道和局里都有些不清不白的关系,这次凑着星期天的空儿,王志明亲自提了几条好烟,拿了几瓶好酒,带着一张银行卡去了局长家里头。
正好赵局长在。
“呦!是老王啊!快进快进!来就来呗还带东西干什么!”嘴上说着,手上的动作不减,提着东西连人一块送到客厅,赵夫人也在,给两个大老爷们沏上一壶茶就进了里屋。
不等王志明先开口,赵局长整个人如弥勒佛一样笑开,道“王老弟这次来找我是有事吧?”
王志明连忙点点头“不瞒您说,我这次来的确是有点小事想麻烦你。”
“哈哈哈!跟我还客气什么!说吧!只要我能办到!”赵局长亲切地拍拍王志明的肩膀。
王志明“我想找一个人,他在你们局子里关着,就问几句话。”
赵局长豪气地拍拍自己的胸脯“别说找人,只要犯错不太严重,马上给你放出来也不是什么难题!”又正色道“就这点小事,一个电话就能解决,还麻烦你亲自跑一趟,今晚的饭局少不了你啦!”
王志明先把话说完,他手里还拿着一张存款超过五个零的卡,实在不行也只能忍痛送出去了……为了哄自己儿子开心。
要知道,自从王潇晟母亲去世,他就再也没正眼瞧过自己,这当爹当的,还真是失败。
“我想把那个郑三拉出来问几句话,这样没什么大问题吧?”
听到这个人名,赵局长先是沉吟许久,再对着王志明摇了摇头“恐怕不行,这事有难度。”
茶几上摆着的紫砂壶旁边突然多了张卡,崭新崭新的。
赵局长犹豫了。一边是颇有交情的b市一方地头蛇,一边是自己的宝贝疙瘩儿子,两边都不好得罪,得取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金钱的诱惑是巨大的,赵局长最后还是松口了“能放出来一下,不过要等几天,这孩子要在所里留个十来天呢?不急于这一时吧?”
能问就行,这一趟总算没白来。虽然花了十多万让王志明有些肉疼。
看着儿子越来越有当年自己迷倒无数小姑娘的势头,都是他哥们的功劳,为了他们这钱花的,值!
qaq神马鬼节啊!秋寒的学校就在烈士陵园后面,据说是风水好……还据说学校是建在x地上的……≥﹏≤
正文 第五十六章 有美男自远方来
无论拘留所怎么说,不能提前见就是不能提前见。王潇晟和林惊宇都替季沫着急,可季沫还是跟个没事人一样,每天埋在卷子里复习写题复习写题,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季沫想通了,该来的它早晚都会来,躲地过初一照样躲不过十五。不过这个要找麻烦的人没来,有一个人要来了……
颜如蕴,还有跟屁虫莫空。
这俩人刚把报社转成文化公司,难道很闲吗?而且他们来的正是时候,一高一个月放一次假正巧被他们赶上了。
季沫糟心的只有一件事,颜如蕴和徵枫……他是知道冯智在这里,故意要来的。
不让两人碰面是不可能的,颜如蕴可以用一千种办法见到冯智,只要他想。
再糟心的就是那两个人抱有不纯洁的目的来b市——求520小说!
实在是没时间啊!还有三十六天就要高考了。季沫还是对自己的成绩不放心。毕竟华夏每年这么多考生,竞争力和压力能把人压的喘不过气来,同时,一世寂寞的《备战高考》被老师们挖掘出来,成了各大高中英语必买的一本书。
难得的一个两天半假期,季沫还要去暖色系看一下生意怎么样,其实不用他看,从银行卡上越堆越多的数字也能看出暖色系和冷色系的生意好的没法说。
季末最后还是没搬出去,因为季沫这个小掌柜的给他开了后门,上午可以晚一个小时开店,既不影响生意又不影响监督小孩正常吃饭睡觉。
路上太阳正好,只是后面的某个牛皮糖有些烦人。
林惊宇三两步追上季沫,手里捧着两个冰激凌,谄媚地说“沫沫,你想吃巧克力味的还是奶油味的?”
两个都不想吃怎么破?
眼看着刚买来的冰激凌已经融化了一点,如果自己不吃让林惊宇一个人吃两个,等他吃完这一个那一个估计只剩下蛋筒了!
浪费是可耻的。自从5岁以后季沫就再也没有对这东西感兴趣过,不像林惊宇一样,整天兜里揣着糖,时不时就来一颗。
季沫“奶油。”
连忙把奶油味的冰激凌递给季沫,林惊宇依然狗腿“就知道你喜欢吃奶油味的!”
季沫连白眼都懒得给他,什么叫“就知道你喜欢吃奶油味的”?巧克力的更甜腻好不好?!
再捏捏自己的肚子,上面已经浮了一圈肥肉了,这都是季末害的!再这么吃下去,有朝一日肯定会变成一座会移动的小山!
不吃早饭又要胃疼,这个身体真是麻烦。
“咔嚓”一口咬掉冰激凌的一个尖,林惊宇瞄到季沫吃冰激凌的方式似乎和自己的不同,自己“啊呜啊呜”几口就能解决,而季沫则是伸出舌头,像小奶猫一样轻轻一舔一卷,再一舔一卷。
就这么看着,仿佛那只小奶猫伸出了爪子在心底撩拨,按耐住把冰激凌扔掉啃一口季沫的想法,林惊宇扭回头时连耳根都红了。